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向男人求婚被拒绝

女人向男人求婚被拒绝,第1张

前几天,朋友跟我抱怨,说她已经跟男友结婚两年了,老公工作很忙,每天都在加班。有时候还会带着小俩口出去玩。可是有一次在外面吃饭时,男朋友突然问她是不是结婚了?当时朋友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有没有后悔没有答应呢?她对我说:“老公跟我说有一个很喜欢的男生要结婚,已经让我想好了。”于是就答应给老公求婚了。

一、拒绝对方求婚的原因

在求婚时,如果被拒绝了,首先应该考虑到的是:这次跟对方求婚,对方是否会同意?还是只想跟你结婚?如果不同意,应该从什么地方做起呢?很多时候,女性想让男人求婚,都是想要对方给自己一个惊喜!可是,有时候男人不愿意主动求婚时,那就只能拒绝了。拒绝对方以后,男人还可以再给你一个惊喜!

二、如果求婚失败,如何补救?

如果他求婚失败了,那么他不会在意你的决定。那么要如何补救呢?首先,要让他知道你对他真心;其次,你要对他温柔一点。再次,在求婚后,多为他准备一些小惊喜。在求婚时不要太过花心,不要太过于追求浪漫,因为浪漫是很短暂的,而求婚则会让你觉得幸福,让他感受到幸福、被爱。另外,在求婚后给他送上求婚礼物时不要太贵重,或者说要在求婚时,多说一些“我爱你”,比如:“你真的很爱我”等情话。总之要让他知道你对他有着很深的爱,他能够接受你对他说这句话。

三、如何提升自己的求婚技巧?

求婚时,我们需要提前想好求婚的具体计划,并让自己表现得既真实又热情。求婚时,我们要表达出自己对对方有多么热烈的爱慕、多么想结婚的心情。如果他表现出一副特别惊讶的表情,你就可以用比较轻松的语气说:“我真的很喜欢你,想跟你结婚”说完就不停地和他说着想要结婚的话了。这样可以让对方感觉到你就是他内心真实的一面,并且你非常自信自己能够打动对方。我们还可以采取“求婚时不说出自己想要结婚的想法”这样的方式,给对方制造出压力。当然我们也可以用比较激昂、比较热情、有朝气的语言来表达自己要求婚的意思。比如:“这是我第一次为你求婚”“我要跟你结婚”“今天我想和你一起过一辈子”“今天我想向你求婚”等等这些这样一类的表达。

  外表帅气且有气质的高以翔,是很多女生的理想情人,但是他本身的绯闻却很少。随后就有网友深扒高以翔个人资料等信息出来,让很多网友好奇的是高以翔有没有女友呢?高以翔自出道以来,因修长身材加上温柔绅士性格让他在圈内很受异性欢迎。不仅如此,高以翔也深得女性粉丝的喜爱。后来去拍摄各种偶像剧,于是被更多的观众熟知。

 高以翔个人资料

 高富帅、海归派,高以翔的角色一如既往的帅气迷人。而现实生活中的高以翔,从出道到走红,着实吃了不少苦,高以翔还表明生活真的跟电视剧相差很大,我不是什么公子哥,家庭的财富不代表是我的。在加拿大留学时,最辛苦的就是打工。我从十六岁拿到驾照那一刻开始,我妈就要我们自己赚零花钱。而进入演艺圈之后,情况也没有好很多。

 高以翔个人资料

 事情总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对高以翔来说也是。在电视剧方面,高以翔转向内地发展,参与拍摄的电视剧《胜女的代价》《华丽一族》在湖南卫视播出,不管是帅气多金的高子齐还是双面复杂的李真都令他的人气直升,演技受到肯定。2012年Godfrey也走向大荧幕,在《101次求婚》中与林志玲、黄渤合作,出演逆天高富帅。

 高以翔个人资料

 在电视剧《武神赵子龙》中,高大帅气的高以翔首次挑战了古装角色,扮演了英勇无比的吕布,原本以为这个长相帅气又英伦范儿十足的男模无法诠释一个古典的角色,没想到扮相还真不赖,络腮胡加上铠甲,倒真是有几分大英雄的气势,难怪不少网友在看过高以翔的扮相以后都直呼他是史上最帅的吕布呢。

 高以翔原名叫做曹志翔,在加拿大长大的他似乎是受到了国外水土的滋润,让他从小个头就高不说,五官也生的格外立体,虽然他2006年出道的时候才22岁,但当时留有络腮胡的他一度让大家都以为他是成熟性的魅力男人,不少女明星和女观众都被他迷得不要不要的,而他络腮胡的抢眼造型也让他成功的打进到了模特圈,成为了T台上最具个性的男模。

 高以翔个人资料

 高以翔个人资料

 2012年高以翔主演了《胜女的代价》,剧中高富帅的角色让他的事业更上了一层楼,随后《101次求婚》等影片都成为了高以翔打入内地市场的重要作品,原本以为从台湾进入内地会发展的不顺利,结果没想到出乎意料的顺利,不少内地的网友们都记住了这个长相洋气留着络腮胡男友力爆棚的男人。

1

离过年还有两个月,母亲问我什么时候回家。虽然很想念父母,但家是不想回的,毕竟已经三十岁还没结婚的我,很清楚自己的下场:问不完的问题,相不完的亲。

我还知道,有人说我“读那么多书干什么,还不是也找不到老公。”这个世上就是有些怪人,他得不到的,偏偏你有,他就一定要把那东西贬得一文不值。

母亲又来了电话,说已经替我买好往返的机票,她劳心费神地盼女儿回家一趟,我要再以值班为借口搪塞,就太对不起老人了。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见到叔姨婶子时,我还是吓了一跳:只回来一周,相亲的安排已经到九天以后。我说相亲实在是撞大运的事情,去一百次也不见得成功一次,还不如我自己慢慢找。

因为这句话,老父的血压都气得升了好几回,要是在旧社会,他一定要骂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母亲拿着降压药告诉我,他血压高得厉害,让我千万不要再气他,不然要到医院过年了,我只得答应去见见那些人。

第一次相亲定在本地的五星酒店,母亲怕我偷偷不去赴约,非要陪着我。大冷的天,我一边心不在焉地答着对方的问题,一边担心母亲会不会冻坏。

好不容易应付完两个相亲对象,结了账准备回家。是了,两位男士都对我说:“齐**,不如AA吧?”八十一杯的咖啡,我喝了两杯,另外还单点了一碟糕点,都是自己付钱。我虽然不想占别人的便宜,但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心里不大舒服。而且那声“齐**”叫得也有点不伦不类。

母亲在酒店门外等我,我一出门,她就裹着羽绒服迎了上来,屋里有暖气,外面却是很冷的,她呼出的气成了一片白雾。

“怎么样,都见了?”她用了讨好的语气。

我回想起把方糖撒了一桌子的A君,吃我糕点还吧唧嘴的B君,人生最大的痛苦也不过如此:你明明看不惯,却还要文质彬彬,陪他把这场戏演完。

她见我不说话,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闷声把它呼出来。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和父亲四十多岁才生的我,如今我三十了,他们也年逾古稀,像所有父母一样,他们不放心我,害怕自己先走之后,没人对我嘘寒问暖。我没做过母亲,但这种心理想必是大多人都能体会的。

她也正是抓住我的这种歉疚,刚要进家门时突然来了一句:“就见最后一个,明天,德顺酒楼,小伙子很不错的。”

我来不及答话,她就闪身进了满是暖气的房间,速度快得让我不相信她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

“哎呀,冷死了,那几个对象,我一个也看不上。”她脱下厚厚的羽绒服,代我向父亲解释,却把相亲不成功的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不是女儿的错,你不要总是骂她眼高手低,是我看不上的。

楼道里吹过一阵冷风,我鼻子酸得痛了一下。

2

第二次相亲,母亲嫌我素淡得像清汤挂面,一点荤腥也没有,“小姑娘去相亲,总要收拾得花枝招展,你看看你!”她不满地把我的黑白套装扔在床上,非要我穿一条大红色的连衣裙。

“妈妈,我又不是去拜年,再说了,难道相亲就非得红一块绿一块的?”我还是套上白衬衫,我当然算不上小姑娘了,不过就算是老姑娘,也不必去迎合别人的审美,自己舒服就好。母亲那天在酒店外等我,冻出了感冒,我不再让她跟着去,换好衣服就出了门。

这次的对象叫李牧,光看样貌可以打八十分:浓眉大眼,笑起眼角有皱纹,身高估摸在一七五,我偷偷看了他的肚子,没有啤酒肚,又是加分项。不过可惜,人家不一定看得上我。

“李牧吧?我叫齐实。”我抻一抻外套,坐在他对面。他竟然还系了领带——藏青西装,和衣服一色的领带,“你来推销保险吗?”话一出口,我忍不住想自己掌嘴,母亲说我嘴太毒,得罪人了都不知道。

好在他只是不在意地笑笑,“对,我是李牧,你二姨妈的表妹的侄子的表弟。”我被绕得晕乎乎,他又问,“你怎么会叫齐实?”

很少有人会对我的名字感兴趣。我告诉他,我生在春天,那时家后面有一株桃树,开了很多花。我父亲教语文,见了桃花,想起诗经《桃夭》里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描写草木结了很多果实,生机勃勃。我家姓齐,就取了这个名字,而且父亲也希望我做人实实在在,不要玩些空的虚的。

他认真听我讲,作出一副沉思的样子,过了好半天,我以为他会说“叔叔真博学”之类的,没想他说:“你爸爸脑洞真大,要是我看见桃花,估计只能想起蒋大为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心里已经把他骂了千百遍,面上还是要客客气气地夸他幽默。顺便问他一句:“你条件这么好,可以找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啊,为什么来相亲呢?”来之前我了解过他的基本情况,三十三岁,在本地一家大型国企任项目部经理,在黎州大龄未婚青年圈应该很抢手。

他答:“巧了,我偏不喜欢年纪小的。对我来说,跟你一样年纪的更有味道,难道你喜欢年纪小的?”

损我一顿,又将我一军,这个李牧不是善茬,算是棋逢对手,不过他的毒舌更隐蔽,更有杀伤力,我不得不提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好在接下来我们只随便聊了聊各自的生活爱好、本地房价涨幅之类的话题,没有再短兵相接。

离开的时候,他礼貌地起身,留了我的电话,“有机会再见。”一句客气话,我才不会当真,毕竟我就要回C市上班了。

3

回C市那天,父母送我去机场。

在车上,母亲一直欲言又止,我问她什么事。她说相亲的B君看中了我,想和我再相处一下。我没有拐弯,直接告诉她,我和对方不太合适。她抿着嘴,像有话要说。

父亲开了口,“不合适就再找找,有中意的再说。我们希望你快点结婚,不过也不至于让你随便找个人就嫁了。”到底是父母最亲,知道我的心事,也舍不得我吃苦。

母亲不死心,又问我:“那天那几个,就没一个看上的?”

我摇摇头,却想起了毒舌李牧,不过见面的可能性也不大了。飞机越升越高,我想象父母在视线中变成两个小黑点,再模糊不见。

春节前公司堆了一摊子事,潇洒过后面对整桌的文件,完全不知从哪里下手,脑子里像有几百张车子引擎轰轰作响,上演“速度与激情”。好不容易熬到快下班,手机上一个陌生号码来电。

归属地显示是黎州,我怕是相亲的B君打来的,犹犹豫豫不敢接,同部门的小张受不了一直响,替我接了电话。她嗯嗯啊啊地答着,笑嘻嘻的。末了把手机递给我,告诉我有人约我吃饭,男的,她已经替我答应了。我白她一眼,怎么没有问过我就答应。她说对方认识我,又说,“齐姐,不是我说你,成天两点一线的,多没劲,你也要丰富一下业余生活!”

我无奈地叹气,年纪不尴不尬的,真糟心。年纪大的说你心不定,年纪小的说你心态老。

没想到是李牧来的电话。我和小张刚走出公司大门,就见一个人朝我招手,又叫我的名字。小张眼尖, 轻轻捅捅我后背,“齐姐,蛮不错的,一定抓住机会。”

李牧说公司派他到黎州出差,他刚下飞机,举目无亲的,想起存了我的电话。他还是穿了藏青色的裤子,搭黑色羽绒服,总算没系领带。我因为小张刚才那句话,脸红了一路,好不容易镇定下来,带他去附近的咖啡厅。

“又喝咖啡?”他笑了一下,“我以为不用这么正式,再说了咖啡也喝不饱。”

其实过年相亲连喝了几天咖啡,喝到我反胃。本来选择咖啡,是觉得他这样所谓的青年才俊,应该喜欢那种地方。听他这样说,我放了心,七弯八拐地带了去了街边的小馆子,一口气要了三斤麻辣炒螃蟹。

李牧左手擦着鼻涕,右手拿着螃蟹钳子,吃得津津有味,“齐实,没想到你这么爱吃辣,不过真好吃。”他吃一口螃蟹,又咕嘟嘟灌下一口柠檬水。

酒足饭饱,他说正好他住的酒店离我家不远,可以陪我一路散步消食。大概是吃人嘴短,他语气不像第一次见面那样戳人短处,他问我:“听顾阿姨说,你挺不错啊,怎么现在还单着?”

这问题简直没法回答,无非是喜欢我的我没看上,我中意的却不爱我,但我还是好脾气地答了:“小时父母管得严,上了大学还不许我和男同学单独出去。念了研究生他们开始着急,希望我最好一毕业就能带对象回家,不过空缺了二十多年的恋爱经历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补好,”我是善于自嘲的,“研究生时候喜欢过一个高年级的,死去活来那种,拼了命对他好,他说我太幼稚,不是他爱的那一款。后来我才知道,他早就有了结婚对象。”

他笑我:,“看不出你还是个痴情种子。”

我瞪了他一眼,一腔真话都喂了狗,掏心掏肺告诉他,他竟然又来打趣我。不过他也坦白,说被女朋友甩过,还不止一次,分手原因无他,都是说他不够浪漫。他朝我抱怨:“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谈恋爱不看人家是不是真心,总在乎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我不以为然,活该他至今单身。

4

一个月后,李牧所在的公司计划在C市设立分支机构,派他先来打头阵,我和他相处的机会逐渐多了。

开始他还会找理由约我吃饭,比如“碰巧到你们公司,吃个饭吧。”,或者“今天哪里又打折了,我有优惠券,晚饭约不约?”

同事丽姐碰到过他几次,明明一直傻头傻脑在楼下等着,等到我下了楼,却装作才到的样子,冒出一句“好巧啊这里都能遇到你”。

丽姐对我说,这样又呆又傻又贴心的男人不好找,要赶紧把握机会。我点头,觉得丽姐的“又呆又傻”用的实在恰到好处。

我在玻璃窗边往下望,他已经在楼下站了五分钟。丽姐催我赶快下去,“又降温了,外面气温这么低,当心他感冒。你先走吧,老板来了我说你身体不舒服。”

我磨磨蹭蹭下了楼,朝他的方向走去。他一脸茫然地站在车边,我叫他,“李牧。”

他嘴变成“o”型,好像下一秒就要说“好巧”。我打断他,“楼上就看到你了。”他尴尬地笑了一声,从此之后约我吃饭再没有找过理由借口。

不过老实讲,和他吃饭还挺自在。比如他和我一样无辣不欢,也喜欢在吃烧烤时候配上一罐生啤,吃不惯孜然,偏爱咖喱。

李牧的话很多。他去过很多地方,会跟我讲茶卡盐湖亮得一面镜子,吴哥窟古老苍凉,飞天壁画的仙女看起来真的像要飞到天上……

但毒舌还是万年不变的——“少吃一点夜宵,三十多岁的人了,消化不好,胃要痛的。”“降温了要多穿衣服,穿这个牛仔裤,破破烂烂好像叫花鸡。”“你真白,不过好像除了白就没别的优点了。”

很多次都被他气得想掀桌子,但一想到我还要有求于人,不得不做小伏低:公司要接一个市政绿化项目,老板让我制作标书,美其名曰要让我多锻炼。可怜我虽在公司干了几年,做的都是行政工作,写年终总结什么的倒是在行,标书却从没有接触过。

一次向李牧抱怨,他满脸不在意地告诉我,做标书,他是行家。我半信半疑,直到他头头是道地讲出“投标邀请”“投标报价”之类的名词来,才相信他与我相比,确实是内行。

“要我帮你可以,”他狡黠地笑,眼角皱出几丝纹路,配了他略显沧桑的脸,还怪有一种男神驾到的感觉,“不过,得请我吃一个月的炒螃蟹。”

一斤炒螃蟹一百块,就算每天只一斤,一个月还是要三千块,这笔买卖太不划算。他告诉我,“不行你找外面的人做, 一万起价,还没有我这么专业。”我只得认怂。

于是每天下班之后,陪他吃一盘炒螃蟹,便到我家弄标书。平时看着他不大靠谱,做起事来倒很认真。他先找了几个标书的模本给我,由我根据公司基本状况写出初稿,他再来帮我修改,“资质最好写清楚吧。”“价格方面还要再跟老板汇报一下。”“你这个格式用的根本就不对!”

我耐心不够,有时针对他的修改意见,我只随便改动一两个字就再返给他,想着让他修改,却被骂了个狗血喷头,我也只得一概全收,点头哈腰说我再改,态度端正得像个挨东家训的狗腿子。不过好在他吃了五天的麻辣螃蟹之后总算说再不去吃了,让我省下一笔钱,还不至于身体、心灵和钱包一起受创。

5

临近投标,标书还在修改,我心里很是紧张。李牧说我偷懒,如果早弄好了现在就没必要如临大敌。无奈我在写标书这事上确实废柴,他只有亲自操刀。

熬夜是少不了的,而且李牧一到晚上就说肚子饿,点外卖他也不要,说自己胆固醇高,适合吃点清淡的,比如可以吃我煮的面。在那一阵子,我把我会的夜宵都做了个遍:番茄鸡蛋面、酒酿汤圆、皮蛋瘦肉粥,李牧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膨胀起来。

挑灯夜战之后,我早睡得昏天暗地,李牧就在客厅眯一会,再送我去上班,又被同事撞见,大家都是过来人,丽姐常打趣我,“年轻人,就是不一样。”我开始还会脸红,后来干脆不解释了,说多了倒像此地无银。

李牧对于这些误解好像也全然不觉,不知道是迟钝,还是不在乎。丽姐有一次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苦笑一下,说走着看。其实心里想的是:明明看起来已经“同居”,两人却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

好不容易挨到开标那周,标书基本做好,成与不成,也不是我能说的算了。

大概是那两天熬夜太多,我身体不大舒服,右下腹时有疼痛,还伴有恶心、发热等症状。丽姐好心递来感冒药,又悄悄问我是不是有了,我脸一黑,我又不是圣母玛利亚。

李牧也让我去医院看看,我想本来也不是大病,挨过投标了再说。

投标前一晚,我吃了几颗感冒药睡下。大概凌晨三四点,右腹部传来一阵刺痛,本来感觉痛点在右边,过一会上下左右都疼了起来,疼得冷汗直往外冒,眼前灰蒙蒙一片,脑子也是混混沌沌,竟然想不起拨急救电话。

又挨了一会,疼痛稍微过去一些,这才拿起手机,电话里传来李牧带着瞌睡的声音,巨大的疼痛之下我已经完全忘了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李牧叫我不要挂电话,他这就赶来。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传来门铃声,我几乎是半走半爬给李牧开了门,他问我哪里不舒服,我答不上来,只一个劲说肚子疼。再醒来的时候,我人已经到了医院,李牧正捏着我的手给我按虎口。“疼。”我告诉他。

“还很疼吗?”他伸手来为我擦汗,很着急。

“你捏得我手疼。”

医生说我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手术,又问家属来了吗,李牧松开捏着我的手,告诉医生他就是家属。手术之后,李牧又像个大妈一样每天给我送水果和鸡汤。直到医生说,“哎,那个家属,你不要给她吃了,快让她下地走动,不然伤口粘连了麻烦。”

住了几天院,李牧和我对医生把他默认为我的“家属”都心照不宣。出院之后,没有什么告白之类的环节,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但手术时他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事后还是经常笑话我,“你知道那天电话里你跟我说什么吗?”——“不记得了。”

“你说李牧救命,我要死了。吓得我跑到你家,见你穿着一套灰不溜秋的睡衣靠在墙上,一头的汗,像一只刚被拔毛的乌骨鸡。”

6

多亏上次标书做得不错,临近中秋,老板开恩,准了我五天年假,我也得以回家陪父母过节。

我问李牧要不要一起回去,他说他父母四十周年结婚纪念,两人飞去了海南度假,丢下他这个拖油瓶,他在电话里幽幽道:“我不回去了,孤家寡人的没意思。”

我说可以去我家,正巧让他认认门,他眉开眼笑说马上订机票。我却有一种被算计的感觉。

因为有李牧陪着,父母没有到机场接我。出租车刚进小区,李牧就拉着我直直往前冲,我问他,“你又不知道我家,瞎走什么?”

他这才顿悟般停下步子,提着大包东西跟在我身后。李牧买了些桂花糕、青团,还有C市特产的甘蔗酒,都是我父母爱吃的,想必来之前也做足了功课。

母亲见我和李牧,一脸的惊喜,见他提了许多东西,又嗔怪:“这孩子,提这么多东西来,多生分。”语气熟稔地像老早就认识,我疑惑了看了看李牧,他却换了拖鞋陪父亲下象棋去了,还真是自来熟。

母亲做事利索,饭菜很快上了桌。我到客厅叫父亲和李牧,两人早丢了象棋,看电视笑得前仰后合。我父亲一向待人冷淡,不知道李牧用了什么法子,能让老头子高兴成这样。

饭桌上,我本来还担心李牧第一次来我家有些拘谨。谁知他比我还像主人,一面逗我父母笑,一面给我夹菜盛饭,明明才第一次见面。

我问李牧,他说那叫缘分,第一次和我父母见面就能相谈甚欢。我肯定不信的,李牧走后,便问了父亲。

父亲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张照片,“先说好,你别生气。”(小说名:《不浪漫情话》,作者:触茶。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文/叶薄荷

喜欢《面纱》这部**还是因为张爱玲。

**改编自英国作家萨默赛特·毛姆的同名小说。毛姆可以说是张爱玲的偶像,对张的创作影响很大。《紫罗兰》刊物主编周瘦鹃曾指出张爱玲的《沉香屑·第一炉香》很有些毛姆的味道,张爱玲毫不避讳地承认,她正是毛姆作品爱好者。张爱玲的弟弟张子静也说过:“《红楼梦》和毛姆写的她顶爱看。”那么,偶像的偶像的作品,当然要一睹为快了。因为《面纱》原著还在发货途中,于是忍不住先看了同名**。

影片从女主角吉蒂的回忆开始。吉蒂有个爱慕虚荣的妈,妹妹嫁了上流社会的高富帅,而吉蒂却因为挑三拣四渐渐变成了老姑娘,吉蒂在家中的处境日愈艰难,因忍受不了母亲的冷嘲热讽,吉蒂答应了木讷寡言的细菌学家沃特的求婚,并在新婚之后远离英国,来到上海。嗯,可以,这很张爱玲,多像《倾城之恋》的白流苏啊。

沃特沉迷于他热爱的细菌学研究事业,本就寡言自制的沃特让吉蒂很孤独。很快,吉蒂和英国驻上海副领事——风趣迷人的唐森有了婚外情,她满心沉醉于唐森的热情抚慰与甜言蜜语中。沃特发现了他们的情事,报复性地以要求离婚为名,胁迫吉蒂与自己远走霍乱肆虐的湄潭府。气愤无助的吉蒂向唐森哭诉事情败露,恳求唐森离婚并娶自己为妻,唐森无情拒绝了吉蒂的请求。到这里,一切都很张爱玲,刻薄而冷峻。吉蒂像《红玫瑰与白玫瑰》里为爱孤注一掷的娇蕊,唐森则像极了怕负责任的佟振保,也像《沉香屑·第一炉香》里的乔琪:“薇龙,我不能答应你结婚,我也不能答应你爱,我只能答应你快乐”。瞧,渣男都是何其相似,长着同样一副嘴脸。

而接下来,影片却画风突变,逐渐走起了温情路线。吉蒂幻想破灭,只得跟随沃特来到霍乱肆虐的湄潭府。沃特因为遭到背叛而心灰意冷,他用冷漠、无视、积极投身救治来报复吉蒂,两人渴望温暖,却选择彼此伤害。吉蒂开始在一家修道院做义工,在修女们充满感恩的谈论中,吉蒂才恍然发现,自己眼中古板沉闷的丈夫,是一个多么崇高、无私、善良的人,而在吉蒂熟悉的钢琴曲中,沃特感受到心底的恨之深实则缘于爱之切。不幸的是,就在他们相敬相知、爱意渐浓时,沃特染上了霍乱,命不久矣。沃特临死时,为自己曾经的冷暴力悔疚,他说:“原谅我。”吉蒂无声地哭了,“从来没什么需要被原谅的,沃特,对不起。”在霍乱的成全里,两人原谅了彼此,爱得以升华。

我从沃特发现吉蒂出轨开始实施报复起,心就一直揪着疼,看到这里,已然哭成傻逼。W…Wait…感动归感动,但说好的张爱玲呢?说好的残酷冷峻呢?怎么结尾这样温情脉脉,这不太科学。

如饥似渴地读完《面纱》原著, 果不其然,原著比**残酷冷峻多了 :

1、原著里吉蒂从始至终都没爱过沃特,即使后来,她意识到他诸多优秀品质:

“很奇怪,他面孔清秀,诚实可靠,才华出众,可她就是不爱他。如今他的亲吻、爱抚再也不会找上门来了,想想还真让人松了一口气。”

2、吉蒂怀孕了,是唐森的。**里沃特深情地说,“是谁的都无所谓了”,然后将哭泣的吉蒂拥入怀中。但原著里,他诡异地笑,掏出一根烟来点着,轻轻地叹了口气。在房间待了一会儿,他没再看她一眼就走了出去。

3、原著里,沃特临死前,吉蒂恳求得到沃特的原谅,但沃特直到死仍没有看她,眼睛依然无神地盯着粉刷过的白墙,最后只留下一句:“ 死的却是狗 。”这句话来自于戈德·史密斯的诗《挽歌》,大意为,一个好心人在城里领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怨仇,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死去,但是人活了过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其实沃特带着吉蒂来到霍乱重灾区,是报复性地希望不忠的妻子染上瘟疫死去的,然而最后死的却是自己,在他心里,爱是过去时,而恨却难以平复。

4、**里沃特死后,吉蒂回到英国遇到了旧情人唐森,她云淡风轻地拒绝了唐森的邀约,头也不回地离去。但原著里,当唐森又出现在吉蒂眼前时,虽然理智告诉自己这个人是多么卑劣不堪,但事实是,她还是没有抵挡住唐森的引诱,他在她眼里依然魅力四射,她又一次和他上了床。尽管,事后她羞愤不已。

原著冷酷地、讽刺地、意味深长地、极其张爱玲地告诉我们:这就是人性。

尽管**和原著有很大区别,而且几乎整个主旨都大相径庭,但奇怪的是,这并不影响我对**的喜爱,我还是顺手在豆瓣**上打了个五星好评,为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的制作精良,虽然故事情节变动很大,但不否认,它依然是个打动人心的好故事。

首先是音乐很抓人。 《面纱》原声音乐斩获了当年“金球奖最佳**原声”,像一条包容的、静静流逝的河流,有一种默默呐喊的力量。由开头的平静转为惊涛骇浪的紧张激烈,继而又转为晴天后的风平浪静,一切自然、顺理成章。尤其是结尾的颂歌,天真又纯净的童声响起:“我爱你已久,永不能忘”,吉蒂与沃特的爱情与品格在歌声中静静升华,抚慰人心。

然后是细节的点染。 我注意到一个原著中没有的情节。吉蒂与唐森在上海的剧院看戏。戏台上旦角水袖遮面,埋头啜泣。

唐森为看不懂的吉蒂解释:“她在自悲身世。她被卖身为奴,罪责加身,生活无望,流落异乡。看见锁链了吗,它代表不可摆脱的枷锁,永远压在她可怜的灵魂上,所以她哀恸欲绝。她为自己哭泣,她曾经是活泼可爱的少女,却变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女人,最重要的是,她永远不曾感受爱情,她为这些哭泣。”

吉蒂仿佛被戳中了内心,惊问:“她真的是在唱这些吗?”

唐森回答:“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我一句中文都不懂。”

吉蒂与唐森一齐暧昧地笑了。

这个细节加的很好,既为吉蒂的内心空虚、红杏出墙作了辩解,又刻画出唐森风趣幽默、善察人心的特质,与男主个性形成对比。

最后的最后,演员真的帅爆了好吗?! 爱德华·诺顿给原著中这个冷漠、自制、木讷的男人加了太多分,他的表演隐忍、克制又具有强大的戏剧张力和情感渲染力,当他用碧蓝色的眼眸,深情款款地凝望着对方,任谁到最后,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男主吧?

因为张爱玲喜欢上毛姆,因为《面纱》又喜欢上爱德华·诺顿。

喜欢,大概就是这样一件环环相扣、又乐在其中的微小事情吧。

导读:奚梦瑶被求婚了,这是一件意料之中的事情。今天我们来谈谈,身边条件稍微好一点的高富帅们都会找什么样的姑娘,或许就会明白为什么何猷君会向奚梦瑶求婚。

01

说起奚梦瑶,大概很多人还只停留在维密那场“摔秀”,当时还引发了很多人的讨论。

可是这也不过是增加话题而已,对于奚梦瑶本人来说,对她的感情生活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如果没有判断错的话,那个时候两人大约就已经开始交往了。

说起奚梦瑶的未婚夫何猷君,这个人本身就是自带话题的,他的家事足以可拍摄出一部百集大戏。

何猷君出生于赌王家庭,父亲有四房太太,每一任太太都生育了儿女,何猷君是第四房所出。

虽然在父亲的众多子女中,何少爷不是最优秀能干的,并不能担任家族产业的最强继承人,但是何少爷年轻有为,又有颜值,在同辈的年轻人当中也算是非常杰出了。

很多吃瓜群众都很困惑,照理说,95年的何猷君为什么会喜欢上89年的奚梦瑶呢?难道富二代都喜欢比自己成熟的**姐吗?

其实客观分析来说,选择奚梦瑶也是比较合理的。

首先,奚姐姐颜值比较高,身高非常有优势,生育后代就有优势。

其次,奚姐姐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家庭,但是也算是有不错的家庭环境,而且身为进入维密的超模还是比较有商业价值的,自己赚得的也不算少。

最后,奚姐姐几乎没有什么绯闻,但是由于参加维密和很多综艺节目,话题度高,自带流量,会给来中国内地发展的何少爷带来不少机会。

但是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两人的确是有感情的。

02

好了,花了一定的篇幅说了一个现实中很难得出现的高富帅,他的婚姻择取的原因。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条件稍微好一点的男生们,他们都会选择什么样的女生作为婚姻对象呢?

第一,女生的原生家庭条件比较优渥,女生父母有不错的经济条件。

现在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婚姻又回归到了门当户对的传统观念。

于是乎,条件相当的男女双方开始越看越顺眼,因为条件相当,所以生活的状态和价值观都很相似,会有更多的话题空间。

同学大林,自身条件非常不错,在一线城市有房有车,父母不仅有自己的事业,还有家族生意要经营。

大林在结婚之前由于个人条件太好,总是招惹桃花。

记得当时有一幕非常惊心动魄,就是他的女下属和她的老婆同时表白。女下属长得也很不错,又年轻,工作又有能力,但是家境太贫寒了,骨子里有种深深地自卑感。

一开始只是表白,可是后来发展到用一些过激的行为来“逼爱”。

因为女下属在成长过程中是强势的,她认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所以一切的东西都是要靠自己去争取才会得到,感情上也是如此。

大林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的阵仗,立马被吓清醒了,本来还是有点好感的,还是有点犹豫不决的,可是谁能扛得住这样的事情啊。

于是大林选择了家庭条件比较接近的小美,小美虽然工作能力不够强,也没有什么豪情壮志,但是由于成长在一个比较富足的家庭中,所以反倒是有些淡然。

在相处过程中,大林发现,小美和自己的话题越来越多,比如出国旅游遇见的好玩的事情,比如投资上的个人见解,比如对待生意上的运营筹划等。

这些大林和女下属之间就几乎没有涉及过,因为女下属根本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最后大林选择了小美,求婚、生子,非常幸福。

大林最后总结说,家庭条件和经济条件是一个人最终性格的主要因素,这个是与生俱来的,没有办法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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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女生自身条件比较不错,未来有巨大的可升值空间。

除了原生家庭门当户对之外,还有一种状况,就是女生的家庭条件的确和男生有着比较大的差别,比如女方家就是个小康家庭,而男方家庭确是地方的缴税大户。

在这样的情况下,男生会选择自身条件不错的女生,而且这个女生还有很大的个人升值空间。

朋友小明,父母从事日用品制造业生意已经很多年,他自己没有选择子承父业,而是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事业。

而在选择结婚对象时,小明选择了自己的本科同学,这个女生的家庭条件自然是比不上小明的家庭,但是呢,女生的父母也是有工作的。

女生本科毕业之后,考上了中国著名大学的研究生,毕业后又考上了公务员,前途不可限量。

对于小明和他的父母来说,这样是的婚姻对象是比较满意的。

女生长相也比较甜美大气,符合传统的审美,又靠着自己的能力获得了高学历,又靠着自己考上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

所以小明的父母比较支持小明的决定,认为这个姑娘的确是有很多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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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和女生有真感情,不是简单的婚姻凑合。

不知什么时候起,很多人都认为婚姻是没有感情的。可是呢,问过很多男性朋友,他们的观点都是,“没有感情为什么还要结婚?”

也就是说,很多男人想要结婚时,是认可自己的婚姻对象的,高富帅也是如此。

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的家族压力,只要自己愿意,是可以找到两情相悦的对象。

所以很多人说,女人找个高富帅、有钱人结婚,是看重对方的钱。可是现在的婚姻法也不是吃素的,婚前财产和女人没有多大关系的。

而男人也不会笨到任女人欺骗自己,所以涉及到婚姻时,绝大多数的男人智商情商还是比较在线的。没有感情的婚姻对象,很多男人是不会选的。

05

以上便是对条件比较不错的男性选择婚姻对象的分析。

再从女性角度出发,对于女人来说,在最好的年纪要选择投资自己、发展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何猷君没有选择籍籍无名的路人甲,而是选择有话题、有事业、又有颜值的奚梦瑶,本身也就是说明了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才会遇见什么样的人。

所以姑娘们啊,还是好好努力吧,把时间和精力放在重要的事情上面。

别在自己一无是处,没有太多特长和本事的时候,一心想着要嫁给高富帅。人要活得现实点,你若不长进,连认识高富帅的机会都没有,有凭什么认为高富帅会看上你?

哪怕是一点点的进度,积少成多,终究会让你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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