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得了绝症,小编先以自己为假定人选,如果我真得了绝症,我的天不可想象,我真不知道我在那个时候会不会崩溃,这种崩溃可能有来自于对于死亡的恐惧,但是更多的是担心父母悲伤,担心自己死后父母生活怎么办,他们会不会因此伤心欲绝,甚至精神也出问题了,我最怕的就是想电视剧里那样,孩子死了,然后父母疯了,连生活都无法危急,最担心的就是这个,假定我真的得了绝症,那么我估计会做出这几个选择。
如果疾病治愈效果不大我会放弃治疗
小编就是学医的,知道有些疾病,治愈率真的很低,而且很烧钱,即便开始治好了,五年生存率也不高,所以与其花费不必要的钱,小编宁愿把这些钱留下来,估计以后父母还能够用到,小编真怕因为儿子绝症去世后,父母无依无靠,生活无法为继,最担心的就是像电视里面那样一个老奶奶,坐在马路边捡垃圾,或者到别人那乞讨吃的,这个是小编不想让父母面对的,所以如果这个疾病真的无法治愈,小编可能就会选择放弃治疗。
不想过早的告诉父母最好先把能准备的都准备了
如果自己的绝症消息让父母知道,他们一定会着急,一定会担心,小编不想让父母过早知道,过早知道,只会逼着我去医院看病,实际上其实就是烧钱去了,所以,如果小编自己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消息,小编会暂时隐瞒,去安排一些事情,希望父母以后的生活不会那么拮据,来做自己最后的努力,另外在这段时间和父母去一些好玩的地方去玩,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子了,应该去这些地方玩一下的。
和朋友做最后的道别顺便求一点事情
小编生活中还是有几个要好的朋友的,在最后时候,是希望和他们做一个最后的道别,同时希望他们事业有成,同时给朋友们一个嘱托,知心朋友其实这个时候是能够帮你的,希望他们在以后能够帮助下自己的父母,这个就是小编假定得绝症之后想要做的事情,总之,一切都恐惧之中,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父母。
每个人癌症后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小编的重点还是自己的父母,毕竟小编还没结婚,但是有些人重点可能放在自己的妻子儿女上面,总之很多在这种绝症之后,最中心的往往不是自己,当然啦这个就是一个假定,谁说小编就一定得癌症呀,小编可不会,小编要永远健健康康,要孝顺父母,要让他们快乐,癌症就假定,哼!!小编可不会得,不仅是小编,小编还会督促父母进行检查的
当你的爱人得了绝症,这对你们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这个艰难的时期,以下建议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1 保持冷静:在这个困难的时期,保持冷静和理智至关重要。与你的爱人分享你的感受,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心理辅导。
2 倾听与支持:倾听你爱人的感受和需求,给予关爱和支持。尽量让他们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会在他们身边。
3 尽量满足需求:在能力范围内尽量满足你爱人的需求,包括生活照顾、情感支持和医疗护理等。
4 鼓励保持积极:鼓励你的爱人保持积极的心态,尽量参与他们喜欢的活动。告诉他们,虽然情况很困难,但保持积极的心态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
5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你的爱人有关于病情的疑问,鼓励他们寻求专业医疗建议。同时,可以考虑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应对心理压力和适应病情的变化。
6 安排身后事:在适当的时候,与你的爱人讨论他们的愿望和身后事安排。确保他们的需求得到满足,并为他们的家人和朋友提供关爱和支持。
7 专注当下:尽量把握与你爱人共度的每一刻,珍惜彼此的陪伴。在你们还能见面和互动的时候,尽可能地满足彼此的需求和愿望。
请记住,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情况都是独特的。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最重要的是确保你和你爱人都得到足够的关爱和支持。同时,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和需求,确保他们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过上舒适、有意义的生活。
第一他有私心怕失去你
第二隐瞒一年多实在有些气氛
但是在婚前告诉了你真相他还是爱你的
伟大的爱情也许就在你选择的一刹那
终身幸福也在这一瞬间的决定
最后的选择还是看你自己的别人提的只是建议又怎能左右你们的幸福呢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能离婚,但从司法实践上来看挺难离的,一般不予支持,因为这种案子是法官最不愿受理和看到的,处理这种案子要特别小心,另一方非离不可也能判离,但要在经济上负担相应的补偿!法律断定离婚与否应该是按实际情况而定,重大疾病分婚前隐瞒,还是婚后而得两种情况,若一方婚前隐瞒了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法院可能判离婚。但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有婚前体检,这种可能性不大。另一种情况是重大疾病是婚后所得,法院判离的可能几乎没有。
这种情况下离婚有两个风险,一个是道德风险,一个是法律风险。道德风险也许你可以不在乎,因为无关乎别人,只要你们自己协商就好。关于法律风险就是,起诉时,不一定得到法律支持。法律要保护婚姻中更弱的一方,你要离婚,不谈法律、道德、感情这些务虚的了。都病重卧床了,你不说奉汤侍药,却提出离婚,法律能留住你的人,能留住心?
夫妻本是同林鸟,一方有难就单飞。从古到今,概莫能外。也别拿道德、良心啥的说事,那玩意不是必需品,爱情也好,夫妻也好,一是作为患病的一方,你自己要有主见。如果夫妻感情还是很好,舍不得现在的配偶,你可以固执的坚守不离。如果另一半去意已决,你们协议离婚不成,对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诉讼离婚。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人都是自私的可以理解,但是也有无私的,此事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又会作何抉择?换而言之倘若我是当事人,我是一个女人,我不想这个家为了我自己把家拖垮,我现在成家了,上有父母下有孩子。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
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后就没有这个义务了。
其实在现在这个社会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指责离弃一方还不如想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4妻子现在应该保护好共有财产,防止男方转移财产,摸清男方财产状况,如有婚前财产和婚前债务的应留存证据。
癌症虽然可怕,但人仍然要积极面对,奇迹虽然少见,但也许会发生在你身上,保持积极心态,努力配合治疗,药物饮食调理。祝早日康复 对于那个在你危难之际离弃你的人不用多费心力了,即使你不同意,他也可以感情破裂为由申请离婚,好好的保护自己爱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应该用多个维度来评判这个事情吧。
1如果这个男的他本身有癌症,但是是隐瞒妻子的,这个时候要毫不犹豫地跟他离婚。因为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坦诚,如果说自己明明有病还隐瞒的话,这就是道德问题了,虽然你很可怜,但是你也不能把别人拖下水。
2如果这个男的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有癌症,是在结婚之后才发现的,那么就不要离婚。也说明这个男的是真心跟女的一起过日子的,就算生病了,也应该共同面对,一起跨过艰难。
3假如这个男生确实是结婚以后才发现自己有癌症的,女生完全可以理解男生的想法,但女生依然也可以选择离开。这个没所谓,心狠不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他如果不想过的,那么惨的。他被这个男生所前办,他自己也是很痛苦的。如果说跟男生好好商量,最后好聚好散的话也可以,不能道德绑架一个女生,如果说这个男生的人生,会把这个女的捆绑住,她自己的快乐人生又在哪儿呢?岂不是对这个女生又很残忍,但是这个确实不是最好的方案。
总上所说的话,我觉得不管选择什么样的结果都不为过,毕竟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什么样的结果都能原谅。希望我的话能够帮到你,谢谢!
根据《婚姻法》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判定为婚姻无效。
《婚姻法》规定的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
(1)重症精神病。处于发病期的精神分裂症和躁狂忧郁症病人缺乏正常人的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为无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能承担婚后夫妻间的义务和责任,对后代的健康和人口的优生也有很大影响。(2)痴呆症。痴呆症患者的智力严重低下,不可能对家庭、对子女承担责任,并且具有严重的遗传性,因此应禁止结婚。
(3)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性病是指梅毒、淋病等多种形式的传染性较强的疾病,其传播途径以男女性生活接触为主。为保障他人和子女的健康,患有性病的人禁止结婚。对于已治愈者,允许结婚。
(4)处于发病期的法定传染病。麻风病、乙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等是典型的传染病,患者一经医学上认定查实,未经治愈前不得结婚。此外,其他不应结婚的传染性或遗传性疾病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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