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法定年龄结婚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现役军人的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为7天。7天婚假只有晚婚的军人才能享受,夫妻一方不是军人的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来休假,不额外增加晚婚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军队现役人员,除义务兵两年期间没有探亲假期外,军官、士官每年都有探亲假。除了探亲假以外,男军人还有婚假、护理假,女军人有婚假、产假,在有特殊情况的时候,还可以请事假。事假天数,通常不超过10天。
除此之外,军人在周末、节假日时都可以按比例请假外出,包括我们服役的义务兵。另外,周末、节假日时,已婚官兵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女军人怀孕和哺乳期间,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不在驻地的也可以安排在公寓住宿。
各类假期,对于常年生活在部队的军人来说,这是唯一能够合法回家的保障。为此,对于假期天数更是精打细算,特别关注。为了规范现役军人的假期,军队也是多次专门出台规定,保障好军人的休假问题。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内务条令(试点)》专门军人休假的审批权限等问题作了明确,还特别指出:不得随意中途召回探亲(休假)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中途召回的,剩余探亲(休假)时间应当安排补休。
去年4月,还出台了《关于现役军人休假探亲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军官、士官探亲休假的年休假假期再次进行了明确规范,比如休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国家法定节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再比如,请病假的官兵,因战伤、公伤住院或病休天数,是不计入年公休假期的。如士官老A,在某次执行任务中受伤,请病假超过3个月,但其属于公伤,则继续享受年休假。
在非公伤、战伤的情况下,不再享受年休假的范围,《通知》也作了界定:服役年限不满10年,累计超过60天;服役满10年不满20年,累计超过90天的;服役满20年以上,累计超过120天的;这些都不再享受年休假假期。超过上述病假天数标准三分之二的,年公休假期天数减半。具体标准,看下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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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这个是不可以的。
一、请婚假需要结婚证吗
婚假必须是要有结婚证,请假时必须出示结婚证原件,用人单位需复印作为婚假凭证。
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结婚期间,劳动者享受一定的假期,由用人单位同额支付工资。这是劳动者精神上的慰藉。它反映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毋庸置疑没有领证是不能享受到婚假的,因为每个地区,每家单位对于新人请婚假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然而,如果新人没有领结婚证,就无法提出请婚假的请求。同时你们的婚姻也无法得到国家的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可以,结婚有单独的婚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如果真是军人,那就没有骗人,军人结婚需要部队介绍信才能领证,没有介绍信拿啥证件都没用,不是你想结就结,需要政审,婚检(必须的),需要到军人部队所在地领证。简单说下步骤:1军人打结婚申请,部队发婚调函给你政审。2单位或居委会填好盖章寄回,还要开未婚无子女证明交部队。3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去部队驻地 4 拍照,去指定医院婚检(这个必须检不检不能结婚),结果交部队 5 填表,拿介绍信6带介绍信,女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男方军官证,男方军人身份证(每个军人都有的),照片,钱,去驻地民政领证
军官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组织报告,由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营以下军官申请结婚,由团政治机关审批,团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经批准结婚的军官,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关于士兵的结婚问题,总政治部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士官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提出结婚,可利用探亲假期间回原籍结婚;结婚时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然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或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也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总政治部还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应持慎重态度,在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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