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在哪个区

南昌工学院在哪个区,第1张

一、南昌工学院在哪个区 南昌工学院是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具体地址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特点突出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南昌工学院简介

南昌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特点突出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中共七大代表、江西省委原书记傅雨田等一批老同志创办于1988年的民办赣江大学。1998年,学校更名为赣江专修学院。2003年,学校更名为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被教育部选定为“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2011年4月,经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设立南昌工学院,成为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占地面积118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6万平方米,校园山水相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学校设有新能源车辆学院、商务贸易学院、财富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传媒设计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有46个本科专业和33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7个学科。

学校现有在校生24万人,教职员工1513人,其中专任教师113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6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8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6人,二级教授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3人,省高校教学名师6人。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1万册,电子图书113万种。共有江西省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制造工程实验室、江西省智能楼宇网络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南昌市DME光电工程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4个平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升本以来,完成省部级纵向项目(课题)203项,发表论文(出版专著)2105篇(部),获得196项实用新型专利。

学校毕业生以爱岗敬业、基础扎实和技能突出获得社会和用人单位肯定。2011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1000余项。学校连续6年荣获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学校和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为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首批“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学校民族教育和人才培养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

南昌工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南昌工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南昌工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南昌工学院教务系统登录入口

南昌工学院在哪里

南昌工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南昌工学院教务处电话

南昌工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南昌工学院有几个校区

南昌工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及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指南须知

南昌工程学院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天祥大道289号。

南昌工程学院(Nan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一所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共建,以工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理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水利特色院校;2011年9月,被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3年,被批准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2014年10月,被批准为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截至2016年12月,南昌工程学院拥有瑶湖和彭家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469亩,校舍建筑面积65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亿元;共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28人。

扩展资料:

南昌工程学院的学校文化传统:

1、校徽

南昌工程学院标识以汉字“工”为主体设计元素,表明学校的工程特征,由六条造型类似水的曲线构成,代表学校以工为主,经、管、文、农、艺六个学科协调发展。而水的造型,寓意学校是一所拥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的、水利特色鲜明的大学,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主体造型顶部圆形象征初升的太阳,结合主体造型,犹如一个向前奔跑的南昌工程学院的学子,热情、活泼、充满朝气,体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象征学校与时俱进、奋发向上、蓬勃发展和致力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美好前景。

2、校训

自强不息、格物致知。

自强不息:自强不息体现了几代南工人为学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专科到本科的发展而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

格物致知: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绝不糊涂。

-南昌工程学院

2022年南昌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昌工程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以及 江西 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南昌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1319。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 研究生 、本科、专科,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招生 就业 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简称高招委),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六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优化生源结构,科学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为保证招生计划完成,当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仍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将根据录取工作进度、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八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专科无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校按照“专业 志愿 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进档考生专业。即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招生计划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为提高考生专业满足度,在相应批次招生规模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

第十一条 同分排序规则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需学校自行制定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按以下原则执行:

1、文、理分科招生的省份,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生依次参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3+3”模式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3、“3+1+2”模式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成绩、两门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 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

1、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控制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的录取规则的,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和要求。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一的录取规则由学校自行规定的,则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据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成绩如果再相同时则按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定向培养直招军士报考条件、政审、 面试 、体检、录取等要求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直招军士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教育部批准的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除定向培养直招军士专业录取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组织教学,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在各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分别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施阳光高招,在校高招委的领导和纪委的监督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申诉举报电话:0791-82082845、15070958918

电子邮箱:jw@niteducn

第五章 录取通知 书 、学历和学位 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汪胜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南昌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 学费 、住宿费。

1、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3750元/学年的专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园林

4270元/学年的专业:工程造价、工业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农林 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投资学、新闻传播学类(含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翻译、法语

4530元/学年的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地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慧水利、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车辆工程、应用统计学

4790元/学年的专业:测绘工程、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

8800元/学年的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14000元/学年的专业: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2、2022年专科定向培养直招军士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5000元/学年的专业:现代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3、住宿费标准:1000元/学年。

4、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后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入学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学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测,对于专业基础明显达不到该专业学习基本要求,复测成绩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招生咨询电话:0791-88126666  传真:0791-88126772

学校网址:http://wwwniteducn

电子邮箱:zjb@nit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学校与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南昌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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