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好词佳句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好词佳句,第1张

1许三观卖血记好词

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

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2许三观卖血记中的环境描写 人物描写 情节的句子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

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质朴之人,秉持真性情之人,不是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不是一定什么都做得对,不是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是生活在他们眼里,就像他们的性情一样真,他们的生活中有所守护,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

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

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反革命、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

3许三观卖血记 读书笔记2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作者简介: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

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

余华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叶兆言和苏童等人齐名。着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的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事实上,余华并不算是一名多产作家。

他的作品,包括短篇、中篇和长篇加在一起亦不超过80万字。他是以精致见长,作品大多写得真实和艰苦,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密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及文本真实。

余华曾自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

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2主人公及关系:许三观:男主角,自始至终贯穿整个故事,从故事的一开始便和同乡学到了卖血这一发财之道,在其以后的生活中,每当家中发生变故时,他便会“重操旧业”——通过卖血来使亲人和自己度过艰难,这条途径几乎成为了他克服一切困难的必胜法宝。

作为在这篇小说中作者要重点刻画的人物,他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他人性中的纯真始终淹埋在愚昧的悲剧意识里。

其实他不是一个人,从他那朴实的不正常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代表着很多那个年代的中国人。许玉兰:许三观之妻,年轻时被人称为“油条西施”,是一个那个年代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

许一乐:许三观的大儿子,也是三个儿子中许三观所最喜爱的。却因为长相与许不像,而被所有的人都指为是何小勇的儿子。

因此,这个孩子从被流言蜚语集中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生活将不会平坦。何小勇:许玉兰的第一个男朋友,在她结婚后,曾经与其发生了一次关系,而这也成为世人指认一乐为何小勇的儿子的佐证,和许何两家不和的本源。

3情节:这篇小说主要以许三观的十次卖血为线索,贯穿了整个故事。第一次:出于好奇,与同村的根龙和阿方一起卖血,买后用这第一笔“卖血金”取了亲成了家;第二次:以了用石头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颅,铁匠率众将许三观家“洗劫一空”,为了赎回自己多年得经营和物品,买血;第三次:为了“报答”同厂女工林芬芳对自己的好,卖血换钱买补品去给她养病;第四次:这时正是大跃进时代,人们过着动荡饥饿的日子,他们一家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好饭,他决定再去卖一次血,并通过这一次的卖血钱让包括一乐在内的全家人吃到了可口的面条;第五次:为了能让在乡下插队的二乐能够早日回城享福,只能卖血请客。

这次卖血,他看到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

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第六至十次:这五次是整篇小说中的最高潮部分,许三观为了给在上海治病的一乐凑起医疗费,一边前行一边卖血,途中他经历了人生第一次因为卖血而差点丧命。4艺术特色:作者在文中以一种原有的冷静来关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关注普通人生活的艰难、苦难,从冷静中透露出极强烈的悲悯之情,给读者内心最深处以强烈的撞击。

另外,作者的独语不常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对白,人物重获主体性,自由地在文本中表现,完全不受制于叙述者,叙述者从文本淡出,成为一名旁观者。其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的非理性。

小说的开头就具有强烈的非理性色彩。农民依赖土地为生,然而土地却不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的保证,从而使能否“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标准。

许三观娶妻之举也并非在理念计划之中,而是在拿到钱后的突发奇想,并采取了怪异的求婚方式--请素不相识的许玉兰吃饭,饭后计算出给许玉兰花用的钱数“总共是八角三分钱”,紧接着就理所当然地提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而玉兰父亲的允婚则基于两点原因:一,许三观的钱比何小勇多:二,双方都姓许,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续。

许父完全无视自己女儿的主观意愿,然而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国传统的成规惯例,没有人会对这一情节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至于涉及到各种政治运动,这种荒诞和非理性更是比比皆是:五八年大炼钢铁,丝厂建立小高炉,毫无用处的钢渣被做为“战果”加以炫耀;个人的炊具米粮均被收没,人头汹涌挤吃公共食堂,戏。

4急

母亲是疲惫中的一杯龙井,当你软弱无力时,只消几口就是你神清气爽。

母亲是烦恼中的一曲古筝,当你义气消沉时,优雅的旋律一飘荡,眼前立即一片青翠。 母亲是黄集中的一朵鲜花,当你落寞惆怅时,看一眼满目青翠,闻一下香沁心脾,心里得到恬适不会孤单。

母亲是挫折中的阵阵清风,当你惊惶伤心时,为你拭去焦躁的汗水,梳理好零乱的思绪。 母亲是困难中的一根拐杖,当你脚步蹒跚时,帮助你找好重心,支撑起一片希望的原野。

我看见深邃的宇宙,蔚蓝的地球; 我看见神秘的希腊,浪漫的埃及; 我看见雄伟的长城,我美丽的家。 我看见深邃的宇宙,蔚蓝的地球; 我看见神秘的希腊,浪漫的埃及; 我看见雄伟的长城,我美丽的家。

排比句欣赏。 (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2) 花开,蝉鸣,叶落,雪飘。

(3) 当手指跳跃,风儿便不再悲伤;当黑白流淌,思绪便将痛苦遗忘;当旋律激扬,天地便只在我的心泉徜徉…… 4)轻轻摇摆的柳絮像是你飘逸的长发;那闪闪的星星像是你明亮的眼睛;那天边的一抹红霞像是你温柔的唇;那霏霏的细雨像是女儿对妈妈您无尽的思念。 5)要燃放瞬时的烟花不难,难的是将这刹那的灿烂永恒定格在夜空;要鼓起一时的勇气不难,难的是将这不灭的斗志维持一生;要获得片刻的欢愉不难,难的是笑到最后 6)当三闾大夫抱着石头与江水相拥,当西楚霸王自刎时的鲜血染红了整片夕阳,当普罗米修斯裸着身体被巨鹰啄食,当拉奥孔扭曲着身体仍想保卫自己的儿子,历史的悲风中发出阵阵悲鸣,但他们生命的结尾却那么响亮有力,数千年来仍叩击着人们的心灵,播放出永不低沉的生命绝唱! 7)一个人不能贪图安逸,一个民族不能贪图安逸,一个国家不能贪图安逸。

贪图安逸的人注定是玩物丧志、无所作为的;贪图安逸的民族注定是没落的,没有活力和创造力的;贪图安逸的国家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势必被淘汰被抛弃。 8)风,从水中掠过,留下粼粼波纹;阳光,从云中穿过,留下丝丝温暖;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那么朋友,我们从时代的大舞台上走过,又该留下点什么呢?我们应当留下青春的骄傲,寻梦的足迹;我们应当留下真我的风采与个性的张扬,我们应当留下无悔的演绎和星光的灿烂! 9)人们在同样的时间里奔跑,错过了桃花送走雪花春风唤醒田蛙的春,错过了浪花裂开心花荷盖展开青霞的夏,错过了稻禾沾满金露树木寄走一封封枯叶的秋,错过了山坡覆白雪水面凝银冰的冬。

人们应该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景色中踱步,让一个个脚印有翡翠的韵脚金银的注释。这才是我们的世界。

10)那是张骞“凿空”的驼铃阵阵,那是苏武牧羊的忠洁刚烈,那是昭君出塞的黄沙漫漫,是卫青迎向大漠的旌旗猎猎,是岳飞拔剑戟地,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是郑和下西洋的浪花飞舞,雄心勃勃。 心灵—— 心灵是一方广袤的天空,它包容着世间的一切;心灵是一片宁静的湖水,偶尔也会泛起阵阵涟漪;心灵是一块皑皑的雪原,它辉映出一个缤纷的世界。

痛苦—— 痛苦是黑暗中的摸索,前进的路途中满是坎坷;痛苦是无人理解的悲哀,无助的面对一切挫折;痛苦是心灵最深的折磨,无泪且无法直言;痛苦是天生没有的表情,是烦恼中的恶魔。 愚蠢—— 愚蠢是一种天生的无奈,是一种后天的懒惰,是一颗自己种下的恶果,是一条好果实中的蛀虫。

谎言—— 谎言是一只心灵的蛀虫,将人的心蛀得面目全非;谎言是一个深深的泥潭,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谎言是一个无尽的黑洞,让人坠入罪恶的深渊万劫不复。 阴险—— 阴险,是一条披着羊皮的狼,干着不见天日的勾当;阴险是善良的公敌,嫉妒的朋友;阴险是一座心灵的冰山,让人透过清澈感到的是阵阵的寒意。

自私—— 自私是一面镜子,镜子里永远只看得到自己;自私是一块布匹,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看不见别人的痛楚;自私是一层玻璃,看上去透明,却始终隔开了彼此的距离。

5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

是本很感人的小说,建议还是自己看看,总有触动的。

王安忆评《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麽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麽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麽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麽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这就是我喜欢《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

读著许三观的故事,我们所受的苦就真的变成没有甚麽大不了,也不是观看别人的痛苦所带来的安慰感,而是终於能寻回失落了的人性。《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

6许三观卖血记细节点评

在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是比较特别的一部。

余华自言,他的作品“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一直“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这也是他之所以那么迷醉于描写暴力和死亡的原因所在。

在《活着》中,余华虽然有意缓解了与现实的紧张关系,描写人以达观的态度去承受苦难的能力,但接踵而至的死亡所凝聚的巨大暗影却表明他并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的写作习惯。《许三观卖血记》则不同。

这部作品虽然也是写一个人充满艰辛和困苦的生命历史,从个人的命运遭际管窥社会和时代的浮沉变迁,但其基调却并不显得沉重抑郁,而是相当的轻快。暴力与死亡的阴影尽管仍然飘荡在作品中,但它们已不再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叙事也不再是奔向死亡而去的不可逆转的过程。

乐观、幽默和坚韧的生活作派帮助许三观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虽然这是以失去象征着生命的“血”为代价的,但流失的“血”毕竟是战胜了一切困厄和死亡,它并没有白流。《许三观卖血记》的“轻逸”风格在叙事艺术上有淋漓尽致的表现。

小说第18章交代的是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倘若以正面强攻的姿态去叙述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恐怕得要靡费许多笔墨,且极可能会由于头绪纷繁,反而不得要领。

余华却是举重若轻,巧妙地通过许三观对许玉兰宣讲的一套“吃食堂经”,而把那个充满了闹剧色彩的荒诞年代活脱脱勾勒出来。从大炼钢铁到挨家挨户砸锅收米,从敞开肚皮吃大食堂到一个个食堂被迫关门熄火,一出历史悲喜剧就这么通过许三观轻描淡写的几番话,而尽显其癫狂迷乱的本质。

能在不动声色的家常闲话中展现历史风云的卷舒,谁能说“轻逸”就一定会流于浮滑呢?唯因其笔调之“轻”,这一段历史才愈益显出其不可承受之“重”。这一章在节奏上的把握也值得称道。

前五段都以“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开头,形成了一种叙事上的重复,然而重复中却蕴含着变化,五段话的长度越来越短,给人造成一种加速前进的感觉。最后却是奇峰突起,以“许玉兰说”一段嘎然收尾。

这样一种叙述方式就好比是一道水流从高处冲决而下,一路越过五道水闸,最终却撞在一道堤坝上,潆洄荡漾,天光云影俱在其中。如果说第18章是以虚带实的轻捷曼妙的一笔,那接着而来的第19章则因必须正面描绘“饥饿”,故而对作家构成了更大的挑战。

换成一个严谨而本分的作家,也许会满怀悲悯之情,去精细地刻画饥饿给人们造成的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创伤。但余华却别出机杼,他没有去正面描绘“饥饿”的肆虐,而是把它变成了对主人公的乐观精神和生活智慧的一曲颂歌。

这一章的前半部分写许玉兰如何在平时做饭时省下一把米,从而积攒下两小缸米,使全家得以度过最艰难的饥荒日子。这一部分也是许玉兰这个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最为出彩的地方。

这位普通的市井妇女所具有的那种居安思危、精打细算的生活智慧,与其说是出自个人对于将来可能降临的灾难的未卜先知的敏锐直觉,倒不如说是来自于一代代人对于历史经验的惨痛总结。正是在这里,中国历史暴露了其循环往复、不断重演的可悲的一面。

所以,在这个细节里,其实寄寓了历史的沉痛。这一章的后半部分着重表现许三观在面对饥饿时的乐观和幽默。

为了尽量减少身体能量的消耗,许三观一家人除了早晚两次喝玉米稀粥之外,其余时间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动。在许三观过生日的这一天,看到三个孩子竟饿到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许三观不免感到心痛,于是想到用嘴巴给自己的家人每人做一道菜。

他绘声绘色地描摹了每一道菜的制作过程,这些菜虽然都只是极普通的家常菜,却引出了一片响亮的吞口水的声音。这场虚拟的“盛宴”既激起了许三观一家人的生存欲望,也直接导致了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

在这个精彩的片段里,同样出现了叙事的重复。一乐、二乐和三乐都只想吃“红烧肉”,许三观便把做“红烧肉”的过程重复描绘了三次。

在这里,重复拖慢了叙述的速度,却使许三观们的“想象”因而具有了沉甸甸的分量,从而加倍地反衬出“现实”有多么的艰难。《许三观卖血记》“轻逸”的叙述风格不仅体现在对速度和节奏的精准把握上,也体现为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

在整部小说的最后,因为年轻的血头不准他卖血,许三观愤愤不平地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句话颇能代表整部小说的语言风格:在粗俗中见优雅,在油滑中见凝练,字里行间都洋溢着市井的欢乐与狡黠。

在如此轻快的语言的映照下,历史与现实的“沉重”便不免露出了蠢笨之相。这就是“轻逸”的胜利,在它嘲讽的笑声里,荒诞的历史变成了一根漂浮在时间河流中的羽毛。

7介绍一下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

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

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

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新一平次和基德三人同时被邀出席某某知名人士什么什么的大会,恰巧三人同坐一条船。新一和平次对基德也能被邀请耿耿于怀,而基德对两位大侦探不屑一顾。 船划到某处,基德睡了一觉醒来,见船停了。新一对他说:“我的手机忘家了,等我一会!”说罢翻身跳船,在水上一路狂奔,有如蜻蜓点水,不一会又跑回来,手里拎着手机得意地晃了晃。

接着平次也喊了一声:“坏了,我的随身宝剑也忘家了!”说罢跳下船去,也是一阵水上漂,只见浪花翻飞,几分钟就背着宝剑回来了。

基德见状,不甘示弱,也喊一声:“我的滑翔机忘家了!”(你忘什么不好!要有滑翔机你一路飞过去多有面子啊)也跳下船,却扑通一声掉到河底。很狼狈地爬上船,不服又接着跳,又是扑通一声竖直下沉。这次一条小小鱼从他脖子滑过,吓的他是哇呀大叫。平次有点于心不忍了,悄悄问新一:

“工藤,我们是不是要把那些石头的位置告诉他?”

2

快斗开车载青子去玩,路过一个加油站,快斗想去趟厕所,便对青子说:“我去趟洗手间,你负责加油。”青子点头应允。于是快斗迅速跑进洗手间,还没停下脚步,就听见青子清脆而有节奏的喊声:“加油!加油!加油!……”

3

有一次GIN和伏特加去山上打鹿,贪心的两人一人猎了两匹鹿。回去的时候要坐飞机,机长担心地说:“这么多鹿要超重的!”两人都不屑地说:“怕什么,去年我们也是打这么多鹿,照样在这坐飞机回去的!”机长拗不过他们(还有就是看两个穿黑衣戴墨镜的人也害怕呀),只好让他们上机。

飞机平稳地飞行了一段,突然晃了起来,最后终于摔了下来。两人满脸是灰地爬起来,伏特加看了看周围,小声对GIN说:“老大,好象去年我们也是在这摔下来的!”

4

在一次才艺展示大赛上,新一平次基德纷纷亮相。首先是平次,他刷的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亮出明如白昼的宝剑,然后只见剑光四射,剑风呼啸,一套服部祖传的剑法被平次展示的淋漓尽致。最后平次在人还没看清的时候就已经宝剑入鞘,威风凛凛地屹立在台上,大吼一声:“我是风!”

接着是基德。他呼啦一抖白斗篷,百鸽齐飞,随即只见片片如同云朵的花瓣落下。基德旋身飞到空中,飘飘有如仙子(汗``)。然后他也大吼一声:“我是云!”

新一见前两位如此精彩,心理压力不小。他抱一银光闪闪的足球上场,运用自己平生所学之球技,只见足球翻飞(怎么个翻法不作详解~~),让人都看不清是多少个,众人一片惊叹。但是,马有失手人有失蹄,天有不测风云,我有平安保险~说时迟那时快,新一在一个倒挂金钩空中钩到足球后准备翻身降落时,一个晴天霹雳正好打到他的脚上,只见新一一下失去平衡,头朝下栽倒在地,台上一个大坑,头上一个大包。平次基德慌了,忙去扶他。却见新一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大吼一声:“我是谁?!”

5

平次带和叶骑摩托去兜风。和叶穿了一套纯白的连衣裙,刚洗的头发披肩式顺顺地搭下来,飘逸极了。可惜两人只有一个安全帽,他们讨论了一下,便决定让平次戴了。平次载上和叶,一路奔驰,感觉棒极了!

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警察叔叔叫住了他们。警察生气地对和叶说:“你怎么不戴安全帽呢?”

和叶一脸惊奇:“你~你能看见我?”

警察又问平次:“你怎么不让她戴安全帽呢?”

平次则是一脸茫然:“我后面没有人啊!”

可怜的警察脸色一下子变了:“快快地走……”

6

新一在小兰经营的**投注站买了一注**。然后

——如果他们一见钟情,那么作者是琼瑶。

——如果新一对小兰一见钟情,但是忍着不说,然后日复一日地来买**,那么作者是村上春树。

——如果小兰忽然操起一把暗藏的刀向新一砍去,新一躲开了,然后整个一条街的人都向新一杀来,那么作者是古龙。

——如果新一在第二天夜晚还来买**,但是小兰已经从新闻中知道他在昨天回去时因为车祸丧生了,那么作者是希区柯克。

——如果新一根据一本2050年出版的《过去50年**开奖号码大全》来买**,那么作者是斯皮尔伯格。

——如果过了几年,新一又来买**,但是已经被打断了腿,那么作者是鲁迅。

——如果新一得到的**号码是一份秘密文件的暗号,那么作者是伊恩弗莱明。

——如果新一和小兰相爱,结婚,之后发现原来是素未谋面的失散姐弟,然后新一掐死了他们的孩子并且成为了哲学家,那么作者是让雅克卢梭。

——如果突然在附近发生了杀人事件,那么作者是青山刚昌。

——如果新一忽然抱起终端机冲向最近的建筑物,那么作者是本拉登。

7

和叶老是抱怨平次不懂浪漫,有时候都快被他气死了。

有一天,和叶拉平次去逛街,逛到最后,不怀好意地来到一家花店,拽平次进去,左看右看,最后看中一束玫瑰,于是问平次:

“你看这束花好看吗?”

平次:“好看。”

和叶又问:“真的好看吗?”

平次:“恩,真的好看。”

和叶有点气了,接着暗示:“你觉得好看是吧,其实我也挺喜欢的。”

只见平次特诚恳地说:“你喜欢,就多看一会吧。”

闻罢此言,和叶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0001秒后,平次被拖出花店爆打然后丢到大街上喂狼!(柯南看了说:大街上有狼吗?``)

8

一次, 新一、小兰、服部、和叶坐一小飞机出游

飞到半道上出了问题,需要跳伞逃生

只有三个降落伞,于是一个人要做出牺牲

最后决定,让最聪明的新一出三个问题,回答不上来的人要跳下去

于是新一问小兰:“天上有几个太阳?”“一个”

于是新一问和叶:“天上有几个月亮?”“一个”

于是新一问服部:“天上有几个星星?”“……”

服部自愿牺牲,跳了下去,结果挂在树枝上没死,命大

此后又一次,四人共同乘机出游

出现同样的情况

于是决定和前次一样决定出一个自我牺牲的人

于是新一出题问小兰曰:“人有几道眉毛?”“两道”

于是新一出题问和叶曰:“人有几只眼睛?”“两只”

于是新一出题问服部曰:“人有几根睫毛?”“……”

服部自愿牺牲,结果掉到湖里没死,命大

第三次四人乘机出游,又遇此险情

服部马上站起来豪迈的说:“不用问了,我跳下去!”

于是毅然飘落……

新一等立即惋惜的对着空中急速坠落的服部大喊:“服部!我们这次带了4顶降落伞…………………………”

9

平次的学校举行英语考试,有一个题给出10个单词,要求联系起来组成一段话

令大家喷血的是10个里只有1个认识!

发下成绩后,大家惊奇的发现平次竟然得了满分

和叶问:你怎麽做的那一题

平次回答:笨蛋,我好歹是英语高才生

和叶好奇的偷过来卷子,得答案翻译如下:

今天老师教了我们新单词(罗列)我们读了一遍(罗列)老师又听写了一遍(罗列),最后我们读着(罗列)结束了这堂课

10

一天妈妈回来发现步美在哭,就问她怎么回事步美回答说:"刚才爸爸钉钉子时砸了手"妈妈很奇怪,又问:"那你怎么会哭呢"步美说:"因为当时我笑了"

11

一日,平次和快斗发生争执。后来两人商量来“剪刀、石头、布”,谁赢就听谁的,把新一叫来做公证。呵呵,下面是新一听到的他们的对话——

快斗:喂,咱们俩是好兄弟,非要分出胜负就太伤和气了。待会儿咱们都出“剪刀”就算了事了,好不

平次:没问题,好兄弟嘛!

他们说话的时候一脸的纯真。

接下来新一喊“一二三开始”,

结果——

快斗出的是“石头”。

平次出的是“布”。

12

一次追捕罪犯(新一又是一脚放倒对方),但不慎动作太大,腿部肌肉还拉伤,次日去上学,上楼时一条腿根本抬不起来,就那么硬往上走,简直就是把那条腿直着往上送。正走着,听见后面一个女孩跟她男朋友说:“还是这里的学校正规一些,在我们老家,这种小儿麻痹的根本不能上学。”

13

琴酒和伏特加在路上走,远处突然出现一团黑黑的东西。伏特加上前仔细一看,发现是一团大便,他靠近闻闻,觉得还是一团大便,然后掰一点尝尝,还是一团大便。

伏特加:“老大,幸好我们没有踩到它!”

琴酒:“……”

14

毛利平时很迷糊的,大家没意见吧?

这天毛利回家,铁将军把门,掏钥匙,发现没带。再一想,忘家里桌子上了。急,转到窗户边,捡根长竹竿挑啊挑,挑不到。邻居见了,也过来帮忙,无奈要求技术太高,忙的是满头大汗也没没挑上。

邻居劝他先去外面吃饭,并准备先离开。却听毛利大喊:“快,快帮我把钥匙挂竹竿上!”原来英理回来来看小兰,已经从后门开门进屋。

英理苦笑不得:“我都进屋了,还挂钥匙干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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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侦探团作弊记

元太篇:

小学一年级数学第一次考应用题,监考很不严。元太那时应用题觉得还没入门,就事先和光彦打好招呼要他帮忙。光彦答应了。考试时光彦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答完题就干脆把试卷递给了元太。元太一阵狂抄。 交上卷后,元太很谦虚地问光彦:“那最后一道大题为什么要先写长长的一段,再画个大框和大叉,然后再写一段啊?是不是有格式的要求啊?”光彦晕啊……那道题是光彦一开始思路不对,就划掉重写的,谁知道元太竟原封不动地全抄下来了……

柯南篇:

考英语,柯南发现题目有语法和拼写错误,就拿出课本跟老师理论,老师过了三分钟才反应过来,惊叹不已。

步美篇:

步美抄书不小心被老师抓住了,那个很严肃的老教师就拿走了步美的准考证并要求她离开考场。步美默默坐在那儿,眼圈红红的。老师有点于心不忍了,就说:“就这一场不算成绩,其余的好好考就行了!”可步美的眼泪开始一颗颗啪嗒啪嗒地掉下来。老师有点着急了:“我把准考证还给你,不记你作弊了,你接着考吧,别哭啦!”步美不理他,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老师急的汗都淌下来了,忙劝:“要不,咱再抄点?”全班狂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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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作要把他的侦探知识传授给新一,平次,基德(这家伙不知道是要改行还是要“师夷长技以制夷”)都凑热闹来听。优作毫无保留地教了他们一段时间,临课结束时送他们一人一本自己新出的《现代侦探技术》(不要怪这个书名太没意思,因为不是优作起的而是我起的啊~~)

新一对自己老爸的书很是宝贝,认真看过好多遍,在书中圈圈点点,有些材料都能背的下来。那以后和小兰一起逛街去游乐场时又多了一项聊天内容。(小兰对此评论:比听他讲什么福尔摩斯还烦!)

平次也是如获至宝,研究了又研究,书中也满是他做的记号。几天后他也出了一本书交给优作看。优作大体翻了一翻,30%是他自己的新理论,15%是周围同学的意见,55%是摘自自己的书。

而基德拿过书后,并没有十分惊喜,回去后也没有很仔细看,只是没过多少天后,他突然也新出了一本书交给优作,书名:《超现代侦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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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毛利小五郎和同事出去吃饭,又喝醉了。同事们把他送回旅馆房间,他却死活不肯拿出钥匙进门。同事们没办法,只得到楼下说明情况要来备份钥匙准备把他弄进房间。

等人们回来,却发现门已经开了,进去一看,毛利坐在地板上,把身份证银行卡还有钞票一张张从包里拿出来摆在地上,见同事们来了,兴高采烈地招呼:“过来,过来,我给你们都算一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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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并不是很讲究衣着的人,(凭他的条件,完全可以把一套普通蓝色校服穿的精彩绝伦~~~)工作后,有一天新一一进办公室,所有人眼前都一亮,只见他身穿一件黑领紧身衬衫,外加一白色紧身外套,透出一身的干练霸气,颇有香港铜锣湾主事大哥的锐然风气。

一女同事当时就崇拜状大呼:“大哥!我追随您一年多了,终于又见到你的真面目了!”

不料想新一却一脸不自在,忙走到办公室的镜子前左照右照,又问大家:“这套衣服是我去年买的,放了一年没穿,今年翻出来就穿了穿,是不是有点小了?”众人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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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和叶园子夏天生活系列

天越来越热了,三人买来一个大西瓜解暑。园子把瓜一劈为二,小兰和和叶一人搂住一块开吃。园子突来灵感:“这两瓣瓜真象猪八戒的两个大鼻孔,你们就拿着勺子挖呀挖。”小兰和叶一听,马上难以下咽。园子就乐呵呵地拿过大吃特吃起来。

三人要出门,商量着要防晒。小兰说:“一定要擦防晒霜,尤其是SPA++的那种,这叫化学防晒。”和叶说:“戴上遮阳帽,穿袖子稍长一点的衣服,这叫物理防晒。”园子说:“你们说的还不全面,还有心理防晒呢。”小兰和叶:“恩?”园子:“就是对着天空虔诚地呼喊祈祷:‘太阳不要晒我啊!千万不要晒我啊!’”小兰和叶黑线¦¦

晚上三人看他们的国产片,一部柏原崇主演的情感剧。园子为看帅哥,恨不得把头扎到电视里面去。突然,一幅海中的画面出现了,只见崇崇浑身湿透趴在一块甲板上,身上只裹着一块大浴巾,一幅落难贵公子的样子,我见犹怜。

园子顿时激动起来,手舞足蹈地开始祈祷:“风啊,请吹的更猛烈些吧!快把他的浴巾给吹走吧!”

小兰和叶立刻冲上去把这个妨碍她们看剧又毁她们寝室形象的家伙一把拽回来狠狠教育……

20

毛利小五郎办完案子回家,见到路边有卖苹果的,每个上面都贴着“绿色食品”的标签,就买了一兜。回家后让小兰去洗,却发现揭开标签后,十个有八个是虫眼或烂处。小兰和柯南一起笑话毛利小五郎,他只有连连叹气。

这天小五郎要买鸡蛋,提了一兜要买时,发现鸡蛋上面也贴着“绿色食品”的标签,于是立刻放下小兜,一个标签一个标签地揭起来。女老板见状先是莫名其妙,接着抱怨起来:“你这人真是的,这标签总共能有多大点重量啊……”21

一天阿笠博士带少年侦探团一行人出去玩中间发现钱不够到银行去取钱到了银行,几个小鬼唧唧喳喳,惹得周围的人不住回头终于,阿笠博士生气了,大喊道:"你们几个,都给我面向墙壁站好,不许动!"说完便转回头来准备向大家道歉却发现银行里所有的人都转向了墙壁,还说着:"饶命啊!我们把钱都给你"

22

有一段时间毛利携小兰柯南到中国要长住一阵,柯南就在附近找了个小学暂读,用的中文名字当然是江户川柯南。(江户川柯南这个长长而又响亮的名字让咱们中国的小朋友很快记住了柯南)

不知道大家的小学生活是怎么样的,反正洁影上小学时真是烦够了,整天不是读就是写,作业多的现在想想都觉得恐怖。柯南也烦这样的生活,加上老想帮毛利破案,经常翘课。这自然引起了老师们的不满。

有位比较有幽默感的老师,一次上课前突然故作不经意地说:“最近好多学生经常逃课啊,我就不点名了,有某某,某某某,还有某某某某某,自己注意一下就行啦。”顿时所有学生都把目光投向这个“某某某某某”,江户川柯南同学当场吐血……

23

话说很多年以后,平次和和叶已经结了婚,柯南也恢复成了新一,和兰也结了婚。一天,兰有事外出,新一在家里真叫一个百无聊赖。于是…………

凌晨两点,平次的手机响个不停,一看是新一打来的。平次没好气地问:“几点啦?!有事吗?”

“你能帮我推一下吗?”

“喂喂,这么晚了还好意思麻烦我?不管!”说罢平次很生气地挂了电话。

和叶在一边开口了:“亏你们还是好哥们呢,你忘了那次我们的车陷泥潭里了,还不是工藤帮忙推出来的?说不定他这会正要人帮忙呢,你还是去看看吧。” 平次一想也对,就又拨了新一的手机过去:“你在哪呢?”

“我就知道你好,来帮我推一下吧!我在我家后花园,秋千架上!”

24

KID有一次和伏特加闹了别扭,两人决定决斗。临发枪前伏特加突然对裁判嚷嚷:“不公平不公平,你看他那么瘦我那么魁梧,我目标大,这不公平!”(人家那是身材匀称,谁象你笨重的象头什么似的) KID微微一笑:“这好办,在他身上用粉笔画出我的轮廓,要是我打中线外的,就算我输!”

25

话说当年上高中的GIN,很是帅气冲天啊~~~(可以这么用词吗?``)尤其他业余参加什么组织自己创业购置的那辆保时捷,不是一般地拉风啊~~~有一次班里搞篝火晚会,GIN开出他那辆保时捷,准备回去时能邀同班的志保共乘,不料招来班里男生的集体嫉妒,一致陷害他,最后用计让班里长相最不怎么地的女生一个个硬是上了他的车。GIN很窝火,路上一句话也不说。有个女生觉得气氛实在很闷,就问:“帅哥,你怎么老也不说话啊?”GIN面无表情冷冷回了一句:“你有见过垃圾车司机跟垃圾说话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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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平次与新一各自成家后(新一当然长大,当然和兰在一起)

一日,平次领到薪水(我不知道他哪来的)与新一这一"狐朋狗友"在游乐园(大哥你几岁)将薪水在两天内花光

待平次回到家中,发现和叶怒气冲冲(当然的),和叶问:如果你两天见不到我,你会怎样

平次嘀咕一句:我会很高兴

第一天,平次看不到和叶

第二天,平次还没看到和叶

第三天,平次看到一点点和叶,因为眼睛肿消了一部分27

新一小时候有一次到毛利家玩,看着电视,新一就开始问毛利:“叔叔,为什么胜利之神要是女的呢?”毛利四下看了看英理不在,对新一无奈地说:“小子,等你结了婚就明白啦!”

小兰小时候和爸爸一起玩,骑在毛利脖子上,很开心。这会正巧一头驴从他们窗前经过,小兰立刻嚷嚷:“爸爸,爸爸,我要骑那头真正的驴。”

28

话说毛利做侦探是糊涂了点,可平时脑筋还是不错的。这次他进一家小酒店,要了扎啤酒。喝了一口,皱起眉头问侍者:“你们的啤酒不加冰吗?”侍者白他一眼:“不加。要喝就喝,不喝就付钱走人。”

毛利放下酒杯,问:“一扎多少钱?”

“30。”

“接着。”

毛利掏出一把一元的硬币,啪啪一扔转身就走人。侍者很生气,但还是把钱一个一个拣了起来,仔细数数还多出几块,也就消了气。

第二天毛利又来了,侍者哼了一声对他说:“我这个人是从来不和钱有仇的,所以上次的事不跟你计较。你要什么?”

毛利掏出一张50的钞票:“一扎啤酒。”

侍者收了钱,冷笑着也掏出一把硬币:"这是你的找钱。一块,两块……”他数着把钱扔的满地都是。毛利看他一个一个扔完后,又掏出大约10个硬币放在柜台上,不动声色地说:“加上那些找钱,再来一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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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ID有一次和伏特加闹了别扭,两人决定决斗。临发枪前伏特加突然对裁判嚷嚷:“不公平不公平,你看他那么瘦我那么魁梧,我目标大,这不公平!”(人家那是身材匀称,谁象你笨重的象头什么似的) KID微微一笑:“这好办,在他身上用粉笔画出我的轮廓,要是我打中线外的,就算我输!”

30

一天,新一、平次和白马探为了个什么问题和基德争吵不止。基德以一敌三,仍据理力争,毫不妥协,而新一等人坚持要他少数服从多数。

基德见状,灵光一闪,大声说:“上帝会证明我是正确的!不信你们看,如果我是对的,就让旁边这棵小树被雷劈中 桑 备账低辏�疽桓鱿炖着�沽诵∈鳌p>

新一平次白马大吃一惊,但仍说他只是巧合。基德又说:“那再让你们看看,如果我是对的,就让那边那棵小树被雷劈到吧!”话音刚落就又实现了。(我们完全有根据怀疑是红子小魔女帮他作弊!)

于是基德得意洋洋地说:“这下你们信了吧!怎么样,还要破坏更多的树木吗?”

新一三人顿时目瞪口呆,不过还是平次反应快,他立刻镇定地说:“好,上帝站在你那一边,现在我们是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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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德的普通话水平没的说,磁性嗓音的魅力大家也是见识过的(呵呵,不看看山口大人是谁!),高一时很自然地就担任了校广播播音员。

这天中午,快斗同学也就是基德大人开始语气平和地播报天气:“今天天气,多云转阴,局部有阵雨……”也巧抬头一看窗外,滂沱的大雨正哗啦哗啦的,一激动脱口而出:“哇靠,这不正下着吗!”他的声音通过广播响彻整个校园,全校师生为之绝倒。

后果可想而知,快斗小朋友从此再也没有进过广播室,一位未来的名嘴新星就这么被埋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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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叶某次去某食品店打工。可爱又有点傻气的和叶看到别人做蛋糕奶酪之类的东西,也手痒痒的,跟大师傅嚷着要做,大家都忙得顾不得理她。于是和叶便自己拿了材料,动手做起来。结果自然是弄了个稀巴烂。

经理见状,很生气地指责她:“谁让你做的?!你瞧你做的都是些什么?!………………”

和叶先是委屈,然后竟忍不住要哭了,她大声分辩一句:“你喊什么呀!你知道我是谁吗?!”

闻罢此言众人皆惊望她,这位小姑娘有来头?大官的女儿?老板的千金?暗访的记者?还是“老大”的女朋友?……

只见和叶 �艘话牙幔�煅首潘担骸拔沂切吕吹难剑 p>

33

小时候的平次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一次,静华病了,到了做饭时间,还是很不舒服,就对平次说:“妈妈今天病了,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今天的饭……” 话音未落,平次已经撸起袖子,一脸男子汉气概地对妈妈说:“放心吧妈妈,有我呢。我这就扶你去厨房!”

34

工藤班上新转来了一个女老师,挺漂亮的一次小测验,他坐在讲台上监考新出他们几个

也不答卷就趴在桌子上,俩眼睛直直的盯着女老师看老师一会儿脸就红了,为了躲避新出他们的目光,她就低着头看报纸新出他们一见此状,马上开始狂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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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小五郎派柯南去中森银三家借锤子。柯南去了:“中森叔叔!我家钉钉子,要借一下锤子,可以吗?”

中森警官皱了一下眉头:“啊,钉木钉还是铁钉啊?”

“铁钉!”

中森警官挠挠头,对柯 纤担骸澳歉霭。�壹业拇缸忧凹柑齑泛颂业氖焙蚓突档衾玻�缓靡馑及。�环ń韪�憷玻 p>柯南回去对小五郎一说,小五郎立即义愤填膺:“说什么捶核桃锤坏了,骗小孩也没有这么骗的,明明是心疼锤子不肯借啊!算了,柯南,你还是拿咱家的锤子去钉吧!”

36

新一和小兰有了孩子柯南后,一天小兰出差,晚上小柯南哭个不停,新一于是唱催眠曲哄他。刚唱了个开头,就听邻居无可奈何的喊声:“拜托了!还是让他哭吧!!”

37

新一、平次和GIN在接受洁影询问:如果你死了,被抬进棺材时,你最希望别人说什么?

平次:“我希望他们说:‘他是个最棒的大侦探!’”

新一:“我只希望我的妻子说声‘他是个好丈夫和伟大的爸爸!’”说着还深情地望兰一眼~~~

GIN:“我希望他们都大叫:‘看啊,他动了!’”

警察问衣冠不整的快斗:“那个人为什么打你?”

快斗:“我在电话亭里和我女朋友聊天,他等不及了,就一把把我拽出来了。”

警察:“恩,那人还真是脾气大。”

快斗:“可不是!他把我拽出来后,接着把我女朋友也拽出来了。”

警察:…………37

GIN在与警方的战斗中身受重伤,奄奄一息,正在医院抢救。伏特加已被擒,特许他可以探病(目的是让他看看黑暗组织里的人会有什么好下场)。新一突发奇想,说不定他会想向我忏悔呢,一定要让他在临死前得到我的原谅!于是新一到了医院去看GIN。当时GIN已是满身管子,说不出话来。新一拿张纸和笔给他:“要是有什么想对我说的话就写在这吧!”GIN接过笔,写了几个字,突然一翻白眼,咽了气。新一叹息一声,拿着纸条走出房门,看见门外的伏特加,就把纸条递给他:“这是他的临终遗言,你先看看吧。”伏特加拿过纸条展开大声念道:“快滚开!你踩到我的输氧管了!”

38

园子学会了开车,初次上路,又是晚上,开的很小心。开着开着突然听见车下有嘎嘎的响声,忙下来检查。一看,地上有一个圆圆的铁东西。她想,肯定是车上的什么铁部件掉下来了。于是, 园子费了很大的劲把它搬进车里,把衣服都弄脏了。

后来园子跟京极真提起这件事,京极真微微一笑,平静地说:“这没什么可怕的,你应该把下水道的井盖拉回去盖好。”

39

平次和荷叶露营,晚上平次叫醒荷叶,说:“你抬头看看,有什么感觉?”

荷叶仰头,看见满天星斗,感叹到:“浩瀚宇宙、月明星稀,人类是多么渺小!”

“八嘎,我们帐篷被人偷走了!”平次大声叫道

40

小兰和园子在森林散步时,遇到了一个精灵。精灵说可以满足她们一人一个愿望。园子一听,马上来了精神,她跑过去伏在精灵耳边说:“不管小兰许什么愿,我都要得到她的十倍!”心想:就算是十个帅哥也不算多!精灵答应了,然后问小兰:“你有什么愿望呢?”小兰简单想了一下,然后说:“我要永远保持50KG的体重。”园子倒!(改编自《圣斗士》版,希望他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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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德有一次中了魔法,每年只能说一个字。他痛苦地忍了五年没说话,认为凑够了,便去找青子求婚,认真地说:“青子嫁给我。”可是青子只说了一个字就让他当场晕倒~~

青子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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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极真VS基德

一次,京极真为园子买了一条镶有钻石的裙子。路上要去一下洗手间,把裙子搭在外面,怕别人拿走,贴一张纸条在上面:这条裙子的主人是著名的空手道冠军,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等阿真出来,却见裙子上的钻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张纸条(上面还有KID的Q版头像):拿走钻石的是伟大的滑翔表演艺术家+魔术师,他再也不会回来了!(飞翔的KID把钻石塞进腰包,哼,本来这种钻石我还看不上眼的,谁叫你那么牛!)

故事发生在十五世纪,尚未统一的西班牙还由卡斯蒂亚和阿拉冈两个封建王国组成。

卡斯蒂亚国王恩里克是个昏庸的君主,由于他的软弱无能,宫廷大臣争权夺利,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韦也那公爵势力强大,国王得让他三分;另一位贝尔特朗则是王后的情夫,他与韦也那势不两立,并公开向国王素要军权。国王恩里克实在无力主持政事,在韦也那的胁迫下,决定把王位让给同父异母的兄弟阿方索。

阿方索虽然年方十二,却血气方刚。当听说韦也那要拥戴自己做国王时,顿时迸发出一股治国安民的雄心。然而他的同胞姐姐伊萨贝尔却坚决反对韦也那一伙的意愿,她深知阿方索即使做了国王,也只能是韦也那一伙的傀儡,根本改变不了卡斯蒂亚的局面。可是阿方索决心实现自己的抱负,他带着祖传的一把黑剑跟韦也那等人去了。老仆人西蒙曾对他们姐弟讲过关于黑剑的故事,据说正义的人握住它,剑刃将会变成白色。

阿方素跟着韦也那和大主教到了阿维拉,可还未等到加冕,就突然暴病死了。韦也那的阴谋得逞了,在他的要挟下,国王把王后监禁起来,并剥夺了贝尔特朗的大权。后来,韦也那成了卡斯蒂亚的实际主宰者。

伊萨贝尔满怀悲伤地拖回了弟弟的尸体,她不相信阿方索会突然死于瘟疫,于是把阿方索的尸体送到一位医生那里,请他解剖尸体弄清死因。解剖的结果,发现阿方索根本不是死于瘟疫,而是由于汞中毒致死。

伊萨贝尔悲愤之余,想到如果听任韦也那一伙奸臣胡作非为,人民将遭到更大的不幸。为了拯救卡斯蒂亚,她决定去争夺女王的地位。她知道自己势单力薄,必须借助邻国阿拉冈的支持,才能实现雄韬大略。伊萨贝尔自幼与阿拉冈王子订有婚约,她要利用这层关系,派老仆人西蒙去阿拉冈重提婚事。

几天后,国王恩里克也参加了阿方索的葬礼,做完祈祷,他被人引进了一间黑洞洞的屋子里,只有从一个小窗子里透进一些微亮。恩里克惊恐不已想溜出屋子,但门却被反锁上了。“主啊,救救我吧!……”他害怕地叫着,忽然发现面前横着一只打开盖子的棺材,里面躺着全身发黑的阿方索的尸体,吓得他浑身颤抖,恶心呕吐起来。这时,只见伊萨贝尔出现在小窗口那里,愤怒谴责着恩里克,并要他为了国家的前途,把王位让给她。丧魂落魄的恩里克只得一一应承,并以自己的灵魂盟了誓。

韦也那也得到了伊萨贝尔解剖阿方索尸体的消息,并得知恩里克国王将把王位让给伊萨贝尔。他非常清楚,如果伊萨贝尔接替了王位,自己不仅要丧失权力,而且毒死阿方索的事败露后,伊萨贝尔必定对他施行报复。韦也那绞尽脑汁想出了新的诡计,他决定向伊萨贝尔求婚。韦也那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伊萨贝尔肯嫁给他,卡斯蒂亚的大权就不会旁落他人。可是伊萨贝尔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伊萨贝尔严正地告诉韦也那,她将和阿拉冈王子结婚,而且一定要做女王。

韦也那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接受了心腹诺波雷的建议,在一个夜晚潜到了伊萨贝尔的城堡。他想强奸伊萨贝尔,逼迫伊萨贝尔嫁给自己。韦也那和诺波雷骑马来到城堡,诺波雷留在门口望风,韦也那蹑手蹑足地溜进了伊萨贝尔的卧室。可是伊萨贝尔早已听到了脚步声,她警惕地跳下床躲到了门后,当韦也那在黑暗中向床摸索过去的时候,她一闪身逃出了卧室,并从边门溜出了城堡。

伊萨贝尔一口气跑到一家小客店,用力拍开了门。巧得很,阿拉冈王子费尔南多这时正住在这家小客店里。伊萨贝尔的仆人西蒙去阿拉风国重提婚事后,国王就派王子亲自来见伊萨贝尔公主。他一身仆人打扮,伊萨贝尔根本不会想到他就是费尔南多王子。但他毕竟是个男子,伊萨贝尔向他述说了自己的险境,并请求他的帮助。费尔南多这才知道面前这个惊慌失措的女子就是他想见到的伊萨贝尔公主。费尔南多不想就此暴露身份,但义不容辞地承担了保护伊萨贝尔的责任。他关心地要伊萨贝尔换下淋湿的衣服,并让她睡在自己的床上,他自己则蜷缩在草堆里过了一宿。翌晨,费尔南多早早醒来,他瞧着还在酣睡的伊萨贝尔,十分怜爱,真想过去吻她。这时伊萨贝尔也醒了,正好瞧见费尔南多异样的神情。两人都不免有些羞涩。用早餐的时候,他们边吃边闲聊,伊萨贝尔的忧国忧民深深感动着费尔南多,他为自己将有这样的妻子感到自豪。

韦也那和心腹诺波雷在城堡扑了空,气急败坏,杀死了仆人西蒙,然后便开始搜索伊萨贝尔。天亮的时候,他们也来到这家小客店。在火炉旁,韦也那发现了伊萨贝尔烘烤的衣服。诺波雷提着剑悄悄摸进了费尔南多的房间,举剑向费尔南多砍去。伊萨贝尔惊呼一声,费尔南多敏捷地躲过了诺波雷的剑。费尔南多迅速地拿起伊萨贝尔的那柄黑剑与诺波雷厮杀起来。并吩咐伊萨贝尔赶紧顺窗子的扶梯下去。诺波雷根本不是费尔南多的对手,连连败退。费尔南多乘虚从窗子跳下楼去,然后与伊萨贝尔骑着马疾驰而去。

在卡斯蒂亚,要加冕为王必须得到大主教的支持才行。然而当大主教得知伊萨贝尔将与阿拉冈王子联姻,非但不赞成国王让位,而且还痛责伊萨贝尔是认敌为友、引狼入室。伊萨贝尔回到费尔南多身边,闷闷不乐。费尔南多仍未公开自己的身份,但他知道伊萨贝尔的心思,便向她建议:“你应该再去找大主教,告诉他费尔南多王子是你们的朋友,他愿意和伊萨贝尔公主结婚,并愿意为卡斯蒂亚贡献自己的力量。”听了费尔南多的话,伊萨贝尔却很伤感。“你说得再好,可是费尔南多王子并不爱我……”说着,她用炽热的眼光瞧着费尔南多。“伊萨贝尔公主,我知道费尔南多王子已经爱上了你,我能以他的名义吻你吗?”费尔南多掩饰着内心的激动,庄重地拿起伊萨贝尔的手吻了一下,然后匆匆地告别了。

韦也那的阴谋诡计都未能得逞,更不能容忍国王把王位让给伊萨贝尔。在宫廷会议上,他慷慨陈词地谴责伊萨贝尔要和阿拉冈王子结婚是背叛卡斯蒂亚,因此坚决反对国王的主张,而提议把王位让给国王的女儿。所谓国王的女儿,就是王后和她情人的私生女。国王感到莫大的羞辱,却又没有威风制裁韦也那的挑衅。

眼看无能的国王不得不采纳韦也那的主张,伊萨贝尔立即又去找了大主教和最高法官。他们也正在一筹莫展,既不能容忍一个国家的王位让一个私生女继承,又害怕伊萨贝尔继位会出卖了卡斯蒂亚。伊萨贝尔向他们晓明大义,要他相信费尔南多王于是卡斯蒂亚的朋友,终于说动了大主教和最高法官。

在大主教和最高法官的陪同下,伊萨贝尔来到了王官。国王恩里克经不住韦也那的诱惑,已同意由私生女来继承王位,此时想出尔反尔,也以伊萨贝尔要嫁给费尔南多王子为理由,收回了原先对伊萨贝尔的诺言。对此,伊萨贝尔已胸有成竹,她请最高法官当众宣读了自己与费尔南多王子联姻的条件。

“我——卡斯蒂亚的伊萨贝尔公主向公众宣布:我和费尔南多王于成婚后决不离开自己的国家;如果上帝赐给我们孩子,没有伊萨贝尔的同意,费尔南多不得将孩子带走;在卡斯蒂亚,费尔南多无权发号施令……”

人们都哑然了。这时,从官厅的角落里传来一个颤抖的声音,“伊萨贝尔公主,我是卑贱的人,请求你能原谅我、宽恕我……”人们吃惊地发现说这些话的是一向骄横的韦也那,他缩在角落里全身瑟瑟发抖。原来,潜入官中的费尔南多王子正躲在帐幔后面用剑顶住韦也那的腰际。“伊萨贝尔公主,我跪在你面前发誓,承认你为我们的国王。”伊萨贝尔接替王位的障碍终于排除了。

“阿拉冈的费尔南多王子到!”宫廷侍从大声通报道。随着叫声,费尔南多气宇轩昂地走了出来。费尔南多满以为伊萨贝尔知道自己的真正面貌后一定会大吃一惊,不料伊萨贝尔毫无诧异,仪态万方地步下墀坛来迎接他。“公主,当你知道我就是费尔南多王子时,怎么一点不感到惊异?”王子悄声问道,伊萨贝尔朝他温情地笑了笑,说道:“因为那次你吻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谁了。”

费尔南多王子拿出那次带走了的黑剑,把它奉还给伊萨贝尔。看到了黑剑,伊萨贝尔百感交集,振兴自己国家的决心更坚定了。突然,她手中的黑剑果然像预言的那样,剑刃变成了白色,放出奇异的光芒……

陈红,中国女性配音演员,1992年毕业于吉林艺术学院戏剧系影视表演专业本科。现主要从事戏剧的配音为主要的工作。在CCTV8播映的众多海外电视剧中担任主要角色的配音,她拥有甜美清晰,温柔可人,感情浓厚的嗓音,用声音诠释了众多女性角色!观众最为熟悉的作品有《人鱼**》中的“雅丽瑛”,《旋转木马》中的“成恩娇”,《可爱的你》中的”柳仁英“等! **作品编辑译制片《滥用职权》(英)—劳伦《情义两重天》(印)—达妮《神秘大亨》(美)—辛迪·梅森《牌中牌》(美)—安妮《蓝色特快上的秘密》(英)—凯瑟琳·格里《阳光下的罪恶》(英)—克里斯汀·雷德福(Tamzin Malleson 饰)《未来水世界》《邻居托托罗》《蝙蝠侠与罗宾》《变相怪杰》《继父》《爱情万岁》《魔幻赌船》国产片《神枪手》小雯(钟丽淇 饰)《新漫画小子》安妮《欣月童话》 电视剧作品编辑译制剧 韩剧 《人鱼**》殷雅俐瑛(张瑞希 饰)《旋转木马》成恩娇(张瑞希 饰) 配音角色(译制剧)(6张)《加油!金顺》罗金顺(韩惠珍 饰)《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金恩京(陶智媛 饰)《乞丐王子》周蔷薇(金智秀 饰)《孪生兄妹》申幸子(朴善英 饰)《可爱的你》柳仁英(李宝英 饰)《明成皇后》李尚宫(郑善敬 饰)《小妇人》郑仁得(李润美 饰)《青青草》成莲好(蔡琳 饰)《黄手帕》罗美玲(李俞利 饰)《百万朵玫瑰》徐柔京(尹海英 饰)《情》俞海美(韩彩英 饰)《银实》赵银实(全慧珍 饰)、裴信子(李珠熙 饰)《爱在何方》李子京(尹晶喜 饰)《美丽人生》柳喜贞(河智苑 饰)《秘密》喜静(金荷娜 饰)《天定情缘》经兰(明世彬 饰)《最爱是谁》崔英珠(李英爱 饰)《求婚》沈恩英、睿娜《玫瑰人生》潘盛惠《女王的条件》金俞利 日剧 《恋爱补给品》渡边由里(浅见丽奈 饰)《牡丹与玫瑰》牡丹(大河内奈奈子 饰)《白色巨塔》东佐枝子(矢田亚希子 饰)《我的野蛮老妈》川野佑树(涩谷武尊 饰)《公主与穷太郎》佐藤一郎、助理《冷暖人间》长子、小爱(前期)、小隆、加津《女婿大人》新井樱《没有玫瑰的花店》水珠《福丸旅馆》晴海 新加坡剧 《添丁发财》安琪(洪乙心 饰)《企鹅爸爸》杨欣北(郭舒贤 饰)《家财万贯》熊俊杰(白薇秀饰)《家事》刘金珠(林晓佩 饰)《钻石情缘》婷婷、晓芹、方秘书、琳娜《动荡的岁月》《青春之旅》《球星狗巴蒂》 印度剧 《非凡的杰西》杰西《阴谋与婚姻》卡加拉《四女奇缘》莫娜《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莫伊妮《发际红》维蒂卡《奇迹》阿文尼《惊世情缘》普丽雅、吉尔米、拉西米、小拉胡尔 菲律宾剧 《承诺》伊娜《以爱为名》卢伊萨《比爱更多》塞琳 美剧 《成长的烦恼》马特(杰克·托马斯 饰) 泰剧 《沙子宫殿》阿迷《爱情间谍》阿薇 巴西剧 《爱的阴影》莫阿、奥达维奥 英剧 《浮华世界》乔治安娜《不列颠艺校》劳伦 俄剧 《别吵嘴,姑娘们》尤丽娅(АннаМолчанова饰)《姐妹浓情》莉特卡 意大利剧 《家庭侦探》彼得《爱情与秘密》莉莉亚娜 墨西哥剧 《爱之泉》阿方西娜《玛丽娜》帕蒂、萨拉 法剧 《悠长夏日》苏菲国产剧1990年《多梦女孩》林小玉(赵娜娜 饰)1992年《多情剑客》孙小红(张剑 饰)1996年《后妈》晓娜(刘再丽 饰)1996年《咱爸咱妈》乔佳冰(杨童舒 饰)2002年《玲珑女》柳诗(商蓉 饰)2002年《分流》李克英(尚华 饰) 配音角色(国产剧)(6张)2002年《都市男女》2003年《美丽心灵》程慧(李贞贤 饰)2005年《北京,我的爱》郑莲淑(韩彩英 饰)2007年《大宅门里的女人》淑蓉(冯一非 饰)2008年《恋爱兵法》孙雨萱(徐若瑄 饰)2008年《我的丑娘》赵小旭(冯一非 饰)2009年《奶娘》沙玉婷(陈姝 饰)2011年《神枪》酒井英子(张丽 饰)2011年《密战太阳山》钱兰(吴晓敏 饰)2012年《长白山下我的家》旁白2012年《林师傅在首尔》朴善姬(张瑞希 饰) [1] 2013年《茶颂》乌云珠(杨紫彤 饰)4动画片作品编辑日本动画《三个火枪手》吉恩国产动画《小鲤鱼历险记》小美美《哪吒传奇》小龙女、金吒、赵公明的三师妹《花木兰》《猴王五九》魅音《美猴王》小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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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1.作者简介:

  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余华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叶兆言和苏童等人齐名。着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的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

  事实上,余华并不算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包括短篇、中篇和长篇加在一起亦不超过80万字。他是以精致见长,作品大多写得真实和艰苦,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密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及文本真实。余华曾自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2.主人公及关系:

  许三观:男主角,自始至终贯穿整个故事,从故事的一开始便和同乡学到了卖血这一发财之道,在其以后的生活中,每当家中发生变故时,他便会“重操旧业”——通过卖血来使亲人和自己度过艰难,这条途径几乎成为了他克服一切困难的必胜法宝。作为在这篇小说中作者要重点刻画的人物,他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他人性中的纯真始终淹埋在愚昧的悲剧意识里。其实他不是一个人,从他那朴实的不正常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代表着很多那个年代的中国人。

  许玉兰:许三观之妻,年轻时被人称为“油条西施”,是一个那个年代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

  许一乐:许三观的大儿子,也是三个儿子中许三观所最喜爱的。却因为长相与许不像,而被所有的人都指为是何小勇的儿子。因此,这个孩子从被流言蜚语集中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生活将不会平坦。

  何小勇:许玉兰的第一个男朋友,在她结婚后,曾经与其发生了一次关系,而这也成为世人指认一乐为何小勇的儿子的佐证,和许何两家不和的本源。

  3.情节:

  这篇小说主要以许三观的十次卖血为线索,贯穿了整个故事。第一次:出于好奇,与同村的根龙和阿方一起卖血,买后用这第一笔“卖血金”取了亲成了家;第二次:以了用石头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颅,铁匠率众将许三观家“洗劫一空”,为了赎回自己多年得经营和物品,买血;第三次:为了“报答”同厂女工林芬芳对自己的好,卖血换钱买补品去给她养病;第四次:这时正是大跃进时代,人们过着动荡饥饿的日子,他们一家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好饭,他决定再去卖一次血,并通过这一次的卖血钱让包括一乐在内的全家人吃到了可口的面条;第五次:为了能让在乡下插队的二乐能够早日回城享福,只能卖血请客。这次卖血,他看到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第六至十次:这五次是整篇小说中的最高潮部分,许三观为了给在上海治病的一乐凑起医疗费,一边前行一边卖血,途中他经历了人生第一次因为卖血而差点丧命。

  4.艺术特色:

  作者在文中以一种原有的冷静来关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关注普通人生活的艰难、苦难,从冷静中透露出极强烈的悲悯之情,给读者内心最深处以强烈的撞击。另外,作者的独语不常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对白,人物重获主体性,自由地在文本中表现,完全不受制于叙述者,叙述者从文本淡出,成为一名旁观者。

  其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的非理性。小说的开头就具有强烈的非理性色彩。农民依赖土地为生,然而土地却不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的保证,从而使能否“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标准。许三观娶妻之举也并非在理念计划之中,而是在拿到钱后的突发奇想,并采取了怪异的求婚方式--请素不相识的许玉兰吃饭,饭后计算出给许玉兰花用的钱数“总共是八角三分钱”,紧接着就理所当然地提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而玉兰父亲的允婚则基于两点原因:一,许三观的钱比何小勇多:二,双方都姓许,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续。许父完全无视自己女儿的主观意愿,然而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国传统的成规惯例,没有人会对这一情节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至于涉及到各种政治运动,这种荒诞和非理性更是比比皆是:五八年大炼钢铁,丝厂建立小高炉,毫无用处的钢渣被做为“战果”加以炫耀;个人的炊具米粮均被收没,人头汹涌挤吃公共食堂,戏台被充作厨房,和尚改做大师傅;饥饿的一家人用嘴炒菜进行精神会餐,孩子们吃了甜的却想不起来这是糖的滋味……

  其实正是这些貌似非理性的元素使得人物们有血有肉,逐渐丰满起来;使作品取得了貌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得以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文本解读,从而增加了文本的可读性。

  5.主题意义:

  作者仅仅通过几个小人物的平凡的命运揭示的主题意义,给我的感觉却是无尽的。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首先,“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活也就挣那多。”——农民的劳动被贬值到如此地步,这是为何??在传统的宗法制中,血已经成为一个家族的象征,但在宗法制思想较为严重的农村却是对此全然不顾,把它当成了一种商品,一种可以使家庭度过苦难的手段,从而必然忽视其所象征的意象、精神,而这是让我们觉得多么的不可思议、发人深省。更让人倍感荒谬的是,仅凭某个人的一两句口号就揭示了时代的大变动,而从许三观这一民间经验的独特眼光来看待文化大革命,竟然一语道出:“什么叫文化革命?其实就是一个 报私仇的时候。”这是一个多么平凡的人发出的多么不平凡的声音!!几个勤勤恳恳 耕耘家业的人们,为啥总是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只能通过卖血才能勉强度日??

  在家庭中,作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在面对矛盾重重的生活究竟该如何抉择??与何小勇决斗??抛弃不是自己的儿子——一乐??与林芬芳或是其他什么女人偷欢来报复许玉兰??珍重自己的生命而不管儿子的前程??

  我相信:作者描绘的社会是不那么讨人喜欢的,但在这社会中,却生活着那么多的可爱的人们~~~~~~~~

  http://nvictorblogsohucom/41482913html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看完余华的《活着》后,情不自禁被那股悲凉的气氛笼罩,难以自拔。大概是对那种独有的现实感、沧桑感迷恋吧,忍不住发掘他的其他作品。于是,读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它给我们读者的不是记忆的泯灭,而是对社会与人生的一种反思。它不只是一种简单的记述,在它之中包含着一种对历史的正视,对现实的一种诠释,对生活的一种揭示。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许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于人来看,许三观这个人物,起初看起来他是有些自私的。然而他最终还是摒弃可畏人言,爱一乐如己出。从最爱到极恨再到接受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肺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常有一种论调说余华的小说塑造英雄,那么,这部书中的英雄定是许三观无疑了。作者在韩文版的自序中称这本书为 “一首关于平等的诗”,而许三观是属于“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他才不会通过死亡去追求平等,他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咩有了。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余华站在中立状态,进行包孕着温情与人道精神的客观描写,写出了这部《许三观卖血记》,显示出对于民间生活状况,和人们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由此透露出余华对贫苦老百姓的深切关怀。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却唤起了更多人的记忆。

  http://bbssdllcn/thread-43735-1-1html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1.作者简介:

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余华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叶兆言和苏童等人齐名。着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的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

事实上,余华并不算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包括短篇、中篇和长篇加在一起亦不超过80万字。他是以精致见长,作品大多写得真实和艰苦,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密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及文本真实。余华曾自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2.主人公及关系:

许三观:男主角,自始至终贯穿整个故事,从故事的一开始便和同乡学到了卖血这一发财之道,在其以后的生活中,每当家中发生变故时,他便会“重操旧业”——通过卖血来使亲人和自己度过艰难,这条途径几乎成为了他克服一切困难的必胜法宝。作为在这篇小说中作者要重点刻画的人物,他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他人性中的纯真始终淹埋在愚昧的悲剧意识里。其实他不是一个人,从他那朴实的不正常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代表着很多那个年代的中国人。

许玉兰:许三观之妻,年轻时被人称为“油条西施”,是一个那个年代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

许一乐:许三观的大儿子,也是三个儿子中许三观所最喜爱的。却因为长相与许不像,而被所有的人都指为是何小勇的儿子。因此,这个孩子从被流言蜚语集中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生活将不会平坦。

何小勇:许玉兰的第一个男朋友,在她结婚后,曾经与其发生了一次关系,而这也成为世人指认一乐为何小勇的儿子的佐证,和许何两家不和的本源。

3.情节:

这篇小说主要以许三观的十次卖血为线索,贯穿了整个故事。第一次:出于好奇,与同村的根龙和阿方一起卖血,买后用这第一笔“卖血金”取了亲成了家;第二次:以了用石头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颅,铁匠率众将许三观家“洗劫一空”,为了赎回自己多年得经营和物品,买血;第三次:为了“报答”同厂女工林芬芳对自己的好,卖血换钱买补品去给她养病;第四次:这时正是大跃进时代,人们过着动荡饥饿的日子,他们一家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好饭,他决定再去卖一次血,并通过这一次的卖血钱让包括一乐在内的全家人吃到了可口的面条;

第五次:为了能让在乡下插队的二乐能够早日回城享福,只能卖血请客。这次卖血,他看到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第六至十次:这五次是整篇小说中的最高潮部分,许三观为了给在上海治病的一乐凑起医疗费,一边前行一边卖血,途中他经历了人生第一次因为卖血而差点丧命。

4.艺术特色:

作者在文中以一种原有的冷静来关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关注普通人生活的艰难、苦难,从冷静中透露出极强烈的悲悯之情,给读者内心最深处以强烈的撞击。另外,作者的独语不常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对白,人物重获主体性,自由地在文本中表现,完全不受制于叙述者,叙述者从文本淡出,成为一名旁观者。

其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的非理性。小说的开头就具有强烈的非理性色彩。农民依赖土地为生,然而土地却不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的保证,从而使能否“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标准。许三观娶妻之举也并非在理念计划之中,而是在拿到钱后的突发奇想,并采取了怪异的求婚方式--请素不相识的许玉兰吃饭,饭后计算出给许玉兰花用的钱数“总共是八角三分钱”,紧接着就理所当然地提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而玉兰父亲的允婚则基于两点原因:一,许三观的钱比何小勇多:二,双方都姓许,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续。许父完全无视自己女儿的主观意愿,然而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国传统的成规惯例,没有人会对这一情节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至于涉及到各种政治运动,这种荒诞和非理性更是比比皆是:五八年大炼钢铁,丝厂建立小高炉,毫无用处的钢渣被做为“战果”加以炫耀;个人的炊具米粮均被收没,人头汹涌挤吃公共食堂,戏台被充作厨房,和尚改做大师傅;饥饿的一家人用嘴炒菜进行精神会餐,孩子们吃了甜的却想不起来这是糖的滋味……

其实正是这些貌似非理性的元素使得人物们有血有肉,逐渐丰满起来;使作品取得了貌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得以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文本解读,从而增加了文本的可读性。

毕业之前,她还是没有答应何昀汉的追求。同窗四年,他们之间只有淡淡的友谊,以及他对她浓浓的单恋。

这四年来,无论他对她做了多少一般女孩子会感动到流出浪漫眼泪的事,付出多少真心,她始终无动于衷。约过的会,说过的话,给过的承诺,对她而言,都是那么单薄而没有意义。他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却已经觉得一颗真心在她面前生生死死过几百回。

单恋没有成功,算不算失恋呢?不算吧!连恋爱都没有正式展开,怎么能算失恋呢?他安慰自己。

出国留学时,他坚持把厚厚的毕业纪念册装进行李箱,为的是每天能看到她的照片,照片下方有她的名字“郑心云”三个字,以及她亲笔题的人生座右铭:“伸手摘星,未必如愿,但不会弄脏你的手。”

远赴伦敦深造工业设计,他成为一个寂寞的留学生,,课后唯一的休闲活动是看天空的云。初到伦敦,还不太适应阴沉的天气,倒是变化多端的云,了解他的乡愁。伦敦天空的云,就像他念念不忘的故乡的“云”。原来,心中藏着一个人,可以天涯海角带着她走。

后来从同班同学阿方那里辗转知道,他的“云”并没有留在故乡。郑心云申请到澳洲的学校,也出国读书去了,改行读资讯管理。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没有埋怨她的不辞而别,仿佛他早已习惯这一切。在她的心目中,他从来不是什么必须有所交代的人物。他从来没有恨过她,所以才能随时随地重新爱她。

E-mail发出几天,不指望有所回应的他,竟然很意外地收到她的回信。短短几行字,道出留学生的辛酸。

我发觉自己的适应力很差,

几个月了,还是天天想家,但想到花了那么多钱,半途而废实在对不起我的单亲妈妈……

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觉得她把他当作朋友。一个最一般的朋友,无须处处提防着他。是因为人在异乡抵抗力变得比较差,还是她刻意降低他追求她的门槛?他心中十分了然。但是,强烈的必须爱她的欲望,让他暂时忘记君子和小人的差别,“乘虚而入,又何妨?”他志得意满。

重披战袍,向爱的路上出发。从每天发出一封E-mail给她,到每晚打电话安慰她,一切的进度都称得上十分顺利。为了庞大的越洋电话费,甚至瞒着指导教授偷偷地非打了两个零工。

那年,接近圣诞节之前的某个夜里,每晚在越洋电话中哭个不停的她,终于破涕为笑。

“谢谢你!”她首次向他道谢,“这些日子来,要不是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撑下去。”

善于等待的男人,不会轻易错过这个时机,“其实,我一直都是这样用心对你。我相信,你一定知道吧!”

“我……”她停顿了几秒,“我只是害怕,恐惧……”

他明白她的想法,E-mail往返中,她多次提及幼年不愉快的成长经验,让她对于幸福的担心多于期待。

“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向你证明,幸福没有那么困难,好吗?”

她知道自己逃不过了,“好吧!让我们试试看。”

挂上电话,他在下雪的街上狂奔,不能自已地大喊。

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只有他和她初生的爱情还醒着、还活着、还跳跃着。

学校放了一个星期的圣诞假期,他有两份研究报告必须在假期中赶完。但是,并没有打消他的念头。虽然,还不知道如何同时克服学业和金钱的困难,伦敦往返墨尔本的机票,已经在手上。

为了给她十足的惊喜,他从网上选了一家民宿,正好在她学生公寓的对街。如果,网页上的地图画得够精确的话,他甚至可以望见她房间的灯火,即使身处不同的房间,他也能陪着她睡去,陪着她醒来。

从画面上看来,梦想与现实的距离,并不像飞机的航程那般遥远。747满载他对爱的信仰与期待,飞抵她只身求学的地方。但是,从现实生活中来判断,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

黄昏的时候,他住进民宿。隔着一条街,他望见她的宿舍。斜斜的视线,穿过街道,落在她的窗台前,史努比的吊饰,让他更加肯定,心爱的人就住在里面。然而,疲倦的身体和雀跃的心,却无法将屋内的温暖唤醒。她的房间里,一直没有灯光。电话,无人接听。午夜,他一边在笔记本电脑前赶作业,一边留意着她的窗台,时差,只是令他无眠的一个理由而已。另一个让他睡不着的理由,是兴奋,也是担心。

她,究竟去了哪里?

熬到清晨,他将电脑关机,她的门窗依然紧闭。

房东太太准备了简单的早餐,土司面包、咖啡、牛奶、水煮蛋。毫无胃口的他,为了打发时间,慢条斯理地吃着食不知味的早餐。拖到十点,才去她的学生公寓叫门。按电铃的时候,他天真地想象出来开门的会是她,诚如他给她惊喜般地,也加赠一个惊喜给他。可惜,没有回应。一切都安静得让他害怕。

回到民宿,他几乎足不出户,甚至忘了用餐时间。他在笔记本电脑前赶作业的同时,必须分心地留意她的窗台。因为精神不支而睡在键盘上,被笔记本电脑的声音吵醒时,已经是第三天的中午了。

有点神经质的房东太太,已经七十岁了,居然认真地对他说:“我正打算叫救护车。”原先以为自己并不以为意的他,在这句话里听到了不为人知的苍凉,痛哭失声。

“年轻人,你的眼里,尽是忧伤。”房东太太的言语,像诗句般,抚慰了他的辛酸。他向她说明此行的目的,她的眼睛里泛着泪光。

“为了爱,浪费生命,是年轻人的特权。”她说,“可惜,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

她与学生宿舍的房东认识,答应帮他打听郑心云的去处。对方回复得很简单--和同学度假去了,圣诞节当天才会回来。

“起码,你可以跟她欢度圣诞夜。”房东太太的建议,成为他唯一的希望。

 

圣诞节的白天特别冗长,何昀汉多么盼望心云能够提前回来,哪怕只有提前一个小时也好。

每条街上飘扬着圣诞的音乐;每棵树上闪耀着愉快的灯光;每颗心上填满着有情人的盼望。

只有,他,依然落单。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逼近,他的希望一点一滴幻灭。她不但没有提前回来,也没有准时回来。窗台前的影像依然幽暗,宣告着她甚至可能不会回来的预感。

该感谢她吗?

两份报告已经赶完了,没有爱的人生幸亏有功课填满。而没有爱、也不必赶功课的圣诞夜晚,竟如此漫长。

天快亮的时候,守在窗台上的何昀汉,终于看见一辆车从远而近驶来,停滞不前在学生宿舍门口,几位同学哗啦啦地下车,七嘴八舌之间流露着圣诞节庆的余欢。

他清楚看见最后一个下车的郑心云,一片等待的辛酸和一股浪漫的温暖,同时化成两行热泪,涌出他的眼眶。模糊中,浮出一个画面--郑心云和充当司机的男伴在街头吻别。虽然,她只是在他的额头轻轻一吻,却足以让他的心在瞬间破碎瓦解。

他用泪眼目送她上楼。守候的几天,终于看到窗台内的灯光被点燃。几天前,他以为那盏灯亮起的时候,就是他们在异国重逢的一刻,他会轻唤她的名字,等待她回眸时惊喜雀跃的眼神。而此刻,灯光亮起了,他却只能选择沉默。

生命不能彩排,爱情也无法重来,必须由两个人共同演出的剧情,没有按照他的脚本走。是默契不够?还是他和她本来就不该同台?他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余的,这个不是他该来的地方。

在墨尔本待了几天,夜夜失眠的他,在心碎的夜里睡得特别沉。哀莫大于心死。心死了,躯壳也失去了活力。数不清楚睡了多久,梦中有人不断敲打他。寤寐之间,他意识到是自己的拳头。等到七分清醒,又听到敲门的声音。再睁开眼时,郑心云已经站在他的眼前。

一分他自己语气中的惊喜,变成两分意外的尴尬。“房东说,有朋友来找我,而且等了几天了,我想到可能是你。”她猜中了。谜底对她而言,已经没有意义。

“临时决定的。学校突然宣布放假,我没地方去,正巧看到机票打折的广告,我想来观光,顺便看你。”他说谎,不是为了自己的面子,而不想让她有太多心理负担。

她主动说要陪他半天,市区观光。他却偷偷改了返程的时间,决定提早飞回伦敦,当天晚上的班机。

“既然来不及市区观光,至少让我送你去机场。”半天市区观光,浓缩成机场送行。她,也松了一口气。

画好座位,他要进关了,忍不住问:“他,对你好不好?”

“你,看到了!”她早该想到的,圣诞夜临别一吻,尽收他的眼底。“也许你不相信,这两天才熟的。北京来的,算是学长。”

“他什么地方吸引你?”

“他说,要摘星星给我。”她红了眼眶,“他对我很好。我知道,你也对我很好。但是,我不能只是爱上你们的好。男人对我愈好,我就愈想逃。我连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老是觉得能够给我幸福的男人,都不可靠?”

认识这么多年,她第一次伏在他肩上哭,他,也跟着哭。她,为自己虚无的幸福感而哭。他,为了帮不上她的忙而哭。

“放心去爱!好好爱他,我祝福你们!别想那么多,人生嘛!就是这样,当下快乐最重要。”

转身离去的他,从此没有回头。宁愿把泪落在她看不见的爱情尽头,也不要她在记忆中残留他的软弱。

带着答案,尽管是心碎的答案,飞向夜的星空,他又回到孤独的旅程。失去,也是一种笃定。就算拥有的时光,是那么短暂,能够无怨无怕地为一个人付出,就是幸福。

他以为:这就是爱的觉悟,千山万水终不悔。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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