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刘亚和28岁黄妍认识13天就闪婚了,彩礼花了128万元,结果新婚不到1个月新娘黄妍就住进精神病院,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的刘亚要求离婚。但黄家认为刘家是利用婚姻骗取更多的征 收款,而刘家则认为黄家有意隐瞒病史是骗婚,他们之间到底谁骗了谁?
刘亚本来家里很穷,所以一直都没有结婚,因为拆迁,可以得到一大笔钱,所以他在媒人的帮助下,一周之内相亲好几次,结果他觉得微胖的黄妍挺不错的,所以他就决定和她交往。
因为征 收款下发在即,而且是按人头发放的,所以刘家着急着把刘亚相中的女孩,黄妍给娶进家门,好多得一份钱,所以他们两人在认识13天后,就匆匆领证结婚。
婚后,刘亚也对黄妍很好,但一个月的一天,回家的刘亚发现新娘子不见了,她带走了家里属于她的所有东西,所以第一感觉刘亚就是觉得自己被骗婚了,因为为了娶黄妍,他们彩礼就花了128万,再加上其他的花费,都快20万了,这妻子说不见就不见了,这可如何是好?
于是,刘亚就请来寻情小组的记者去找黄妍的父母讨个说法:妻子到底去哪里了?
到了黄家后才发现,他们租住的房子空无一人,原来黄妍已经住进精神病院了,这个消息让刘亚无法接受:自己花重金娶回家的新娘居然是个精神病人?这明摆着是黄家人在骗婚骗钱。
所以,刘亚母子就和记者一起去医院寻找黄妍。果然,医院的医生告诉刘亚,他妻子果然是精神分裂症,不过经过治疗,现在已经基本康复了。
医生的话,更坚定了刘亚想离婚的念头,因为才30岁的他无法和一个精神分裂症病人生活一辈子,但没想到他说的离婚遭到黄妍母亲的反对。
黄妈妈觉得,既然现在黄妍已经领证结婚了,那她就是刘亚的合法妻子,不能说离婚就离婚,而且他们还要给黄妍应得的房子的征 收款,精神赔偿费,青春损失费等等,高达30多万元。
黄妈妈还说,刘家人之所以火速要和自己的女儿结婚,就是希望多个人去分钱,而且婚后不给女儿钱,才会导致女儿的病症加重,从原来的抑郁症变成现在的精神分裂症,这些都是刘家造成的。
而刘妈妈也不甘示弱,她说要是黄家在婚前就告知黄妍有抑郁症而且情况还这么严重,他们肯定不会娶黄妍的,这样他们就不会花费这么多钱等等。
所以,黄家人认为,他们急着结婚是为了拿他们女儿来多分钱,而刘家人则认为,他们是急于嫁出生病的女儿好了却心事,就这样刚刚结婚没多久的两家人吵得不可开交。
但他们最后争论的焦点,无一不是指向钱:刘家认为,他们黄家有过错在先,不该隐瞒女儿的病情,所以不能多得钱,而黄家认为,他们是利用女儿多分钱,所以女儿必须要回这份属于她的钱。
无奈的他们,去寻求专职的婚姻调解员来调解,调解员认为,既然他们这场闪婚的婚姻已经没有爱情了,那么速战速决,才是最好的方法,大家各退一步就是最好的选择。
鉴于黄爸爸的解说,黄妍的抑郁症在高三就有了,这些年一直在坚持服药,这是属于可以结婚也可以不许结婚的病情,但黄家没有告知,这是黄家的错误;而刘家,着急把人家娶进家门,的确是为了多分征 收款,这也是不应该的,所以他们双方都有错。
本着不伤和气,本着曾经是一家人的份上,刘家答应给黄家98万元,彩礼128万不再追究;而黄家则坚持要137万元,最终没能谈成,大家都说用法律来起诉离婚。
就这样,一场掺杂着利益的婚姻,一场为了钱而闪婚的婚姻就这样结束了,但它留给黄妍和刘亚的思考却还有很多很多。
婚姻本该是以爱为前提的,以感情为基础的男女双方的自愿结合,而在这场婚姻中,我们看到的没有爱,只有利益,只有算计。
刘亚娶妻,是为了多分钱,黄妍嫁人是能瞒则瞒,这是对人生不负责的表现,这更是对婚姻底线的极大挑战,这肯定是婚姻生活的定时炸弹。
因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任何不是以爱为前提的婚姻,都是耍流氓。因为他们都把婚姻当作商品,当作交易,从而来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不是爱,这是买卖,这是游戏人生。
而婚姻却是非常神圣的,那张看似薄薄的婚书上,写的是责任,写的是担当,任何都不能游戏,更不能亵渎,否则就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不是人财两空就是伤痕累累,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很多痛苦和麻烦,这绝对是这对小夫妻所没有想到的。
“男方隐瞒病情 女方要求退婚”,这就意味着该男女双方还没有登记结婚,只是按传统习俗订婚而已。
对彩礼的退还,一般情况下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真的协商不成的,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谎言终究是谎言,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从一开始就存在欺骗,结婚誓词的甜言蜜语终究败给了现实的残酷,对于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该如何是好?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小娟与王先生是相亲认识,初次见面时彼此都留下了好印象,感情到位,几个月后就登记结婚。没到半年的时间,小娟就发现丈夫对自己的态度发生了很大改变,前期对自己百依百顺,什么事儿都会依着自己的人,如今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一些小事儿情绪失控。小娟对丈夫更加关注了起来,经他观察,最近几周经常在固定时间外出,多次问他,他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巴掌遮不住天,纸终究包不住火,丈夫患有精神病的事情还是被小娟知道了,倍感失望的小娟认为婆家一家欺瞒丈夫病史,与自己结婚是骗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母婴保健法》提到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含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王先生在两人认识前就已经知道自己患有精神病,却在婚前仍对小娟隐瞒病情,没有履行婚前如实告知的义务,小娟完全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隐瞒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
俗话说,说一句谎话,得用一百句谎言去圆,还不定能圆好。诚实是最大财富,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要求,言必信,行必果,不欺诈,不欺瞒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
法律主观:
女方隐瞒精神病离婚能要回彩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证据可以证明女方的精神病不适合结婚,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婚姻自始无效的,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
你是不是觉得,一个身患绝症的人,就不应该爱上别人,也没有权力谈恋爱?或者你认为,一个有私心的人,就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但是朋友,从你写的这些,我看到你是一个善良、勇敢、真诚、有爱心的人。
你感到伤心、愤怒,是因为你们沟通得不好造成的。你希望得到信任和尊重,她希望给你安宁与快乐,你渴望给她支持为她付出,她则想要在你心中保留一个较好的形象。这些本来并不矛盾,但她不是沟通大师,没有真正理解你的需求,也没有找到最恰当的表达方法,结果给你造成了巨大的困扰。即便没有特殊情况,这种事情在很多男女之间都经常发生,甚至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而分手,更何况她有特殊情况,你们又是异地网恋。
即使她从一开始就在隐瞒,那么你想一想,遇到一个身处困境的陌生人,你恐怕也会伸出援手,奉献爱心,更何况她对你也付出了真心。她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恐怕也没有机会去改正了,你能接受她的缺憾吗?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然而逆耳的忠言,又有几个人能听进去?试着去理解她,原谅她吧。
你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感到不公,不过你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会有人感谢你,记住你。你的一片真心,天地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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