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轨录下视频,存在自家电脑被妻子发现,画面没眼看 ,后来怎样了?

男子出轨录下视频,存在自家电脑被妻子发现,画面没眼看 ,后来怎样了?,第1张

吉林四平的代女士,和丈夫已经结婚六年了,而且两人还有一个女儿,平时两人感情也很好。但是代女士觉得丈夫有点奇怪,和之前很不一样,心里就有点怀疑丈夫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直到有一天,代女士在使用丈夫的电脑发现电脑里有一些不雅视频和照片,代女士仔细一看,男主竟然是自己的丈夫。

代女士也是立马就和丈夫摊牌了,丈夫看到妻子发现了自己拍摄的视频没有办法,承认了这些视频和照片均为自己所拍摄的,但是对于代女士提出的离婚,代女士的丈夫却是坚决不同意。说自己一定会和那个人断了联系,保证不会再犯。代女士表示自己原谅不了丈夫,婚是必须离的,自己觉得丈夫很恶心,因为自己身体有点不好准备把自己的女儿留给丈夫进行抚养,而财产的分割,在农村的房子归丈夫,自己现在多居住的房子为自己贷款还的,所以这套房子归自己。

对此代女士的母亲也表示,自己是很支持女儿离婚的,她表示一开始两人结婚的时候她就不同意。一开始她就认为代女士的丈夫不是一个好人。利用自己女儿的感情,还想不给女儿彩礼钱。但是当时女儿非要觉得两人是真爱什么都不在乎,非要和他结婚。最后他们也实在没有办法就同意了这门婚事。但是她没想到,经历了那么多,女儿嫁给他他却根本不珍惜。还出轨,实在是不能原谅。

代女士的老公甚至求助记者,让记者帮帮他,他不想离婚。而且觉得自己做不到一个人抚养女儿。但是代女士已经铁了心了。告诉记者,她觉得丈夫只是因为钱所以不想跟她离婚。如果丈夫不同意离婚她只能走法律程序,而且自己有丈夫出轨的证据。到时候丈夫什么都得不到。

代女士说丈夫拍摄的那些照片视频就像一根刺一样扎在她的心里,自己怎么都忘不了,所以原谅不了代先生。丈夫却一直表示,自己还是十分爱代女士的,不想伤害代女士自己是一时糊涂。

不管家人怎么劝代女士,丈夫寻求代女士的原谅,代女士都绝不妥协,坚决要求结束这段婚姻,而最后经过双方的协商,两人决定,农村的房子归男方,城里买的房子两个人一人一半,孩子归男方所抚养。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如果代女士的丈夫真的像他所说的很爱代女士就根本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代女士真的很勇敢,绝不妥协。当有了自己的家庭时一定要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大家怎么认为呢?

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个人财产收集证据不属于侵犯隐私。

法律分析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私生活,对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二、非法侵入、搜查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居住安宁。三、非法跟踪,监视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私生活镜头,窥探室内情况。四、非法刺探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五、私拆信件,偷看日记,刺探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公开。六、调查、刺探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七、干扰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八、将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因此,在老公不知情的情况下雇人跟踪严重触犯了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有出轨录音离婚算证据吗

 有出轨录音离婚算证据吗,出轨是现在很常见的现象,婚内出轨时婚姻中最不能忍受的离婚原因之一,出轨一方具有重大过错,应该向对方赔偿。以下看看有出轨录音离婚算证据吗。

有出轨录音离婚算证据吗1

 出轨后自己说的录音应该算证据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包括视听资料都是证据。但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2)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音还是录像,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

有出轨录音离婚算证据吗2

  那么,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录音能够作为出轨案件的证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合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不但在民事诉讼领域,在刑事案件中,录音证据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录音作为证据应具有合法性,包括主体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以及取得合法。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提出异议,法院一般会要求对录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司法鉴定。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合法渠道获取的录音文件,法庭是可以采取作为案件审理证据的。同时,法庭还会对录音文件进行相关审核,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即相关录音证据应当保证未经过剪辑、剪接和伪造,内容应当保证连贯性、客观性。

  偷拍的照片和视频不能用来做证据吗?

 这时候就需要用到诉讼法对于证据的相关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证据必须要保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同时,法庭的相关审核人员会按照标准来对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被告人对于证据提出异议,法庭也会根据被告的相关诉求对于证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但是,对于那类偷拍的和视频来说,有时候会引起被告人的异议,这其中就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被告人可能会对该类证据的'真实性提出意见,另一种情况就是被告人可能会提出该类证据侵犯到了自身的肖像、隐私权等问题,到时候可能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录音文件来说,只要采集的渠道和方式属于正规的法律途径,并且保证内容完整、真实客观性,就可以用作正规的证据来使用。

  出轨一方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在很多人印象中,虽然出轨行为在道德层面应该受到谴责,但是实际法律中好像没有什么具体规定。所以,很多人都会想出轨行为是否会负上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已经和人结婚的一方仍然与另一方进行夫妻行为并且领取了结婚证,就可能会构成重婚罪行,按照具体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对于那些还没有构成重婚的出轨行为来说,受害一方也可以要求追回第三者获取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要求过错方对自己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如何提供证据、提供怎样的证据成为了到时候能否顺利胜诉的重点之一。对于从正规渠道获取的录音文件,只要文件本身符合法庭审查规则,即可作为证据来使用。

有出轨录音离婚算证据吗3

  一、出轨视频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要证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即出轨事实,最直接的证据就是照片、视频。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

 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单身男女去追求婚姻中的男女,虽然在情感上有合理性,但这也是脱离了、违反了人们在道德的正常轨道,被称为出轨。可以作为离婚证据的,有以下几种: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2、相关监控录像,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

 3、司法实践中,经常接触到的较为常见的视听资料,是以其获得的手段或存在的形式,为标准所作的划分。一般可分为录像证据、录音证据。因此,出轨视频是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

  二、出轨一方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怎么制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发现对方出轨的,如果要离婚就要注意收集证据,其中出轨视频如果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就可以当做离婚证据使用。在婚姻中,出轨一方属于过错方,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根据过错程度及对受害人带来的伤害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第2集。男子回国求婚女友出轨是电视剧《海上嫁女记》中的情节,其发生在该剧的第2集中,该剧是由导演林黎胜、黄永刚执导的一部都市情感剧,该剧讲述了一个事业成功、充满人格魅力的70后母亲,与青春张扬、崇尚爱情独立的90后女儿之间,争夺婚姻主权、重新认识自我、感悟爱情真谛的幸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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