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未成年儿童拍照违法吗

诱导未成年儿童拍照违法吗,第1张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但是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就不负刑事责任。其次,对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在男方自愿的情况下成年女性和未成年男性发生关系也一样违法,涉嫌猥亵罪。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隐私部位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的,构成威胁儿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当众求婚让人觉得尴尬,当众求婚算不算道德绑架呢?关于求婚很多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看法,我相信每个女生心中都有幻想过自己的求婚现场吧,我们也从很多的视频当中看到一些求婚的现场。我希望每个男生在求婚的过程时都能够收获到一个好的结果,能够与自己心爱的人幸福生活。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求婚都能够顺利的,很多时候男生在求婚的时没有选择合适的方式,而造成了一个让彼此之间都尴尬的局面。当众求婚是否是一种道德绑架,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理性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划分为两个层面进行思考。

首先第一个层面就是,男生在进行当众求婚时,应该采用合适的方式,如果说在公共场合求婚,应该尽量不打扰到他人的正常活动,比如说不应该制造噪音、不应该占用太多的公共场所,女生如果真正喜欢一名男生的话,那么就会被男生的这一种行为所感动,女生自然也就不会反感这一种行为,所以说第一个层面所说的就是女生是否真心喜欢这一名男生以及男生在当众求婚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大部分尴尬的行为其实都是来自于无底线的举动;

那么第二个层面就是男生在当中求婚的过程当中大张旗鼓,有些女生在面对求婚的情形时,希望不要有太多人关注,因为这毕竟是两个人的私事,不希望自己的爱情放在台面上被他人所讨论,男生之所以选择当众求婚,其实是想要给女生制造一种压力,让女生在那么多人的面前能够不舍得拒绝求婚,其实这一种行为就是一种道德绑架的行为,第二个层面所说的就是男生在当中求婚的过程当中能否真正考虑女生的感受,知道女生想要的是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100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侵犯肖像权有两个前提:

一、是未经本人允许;

二、是为营利为目的使用。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肖像限制如下:

(1)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2)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3)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4)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5)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

扩展资料: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一、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

二、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

三、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参考资料:

-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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