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学生拍完毕业照当场向自己的女朋友求婚,我认为刚毕业的年纪不适合结婚,因为两个人都没有一个稳定的经济基础。如果结婚后也只会发生更多的争执,而造成两个人离婚的现象。现在的一些大学生在面对婚姻的时候都没有一个好的考量,在校园的爱情和走进婚姻后的生活完全是两码事。许多人认为谈恋爱是非常的幸福,都会选择向对方求婚,但是没有走入社会也难以认知到社会当中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
刚毕业的年纪就结婚现在的一些大学生在大学校园生活当中就谈恋爱,和自己的恋爱对象都长时间的在一起,都会希望两个人能够走进婚姻生活。而这样的人往往也都得到了父母的认可,但是在刚毕业的年纪就选择走进婚姻生活,显然会觉得有些仓促。因为两个人经历的都非常的少,两个人都是对方认为最合适的人选,但是在走进婚姻生活当中也并非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两个人可以选择走进社会,相互磨练几年,再走进婚姻生活。
年轻人想要结婚再看到这个大四学生毕业后,就向自己喜欢的女生求婚的时候,他的宿舍舍友也是为他发出了祝福,希望能够求婚成功。而这个女生也是答应了男朋友的求婚,但是两个人在考虑求婚的时候,也并不会选择立马就结婚。可能也只是出于两个人有结婚的打算,也都会想要在等适当的年纪里再结婚。毕竟结婚太早了,对自己而言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去享受生活。
婚姻生活作为大学校园的人,应该认识到谈恋爱和走进婚姻完全是两码事儿,这两种生活也是不一样的表现。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相处多长时间,也都难以认识到对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有的人在求婚的时候都存在着头脑发热的情况,自己认为两个人合适就选择求婚,在答应求婚以后并没有考虑到结婚是一个长久的道路。
1
她曾想过离开他。那是一个微风和煦的午后,阳光懒洋洋地洒在青灰色的石板上,石板铺成了小巷子的路,小巷子的两侧尽是粗糙的红砖老瓦房,老瓦房并不高,挡不住背后那一排嫩绿挺拔的杨柳。
杨柳下是一条平静的小河,小河的浅滩上长着一人高的芦苇丛,风一吹全都弯了腰。
他挽着她的手,步履轻快地穿过小巷子,沿着小河边慢慢往前走。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高档西装熨帖地套在身上,上衣敞开,露出里面洁白无瑕的衬衣,胸前的那排扣子一直扣到领口。
他们走到芦苇丛那里停下,他的手里突然多出一枚戒指,戒指的表面含着一层金**的光泽,上面镶着一颗大大的钻石,即使她对奢侈品毫无研究,也能看出这枚戒指价值不菲。
他单膝跪地,将戒指举到她的面前,眼神温柔而诚恳,但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他说:“嫁给我。”然后再也没有别的话,只静静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她明白,那是他属于有钱人的淡然姿态,自小而始的良好家庭教育使他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份儒雅和从容。
但是此刻他的儒雅从容却让她感到愤怒,因为那似乎在说,他知道她一定会答应她,她除了答应他以外再无别的选择。
这愤怒让她感到难以忍受,她没有回答他,而是径直掉头跑掉。理所当然,他会把这当成是拒绝,而他显然不是会追上去的那种人,于是她独自一人跑到了不远处的公交站。
这一片是古城区,虽然没有高楼大厦,但自然风景优美,而且有深厚的历史韵味,他父亲是个大商人,这里是他父亲的开发项目之一,于是他得以带她来这里,在这个也曾象征着一个时代的小小印记彻底消失之前,上演刚才的那一幕。
她坐在公交站台的公共座椅上,心不在焉地等待公交车的到来,这里的公交车往往半小时来一趟,她也不确定自己会等多久。她唯一能确定的是,从这里坐上公交车,从此就将永远离开他——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去接受一个曾经跑掉的女人,即便他爱她。
想到这里,她突然感到某种哀戚,她知道自己必须回去,她无法离开他,不是因为爱,是因为钱——即使她也的确爱他。
她最终没有坐上公交车,而是戴上了那枚戒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2
程小蒙——她的名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在回学校的路上。那时刚过完暑假,她从乡下老家坐客车去县城,再从县城坐火车返回学校,但那辆上了年头的破旧客车,在半路突然爆缸,她因此滞留在乡间的公路上,等待客车修好。
她那天穿着一件雪纺印花连衣裙,颜色是素白偏灰,裙摆刚好盖住膝盖上沿,胸前扎着一个小小的蝴蝶结,未用完的丝带顺柔地垂下。她的脚下是淡粉色尖头款半高跟鞋,虽然天气很热,但她的头发并不太长,全都拢在耳后,散漫地垂在肩上,一对黄豆般大小的珍珠耳坠——当然,不是真的珍珠——随着她的走动而不停地摇曳着。
一辆黑金色豪华轿车匀速从她身旁驶过,在距离她不远处停下,又缓缓倒了回来。车门打开,他手里拿着一顶古铜色宽檐遮阳帽走了下来。他的半边身子倚靠在车上,眼光注视着程小蒙,将帽子往头上一扣,淡淡地笑着问她:“到哪里去?”
程小蒙知道他在搭讪,她甚至大概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所以迟疑着没有答话。她发现他的额头已经沁出些细密的汗珠,但他的黑色西装仍然扣得整整齐齐,他靠在车上的姿势仍然潇洒,他脸上的笑意仍然从容。
她终于忍不住开口:“去C市,回学校。”
“我也去C市。送你可以么?”他说。
程小蒙盯着他,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右手在西装扣子上来回摩挲,眼神中似乎有些胆怯,但那不是害怕会被拒绝的胆怯,更像是向暗恋的女生表白时的胆怯。
“好。”程小蒙并没有太多犹豫。她知道他想要什么,也清楚自己需要什么。
事实上,她一直都很注意,该怎样穿才更能让自己吸引住男人的目光。
他为她打开车门,司机将她的行李放进后备箱,她坐上车,关上车门。突然间,一种命中注定的既视感向她袭来,莫名的凄然感笼罩着她。
一路上他都在跟她讲述,他说他叫周宸,今天是来这里替他父亲考察农家乐开发的选址,没想到回去的路上遇见了她,他说他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像是干涸的鱼见了水一样。”他这样说。
她没有回话。
他讲他的父亲是如何有钱,如何近乎苛刻地想让儿子成为另一个自己。他说他从小就喜欢画画,但他的父亲认为那是“下等人才做的事”。
他的父亲将他送去英国留学,他并不喜欢英国人,他们毫无内涵。他在那里学会了抽烟,经常去酒吧,钓各种不同的妹子。但是他不敢违拗他父亲,他必须确保自己能顺利毕业,否则他将失去金钱供给。
如今他毕业回国,父亲安排他接手自己的生意——显然,他并不具备做生意的天赋和兴趣,但他不敢违拗他父亲。
程小蒙一直静静听着,偶尔“嗯”上两声,周宸也并不在意,他似乎想把这些年来的郁结、不甘统统都抛给她,也不管她是否能接住。
“像一个被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学校到了,他用这一句结束了讲述。
下车时他拉住她的胳膊,“还能再见你吗?”他问。这次他连胆怯也不再有了。
他没有等她回话,笑了笑收回了手,车子片刻便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他原也不需要我的回答。”她想。
3
程小蒙走进宿舍时,正巧看到王倩从洗手间出来,她穿着轻薄的睡衣,头发湿漉漉的,睡衣下连内衣都没穿。看得出她刚洗完澡。
“呦,过来啦。”王倩瞥了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说道:“提这么多东西挺累吧,来的时候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好让我家司机去接一下你呀!”
程小蒙知道她又在讽刺自己,以往这个时候她都会不甘示弱地回呛她两句,但今天不知怎么了,她完全没有这个心情,只淡淡地说了句:“不劳费心。”
王倩毫不掩饰地嗤笑了一下,从抽屉里拿出吹风机开始吹头发,宿舍里别的人都还没到,程小蒙自顾自地收拾东西。
王倩吹完头发,在装满了奢侈品的衣柜里东挑西拣,程小蒙发现她刻意换了一套成套的内衣,心里明白她应该是要和男友约会去了,而且今晚大概率不会回来。
程小蒙突然在心里叹息了一声。程小蒙很清楚,王倩对自己的敌意,并非来自贫富差距——因为王倩家里很有钱,有钱到她根本不需要程小蒙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这种敌意来自程小蒙的清高。王倩虽然身材不差,脸形也好看,但与程小蒙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而程小蒙的追求者比她多得多,但程小蒙全都拒绝了,这其中就包括王倩现在的男友孙成城。
在王倩看来,程小蒙这无疑只是假清高,装清纯而已,当然,她对程小蒙的敌意,绝对是不乏妒忌成分的,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都来自妒忌。
程小蒙并不在乎王倩的敌意,只不过难免觉得有些委屈,她其实并非是装清高,也不是单纯的不喜欢这些男生,她只是想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她从偏远的农村来到C市,她想逃离自己原本那个破烂的家庭,婚姻对她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她想让自己能多一些筹码,所以不敢谈恋爱。
事实上,她已经大四,还有半年就可以毕业。她仍然是处女。
4
再次见到周宸是在三天后。
那天傍晚,他仍然开着那辆黑金色豪华轿车,在校门口等着程小蒙出现。当他坐在车里喊她的名字时,她仍然犹豫了几秒,紧接着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车内。
车窗摇下,他用手肘撑在窗沿上,靠着椅背,正缓缓地抽着雪茄。见她上来,他将雪茄递给司机,司机熟练地收拾好,然后发动了汽车。
他的模样有些狼狈。程小蒙的脑袋里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其实他的头发仍然梳得整整齐齐,衣服从上到下都打理的一丝不苟,眼睛望着她的时候炯炯有神,她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想法。
“等了多久?”她开口问他。
“不算太久,你出现的比我预想得要早。”他的语气和神情平稳淡然,无论是谁在任何场合恐怕都找不出丝毫破绽。
她似乎有些明白他的狼狈了,他活生生就像一个模具——在形态上无疑是人的模样,甚至比大多数人更完美,但却完全没有人的生气。
“吃过饭了?”他问。
“还没。”
“那先去吃饭吧。”
“好。”
他带她去了一个西式餐厅。那里奢华的装潢连地毯都没有放过,服务生都穿西装打领带,连微笑都精致得无可挑剔。
他们在舒缓的小提琴曲中相互举杯,喝着红酒。这是她第一次来这种高档餐厅,举止都因为紧张而显得拘谨笨拙,但他看起来毫不介意——那不是王子对灰姑娘那种高高在上的包容般的宠爱,而是确实打心底里认为这完全不重要。
在这一点上,他已经把绝大多数有钱人都比了下去,她的心里对他生出了些许感激。
也许还有好感,将发展成爱的那种好感。但她不想承认,所以拒绝继续想下去。
“离这里不远,有一个安静的小巷子,我在那里置办了一间住所。”他斟酌着说到,“一会儿带你去看看。”
他望着她,似乎是在等待她的回答。
窗外有霓虹灯在奋力地闪烁着,这个城市的五光十色一幕幕映进她的眼帘,撞击着她的心灵。
她点了点头,没有看他,也没有说任何话。
他突然将手伸到她的面前,把她散落在脸颊上的鬓发拢到耳后。她抬起头看向他,他的眼神里有些许胆怯,但手掌还是顺着她的耳后,轻柔地抚到发端。
在那一刻,她突然感觉到,他的身上有了属于人的生气。
“你这样,和我第一次见你时一样好看。”他笑着说。
5
房间并不大,一个卧室,一个洗手间,仅此而已。卧室临街一侧有一扇百叶窗,打开窗子,就能听见世俗生活的种种声色,关上窗子,这一切就轻而易举地远离了。
没有厨房,没有家具,没有生活的气息。她不免有些失望,但又觉得或许对他们来说,本来就不需要这间房有生活气息,他买它的本来目的,也许只要一张床就能实现。
此刻百叶窗正关着,他和她相拥躺在双人床上,他的手不安分地上下抚摸起来,她动作生涩地配合着。
他一边解她的衣服,一边诉说着他是多么爱她,他说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亮色,她明白他对自己的爱没有那么纯粹,或许她是他唯一可以选择的、用来反抗父亲的工具,但她却不由自主地吻起他的嘴唇,他们的动作越来越热烈。
激情过后,他仍然抱着她,一寸寸抚摸着她的皮肤,像是确认某种信息一般仔细。她再次感到某种哀戚,与最初坐上他的车时那种哀戚如出一辙,她突然无声地哭了起来。
她想,她现在已经登上了命运的巨轮,一切将要发生的事情,都像齿轮一样恰如其分地衔接好了,再也无可挽回。
夜里,他赶在宿舍关门前,将她送回了学校。这是她要求的,她认为这能给自己保留最后的尊严。
“钥匙有两把,这把你拿着,随时可以过去。”他的黑色西装完全融入了夜色,只剩下注视着她的眼睛在闪光,“缺什么就告诉我,我会尽快让人添置。”
她默不作声地接过钥匙。他突然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她猛然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他,嘴唇翕张,可最终还是没能说出一句话,转身离开了。
他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的背影,直到路的尽头。
6
在那之后,他们经常出入那座小屋,他又添置了些新的家具,但她仍然从未在那里过夜。
每一次他都将保护措施做得很好,她想这或许与他的父亲有关。
我父亲,他知道了你,他不让我和你在一起。他说。语气中充满愤恨。但她知道,他是不会反抗他父亲的。
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分开吗?她问他,但是他答不出来。
应该说,他早就知道答案,只是不愿意说出口而已。
既然分别已经注定,那在一起的种种美好和亲密,反而都在当时就显得万分哀戚。她躺在双人床上,抓过被子盖在脸上,放声大哭起来。他一直沉默着,他的情绪一如既往地平稳,没有一丝紊乱,这让她感到无比挫败。
哭过之后,他们再次缠绵在一起,他的手在她柔嫩的肌肤上,抓出了好几道红印,她一直在想,她究竟是在为自己交付了身体,却无法嫁入豪门而哭,还是为不得不与他分开而哭。她不敢想,却又不能不想。
这天之后,他便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他没有再联系过她,也没有再去过那座小屋,他虽然没说,但她明白,他离开了。
7
毕业之后,程小蒙留在了C市,她原以为自己和周宸只是不同高度上的两片云,看似重叠却注定远离,却不曾想命运的齿轮再次转动,事情的发展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
当程小蒙再次看到那辆黑金色轿车时,仍然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一个清晨,程小蒙刚刚走出家门,就被不远处的黑金色轿车吸引住目光。车窗摇下一半,露出了她熟悉又陌生的那张脸,他坐在车里,隔着灰蒙蒙的晨雾望着她。
她的大脑空白了片刻,机械般地向轿车走去,打开车门钻进里面。这时她才反应过来,眼泪如洪水终于冲破了堤坝一般涌出。
他侧过身子,将她抱在怀里,沉默地等待着。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不再哭泣,抬起脸来看他,他的衣服仍然一丝不苟,头发仍然梳得十分精致,只是眼袋很重,神色间有掩饰不住的疲倦。
“我父亲,他,病死了。”他一字一句地说到。
她的身子一震,从她的怀里挣脱,神情呆滞地看着他。
“我和你分开数月之后,他的心脏病突然发作,拖了没多久便撒手而去,这些日子我都在处理他遗留下来的事情,忙到现在才有空来找你。对不起。”
她仍然沉浸在这个消息带来的震惊之中,却不由自主地嗤笑了一下,她不得不承认,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在他选择与自己分开之后,这样的戏剧化发展,未免有些过于讽刺了。
她还应该再接受他吗?她的心里没有答案。
应该说,她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只是她不愿意说出口而已。
8
这次重逢之后,横亘在他和她之间的最大难题已不复存在,甚至他似乎因为觉得愧对于她,更是加了倍地对她好。
当她在小河边的芦苇丛旁向她求婚时,她最终选择了答应。
在他们的婚礼上,对于程小蒙来说,还有一个意外的惊喜。她给所有室友都发了请柬,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王倩。
王倩是与孙成城一起来的,虽然她们曾经有过不愉快的过往,但毕业之后已过经年,经历世事后大家似乎都变得更加成熟,王倩对她的态度变得温和许多。程小蒙觉得,她们之间的嫌隙已被岁月所填平。
婚后最初的那段日子,无疑是极端甜蜜和美妙的,程小蒙甚至觉得自己是人生赢家,获得了爱情也逃离了贫穷,成功用婚姻改变了人生,但命运并未就此放弃捉弄。
她和周宸过了两三年二人世界的美好日子后,终于决定要孩子。
不久,程小蒙怀孕,她和他对于这个即将诞生的孩子都抱着极大的期待和希望,就连王倩也在听说这件事后,送给她一个名牌包包作为贺礼,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又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正是这个孩子,改变了她和他的人生轨迹。
这个孩子并没有顺利诞生,程小蒙流产了。原因在于一只猫。
她们家附近有很多野猫,自从怀孕之后,她就非常小心,看到这些野猫都会绕道走,但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只野猫突然发了疯一般向她扑了过来,伸出利爪撕咬,她情急之下不慎滑倒,然后流产。
更糟糕的是,这次流产导致她的生育功能受损,再也无法要孩子。这件事成了她和他之间关系改变的导火索。
他对她仍然有无微不至的关爱和体贴,但她无法生育这件事,他始终都无法释怀。渐渐地,他的身边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亲人劝他另想他法。
你还这么年轻,总不能一辈子不要孩子吧。他们总是这样说。而他一贯都选择沉默。
后来,她开始在他的衣服上闻到各种不同的香水味,甚至看到口红印,但他从不在外面过夜,也没有因此而怠慢她,她也从不质问。
就这样,他们的婚姻以一种畸形的形式一直延续下去,一晃就是十年。
9
王倩得了癌症。
程小蒙得知这个消息时,足足愣了有一分钟,然后她对周宸说:“我们去看看她吧。”
周宸像十年前一样,仍然以一种绝对不悲不喜的语气回答她:“好。”
她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岁月终究给他的眼角添了些许细纹,曾经的那些美好,似乎都已经深深埋藏在了心底,他又成了她初见时那个没有生气的、完美的模具。
他开车——车早已不是那辆黑金色轿车,载她来到王倩家的时候,她却站在门口不敢进去。
她害怕看到王倩行销骨瘦的样子,害怕看到她被病魔折磨地毫无生机,这种被死亡紧紧抓住的感觉,第一次发生在与她距离足够近的人身上,近到她由此对自己活着的意义产生怀疑。
她最终决定不进去,但他却似乎对此不满。
“既然来了,还是进去看看吧。”他以近乎淡漠的语气说到。
她的脑海中略过王倩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样子,那张脸突然一变,成了她自己的脸,她突然感到一阵心慌,连忙摇了摇头。
“我不进去。”她说,再也没有一句多的解释。
“那你待在车里吧,我想我应该要在里面坐一会儿,至少喝杯茶再走。”他的语气已经有些冰冷,程小蒙想他一定觉得自己无理取闹,但她并不打算解释。
他走了,连车钥匙都没拔,留下她一个人坐在车里。
暮色逐渐降落,他仍然没有出来,她决定走下车来透透气。
从王倩家里走出一名高高瘦瘦的男子,是孙成城——这时他已是王倩的丈夫。
“怎么不进去坐坐?”他问。虽然妻子患了癌症,但他的脸上还没有失去蓬勃的生气,她突然对周宸感到莫大的愤怒。
“身体不大舒服。”她说,“你能送我回家吗?”
孙成城愣了一下,然后笑着回答她:“当然可以。”
10
孙成城并没有送程小蒙回家,在她的要求下,他将车开到了周宸向她求婚的小河旁。
这里曾经是古城区,但现在已经完全成为了旅游风景区,周宸和程小蒙曾经站的地方,也不再有芦苇丛,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建在河上的浮桥。
程小蒙拉起孙成城的手,走上浮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天上已经挂满了星星,河面上闪烁着它们的倒影,远处灯火熹微,夜色有些凄美。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来着。”孙成城突然开口说到,程小蒙能听出,他的语气里有种不同寻常的兴奋。
这表示她仍然对他有吸引力,这让她难免有些得意,虽然年华逝去,但她仍然是个能引起男人爱慕的美女,如果愿意,她也能得到别的男人。她的内心突然涌出一股报复的快感。
“当初王倩说你喜欢猫,于是就自己动手加工,在送你的那个名牌包里偷偷缝了很多猫薄荷,想看看你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你后来发现了吗?”孙成城笑着说完。
程小蒙突然感到一阵眩晕,腿一软,差点栽倒进河里,孙成城急忙抱住了她。她清楚地记得,在她被野猫扑倒而流产的那天,她拿的就是王倩送她的那个包,但她从没有对王倩说过自己喜欢猫,而是多次在宿舍里说过,自己害怕猫!
程小蒙突然明白了王倩所做的一切。
孙成城抱着程小蒙,吻上了她的嘴唇,她没有拒绝。这是她第一次和除了周宸外的另一个人接吻,她的心里再度涌起报复的快感,但这报复却不再是针对周宸。
她和孙成城相拥,站在这浮桥上接吻。桥的两端就像是过去和未来,而她正处于连接它们的现在,犹豫不决。
还能往哪里走呢?她想,她最应该恨的人,已经是一个将死之人。她突然感到一阵欢快的同情,这欢快暂时盖过了她的痛楚。
她怔怔地落下泪来。
上周高考刚结束,高考的结束意味着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又到了分别的时候了,想必许多学生心里都很难过吧很多学生情侣更是因为毕业而选择分手。但是也有例外的,在一场毕业汇演结束后,女生跪地向男友求婚,这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你愿意,在以后,娶我为妻吗”6月8日,湖南师范大学,一名女生结束毕业演出后,在好友见证下,掏出戒指向男友跪地求婚。男生也跟着女生跪下,大喊愿意。女生还向两方的好友征集了30多个视频,剪辑到凌晨两点,可以说十分用心了。网友:有女友如此,此生何求网友评论说的没错,在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什么都不是的时候,有多少女生会像你求婚呢不用说女生像男生求婚,就是男生求婚又有多少女生会答应呢所以女生的做法也让大家点赞。
女生跪地向男友求婚
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都出现女生像男生求婚的情况出现,有的人不禁会问求婚不是男生的事情吗怎么会变成是女生求婚呢其实,在现代社会大家都说男女平等,不管是女生求婚,还是男生求婚都是想表明爱意,没有说一定要谁求婚才是对的。但是,男生不要以为求婚就是女人的事情了,求婚还是男人应该做的,无论你的对象是否已经跟你求婚,你的求婚也不能少,因为你要让她感到你对她的爱意,你是可以照顾她的,让她知道跟着你是会幸福的。所以求婚最后还是要让男生来完成的。
求婚
求婚,代表了你想守护这段感情,想用一辈子来保护对方。求婚并不是儿戏,求婚代表一顿婚姻的开始,婚姻生活中不仅有爱情,还有陪伴和理解。为什么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最后选择离婚,就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想好自己的婚姻,而匆匆忙忙选择结婚,最后只能以离婚收场。所以在你求婚的时候,你要想好在今后你是否能让她感到快乐,幸福。
女生求婚
很多女孩子是喜欢对方为自己准备一些惊喜,可是求婚是比较重要的事情,对方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说出来,要是事先不知道,内心里面肯定是会有一些惊讶。我们还没有做好进入婚姻的准备,就收到自己爱人的求婚,我觉得这种反应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李小萌虽然和王雷在一起的时间不短,可是在她心里面,也许没有结婚的打算,才会这个样子。
每个人的性格不一样,面对同样的事情,肯定会有各种反应。这样浪漫的求婚场景,是不少女孩子向往的,可是对我来说,我是不喜欢。幸福是两个人的事情,求婚也好表白也罢,我都希望喜欢的人将这份心意认真传达给我一个人就好了。要是场面很大,我觉得自己会感觉到非常的不自在,一旦心情不好,那么对于事情的判断就会出现很多的失误。王雷的这个举动,没有感动对方,还带来了反作用,说明可能不是很了解自己的伴侣,算不上一个比较贴心的男朋友。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们两个还是在一起了。
我们在生活中,也不可避免的遇到这样的事情,面对这种求婚的场景,你要是不喜欢,我觉得你可以在平时就和自己伴侣多一些沟通。我们爱一个人,不是一味的付出,而是要用让对方能接受的方法表达自己的爱意,给自己喜欢的人准备惊喜是好事,可是你要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王雷可能是一片好心,可是对方显然是在意料之外,还是不太妥当。
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你总是要学着去接受,其实,偶尔遇到一些自己计划之外的事情,也是一种不错的经历不是吗?浪漫没错,不过,还是要学会适当的掌握一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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