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戒指可以向女方要回来吗?

求婚戒指可以向女方要回来吗?,第1张

可以要回来的,不管你们有没有登记,只要你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就可以要回来的,不过要是她不给,你就不要了,毕竟是你的东西,要是她不给你,那就是她的东西,你就可以要回来,不过要是她不给你,你就不要了,毕竟是你的东西,要是她不给你,那就是她的东西,你就可以要回来,你们还可以去买新的,这样就可以把这个戒指要回来,要是你们已经结婚了,那你就不要了,毕竟是人家的老公送的东西,你要是要了,那就是抢人家老公的东西,那就是不好的,你要是不要的话,那就不要了,毕竟是人家的东西,人家不给你,那你就不要了,要不然你们两个人的关系就不好了。

可以要回来;求婚时候送的戒指,应视之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附条件的赠与,当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1、 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与赠与是相互依存的,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送订婚戒指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其目的是为了跟对方结婚,即民间的彩礼之一。

2、 这种赠与,尤其是以结婚为所附条件,该条件具有人权与道德的双重价值,接受赠与方,如果反悔,则应当退还戒指。

3、 如果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所附条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从法理上讲,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

4、 如果双方结婚了,则戒指属婚前赠与,是受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送女,则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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