乔治·维利尔斯:詹姆士一世及查理一世时期的宫廷宠臣

乔治·维利尔斯:詹姆士一世及查理一世时期的宫廷宠臣,第1张

乔治·维利尔斯(英文名George Villers)(-1628) 英国政治家,詹姆士一世及查理一世时期宫廷宠臣,封为白金汉公爵。

乔治·维利尔斯是英国历史上极富有争议的一个人物。他生于莱斯特郡,出身乡绅家庭。他英俊潇洒,身材高大,栗发黑眼,在法国学过音乐舞蹈、骑马决斗之术,这些成为他日后政治生涯的最大资本。1614他与国王詹姆士一世首度相遇,随即受到国王的恩宠,其后政治地位节节上升。甚至成为全英最大的恩主,控制了宫廷的职位。他庇佑过的著名人物包括著作作家、政治家、哲学家、法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劳德等。他过去陪威尔士王子查理到马德里向西班牙公主求婚,也曾陪王子到法国求婚。詹姆士对他的关心甚至超过对儿女的关心。但查理与维利尔斯的关系并不受此影响。王子继位后(即查理一世),君臣关系依旧十分密切。1625年,维利尔斯派马斯费尔德伯爵率军收复巴拉丁,结果指挥不善,英军非常快被饥饿和疾病拖垮。1626年任剑桥大学校长。1626年,远征加的斯,以截夺西班牙运送财宝的船只,结果一无所获。1628为人谋杀。

有人以为,乔治·维利尔斯的得势与统治对英国政治生活影响巨大,甚至把英国内战的原因归咎给他,因为他破坏了英国政治稳定依赖的庇护政治(Patronage),直接导致了宫廷与地方的对立。

1759年1月6日,26岁的华盛顿与27岁的寡妇玛莎·丹德里奇在女方的家中——位于威廉斯堡西北部的帕门基河上的怀特庄园——结婚[7]

。当时的玛莎已有两个孩子。1731年6月21日,玛莎生于弗吉尼亚州的新肯特县,是种植园主约翰·丹德里奇和弗朗西丝·琼斯·丹德里奇的女儿。玛莎是一

个身材矮小、面容可人的女性,虽然称不上具有聪慧的头脑,但是务实、脚踏实地。18岁的时候,她与丹尼尔·帕克·卡斯蒂斯——一位拥有17000英亩土地

的知名种植园主——结婚,生育了四个子女,两个夭折。1757年,她的丈夫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因此,玛莎成为弗吉尼亚州最为富有的理想的结婚对象。华盛

顿与玛莎和她的丈夫以前可能相识。1758年3月,他两次造访了怀特庄园。当他第二次离开的时候,可能已经与玛莎订婚,至少她已经答应考虑他的求婚。他们

的婚礼极为隆重,新郎身穿缀有红色镶边和金质带扣的蓝、银双色礼服。牧师彼得·莫索姆宣布两人结为夫妇,二人在怀特庄园度过了几周的蜜月时间之后,在华盛

顿的弗农山庄开始生活。他们的婚姻比较稳定,没有受到不忠或者双方个性不合的困扰。美国独立革命期间,玛莎到丈夫的战地指挥部看望丈夫,吃了不少的苦头。

作为第一夫人,玛莎在纽约和费城(1800年约翰·亚当斯执政时,首都迁往华盛顿)主持了许多国家事务的社交活动。1783年,独立战争结

束,华盛顿夫妇回到了弗农山庄。1789年4月,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赶赴当时的临时首都纽约。玛莎也不得不再次别离家乡。生性纯朴的玛莎不喜欢

都市的新生活,然而,她也无可奈何地梳起了复杂的发式,更换新款的服装,宴请宾客。玛莎无法回避社交活动,但她从不参政,她依然生活简朴、举止含蓄,保持

一个受人爱戴的“国母”形象。1799年12月14日华盛顿去世后,玛莎心情抑郁,于1802年5月22日去世。

陆小山才是混蛋吧 吃碗里看锅里的货 她就是想拥有乔治的激情与前夫的爱 乔治也是受害者 别忘了 乔治也是求婚过这渣女的 哪儿有鱼和熊掌兼得啊?不受道德底线的约束岂不乱套?没有人情味的社会环境都是这种人存在才导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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