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姓的历史名人

浩姓的历史名人,第1张

浩周:(生卒年待考),寿春人(今安徽寿县)。著名三国时期孙吴国将领。公元222年农历9月初,孙吴国主孙权派于禁的护军浩周、军司马东里衮,去洛阳晋见曹魏帝曹丕,代他表达真心诚意,言辞极为谦卑恭敬。曹丕见到浩周后问:“孙权是不是可以信赖呢?”浩周认为孙权一定臣服,东里衮则认为孙权一定不会臣服。但曹丕却对浩周的话大感喜悦,认为是真知灼见,所以封孙权为“吴王”,再派浩周到吴国。浩周对孙权说:“陛下(曹丕)不相信大王会派儿子入京担任侍卫(人质),我用全家百口人命担保。”孙权感动,涕泪交集,沾湿衣襟,而且指天发誓。可是,浩周返回首都洛阳后,孙权的儿子却没有来,只一味花言巧语,左推右拖。曹丕打算派高级咨询官辛毗、政府署执行官桓阶,前往吴国跟孙权盟誓,催促人质上道。孙权推辞,不肯接受。曹丕这才发现他上了孙权的圈套,大为愤怒,打算讨伐。刘晔说:“孙权刚刚获得胜利,上下一心,而且有江河湖川相阻,不可能仓促之间把他制伏。”曹丕不信。

农历9月末,曹丕命时驻寿春(今安徽寿县)的征东大将军曹休、前将军张辽、镇东将军臧霸,率军出洞口(今安徽和县长江渡口);时驻合肥(今安徽合肥)的大将军曹仁,共同率军出濡须(今安徽含山);上军大将军曹真、时驻宛城的征南大将军夏侯尚、左将军张郃、右将军徐晃,包围南郡(今湖北江陵)。吴国建威将军吕范,率五个兵团及江防舰队,抵抗曹休;时驻公安(今湖北公安)的左将军诸葛瑾、平北将军潘璋、将军杨粲,增援南郡;裨将军朱桓,据守濡须,阻挡曹仁。

农历10月3日,曹魏帝曹丕指定首阳山(今河南偃师)东麓作为他死后坟墓所在,开始准备后事,一切从简,不埋藏金银玉石,一律用瓦器陶器。并下令把这项诏书保管在皇家祭庙,副本存政务署、皇家图书馆(秘书)、三府(司徒府、司空府、太尉府)。此时的吴王孙权因为扬越(今江西及浙江)一带蛮夷还没有完全征服,有心腹之忧,乃谦卑的上书曹丕,请求准许他改过自新,说:“如果我的罪行不蒙赦免,一定不容许我存在,我当呈献国土人民,投奔交州(广东、广西及越南北部),直到老死。”孙权又写信给浩周说:“打算代儿子孙登向皇家求婚。”又说:“只因孙登年纪还小,打算派孙卲、张昭,护送孙登同时入京。”曹丕报书说:“我跟阁下大义已定,岂愿劳师动众,远临长江、汉水?孙登早晨上道,我晚上便召回大军。”孙权拒绝,谈判决裂。孙权遂改年号黄武,沿长江布防。此举就是明确表明不奉正朔,不再使用曹魏帝国的年号。在年号制度之下,这就是独立宣言,吴王国出现。但因中国历史上有三个国家名“吴”,史学家只好在国名上为他们加上花草,称孙权的“吴”为“东吴”以区别战国时代的吴国和小分裂时代的南吴。历史发展到此,三国时代正式开始。

浩虚舟,唐代文学家,本姓郜,其先以避难改为浩氏。父聿,曾官隰州刺史。虚舟登长庆二年进士第,后复中宏辞科。长于赋颂。《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其《赋门》一卷。已佚。《全唐诗》卷四七二存其诗一首;《全唐文》卷六二四存其文九篇,内《为崔大夫贺破吐蕃作》为他人之作混入。事迹散见《元和姓纂》卷九、《通志·氏族略》。 浩斯:蒙古族,中共党员,1956年1月生,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人。内蒙古师范大学蒙古语言文学研究所副教授、室主任。中国蒙古文学学会理事,内蒙古文学研究会会员,内蒙古历史学会会员。198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毕业。曾就职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系教师。

1985年9月~1987年1月就读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助教进修班。1992年10月~12月赴蒙古国科学院访问学习。1998年9月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讲授课程:《蒙古族文学史》、《中国古代史》、《蒙古文学专题》、《蒙语基础》、《汉语基础》、《翻译基础》。主要研究方向:蒙古族古代文学。主要研究论文:《〈蒙古秘史〉艺术形象的美学形式》、《蒙古族作家藏文创作研究》、《蒙古秘史研究的新进展》、《藏传佛教传入蒙古之肇端》、《尹湛纳希文学作品中汉藏文化的渗透》、《试述蒙古古代社会经济立法》、《蒙古民俗百科全书》、《中国“九·五”科学研究成果选》。曾参编国家级科研课题一项,主持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科研课题二项。获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二项,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青年科技成果优秀奖一项,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优秀青年知识分子》荣誉称号。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获内蒙古自治区历史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一项。 浩然:(公元1932~今),原名梁金广,笔名白雪、盘山;祖籍河北宝坻,生于唐山赵各庄煤矿人(今天津)。著名当代作家。浩然少时读了三年小学。1948年加入中国***。

1949年起从事青年团工作。

1954年起任《河北日报》记者、北京俄文《友好报》记者、《红旗》杂志编辑。

1964年到北京市文联从事专业创作,后任作协北京分会主席。浩然于1956年开始发表小说,出版有短篇小说集《喜鹊登枝》、《苹果要熟了》、《珍珠》、《蜜月》、《杏花雨》、《老支书的传闻》,短篇选集《彩霞集》,散文集《北京街头》。

1964年后,在中国作协北京分会专门从事创作。是中共十大代表、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5年出版了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艳阳天》,被改编摄制成同名**。1972年出版了另一长篇《金光大道》。1974年发表了宣扬文化大革命思潮的中篇《西沙儿女》和《百花川》。粉碎“四人帮”后,出版有短篇集《花朵集》、《姑娘大了要出嫁》、《高高的黄花岭》,长篇小说《山水情》(又名《男婚女嫁》)、《苍生》,以及《浩然选集》等。他还出版了多种儿童文学集。浩然是生活在农民中间、为农民而写作的作家,作品充满了浓郁的民间文化的泥土气息。

中国古代在原始社会就有戒指了。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的墓葬中已有骨戒指出土,有的戒指上还嵌有绿松石。 甘肃的齐家文化类型遗址中也已发现了铜戒指[2]。此后在考古发掘中续有戒指出土, 值得注意的是新疆自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纪年开始,沿丝绸之路,多有铜戒指出土[3]。公元1世纪, 在新疆昭苏县夏台乌孙墓曾出土过一枚嵌宝石金戒指[4]。 此后似乎在西北和东北地区出土的戒指要多于其他地区。比如著名的宁夏固原地区,北周李贤墓曾出土过一枚金戒指[5],隋史射勿墓也出土了一枚金戒指[6]。在东北, 辽宁朝阳市田草沟晋墓(鲜卑墓)一个墓就出土了金戒指19件[7]。这些墓的墓主人大多是少数族, 出土的金戒指中有一些已经专家鉴定为西方传入的手工业制品。

那么,戒指的使用在唐代以前具有何种意义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这里只想指出以下几点。

一、《太平御览》卷718《服用部.指环》引《五经要义》说:“古者后妃群妾礼御于君所。女史书曰授其环以进退之。有娠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著以银环进之”。许多学者都以此作为中国古代戒指出现的最初的含义。但这是十分可疑的。首先,如上所述,戒指早在有君主出现之前就已经出现了,而且男女都戴[8]。 其次,我们从文献记载上还找不到第二条证明,不知《五经要义》的根据何在,并且考古发现也不能支持这一说法。最后,《五经要义》此段文字只说是“环”也并没有明确说是“指环”。因此我以为,关于戒指用途的这一说法也许是不能成立的。

二、戒指在汉代可能使用的不多,或许仍被视为宝物并用于奖赏。前述《太平御览》又引《后汉书》云:“孙程等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9]”。 查范晔《后汉书》卷78《孙程传》,没有上段引文,只说给孙程他们“加赐车马金银钱帛各有差”。但是我们知道,当时以《后汉书》名书者,除范晔《后汉书》外尚有四家,即华峤《后汉书》、谢承《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薛莹《后汉书》。这五家《后汉书》,《太平御览》都引用过。所以我们不能因为现存范晔《后汉书》中没有这一记载就轻易地否定这条史料。特别是将戒指用作赏物,符合戒指出现后所具有的一种文化意义。据布兰奇.佩尼的《世界服装史》,在罗马帝国时期,金戒指“一变而为国家荣誉的象征,作为献给作战有功的官员的一种奖赏”[10]。因此《太平御览》所引《后汉书》的那段话还是有可能成立的。戒指作为赏物的用法可能为南北朝时的北方朝廷所沿袭。前述北周李贤墓中的金戒指,有学者就认为“可能是北周皇室对李贤的赏物”[11]。

因此有一种推测:在汉代,除北方少数族外,戒指还不是一般人日常使用的装饰品。孙机作《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12]没有将戒指归入“服饰”类,而是归入了“金银器”类,恐怕也是出于这种考虑吧。

三、戒指在唐代以前似乎还具有一种神秘意义[13]。这在汉代已经是这样了。《西京杂记》卷1记“戚姬以百炼金为■环,照见指骨,上恶之”。这种能照见指骨的戒指不知是用什么材料什么工艺制作的(也可能是国外传入的),仅其“照见指骨”一点,就已经透出了十分的神秘。或者正是由于戒指所具有的这种神秘意义,因而我们看到关于戒指的记载,大都与神鬼有关。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民族大移动大融合的时代。这时文献中有关戒指的记载激增,并且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与神鬼与死人有关,有些则与少数族有关。由此或可推知,戒指所具有的神秘意义和胡族[14]色彩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我们举文献上的一例。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8“鲜卑女”条记:“晋有士人买得鲜卑女,名怀顺。自说其姑女为赤苋所魅。始见一丈夫,容质妍净,著赤衣,自云家在厕北。女于是恒歌谣自得,每至将夕,辄结束去屋后。其家伺候,唯见有一株赤苋,女手指环挂其苋上。芟之而女号泣,经宿遂死”。鲜卑人戴戒指,前述辽宁朝阳晋墓出土的戒指可与文献互证。此段史料及其他记载告诉我们,在当时人的观念中,戒指隐含有一种胡族色彩和神秘的意义。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受外来文化影响,戒指与婚姻发生了某种关系。前述《太平御览》又引《外国杂俗》云:“诸问妇许婚,下全[15]同心指环,保同志不改”;引《胡俗传》云:“始结婚姻,相然许,便下金同心指环”。此二条史料当为同源,所述应是中亚习俗,《晋书》卷97《大宛国传》云:“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聘”即可为证[16]。我们知道,西方至迟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戒指已经和婚姻有了固定的关系。前述《世界服装史》就指出,当时金戒指已代替了铁戒指,成为婚礼上新婚夫妇佩戴的装饰[17]。这一习俗经中亚作为“外国习俗”传到了我国(此外可能还有其他途径,详下文),所以在汉魏以后,戒指与婚姻有了某种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不确定的(即不一定用于定婚,详后),而且仍然只是一种“胡俗”。

以上所述唐代以前戒指所具有的非装饰品性质、神秘性质、胡族性质,以及与婚姻之间产生的不确定关系,到唐代变得如何了呢?

我们先看一下唐代史籍中的记载以及考古资料情况。

唐代史籍中有关戒指的记载极少,且有数的几条也只出现在笔记小说中。例如有:

A、晚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中“玉箫化”条记韦皋与玉箫相约,约定五至七年后来娶玉箫,“因留玉指环一枚,并诗一首”。后来韦皋违约不至,玉箫绝食而死。再后来韦皋成为西川节度使,知此事后“广修佛像”。最后玉箫托生为歌姬,又回到了韦皋的身旁。

B、《太平广记》卷340“李章武”条记唐德宗贞元年间(785-805年)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子妇答白玉指环一,又赠诗”云云。后来李章武再去华州,王氏子妇已死,二人遂神会于王氏宅中。

C、晚唐谷神子[18]《博异志》“杨知春”条记杨知春与群贼盗墓,为取得墓主人指上玉环,“竞以刀断其指”,结果群贼突然“皆不相识,九人自相斫俱死”。

D、《太平广记》卷339“崔书生”条[19]记唐德宗贞元年间崔书生误入北周赵王女玉姨之墓,与玉姨的外甥女欢爱。又与玉姨赌博,“嬴玉指环二枚”云云。

文献资料之外,考古文物资料中有关戒指者亦少。首先,在唐墓壁画和传世绘画中似乎没有见到戒指的图像。其次,出土文物中,戒指也较其他钗、 簪等为少[20]。笔者限于条件,没能详尽搜罗,仅对《文物》《考古》杂志1990-1997共八年间公布的唐墓随葬品做了个简单统计。结果是,在公布的127座唐代墓葬中,出土有钗者共11座墓、有簪者5座墓,而出土有戒指者只有3座墓。下面是这3座墓的情况:

甲、河南偃师市杏园村YD1902号唐墓出土有金戒指一件,“环体厚重,上嵌椭圆形紫色水晶。水晶上浅刻两字,文字为中古时期的巴列维语”。墓的年代推测为盛唐墓[21]。

乙、辽宁朝阳市双塔区一号唐墓出土铜戒指5件;三号墓出土金戒指一枚,同墓还出土有东罗马帝国金币一枚。墓的年代推测在唐中期以前[22]。

丙、江苏徐州市花马庄唐墓出土金戒指一件。墓的年代推测为唐前期[23]。

上述三墓均无墓志出土,因此墓主人的情况不甚明了。

根据以上有限的资料,我们来看看唐代戒指使用上的几个问题。

一、从文献中有关戒指的记载奇少,以及考古出土实物也不多的情况看,戒指在唐代大部分地区、对大部分人来说,还不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装饰品。作为珍宝作为信物使用而并不戴在手指上的可能性很大。例如D条史料中即以玉戒指为赌资,赢了戒指从墓中出来后,“其赢玉指环犹在衣带”,并没有戴在手指上。同样的例子我们在南北朝时也能看到。前举《异苑》卷6有一条记载说沛郡人秦树在冢墓中与一女子婚合,临别时,“女泣曰:与君一睹,后面无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请注意,女子没有将戒指戴在男子的手指上,而是结置于衣带上。说明自南北朝到隋唐,虽也使用戒指,但大部分人并不把它戴在手指上,换句话说,就是当时还没有戴戒指的习惯。前述甲墓出土的金戒指,据发掘报告称,墓主人就是“右手握一金戒指”云云,可见也并没有戴在手指上。当然,不能否认当时也有将戒指戴在手指上的。估计这主要是北边少数族的习俗。前述乙墓出土的铜戒指,发掘报告说就是戴在墓主人手指上的。

二、于是又可指出,戒指在唐代似乎仍是带有浓郁少数族或外来文化色彩的装饰品。前引乙墓除出土了金戒指外还出土有东罗马帝国的金币,可知墓主人或是少数族或受外来文化影响甚大。汉代以来,从西北到东北,某些少数族的成员有戴戒指的习俗已为考古发现证明。乙墓所处的辽宁省朝阳市在唐属营州,是与契丹、奚族活动区域相交叉的地区,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年)还曾“为契丹所陷”[24],开元以后又是“商胡”云集处[25]。我们知道,契丹族可能是戴戒指的。1992年发掘的辽耶律羽之墓,墓主人死于离唐代不远的会同四年(941年,亦即五代后晋的天福六年),墓中就出土有金戒指5枚[26]。而1986年发掘的辽陈国公主驸马合葬墓中的墓主人陈国公主“十指戴戒指十一枚(有一指上两枚套叠在一起),驸马戴戒指六枚,均为金质”[27]。这些资料或者可以作为契丹族戴戒指的旁证吧。因此,乙墓的墓主人很有可能属于契丹族当然也有可能属于“商胡”[28]。此外,甲墓出土的金戒指上刻有中古波斯语,无疑也是西方传入的外域工艺品。文献中也能看出些许痕迹。比如《新唐书》卷83《定安公主传》记定安公主回到太原,“诏使劳问系涂,以黠戛斯所献白貂皮、玉指环往赐”。我们知道,黠戛斯“赤发、皙面、绿瞳”(《新唐书》卷217《黠戛斯传》),是唐代西北的少数族。又,前述C条史料说墓中戴戒指的女子是“绿发稠直,皓齿编贝”,显然也是一位少数族或外国的女子。总之无论考古资料还是文献资料都说明,唐代的戒指仍主要为胡族或受胡族文化较深的人所佩戴。而在其他人的眼中,将其视为一种外域文化色彩浓郁的珍宝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三、戒指在唐代,似乎还是具有某种神秘色彩。前述汉高祖恶戚姬“■环照见指骨”的说法在唐代仍然流行。假托牛僧孺撰写的《周秦行纪》,说牛在洛阳附近碰见了戚夫人,“夫人约指玉环,光照于座”。刘禹锡更说杨贵妃“指环照骨明,首饰敌连城。将入咸阳市,犹得贾胡惊”[29]。其实史籍中只有杨贵妃戴臂钏而没有戴戒指的记载[30],刘禹锡这里说“指环照骨明”,不过是借用戚夫人的故事说杨贵妃的首饰珍奇而已。与前代一样,戒指具有的这种神秘性反映在文献中,就是涉及戒指的记载绝大多数都与神鬼与死人有关。前引A、B、C、D四条史料无一例外。这或者也可以间接证明唐代戒指所具有的某种神秘性质。

四、唐代有关戒指的记载又仍然多与婚姻相关。这除了前面所云胡俗的影响外,或者还有佛教的影响在内。现存敦煌文书中有一种被称为《太子成道经》的变文,内容叙净饭王太子的成佛经过。文中说太子长大,净饭王想为他娶妻以使他依恋人间,“太子闻说,遂奏大王,若(与)儿取其新妇,令巧匠造一金指环,(儿)手上带之,父母及儿三人知,余人不知。若与儿有缘,知儿手上金指环者,则为夫妇”。后来摩诃那摩女耶输陀罗说了出来,于是“太子当时脱指环”, 娶耶输为妻[31]。《太子成道经》系根据《佛本行集经》演绎而成[32],在敦煌文书中有八个卷子,可见在当时广为流传。加上变文那种连说带唱的讲经方式,相信这一故事在大众中一定比较普及。因而我猜测,在唐代戒指与婚姻关系的结合中,佛教可能也起了一定的作用[33]。

但是戒指在唐代的大部分时期似乎还不具备西方文化中所有的“定婚”意义。因为戒指在当时虽然成了某些男女交往的一种信物,但却被赋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含义。前代如《太平御览》所引《后魏书》,说元树从梁归魏后,将爱妹玉儿给他的金指环“寄以还梁,表必还之意”。这是取指环的“环”与“还”同音。唐代也是这样。B条史料说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曰:“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这是取指环的“循环”之意。这样,无论“还”还是“循环”,含义都与西方习俗中的“定婚”不同。这或者可以说明,戒指在唐代虽与婚姻有联系,但相对而言,似乎更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含义。

五、但是到晚唐,可能一些了解西方习俗的士人知道或接受了西方戒指所具有的“定婚”意义。前述A条史料就是典型的一例。史料说韦皋与玉箫告别,“遂为言约,少则五载,多则七年,取玉箫,因留玉指环一枚”。这里的指环就有了比较明确的“定婚”的含义。不仅如此。我们知道西方戴戒指的习俗是戴在中指上表示已经定婚(也有说表示热恋者)、戴在无名指上表示已经结婚。古罗马庞培城壁画中画的已婚妇女,已将戒指戴在无名指上了[34]。这种习俗晚唐的某些士人可能也已经知道。前述韦皋与玉箫定婚后,韦皋违约不至,玉箫绝食而死。史记玉箫的主人姜氏“愍其节操,以玉环着于中指而同殡焉”,即视玉箫为已定婚之人,所以才将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前述C条史料说墓中的女子“左手无名指有玉环”,说明这位女子是一位已婚妇女。如果说C条史料的作者谷神子(郑怀古)记墓中女子无名指戴戒指尚属不知其所以然的话,A条史料的作者范摅则应该是懂得将戒指戴在中指上所具有的意义的。当然,具有这种知识的人在唐代可能很少见(比如前述乙墓的墓主人就是左手戴2个右手戴3个铜戒指),但文献中明确有将戒指戴在中指和无名指上的记载,还是说明晚唐人对戴戒指的外国习俗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

综上所述,戒指在唐代仍然具有神秘性、胡族性的特点。它虽然可能在北方某些少数族中流行,但就唐朝大部分地区而言,仍然不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装饰品。此外,戒指在唐代依然与婚姻有关,但其含义仍不固定,传统文化意义可能仍然大于外国文化意义。只是到了唐代晚期,才似乎有些士人对外国习俗中戴戒指的意义(如定婚)以及佩戴方式(如戴于中指或无名指等)有了一定的了解。

三、

现在的问题是,戒指在中国可说是起源甚早,但是为什么没有发展成为一种普遍使用的装饰习俗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这里只想就与婚姻发生关系的侧面来谈一谈。按中国古代的戒指很早便与婚姻联系起来了,那么为何到唐代为止,戴戒指却一直没有在社会中流行、并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婚姻习俗呢?我想,其根本原因或者在于,戒指与婚姻发生联系的习俗来自外国,而这一习俗与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格格不入。按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很早即已形成,其基本特征之一是婚姻的结成需要媒人,《诗.豳风.伐柯》云:“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即是明证。此外,结婚过程的“六礼”也早在《仪礼》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而“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每一礼,都需要中间人(使者、宾)来完成,其中没有给新婚男女直接见面的机会。上述婚姻制度在后代虽有繁简之分,但却大致为历代所遵守。唐代也是如此,“为婚之法,必有行媒”[35],婚姻的成立要靠媒人。一般而言,唐代民间的婚姻过程首先是媒人牵头,然后男方提出《通婚书》,由媒人传给女方,若女方也有《答婚书》,婚姻就成立了,一般也就不许悔婚了。《唐律疏议》卷13《户婚律》云:“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36],“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这就是说,唐代婚姻成立有两种办法:一是女方回报《婚书》,一是女方接受聘财。这两种方法实际都是由媒人穿线,在男女双方家长中进行的。在这过程中,没有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和自由恋爱,恐怕也就没有了男女之间直接交换戒指以定婚的可能。因此我们在笔记小说中看到的有关戒指的故事,就只能与死人有关了。这实际上是当时人对男女自由恋爱生活的向往,也是对现实生活中婚姻状况的无奈。或者可以这样说,戒指与婚姻的联系是以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自由恋爱为基础的,只要中国古代的社会不允许男女之间的自由恋爱,只要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没有根本的改变,具有定婚意义的戒指的使用就不会发展起来。也许正因为此,因而戒指虽然常出现在文献和考古资料中,但它归根结蒂属于外国文化范畴,不能进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由此或者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即任何一种外来事物及其运用,乃至任何一种外来文化,如果与接受它的社会的传统制度传统文化相冲突,它就很难融入那个社会中去。但是如果它本身存在有合理的进步的因素,它又能断续存在于那个社会(甚至只在观念上),而不会彻底消亡。据说,戒指起源于古时的中国宫廷,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记事,戒指一种“禁戒”“戒止”的标志。当时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在后宫被皇帝看上者,宦官就记下她陪伴君王的日期,并在她右手上戴一枚银戒指作为记号。当后妃妊娠,告知宦官,就给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

◇ 后来戒指变成婚姻的信物。14世纪后,欧洲女性戴戒指普遍起来。戴在哪个指头上,也逐渐变成一种约定的习俗:

◆◇ 戴在食指上,表示想结婚即表示求婚;

◆◇ 戴在中指上,表示正在恋爱中;

◆◇ 戴在无名指上,表示已经订婚或已经结婚;

◆◇ 戴在小手指上,表示独身。

◆◇ 大拇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戒指一般应戴在左手上,这种习俗为世界各国所接受。

至于右手,在传统上也有一个手指戴戒指时是有意义的:那就是无名指。据说戴在这里,表示具有修女的心性。

当然,当你戴一种戒指的时候,无论你戴在那里都不具备任何意义,这种戒指就是一般的花戒,这种戒指是起一种装饰的作用,可以戴在任何你想戴的手指上,没有任何拘束。

说明:

1)结婚戒指不能用合金制造,必须用纯金,铂金或白银制成,表示爱情是纯洁的。双方的姓名一定要刻在戒指上,作为永久的纪念。

2)按我国的传统风俗习惯,男女一般都把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陈姓得姓始祖——陈胡公

陈姓来源于妫姓,陈姓人是舜帝的后裔。在舜当天子之前,尧把他的两个女儿嫁给了舜,并让他们居住在妫河边。于是舜的后代便称为妫姓。西周初年,周武王灭了商朝以后,他找到当时舜帝的后代妫满,把大女儿嫁给他,封他在陈,建立了陈国,定都宛丘(今河南淮阳)。他选贤任能,扬善罚恶,励精图治,使陈国强盛了许多年。妫满死后,谥号为胡公,故又称陈胡公、胡公满。他的子孙便以国为姓,称为陈氏,并尊陈胡公为陈姓的得姓始祖。

陈姓其他古代历史名人

胜:阳城(今河南省登封东南)人,秦末农民起义将领,建立张楚政权,第一个翻开了封建社会农民起义的历史篇章。

陈寿(233-297),西晋史学家。又作长寿,字承祚。蜀国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少时好学。仕蜀时为散骑黄门侍郎。入晋后,司空张华爱其才,荐为孝廉,任佐著作郎,出补阳平令,后历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晋灭吴后,他广泛收集三国时期的官私著作,著成《三国志》,分成三书,即魏书30卷、蜀书15卷、吴书20卷,条分缕析,平行叙述,在断代史中别创一格。后人推重他的史学和文笔,把《三国志》与《史记》、《汉书》、《后汉书》并列,称为四史。他还著有《古国志》、《益陈姓得姓始祖——陈胡公

陈姓来源于妫姓,陈姓人是舜帝的后裔。在舜当天子之前,尧把他的两个女儿嫁给了舜,并让他们居住在妫河边。于是舜的后代便称为妫姓。西周初年,周武王灭了商朝以后,他找到当时舜帝的后代妫满,把大女儿嫁给他,封他在陈,建立了陈国,定都宛丘(今河南淮阳)。他选贤任能,扬善罚恶,励精图治,使陈国强盛了许多年。妫满死后,谥号为胡公,故又称陈胡公、胡公满。他的子孙便以国为姓,称为陈氏,并尊陈胡公为陈姓的得姓始祖。

陈姓其他古代历史名人

胜:阳城(今河南省登封东南)人,秦末农民起义将领,建立张楚政权,第一个翻开了封建社会农民起义的历史篇章。

陈寿(233-297),西晋史学家。又作长寿,字承祚。蜀国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少时好学。仕蜀时为散骑黄门侍郎。入晋后,司空张华爱其才,荐为孝廉,任佐著作郎,出补阳平令,后历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晋灭吴后,他广泛收集三国时期的官私著作,著成《三国志》,分成三书,即魏书30卷、蜀书15卷、吴书20卷,条分缕析,平行叙述,在断代史中别创一格。后人推重他的史学和文笔,把《三国志》与《史记》、《汉书》、《后汉书》并列,称为四史。他还著有《古国志》、《益部耆旧传》,编有《蜀相诸葛亮集》等。

1、耶稣(前7年—约33年)——生于以色列,基督教教义的中心人物。

2、柏拉图(前427-347)——古希腊圣贤,精神恋爱的创始人。

3、达芬奇(1452-1519)——意大利天才,疑为同志。

4、伊丽莎白一世(1533-1603)——英国女王,有无数情人却绝不下嫁。

5、牛顿(1642-1727)——英国科学家,少时恋斯特利**。

6、贝多芬(1770-1829)——德国音乐家,求婚一败再败。

7、安徒生(1805-1879)——丹麦作家,初恋波儿随风飘去。

8、恩格斯(1820-1895)——德国思想家,与玛丽、莉希姐妹同居不婚。

9、诺贝尔(1833-1895)——瑞典科学家,初恋不幸,后爱苏菲不成。

10、尼采(1844-1900)——德国哲学家,求婚遭拒。

11、笛卡尔(1596-1650)——法国哲学家,与家佣海伦同居生女。

12、伏尔泰(1694-1778)——法国思想家,与夏德莱夫人私通。

13、康德(1724-1804)——德国哲学家,一生毫无激情。

14、叔本华(1788-1860)——德国哲学家,极度仇恨女人。 

15、布坎南(1791-1869)——美国第十五任总统,初恋对象自杀。

16、萨特(1905-1980)——法国哲学家,与女权者西蒙·波娃同居不婚。

17、拉斐尔(1483-1520)——意大利画家,与马蒂亚订婚不得而终。

18、梵高(1853-1890)——荷兰画家,生活不幸自杀。

19、哥白尼(1473-1543)——波兰天文学家,同居不婚。

20、伽利略(1564~1642)——意大利科学家,同居生子而不婚。

21、惠特曼(1819-1892)——美国浪漫主义诗人,自称对女人一无所知。

22、屠格涅夫(1818~ 1883)——俄国诗人,8次爱情+1个女儿。

23、司汤达(1783-1842)——法国作家,悲欢离合不结婚。

24、米斯特拉尔(1889-1957)——智利女诗人,初恋失败而终生不嫁。

25、克里斯蒂娜(1626-1689)——瑞典女王,爱慕表兄却拒绝嫁给他。

26、米开朗基罗(1475-1564)——意大利雕塑家,恋维多利亚。

27、嘉宝(1905-1990)——美国好莱坞巨星,有严重的嫌疑。

28、简·奥斯汀(1775-1817)——英国作家,疑与姐姐。

29、帕斯卡(1623-1662)——法国科学家,与妹妹的关系非比寻常。

30、卡夫卡(1883-1924)——奥地利作家,与菲利斯**订婚又毁约。

31、希思(1916-2005)——英国首相,别人抢走了他恋爱多年的女友。

32、福柯(1926-1984)——法国后现代思想家,同性伴侣德费尔。

33、孟德尔(1822-1884)——奥地利(现捷克)遗传学家,牧师。

34、迪奥(1905-1957)——法国服装设计师,有恋不婚。

35、普鲁斯特(1871-1922)——法国作家,是个隐藏的同志。

36、夏奈尔(1883- 1971)——法国服装设计师,爱男人而不结婚。

37、舒伯特(1797—1828)——奥地利音乐家,早逝。

38、克尔凯郭尔(1813~1855)——丹麦思想家,恐惧责任,曾悔婚。

39、斯宾塞(1820-1903)——英国思想家,没有任何浪漫的美感和诗意。

40、莱布尼茨(1646—1716)——德国科学家,什么也不相信的人。

41、南丁格尔(1820 - 1910)——英国女护士,忘我工作。

42、伊壁鸠鲁(前341—前270)——古希腊哲学家,养过了一个情妇。

43、图灵(1912- 1954)——美国计算机之父(出生英国),曾因被拘留。

44、兰波(1854-1891)——法国诗人,疑是,但又与女人同居。

45、圣西门(1760—1825)——法国空想家,思维不正常。

46、傅立叶(1772—1837)——法国空想家,思想怪异。

47、维特根斯坦(1889-1951)——英国(奥地利)哲学家,疑为。

48、亚当斯密(1723- 1790)——英国经济学家,一生与母亲相依为命。

49、亨利·梭罗(1817-1862)——美国作家,觉得没有义务赡养别人。

50、卡文迪许(1731~1810)——英国科学家,不修边幅,过着奇特的隐居生活。

51、洛克(1632~1704)——英国哲学家,真诚的基督徒。

52、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无力维持生计而求婚不成。

53、爱默生(1803-1882)——美国哲学家,崇尚返朴归真。

54、奥古斯丁(354—430年)——古罗马神学家,曾纵情于肉欲。

55、阿奎那(1225-1274)——意大利哲学家,宣誓永作教会的忠诚卫士。

56、帕斯卡尔(1623-1662)——法国科学家和哲学家,曾暗恋贵族少女。

57、霍布斯(1588年—1679)——英国思想家,哲学和爱情有些排斥。

58、莫泊桑(1850~1893)——法国小说家,因过度劳累而精神错乱。

59、塞诺芬尼(前565-前473)——古希腊思想家,漫游67年。

60、赫拉克利特(前540—前470)——古希腊哲学家,孤独厌世的怪杰。

61、德谟克利特(460-前370)——古希腊思想家,离家外出游学。

62、佛陀(前563-前483)——释迦牟尼,诞生于古印度喜马拉雅山麓。

63、毕达哥拉斯(前580~500年)——古希腊数学家,游历学者。

64、芝诺(前336~前264)——塞浦路斯哲学家,长得丑陋。

65、胡志明(1890-1969)——越共领袖,与中国曾雪明关系无疾而终。

66、泰勒斯(前640-前546)——古希腊哲学家,追求沉思默想的生活。

67、斯威夫特(1667 -1745)——英国作家,深陷痛苦而精神错乱。

68、薄伽丘(1313~1375)——意大利作家,谴责禁欲主义。

69、荷尔德林(1770-1843)——德国诗人,爱女人必分手,精神错乱。

70、勃拉姆斯(1833-1897)——德国作曲家,挚爱舒曼夫人克拉拉。

中国

71、白玉蟾(南宋)——道教南宗五祖中的五祖,诗词、绘画、书法。

72、玄奘(600-664)——唐代著名高僧,俗姓陈名炜,河南偃师人。

73、郑和(1371-1433)——明朝宦官,本名马和又称三保,云南晋宁人。

74、法显和尚(337—422)——东晋僧人,本姓龚,山西襄垣县人。

75、蔡伦(63- 121)——汉代发明家,宦官,湖南耒阳人。

76、金岳霖(1895-1984)——逻辑学家,情困林徽因。

77、林巧稚(1901- 1983)——妇产科医生,福建厦门人,献身医学。

78、陈岱孙(1900-1997)——经济学家,福建省闽候人,潜心做学问。

79、苏曼殊(1884-1918)——诗人,画家,几番出家斩不断情丝纠缠。

80、尹桂芳(1919~2000)——越剧小生,浙江嵊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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