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沈阳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1张

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正月十五当日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外地区,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法律依据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 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正月十五当日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外地区,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沈阳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2022年5月1日起,严格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重点时段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域

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5月1日起,严格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对违反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规定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鼓励群众对违规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对提供线索,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或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提供线索人进行奖励。

      违规燃放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

      违规销售举报电话:市应急管理局12350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春节临近,沈阳警方将全力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2022年4月30日前,沈阳全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公安机关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沈阳全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公安机关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发现他人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群众可以通过110或者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查实的群众举报线索当事人予以奖励。

      2022年春节临近,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沈阳市将实行新的禁放规定。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沈阳警方将全力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上述时段内,沈阳市实行全市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为确稿弊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公安机关将对下列三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在禁止时段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轿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以及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新城子区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禁止烟燃放烟花爆竹(含模拟鞭炮)区域。

第三条本市禁放区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域的划定,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第四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燃放、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途经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须经公安机关审验《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五条本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应教育公民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一)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分别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没收烟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除按本规定罚款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15日以下拘留;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未成年人和无责任能力人,处以的罚款或应赔偿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处罚裁决不服的,自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国家、省、市确定的具有全市性的重大庆典活动,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礼花、礼炮,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第十三条本规定在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沈阳市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沈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为:1、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2、大东区四环路以内区域;3、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4、沈北新区沈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烟花爆竹可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正月十五当日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周边具体范围,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并负责管护。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六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19点。

在12月31日19点的时候,沈阳沈阳中街吾悦广场将会有首场大屏烟花秀。

烟火秀指的是烟花类的表演,表演的主要内容就是放烟花放这里,烟花可能是有各色图案的,也可能是普通的烟花,通常情况下烟火表演的成本是比较高的,因为普通的烟花一个就有好几百,而一场烟花秀下来所花费的钱是非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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