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赠与协议签订后以及实际履行,现在房产属于儿子个人所有,如果要增加儿媳的名字,需要所有者即儿子同意。但男方同意后,房子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1)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事项: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2)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父母赠与,如果在赠与公证书中,父母没有指明是只是赠与给子女个人单独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上退定为受赠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房贷如何加老婆名字
有房贷如何加老婆名字?有的是按揭房但是结婚后想要加上自己老婆的名字,这个应该怎么操作呢?一起去看看吧。
一、有房贷如何加老婆名字
1根据的是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3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4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二、按揭房怎么加老婆名字
1婚后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
婚前如果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购房一套,首付30万,婚后仍有30万贷款,现商议与妻子共同还贷。
若房产证上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况下,是否在贷款银行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具体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更名,需要先办理房屋抵押注销手续,才能办理更名;
而若作为婚前以购得财产,婚后想变为共同财产,只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手续办理所需要资料等同二手房过户,税费按照分割的份额确定。
2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该怎么加
夫妻办理共有产权分两种情况:
一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可以直接申请变更手续,办理夫妻共有产权,只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和工本费,不需要缴纳税费;
二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也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共有产权,但需要缴纳税费。
另外房子有按揭存在的,需要将按揭还清,因为抵押物发生变化须先解除抵押,建议办理财产公证。
没结婚的儿媳非要把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写儿媳一个人的名字吗,我劝你这个儿媳妇就没想好好过日子,因为是她一个人的名字,结婚了以后就是泼妇型,一点不高兴就离婚啊什么的,娶个姑奶奶供着吗,你也可以让她写个协议,不能离婚,要是离婚房产就不是她的,你购房交钱的证据要留好了,我是女人,我知道像这种无理取闹的就是没想好好过日子,女方那意思就是我不高兴了就离婚,离婚房子就是她一个人的,这种女人不能要。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只要房产证上加上儿媳妇名字,这个房子儿媳妇就有份,离婚的时候肯定会分割房产的。
如果房产证是没有注明儿媳妇所占份额,那么就按照房产证上的人名数均分。
所以如果有疑虑,房产证加儿媳妇名字的时候,可以注明所占份额,也可以不加儿媳妇的名字,看你们自己的想法。
房产所有权以登记发生效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婚后房产证加上儿媳名字的,可以视为明确赠与双方的情况。该房屋属于当事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