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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其顿和希腊东部的色萨利之间矗立着一座高山。大雾弥漫的山顶直插云霄。山顶上,

  众神们的家园沐浴在阳光之中。宙斯作为山神和人类之父主宰着那里的一切。总的说来,宙

  斯并不是一个独裁统治者。但毫无疑问,凡事山神们都要听从他的命令。宙斯将男女山神

  12 人组成一个委员会,宙斯本人则坐第一把交椅,是众神与人类的太上皇,也是雷电的操

  纵者。他旁边是他那傲慢且嫉妒的皇后赫拉。波塞冬是大海的统治者。哈得斯是主宰阴间的

  冥王,他在委员会中没有席位。阿波罗是太阳神、音乐和诗神。他的孪生姐妹阿耳特弥斯是

  月亮和狩猎女神。雅典娜是智慧女神和家居艺术品的守护女神。赫提斯是家室之神,象征着

  家庭中的生命与幸福。气势汹汹的阿瑞斯是战神。媚人的阿芙罗狄蒂是爱与美神。火神赫菲

  斯托斯是宙斯雷电的创造者。以翅代步的信使海尔墨斯掌管商业与发明事务。谷物与丰收女

  神得墨特尔负责管理农业,她是文明之母。

  偷窃天火之后,宙斯对人类的敌意与日俱增。一天,他令儿子赫菲斯托斯用泥塑一美女像,

  并请众神赠予她不同的礼物。 其中, 雅典娜饰之以华丽的衣裳, 赫耳墨斯赠之以说谎的能力。

  世上的第一个女人是位迷人女郎,因为她从每位神灵那里得到了一样对男人有害的礼物,因

  此宙斯称她为潘多拉(pander:意为煽动) 。

  宙斯决定把她作为礼物送给世间的男子。 于是信使赫耳墨斯将她带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厄庇

  墨透斯。她姿容绝美,见者无不为之倾心。厄庇墨透斯兴高采烈地把她迎入屋内。普罗米修

  斯警告过他不得接受宙斯的任何馈赠,而他已将之忘于脑后。这一对夫妻有过一段幸福的生

  活,但不久灾难却降临人间。

  当普罗米修斯忙于教授人们生存之道的时候,他把一个桶托付给厄庇墨透斯。他警告过他的

  弟弟不要打开桶盖。 潘多拉好奇心强。 她的丈夫不允许她看桶中之物, 这使她感到十分懊恼。

  一天乘厄庇墨透斯出门在外,她打开桶盖,从桶里跑出的是不和与战争,瘟疫与疾病,偷窃

  与暴力,悲哀与忧虑,以及其他一些人类从此要遭受的不幸。只有希望被关在桶口

  普罗米修斯是泰坦巨人之一。在宙斯与巨人的战争中,他站在新的奥林波斯山神一边。他用

  粘土造出了第一个男人。雅典娜赋予了这个男人灵魂和神圣的生命。普罗米修斯还花费了很

  多时间和精力创造了火,并将之赠予人类。火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在这之后,举行了第一次

  神与人的联席会议。 这个会议将决定烧烤过的动物的哪一部分该分给神, 哪一部分该给人类。

  普罗米修斯切开一头牛,把它分成两部分:他把肉放在皮下,将骨头放在肥肉下。因为他知

  道自私的宙斯爱吃肥肉。宙斯看穿了他的把戏。普罗米修斯偏袒人类,这使宙斯感到不快。

  因此,他专横地把火从人类手中夺走。然而,普罗米修斯设法窃走了天火,偷偷地把它带给

  人类。宙斯对他这种肆无忌惮的违抗行为大发雷霆。他令其他的山神把普罗米修斯用锁链缚

  在高加索山脉的一块岩石上。一只饥饿的老鹰天天来啄食他的肝脏,而他的肝脏又总是重新长出来。他的痛苦要持续三万年。而他坚定地面对苦难,从来不在宙斯面前丧失勇气。最后

  海格立斯使普罗米修斯与宙斯恢复了他们的友谊,找到了金苹果,杀死了老鹰,因而解救了

  人类的老朋友。

  在所有的小海神中,纳鲁斯和普鲁吐斯异常独特。纳鲁斯是人们熟知的“海中的老人” 。他

  代表了海水友善的一面。他和 50 个可爱的女儿一起生活在海中。她们当中最著名的有;安

  菲瑞垂托、塞提丝、盖拉蒂和潘诺珀。在勇敢地寻觅金苹果的时候,纳鲁斯建议赫格立斯寻

  找普罗米修斯。

  普鲁吐斯是波塞冬的牧羊人。他有两种非凡的能力:他能预言,他还能够变成不同的动物。

  有时他是一头狮子,有着波浪般的卷发。有时他是一头凶猛的野猪。而有时他又是一棵枝叶

  繁茂、外表威严的大树。经过这些变化之后,当他无法摆脱询问者时,神就替他作出详尽的

  回答。

  厄洛斯是爱神,它的拉丁名称丘比特更为人熟知。他是阿瑞斯和阿芙罗狄蒂的儿子,是一

  位小奥林波斯山神。他的形象是一个裸体的小男孩,有一对闪闪发光的翅膀。他带着弓箭漫

  游。他恶作剧地射出令人震颤的神箭,唤起爱的激情。给自然界带来生机,授予万物繁衍的

  能力。这位可爱而又淘气的小精灵有两种神箭:加快爱情产生的金头神箭和中止爱情的铅头

  神箭。另外,他还有一束照亮心灵的火炬。

  尽管有时他被蒙着眼睛,但没有任何人或神,包括宙斯在内,能逃避他的恶作剧。有一次这

  位淘气的精灵被自己的箭射中。对人间少女普赛克炽热的爱在他心中复苏,以致于他不顾他

  母亲的干预,鼓起勇气让宙斯给予公正评判。厄洛斯起了重大作用的另一个著名的故事是亚

  尔古英雄的远征。美狄亚,国王埃厄忒斯的女儿,被厄洛斯的神箭射中,和伊阿宋一起寻觅

  金羊毛,最后成为这位英雄的妻子。

  阿瑞斯,宙斯和赫拉之子,被委任为战神。他威严而可怕。他一走动,整个世界都会摇晃。

  在奥林波斯山上的所有主神中,他是最可恨的、最喜欢争斗和战争的神,并且永远对血腥有

  一种渴望。另一方面,他代表勇气和胜利,被即将上战场的战士们疯狂地崇拜。这些崇拜者

  战前都要向他祈祷,战后将战利品供奉在他的祭坛前。

  他是惟一一位曾经不得不屈于部下威力的神。有一次,由于缺乏机智与正确判断使他蒙受羞

  辱。他和两个巨人决斗,发现自己不能抵挡。他自动放下武器,被铐上铁链关了起来,最后

  他被老练的赫尔墨斯救出来,但在此之前,他已饱尝了受侮辱的滋味。

  他做事不加思考,就像他的残暴一样典型。波塞冬的一个儿子企图诱拐他的女儿,弄得战神

  非常不悦。于是,他毫不留情地把他干掉了。为了替儿子报仇,波塞冬拉着阿瑞斯到雅典法

  官面前要求审判战神。审判是在城外的一座小山上开庭的,阿瑞斯叙述了案情,最后被判无

  罪。从那以后,这座山就称作雅典的最高法院,即“阿瑞斯之山” ;而出审的法官们被称作

  雅典最高法院的法官。

  狄俄尼索斯是酒神,他是宙斯和塞梅莱的儿子。当他的妈妈被宙斯的璀璨之焰烧死时,他

  还只是个孤弱的婴儿。他的父亲将他寄托在山中仙子们那里,他们精心地哺育他长大。在森

  林之神西莱娜斯的辅导下,他掌握了有关自然的所有秘密以及酒的历史。他乘坐着他那辆由

  野兽驾驶的四轮马车到处游荡。据说他曾到过印度和埃塞俄比亚。他走到哪儿,乐声、歌声、

  狂饮就跟到哪儿。他的侍从们,被称为酒神的信徒,也因他们的吵闹无序而出名。他们肆无

  忌惮地狂笑,漫不经心地喝酒、跳舞和唱歌。侍从中的妇女也因极端粗野、得意起来有失体

  面而臭名昭著。当她们疯狂或是极度兴奋时,她们使用残忍的暴力。她们曾把俄尔浦斯这位

  才华横溢的音乐家的手足撕裂。就连底比斯国王,仅因为在本国崇拜巴克斯(狄俄尼索斯的

  别名)问题上皱了皱眉头,也遭受了同样的惩罚。而带领这群狂热的女人胡作非为的就是狄

  俄尼索斯的母亲。

  雅典国王潘底翁有两个女儿,普鲁丝妮和菲勒美拉。当雅典受到蛮人的威胁时,色雷斯国

  王泰诺斯伸出了援助之手。出于感激,国王潘底翁让泰诺斯从自己的女儿中任选一位作他妻

  子。泰诺斯选择了普鲁丝妮。他们在色雷斯生活了许多年,并且生了一个儿子,名叫意大拉

  斯。由于远离故土,普鲁丝妮患了思乡病,她非常想见亲爱的妹妹菲勒美拉。在她的一再要

  求下,泰诺斯乘船去雅典接菲勒美拉来与她姐姐团聚。在返回的途中,看到菲勒美拉浑身散

  发出的青春和美丽,泰诺斯非常嫉妒,顿生歹意。他强行带走了菲勒美拉,并割去了她的舌

  头,将她关在森林中一个偏僻的小茅屋里。在普鲁丝妮面前,他撒谎说菲勒美拉已经死了。

  菲勒美拉被囚禁了整整一年。在囚禁期间,她将痛苦的经历编织成了一件长袍;然后,她想

  方设法让长袍落到她姐姐的手中。普鲁丝妮一收到那件长袍就来到了森林,将她妹妹救了出

  来。

  回到宫殿后,姐妹俩急于复仇,杀死了小意大拉斯,并派人将尸体送到他父亲那里。国王泰

  诺斯得知事情真相后,提起剑来把姐妹两人赶到森林里。在林中,众神将普鲁丝妮变为一只

  麻雀,将菲勒美拉变为一只夜莺,而将泰诺斯变成了一只戴胜科鸟。

  埃杰克斯是位身材魁梧、骁勇善战、但头脑迟钝的人。当特洛伊战争即将爆发时,他率领

  军队从萨拉米斯到达奥尔墨斯加入了希腊军队。作为一名为希腊事业奋斗的最可信赖的斗

  士,他被派去保卫靠近特洛伊的希腊军营边界。战场上,他因作战勇猛而出名。阿基里斯死

  后, 他成为两个最有可能获得阿基里斯的盾甲的有力竞争对手之一。 另一名对手是奥德修斯。

  最后,他的对手胜利了,并得到了盾甲。埃杰克斯悲伤至极,无法自拔,最终结束了自己的

  生命。奥德修斯为了得到盲人底比斯的忠告而来到阴间;埃杰克斯的幽灵冲着他直皱眉头。

  在阴间,由于受到前世痛苦记忆的折磨,埃杰克斯选择了做一头狮子。

  半人半马的怪物(Centaur)既英明又公正。他的学生中有个名叫杰森的男孩。杰森是位王

  子,他的父亲埃宋曾是伊俄卡斯的国王,但后来王位却被他同父异母兄弟珀利阿斯夺去了。

  因此他把还在襁褓中的儿子送给 Centaur照料。还是个孩子时,杰森就参加过捕猎野猪。当

  他长成一位强壮的小伙,知道自己身世的秘密后,他决定要为父亲所受的不公报仇雪恨。

  在返回祖国的路上,他遇到一位老婆婆。她希望能有人帮她渡过山里的一条小溪。出于善良

  的天性和谦恭有礼的本能,杰森背起老人,淌过了小溪。他并未想到这位老婆婆竟是赫拉本

  人。因此他在生活的起点便得到了一位神通广大的朋友的帮助和保护。由于他在过河时遗失

  了一只鞋子,他不得不赤着一只脚走进了珀利阿斯的宫殿。当珀利阿斯看到这个陌生人时,

  他惊恐异常,因为一位预言家提醒他提防一个只穿了一只鞋的男人。当杰森告诉他自己是谁

  以及自己此行的目的时,他并没有感到奇怪。狡诈的珀利阿斯带着假惺惺的自豪和喜悦迎接

  了这位侄子。他发誓说,他愿意放弃王位,但接替他继承王位的人必须能够用事实证明自己

  确配接受王冠。于是,他怂恿年轻人去科尔切斯取回金羊毛。他断定他的侄子再不会活着回

  到他面前,因为这根本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使命。珀利阿斯的预言千真万确。杰森悲惨地死

  在科尔切斯王国。

  伊俄是河神的女儿,宙斯爱她、追求她、并得到了她。赫拉对此嫉妒不已。一天她飞下奥

  林波斯山向情敌施加报复。然而宙斯早已预见到她的光临,就将伊俄变成了一头美丽的小白

  牛犊,赫拉看穿了其中的诡计,非要一头牛犊作为礼物。宙斯无奈,只得让她如愿以偿。赫

  拉便将牛犊托付给百眼魔鬼阿刚斯看管。阿刚斯的眼睛永远睁着,要想逃脱是不可能的。看

  到伊俄如此忧郁,宙斯简直无法忍受,便令赫耳墨斯将魔鬼铲除。赫耳墨斯乔装成牧羊人给

  阿刚斯唱悦耳动听的歌, 讲冗长乏味的故事以哄他入睡。 之后便寻机杀死魔鬼, 释放了伊俄。

  但赫拉的狂怒并未消除。她派了一只牛虻去攻击牛犊,使她颠沛流离。在十分悲痛之中,牛

  犊穿越了分隔欧亚大陆的海峡。 从此这片狭长的水域被称作博斯普鲁斯海峡, 意为牛犊之路。

  她接着漫游过海,这片大海也就在偶然中有了名称——伊奥尼亚海,最后她到了埃及,并恢

  复了她本来的体态和容貌。她在那里落户并生了个儿子。她的一些子孙就呆在了埃及,当了

  很长时间的国王。

  遥远的海面上有一岛屿,石崖边居住着唱魔歌的海妖塞壬三姐妹。半人半岛的塞壬姐妹们

  坐在一片花丛里,唱着盎惑人心的歌,甜美的歌声把过往的船只引向该岛,然后撞上礁石船

  毁人亡。过往的海员和船只都受到迷惑走向毁灭,无一幸免。

  奥德修斯遵循女神喀耳斯的忠告。为了对付塞壬姐妹,他采取了谨慎的防备措施。船只还没

  驶到能听到歌声的地方,奥德修斯就令人把他拴在桅杆上,并吩咐手下用蜡把他们的耳朵塞

  住。他还告诫他们通过死亡岛时不要理会他的命令和手势。

  不久石岛就进入了他们的视线。奥德修斯听到了迷人的歌声。歌声如此令人神往,他绝望地

  挣扎着要解除束缚,并向随从叫喊着要他们驶向正在繁花茂盛的草地上唱歌的海妖姐妹,但

  没人理他。海员们驾驶船只一直向前,直到最后再也听不到歌声。这时他们才给奥德修斯松

  绑,取出他们耳朵中的蜡。这次塞壬海妖们算是白唱了歌。三姐妹中的老大帕耳塞洛珀深深

  地爱慕着奥德修斯。当他的船只走过后,她就投海自尽了。

  赫克犹巴的一生充满了痛苦与悲哀。她亲眼目睹了长子海克特被阿基里斯侮辱,尔后被杀

  害;儿子波利斯被皮洛士杀死在自己面前;年迈的丈夫皮安姆被拖到家庭祭坛残酷地处死。

  特洛伊沦陷后,她成了一名奴隶。她又不幸地看到了自己在奴役中的惟一安慰——女儿波里

  丝娜被血祭于阿基里斯的墓前。为了使最小的儿子波里德诺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她把他委

  托给了塞希国王。可是,不幸的命运又使她看到了被冲到海边的儿子的尸体。她的 50 个孩

  子都死了,赫克犹巴因此成为悲哀女王,而别的女人都无法得到这顶王冠。然而,即使处于

  痛苦与绝望之中,她仍旧鼓足勇气向塞希国王复仇,因为塞希国王为了得到她儿子的黄金而

  杀死了他。后来,正如狄俄尼索斯所预言,她被变成了一条狗,眼带血丝。她不堪忍受这种

  新的痛苦,就跳进海里,结束了自己不幸的一生。

  希腊北部国王阿塔玛斯有两个孩子,法瑞克斯和赫勒。当国王离开第一个妻子和一个名叫

  伊诺的坏女人结婚后,两个孩子受到后母残忍虐待,整个王国也受到毁灭性瘟疫的侵袭。伊

  诺在爱轻信的丈夫耳边进谗言, 终于使国王相信: 他的儿子法瑞克斯是这次灾害的罪魁祸首,

  并要将他献给宙斯以结束瘟疫。可怜的孩子被推上了祭坛,将要被处死。正在此时,上帝派

  了一只浑身上下长着金色羊毛的公羊来将两个孩子驮在背上带走了。 当他们飞过隔开欧洲和

  亚洲的海峡时,赫勒由于看到浩瀚的海洋而头晕目眩,最终掉进大海淹死了。这片海洋古时

  候的名称叫赫勒之海,赫勒拉旁海峡便由此而来。金色公羊驮着法瑞克斯继续向前飞去,来

  到了黑海东岸的科尔契斯。在那里,法瑞克斯将公羊献给了宙斯;而将金羊毛送给了埃厄忒

  斯国王。国王将羊毛钉在一棵圣树上,并派了一条不睡觉的龙负责看护。

  恩底弥翁是位风度翩翩的青年牧羊人,他在小亚细亚的拉塔莫斯山牧羊。他住在一幽静明

  媚的山谷中,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有时,当羊群在四周茂盛的草地上逍遥自在地吃草时,

  他就在草地上沉睡,丝毫不受人世间悲伤与忧虑的侵扰。

  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当阿尔特弥斯驾着马车穿越天空时,无意中看到一位漂亮青年正在下

  面静谧的山谷中睡觉。她芳心荡漾,对他充满爱慕之情。她从月亮马车中滑翔而下,匆忙而

  深情地偷吻了一下他的脸, 甚至当熟睡中的恩底弥翁睁开双眼看到仙女时, 也有点神魂颠倒。

  但眼前的一切很快消失,以致他误认为这是一场梦幻。每天夜间,阿尔特弥斯都从空中飘下

  偷吻熟睡中的牧羊人。然而女神偶尔一次的失职引起了主神宙斯的注意。众神与人类之父决

  定永远清除人间对女神的诱惑。他将恩底弥翁召到身边令他作出选择:任何形式的死亡;或

  者在永远的梦幻中青春永在。牧羊人选择了后者。他仍睡在拉塔莫斯山上。每晚月亮女神怀

  着悲哀的心情看望他,吻他。

  离开特洛伊城的第 10 天,奥德修斯和他的随从来到了一个岛上。岛上的居民只以忘忧树的

  果实和花为食物。这种神奇的植物,魔力极大,谁只要吃了它,就会忘记往事,而陷入恍恍

  惚惚的昏睡状态。当奥德修斯的随从到达时,岛上居民友好地邀请他们吃这种甜美的食物。

  花果的魔力立即在他们身上起作用,使他们陷入了深沉的昏睡状态。他们失去了对未来的希

  望。海和船在他们看来无聊而可恶。他们也不再急于见到妻儿和王国。奥德修斯见不到随从

  返回的迹象,就顿生疑心。他和一些全副武装的随从出发了。他们要去查出事情的真相。不

  久,他就发现了那种食物神奇的魔力。他不许随从碰这种植物,并发出命令:把那些懒倦的

  伙伴拖回船上;并把他们捆在凳子上。直到他们睡够了,才解除了忘忧树有害的魔力。他们

  毫不犹豫地扬帆起程,离开因吃忘忧树上花果而昏睡的岛上居民向前驶去。

  丹芙妮是位妩媚动人的仙女。有一天当她兴高采烈地在林中游玩时,她发现太阳神阿波罗

  用异常惊奇与羡慕的目光盯着自己。光芒四射的太阳使她害怕得飞跑起来。热切的太阳神紧

  随其后,竭力叫喊让她止步。她的美丽与优雅触发了他的激情。他惟恐这将是他们的最后一

  面。快步如飞的仙女拚命地奔跑,但情绪激昂的阿波罗紧追不放。她越过旷野,穿过人迹罕

  至的树林,但追赶的脚步声愈加逼近。他一边追赶,一边恳求心爱的仙女放慢脚步。他害怕

  仙女在石道上跌倒会擦破她那闪耀的皮肤。但奔逃的仙女根本不顾及这些。她甚至没朝身后

  瞥了一眼,最终她气喘吁吁地向她的父亲(河神)求救。她的恳求马上得到了回答。她很快

  发现自己如胶似漆地紧附地面。接着,妖嫩的皮肤上长出一层松软的树皮,她变成了一棵月

  桂树。太阳神唉声叹气地拥抱着树干,树干缩细了。为了表示他对仙女未泯的爱情,他将月

  桂树作为他最喜爱的树种,并决定将它作为一种对荣誉与威望的奖励,把它授予那些永恒的

  诗人和流芳百世的诗。因此最杰出的诗人总希望获得桂冠诗人的尊号。

  那西塞斯有个他至爱的孪生妹妹。这个非常美丽的妹妹死去的时候年纪还很小。那西塞斯

  非常思念她,甚至想跟她一起死去。

  一天,他坐在溪旁毫无心思看着流水想念他失去的妹妹时,他看到一张像她的面孔正在注

  视着他。那种情形就像她妹妹成了河神而且就在河里,可是她没有说话。

  那张那西塞斯看到的面孔实际上就是他自己的面孔在水里的倒影,可是他不知道。那时还

  没有像我们现在明亮的镜子, 一个人可以在比如说一面发光铜制盾状的东西上看到自己容貌

  的这种观念尚不很明确。那西塞斯就靠在水旁看着那像他妹妹美丽的面孔,猜疑到底她是

  谁?也不知道他是否能再见到他妹妹。

  以后他天天都到溪旁注视他看到的面孔,一面又哀悼他妹妹,最后众神为他感到很难过就

  把他变成了一朵花。

  这朵花就是第一朵水仙花,所有这类花生长在池塘或溪旁时,仍然低下它们美丽的头看着

  水里自己的影子。

  以前有个叫伊克西翁的国王居住在色萨利。他既英俊潇洒又力大无穷。他向美丽的姑娘黛

  求婚。黛和他一见倾心,但是她的父亲却极不情愿离开他的孩子。最后只有当伊克西翁发誓

  让黛的父亲得到王室的金库时,这位父亲才答应把黛嫁给了国王。伊克西翁把黛领回家。但

  他却丝毫没有履行诺言的意思。很长时间过去了,老人没有得到半厘钱。于是老人迫不及待

  地去找伊克西翁,絮絮叨叨搅得他不得安宁。终于伊克西翁决定索性彻底除掉老头。他打开

  了金库,一把将老人推了进去,然后将他活活烧死。

  宙斯为此勃然大怒。惊恐的伊克西翁跑到天堂,苦苦哀求众神和众人之父宽恕他的不诚实。

  他的请求得到了准许,于是他兴高采烈地在这辉煌璀璨的神的殿堂里呆了一会儿。他那双好

  色的眼睛盯上了赫拉,她那光彩照人的美丽使他神魂颠倒。他忘记了家里的黛。他盘算着要

  让赫位与他一道私奔。看到这些,宙斯把一朵赫拉形状的云送到了伊克西翁跟前。这位不虔

  诚的国王和这朵云做爱,并使她生下了半人半马的怪物。怒不可遏的宙斯把伊克西翁打下了

  地狱,将他绑在一个不停旋转的火轮上,这急速旋转的火轮永远折磨、撕扯着他的躯体。

  奥利安是位身材高大的猎手。他是海神波塞冬漂亮的儿子。一天,他在森林中打猎,看到

  了阿尔特弥斯的仙女们——七颗明星。他如此爱慕她们的美丽,便追赶她们。困境中,美貌

  的仙女们向阿尔特弥斯求救。结果女神将她们都送入天空充当星座。后来奥利安爱上了另一

  少女墨洛珀。 他鲁莽急躁地施暴于她。 这激怒了少女的父亲俄诺皮耳国王。 国王把他灌醉后,

  挖出了他的眼睛。随着“独眼巨人”大锤的敲响,他来到火神赫斐斯托斯跟前。火神派向导

  带他去太阳升起的东方。将眼球暴露于阳光后,他就恢复了视力,成了女神阿尔特弥斯永久

  的伴侣,并带着他的猎狗天狼跟随女神打猎。阿波罗并不赞成他们之间这种恋情。一天,阿

  波罗怂恿阿尔特弥斯向海中一移动的黑点射箭。她根本没想到自己是将箭瞄准奥利安。当看

  清黑点竟是在游泳的恋人奥利安的头时,阿尔特弥斯悲痛万分。因她无力使他起死回生,只

  好将他送入天空作一星座。他的猎狗天狼(即天狼星座)则蹲在他的身旁。

  阿基里斯为自己的出身门弟感到自豪。他的祖父以正直,擅主持正义而闻名,所以祖父死

  后在阴间做了一名法官。他的父亲珀琉斯是位勇敢的武士,后来与女海神忒提斯结婚。大多

  数神祗应邀参加了婚礼,只有不和女神厄里斯未在邀请之列。厄里斯颇感愤怒。她将一只刻

  有“献给最美的人”的金苹果掷向来宾,由此引起了激烈的争吵,最终引发了特洛伊战争。

  忒提斯非常喜爱儿子。当阿基里斯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忒提斯听到一种预言:儿子会在战

  争中死去,她大为震惊。为拯救儿子女海神在冥河中为她的孩子施浸礼。河水可使人体免遭

  苦难和屠杀。但因阿基里斯被抓的脚后跟是干的,因此脚后跟就成了阿基里斯整个身体中最

  致命的一点。这样,表达法——“阿基里斯的脚后跟”——逐渐用来指“弱点” 。阿基里斯

  在树林中渡过少年时期。他与聪慧的半人半马怪物契诺呆在一起。这个怪物给他教授文雅的

  艺术和战事,为他短暂辉煌的一生做好充分的准备。

  当希腊的全体战士拿起武器进攻特洛伊城时,一位先知说:阿基里斯肯定不会从战争中生

  还。忒提斯决心使儿子免于遭难。她就派儿子去斯库诺斯国王的宫中。在那儿,阿基里斯装

  扮成一位女仆,伺候斯库诺斯的公主,在一段时间内,诡计并未被识破,前方的传令兵一个

  接一个地来到宫殿,但走时并未带上阿基里斯。有一天,一位小贩来到宫中,出售各种妇人用的小玩意儿。然而在所卖的东西中有一把利剑,大多数人的双眼都盯着丝绸和面纱,而其

  中一人却热切地抓起利剑,然后兴高采烈地摆弄起来。这时,小贩揭掉伪装,表明了自己的

  真实身份。狡猾的奥德修斯带走了阿基里斯。在奥里斯,希腊的战舰正在等待顺风和阿基里

  斯。奥德修斯的努力并未白费。

  当攻占特洛伊城墙时,阿基里斯看到了皮安姆之女波利希娜的美貌。他深为公主的魅力所吸引,因而请求皮安姆将波利希娜许配给他。他致力于双方的和解。当他的努力被证明为毫

  无用处时,他得到皮安姆在战后举行婚礼的许诺。阿基里斯刚转身要走,不守信用的帕利斯

  拿出毒箭从后面射中了他的脚后跟。阿基里斯咽气之前,留下遗嘱:将他的铠甲留给希腊最

  勇敢的英雄,这在埃杰克斯和奥德修斯之间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斗。最终铠甲被判给奥德修

  斯。波利希娜为阿基里斯之死而悲伤绝望。她自尽于他壮丽的墓碑前。

《公主与龙》

很久很久以前,王国里有一位公主,她拥有着白嫩的肌肤与俏皮的大眼睛。

嗯,这是所有公主的标配。

她同时拥有一张贪吃的嘴与圆滚滚的身躯。

没错,这样就很有特色了。

王国里的人们平日里总会拿他们的公主殿下取乐,例如把公主的手指称作十条胖毛毛虫,例如把公主肥嘟嘟的链接比作十五的月亮,包括公主的侍从也要参和一脚。

“我们的公主----哎,就连头发都是老气的亚麻色,绣坊的姑娘十个里有九个都是这个色,我们的公主,哎呀。。。。”

公主听到后气得哭湿了枕头,一边哽咽地对着空气控诉哪些肤浅的人类,一边吃了一盒子甜点压压惊。

是不是会传来这样的消息,领国的公主今天早上又被邪恶法师绑架了,邻国的邻国的公主这个月第三次被恶龙抓走了,相似的是,总会有不计其数的英俊勇士前去解救她们。

可是却从来没有人,可没任何生物打过她的主意,公主难过地想。

她怒气冲冲地来到高台上,对天空大喊:“有本事来绑架我啊你们这群小王八蛋!”

遥遥传来了一声龙吟,公主兴奋地抬头,朝着声音的方向继续卖力喊:“我看见你尾巴尖了!别怂!”

一条硕大的枣红巨龙从团团云层里飞到公主眼前,它甩了甩尾巴:“你怎么看到我尾巴尖的?”

公主蹦来蹦去,她说:“你离我近一些我就告诉你!”

巨龙闻言乖乖地凑近了些。

“不行,再近些!”

巨龙又往前凑了凑。

公主圆滚滚的身躯猛地弹起来,两条胖乎乎的手臂死死勒住巨龙一只脚。

巨龙吓得一飞冲天,又小心地抓着公主不让她滑下去,它委屈地指责:“你骗我,你刚刚肯定没有看到我的尾巴尖。”

“没错,我是一个坏公主,所以你现在要惩罚我,比如把我带回你的家。”

“我是一条宽宏大量的好龙,我原谅你,你不许跟我回家。”

“不行!那我就黏在你的爪子上,还要在你的指甲上画好多好多蘑菇!”

“我讨厌蘑菇!”

“除了蘑菇,我还要画萝卜!”

“我也讨厌萝卜!”巨龙泄了气,“好吧,你这个小坏蛋,我会带你回家。”

于是公主成功的有生以来第一次被绑架了。

公主来到了巨龙的小岛,她每天眼睛亮晶晶地左顾右盼,盯着风平浪静的海面,却没有等来一支拯救自己的小船。

一星期后,公主泄气地蹲在地上哇哇大哭,巨龙被吵醒,它伸出尾巴尖蹭乱了公主毛茸茸的头发:“你别哭,你看,那边有一条小船。”

公主闻言破涕为笑,赶紧屁颠屁颠地跑到边上挥舞双手:“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船上的人问:“你是谁?”

“我是一个公主,被龙抓过来,你们是来救我的吗?”

“公主?”那人嗤笑:“为什么你没有金子一样的头发?”

公主委屈:“这,这是天生的啊。”

“那为什么你的衣服又脏又破?”

“因为我的侍女不在我身边呀。”

“可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公主像你一样胖。”那人毫不留情地嘲笑:“龙肯定是瞧你好吃才抓你。”

“那你不救我吗?”

“你又不是公主我为什么要救你?”

说完,船只渐渐远去。

公主愣在原地片刻,再次痛苦地趴在地上,不顾肮脏的泥沙弄脏她的脸颊,眼泪一颗一颗地往外蹦。

巨龙看着她,扑闪起翅膀,遮蔽了太阳,它飞向大海,抓着那条小船的桅杆掀翻在海浪里。

巨龙又飞回来,小心翼翼地说:“你看,我帮你欺负回去了。”

公主抬起头用袖子擦了擦鼻涕,继续埋头痛哭。

巨龙渡着步子,再次开口:“别哭了,我让你玩我的爪子好不好。”

公主抽泣:“你的爪子又硬又厚,有什么好网的。”

巨龙摊开爪子,在海水中洗了洗:“你看,别的龙都是黑爪爪,我的是粉爪爪。”

公主转睛一看,发现巨龙的爪子中心镇的柔软又粉嫩,于是也不哭了,整个人埋进巨龙的粉爪爪里睡着了。

公主放弃了被救援,她决定和这条有着粉爪爪的礼貌的巨龙一起生活。

“龙,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公主问:“人们都嘲笑我,他们嫌我胖乎乎,还嫌我的头发颜色像干枯的麦秆。”

“可我就喜欢你圆圆的肚子,软软的胳膊,粉嫩嫩的下巴。”巨龙眨了眨眼,“你柔软的像棉花,我害怕碰坏你,还想让你更加的软绵绵。”

“那头发呢?你们龙不是最喜欢金灿灿的东西了。”

“这个我承认,可你就是你呀,假如我没有粉爪爪只有黑爪爪难道你就讨厌我了吗?”

公主喜滋滋地亲了亲巨龙的指甲盖:“才不会,别的龙就算有彩虹一样的爪爪我也只喜欢你的。”

巨龙对公主很好,但公主仍然日益消瘦,小岛上没有公主喜爱的糖果盒,没有公主吃惯了的蓝莓蛋糕,更没有大厨精心烹调的美味三餐。

岛上只有酸涩的果实,巨龙带回来的干枯的肉,和带着泥土味的清水。

公主郁郁寡欢,巨龙担忧地问:“我的公主,你想要什么,我去帮你带回来。”

“我想要我柔软的枕头,香喷喷的被子,还有贴心的侍女。”

“如果你希望的话,我可以送你回家。”

“不!”公主虚弱地喊:“没人像你一样爱我,而且这么久了,我这么狼狈的回家,会变成所有人嘲笑的对象。”

巨龙开始每天每天地飞离小岛,它带回一箱一箱的金银珠宝,各种各样的绸缎华服,那些金灿灿的珠宝首饰堆满了整个巢穴。

公主生气地坐在珠宝堆里:“你在做什么,这些不是我想要的!”

巨龙微笑:‘这将会是你想要的。’

巨龙罪恶的强盗行为终于惹怒了多个王国,他们组织了一批英勇无畏的战士,由王子带领,前往小岛讨伐这只恶龙。

巨龙温柔地叼着公主的衣领,让她坐在自己的粉爪爪里洗了澡,又换上干净华丽的裙子,再带上金光闪闪的珠宝。

“你看我。”公主笑着说:“我从前从来没想过我能穿上腰这么细的裙子,可是我现在没有圆圆的肚子,软软的胳膊,和粉嫩嫩的下巴了。”

巨龙:“就像你也没有金色的毛发一样,即使你变得瘦巴巴,下巴像个小纺锤,脖子像一只白天鹅,我也依然爱你。”

巨龙带着公主飞出洞窟,对着前来讨伐自己的人们怒吼:“来吧,卑鄙的人类,我手中的是一位公主,看谁能就救得了她!”

公主愣了愣,开始疯狂的挣扎,痛骂,并对着疯狂上前涌的人群大声辩解,但她那虚弱而细微的声音被淹没在了战争里。

巨龙死了。

它的头被王子亲自斩下,王子英俊,高大,金发碧眼,带着勇敢无畏的笑,这曾是公主所憧憬的。

王子带着纤细而美丽的公主,和三大船金银珠宝凯旋,公主终于回了家,她的人民再也不会嫌他们的公主圆滚滚。

人们在鲜花飘扬中赞美着公主的勇敢,公主宛如柳枝般纤美的指头,公主玉石般美丽的脸颊,公主仿佛绸缎般柔软的亚麻色头发。

公主拒绝了王子的求婚,也拒绝了自己香喷喷的大床,她想念巨龙那充满弹性的粉爪爪。

再也不会有人像它一样爱她了,无论她圆滚滚还是瘦巴巴。

多年后,公主成了女王,她来到高台之上,看着碧蓝无波的天空,忍不住大喊:“来绑架我啊!”

没有东西回应她。

“来啊,别怂!”

有鸟儿飞过,白云悠悠。

公主哭着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龙死了。

end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1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2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解开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3

放暑假了,我在图书馆里买了两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赛尔号攻略”,今天我就谈谈“福尔摩斯探案集”。

第一章主要内容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相认,后面的几章中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破案故事。让我最毛骨悚然的是最后一篇“恐怖的带子”:有一位叫海伦的**,她的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她的继父和一位姐姐,可是在一个夜晚,她姐姐的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尖叫,她应声跑去,突然发现她的姐姐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她赶紧去扶姐姐,她的姐姐有气无论地用手指了指床边的带子,又指了指继父的房间后断气了。海伦见后紧张万分,赶紧向福尔摩斯先生报案。福尔摩斯来到她家门口,仔细地观察后,发现海伦**的房间在最左边,姐姐的房间在继父和海伦的中间,福尔摩斯来到死亡房间,发现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以及床头上面的带子,又来到她继父的房间,发现也是只有一张床、一个保险柜和一条带子,当福尔摩斯走到保险柜旁边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带子和姐姐是同一条并相通的,福尔摩斯问了问海伦**:“你的继父是不是今晚让你住进你姐姐房间?”,海伦点了点头,福尔摩斯笑了笑说:“傍晚时,你就把灯打开,我们就会翻窗进来,不要太晚开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更别让你继父知道。”说完便走了。他和华生藏在窗子对面,等待傍晚来临。傍晚时,海伦**按时打开了窗前的小灯,福尔摩斯和华生飞快跑来,并爬了进来,福尔摩斯拿出一条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个带子,带子突然间掉进了继父的房间,只听见继父房间传来“哎呀”一声,福尔摩斯飞快跑了进去,只见继父两手垂地,两眼直瞪天花板,身上缠着那根带子,走近一看,原来“带子”是一条蛇,福尔摩斯立刻把它赶回保险柜,海伦**才明白,如果今晚她住在姐姐的房间里,那么死的人就是她了……,看到这儿,我松了口气,庆幸她逃过一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做什么事情不能太卤莽,不能漏掉一些蛛丝马迹,放过任何一点线索,要细心观察、搜集证据,还要多多博览群书,懂得一些医学、化学、自然常识,为办案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4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判断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同判断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判断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判断、推理,最终准确地找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十分有趣,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该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5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6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搞笑,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搞笑《福尔摩斯探案集》,但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资料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之后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

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貌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我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我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盼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7

我想,你一定认识他吧,哈?要怀疑了吧,是谁呢!他就是著名的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大人物—福尔摩斯!是不是都认识呀,今天呢我就读了关于他的一本书,学到了好多东西,下面就听我一一道来。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主人公有许多: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军医-华特生;还有福尔摩斯的死对头-詹姆斯·莫里亚提教授。有许多惊险刺激、搞笑甚至感动的场面,还了解到许多我原先所不知道的事,比如:福尔摩斯吸过毒、华生原来不是一开始就认识他的······

其中有一篇故事,叫《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在推理时,那精妙的推理能力可真是帅呆啦!让我太佩服了。在每篇故事的结尾,都有福尔摩斯的名言警句,让我深受启发呢!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福尔摩斯就有句话:“在这个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灵异现象的,只要用科学的方法就能把这个可笑的,没有科学依据的现象给破解掉。”看到这我一下感觉我勇敢了许多,比如我第一次一个人睡觉时,房间里很黑,我就感觉会不会有个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然后爬到我房里;看着窗户又想会不会有个吸血鬼从那跳进来,吸我的血。真是越想越害怕呀。现在知道这些是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慢慢地就不再害怕了,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还有在《跳舞的人》里,有个案件是一张纸上画着一个小人儿,而这个小人呢在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在所有的看来,这只不过是小孩子的涂鸦而已。但福尔摩斯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所有细节都不能错过,都对案件有着帮助,所以就一直思考着小人的各种姿势动作到底是暗示着什么,最后终于得出了结论――原来这是海上救援时所要用到的,之后,他跟着那些肢体语言走,很快抓住了凶手。福尔摩斯明白了这张画中的意思,抓住了凶手。而这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多思考,要善于观察”,学习也是这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不愧是柯南道尔所写的,那一篇篇文章,一件件案子都让我知道了仔细地观察和认真的思考对于学习和做事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8

今天放暑假啦,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啦,那里的一个个生动的探案故事仿佛还历历在目,我佩服福尔摩斯的英勇机智、博学多才。我现在就带大家进入到这一趟刺激的旅程吧!

案例一:《血字的研究》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与华生初识,接下来的故事就由华生站在他的角度上来告诉我们。刚开始见到的福尔摩斯特别萎靡不振,因为他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而且喜欢具有挑战性的案子,这时有一个案件发生了,这是令警方非常棘手的案子,特白厄斯葛莱斯警官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昨天夜里,在位于布瑞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看到该处有灯光,因这里平常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装有名片,上面写着有”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玄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祥。案发现场既无打斗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证明死亡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棘手。希望您在十二点之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迎,在接到回示之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在临,亦务必尽告详情,若不吝赐教,我将不胜感激。

当他接到这封信时特别兴奋,就如一批几天没吃饭的狼见到猎物时的心情,我们立刻赶到案发现场,不一会儿,他就找到证据,抓住了犯人。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问他,于是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讲了一个关于犯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他讲的起初我不信,但是后来把这个故事告诉犯人,奇的是犯人居然一脸不相信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告诉他:”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侦探!“这时换我惊讶了。我一定要把这件事记录下来,这将是我目前经历过最离奇的案件了。

这个故事读完,还有更多的故事,福尔摩斯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想更深一层的了解福尔摩斯就去看书吧。说不定还有更多的发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9

昨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恐怖的带子》,故事里讲的是一个叫海伦的**向福尔摩斯那里发出了电报,因为前不久她姐姐认识了一个海军少校,并答应了他的求婚,然后没几天就神秘死亡了。在姐姐临死前,姐姐曾经说过听到过有人吹口哨,并说了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一条带子!带点的……“。最近海伦也答应了一位小伙子的求婚,心想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不太喜欢的家了,但她的继父又让她睡在那个”死亡房间“里,因为她一直想查清姐姐为什么会神秘死亡,但又怕自己也会跟姐姐有一样的下场,所以才给福尔摩斯发去了电报。

福尔摩斯在海伦继父不在家的时候去了海伦的家,这个房子有三间卧室、一间客厅,左边的卧室是海伦的,中间的是姐姐茱莉亚的,右边的是继父的。福尔摩斯去了继父的卧室,看见里面有一把椅子、一个保险柜,保险柜上面是一个盛了牛奶的碟子,还有一张床,床头上挂着一根鞭子。尤其引起注意的是在继父和姐姐的房间墙壁上有一个通气孔,通气孔里有一条绳子。

看完房间后,福尔摩斯对海伦说:”等你继父回来后,你一定要装成头疼的样子回到房间,等到你继父睡觉了,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间,然后给我们亮个灯,这灯是信号,记住一定要听到他就寝的声音后在亮灯。“

半夜11点左右,福尔摩斯看到了海伦**的信号灯,便准备了一根藤鞭,一盒火柴和一根蜡烛,然后从窗子爬进了”死亡房间“,过了一会,福尔摩斯听到了海伦所说的哨子声,便一跃而,用鞭子抽打那根绳子,等到隔壁传来一阵毛骨悚然的喊叫声后,福尔摩斯和华生、海伦进了她继父的房间,发现继父已经死在那里,身上有一条毒蛇。

海伦看到这一切全明白了,原来继父吹口哨是把毒蛇赶到姐姐那里,姐姐就是被毒蛇咬死的,那条毒蛇就是姐姐所说的”一条带点的带子“。这次因为福尔摩斯敲打绳子,所以毒蛇没有办法过来,然后就把继父咬死了。

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和他的智慧才帮助他破了很多的案子,所以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用智慧的头脑来谱写曲子,把我钢琴家的梦想变成现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10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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