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豪门小说,要新点的

求豪门小说,要新点的,第1张

宠上小小妻

内容介绍:

三岁一代沟,十二岁一轮,他们之间,整整相隔了四个代沟。

“穆曦,你可以不爱我,可以不信我,但是,你不能随意挥霍我的爱,不能残忍践踏我的真心。”

“曦曦,我一直在等你长大。我给你足够的自由,给你最广袤的天地任你翱翔,给你所有少女该走的成长轨迹,但是曦曦,我不可能一直在原地等你。我老了,可你依然年轻,如果我们之间注定是一场追逐的游戏,我认了,我从来不后悔跟随你的每一步,而现在我累了,再也追不动了……”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我爱你时你少不更事,我恋你时你心有所属。

你可知我最大的梦想,不过是牵你的手,看你粲然一笑,这般当世,岁月静好。

冷情总裁的前妻

内容介绍:

她是他捡来的妻子,一场车祸,她在重症监护室昏迷十天十夜,他却在肇事司机病床前陪伴了十天十夜。

  醒来之后,送到她面前的说一纸离婚协议书,他的话很简单:“她回来了。”

  他施舍的爱,从来那么少,这一次,她终于累了。

  签字,离开,她像是风一样消失在了他的生命里。

  三年后商场偶遇,他视她作陌路,她以为这样也好,却在擦肩而过的那瞬,猛然被他抵上石柱。

  “婗安好,在我说结束之前,你永远别想再离开。”

  

冷少的纯情宝贝

内容介绍:

他是名门之后,婚后,她才知道,他是有洁癖的——

  不许碰他的床,不许碰他的杯子,不许碰……

  她努力和他保持距离,他却不断往前靠近,

  一次意外,她不得不离开,

  而他等了她六年,

  她再婚之时,他暴跳如雷,“那洁,你忘了你有老公了。”

  她冷冷一笑,“早离了。”

  他缓缓掏出一张纸撕得粉碎:“想离婚,做梦!”

  她搬进他的房子,站在门口,“不许碰我的床,不许碰我的杯子,不许——”

纨绔少东霸宠妻

 轰动全城的靳、宋联姻,准新娘在婚前失踪。为了保住联姻带来的利益,宋家小女儿被推出去暂补空缺……

  靳名珩,27岁,乐视环球影视集团少东,习惯被明星嫩模围绕,喜欢刺激,游戏花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纨少一枚。

  宋凝久,22岁,昕丰艺术学院学生。用宋家父母的话说,除了亮眼的五官,浑身上下就没能拿出手的地方。好吧,就是这张脸也和自己的双胞胎姐姐一模一样,所以并非独一无二的。

 

boss大人夫人来袭

内容介绍:

慕岚清醒时是一个很理性内敛的人,然而,醉酒后的她总能让人大开眼界。

她的人生中有过三次决定命运的醉酒。

  七年前失恋第一次醉酒,她吻了一个大叔,大言不惭的许诺要为人家的后半生负责。

  七年后第二次醉酒,她毛遂自荐,当着众人的面向一个男人求婚。

  第三次醉酒,她打电话通知相亲对象明天上午九点准时到民政局扯证。

  殊不知,她跨越七年三番五次“撒泼”的对象居然是同一个人。

  原以为嫁给一个陌生的男人不用太过纠结,却不料一颗心不久之后就沦陷得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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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AM集团的幕后大B-o-s-s

因为某些原因,对婚姻和感情的事一直比较淡漠。

  对于两次主动向他求婚的女人,他早已认出了那就是七年前无礼他的女孩。

  谈不上爱,结婚,如果是她,可以一试。

  结婚一个星期后,他出现在她家门口,看着目瞪口呆的女人温润一笑,“夫人,我来接你回家。”

望采纳,谢谢!!!

编者注:这篇文章改编自它的原始形式,并进行了更新,包括史密森尼于2009年秋季出版的《古代世界的奥秘》一书的新信息。

罗伯特·比特斯通站在Petrikata村的上方,透过红瓦屋顶俯瞰着连接这两个村庄的狭窄地峡希腊西海岸外的塞弗罗尼亚岛的一部分。在下面的山谷里,穿着工装裤的农民正在收割橄榄。微风带着牛至和百里香的香味。“这看起来像是我们所站的坚实的基础,”比特斯通说。“但我们脚下的一切都是落石。山谷对面是古老的伊萨卡岛。

英国管理顾问比特尔斯通(Bittlestone)认为,他解开了一个困扰学者2000多年的谜团。在剑桥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无界奥德修斯》一书中,他认为,塞弗罗尼亚岛上的一个半岛曾经是一个独立的岛屿伊萨卡岛,约3000年前荷马的奥德修斯王国。他认为,分隔这两个岛屿的海道被连续的地震和山体滑坡所填满,形成了今天所知的帕利基半岛。

就像19世纪70年代发现古特洛伊遗址的商人海因里希·施利曼(Heinrich Schliemann)和迈克尔·文特里斯(Michael Ventris)一样,这位建筑师在20世纪50年代破译了克里特岛的米诺斯文字,57岁的比特石是一个光荣的传统的一部分,它的灵感来自业余爱好者,他们在传统学术的范围之外做出了非凡的发现。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希腊研究中心主任格雷戈里·纳吉说:“比特尔斯通的洞察力很好,他做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口头诗歌和地质学的一次真正的突破性融合,也是我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看到的关于伊萨卡的最合理的解释。我们再也不会用同样的方式阅读奥德赛了。

甚至更具挑衅性,比特斯通,他能够利用他之前的学者所无法利用的尖端技术工具,相信像奥德赛中描述的那样的事件很可能已经发生,而且英雄在伊萨卡冒险的标志性事件可以在塞弗罗尼亚的帕利基半岛上找到。“我发现岛上描述的大多数事件都是完全可信的,”他说,并补充说,讲述奥德修斯在魔幻人物中的奇幻冒险的章节,海怪锡拉和食人漩涡的夏比鱼,或女巫Circe显然要归功于诗意的想象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现代帕利基语是古代伊萨卡语的论点,”剑桥大学希腊语和拉丁语教授詹姆斯·迪格尔说。“对此,我毫不怀疑。这是不可抗拒的,而且有地质学的支持。另一部分则更具投机性。但一旦你翻过地形,就会发现一个非同寻常的匹配点。

自古以来,荷马伊萨卡的位置一直是文学界的一大难题。公元前三世纪的地理学家埃拉托舍内斯叹了口气,“当你找到缝风袋的鞋匠时,你会发现奥德修斯漂泊的场景。”一些人认为荷马的地理是诗人的猜测。正如著名的古典主义者伯纳德·诺克斯(Bernard Knox)曾经说过的那样,“当荷马的角色转移到希腊大陆及其西部的近海岛屿时,混乱就占据了主导地位。”

现代学者提出了许多地点,有些甚至远至苏格兰或波罗的海。最明显的候选者是今天的伊萨卡岛,它位于头孢尼亚的东部。但这不符合荷马的描述:

环绕着她,一圈岛屿并排环绕着,杜利钦,同样,扎克辛托斯也是树木繁茂的,但我的位置又低又远,离海最远,西天黄昏,东天破晓。

学者早就一致认为,古代和现代的Zachynthos我也是。同样,古代同样是现代头孢菌素的主体,在这里仍然存在一个叫萨米的大城镇。但是现代的伊萨卡——在西弗尼亚以东几英里的地方——并不是“最远的出海之地”,其多山的地形也不符合荷马“低洼地”的描述。(Bittlestone相信,在地震或其他灾难后难民来到伊萨卡,并改变了它的名字之后,古代的杜利钦变成了现代的伊萨卡。)“旧的解释只是让人感到不满意,”他说。“我一直在想,有没有一个激进的新解决方案?回到伦敦附近的家,他仔细研究地图和卫星图像。如果帕利基曾经是一个独立的岛屿,他沉思着说,它确实是“最远的一个海。”

然后比特石击中支付污垢。在阅读古代作家斯特拉博的《地理学》中有关头龙的章节,这是古代地理知识最重要的来源,比特斯通发现了以下一段话:“岛最窄的地方形成一个低峡,根据斯特拉博公元前2世纪的资料,头龙曾经是两个岛屿。斯特拉博的描述表明,把头孢尼亚从现在的半岛上分离出来的通道已经逐渐填满,

比特斯通从一开始就确信自己走上了正确的轨道。2003年,他去了西伯利亚,租了一辆吉普车,开始穿越地峡,地峡是连接更大的陆地和帕利基半岛的狭窄、崎岖的土地。他说,当他注意到五英里长地峡上蜿蜒的沟壑时,他正在寻找“前海峡的踪迹”。在某些地方,深达300英尺的裂口暗示了一条古老水道的可能路线。

比特斯通已经知道,头孢尼亚位于世界上最不稳定的地质断层线上之一。千百年来,非洲板块和欧亚板块一直在离帕利基海岸几英里的地方碰撞,形成了一个稳定的上冲断层,在强烈地震中周期性地爆发。1953年,岛上几乎所有的建筑物都被夷为平地,导致岛上90%的居民逃离。Bittlestone推测,也许是一场大地震将“Strabo's海峡”(他称之为“Strabo's海峡”)推升到了海平面以上,使得它实际上是高而干燥的。

在2003年,Bittlestone联系了爱丁堡大学地理教授约翰·恩德希尔(John Underhill)。研究了20多年的黑头菌地质学的安德希尔告诉他,如此大规模的地质抬升是不可能的。但他很感兴趣,在头龙岛上与比特斯通见面,亲眼看看。

山下立即注意到,半英里宽的地峡是一个地质“混乱”的岩石,不同年龄的岩石证明,雪崩来自两边陡峭的山脉。几个世纪以来,随着山体滑坡的发生,这些碎片可能会一层一层地延伸到地峡,形成崎岖的山丘。他说:“我原以为反驳比特斯通的论点很容易,但事实并非如此。突然间,我想,克里基,下面可能真的有一条通道。”

他越看越确定,他就越确信,头龙曾经是两个岛屿。Underhill说:“对这种地质构造唯一可信的解释是,其中一些是从山上滑下来的,

Bittlestone毫无疑问。“一次巨大动能的滑坡淹没了一切,”他说。”一大片山体崩塌,轰然倒塌。比特尔斯通补充说,他相信,最终他的调查将显示,荷马对伊萨卡位置的描述是准确的。“我希望能为他辩护,”他断言,“说他不是地理上的 。当他让他的英雄奥德修斯说“我的岛在西边更远的地方”时,那是一口血井他说,如果阿雷图萨泉就在雅典拉村附近,那么乌梅乌斯的养猪场和乌鸦岩就不应该离得太远了。

根据荷马的说法,猪倌的小屋就在地面上“四周都能看到”,墙后有600头母猪和360头公猪,房子的顶部是“采石场”野生梨的缠绕,一些希腊牧民至今仍在使用这种技术。在史诗中,奥德修斯伪装成“肮脏的破布,撕破和肮脏的”-在养猪场呆上一两天,然后告诉尤迈乌斯他要去宫殿乞讨食物。既然奥德修斯让尤迈乌斯带他去那里,那宫殿一定就看不到养猪场了,尽管它离得足够近,尤迈乌斯可以在一天之内往返两次。

我们拐上一条石路,停在一个圆形小露台上的一口老井旁。比特尔斯通说:“这里到处都是泉水和水井。“不管这是不是真正的阿雷图萨青铜时代的泉水,重要的是一条含水断层线正好在地表以下的正确位置,有荷马“黑水”的泉水会在这里出现。”

接下来我们沿着一条古老的凹陷小路穿过一片怪异的矮小的野生橡树林树木,在阳光下,发现一个用堆石围起来的动物围栏。Bittlestone说:“很明显,这个地区已经被用来饲养动物很久了。”。“如果你有几百头猪,就像尤迈乌斯一样,你需要大量的水,而这就是你能找到的地方。”刚过养猪场,一个比特斯通指定为乌鸦之石的峭壁就在小径上若隐若现。在我们的下方,我们看到了阿戈斯托利湾的深处,以及现在已经淤塞的港口,奥德修斯和他的12艘战舰可以从这里出发去参加特洛伊战争。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他的宫殿可能矗立在我们的目的地卡斯特利锥形山的斜坡上。

离开养猪场半小时后,我们停在一片橄榄林中,开始爬过卡斯特利陡峭的830英尺高的斜坡,穿过茂密的带刺灌木丛。看不见的山羊的铃铛在我们耳边响。我们在曾经支撑房屋的苔藓覆盖的露台上攀爬,然后,在山丘附近,攀爬着一道防御墙和一堆参差不齐的石头。

在我们脚下的某处,也许是佩内洛普的追求者聚集的“高墙庭院”的废墟,以及带有石柱的大厅柏树,沙发,椅子和喧闹的宴会。也许在这里的某个地方,奥德修斯绝望的妻子在织布机前工作,为他年迈的父亲莱尔提斯纺织丧服。(然后佩内洛普每晚都偷偷地解开那块布,向求婚者保证她会在一块布叠好后就嫁给他们中的一个。)也许在这里,奥德修斯带着“四层皮的盾牌”和“英雄头”上的羽毛头盔,开始了他血腥的工作。正如荷马所说,“当人们的头被砸碎时,可怕的尖叫声响起,整个地板上都是鲜血。”最后,尸体堆在尘土中,“就像渔夫从网中的灰色海浪中拖出来的鱼,躺在弯曲的海滩上,成群结队地躺在沙滩上,渴望咸水,直到艳阳高照。”结束他们的生命。

Bittlestone徘徊在风雨交加的山顶上,指出陶器碎片、酒壶和油壶碎片,它们被一代又一代的羊粪和灰尘包裹着,是一个古镇或宫殿的最后痕迹。

当然,找到一件宣称“奥德修斯”的艺术品的几率很大“在这里”都很苗条。但很明显,根据初步考古检查,现存的墙壁和一些陶器都可以追溯到青铜时代(公元前2000-1100年)。Bittlestone望着布满峭壁的Cephalonia,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兴奋地闪闪发光。“我们不知道这些滚落的石头下面藏着什么,”他对自己和我都说,“但这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编者注,2008年9月3日两千多年来,学者们一直对一个对我们了解古代世界至关重要的问题感到困惑和好奇:荷马的《奥德赛》中描述的伊萨卡在哪里?史诗中的描述与现代希腊西海岸爱奥尼亚群岛之一伊萨卡岛的地理位置不符

安徒生

从前,有一个女人,她想得到一个小不点儿大的小孩。她去请巫婆帮忙。巫婆送给她一颗大麦粒,说这颗大麦粒很特别,只要把它种在自家的花盆里,就可以看到你想得到的东西。

这个女人把大麦粒带回家,种在花盆里,不久,一朵非常漂亮的大红花就长出来了。女人说:“这朵花真美呀。”于是她在这朵花上吻了一下,忽然花儿开放啦。花瓣四散开来,花的中间坐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脸蛋儿甜甜的,真可爱!因为她看起来还没有人的大拇指的一半儿长,所以大家都叫她拇指姑娘

女人把拇指姑娘放在一个又光又亮的胡桃壳里,这是拇指姑娘的摇篮。摇篮里用紫罗兰的花瓣作垫子,拇指姑娘的被子是用玫瑰花瓣做的。她睡在里面又香甜又舒服。

一天晚上,拇指姑娘正在睡觉。一个非常难看的大癞蛤蟆从窗外跳进来,癞蛤蟆看见拇指姑娘,就说:“这姑娘很漂亮,把她带回家去给我儿子作妻子吧。”

于是它抓起了拇指姑娘睡觉的胡桃壳,背着它跳出了窗子,回到癞蛤蟆的家里。

癞蛤蟆的儿子跟癞蛤蟆一样丑,一样难看。他连话也不会说,只会:“咯咯!咯咯!”地乱叫一通。拇指姑娘又害怕又着急,捂着脸就哭起来。

癞蛤蟆怕拇指姑娘逃走,于是癞蛤蟆就把拇指姑娘放在一片大睡莲叶子上,四周都是很深很深的流水。拇指姑娘坐在这么大的睡莲叶子上面,根本没法儿逃走。小鱼看见了拇指姑娘,它们认为这样漂亮的姑娘要作丑癞蛤蟆的妻子,这种事儿绝对不成。

于是小鱼们联合起来,用劲儿咬断了睡莲叶的叶梗。这样睡莲叶像一个没有缆绳的大船,顺水向下流去。拇指姑娘坐在这片大睡莲叶上一直流下去,流呀流,流到永远也见不到癞蛤蟆的地方去了。

拇指姑娘流呀流呀,流到了一个谁也叫不上名儿的地方。一只正在空中飞翔的金龟子发现了拇指姑娘,就飞下来,用它的爪子抓住拇指姑娘细细的腰,把她带到树上去了。

住在树林中的金龟子的伙伴们,都跑来瞧拇指姑娘。因为他们听说拇指姑娘非常漂亮。他们围在拇指姑娘身边,仔仔细细地看拇指姑娘,然后就议论开了。最后,所有的金龟子**们都说:“拇指姑娘长得太丑啦!”

其实拇指姑娘的确很漂亮,连那个把她抢来的金龟子,本来也想让拇指姑娘做妻子的,但当他听金龟子**们都说拇指姑娘丑的时候,决心不再要拇指姑娘了。

于是他又把拇指姑娘放在一朵菊花上面。他对拇指姑娘说:

“现在你自由了,随你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去吧!”拇指姑娘也真以为自己长得太丑了,连金龟子都不要她,她难过地哭起来。

整整一个夏天,可怜的拇指姑娘独自一人住在这个大树林里,也不知是怎么生活的。冬天来了,拇指姑娘忍着寒冷,来到一只田鼠的家门口,请求田鼠给她一点吃的东西,因为她已经好几天都没吃东西了。

好心肠的田鼠说:“我看你可怜,你就住在我这儿,跟我一块儿生活吧。”

拇指姑娘就住在田鼠的家里。过了几天,鼹鼠来拜访。田鼠对拇指姑娘说:“你如果能嫁给鼹鼠呀,那就太享福啦。”

可是拇指姑娘觉得这个鼹鼠挺讨厌,她不喜欢鼹鼠,鼹鼠倒很喜欢拇指姑娘。他挖了一条长长的地道,一直通到田鼠家。这样,他每天都从地道里走到田鼠家,他告诉拇指姑娘,地道里有一只冻死的鸟儿,请拇指姑娘别害怕。

拇指姑娘看见了躺在地道中间的一只燕子,燕子果然被冻死了。拇指姑娘感到很伤心。因为她非常喜欢鸟儿。

到了晚上,拇指姑娘想着那只燕子,怎么也睡不着觉。于是她爬了起来,用柔软温暖的干草编了一张大毛毯子,悄悄把毯子盖在这只燕子身上。这只燕子并没有死,他只是被冻得失去了知觉。由于现在得到了温暖,他又活过来了。

燕子还告诉拇指姑娘,他在飞行中翅膀叫树枝给擦伤了,不能继续飞了。

鼹鼠向拇指姑娘求婚,田鼠也催着拇指姑娘早一点作鼹鼠的妻子。拇指姑娘哭了。她告诉田鼠,她不愿意作鼹鼠的妻子。

可是田鼠不答应,而且非要拇指姑娘嫁给鼹鼠。

婚礼就要举行了,拇指姑娘走出田鼠的家轻轻拥抱了一朵美丽的小红花。她对小红花说:“小红花,如果你看见了那只燕子的话,就替我向他问好。”

这时候,那只小燕子正好飞过这里。他看见拇指姑娘就落了下来。拇指姑娘说:“我不愿意作鼹鼠的妻子,你带我离开这儿吧!”于是燕子就让拇指姑娘骑在他的背上,飞走了。

他们一直飞到一个美丽的地方才停下来。这儿有一个碧蓝色的湖,湖边石柱中间长着一朵最美丽的鲜花,它是白色的。燕子把拇指姑娘放在这朵白色的花瓣上。

在这朵花的正中央,坐着一个小小的男孩,非常英俊,他是花王子。

花王子看见美丽的拇指姑娘很吃惊,因为这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所以,他请求拇指姑娘作他的妻子,成为一切花儿的王后。拇指姑娘觉得只有这个花王子才能作她的丈夫。于是她说:“我愿意作你的妻子。”

从此,拇指姑娘就成了美丽的花王后。她有了个名字,花儿们都亲切地喊她最美丽的玛娅。

燕子飞走了。一路上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所有的人。

楼主,您好:

以下是我组织摘抄的一些影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祝好!

《阳光灿烂的日子》

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这部**的评论,因为这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部国产**,也是个人认为目前为止国内最好的青春片或爱情片。

把这部片子定位为青春片或者爱情片并非臆断,姜文和王朔其实并不是在这个片子中讲述文革,而是在讲述文革期间的他们自己的青春和爱情,《阳光灿烂的日子》这个片名本身就说明了问题――没有谁会认为那个特定的年代真是一段阳光灿烂的时光,但是**开头就需要我们仰视的伟大领袖雕像也好像在用他的巨手指点我们:“……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因为对于这群孩子来说,没有父母管教,没有老师的约束,有的只是啤酒、老莫、香烟、武斗和内参片的文革只是一段让他们尽情闯祸的日子,这种无止境的自由在孩子们看来是最阳光灿烂的生活。与此相呼应的是,在**的结尾,**胶片的颜色由彩色变成了黑白的,也许姜文认为文革的那段日子应该是马晓军人生中最多姿多彩的时光,跟那段最肆意的生活相比,现在的他纵然开着卡迪拉克也已经失去了当年那灿烂的色彩。

既然是青春片,爱情当然是少不了的,撬锁那段场景其实是暗示了马晓军在爱情刚刚开始萌芽时的好奇心理,所以他撬开的第一把锁当然就应该是锁着避孕套的抽屉,因为好奇的而引发的探索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到遇见米兰,确切的说应该是遇到了米兰的照片。在那个经典的把玩望远镜的场景中,马晓军有了生命中对异性的第一个灿烂的发现,所以当时看到的米兰照片居然是彩色的,然而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们应该记得那个时候是没有彩色照片的,一直到80年代初彩色照片都还是刚刚出现的奢侈品,所以随着对米兰神秘感的逐渐消失,她的照片也在马晓军眼中失去了初见时的光彩,变成了原有的黑白色。在疯狂迷恋米兰的时候,马晓军也从同伴那里听说了米兰的“事迹”,但是对米兰的好感使他根本没有去理会那些传闻,然而米兰与刘亿苦关系的暧昧,游泳池里面一干人等为米兰的争风吃醋,使得他对米兰所有美好印象的一次次被打破,最后将米兰踢入游泳池的那一脚明白无误的表示了此刻马晓军对她的不屑与厌恶。

与之对应的另一个情节是:米兰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在马晓军的眼中她的步履如此轻盈,神秘不可测,高不可攀,可是在**快结束时米兰爬上游泳池展示身材的那个场景中,观众会留意到在马晓军视角中,米兰爬上游泳池的动作是如此的笨拙,在仿佛是马晓军审视她的眼光的摄影角度里,观众也会和他一样感觉她是如此肥胖,这跟第一次见到米兰时她戴着墨镜距人千里之外的记忆差距是如此之大,已往马晓军能够近距离接近米兰无非是她让他给自己倒水洗头或者用自行车载着她去农场,而在对曾经爱恋过的异性的所有神秘感消失殆尽后,马晓军终于摆脱压抑了很久的感情冲进了米兰家里,扯断了那根想早就渴望扯断的束缚在米兰脚踝上的钥匙链,之后那个在国内影院公映版中删去的米兰半裸的镜头表现了马小军渴望发泄的青春冲动,也见证了他与那段怀着朦胧的爱情感觉在屋顶上穿行的青少年马晓军的决裂。

就像文革中的阳光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如此灿烂以至于不真实一样,片中唯一的雨中的场景在全片暖洋洋的色调中也显得如此不真实,也许正因为不真实,所以马晓军不真实的幻想都在这个场景中成为了现实,在这场雨中场景里,马晓军出人意料地一改往日的小心翼翼,放声大米兰的名字,当米兰问他“你怎么了?”的时候,他在片中毫不犹豫地唯一一次当她的面的说出了那句一直萦绕在他心里的话——“我喜欢你!”,而米兰也如他所愿,和他紧紧拥抱在一起,这是整个影片唯一一次令人欣慰的拥抱,然而却那么不真实,因为这场雨是一场在阳光最灿烂日子里显得如此不真实的雨………雨过天晴后米兰依旧在和刘亿苦打情骂俏的现实,证明了他的幻想真的只是一厢情愿,生日宴会上那个和刘亿苦对战的场景也不过是马小军脑海中未遂的壮志!其实从来没有过那么温情的雨,从来没有过那么灿烂的阳光,也从来没有过那么壮怀激烈的青春!

顾长卫的摄影技巧在在影片的结尾得到了最大的发挥――马晓军被踢下游泳池,他在水中的无助同时也象征了他的被孤立,,这段非常意识流的镜头很好的表现出了那种窒息感,但是镜头中表露出来的些许沉沦与疏离好像又在表达他的一种玩味感,也许是在呼应影片结局志得意满的马晓军开着名车细数儿时伙伴的落魄时的那种成就感吧!

最后提一句,马晓军忧伤地在屋顶上漫步时,以及在夕阳的橙色阳光中骑车带着心爱的米兰穿行在林间小道上时,所放的背景音乐是马斯卡尼的歌剧《乡村骑士》里的间奏曲,这首来自国外歌剧的古典音乐与中国文革时期的爱情配合的如此协调,以至于最早引用这首间奏曲的那部《愤怒的公牛》反而被我认为是不适合配用这首曲子的了。

《英雄》

张艺谋对这部影片的主题——" 天下刺秦,又 天下放弃了刺秦"那 何放弃呢,因 那刺客听到了自己要刺杀的暴君,宣称自己要建立伟大的国家,於是被人家的梦想打动了 我印象裏的秦始皇,是 手瘟疫,挥袖雷霆,只施行统治,只借助暴力,从不弘扬梦想的人他不提自己要把祖国以及祖国之外的新疆土,建设成什 样子——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跟个普通的黑道老大没什 区别

《英雄》裏的秦始皇,可就不一样,是新的人物,开口就谈天国将要近了,天国是什 样子在一统江山阁裏,他看著满噙亡国之泪的韩国画工父子,可以从容谈起自己 什 要统一天下, 什 要让眼睛看得到的地方,和眼睛看不到的地方都连在一起,成 一个伟大的国家,最后让父子二人眼中重生希冀——这就不是一般人物了 我们这些后人,自然知道这位非一般人物,接下来干的就是焚书坑儒役使天下,所以听他这一刻还这 诚挚深情地谈天下大同,脊梁沟裏不可能不冒凉气

我觉得这片是过份赞颂公认的暴君秦始皇秦王明显是一位暴君,由秦始皇焚书坑儒,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可知影片的主题说穿了无非就是国家利益高於一切的翻版,只不过在张的文本那裏,国家的利益被置换成「天下」罢了如是这样,被秦始皇杀害的人遗下的孤儿寡母也当像无名剑客那样理解秦王的一番苦心才对因为他们今天个人的苦难恰恰是为了明天更多人的和平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很多人会死,而大王会活著」只是「死去的人请大王记住」我实在不认同这奴才逻辑 而这片中的英雄也不算是真英雄,影片中侠士们之所以被宣扬成悲剧英雄,无非在於他们甘愿为天下人免於战乱之苦而放弃个人的恩怨和家国之恨所谓通过对个人一己之私的牺牲来换取天下大公的道德灌输,从而把对个体精神和利益的剥夺上升为一种天然的正义在这样的「正义」下,当然就是谁自觉地舍生取义,以「小我」献身於「大我」,谁就是英雄然而这里的问题偏偏在於,「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血肉生命所组成的「天下」如果为了「天下」而可以是人人都应当为之牺牲自己的理由,那麼这样的「天下」又将如何具体落实到天下人的身上 这不正是一种自相矛盾 真正的英雄应像岳飞,文天祥一样还有岳飞的"满江红",岳母刺字,岳飞大败金兵,秦桧夫妇永跪岳飞墓前供人啐吐;文天祥的词"正气歌"和"过零丁洋"都是世代流传的 张艺谋对影像的调度太单一了每一个武戏的高潮都是高速摄影和特技做成的效果,像一部部广告片堆砌的风光长片 我觉得统一并不是英雄的充分理由,因为真正的英雄无疑应当是正义和美德的使者当英雄的人他应悲天悯人,以仁爱为怀,不是去夺取天下人的权利集於一身而是真心实意地解放天下,造福人民照这个标准秦王至多只能算个奸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个杀人犯杀人犯不管他曾有多大的历史成就,在法律面前都不会因此就不再是杀人犯,而反成了历史英雄这太不公平了,也对死在秦王手下的人侮辱

在片尾出现了荒唐得让人合不拢嘴巴的一幕:历尽千难万险才走到距离秦王仅有十步之遥的位置的大剑客无名,在刺杀行动成功在实时,居然被这位「胸怀天下」,而又杀人不眨眼的暴君倡导永久「和平」的济世豪情所感动,受到启发后幡然悔悟,主动放弃了行刺计划,结果转身离去,落了个万箭穿心尚面带欣慰之色的「圆满」结局这结局也太不合理了,以无名的武功应可以全身而退的这裏也说了一些主题张艺谋在《英雄》中生硬表态支持秦始皇,糟踏掉一个本来可以拍成一部宏大诗史的难得题材。

《花样年华》

花样的年华,无言的结局

“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和我一起走?”

摇曳的旗袍,昏黄的路灯,梳的一丝不苟的爱司头,一切欲说还羞的情感,如一张泛黄的老唱盘,在岁月的留声机中静静旋转。没有喧闹的浮躁,没有泡沫文化的缩影,只是哀婉却唯美地唱着一首老歌:花样年华。一部不俗的**也随之沓来,一样的温情脉脉。

这是香港90年代后现代主义的代表导演王家卫的一部影片。故事情节再简单不过--讲述两个已婚男女的婚外恋。还有一部类似的题材**是美国的《廊桥遗梦》。两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后者是西方人的爱情观,而《花样年华》折射出的爱情理念,则是属于“那年代白墙黑瓦淡淡的忧伤”的东方情怀。

让我们回过头来再谈谈王家卫,这个经常以一副墨镜示人的性格导演,拍出的作品都是些有着强烈个人色彩弥漫的影片。《阿飞正传》里的“无脚鸟”、“一分钟理论”,阿飞的桀骜不逊仿佛是他的缩影;《重庆森林》里警察633和663的各自特立独行的生活理念,“凤梨罐头”和爱情保鲜论也已成为华语**的经典;《东邪西毒》中欧阳锋那犀利的眼神和“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大气镜头,也已经成为众多导演甚至是张艺谋导演都拿来借鉴的典范;连《春光乍泻》这一部颇受争议的同志**,王导都依然能把它拍摄的细腻动人,片中长镜头的娴熟运用,尼加拉瓜大瀑布的垂直美感,也都宿命般的被贴上王家卫风格的标签。可是,2000年的这部《花样年华》中,王导的前卫美学并没有体现。相反地,这部影片充满了含蓄美和隐蓄的镜头语言。影片的主题也关注的是关于中国人惯有的情感处理方式,从头至尾都向观众传递着东方特有的韵美和思想。可以说,这是一部最不像王家卫的风格,却深得他钟爱的影片。

梁朝伟和张曼玉在片中分别诠释了周慕云和苏丽珍这两个具有传统观念的旧香港60年代中产资产阶级的已婚男女。他们原本都各自拥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庭,一种缘分使他们都搬进了同一座公寓,又是一种缘分让他们两家的间隔只是一面墙壁。在逐渐的交往中,大家熟络起来。可当他们在狭窄的楼道里单独相遇时,却还是只一句“这么巧啊?”便匆匆而过,继续走他们各自的路。日子如果只是这样过,倒也安然自在。可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现了各自的伴侣不忠走在了一起的事实。周与苏不知是因为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情,还是基于报复的心态,抑或都不是,他们只是为了找到一个诉说心事的知己。总之,他们成了朋友。一起吃过西餐,一起在旅馆那间著名的2046号房间里写过武侠小说,一起演绎过各自爱人的出轨原因,也一起在男主人公的房间里清早吃着糯米鸡他们都说过“我们不会像他们一样。”可后来,一句“原来有些事情,不知不觉中就会发生。”证明了一段苦恋的开始。周慕云在挣扎,苏丽珍也在挣扎,挣扎在情感与道德理智的边缘,也彷徨在爱与不爱的边缘。可惜,最后他们谁也没有越出那至关重要的一步,各分东西。怀着心中对对方的挂念,苏丽珍选择了坐在他已经空荡荡的房里无声地哭泣,任眼泪肆意地流过脸颊;周慕云选择了将心中的秘密诉说在吴哥窟的石洞里,用土埋住,让它永远是个秘密。花样的年华,却是个无言的结局。

这是一部看后会沉重的影片,也是一部看后会思索的影片。不少人观看它只是因为那绚丽的旗袍。的确,那26套婉约幽雅的旗袍紧紧包裹出张曼玉玲珑曼妙的曲线时,的确是一种美的享受。可如果只是为了欣赏服装美而观看此片的话,那未免有点糟蹋一部好片子了。

好片子像是一杯清茶,乍品没什么滋味,可细尝之下,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便会不知不觉地飘溢在你的五脏六腑间。《花样年华》就是这样一部片子。无论是镜头中精致的特写,还是丝丝小雨中由昏黄路灯投下的柔和光线,或是整个画面色彩的鲜明层次,色调搭配技巧的夺人眼目,都是导演王家卫和摄影杜可风深厚功力的体现。还有不得不提的片中的声音艺术,就算是雨滴落地的声效都是那样富有感染力,就更别提片中那伴随着男女主人公在楼道里多次相遇时恰如其分地响起的影片的主旋律--抒情中带有丝许压抑的提琴曲了。影片的这些硬件设施做的完美无瑕,更可贵的是影片的灵魂--内容情节,王家卫一样描写的匠心独运。

像是片中经常出现的一个场景:周慕云一个人在面摊落寞地吃着云吞面,此时的镜头长时间地定格在他的面部。他的眼神里充满苦闷和孤独--为了总不归家的妻子。这时苏丽珍提着精致的保温壶出现在潮湿的石板路上。镜头由她纤细的手拍起,逐渐上移到她的胸前,却始终看不到她的脸。这种开放性的构图可以引起观众无数的想象力。她来到面摊前,同样一份云吞面,脸上带着一种沉思的忧郁的神情--为了不归的丈夫。另一对在享受爱情,而这一对只是在各吃各的云吞面。不得不说,此刻导演用一种明暗线交织的手法既含蓄又内敛地表现了两种爱情的理念。而这种意境,只有在反复细细地品味后才能理解,可谓是该片的一个经典的情节。

还有一处让人记忆深刻的片段出现在该片的中下段。周慕云终于鼓起勇气向苏丽珍表达了心中压抑已久的感情。可苏却用无语沉默来回避。周看出了两人不可能在一起的结局。于是,他请苏丽珍帮他做件事--拒绝他,让他练习承受住那份痛苦,苏答应了。可当周说完“以后你自己好好保重”随即放开她的手头也不回地走开时,苏却开始心潮汹涌。此时运用了一段长镜头,特写出了苏的手在被松开瞬间的抽搐,跟着紧紧抓住另一只手臂,手上的青筋凸现,一种油然而生的痛苦陡然现于手部。接着镜头移到她的脸:不忍、难过、冲动、压抑种种表情交汇在一处。紧接着,苏伏在周肩头痛哭的场面出现,周的手不断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肩,安慰地说“好了好了,只是演戏,只是演戏”一种压抑已久的情感的骤然爆发,导演却没有刻意煽情,只是用娴熟的镜头语言来婉约地表达,却得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成功效果。只这一点,就可以让许多动辄让演员虚情假意地喊出“我爱你!”的导演好好学习。

片尾,周慕云离开香港这个伤心地之后,苏丽珍来到他的房间,点燃一根雪茄,不抽,只是放在那里任它的烟雾缭绕、盘旋、四散。一种她曾经熟悉的香味。她呆坐在椅子上,眼泪开始滑落。一滴一滴,最后连成一片。此时,**中的背景声全部消失,一阵寂寥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响在苏的心里,也回荡在观众的耳畔--

“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和我一起走?”

无言

也许一切都应了该片的英文译名:In the mood of love

只是那“情绪中的恋爱”,在那个消逝了的花样年华

《毕业生》

提到毕业,就不能不提到这部**。达斯汀·霍夫曼对未知世界的彷徨和向往,以及那个洋溢着激情和冲动的结尾,都一丝不差地契合了毕业生的心情。当然,还有那首广为传唱的插曲,它会适时地荡起你心中淡淡的离愁虽然现在只是大二 但有时也会有一种对未来的迷茫就像影片中展示的那样,彷徨,无所事事就是那样发呆,死死的发呆 从影片的开始本的脸上就是一脸麻木的表情,正是所有毕业生所共有的而影片的音乐更是增添了一种忧郁的色彩,悠悠的,清清的,让人不知不觉的进入了自己内心的世界去思考些什么什么呢本是一个优秀的毕业生,而且他的家人早就为他准备好了一切就等着他的归来,而他对这些似乎还上不在意他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疑问或许他也曾憧憬过很多美好的未来,但在现实生活中他要面对的东西远远超过了学校的书本,他要面对各种诱惑,还要承受高潮过后的寂寞,这就是人生或许他还没有作好准备,或许他开始暴露他人性中的缺点 当罗宾逊太太邀请他到她家的时候,或者是在她开始诱惑他的时候,他的良知开始沦陷,我们不能说他的内心没有挣扎,但最后他还是选择的堕落而罗宾逊太太就是这个社会的象征,她牢牢掌控着本她曾经也是一个像本一样憧憬美好的毕业生,但经过世事的经历,她一点一点的被这个社会同化现在成了一个追求肉欲享乐,精神空虚的半老徐娘在自身受到威胁时是那么的狡诈恶毒或许到最后我们都会像她那样吧而这时的本也暴露了他的弱点,他懦弱,这一点从开始在罗宾逊太太家里面对她的调情是本的不知所措就可以看出面对这个社会本是一张空白的纸,他要经历的东西还有很多,他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现在的本精神也如罗宾逊太太一样空虚,但他多了懦弱 但在与罗宾逊太太偷情的这段时间里他也感觉到了无聊一天他的父亲严厉的问到"你对自己的未来到底有什么打算" 时, 他被刺眼的阳光弄得睁不开眼,现实的问题对他来说是那么棘手,而他只能在不停的游泳和偷情中去逃避"你问住我了"本的回答无力而迷茫,但这也唤起了他对自身的思考 而就在这时他的天使一连出现了一连可以说是片中唯一的完美形象了但可惜也是三个人中最单纯的一个本从她身上发现了自己已经和逐渐失去的东西,终于鼓起勇气向一连告白,但事情当然不会那么简单,罗宾逊太太疯了似的阻挠他们但两颗相爱的心走到了一起,终于在一个大雨之日本向一连坦白了他的行为,但当一连知道那个女人就是自己的母亲时她无法忍受毅然的离开了本 一连的离开让本开始思考,他发现自己不能没有一连,她带给他太多的东西,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找到了自己生活下去的理由他决定追回一连 在破坏婚礼的这场戏里,镜头对混乱的表现很到位,在看到窗外哀号的本时,镜头分别给罗宾逊太太和罗宾逊先生一个特写,夹杂在混乱的全景中,级好的表现了他们那种虚伪面孔下的穷凶级恶的扭曲,而本终于得到了一连 最后两个人奔跑着踏上象征自由的公车奔向解放他们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眼中有希望有欣喜有决心但也有些许的迷茫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不知道两个人即将面对的会是什么

影片一开始,就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影片在主人公本做飞机回家的一系列镜头剪辑中开场,虽然这只是一组交待性质的镜头,但却直刺我心底的那一丝不安和痛楚。片中本带着一脸茫然的表情,对身边的一切不闻不问,机械的在回家的路途上前进着,我深切的感受到本对毕业和回到离开多时的家并不感到高兴,相反,似乎有些不情不愿。为什么一个在他人看来即将步入社会,应该充满活力和冲劲,前途光明的毕业生,却显得那么死气沉沉呢?在这点上,同样作为大学生的我当然明白个中缘由,因为我也正处在彷徨的时期。大学生活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过去了一半的时间,蓦然回首这过去的两年光阴,竟发现自己一事无成,时间都耗费在了一些无聊的事情上,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两年的时间又将一晃而过,那时毕业后走出校门的我,是不是会和本一样对前途毫无打算,一片迷茫?突然又想到了家中父母亲人们的殷切期望……我不敢再想下去。

之后,本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一个错误的地点接受了一个错误的女人的诱惑。“Mrs Robinson, you're trying to seduce me Aren't you”影片并没有清楚的交待罗宾逊太太勾引本的具体原因,是罗宾逊先生那方面有问题?是罗宾逊太太生性风流?还是罗宾逊太太就是喜欢本这种类型的小男生?……我们无从得知。但有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是显而易见的,影片拍摄于1967年,那时的美国女权运动、性解放运动、黑人民主运动正在大张旗鼓的进行着,披头式乐队引领的反叛精神正风靡全国,无数青年为之疯狂……总之,那是一个躁动、叛逆的年代。所以,影片的整体画面氛围很鲜艳很明亮,有时甚至有点刺眼,有意给观众制造了一种躁动不安的感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不难理解罗宾逊太太为什么会勾引一个年龄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并且是自己看着他长大的小男生,而本竟然会抵不住诱惑,和一个看着自己从小长大的长辈上床。他们之间有爱吗?至少本在遇到多年不见的罗宾逊太太的女儿——尼恩之前,还是相信他们之间有爱的,这从他极力安抚罗宾逊太太,并多次保证不和尼恩交往的情节中可以看出。但自从他对尼恩一见钟情之后,他就明白了自己对尼恩的感情才叫做爱,才是真爱。加之罗宾逊太太极力反对他和尼恩交往,并用公开两人关系来威胁,本和罗宾逊太太彻底决裂,两人走向了对立面,这段有性无爱的关系走到了近头。

回头再说尼恩,她是单纯的,在她与本的交往过程中,影片多次响起了《Scarborough fair》这首曲子,这首歌给人的感觉很美,这也切合了本对尼恩的追求,是完全出于真心的,完全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年轻人的相爱过程。影片中安排的本追求尼恩的几场戏很有看头,使观众暂时忘却了之前的沉重心情,姑且先看看这个傻小子是怎样挽回姑娘芳心的。印象最深的一段是本前往尼恩的学校,在喷池边坐着,脸上有柔和的期待痕迹,本追着尼恩的公车,在车上与她搭讪,使他第一次看起来像个二十一岁的男孩子,有点赖皮,一种很讨观众喜欢的赖皮,最后,尼恩与男友约会双双离去,《Scarborough fair》再度响起,本尝到一种失去的滋味。这种心情,只有真正有过此中经历的人才能完全体会个中滋味。“明天嫁给我好吗?” “不知道” “后天呢”,本的这句求婚台词堪称经典,这也充分体现了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也只有这样一个对未来毫无打算的21岁男子,才会说出这样的求婚词。

然而,正是由于尼恩的单纯,使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一个和自己的母亲有染的男性,尽管她深爱着那个男孩子。所以,尼恩还是选择了和一个自己并不爱的男生结婚,可以说,此时的尼恩内心还是受压抑的,尽管她内心深处想和本在一起,但她摆脱不了社会传统伦理的约束,直到最后本那惊天动地的抢婚行动,就像一把钥匙将尼恩的心灵枷锁彻底打开,什么社会伦理,什么道德观念……统统抛之脑后,率性而为,干自己最想做的事才是真理,所以,她毫不忧郁的和本一起冲破了众人的阻挠,坐上了自认为是通往“幸福之路”的那趟公交车。

再说一遍那场经典的抢婚行动,首先是本驾车到处寻找被送去结婚的尼恩,配合着车速,《Mis Robinson》响起,这首歌曲调轻快诙谐,带着对以罗宾逊夫人为代表的成人世界的辛辣讽刺,体现了年轻一代的反叛精神。最后,本用教堂的十字架来抵挡想要阻止他把尼恩带走的那些人,在西方社会基督教有着约定俗成的权威,可班却偏偏要用有着象征意味的十字架作为武器,来追求自己的幸福,讽刺意味和反叛精神体现的一览无余。当本和尼恩冲破重重阻挠,胜利的踏上自己心目中的“幸福之路”后,《Scarborough fair》再度想起,影片到此结束,却把思考留给了作为观众的我们。

这是一场青春的冲动,一场青春的胜利,然而,激情过后,就不需要面对现实了?本和尼恩的母亲确实发生了关系,这种错误是无法用一句“我错了,我很后悔,我以后改正”来弥补的。可以断定在两人以后的生活中,这件事会像梦魇一样纠缠着他们,他们将始终无法面对各自的父母。另外,本之前对自己的未来毫无打算,追求尼恩并向她求婚只是率性而为,并没有什么完整的计划,在抢婚成功之后将会不可避免的面对“要爱情还是要面包”这样一个古老而又很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忽然想到了在抢婚过程中,某个时刻本趴在教堂的玻璃上向尼恩大声疾呼,当时的那个造型和表情像极了受难的耶稣,我们不禁思考,他在为谁受难,是为自己还是所有和自己一样叛逆的年轻一代……

《毕业生》是一曲美国那个时代的青春之歌,而作为目前中国年轻一代的一员,我似乎遇到了和主人公本一样的境遇,所以,看完影片后不禁感慨万千,觉得不吐不快,以致发了这么多牢骚,希望能够引起和我一样处在彷徨中的年轻人的一点思考。

SABER 兵剑

Master :卫宫士郎

生前故事:虽然外表看起来是只有154公分高的娇小的少女,但是其本身的能力号称在Servant之中最为优秀。其性格属于一板一眼,端端正正,不容易通融的那一类型。

真名:亚瑟王

生前故事:亚瑟虽系皇族,但作为私生子被寄养在普通贵族的家里,未曾获得特别的照顾。亚瑟的父亲死后,国内形势动荡,臣子们争夺权势,几乎要演为内乱,默林为此建议主教,在圣诞节的时候在伦敦召集所有的贵族骑士举行盛大的祈祷,祈祷中石台和插入其中的剑出现,以及上面一句著名的话:“Whoso pulleth out this sword from this stone and anvil is duly born King of all England (凡能从石台上拔出此剑者,即为英格兰的天命之王)”。但是无数骑士尝试之后都无法拔出,最后举行了新年时间的比武会,亚瑟的在收养家里的哥哥凯骑士前往参加,但进入比武场才发现没有带剑,于是央求亚瑟回去取,但亚瑟回到家里,却发现全家都去看比武了,无法拿到那剑,跑到教堂去拔了那柄剑交给了凯,所有的骑士贵族都不愿意承认眼前的事实,亚瑟拔了一次又一次,聚会搞了一场又一场,从新年直到五旬节才给亚瑟加冕。亚瑟的皇后吉娜薇(Guinevere )的父亲King Uther Pendragon有大的圆桌子,供他麾下的骑士聚会使用,在结婚时亚瑟时从岳父那里得到了桌子和武士。那后圆桌骑士就成为了亚瑟王下的骑士英豪们的群体。他们来自不同国家,甚至会有不同信仰。圆桌的含义是平等和世界。

所有做上圆桌的骑士彼此平等。亚瑟王的大军征服了罗马帝国,在罗马由教皇抹膏加冕成为皇帝,并且将罗马到法兰西的土地分封给他的侍从和骑士。帝国霸业就此完成。吉娜薇王后与兰斯洛特的相恋。亚瑟也颁布了逮捕令,在他们幽会的时候又有12名骑士前去暗杀,结果被尽数杀死,兰斯洛特乘机逃离。带领手下骑士离开了英格兰,统治整个法兰西,之后又与亚瑟交战,亚瑟的侄子莫俊德(Mordred)在亚瑟渡海征讨的时候撰取王位,并与归来的叔叔发动大战,大战的结果是二人同归与尽。

亚瑟使用的 Excalibur应该不是石中剑,Excalibur 得自湖上仙女,传说亚瑟只要佩带那剑的剑鞘,伤口便永远不会流血,Excalibur 在亚瑟死时由手下骑士交还仙女。

Archer 弓兵

Master:远坂凛

远坂凛的Servant。比凛还会讽刺人,却也是个现实主义者,以让其Master夺得胜利为第一目标。他对自己还有凛的能力有着非常强的信心,虽然是弓之骑士却经常上去和对方打近身战……

真名:卫宫士郎

正确的来说应该是来自未来的士郎

达成自己理想的士郎,为了解救多数的人,牺牲少数人,不断战斗的魔术师 死后与阿赖耶识订立契约成为英灵。本作中为了结束这一切决定杀掉过去的士郎,但由于凛召唤失误而失去部分记忆(自称)。三条路线两次因殿后被杀(无念),Unlimited blade works篇 结局由凛照顾士郎走上与ARCHER不同的道路

生前故事:因为是游戏人物,生前故事就是游戏故事…………

Rider 骑士

Master:伪:间桐慎二,真:间桐樱

忠心于樱的servant,帅气得无以复加。

绝大的人气证明,御姐永不败亚!

剧情方面,她没有多少出彩的或者奇怪的地方,就不说了,不过她的忠诚是值得一夸的。

真名:美杜莎

生前故事:海神福尔基斯与克托的女儿,地神盖娅与彭托斯的孙女。其兄弟姐妹众多,不能永生的“美杜沙”和享受永生的“欧律埃”、“斯忒诺”合称戈尔工(Gorgons )。一种说法认为戈尔工肥脸无发,头上布满毒蛇,生有双翼而满口獠牙,下身布满鳞片并长着野兽的利爪,人类只要见其目光,立即变为岩石。另有说法认为戈尔工三姐妹相貌极美,美杜沙与海神波塞冬相爱,时常在雅典娜神庙幽会,雅典娜被激怒,遂将美杜沙满头金发变成毒蛇,更诅咒看到美杜沙美丽眼睛的人将会变成岩石,尽管美杜沙已经如此不幸,雅典娜还是不肯放过她,命令佩尔修斯前去割下美杜沙的头颅,在血泊中诞生了克律萨奥尔和佩格萨斯两匹神马,雅典娜的怒气在将美杜沙的头颅用来装饰自己的神盾后方才消失。

Berserker 狂战士

Master:依莉雅

以丧失理性为代价大大强化了能力。如果说Saber是最优秀的Servant,那他就是力量最强的Servant。

真名:海力克斯

生前故事:在希腊神话中,普休士(Perseus )与安德罗美达(Andromeda )的孙女-阿克梅娜(Alcmena )与天神宙斯(Zeus)相爱,并於底比斯生下大英雄海力克斯(Hercules)。而善妒的天后赫拉(Hera)在他还是婴儿时,命令两条毒蛇前去毒害他。但是,竟然被海力克斯用双手捏死。海力克斯长大后成为一位英俊强壮、文武双全的勇士。他曾经为阿哥斯王欧里斯修斯(Eurystheus)完成十二项艰巨的任务。这十二项艰巨的任务分别是:猎杀尼米亚(Nemea )森林中的巨狮。

斩杀九头妖蛇海德拉(Hydra )。

活捉金角铜蹄的牡鹿。

活捉艾里曼图斯山的大野猪。

一天内清扫乾净养著三千头牛,而且有三十年未曾打扫过的牛舍。

驱逐一群铁爪铁嘴的食人大怪鸟。

活捉凶恶的大公牛。

制服一群吃人的恶马。

夺取亚马逊(Amazons )女王的腰带。

捕捉巨妖葛里昂(Geryon)的红牛群。

**阿特拉斯(Atlas )女儿看守的金苹果。

活捉地狱的三头犬萨贝拉斯(Cerberus)。

海力克斯后来又经历过许多的冒险,并且完成了不少的功业。可是,后来他的妻子黛安妮拉(Deianira),误信一位丧命於海力克斯手中的马人尼萨斯(Nessus)临死前设下的诡计,骗丈夫穿上涂有毒血的衣服。以为如此,就能永久拥有丈夫的爱。那里知道,海力克斯穿上后全身剧痛,衣服与皮肉紧紧的黏在一起,毒血渗进肌肉深入骨髓,使他痛苦万分无法解脱。在无可奈何之下,海力克斯断然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命令部属点燃柴堆后,海力克斯就跳进熊熊的烈火中,壮烈的步向死亡。天神怜惜他的英勇神武,就把他送到天上成为永生不灭的星座。

Caster 魔术师

Master:葛木宗一郎

UBW路线翻身的前路人,两条线里均被秒杀。UBW里露脸了,对,把脸露出来了……就萌翻了一片人……红了……

真名:美狄亚

生前故事:伊阿宋是伊俄尔科斯国王埃宋的儿子。伊阿宋的同母异父的弟兄珀利阿斯篡夺了王位,便是后来他答应把王位传给伊阿宋,只要他肯去科尔喀斯把金羊毛取回来。于是伊阿宋就坐了阿耳戈船前去,他得到了科尔吃喀斯国王的女儿美狄亚的帮助,取得了金羊毛,靖并且把美狄亚带到了伊尔科斯。在他离国期间,珀利阿斯竟杀死了埃宋,因此伊阿宋又叫美狄亚替他复仇,美狄亚便用巫术把珀利阿斯弄死了。珀利阿斯的儿子阿卡斯托斯又把他们二人赶了出来,于是他们来到了科任托斯。

伊阿宋在科尔喀斯取金羊毛的时候,曾向美狄亚起誓,答应娶她做妻子,终生对她忠实,永不变心。因此美狄亚不仅帮助他取得了金羊毛,而且还不顾一切,离开祖国,跟他到了希腊。当她跟随伊阿宋在阿耳戈上船逃走时,看见父亲追来,便把她的兄弟阿普绪耳托斯砍成碎块,抛到海里,她父亲忙着收捡尸体,因此没有追上他们。可是在科任托斯住了几年之后,伊阿宋的心渐渐变了,他一心要把美狄亚遗弃,另娶当地国王克瑞翁的女儿格劳刻做他的妻子。

美狄亚听到这个消息,自然非常悲愤。后来克瑞翁亲自来命令她带着孩子离开科任托斯;尽管她苦苦哀求,国王也不答应他们继续住在那里。于是美狄亚决意向伊阿宋进行报复。她请求暂缓行期,叫两个儿子将一件遍染磷火性毒药的新衣送给公主格劳刻,公主穿上了衣服,立即被烧死了,国王来救也被烧死。之后,美狄亚经过一番痛苦的内心斗争,终于又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孩子,为的是不让他们落在敌人的手里,受到侮辱和残忍的杀害,同时也是对自己丈夫的报复。最后美狄亚带着儿子的尸体乘上飞轮车,飞过天空和大海,到了雅典,雅典国王给了她一个避难的住所,她在雅典渡过余生。

Assassin 炭br /> Master:Caster

被身为servant的Caster作弊召唤出,因不是正规法则,而召唤出了这位不是英灵的servant,因其没有宝具这一身份象征,然而其秘剑·燕返却有超越宝具之能力,总觉得那是第二魔法的武技版。

真名:佐佐木小次

生前故事:岩流小次郎者,越前守坂庄净教寺村人,小次郎是中条流富田势源门下。富田势源是越前朝仓家臣,曾于永禄三年(一五六0 )五月在美浓击败新当流高手柳津权兵卫。不过当时年事已高,小次郎的剑术实际由师兄钟卷自斋所授。

中条流剑术向以小太刀得意,以近身刺削,闪展腾挪见长。但年少的小次郎独辟蹊径,偏用大太刀练习,同门师兄弟无人能敌,据说他在练习中一瞬间能够同时击落三人的竹刀,其剑技之精,一至于斯。据《击剑业谈》所记,一日,势源之弟治郎左卫门景政正式与他较量,原本想对顽劣子弟惩戒一二,没曾想数招之间,小次郎就以“虎切”的招数,击败了景政,由此一战成名,自创严流(岩流。愿流。眼流)一派,从此亦称严流小次郎。其后,小次郎修行兵法,游历诸国,结识了丰前小仓藩藩主细川忠兴,遂入仕细川家担任兵法指南役。

再谈严流岛之战。武藏与小次郎谁提出挑战已不重要。两把名刀相遇,终会碰撞出耀眼的火花;武士间的比试,是武士修行的一个重要内容,连主君都不能干涉。庆长十七年(一六一二)四月十三日上午,宫本武藏与佐佐木小次郎在小仓舟岛决斗。这一战的经过连黄口小儿都知道,在下就不再饶舌了,只想在此为小次郎抱几声不平。在这里又不得不提到宫本武藏。无可否认,武藏是一位空前绝后的兵法大家。应该说,单以剑术而论,武藏并不是最高,但其综合战斗能力确是天下无双,本来所谓兵法就融合了剑术、战略、心志、体能等各方面技术。

武藏十三岁出道,久经沙场,不仅会过无数剑术名家,还破过宝藏院流的枪术、萝想权之助的神道梦想流杖术、伊贺宾户的锁镰、甚至松山主水的二阶堂平法忍术。在对敌经验上已是胜过了小次郎。毕竟当时武藏年已29岁,小次郎年方18岁。

另外武藏出道以来便以出手无情闻名,自从十三岁手刃新当流有马喜兵卫后,一路以兵法修行为名,从未停止杀戮,在京都更以二刀流杀尽了吉冈传七郎、又七郎等一门十余人;而小次郎出身富户,纵观其一生,只有试合,并没伤过人性命。

由此在冷酷无情方面,武藏又已占了先了。另外还有一个人物也影响了决斗的结果,即细川家家老、细川忠兴之婿长冈佐渡兴长,此人素与小次郎不睦,在小说中与武藏是好友。据《武芸小传》载,原来此人早年是武藏之父无二斋的门人。

他向主君细川忠兴建议了武藏与小次郎的试合,并任仲裁。因此,武藏在比试前就知道了小次郎此次使用的是三尺一寸长的名刀“物干竿”,甚止穿的是什么衣服,可谓知己知彼;而小次郎直至站在沙滩上时尚不知武藏使何兵刀,何时到来,焉有不败之理!然则,佐佐木小次郎天赋异禀,以一柄长刀自创一流,威震北九州,并非浪得虚名,武藏若以二刀流对敌,一则二刀流在京都连斩数人,套路已为人所知;二则小次郎的长刀破短刀之术确有独到之处,胜负实在难料。所以武藏在战前便搜集情报,精心策划了决斗的每一个步骤。有心算无心,小次郎自非上当不可。小次郎刀长三尺一寸,武藏便弃刀不用,将四尺多长的船槁削尖了作刀,真既无耻又胆怯。约定午前八时决斗,出于对对手的尊重,小次郎早早到了现场。而武藏却偏偏要迟到,规则规定如果午前十点对手未到就作弃权论。武藏九点多还未到,可以想象,这时的小次郎等得既焦急,又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以为要不战而胜了。但九点三十分,武藏突然出现。此时的小次郎自然已无镇定的心态对敌了,武藏若是生在现代,真可以当个心理学家了。小次郎立即拔刀扔鞘,准备应战。但武藏却仍好整以暇地说:“小次郎,你败了!如果是胜者,又怎会把刀鞘扔掉呢?”小次郎又焦虑又愤怒,他可没有反驳武藏手持的船槁,这又是29岁与18岁的区别了。到了这个地步,小次郎实已不宜再战,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最终血染金沙滩。旁观者皆群情激愤,不齿武藏之战术,蜂涌而上欲为小次郎报仇,武藏只得驾小舟逃离了现场。众感小次郎之死,遂将舟岛改名为严流岛。最最卑鄙无耻的就是,小次郎血尤未干,武藏随后便由长冈佐渡引介担任了细川家的兵法指南役,当年“兵法修行,以剑道游历天下,不娶妻、不仕官”的誓言成了句笑话,精心策划舟岛之战的动机也值得怀疑,任他舌绽莲花,也难自圆其说。小次郎不幸竟成武藏入仕的踏脚石。武藏愈之卑劣,亦愈现小次郎之清高。掩卷回想,严流滩头,风华少年,锦衣华冠,仗剑玉立的丰姿,不觉幽然神往。呜呼,小次郎君,天纵奇才,英年早逝,可惜、可痛、可恨!谨作此文,寥表敬意。

Lancer 枪兵

Master:言峰绮礼

是个性格非常豪放磊落的汉子。对他来说成为Servant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得到圣杯,而是痛快地战斗。虽然很粗暴而且不会对敌人手下留情,却也非常忠实于自己的信念。

真名:库丘林

ク—。フ—リン《Cu chulainn 》 出身地:爱尔兰

生前故事:中译名库丘林或古奇连(日文发音是库夫林)。凯尔特神话中半人半神的英雄,光之神Lugh的儿子。活跃在公元1 世纪左右,Conor MacNessa王统治下的爱尔兰部族国家Alster 他7 岁的时候即徒手杀死猛犬,因此得名Cuchulainn 通过[ 影之国] 女王的考验,学到了精湛的武艺、兵法。成年后组建了著名的[ 赤枝骑士团] ,活跃在前线保卫自己的祖国。

但他的一生非常不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履行职责杀死了自己的唯一的儿子。拒绝了女神Morgan的求爱而被诅咒。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誓约陷入两难的境地,被敌人的奸计害死。临死之际他把自己绑在石柱上,眼望自己的祖国站着死去。

ARCHER(金) 弓兵(金版)

Master:言峰绮礼

上届圣杯之战中言峰绮礼的Servant,使得言峰绮礼这次中有两名Servant,很无赖…………

有钱人,宝具为王之宝藏,别人宝贵的宝具他随手扔去砸人……上届中向Saber求婚……该说他傻呢,还是有趣呢……

真名:吉尔伽美什

生前故事:乌鲁克城邦首领吉尔伽美什被描绘为一个半人半神的英雄。他骄傲暴戾,引起诸神不满。诸神创造巨人恩奇都去惩罚他。但两人在决斗中却成了朋友。此后,吉尔伽美什改恶从善,为民除害,立下许多功绩。他的英雄行为引起女神伊斯塔尔的爱慕,但他拒绝伊斯塔尔的求爱,触怒诸神。诸神用夺取恩奇都生命的办法来打击他。吉尔伽美什为朋友的死十分悲痛,决心去寻找长生不死之方。他历经千难万险,得到永生的仙草。但在归途中,仙草却被蛇偷吃,结果无功而返。这首史诗生动地反映了人们探索生死奥秘这一自然规律的愿望,也表现了人们反抗神意但最终难免失败的悲剧色彩。《吉尔伽美什史诗》起源于苏美尔时代,经历代人们传诵,至古巴比伦时期才编定成书。现存的版本是亚述帝国时期的抄本。

ASSASSIN(真) 真·刺客

Master:间桐臓砚

从Assassin——佐佐木小次郎体内诞生,被臓砚所役使,渴望胜利而将其名永存。可是,存在感稀薄……比如说我忘了他名字虽然他想刻在永远……

真名:哈桑

生前故事:萨巴哈山中老人木剌夷是回教的一个狂热教派,起源于波斯,正统回教认为他们是异端邪派。这教派的领袖称为“山中老人”,以暗杀作为主要手段,总部设在高峰的顶上,称为“鹫巢”。

在山谷中建立了一座大花园,花木庭榭,美丽无比。宫殿辉煌,装饰有无数金银珍宝,到处有管子流通美酒、蜜糖、牛乳。园中充满各族美貌的少女,能歌善舞。山上养了一批幼童,从小就教导他们,说为领袖而死,可以上升天堂。等他们到了二十岁时,在他们的饮料中放入迷药,于他们昏迷中每次四人、或六人、或十人一批抬入花园,任由他们在花园里无所不为,所有美女都温柔的服侍他们。

这些青年尽情享乐,舒服之极,相信确是到了《可兰经》中所说的天堂乐园。过了一段时候,再用迷药将他们迷倒,抬出花园。他们转醒之后,甚是失望,山中老人召他们来见。这些青年自幼深受教育,确信山中老人是回教圣经中所说的大预言家,对他绝对崇拜。山中老人问他们从哪里来,都答称来自天堂乐园。山中老人于是派他们去行刺,说为教尽力,死后可入天堂。这些青年为了返回天堂享乐,行刺时奋不顾身,但求早死,所以往往成功。各国君主对山中老人都十分害怕,对他所提的要求不敢不答应。

刺客所服的迷药是大麻一类,突厘语称为Haschachin,西欧历史家称这个教派的教徒为Assassini。英文Assassin(刺客、暗杀者)一字就由此而来。旭烈兀攻破了该派在高峰上的城堡,一举而将之歼灭,不分老小,全部杀光。但这教派分布甚广,总部被摧毁后仍在别的地方继续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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