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姐没有召唤出道明寺,倒是把花泽类、西门、美作三人给召唤出来了,他们三个西装笔挺,一字排开站在杉菜面前,他们一个一个的向杉菜表白,杉菜又一个个的拒绝,这三个男生虽然都很好,可是她最爱的仍旧是道明寺,花泽类听了微微一笑,说他们会帮助杉菜召唤道明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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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d=qgz0 提取码:qgz0董杉菜(沈月 饰)出生于一个非常平凡的家庭之中,从小就对美食非常感兴趣的她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考上了心目中的理想大学——明德学院营养系,正式步入了大学的校园,打算在这里施展一番报复。哪知道刚刚入学没多久,就得罪了一个名为道明寺(王鹤棣 饰)的男人。
第九部。
杨光的快乐生活中条子和燕子结婚了,燕子在条子的超市上班,条子慢慢地喜欢上了燕子,条子去向燕子的爹妈求婚,燕子答应了条子的求婚,他们俩结婚了。
酒店大亨马先生去世,留下遗书要远在法国的义子马跃回来继承遗产,他的两个侄子很不高兴,准备想办法得到叔叔的这些庞大遗产。杨光被告知要继承乡下叔叔遗产,可是没钱回去,就向朋友条子借一万块钱,条子不想借给他,谁知女友燕子会错意,拿了钱就借给他了,杨光拿着钱高兴离去。
知人论世
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郡的豪渥斯,父亲是当地圣公会的一个穷牧师,母亲是家庭主妇。夏洛蒂·勃朗特排行第三,有两个姐姐、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即艾米莉·勃朗特和安妮·勃朗特,也是著名作家,因而在英国文学史上常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 夏洛蒂·勃朗特的童年生活很不幸。1821年,即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豪渥斯是穷乡僻壤的一个山区,年幼的夏洛蒂和弟妹们只能在沼泽地里游玩。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孩子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1824年,姐姐玛丽亚和伊丽莎白被送到豪渥斯附近的柯文桥一所寄宿学校去读书,不久夏洛蒂和妹妹艾米莉也被送去那里。当时,只有穷人的子女才进这种学校。那里的条件极差,校规却非常严厉,孩子们终年无饱食之日,又要受体罚,每逢星期天,还得冒着严寒或者酷暑步行几英里去教堂做礼拜。由于条件恶劣,第二年学校里就流行伤寒,夏洛蒂的两个姐姐都染上此病,被送回家后没几天都痛苦地去世了。这之后,父亲不再让夏洛蒂和艾米莉去那所学校,但那里的一切已在夏洛蒂的心灵深处留下了可怕的印象。她永远忘不了这段生活,后来在她的小说《简·爱》中,她又饱含着痛切之情对此作了描绘,而小说中可爱的小姑娘海伦的形象,就是以她的姐姐玛丽亚为原型的。 夏洛蒂回到家里后,生活又像过去一样,但她和妹妹们的兴趣却更加广泛了。她们一起学音乐、弹琴、唱歌、画画,而最使她们感兴趣的却是学习写作。勃朗特一家一向离群索居,夏洛蒂姐妹自幼性格孤僻,在豪渥斯这个孤寂的村落里,她们所能找到的唯一慰藉,就是面对荒野任凭想象力驰骋,编写离奇动人的故事。当时夏洛蒂14岁,已写了许多小说、诗歌和剧本,据她自己开列的书单,她共写了11卷之多,每卷60到100页。这些习作尽管还很幼稚,但已表现出相当厚实的文学素养和丰富的想象力。这样的习作,可以说为她往后在文坛上一举成名作了充分准备。 15岁时,夏洛蒂进伍勒**在罗海德办的学校读书。几年后,她为了挣钱供弟妹们上学,又在这所学校里当了教师。她一边教书,一边继续写作,但至此还没有发表过任何作品。1836年,也就是在她20岁时,她大着胆子把自己的几首短诗寄给当时的桂冠诗人骚塞。然而,得到的却是这位大诗人的一顿训斥。骚塞在回信中毫不客气地对她说:“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这一盆冷水使夏洛蒂很伤心,但她并没有因此而丧失信心,仍然默默地坚持写作。1838年,夏洛蒂离开伍勒**的学校。第二年,她到有钱人家里担任家庭教师。这一职业在当时是受歧视的,而夏洛蒂更是亲身体验了作为一名家庭女教师的辛苦与屈辱。她在当时给妹妹艾米莉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私人教师……是没有存在意义的,根本不被当作活的、有理性的人看待。”所以,她很快就讨厌甚至憎恶家庭教师这一行当了。她在1839年和1841年分别当过两次家庭教师,但每次都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因为她忍受不了。 也就是在这两年里,有人向夏洛蒂求婚:一次是她的一个女友的哥哥,另一次是一位年轻的牧师。但是,这两次求婚都被她拒绝了,原因是她认为他们并不是真正爱她,只是按传统要娶个妻子而已。 夏洛蒂和艾米莉都不愿离开家到外面去谋生,但仅靠父亲的收入又无法生活,于是她们便想在本村办一所学校,教当地孩子读书,这样也许能维持生计。她们都想教法语,可是她们的法语并不好。这时,在她们家里帮助照料家务的姨妈挺身而出,拿出她所有的积蓄,让姐妹俩到布鲁塞尔去攻读法语。 这样,她们就进了布鲁塞尔的一所法语学校。这所学校是由一对姓埃热的夫妇办的,并由埃热先生亲自教授法语。埃热先生的法国文学造诣很深,勃朗特姐妹俩在他的教诲下,仅用一年时间,就掌握了法语基础知识,还阅读了大量法国文学名著,了解了各种流派作家的创作风格和艺术特点。但是,对夏洛蒂来说,在布鲁塞尔的一年间,给她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却是埃热先生本人。他不仅学识渊博,聪明过人,还有一种对年轻女子非常有吸引力的男性气,即容易激动,有点粗鲁,但十分率直、爽快。夏洛蒂内心已爱上这个有妇之夫,但她始终没有明确表露。埃热先生对她则全然无心,所以她就把这种微妙的情感一直压在自己心里。 从布鲁塞尔回国后,夏洛蒂便和两个妹妹一起开始筹办学校,还挂出了“勃朗特姐妹学校”的招牌。可是,她们万万没有想到,在几个月里竟然没有一个学生来报名入学,等来的只是上门收税的官员。 办学的理想破灭了。夏洛蒂觉得,写作也许还有出路。1845年秋天,她偶然读了妹妹艾米莉写的一些诗,突然想到她们三姐妹可以合出一本诗集。于是她们商量之后,每人拿出一些诗合在一起,用当时已去世的姨妈留下的一些钱自费出版了一本诗集。她们没有署真名,而是分别用了三个假名:柯勒·贝尔、埃利斯·贝尔和阿克顿·贝尔。尽管她们的诗写得很美,却没有人注意,出版后只卖掉了两本。 但是,不管怎么说,诗集的出版对她们来说总是一件大事。她们的创作热情受到了激励,于是三姐妹又开始埋头写小说。这时,夏洛蒂已三十岁。她花了将近一年时间,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取名《教师》;妹妹艾米莉和安妮则分别写了长篇小说《呼啸山庄》和《艾格尼斯·格雷》。她们把三部小说一起寄给出版商。不久,出版商回复她们说,《呼啸山庄》和《艾格尼斯·格雷》已被接受,但夏洛蒂的《教师》将被退回。 这对夏洛蒂来说可是个不小的打击。但她没有退缩,反而憋着一股气又开始写另一部长篇小说。这就是《简·爱》。 《简·爱》寄出后受到出版商的赏识,两个月后就出版了,而夏洛蒂两个妹妹的小说在《简·爱》出版后方才出版。这三部小说为三姐妹带来极大的荣誉。 虽然事业上获得了成功,然而家庭还是被病魔困扰。弟弟勃兰威尔由于没有固定工作,生活放荡,最终得了不可救药的病而死去,艾米莉后来也因肺病撒手人寰。夏洛蒂担心安妮也会离她而去,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安妮拖延了几个月还是去世了。临终前她鼓励姐姐:“勇敢些,夏洛蒂。” 失去所有兄弟姐妹的夏洛蒂只好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中。她又写了一篇小说《谢利》,这是她另一部重要作品。《谢利》1849年写完,出版后获得巨大成功。她去了伦敦,遇到萨克雷先生,她将《简·爱》第二版送给她敬爱的、同时深深关怀她的这位作家。她在伦敦的日子也认识了不少文学界名流。 夏洛蒂的爱情并不顺利,曾经有一些人追求过她,但遭到拒绝。到她36岁时,她答应了一位牧师亚瑟·贝尔·尼古拉的求婚。而夏洛蒂的父亲并不同意女儿和自己的副牧师结婚,夏洛蒂说服了父亲。1854年夏洛蒂与尼古拉结婚。婚后生活很幸福,夏洛蒂也开始写小说《爱玛》的开头几章。但好景不长,半年后夏洛蒂便生了病,在病床上痛苦了几个月于1854年3月31日离开人间。 勃朗特一家兄弟姐妹没一个活过40岁,但勃朗特三姐妹却是英国文坛不可忽略的人物。 20年前或者更早一些时候,正在成长的小女人中流行《简·爱》这本书,甚至男人——那些多少喜欢撇一点文艺腔的男人,也喜欢问他们愿意进一步发展关系的女人:“读过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吗?”好像读过与没读过就表明了这个女人的品位。人生就是这样,夏洛蒂·勃朗特带我们走进了一个爱与恨的世界小说《简·爱》。
勃朗特姐妹
1847年,《简·爱》、《艾格尼斯·格雷》和《呼啸山庄》在英国先后出版的。这三部作品的出现,引起了文学界强烈的轰动;而这三部不朽的名著竟出于名不见经传的三姐妹之手,更成了英国文学史上的佳话。这三姐妹就是夏洛蒂·勃朗特、艾米莉·勃朗特和安妮·勃朗特。夏洛蒂的《简·爱》因题材的新颖和感情的真挚立即引起当时评论界的重视,而艾米莉则凭着《呼啸山庄》这部有着奇想象力的小说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突出地位。然而人们没有想到,这三姐妹的成功却源自她们那孤独、苦闷和不幸的生活。
概述
《简·爱》创作于英国谢菲尔德,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是一部反响巨大的书。出版商在1847年10月就出版了这部作品。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次年印行第三版时,《评论季刊》上提到“《简·爱》与《名利场》受到同样广泛的欢迎。乔治·艾略特则深深地被《简·爱》陶醉了”。
写作特色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也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当然也是有爱情的。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小说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简·爱》是部脍炙人口的作品、毋庸置疑的名著。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一个有尊严和寻求平等的简·爱,这个看似柔弱而内心极具刚强韧性的女子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成为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在红房子中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她最好的朋友海伦在一次大的斑疹伤寒中去世了。这次斑疹伤寒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的离开,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简拒绝了他,并决定再看看罗切斯特。 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失去一只胳膊,一只眼睛)。简找到他并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人物列表
简·爱——女主人公,一个性格坚强,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以此自卑。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低头。 最后有了自己所向往的美好生活。 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特恩费德庄园主,拥有财富和强健的体魄,年轻时他过着放浪的生活,后来决心认真生活,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晚年时由于第一任妻子的疯狂放火而失去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最后成为简爱的丈夫。 白茜——盖茨赫德庄园的仆人,相较之下她对简爱很好,后来嫁给看门人利文,曾来庄园看望过简爱。 里德太太——简·爱的舅妈,曾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对简·爱并不公平。儿子自杀使她中风,临死前良心发现,告诉简·爱她还有亲属在世真相。(已死) 里德先生——简·爱的舅舅,对简·爱比较好,但过早离世。 伊丽莎·里德——里德太太的大女儿,精明有心计,习惯把自己的一天安排得井井有条,日常生活规律如钟表般精准,因弟弟的行为和家庭的败落而痛苦,决心隐居,后当了修女,后来成为修道院院长,将所有财产都捐献给她的修道院。 乔治安娜·里德——里德太太的小女儿,貌美如花,向往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常常沉溺在她曾在伦敦度过的那个出尽风头的冬季的回忆里,后来嫁给了一个年老力衰的富豪。 约翰·里德——里德太太的儿子,暴躁、惹是生非,小时候经常欺负简·爱,长大后将家中财产挥霍一空后自杀。(已死) 海伦·布恩斯--简·爱在洛伍德慈善学校的好友,聪明好学。在罗沃德学校流行疾病时因为肺结核而死。(已死) 布罗克尔赫斯特——洛伍德慈善学校总管,虚伪且刻薄。 谭普尔**(玛利亚·谭波尔)——洛伍德学校教师,是简·爱的良师益友。后来嫁给了一个牧师。 圣约翰李维斯——简爱的堂兄,英俊,有极高的信仰。向简求婚,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成为他的助手,被拒绝,后来一个人去印度传教了。 戴安娜·李维斯和玛丽李维斯--简爱的堂姐,聪明善良且好学,戴安娜很活泼。(圣约翰的胞妹) 爱丽丝·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女管家。 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旧情人(一个法国舞女)的女儿,沉溺于奢华的生活风,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饰物。在学校英国式教育下改变。(罗切斯特是她的监护人,简·爱的学生) 英格拉姆·布兰奇**——长得美丽动人的贵族**,罗切斯特先生的追求者,但不是为了爱,而是钱。 罗莎蒙德·奥利弗**——活泼美丽善良的贵族**,圣约翰教区内唯一一位富人奥利弗先生的女儿,她帮助圣约翰创办学校救济穷人,他们相爱却都不表达,圣约翰以她不适合成为传教士的妻子为由拒绝简爱撮合他们的好意。她最后嫁给了格兰比爵士。
小说中的著名对白
你忍耐一会儿,别逼着我回答,我——我现在多么依赖你,唉,该怎么办呢?简爱,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个年轻人,他从小就被宠爱坏了,他犯下个极大的错误,不是罪恶--是错误。它的后果是可怕的,唯一的逃避是逍遥在外,寻欢作乐。后来他遇见个女人,一个二十年里他从未见过的高尚女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机会,可是世故人情阻碍了他,那个女人能无视这些吗? 每个人以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不能要求别人承担自己的命运…… 你的怀疑折磨着我……答应吧!答应吧……上帝饶恕我,别让任何人干扰我,她是我的,我的…… 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情的机器。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我回驳着,感情很有些冲动。“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书评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64年(1847年至今)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这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作者体验生活的结晶,从书中多少可看出作者的影子。《简·爱》也是如此,大量的细节可以在作者的生活中得到印证。当然 《简·爱》并不是一本自传 ,作者只是把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融进了一部充满想象力的文章里。人们知道《简·爱》是作者生活中的写照,但又有多少人知道作者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下《简·爱》的呢?
赏析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已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彭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彭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切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满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服饰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其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满族人还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为棉、夹和皮数种,为保暖之用。样式有对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种。
而作为有清一代“时装”的满族女式旗袍,则多有发展。当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外为流线型。继后,衣片前后分离,有肩缝和装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广泛,棉、毛、丝、麻和各种化纤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长、短袖之分之外,还分皮、棉、单、夹数种,便于在不同季节穿用。经过不断改进的旗袍,一般样式大致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讲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如此既衬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显得文雅大方。具有东方色彩的旗袍现已成为中国妇女普遍喜爱的中式服装。
旗袍和“旗头”、“旗鞋”等搭配起来,就构成了满族妇女典型的传统服饰装束。
“旗头”指的是一种发式,也称发冠。类似扇形,以铁丝或竹藤为帽架,用青素缎、青绒或青纱为面,蒙裹成长约30厘米、宽约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时固定在发髻上即可。上面还常绣有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旗头”多为满族上层妇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结婚时方以为饰。戴上这种宽长的发冠,限制了脖颈的扭动,使身体挺直,显得分外端庄稳重,适应于隆重场合。
“旗鞋”款式独特,是一种高木底绣花鞋,又称“高底鞋”、“花盆底鞋”、“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这种鞋的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可再用。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穿这种高底鞋走起路来显得姿态优美。老年妇女的旗鞋,多以平木为底,称“平底鞋”,其前端着地处稍削,以便行走。
满族的帽子种类较多,主要分为凉帽和暖帽两种。过去,满族人常戴一种名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称“帽头儿”,其形状上尖下宽,为六瓣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甚至无檐,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冬春时一般用黑素缎为面,夏秋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帽顶缀有一个丝绒结成的疙瘩,黑红不一,俗称“算盘结”。帽檐下方的正中钉有一个“标志”,称“帽正”,有珍珠、玛瑙的,也有小银片、玻璃的。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代初期。因其为六瓣缝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统一”之意,故盛行起来。满族入关以后,受中原文化影响,也取其“六合统一”之意,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现在,在有关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电视、电视剧中,我们仍能经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满族男人多穿双脊脸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种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缎布料。鞋前脸,镶双道或单道黑皮条。鞋尖前凸上翘,侧视如船型。妇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绣花卉图案,鞋前脸多绣有“云头”)外,还有一种“千层底鞋”。“千层底鞋”用多层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为布料,一般不绣花卉等图案,多在劳动中穿用。
还有一种很有特点的鞋,叫乌拉(靰鞡)鞋,多为满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猪皮缝制,内絮靰鞡(乌拉)草,既轻便,又暖和,适于冬季狩猎和跑冰。
住行
满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适应他们的生产生活习惯。满族农村房屋正房一般为三间或五间,坐北朝南便于采光,均在东端南边开门,形如口袋,俗称“口袋房”,便于聚暖。东西各有厢房,配以门房,这便构成通常所说的四合院。房屋多为起脊砖瓦房,俗称“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门向南开,高大宽敞。房内正对门一间谓堂屋,又称外屋,设厨灶锅台、水缸,灶通西内室火炕,火炕,满语称“土瓦”。从堂屋西墙开门为里屋,为南、北、西三面构成“万字坑”或“蔓枝炕”。满族尚右,西墙供祖宗牌位。西炕为窄炕,不住人,下通烟道。南北对面炕。上铺炕席,或糊炕纸刷油。炕梢置衣柜,柜内装衣物,柜上叠置被褥、梳妆用品。夜间长辈居于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寝时,头朝炕外,脚抵墙,对防寒和呼吸新鲜空气颇为适宜。墙壁多贴有纸画。为御北方寒冷,有的还建有火地。屋外西山墙头砌有圆形烟囱(满语称为呼兰),高出房檐数尺。烟囱根底有窝风窠,以挡逆风。南北墙上有窗,窗户纸糊在窗棂外,多“高丽纸”,纸上淋油或盐水,免得为雨雪淋湿脱落。窗棂及门上亮子窗棂构成各种图案,美观牢固。窗户分上下两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风。房梁上常悬有悠车,婴儿放在悠车里。炕上摆有长方形的炕桌,吃饭时围桌盘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铺有毡褥子以待宾客。房棂、椽、栋多有雕花油彩。厢房则设碾房和仓库(满语称哈什)。房外四周环砌围墙。院内东南竖“索伦杆”,杆上有锡斗,杆下放三块石,称为“神石”。杆后是一面用砖砌成的壁墙,墙头饰有雨搭。
过去,城中的富贵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门多为三间屋宇式建筑,正房三至五间,东西厢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间,四周围以砖墙,门房两侧设有石礅,称为上马石。有的四合院分为前后两院。满族的这些民间居所式样,大部分保留在东北的满族聚居区。但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传统建筑方式外,绝大部分已建造成更为宽敞明亮的现代式房屋。
为适应山区和林海雪原居住环境,满族聚居地区的传统交通工具主要有马车、爬犁、独木舟和桦皮船等。爬犁(满语称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将两根树干用火烤后弯成弓形,上端翘起,贴地部分宽约1米半,上面铺板或做成箱式,驾以马、牛,载人载物极为轻便。目前只在较寒冷的北部山区偶尔使用。满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独木舟(满语称威呼),由粗大原木凿空而成,可容数人。还有一种桦树皮船,制作较为麻烦。先做龙骨,里外附上桦树皮,一人可以扛着行走。相当轻便。现在已经不多见,被现代船只所取代。
礼仪
满族是一个十分注重礼节的民族。满族人见面或拜见客人,有各种礼节,其中有打千礼、抚鬓礼、拉手礼、抱见礼、半蹲礼、磕头礼等。其中,打千礼、抱见礼、磕头礼主要为男人所用,其他则用于妇女。打千礼用于晚辈对长辈、下属对长官,形式为弹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弯,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并问安。抱见礼是平辈之间用,晚辈对长辈也可用,不过晚辈要抱长辈的腰,长辈抚晚辈的背,等等。现在,有些繁琐的礼节已被简化。
满族尊老敬上的传统更为明显。晚辈每日早晚要向父、祖问安,途中遇长辈人要让路,吃饭时长辈先坐先吃。满族重感情讲信义,对宾朋真诚相待,有客人必设宴招待,所允诺之事必全力去做。
满族传统的婚姻仪式较为复杂,大致经过通媒、放定、纳彩、过箱、迎亲、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门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请媒人向女方家求婚,两家都同意后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为定礼。然后是定婚,即选择吉日,男方家及其亲戚往女家问名,女家设宴款待,男方家长致辞求婚,女方家则推谢再三,男方家坚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后,才算定下婚事。此时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长辈。定婚后要过礼,也是选择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绸缎、羊、鹅等礼物。男方家还要赠银两钱财。此时要议定婚期。进入迎亲阶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妆,俗称“过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谢。迎亲时,新郎在迎亲队伍的陪伴下赶着彩车迎亲,在途中两车相错时,新娘的哥哥将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车,俗称“插车”(由于各地区满族风俗不同,也有新郎与迎新队伍直接到新娘家迎亲的。还有的地方有"旗俗不亲迎"之说)。新娘至新郎家,换车乘轿,花轿落地,新郎要虚射三箭。新娘蒙红盖头下轿,与新郎站在事先摆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称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后撤天地桌,新娘进入临时搭的帐篷,谓之坐帐。坐帐时“开脸”,换头型。坐帐后,新娘跨过马鞍进洞房,新郎用秤杆揭去盖头扔到房檐上。夫妻饮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孙饽饽,众人闹洞房。在婚日当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后第一天,新娘给夫家亲戚装烟敬茶,拜宗族,认明辈分,谓之分大小。一般在结婚三日之后,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见娘家人并拜祖宗。婚后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谓之住对月。到了这时,婚娶仪礼乃告结束。
这些繁杂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满族聚居地区已经简化,并且融合了现代形式。比如插车,演变为男女青年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各自由婚庆队伍陪伴,从自己的家里出发,行进至中途相遇时,两人交换自行车或摩托车,再一同到新郎家。还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变为新人拜双方父母。虽然有变化,但仍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满族的婚姻仪式因居住地区不同而略有变化,并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满族的育儿习俗比较特殊。生男在门左挂弓箭,生女在门右挂彩色布条,娘家送一个悠车。生儿三天时,亲朋送贺礼,俗称“下奶”。并举行洗礼,称“洗三”。满月时要请客人来“做满月”,并将弓箭或布条取下挂在“子孙绳”上。百日时,要用从各家要的彩布条编成锁,称挂锁。周岁时要举行较为隆重的仪式,让孩子“抓周”。一般在16岁时,男孩剃发,女孩盘发髻。至今在东北满族聚居区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满月”、“抓周”等传统习俗。
葬俗
满族的丧葬以土葬、火葬为主,土葬和火葬历史都很久远。在满族入关前以火葬为主,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经常迁移。另外,八旗将士在清初战死较多,尸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满族入关后逐渐发生变化,从火葬与土葬并用发展为以土葬为主。丧葬仪式是,死者临终前穿寿衣,多为长袍、马褂,为单数。屋内停灵,一般在7日之内。用木板做成灵床,头西脚东。灵幡用3尺左右的红布制成,上缀以黑穗,悬挂在院中高杆上。满族人用的棺具形状特别,上部隆起,上宽下窄,称“旗材”。
停灵期内合家举哀,举行祭奠。入殓时棺内放金银等物,贫者用金银箔元宝代替,口含铜钱或玉器,灵具放在院内灵棚内。出殡多选阴历单日,抬灵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殡后要感谢帮忙的人并请吃饭。下葬后,每7天到坟上烧一次纸,连烧7次。百日时要烧百日,周年时要烧周年。满族烧纸是将纸叠成口袋状,俗称烧口袋。清明节要上坟,烧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来,满族的丧葬又改为火葬为主。但祭奠亲人的仪式仍然保留了许多古老传统,如清明节烧口袋、插佛托、烧七、烧百日、烧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满族禁忌较多。不允许亵渎神灵和祖宗。比如满族以西为贵,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许住人和放杂物,不能有各种不敬行为。不许打狗,更禁忌杀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许外族人戴狗皮帽子进家。传说努尔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兽,尽可以打来吃,但是,今后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义犬。"从此爱犬、敬犬便成了满族的习尚。另外,满族人不仅不食乌鸦之肉,还有饲喂乌鸦、祭祀乌鸦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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