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于7月15日正式离婚,双方并没有参加首尔的家庭法院的离婚调解,由代理人出席,两人发表声明表明两人目前的状况,并且表示两人将各走各走,并为彼此的未来加油祝福,最后为前一段时间公众因为两人的问题担心表示抱歉。可以看出虽然前一段时间撕得比较难看,但最后两人终于释怀,放过彼此和自己,决定好好过自己的生活。
这两位韩国明星因为共同参演了影视剧《blood》相识相爱,两人的恋爱求婚结婚都在公众的视野里,这对曾不被看好的女强男弱的姐弟恋感动了很多人,让人看到了爱情的美好,甚至在婚后两人还参加了韩国的一档综艺节目《新婚日记》,记录了两人甜蜜的婚后生活,引得众人艳羡不已。
但有句话真的说得对,秀得多分得也快,在公众眼里美好的一对,婚姻生活不过三年,就出现了婚变的情况。2019年8月18日具惠善在社交媒体IG上指责男方安宰贤变心出轨,并且公开了两人之间的对话,正式开撕。随后两人就为了争得公众的同情,大爆彼此的隐私,让公众看得瞠目结舌,原先恩爱的牛奶夫妇,一旦感情生变,就决裂成这样,也是相当地尴尬和难堪了。
两人各说各话,婚姻生变的真正原因关于女方指责的第三者可能并不符合事实,但可以确定的是两人感情已经无法修复,可能也与两人的性格有关,两个相识不久的男女对彼此的了解并不深就匆匆踏入婚姻,在婚姻的经营上也没有足够的努力,具惠善指责安宰贤只顾工作,没有花很多时间来陪伴她,让她感到寂寞和不幸福,其实这也是很多女人会在婚姻中的真实感受,只是很多人忍受了下来,有些人则选择放弃不幸福的婚姻。
不管如何,希望两人以后的生活可以更好,也可以遇到合适的人。
法律主观:
本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1本罪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仪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其次,暴力行为只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手段,换言之,必须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人。暴力行为不是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 3主体为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与被害人是否具有某种特定关系,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以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的行为会造成他人不能自由结婚或离婚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犯罪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 1没有使用暴力或使用极为轻微的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不能认定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反之,以故意杀人、故意重伤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则对人身权利的侵害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妨害,应以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 论处。一贯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只要其中一次属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行为,则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 故意杀人罪 或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法律教育网 2丈夫因不同意妻子与自己离婚而对妻子实施暴力的,考虑到夫妻之间的特定关系,一般不以本罪处理。如果符合虐待罪的犯罪构成,可按虐待罪论处。 3对抢婚案件应具体分析,区别处理。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抢婚习俗,是结婚的一种方式,不能以本罪论处。因向女方求婚遭到拒绝,而纠集多人使用暴力将女方劫持或绑架于自己家中,强迫女方与自己结婚的,应以本罪论处:如符合 非法拘禁罪 的犯罪构成,则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罪名,从一重罪论处。因向女方求婚遭到拒绝,为造成既成事实,而纠集多人使用暴力将女方劫持或绑架于自己家中,强行与之性交的, 构成强奸罪 。女方与男方已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尔后由于种种原因女方不愿与男方同居,男方使用暴力将女方抢到自己家中甚至强行同居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 (三)处罚依照刑法第257条规定,本罪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犯本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不适用告诉才处理的规定。“致使被害人死亡”是指在实施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过程中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以及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直接引起被害人自杀身亡。故意导致被害人死亡以及暴力干涉与自杀身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都不能认定为“致使被害人死亡
法律客观: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也称包办强迫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强迫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在现实社会中,有及少数家长受封建余毒的影响,不顾儿女反对,仍然强迫婚姻,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应当严格禁止。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买卖强迫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原则上”是指一般的情况下,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
对于演唱会现场求婚这种行为,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浪漫和感人,但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会打扰其他观众的观演体验,因此持有反感的态度。从实际情况来看,演唱会现场求婚的确会引起一些负面影响,如影响观众的观演体验、打扰演唱会的节奏以及影响演员的表演等。
如果一定要在演唱会上进行求婚,可以考虑以下方式:
1 提前与演出方沟通:提前与演出方沟通,获得他们的许可和支持,以确保求婚不会影响演出和其他观众的观演体验。
2 不在主舞台上进行求婚:可以在演唱会场馆的其他区域或场地进行求婚,以避免影响主舞台上的演出。
3 不要过于张扬:可以采用低调的方式进行求婚,例如在歌曲间隙或演唱会结束时,在场馆内用低音量的音响播放音乐,进行求婚仪式。
总之,在演唱会现场进行求婚需要考虑周全,尽量避免对其他观众造成干扰和不便。可以提前与演出方沟通,选择合适的求婚场地和方式,以及尽可能保持低调,不要过于张扬。
“我们分手吧!”在胡铭与女友一年半的恋爱时光里,这句“魔咒”如影随形,迄今为止,二人已经分手了二十多次,每次都要胡铭放低姿态求和。最近,家里人一直催着二人领证结婚。但站在婚姻的十字路口前,胡铭却因为女友的“分手上瘾”而踌躇起来……
没回“晚安”被分手
昨日中午12点,记者在观音桥北城天街负一楼见到了胡铭。他今年26岁,个子高大、微胖,穿着一身西服,戴着一副眼镜,在附近一家置业公司工作。胡铭告诉记者,他如今和女友恋爱一年零五个多月,按时长来算也应该属于稳定的恋爱关系,可是反反复复的分手,让他心里总是没底。
胡铭和女友小云通过朋友聚会相识,当时,胡铭对小自己两岁的小云一见钟情,一个月后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胡铭说,小云属于小鸟依人的性格,就算是晚上才见过面,各自回家后,二人还会通过微信聊上许久才睡觉,“睡前都要互发一个晚安。”恋爱之初,胡铭觉得非常甜蜜。
但二人在一起两个多月后的一天晚上,风云突变。胡铭因为加班很晚到家,洗漱后,给小云微信说了一声,就倒头睡觉,不料第二天竟然发现小云留言称“分手”,并将胡铭的微信拉黑。
吃饭、逛街都能引发分手
“她说我忽然不说‘晚安’,觉得我可能变心不爱她了,我哀求了很久她才原谅我。”胡铭说,第一次被分手时他被吓得不轻。
后来,胡铭发现,小云一言不合就爱分手,她的分手原因也令胡铭觉得防不胜防。比如二人一起逛街时,小云看上了一件衣服正想试穿,胡铭却说觉得一点也不好看,不适合小云,小云离开那家店后就哭诉:“连等我试穿一件衣服的耐心都没有,分手吧!”
还有次,二人一起吃饭在外面排队等位,胡铭用手机开了两局王者荣耀,小云全程黑脸吃完饭后提出,“以前等餐你都陪我聊天解闷,现在只有手机和游戏,我们分手吧。”
还有就是一些误会,吵闹、忘记纪念日等等事情,都可能成为小云的分手理由,“被她拉黑过十几次了,求和好的礼物加起来都有一大箱了吧。”胡铭说到这里忍不住苦笑。
买了婚戒都不敢求婚
“其实我父母很喜欢她,觉得她很文静贴心,一直希望我们快点结婚。”胡铭说,春节后,父母就一直催促二人领证结婚,但是胡铭哪里敢告诉父母,自己和女友成天都在闹分手。胡铭还说,自己早就买好了求婚的婚戒,但迟迟不敢求婚,“她一言不合就分手,以后会不会动不动要离婚”
胡铭的兄弟伙岳先生说,小云和胡铭好起来的时候特别恩爱,闹起分手来也轰轰烈烈,“估计就是女娃儿喜欢这样威胁男朋友,希望得到更多关注嘛。”
昨日,记者以社区调解员的身份联系上了小云,她对于自己爱说分手的问题并不回避,并称自己也很苦恼,“可能是我很小时候父母离婚,让我没有安全感,一生气就忍不住提分手,希望让他认识到他的错误给我带来的伤害。”小云还说,自己现在也在尽量克制,但有时候就是难以自控。
专家点评
每次“分手”,都是一记重伤
重庆市心理学会会员陈志林说,许多情侣在感情中原本没有太大的矛盾冲突,但是一方(女性居多)生气时,却爱随便说“分手”。将“分手”当作一种战术,目的就是为了让对方紧张害怕,也希望在对方的哀求中得到被珍视的优越感。
但实际上,每一次“分手”,对感情都是一记重伤,再深厚的感情都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建议摆正心态,提醒自己戒掉“分手瘾”,很可能对方会厌恶了这种折腾,而放弃这段感情。而如果自觉“分手上瘾”却无法自我控制,建议求助家人、挚友来提醒、帮助自己,甚至可以寻求专业心理干预。
求婚不需要彩礼,结婚需要。
有机会在一起 相识容易相知难。男女之间能否产生爱的共鸣,取决于“相知”这关键一步。
相亲是相识的前奏,从相识到相知需要一段或长或短的过程。
相知长短因人而异、因年龄而异、因地域不同而异,先有“眼缘”才有“相知”的可能。
然后,才会进入“你来我往”相互了解的实质性阶段。这个阶段进展快,则爱情就来得快,比如,我有个堂叔,当年看见一个挑草的姑娘过河不小心连草带人掉下河里,是他跳进河中救出这个姑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英雄救美”成就了一世情缘,现在七十多岁的他们还幸福地生活着。爱情有时候说来就来,有时“心急”也能吃到“热豆腐”!
也有些人喜欢“小火慢炖”的相知方式,这样双方产生爱情则相对比较慢,但也比较靠谱,因为这样比较容易发现对方的缺点或不足,追求完美爱情的人,往往选择这种方式的比较多,但马拉松式的相知方式是很“累人”的。我有个朋友曾经恋爱谈了七八年,到最后也没有结婚,问其原因只说“双方性格不合”,这是不是真实的理由,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这个结果很“累心”的!
这两个案例至少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相知并产生爱情容易,而要长久“保鲜”难。这得双方上心经营,才能日久天长,幸福永远!
在演艺圈这一人心险恶,演艺圈中许多男明星和女明星都是会因戏生爱,可是她们的感情好像又十分的敏感,一言不合就会分手,此后变成 最了解的路人。
被法院盖章渣男的李晨而李晨做为演艺圈中十分火爆的男星,他的感情历经比较丰富。由于这一部剧,他也获得了感情,和同摄制组的牛萌萌说起谈恋爱,两人逐渐一段唯美意境的感情,可是由于长期的相处,两人性情上的差别常常争吵,迅速便分手。与牛萌萌分手以后,李晨的感情和工作深陷迷茫期。
那时李晨或是一位没名气的平凡人,而李小路早已变成 金马奖影后。李晨和李小路在剧里扮演的是一对情侣,两人因戏生爱,以后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感情。最后这一段感情或是不告而别,李晨在新闻媒体的质问下,讨论起这一段感情,他说道:“我觉得讨个媳妇儿,而针对以前和李小路的感情,我是投入过真正的爱情的,尽管为了爱所伤,可是从来不后悔莫及。”
李晨与艺人张馨予相遇,两人不但一见钟情,并且快速发展趋势到海誓山盟完婚的程度。以后,李晨在新浪微博情深向张馨予告白:“将来,海角天涯,有我相随。”张馨予沉浸在幸福快乐之中,仍在新浪微博发布李晨赠给她的心形石头。可是这一段海誓山盟的感情并没有获得永恒不变,或是变成 彼此之间生命中的匆匆过客。
以后,李晨在拍摄《武媚娘传奇》中与范冰冰相遇,两人迅速进到到恋爱中,那时候她们变成 许多人眼里艳羡的恋人,常常撒狗粮。范冰冰也在综艺节目中曝料,李晨会是她最后一个男友,两人的感情十分诚挚,听说早已见过爸爸妈妈,新房早已布局好。
可是由于范冰冰暴发偷税漏税,以后和李晨迈向分手。李晨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两人分手的信息:“大家不会再是大家,大家仍然是大家。”
由于那样李晨扣满上花心男的遮阳帽,各大网站都对李晨开展辱骂,李晨为了更好地维护保养自身的利益,将创作者告到法院。可是历经法院的案件审理以后,李晨输了官司,法院也作出表述:“分享的演艺圈相关文章并无显著不合理,亦不会有危害李晨侵犯名誉权的主观性故意,示组成对李晨的污辱和诬蔑”这一结果的发生,陆续都觉得李晨被法院盖公章“花心男”。
李晨的人品到底如何李晨在经历了多段感情以后,究竟为人怎样呢?在一次访谈中范冰冰的爸爸解开在其中的实情。尽管李晨和范冰冰早已分离很长期,可是网民曝料,范冰冰的爸爸初次公布对李晨的点评,两人谈恋爱很长期,范冰冰的爸爸对李晨或是很掌握,他那样点评李晨:“憨厚老实有孝道。”
针对范冰冰爸爸的点评许多网民表明出现意外,可是实际上不止是范冰冰的爸爸对李晨赞扬备至,演员张译在接纳访谈的情况下曾那样点评李晨。
在张译的眼里,李晨是一个人热心的人,圈里人都了解有痛苦能够找李晨。在很多人的眼里,李晨由于丰富多彩的情史看,被称作花心男,可是他的真正为人则是圈中的大善人。有时大家见到的不一定是实情,期待李晨之后为大家产生大量好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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