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21)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21),第1张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自治县应当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的资金保障制度,将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生态公益林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二、将第七条第三项修改为:“机关、团体、部队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管护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第四项修改为:“村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责任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第六项修改为:“义务植树所种植的林木,归林地使用者所有。有协议的,按协议确定权属。”三、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自治县、镇人民政府依法调处本行政区域内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林地林木权属纠纷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林地林木现状。”四、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应当保持在百分之七十八以上,并列入自治县、镇人民政府任期目标。”五、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 自治县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具体补偿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六、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应当严格执行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七、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改造或者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的,应当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并实行专项限额采伐管理和采伐许可制度。”增加“禁止擅自采伐古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林木,因特殊需要采伐的应当征得古村落保护管理部门的同意”内容作为该条第二款。八、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禁止采伐天然林,因科研、国防建设、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的除外;禁止在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砍伐、放牧、采挖树蔸、采挖药材和其他野生植物。”九、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采土、建坟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开发森林资源,或者因更新改造、卫生间伐需要采伐林木,以及因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需要进入上述指定区域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十、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尚未划入生态公益林的天然和次生阔叶林区、水源涵养林区开矿、采石、挖沙、采土。”十一、将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自治县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森林资源管护大队配备护林员,护林员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十二、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删除。十三、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检疫的,凭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办理调运或邮寄手续。”十四、将第三十三条删除。十五、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珍稀林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严格保护措施,未经依法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十六、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自治县应当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集、交易野生植物。”十七、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自治县对森林、林木的采伐实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

  森林、林木所有者采伐林木应当凭林权证明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法律规定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的除外。

  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得重复使用,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和租借。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采伐限额内核发采伐许可证,不得超限额审批发证。”十八、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林木采伐实行伐区调查设计制度。伐区调查设计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队伍承担。林木采伐被许可人和林业调查设计人员对伐区调查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十九、将第四十条删除。二十、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相关单位责任人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不力,导致乱砍滥伐林木和违法采石采矿取土等现象严重,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或者发生森林火灾,不积极组织扑救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排瑶服饰

瑶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五彩斑斓、古朴多姿的服饰,便是其文化艺术的组成部分。早在汉代,就有对其先民好色衣裳和衣裳斑斓的记载。千百年来,尽管瑶族处于迁徙、游耕状态,但其服饰仍然保持款式繁多、色彩夺目、图案古朴、工艺精美的鲜明瑶族特点。

头饰

排瑶男女老少都留长头发、盘结头上成圆锥武形。为了美观,他们的发髻上缠有红、绿、**绒线,再插1至3支雉鸡尾。耳吊铝、锡、银制的耳环,脖子上套上数个项圈。这是一般男女共同的打扮。男和女的头饰装束明显的区别在于:男界裹的红头巾,一丈多长,把头顶缠成个大磨盘似的,插的鸡尾宝剑似的,显得非常威武。而女界裹的是绣花头帕,头帕里还缠有玉镯形的白木通(一种海绵状的树蕊),或野薏米串珠,插的雉鸡尾是白色柔软羽毛,并插有银簪或银钗、山花等装饰品,显得十分秀丽端庄。凡是披戴头帕的女性,均为结婚的标志。未婚的姑娘,头上是不罩头帕的。军寮、大坪等地瑶排,结了婚的妇女,头戴竹壳大板扎成小楼,佩戴各种银牌、银钗,庄重耀眼,更显瑶族特色。除了头饰、项圈,妇女们还戴铝制或银制的手镯,富裕人家的妇女戴的则是玉手镯、金耳环。孩子们多戴铁制或铝制的脚镯,以示避邪恶,吉祥如意。

服装

排瑶不论男女,皆穿无领无扣开胸的枇杷襟衣。这种襟衣宽大兼长穿在身上,叠于胸前,再用一丈多长的腰带缠于肚脐。下穿短至膝盖的宽如水桶的水桶裤。这种服饰是当地特制的粗纱绵布,染上蓝靛色、咖啡色、棕黑色等色泽。布质坚实耐用,加上衣边贴上绣花或白布边,显得美观、纯朴、独具瑶家风采。男女服饰也有明显的区别。男衣短于肚脐;女衣长于大腿。男界缠红腰布,女界缠白腰带,一目了然。由于他们穿的是水桶裤,膝下打脚绑,脚绑有白布、黑布、黄白花溜布,从脚踝缠至膝头与裤脚相接。过去他们皆穿插草鞋或布鞋,多数人穿胶鞋、解放鞋。不论什么鞋,都是在汉区买来的,瑶家妇女会绣花,而不会做鞋。大概祖辈都没有做鞋的习惯,直到今天仍然如此。

排瑶还有节日盛装和嫁装,一般在出门探亲访友,上街赴墟,逢年过节才穿着。这些盛装皆刺图案花纹,图案取材于生活,如飞禽走兽,流水行云,山花野地草,缠藤攀蔓,各种大自然的奇异景物,几乎都被融汇到了瑶族妇女巧夺天工的刺绣之中。同时还配围裙和披彩色披风上,五颜六色,图案各异,光彩夺目。披风上面吊满金属造型的铜鼓、铜牌、铜锣、金龙、白马、麒麟、狮子、凤凰等等。头上加戴金花银簪、铜牌铜鼓,走起路来金光闪烁,舞蹈起来丁当作响。这种盛装,男界自备,女的随嫁妆从娘家带来,归各人终生受用,到了百年归寿,当作寿服,盛装入殓。

平时,瑶家随身带的装备还有:男界鸟枪、兽皮袋(装火药、烟叶杂物)尖咀柴刀三伯宝。女界的绣花瑶袋、高脚太阳伞、钩咀柴镰也是三件宝。

服饰变革

关于排瑶服饰,在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有人提出要破四旧强行威逼瑶人改装汉化,遭到了瑶族群众的强烈反对。一些参军、外出读书回乡的瑶胞,还蓄发留装,穿回瑶家服装。因为他们生活在深山大岭,从事植树造林、打猎、耕山等山地劳动。经常爬山越岭,披棘斩荆,裹头巾可防芒叶、荆棘刺伤头颅;穿短裤便于在崎岖路上行走;打脚绑防止毒蛇、山蚂蝗和山上流石袭击。所以,至今除了一些年轻人上街赴墟改穿汉服之外,中年以上的瑶胞,尚穿瑶服。 连南海拔800多米的高山上,被誉为“中国瑶族第一寨”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岗千年瑶寨,是中国规模最大、最古老、最具特色的瑶寨。周围山势险要、溪水奔流、群峰迭嶂。向上望去,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古典建筑民居遍布山岗,古屋一律青砖砌墙,黑瓦盖顶,造型独特,极为壮观。

瑶民一代接一代地开山不止,在险峻的高山上建寨,聚族而居,而且供水设施完善。同时,他们开垦耕地,种植旱粮;在高山陡坡种上竹木,营造出一片又一片的森林;有水源的地方,他们依山开垦梯田,种植水稻。他们在明代修建的寨门、寨墙、石拱桥、石板道、石棺墓以及明清时期建的青砖瓦房等,虽历经数百年,但风貌犹存。

千年瑶寨就是一处大“碉堡”。山寨建在易守难攻的半山腰,四处设防,壁垒森严,据说历史上曾多次抵挡住敌方的进攻。我们见到的重新修复的寨门口高约7米,宽约2米,门两边和顶上全是用坚硬的大石头垒成,寨门左右两边,也全是用石头砌起的围墙,足有一米厚,足以感受到它的坚固。

瑶寨里没有旅店,最好住在瑶民家里,与他们同吃同住,走的时候,留下一些钱就行了。还可以到连南县城住。 概述

瑶寨是歌舞之乡,每逢十月十六盘王节、耍歌堂,或七月七开唱节、新春游坡节等盛大节日,瑶家男女老少一齐出动,打起山歌擂台,或对歌,或盘歌,或斗歌,唱到三更半夜,声嘶力竭才罢休。其中,“耍歌堂”已成为连南瑶族自治县传统的民间盛会,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瑶族人民爱唱歌,日出唱到日落坡。歌声好比山溪水,千流万支汇成河。

瑶歌

瑶歌是排瑶人民口头文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唱歌是瑶族人民的家常便饭,男女老少者都是唱歌能手。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以歌代替语言。为此,瑶胞自幼就开始学唱歌。瑶家每年除夕之夜,长辈就教晚辈唱歌。男的学唱红白喜事的贺歌,待人接物的礼节歌,生产劳动的气节歌、知识歌等等。女的学唱绣花歌、生孩子歌等等。这些歌都有一定的格调,让孩子自幼就学会,长大了出社会上好应酬。平时,老人们在茶余饭后喜唱叙事长歌,往往一个故事唱一个晚上,就像山溪流水,娓娓动听。由于唱歌如此风行,瑶民上山劳动,即兴而唱,以歌对答,或放喉斗歌,你唱我和,情趣盎然。

瑶歌以长短句为主,没有一定的章法,可以说都是自由体。其歌音乐旋律变化不大,仅有爬山调、情歌调、师爷调等几种主体唱腔。唱歌根据内容填词,但瑶歌手选择调式很灵巧,在山上一般唱爬山调或隔山对歌调,在家唱歌叙事,即唱自由叙述调。如《贺新房歌》,客人恭贺主家乔迁之喜,就用自由叙事调。

倘若是耍歌堂对歌、斗歌,就用粗犷、豪迈的隔山对歌调;若在山间劳动或打猎,就用山野风韵浓烈的爬山调。

虽然,瑶歌的调式不多,音阶变化不大,但是,瑶歌的内容非常丰富,包罗万象,世事万物皆有瑶歌。具体说来,有交际用的包括红白喜事在内的“礼节歌”;有传播生产知识的“生产歌”;有谈情说爱的“情歌”;有唱历史传说、故事的“历史叙述歌”,如《水淹天》、《盘古歌》等等;有传播宗教信仰的《师爷歌》;还有汉区,壮乡流入的《刘三妹》、《梁山伯与祝英台》以及歌唱新生活的各种颂歌等等。

舞蹈

除了唱歌,排瑶民族还喜欢跳舞。比较流行的有《长鼓舞》《游神舞》等等。这些舞蹈大部分反映瑶家人的生产斗争和生活习俗,反映了瑶胞的思想感情和理想愿望,具有瑶族独特的风格。舞蹈的动作粗犷、勇猛、奔放、雄劲、洒脱;节奏明快、敏捷。舞蹈语汇模仿上山落岭、过溪越谷、伐树运木、斗龙伏虎等等,形象生动,一看就懂。瑶族文化生活敢不断跃起来。自治县人民政府除了尊重瑶族传统节日,开展群众性的娱乐活动之外,还相隔数年举行民族文艺会演,繁荣瑶山文艺。反映瑶民生活的歌舞应运而生,一些精彩节目如《绣花舞》《采茶舞》《打猎舞》《伞舞》等等,经过提炼加工,形成保留节目,流伟于瑶区,并选送上省市、全国参加各种会演。 耍歌堂

耍歌堂是八排瑶民喜庆丰收,最隆重最大规模的传统节日。据《广东新语》载:岁仲冬十六日,盖田野毕也,诸瑶至庙为会,名曰耍歌堂,男女集跳舞唱歌。同时自由结婚,礼仪简单。由此可见,瑶族定在农历十月十六日举行的耍歌堂是传播历史知识和喜庆一年辛勤劳动获得丰收的传统节日。

瑶寨的歌舞是很有“仪式感”的。首先是鸣礼(铳)炮,九响铳炮一放,人们就兴致勃勃地“出歌堂”了。浩浩荡荡的歌堂队伍由祭仪的主持者——“先生公”带领,罗伞和竹幡队跟在后面,继而是长鼓队、牛角队、铜锣队、唢呐队、歌舞队等等,鼓角喧天,载歌载舞。

出歌堂的众人到达“歌堂坪”后,便进行“过州舞”表演,相传排瑶的祖先迁徙到连南时,一共过了九州十府,历经千辛万苦,“过州舞”因而得名。过接下来的长鼓舞表演,富有传奇色彩,这是连南排瑶世代相传的民间传统舞蹈。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勤劳英俊的青年叫唐冬比搭救了一位天上下凡的仙女名叫房沙十三妹,两人倾心相爱结为良缘。可是玉皇知道后,令雷公下凡迫仙女回宫。仙女嘱咐唐冬比去砍琴树造长鼓,舞之蹈之击之七十二遍,即可上天相会。唐冬比照办不误,果然如愿团聚。从此瑶胞们跳起长鼓舞,表达对忠贞爱情的祝福。 自古以来,他们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严格限制血缘婚,同房姓宗族之间不准通婚,即使是异姓,舅姑姨表之间也不能结合,一定要过了3代之后才能通婚。

瑶胞谈婚的主要方式是“讴莎瑶”(即唱歌恋情),通过“对歌”自由选择自己的心上人。唱歌谈婚,有的在节日对歌时进行,有的在山上劳动时隔山对歌,最盛行的是晚上到女方家窗前对歌。瑶家少女长到18岁左右,晚上即有男青年上门唱歌,有时是一个男青年单独邀姑娘唱,有时几个男青年同时轮唱。姑娘如果对唱歌的男子有情意,即和他对唱;如果无意,她即默不作声地从窗口传出火把。其意除表示谢绝求爱之外,善良的姑娘还希望这位小伙子不要气馁,拿这火把照路,去别处觅姑娘谈情求爱。在众多求婚者中,如果有一个青年被姑娘选上,其他青年不仅不会嫉妒,而且还衷心祝贺他唱歌求爱得到爱情。

唱歌谈婚成功后,双方会互送信物,一般是姑娘送小伙子绣花锦袋或红头巾,小伙子回送姑娘银耳环、银簪、银手镯等饰物。然后,男方即请媒人去女家说合,父母一般都会同意女儿的选择。征得女方家同意后,男方即带着鸡、猪肉、豆腐、米酒、盐巴、茶叶等礼品到女方家行“定婚礼”,俗称“送盐包”,商定结婚的日子。男方准备物资办婚事,女方筹备“嫁妆”。

男方的聘礼,以“嫁肉”为主,每个“嫁肉”3至6斤猪肉,视女方内亲多少而定。此外还有象征性的红包、酒、鸡等,女方不强求,一般情况下,有几百元就可以解决聘礼用项。

过去,女方嫁妆主要是刺绣“嫁衣”和木柴。女方需砍几十担木柴作嫁妆,表示新娘是勤劳俭朴之人。此外,还有棉被、水桶、脸盆、柴刀、锄头、太阳伞(富裕者还有少量的田地山林)等嫁妆,嫁女如搬家,贴钱嫁女。改革开放后,瑶胞的生活改善了,许多人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等电器做嫁妆。

排瑶的婚礼中,有一种“炒黄豆”的奇特习俗。在姑娘出嫁的前一天晚上,将要做新郎的小伙子身着盛装,与伴郎一起去新娘家,探望新娘。吃过新娘的“炒黄豆”后,新郎和伴郎便立即离开。新娘则请来相好的姐妹和对过歌、谈过恋爱的男朋友,亲自炒黄豆,煮花生,泡浓茶,热情款待。大家边吃喝边唱歌,互相祝福,直到天亮才分别。

新娘的出嫁喜宴要由舅父主持。喜宴结束,即出嫁。由嫂子给新娘梳妆打扮。请先生公(师公)念过瑶经后,新娘倒穿鞋出厅堂(意为虽然出嫁了,但心里仍然向着娘家),向祖先、爷爷、奶奶、父母等行礼哭别,送嫁舅和姐妹亲嫂等,即一边劝慰,一边把新娘送出家门,擎起太阳伞上路。

送嫁路上,每逢过溪过桥,新娘乘机撒娇刁难新郎,站在桥头或溪边不走。这时,新郎便知趣地背起新娘上路,大家则以此取笑逗乐。

送嫁队伍到了男方瑶寨路口,新郎家派出的歌手已准备好米酒把路拦住,举行迎亲对歌仪式。双方每唱一首歌要喝一碗酒,互相表示敬意,大约要唱半个小时才接亲进寨。

新娘到了新郎家门口,由先生公念瑶经,举行驱邪和祈福仪式,才被接进洞房。在婚宴上,主人和客人边吃喝边对歌,祝福和赞美新郎新娘。喜宴间,新娘端一盆热水,由家婆领着去给男方亲友们洗手,介绍认识,亲友们给红包表示见面礼。喜宴要闹几个钟头才告结束。

排瑶实行从夫居,从父姓的制度,即使过继的儿子或入赘的女婿也要改从父姓。排瑶家庭,丈夫是家长,主持经济收支和社交活动,但不专权,有事多与妻子商量。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同甘共苦,离婚现象很少。过去,排瑶人的离婚手续十分简单,如感情不和,经亲友和瑶老劝说无效,即可离婚。各自找来本家的叔伯兄弟和瑶老作证,并带一竹筒酒到寨路上,背对背喝完酒,瑶老将竹简砍开两片,夫妻各持一片背道而别,便算是离婚生效。离婚再嫁不受歧视,但再嫁时婚礼比闺女出嫁稍微简单。建国后,瑶民结婚离婚都自觉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办理手续,但其独特的婚恋风俗仍然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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