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式:律师函的格式和内容均较为严谨,最后落款要有律师事务的盖章,否则就值得怀疑。
2、信息:可以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进行核实,或在当地司法局中查询是否存在律师信息,假的信息是无法查询到的。最后可以携带律师函原件,直接前往该律所进行核对。
3、送达方式:绝大多数的律师函都是以邮寄快递的方式书面送达,除非被送达人无固定的住所或无法被找到,方可出现电子送达的情况(例如律师函的扫描件)。
扩展资料:
律师函使用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对方能及时收到律师函,律师函最好用邮局特快专递(ems)来寄送,不要省那两个钱,用什么普通邮件或挂号信来寄送,这样显得不专业、不严肃也不安全。如果可能最好也不要用其他快递公司的快递寄送。
些单位对于邮局的特快专递是签收的,对于快递公司的快递是拒签的,让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联系收件人,这样就很麻烦,搞不好耽误事。
-律师函
近来,一些未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以不正当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些为打官司不慎请到假律师的消费者,非但得不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反而因此惹上麻烦,甚至屡屡被骗。
假律师有哪些常用伎俩?如何识别假律师?遇上假律师怎么办?我们以案说法,给您提个醒。
·何谓假律师?·
顾名思义,假律师是指那些没有律师执业资格,无执业平台,也无固定办公场所,却仍然以律师的名义代理案件并收取报酬的人。这其中,也包括一些在所谓的法律咨询公司和信息咨询公司非法招揽、代理诉讼业务的人。
·现象·打官司:不小心请到假律师
因为遇到房产纠纷,黄先生想请一名律师打官司。在熟人介绍下,黄先生认识了郑某。此人自称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20多年,经验丰富,还称和法院、房地局的领导都很熟,让他代理官司保证能赢。
听了郑某信誓旦旦的保证,黄先生在未证实郑某身份和查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就将数千元代理费给了他。几天后,郑某又以请法院领导吃饭为由,向黄先生索要了一笔额外的费用。
没想到,几天后,当黄先生把郑某写的诉状递交给法院时,法院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诉状写得根本不符合要求。火冒三丈的黄先生赶紧跑到郑某所称的律师事务所,打算问个究竟。结果,该律所工作人员告诉黄先生,郑某几年前就辞职离开了。而且,郑某在这家律所工作时也并非律师,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感到不妙的黄先生连忙拨打郑某手机,但始终无人接听,郑某就此失踪了。
为了省钱,准备打一场离婚官司的张老伯也上过假律师的当。前段时间,张老伯到法院起诉离婚,还没走到法院门口,他就被自称是律师的王某拉走了。王某告诉张老伯,他有5年的打官司经验,可以代理张老伯起诉,“费用低廉,且保证能赢。”王某信口雌黄,张老伯却信以为真。
张老伯交了“律师费”后,王某很快便替他写了一份有模有样的离婚诉状。可当张老伯拿着诉状走进法院请求立案时,却被告知这份诉状从内容到格式都不正确,法官建议张老伯重写一份诉状后再来。张老伯这下发急了,“我交了钱请了专业的律师,怎么会写得不对呢?”回到家,张老伯仔细看了授权委托书,这才发现上当了原来,所谓的律师委托合同上压根儿就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更要命的是,上面写的“王律师”的工作地点,根本查无此地。
“花钱请了个律师,没想到是假的。白白被骗了一笔‘律师费’。”懊悔不已的张老伯,气得请朋友替自己写下一份新诉状,要把王某告上法院,讨个说法。
事实上,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日益繁荣,近年来冒充律师为当事人代理诉讼或者提供非诉讼服务,并从中牟利者,不在少数。这些假律师因为没有职业规范和职业伦理制度的约束,经常在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做出乱承诺、瞎报价、拉关系、作假证,甚至鼓励当事人采取极端手段来解决法律纠纷等行为,这不但扰乱了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也使得一些当事人缠讼闹讼现象较为突出,实质上损害了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公平。
·调查·
假律师:四大伎俩骗钱财
记者调查发现,时下的一些假律师,或多或少都有点法律界的背景,有一些过去有律师执业资格,但已被吊销、注销或按照规定不再予以注册;也有一些曾在司法部门工作或在司法部门有一些人际关系。不过,还有一些则纯粹是为获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肆意编造谎言冒充律师行骗的骗子。
假律师一般是主动找那些不注重自身形象和执业纪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或找到一些法律服务中心,以“顾问”等名义借助平台,揽下案件,非法执业。
通常,假律师惯用以下伎俩骗人:
一是装腔作势,冒充律师。假律师一般不会主动承认自己不是律师,有的虽然没有主动、明确地打出“律师”名号,但却从事着法律规定只有执业律师才能从事的法律服务业务。如果有当事人要求索看其律师执业证,假律师一般都会找借口推脱,比如称律师执业证只有法官才能看等,许多人不懂得这些,很容易被蒙过去;
二是回避法律,违规代理。在遇到一些没有资格代理的案件时,假律师往往都有一套说辞:“我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为你代理这个案子吧。这样一来,既给你节约了费用,我的出庭程序也简便,咱们的办案时间还快”;
三是故弄玄虚,鼓动当事人打官司。假律师常把一些胜算不大,甚至根本没有必要打下去的官司说得非常简单,鼓动当事人进行诉讼,从而收取代理费,骗取钱财;
四是自我吹嘘,包打天下。假律师一般业务知识有限,所以很喜欢炫耀自己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如何铁,以骗取当事人信任。
·说法·
假冒律师接案,可究刑责
我国《律师法》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法律同时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假冒律师身份从事诉讼代理业务,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而且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当然,我国法律也规定,律师以外的人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受托担任他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不过,除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外,其他公民是否可以代理他人进行诉讼,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和许可。
·提醒·
如何识别假律师
一、正规律师都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律师执业证号码到司法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其真伪。对于确实具有律师身份者,还应查看其律师执业证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所名是否一致、注册日期是否过期;并留心查看执业证最后一页上有无该律师受处罚的记录;
二、正规律师会在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且按规定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而假律师往往喜欢在一些非正规场所接待当事人,且经常不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
三、正规律师收费会给当事人开具正规发票,假律师一般出具的是费用收据甚至是白条。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目前还存在一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也能向当事人提供一些法律服务,但只限于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业务,不能代理刑事案件,他们也不是真正的律师。
律师函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律师函的送达方式为寄送,辅助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律师函。
一、寄送律师函
1、由律师来寄
律师函由律师来寄,不要客户寄。律师函以律师的名义来寄送更规范,更能显示律师函的严肃性。
2、用EMS的形式寄
为了确保对方能及时收到律师函,律师函最好用邮局特快专递(EMS)来寄送,原因如下:
(1)邮局的特快专递比快递公司的快递更安全。一旦对方否认收到律师函,你可以让邮局出具对方已经签收律师函的证明,邮局出具证明的证据效力更强。
(2)有些单位对于邮局的特快专递是签收的,对于快递公司的快递是拒签的,让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自己联系收件人,这样会产生更多麻烦。
用EMS寄送的时候有几点注意事项:
(1)就是关于EMS快递详情单的填写。主要是EMS详情单中内件品名的填写。在内件品名栏中一定要填写详细了,不要简单就写“律师函”三个字,要把事由也写清楚。
(2)开通短信回执。对方一旦签收了EMS,就会有短信提醒,可作为证据。
(3)保存好EMS快递详情单,将来作为证据提供。
二、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
三、律师函的作用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有: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4、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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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的细节要求或禁忌
尊重事实、准确引用法律条文、论理中肯、用语谦逊就成为律师函的必备要素。 要写好律师函,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目的明确
无论是去函或复函,都应具体、准确。去函的侧重点在于提出的要求事由和询问问题要清楚明白。复函的侧重点在于对来函所提的问题给予明确、具体的答复。要坦诚,要直接。
2、用语适当
不管是给违约者的正式请求书、给客户的意见书,还是给法院书记员的说明书,只要收信人觉得费解,这样的律师函是不合格的。法律写作就是要清晰、直接、简洁。所以,还是使用常用的词语、常用的表达法为妙。
3、法理情深
律师函中的恐吓也是一种艺术,其火候很难把握,运用不当则可能因事实不清、观点偏激或礼貌不周而加剧当事双方的隔阂,甚至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降低了律师自身的可信度,不仅做不到“春风化雨”,反而可能火上浇油,甚至被人理解为“挑讼架诉者”。
-律师函
内容
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
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
3、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
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某某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某某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某某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等。当然,各种表述各有好处,关键要达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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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有: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第96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不能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货等等。
-律师函
歌声一响跪下八个!演唱会上观众扎堆求婚
最近国内的演唱会扎堆出现,粉丝们热情高涨,一些知名歌手的演唱会一票难求。而浪漫的求婚场景,也在一场又一场演唱会中上演。4月30日,知名歌手张杰在湖北武汉举行演唱会,当他在唱歌曲《这就是爱》时,观众席里接二连三的有情侣开始求婚,男生单膝下跪,给女孩戴上戒指,然后两人紧紧拥吻在一起。
演唱会秒变求婚现场了!有粉丝透露,《这就是爱》已经成为张杰演唱会上歌迷们的求婚专属背景音乐,不少人会特地卡着张杰唱这首歌时,尤其是“这就是爱”那句歌词一出来,掏出戒指进行求婚,给伴侣一个充满仪式感的惊喜。有网友就调侃,歌一响,身边的观众跪下去八个要求婚的。
还有在4月8日,歌手李荣浩在四川成都举行演唱会,现场也出现了类似的一幕。当他唱到今年在网上爆火的新歌《乌梅子酱》时,喜欢这首歌的多对情侣开始求婚,旁边的观众都沸腾了。
李荣浩在现场说:“我看到有好几对情侣在求婚,很荣幸可以见证,希望你们都能收获幸福。”并开玩笑称此刻的自己就像是婚礼司仪。
最近很多粉丝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在刘若英、薛之谦、毛不易等歌手的演唱会上,类似的求婚场面几乎场场都有。一位观看了4月21日刘若英武汉演唱会的小张说,当刘若英唱到歌曲《当爱在靠近》时,有一对坐在内场的情侣,可能因为位置更靠近歌手,他们的求婚画面还被投上了大屏,刘若英唱了两句“明天我要嫁给你了”,来助兴和渲染浪漫氛围。能得到偶像的祝福,粉丝一定会很激动。
翻了5倍 有“黄牛”高价倒卖演唱会“求婚座位”
正所谓有需求就有买卖,“黄牛”们也瞄准了在演唱会上求婚的这种需求,开始卖起了“求婚座位”。据极目新闻报道,在网络平台上,多位歌手在5月20日当天的演唱会场次,被“黄牛”称作是“求婚场”“告白场”加价售卖,类似13号、14号等具有特殊寓意的连座座位,也被打上“求婚位”的标签卖出高价。
演唱会时间是5月20号,座位是13号、14号,连起来谐音“我爱你一生一世”。所以这些座位的门票会受到情侣们的追捧,从而成了黄牛眼中奇货可居的香饽饽。
那售价到底有多贵呢?举个例子来说,在周杰伦香港演唱会,有一个区域第15排13号、14号连座的座位,被“黄牛”称作是“求婚靓位”,两个座位的打包价格为12013元。“黄牛”还解释称,“12013元是‘成双成对’价,寓意‘要爱你一生’,13号、14号连座寓意‘一生一世’,是绝佳的好位置。”据了解,单个位置原价为1380港币,兑换成人民币大概一千多块钱,而在黄牛手里几乎翻了5倍。
另一位“黄牛”称,他售卖的是周杰伦太原演唱会“求婚位”,第一排中间连座的价格为17000元一张。记者以购票者身份询问他,能不能保证求婚场面到时候被投上演唱会的大屏,这位“黄牛”表示,“如果确定要的话可以帮忙和演唱会后台沟通”。
但是也有不少“黄牛”直言,没法儿保证求婚画面投上大屏且得到歌手现场祝福,不过可以教你几招来获得现场摄像和歌手的关注。具体怎么做呢?因为一般“求婚位”都在内场前排,前面我们也提过内场是距离歌手特别近的位置,票价往往是最高的。“黄牛”说:越靠前排求婚,被投上大屏引起歌手关注的概率越高。最好做一个大灯牌,在求婚时举起来引起关注,然后发动周边的观众到时一起起哄当“气氛组”。只要动静大,被镜头扫到的概率就高。您想啊,情侣在歌手面前上演求婚一幕,歌手多半会应景地给予祝福,摄像机自然也会转过来。
“黄牛”还出了一招,说观众也可以自己找主办方提前沟通试试,有的主办方会为了活跃现场气氛,会同意给求婚镜头。还真有人尝试过这种做法。一位网友发帖称,自己的男朋友在买到李荣浩演唱会的门票后,请求在歌手唱到某首歌时给个求婚镜头,没想到现场求婚时真的有摄像机拍到他们,还把画面投到演唱会大屏上直播求婚。
那么问题来了,“黄牛”自行打上“求婚场”、“求婚位”标签,为的是加价倒卖演唱会门票,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如何认定呢?有律师称,黄牛加价倒卖门票本身不合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倒卖文艺演出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另外,律师还表示,如果是主办方默许有“求婚座位”“求婚镜头”,购买门票的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有权知晓不同价位门票对应的服务内容。说白了,主办方应该在售票时明确告知消费者,是否有“求婚座位”“求婚镜头”的售卖,以及相应的价格和服务内容,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对于演唱会求婚 有人点赞有人吐槽
值得一提的是,大家对演唱会上求婚的行为持不同看法。举个最近的例子,上个月网上流传出一则歌迷在张杰演唱会上卡点求婚的视频。
视频下方,有一些网友说,看到别人的幸福一刻自己也被感染到了,激动到落泪,“真的好浪漫啊,狠狠羡慕了。”还有人表示自己很荣幸在现场见证到了这份浪漫。
但是也有网友不这么看,说我花钱是来看演唱会的,是来看我心心念念的歌手的,不是看你们求婚的。您看有位网友说了:如果我去看的演唱会上,周围有人求婚影响到我,那我只能为他们唱一首歌曲《分手快乐》了。
当然也有网友反驳:看到美好的事情送上自己的祝福不好吗?不用这么刻薄吧!人家求婚时间很短,也耽误不了什么的。当然这些都是网友和现场观众的想法,被求婚的当事人又是否对这份惊喜买账呢?在一档网络节目中,脱口秀演员赵晓卉说:“如果有人跟我求婚,千万不要在演唱会求婚。真的,你说我听你说还是听他唱,你要不爱听上后边站着去,别影响我听。你一个人耽误两分钟,全场几万人,我感觉我这辈子的演唱会都被你耽误了。而且就是那种场合,我真的很难说服我自己,说我最喜欢的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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