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战争与和平》主要讲些什么内容?

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战争与和平》主要讲些什么内容?,第1张

战争与和平简介

(俄国)列夫·托尔斯泰 著

[战争与和平梗概]

一八○五年七月,宫廷女官安娜·芭芙洛芙娜在彼得堡举行了一次盛大的晚会。到会的有上流社会名流。发·西利·塞尔格维支·库拉根公爵是第一个到会的贵族。他说起话来懒洋洋的,是个惯会拍马逢迎的人。他常爱说这样一句话:“我是忠心的仆人”。他有个女儿叫爱仑,象白昼一样的美丽,大儿子依包理特是个低能的外交官,小儿子阿那托尔是个挥霍无度的花花公子。他们一家都出席了晚会。一位叫德路别兹卡雅的公爵夫人,要求库拉根把她的儿子保理斯介绍去当禁卫军军官。公爵答应了。到会的还有一个刚从国外受教育回来,初次踏入社交界的彼埃尔。他“笨拙,肥胖,是一个宽肩大汉,双手又大又红”。他是莫斯科著名的伯爵别素号夫的私生子,奉父命到彼得堡来寻找职业。他是个拿破仑的崇拜者。

到会的,还有年青的公爵安德来·保尔康斯基。他是个身材不高而极俊秀的年轻人,“具有明确而冷静的面貌”。他的妻子莉萨是个矮小而活泼的女人。安德来原先认识彼埃尔,他谈到他就要上前线去打仗了。在晚会上,人们交谈着法国和俄国日趋紧张的关系。会后,彼埃尔去拜访安德来。他对安德来说:“为自由而战,我便最先从军,但帮助英、奥去反对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指拿破仑--引者)是不对的。”

保理斯·经库拉根公爵介绍要到军队去服役了。他母亲带他到莫斯科看望亲戚罗斯托夫伯爵一家。伯爵夫人和其女儿正在过命名日。伯爵夫人是个具有东方式瘦脸的女人,她养了十二个儿女,但多半夭折了。伯爵是个平庸的人,他不如妻子能干。他们的大儿子尼古拉是个大学生,正和伯爵十五岁的甥女索尼亚恋爱。保理斯来到后,和伯爵十三岁的小女儿娜达莎也闹起恋爱来。娜塔莎是个黑眼睛、大嘴巴、不美丽,但十分天真活泼的女孩子。

彼埃尔在彼得堡没有选定职业,又回到莫斯科。这时别素号夫伯爵病得快死了。他的家族围绕他的遗产问题,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夺。库拉根公爵因和别素号夫伯爵沾点亲,主动跑来张罗。他和伯爵的三个女儿勾结起来,想瓜分遗产,排挤彼埃尔。但别素号夫已事先立好遗嘱,要把财产让给彼埃尔继承。库拉根公爵没占到便宜,反自讨没趣。

安德来把妻子送回他父亲的领地童山后,便上前线去了。他是俄奥联军总司令库图左夫的副官。一八○五年十月,司令部设在奥地利的一个名叫布劳诺的地方。十一日,库图左夫亲自检阅了五个步兵团。由于副总司令马克将军所率领的部队被法军消灭,使俄军处境困难。库图左夫下达了向维也纳撤退的命令。他指挥的三万五千俄军遭到拿破仑指挥的十万法军追赶。十月二十八日,库图左夫军队渡到多瑙河左岸。因受伤、落伍、战死,军队损失了三分之一。不久,维也纳也失守了。法军大部队随后淹至。库图左夫命令名将巴格拉齐昂以四千轻骑兵去豪拉布儒恩阻挡法军。

战斗进行得十分激烈,炮兵上尉屠升和他的战士们表现得非常顽强勇敢,终于把法军遏止住了。十一月十二日,库图左夫退军到奥尔牟兹,这里已经聚集了八万俄奥联军。第二天,俄皇亚历山大一世(他是个漂亮年青的沙皇)和奥王检阅了军队。二十日与法军在奥斯特里茨进行会战。库图左夫估计形势对俄军不利,不同意这次会战,但年青好胜的亚历山大一世和将军们执意要这样干。法军由拿破仑亲自指挥战斗,他“骑着灰色小阿拉伯马,穿着蓝色军大衣”,这天正好是他的加冕礼周年纪念日。会战从清晨五时开始直到下午五时结束。俄奥联军大败溃逃,连亚历山大一世和库图左夫都受了伤。安德来受了重伤,他一人倒卧在卜拉村山上,看着高远的天空,想起了“荣誉”和“自私心”都是毫无意义的东西,过去他一直为获得“荣誉”而奋斗,现在他感到“一切是空虚,一切是幻觉”。拿破仑巡视战场,发现了安德来,便命令把他抬下去治疗。由于安德来伤势较重,法军转移时,把他留给了当地居民。

第二卷

一八○六年,罗斯托夫伯爵的大儿子尼古拉从前线告假回到莫斯科。他是个英俊的骠骑兵中尉。老伯爵举行了一次宴会,把他当作“最好的儿子和英雄”来欢迎。

彼埃尔自父亲死后继承了大笔遗产。势利的库拉根公爵便把女儿爱仑嫁给他。爱仑是个放荡的女人,成天沉溺于舞会中,她对丈夫缺乏真诚的爱。一次,她和军官道洛号夫勾搭上了。为此,彼埃尔和道洛号夫进行了一场决斗。彼埃尔把道洛号夫打伤了。一星期后,彼埃尔叫妻子搬到田庄去,自己上彼得堡了。在彼得堡,他参加了一个宗教组织“共济会”。后来又到基辅视察自己的田庄。他在田庄上实行农业改革,并着手解放农奴,但他是个缺乏实际经验的人,他受到管家的愚弄和欺骗。他到保古恰罗佛去看望安德来公爵(他伤愈后已从前线回来)。并向他宣扬共济主义(主张博爱和虔信上帝),安德来却对他说;“你的学说说服不了我,而是生死在说服我。”安德来自奥斯特里茨会战受伤后,内心起了很大的变化。不久前,他的妻子莉萨又因分娩谢世了。他情绪消沉,正在探求人生的意义。

一八○七年六月,发生了弗利德兰会战。俄国军队取得了胜利。战后,宣布停战。俄法两国皇帝亲自参加了在提尔西特的和约签订仪式。

安德来公爵在自己的田庄上,进行解放农奴的尝试。他使三百个农奴变成了自由农民,并使另一部分农奴以免役税代替了强制劳动。在一次盛大的舞会上,由彼埃尔介绍,安德来认识了娜塔莎。现在娜塔莎已经十六岁了,出落得很标致。她原先的爱人保理斯想和一个有钱的女子结婚,已把她丢弃了。娜塔莎舞跳得很出色。在安德来心目中,娜塔莎是他看到的第一个美女,“她的魔力之酒使他陶醉了”。不久,安德来向娜塔莎求婚,她和她的父母都同意了。但安德来的父亲反对,婚事暂时被搁下来。

法国中尉的女人:作者:(英)约翰•福尔斯。类型:言情哲理。这是我看过的印象最深的一本书了。原因,没太看懂……

记得在书的背面梗概中写着“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爱情故事”,的确,太费脑子了……好像提到爱情故事,一般会想到的词语应该是诸如“催人泪下,凄美动人,感人至深”之类的,天底下还会有“发人深省”的爱情故事吗?

另外,这本书和其他名著不同的是,它没有序言,我看过的其它书都有。当时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呢。不过还是很喜欢它的这种每一章前面的都有引言的格式。

一个三十二岁的贵族青年查尔斯(其实就是现在的富二代)是书中的主人公(实质上是一个超级大绿叶),虽然书名叫“法国中尉的女人”。当时心里觉得挺失望的,看过的爱情故事的主角年纪一般都在二十岁左右,这男主角的年龄也太大了吧。不仅如此,查尔斯长得还很一般(也不是帅哥啊),性格也没有什么特点,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他之后虽然忏悔了很久,但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还是偶尔会逛逛窑子,另外书中还写到,查尔斯只要一跟女性有点肢体上的接触,就往那方面想,然后再谴责自己。觉得这样写,真的是……太真实了点吧。

因为一开头就是这样,所以对男主角实在没有什么好感。虽然倒过来想想,如果查尔斯到了这个年纪还没有碰过女人,倒是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一个正常男人了(难道有心理或者生理问题),尤其是他还很有钱。

查尔斯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了,孤身一人。这样也好,省得又上演富家子爱上灰姑娘,富家子的父母拼命阻挠的戏码,都让人看吐了。

看开头的时候,以为这就是《简•爱》加《苔丝》。

女主角就是“法国中尉的女人”萨拉(她给人的印象太深了),第一章就写她一个人孤独地站在岸边,眺望地平线……

远处,从穿着上看很有钱的一男一女在看着她,议论她,男的问那个黑衣女子是谁,女的说她是一个犯过错误的女人

那个男的就是查尔斯,女的是他的未婚妻欧内斯蒂娜。

欧内斯蒂娜只有二十三岁而已,典型的老牛吃嫩草,真替她不值。一位标准的大家闺秀,长得比较好看,一位商人的女儿,文化水平不高,很天真单纯。就是个子矮点(

然后就写他俩谈恋爱,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发生……

萨拉不慌不忙地出场。查尔斯是一个古生物学家,每到一个地方喜欢去收集当地的昆虫标本,他用捕虫网追逐一只蝴蝶,追到一片没有人的森林,发现一个女人藏在一个角落里睡觉,他觉得她真是够出格的,但也正是因此,她才在他心里留下了烙印。

萨拉长得并不好看,也很一般,就是个子比较高,受过很好的教育,但家境贫寒,没有亲人。性格非常有特点,心理素质很好(站在海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表面上看很受气,但其实比较地……有城府。

与此同时,查尔斯虽然有钱,但他父亲并不是家中的长子,没有能够继承世袭的爵位和庄园,然而,查尔斯的伯父偏偏一直没结婚,所以查尔斯也就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他伯父的继承人。

不过,他的伯父突然间结婚了,而他已经67岁了(晚节不保啊)。既然结婚,就有可能生子嗣,查尔斯就失去继承权了。本来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还觉得高攀了一位贵族,结果此事一出,态度立刻有所怠慢(世态炎凉)。

萨拉对查尔斯诉说了自己当年与瓦格纳的经历,查尔斯原谅了她的不贞(反正查尔斯也不干净,不过比起《苔丝》中的安琪,查尔斯已经不错了)。

查尔斯对她非常有兴趣,他的朋友,一位心理医生觉得萨拉是自虐狂(我也曾经觉得萨拉精神不太正常),查尔斯希望自己可以帮助这个不幸的女人。同情,总是容易发展成为爱情的。

查尔斯还有一位仆人萨姆,他和欧内斯蒂娜的女仆玛丽有私情(和咱们农村钻玉米地是一个意思),查尔斯曾经答应过他,等自己一结婚,就给萨姆一笔钱,让他建立一个自己的小家,然而……

随着和萨拉一步步地深入交往,查尔斯发现自己越来越渴望见到她(爱上萨拉了),可是他又要压抑自己的感情,毕竟萨拉已经不清白了,毕竟他已经订婚了,而且要他放弃自己的名誉地位,和这样的一个女人结合,又缺乏勇气。欧内斯蒂娜没有任何让人不满意的地方,他们一开始的交往,查尔斯对欧内斯蒂娜只是觉得她是一个很适合结婚的对象,而不是对萨拉那样爱着她。

他们的地下恋没有任何人知道,除了萨姆之外。萨姆预感到查尔斯的婚约会出变故,一旦查尔斯和欧内斯蒂娜决裂,那么他和玛丽也没戏了,所以,他只能出卖查尔斯了。

因为萨拉总是干一些不被常人理解的事情,所以最终被她的雇主扫地出门。第二天,查尔斯在一座废弃的谷仓里找到了她(很可怜)。萨拉看到他,一番对话之后,扑上去就吻(真有激情)。尽管查尔斯内心深爱着她,但还是极其痛苦地把她推开,选择了逃离,却撞见了正在偷情的萨姆和玛丽(真是尴尬)。平静之后,查尔斯让萨拉去爱塞特,他会替她安排好一切,因为小镇的人想把萨拉送进精神病院。

萨拉走了,也把查尔斯的心带走了。我总觉得查尔斯既然那么爱她,干吗当时不把她领回家呢?当然,在那样一个封建的时代,他不可能这样做。

因为爱着她,查尔斯很纠结,也不愿意再去看欧内斯蒂娜了,而婚期也一天天临近。

第二天两人分别的时候,查尔斯给了她很多钱,并衷心地谢谢她。因为她,查尔斯明白了自己有多么忘不了那个谜一样的女人。

萨拉到了爱塞特,在一个小旅馆住下,写了一封信,然后,吃饭,睡觉。

查尔斯看完那封信后就把它扔进了壁炉里,化为了灰烬。

查尔斯最终没有去找萨拉。萨拉从此再有没有出现在他的人生中。他和欧内斯蒂娜如期结婚,婚后生了六七个孩子。而查尔斯的伯父在婚后不仅生了儿子,而且还是双胞胎。查尔斯后来从商,过着平淡乏味的生活。萨姆和玛丽也如愿在一起了。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失望极了。写了这么长最后就是这么一个结局,有意思吗,感觉前面的简直都白看了,太平庸了,总觉得查尔斯还得跟萨拉有些纠葛。而且后面还有大概三分之一的样子。

这就是第一个结局。这本书有三个结局(很有创意,也是最大的亮点)。

查尔斯在收到萨拉的信以后,饭吃不下,觉睡不着。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馅得够深的)。结果经过了一番内心的挣扎,还是坐上了去爱塞特的火车,第一个结局就是来自他在路上的幻想。

他让旅馆的老板上楼把萨拉叫下来,但老板说她的脚扭伤了,只能查尔斯上去见她。查尔斯隐隐约约有种不好的预感(要悲剧),因为当初萨拉和法国中尉就是在这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情况下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可是他已经来到了这里,就去见她吧。

一开始两人还很客气,但萨拉坐着的身影实在太美丽……

此处省略………………

我想他如果放手的话,他和萨拉这辈子也就没戏了吧,可能正是想明白了这一点,他才会不顾一切。

完事以后,查尔斯觉得很幸福(真不要脸)。萨拉说自己配不上他,但他执意要解除婚约。于是就准备走,这件事不可以再拖。但是,他很快就发现了一件让他觉得五雷轰顶的事情,……,查尔斯不理解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觉得自己受了欺骗,而且萨拉根本就没有扭伤脚,自始至终就是一个圈套,他不能理解,萨拉简直就是在对他进行道德绑架(得了便宜还卖乖)。萨拉把他轰走了。

之后,查尔斯去了教堂忏悔,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还是决定和萨拉在一起,与欧内斯蒂娜解除婚约。不管萨拉有没有出现,其实他从没有真正爱过欧内斯蒂娜。更重要的是,他必须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不管是不是受了欺骗,毕竟他爱她。

然后他还给萨拉写了一封信,就算是情书吧,里面没有什么甜言蜜语(这本书里也没有),大意就是说让萨拉等着他,他要和她永远在一起。只有一句话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就是查尔斯说自己忽然才发现自己原来不是二十二岁,而是三十二岁(也是,查尔斯的心理年龄给人感觉也就二十二岁)。让萨姆去送,怎么可能送得出去呢(当然,送出去也没用)。

解约的理由不能是自己婚前出轨,只能说我配不上你(萨拉也是这么对他说的,典型的抄袭)。欧内斯蒂娜说我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我可以改啊(可怜的孩子,整本书里只有她是最无辜的人,莫名其妙地,自己深爱崇拜的未婚夫就被别的女人抢走了),查尔斯很心痛,但为了另一个人,他不得不如此地伤害她。欧内斯蒂娜终于明白了,她问了一句她是谁(傻子也能猜出来有第三者啊),查尔斯只说,你不认识她(其实认识,一开头就是她告诉他是谁的,但欧内斯蒂娜做梦也不会想到是她)。

萨姆向查尔斯提出辞职,并向查尔斯索要了一大笔钱(因为他知道他和萨拉的那些事情)。

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要查尔斯钱一份不平等条约,具体内容记不清楚了,反正很侮辱人。但是查尔斯没有犹豫,签完就走了(纵观全书,查尔斯也就这个时候比较帅)。

可是,当他再回到爱塞特的时候,萨拉已经走了,不知去向。

从此,查尔斯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寻找,他登过启事,但一直没有消息。他去过那些妓女聚居的地方寻找(即便萨拉为生计当了妓女,他也绝不会嫌弃她),但只有失望,尽管在肉体上还是不检点(很同情查尔斯,不过还是想批评一下),但在精神上却始终只有一个人,他觉得自己此生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后来,他去了美国,一边旅行,一边漫无目的的寻找。在他开始流亡生活的第13个月,查尔斯的伯父终于还是有了一个儿子,查尔斯已经对这一切,没有什么触动了(难道已经麻木了?好心痛)。

和当时的英国不同,美国已经很自由开放了。那里的女子都很开朗活泼。查尔斯不禁幻想,如果有一天他找到萨拉,那么他一定要带她来美国生活(这个想法还比较成熟,如果两人在一起之后还留在英国,那么肯定会是这样的结果,萨拉在路上走,旁边的人说,看见没有,这就是那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先跟野男人睡过,后来又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勾引了别人的未婚夫……),看一看萨拉唱歌跳舞会是什么样子,他从来没有看见她笑过……可是,这只是幻想,想着想着,查尔斯的心又痛了(我的心也痛了),只要能找到她,他不会再让她受苦,睡在稻草堆上,不会再让任何人鄙视她,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太痴情了,现在终于不讨厌这个男主角了,不管他最终能不能和萨拉在一起,快点做个了结吧)。

因为成功地实行了自己的计划,萨姆和玛丽终于如愿地幸福生活在一起,并很快有了自己的孩子,玛丽无意间撞见一个女人。因为在心里同情查尔斯的遭遇,所以……

查尔斯在美国突然收到他的律师的来信,让他赶紧回去。

这是一封匿名信,因为查尔斯以前也收到过只写一个地址的信,所以他以为这封信也是萨拉写的(其实不是啊……),谨慎起见,他还作了一番调查,在得知了她还是单身以后,他去找她了,于是,真正的结局开始了。

那是一个著名的画家的家里,其中的几幅裸体画让查尔斯不禁想到了萨拉,很吃醋(自己都没有见过萨拉的裸体,怎么别的男人可以呢),不过也有可能不是。当他再见到她的时候,他已经不敢相信她是她了。萨拉不仅活得更自信,也更年轻了。因为她蜕变得太华丽,以至于查尔斯都感到自卑了,他之前都以为萨拉一定会在某个火坑里面受苦受难,自己是拯救她的英雄。

现在才发现,一切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查尔斯说,只要他爱她,那么他所拥有的一切再牺牲千百次他也是心甘情愿的(悲伤……)。自己只不过萨拉在孤独无助的时候一个玩偶罢了,现在她不需要他了,就把他忘得干干净净了(查尔斯这么想的,不过我觉得这么说太重了些,虽然我也不能够理解女主角,但总觉得她不是一个坏人)。

似乎这一幕,重现了当年他和欧内斯蒂娜解除婚约的一幕,也许这就是轮回。

萨拉追求的是自由,所以她说自己不可能成为任何人的妻子,萨拉说自己现在很幸福,不想改变。查尔斯气坏了(如果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那么何苦要一次次的诱惑呢),他说,如果老天有眼,那么总有一天,你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萨拉无言以对。

这是第二个结局和第三个结局的分叉点。

看到这里,我觉得两人基本上是只能分手了。虽然对女主角实在没有什么好感,甚至觉得她人格上有些问题,尽管质疑可能他们在一起查尔斯也不会幸福,但还是衷心地希望他们两个能在一起,否则,让人对爱情实在都没有信心了。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还是失落。

查尔斯转身要离开,他觉得自己真的很多余。他只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唉~)。但是,萨拉从他后面跑过来,拦住了他(每次都是这样,在他爱她的时候,她拒绝;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她又追求),说,我不能让你带这样的想法走掉!查尔斯冲她摆摆手,让她躲开,但她就是杵在那儿不肯走。查尔斯火了,此生中唯一一次,他想打萨拉,不过还是忍住了(估计还是舍不得吧)。萨拉说,有一个女人,她很想见查尔斯,她可以向查尔说明,自己没有那么可恨。他说,我凭什么还要再听你的?(愤恨),她说,她比世上任何人,甚至她自己都更了解自己,他说,我又不认识她,即便是女王来了我也懒得见。她说,她非常想见你,你要是不见她,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厉害!)。结果,查尔斯还是妥协了。

随后,查尔斯被带到了一间房子里,应该是儿童房,空无一人。又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仆抱进来一个小女孩儿,放在屋子里。小女孩大概有一岁多一点,长了一头黑发(和萨拉的金发迥然不同)。

查尔斯不理解萨拉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反正闲着也没事儿,就哄小孩呗(也许他心里也想当父亲了,毕竟也三十四了,要是当年没有萨拉插一杠子,他和欧内斯蒂娜也应该有自己的孩子了吧)。

查尔斯一边等待着,一边猜想着,一个女人,还非常了解萨拉,又非常想见他,会是谁呢?不会是……那个人吧,那个人指的是当时一个非常有名的人,就是萨拉的雇主的妹妹,一个非常进步的女性。不过他还是想岔了。等了很久,还是没有人来,查尔斯就问一个路过的女仆,结果那个女仆说,她已经在这儿了呀。

这下查尔斯更迷惑了。女孩有些烦了,查尔斯不知该怎么办,然后这个时候,孩子的母亲进来了,查尔斯都没用正眼看她。孩子的母亲一边哄孩子,一边用一种做了亏心事的眼光偷看他。然后就是一段无言的沉默。查尔斯觉得自己怎么又受到了奚落呢,然而这一次,他千里迢迢地从美国跑来受这次奚落,他心甘情愿(怎么回事,查尔斯怎么这么贱呢)。

然后,很尴尬。查尔斯没话找话,问她叫什么名字,孩子的母亲说,叫拉拉治,是那个画家起的。见查尔斯没反应(其实他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她又说,难道你不喜欢这个名字吗,我知道这个名字很奇怪(是挺奇怪的,看了那么多外国的小说,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查尔斯忙说,喜欢,喜欢(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后来重新看的时候,觉得自己当时的智商怎么那么低呢,看到这儿都没反应过来这个孩子的母亲是谁。

当然查尔斯还是有很多疑惑,不知不觉眼泪就流下来了(五味杂陈)。他问,为什么,如果我永远都不……,孩子的母亲打断他说,不得不如此。

好不容易有句台词,还写得这么朦胧。后来才明白查尔斯想说的是“为什么,如果我永远都不来找你,你怎么办呢?”

之后,两个人相拥而泣。查尔斯觉得他和萨拉之间什么都没有了,只有爱(吓死我了)。他最后问了一句,我到底能不能弄懂你的谜呢,萨拉默默地摇头(应该是不知道吧)。两人抱起来没完没了,这时,拉拉治为了提醒他们俩,就用手里的布娃娃打在她父亲的脸颊上(总算挑明了,原来她父亲就是查尔斯,因为房间里没有别的男人,害得我都用上推理了,呵呵)。

虽然一夜情之后有孩子的情节有些不合常理,不过毕竟也还是有可能发生的(谁让那时候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呢),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疑问,查尔斯怎么知道拉拉治就是他的孩子呢,萨拉可不是头一次欺骗他了,虽然萨拉并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其实她很自重),不过为生活所迫还是有可能背叛自己,这也是查尔斯所担忧的地方。直到再看开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查尔斯也是黑头发。而且个人认为以萨拉不走寻常路的性格,有了孩子她是一定会生的。

虽然第二个结局有些牵强,不过还是有很现实的意义:你们两个人可以不为对方负责,但是逍遥快活之后,必须为这个无辜的生命负责。何况现实中有无数因为孩子而维系的婚姻,谁都希望有完美的爱情,但现实就是有很多无可奈何,苛求只能带来伤痛,差不多就行了吧。

第三个结局,在查尔斯转身离去之时,萨拉把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是留恋,还是伤害呢)。查尔斯这个恨啊,只是一只手而已,却让自己停下了脚步,恨自己为什么这么爱她(痛苦死了)。当他转身面对她的时候,萨拉的眼睛隐含着一丝笑意(为什么,我也只能问为什么了)。萨拉说自己不可能跟他结婚,但可以跟他保持暧昧的关系。但是查尔斯无法接受,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妻子,又不是一个情人(以他的条件,想找情人的话还会愁找不到吗)。他最终还是满含愤恨地离开了她。

查尔斯走在河边,思索着,也许萨拉的性格的确值得心理学家去研究,但作为他,实在已经厌倦了这种猜谜的游戏(恐怕不是游戏吧),他把她比作斯芬克斯(唉~谁让你不是俄狄浦斯呢)。是回美国,还是去别的什么地方,他不知道,只是一个人顺着河边走着,觉得自己三十四年来生活的一点意义也没有,不过他还是对未来的生活有了一丝信心,尽管眼泪一次次的让人不敢相信这种信心。生活终究要继续。

作者说第三个结局更真实一些,我也这么认为,虽然心里很希望大团圆,不过如果没有第三个结局,这本书就不发人深省了。当然作者设置了三种结局,就是让读者有自己选择的余地,读者希望是哪个结局,它就是哪个结局(我希望是第二种)。

尽管这里面查尔斯从戏份上来说是真正的主人公,萨拉出现的并不多,但萨拉给人的印象实在太深,我对她有着太多的不解。如果爱,为什么要残忍的离开;如果不爱,为什么又要一次次的追求,并献身给他呢。也许她知道自己和查尔斯真的不合适,也许是为了要追求她的自由。在我的心里她应该爱查尔斯,因为她曾经说过,和她在一起他不会幸福。因为他们两个追求的始终不一样,一个要生命的自由,一个要婚姻的幸福(为什么不可以兼得呢)。

关于萨拉的性格实在是太过见仁见智,书里并没有关于她的心理描写,查尔斯的倒是很多。也许正像查尔斯最后想的那样,她正像一个斯芬克斯。一个永远让人不解的谜。我始终不愿相信,萨拉会是一个居心叵测的人。像查尔斯所说“你不仅毁了我的一生,还以此为乐”“不仅把匕首插进我的胸膛,还转动它取乐”,这样的结论,或许太过冷酷了一些,萨拉只是在以自己的一种方式活着,然而她的思想却不能被自己最爱的人理解。她也很矛盾,喜欢孩子,又不愿改变单身的现状。追求爱情,又决绝地拒绝了查尔斯的求婚。只是,萨拉为何不愿为查尔斯作一些改变呢,毕竟,他也算是为她付出了一个男人所能给的一切了。幸好,不论是何种结局,他从未后悔过。

如果以最恶意的思想去揣度萨拉的话,那她也够可恨的。先是勾引,再是抛弃,明明知道查尔斯有多么痛苦,还刻意逃避。但我却不愿意这样去想。唯有她拒绝查尔斯,她所追求的自由才得以实现,她的个性才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就连作者都说,他很清楚男主角心里想要什么,但不知道女主角心里想要什么。

因为心里不愿接受第三个结局,所以我曾经有过一个想法:假如查尔斯出点什么事情的话……是不是萨拉就愿意和他在一块了?原谅我把《简•爱》的情节移花接木,果真如此的话那样就太离奇了,也不因人深思了。

我倒是宁愿相信,萨拉明白他们俩不适合在一起,所以只能装出一幅冷酷的样子,只有这样,查尔斯才能死心,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关于男主角,感觉上就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是我看过的所有书中感觉最真实的一个了。也曾懦弱,也曾自私。在反反复复的痛苦纠结中,最后还是找到了自己的勇气,追求了自己以前永远也不会去想像的爱情。不管他和萨拉能否最终在一起,他都已经把握了自己的命运,反抗了那个虚伪的时代,反抗了原本的“应该如何如何”。第三个结尾,他也变成了开篇的萨拉,不被人理解,一个“法国中尉的女人的男人”。

也许以后他会结婚,也许会单身。但不论如何,他会不再因萨拉而痛苦了吗?

从某种程度上说,查尔斯是一个读者的代言人。他对萨拉的疑惑,往往也是读者心里的疑惑。尽管他觉得自己比其它的所有人都理解她,但还是不能够完全理解。

虽然萨拉塑造得更成功,但从真实的角度讲,无疑查尔斯更出众一些。一开始对这个人并无好感,后来想想才发现这才是作者优秀的地方,生活中又痴情、又有钱、又英俊、又有才的人,存在吗?因为看了太多偶像式的男女主角,即便是在《基督山伯爵》、《悲惨世界》这样的世界名著中,男主角也往往是无所不能。有魅力的人往往更吸引读者,不过这也脱离了生活。男人的缺点,人性当中的阴暗面在查尔斯的身上表露无遗,可他终究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人。让人有些反感,又同情,感觉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那段是教堂独白那章,查尔斯的矛盾、痛苦、纠结、懦弱表现得淋漓尽致。然而这毕竟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可以选择和欧内斯蒂娜结婚,但他没有这样做,所有的后果,自然也应该承受,包括那个悲剧的结局。生活中最容易出现的就是第一个幻想的结局,因为大多数人是没有勇气突破种种束缚的。从这个角度上说,不论结果如何,能够做出选择,这个决定本身都不会没有意义。

从写作技巧上说,这本书可是相当有创意了。看了那么多书,有开放式结局,从没有看过三个结局。而且其中作者总是经常出来,评论评论。更是在临近结尾时“穿越”到了一百年前,与查尔斯同坐一列火车。

至于主题呢,我也思考了很久。这本书很像一本寓言,真实与虚构相互交错。我想每个人都会从中找到不同的主题,无疑这是一本适合深入探讨的书。也许生活的本质就是不懈的追求,追求一个永远都无法解开的谜。又或者生活就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哪怕你真心实意的付出,也不一定可以收获回报(像查尔斯那样)。不过,生活总是有希望的。因为它有无限种可能。

生活并不是钢琴,除了黑白分明,灰色地带之外,真正带给人希望的,是那七色彩虹。

中国的

一、先秦时期的封爵

1、上古的“爵”

《通典职官封爵》上载有:

黄帝: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

唐虞夏:建国凡五等:公、侯、伯、子、男。

殷:公、侯、伯三等,公百里,侯七十里,伯五十里。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公居摄改制,大其封,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孟子万章篇》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但以上这种“爵”只是一种名号,与后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区别。除天子之外,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仅仅是在礼节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别。这个最近有不少著作论述,专门讨论这一问题。

2、春秋战国时的封爵

战国以前,各诸侯国内部的爵实际上有卿、大颉⑹咳�叮�考队址稚现邢氯�取8鞴�垂�笮〈�霾煌��纭蹲蟠�分性亍按喂��锨涞贝蠊��校�械逼湎拢�碌逼渖洗蠓颉P⊥��锨涞贝蠊��虑洌�械逼渖洗蟠螅�碌逼湎麓蠓颉!庇胁煌�氖撤獗曜迹�纭豆�铩分性亍按蠊��洌�宦弥�铮�洗蠓颍�蛔渲�铩!薄蹲蟠�分幸苍卣约蜃釉�小吧洗蠓蚴芟兀�麓蠓蚴芸ぁ敝�铩

战国时,各国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如各国都曾有“上卿”、“亚卿”、“客卿”等,均为将相所得的高爵。大夫一级如有上大夫、中大夫、国大夫、五大夫等。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封地或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执帛。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定二十等军功爵: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以上相当于“诸侯”)。 彻侯得食县(设令、长),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余大庶长以下十八等,则如吏职。凡斩获敌首级一颗,即赐爵一级,还要有赐田宅和服役人员一名的优待。有爵级则可为官,斩敌甲首一颗,赐爵一级,愿做官的,可以作“五十石之官”,即斗食小吏。

二、秦汉时期的封爵

秦灭六国,实行纯粹的郡县制,赏爵仍为二十等爵。

西汉初分封了八个异性诸侯王,不久大多扫除,又分封了一批同性诸侯王于关东,镇土抚民。初期诸侯王国一般较大,常有几郡,国内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平七国乱后削减,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光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到后来的王国不过相当一郡,且王死后诸子皆可分其地,越来越小。东汉略如西汉制,以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傅、相、中尉等。

侯(即二十等爵中的列侯)以户数为差,大者不过万户,少者五六百户,汉初因功封列侯者有一百四十三人。侯国建制相当于县,有国相,相当县令,受所在郡守节制。列侯另有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数官。朝廷京师设主爵中尉管理列侯,景帝时改由大鸿胪管理。东汉时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设国相,有家丞、庶子等家臣。

汉仍承秦二十等爵(武帝时改彻侯称列侯),其中七大夫以上为吏爵,可令食邑;七大夫以下为民爵,只及其身与户。后其爵渐轻,武帝时在此之外,又特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规定立功受爵的将士可以补吏,可以赎罪,功劳超等者,大者封侯,小者补郎,使受爵者得到实际利益。但是,由于规定了武功爵可以买卖,所以也就无法避免爵位朝轻、滥方向发展。东汉时期,由于征辟、察举和任子等制度基本上垄断了官吏选拔权,虽二十等爵仍在,其作用已式微而益轻,除列侯、关内侯两级外,其余的后来几乎名存实亡。东汉末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又设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皆为不食租的虚封。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封爵

1、曹魏的封爵

自曹魏起正式废除了秦汉以来的二十等爵,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制度,以后为历朝所沿行。

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最初在乡侯之下还有亭侯,后省)、关内侯。王为皇室宗亲独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宗室、功臣都有,均有封地;县侯、乡侯、关内侯为功臣及子弟起家封爵,无封国,食租税。王至男视官一品,县侯视三品,乡侯视四品,亭侯视五品,关内侯视六品。

黄初三年始封皇子为王,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乡侯,公之庶子为亭伯;黄初五年改封诸王皆为县王,以县为国;明帝太和六年再调整,改封诸侯王,以郡为国。王国置相、都尉(以上五品)、傅、保、友(以上六品)、郎中令、中尉、大农、司马(以上七品)、家令(八品)各一人;公国职员如王国;侯国置相(八品,相当县令)一人以及家令、家丞、傅等家臣。

除以上九等爵外,也有对庶民、士兵的赐爵,即曹操时在关内侯以下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皆为不食租的虚封。

2、两晋的封爵

晋武帝咸宁三年(275年)定制,爵位有: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关内侯。非皇子不得封王,宗室封爵有公、侯、伯、子、男(其中又有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之别);功臣有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乡侯和亭侯)、关内侯、关外侯等。五等爵上加“开国”二字西晋时较少,东晋多以此酬异性功臣,其建制不久,常与原五等爵混称,沿用至后世。从官品上看,开国郡公、县公为一品,开国县侯、伯、子、男为二品,县侯三品,乡侯四品,亭侯五品,关内名号侯六品,关外侯七品。

晋武帝时对王国制度有具体规定: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公之制同王之下国。侯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王、公、侯国均以中尉领兵。王国置相(后改称内史),王官除傅、保、友、郎中令、中尉、大农、常侍、侍郎外,职官略同郡,以上均由朝廷任命。租调由王“三分食一”(东晋改为“九分食一”)

3、南朝的封爵

南朝宋制因两晋,唯大小国皆三军(至孝建中,国官属不得对其主称臣,改称下官)。王子为后,例封千户。齐因之。

梁封爵大体因前代,定制:诸王言称令,境内称之为殿下;公侯言称教,境内称之为第下;皆自称为寡人。梁的五等爵制为:“五等诸公(即开国诸公),位视三公,班次之;开国诸侯,位视孤亲、重号将军、光禄大夫,班次之;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开国诸子,位视二千石,班次之;开国诸男.位视二干石,班次之”。

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关中关外侯,凡十二等。因国小,王国封户一般大国不过两千(个别曾到五千户),小国仅千户。郡王、嗣王、藩王为一品,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二品,开国县侯三品,开国县伯四品,开国县子五品,开国县男六品,沐食侯七品,乡、亭侯八品,关中、关外侯九品。一品视万石,二、三、四品并视中二千石,五、六品视二千石,七、八品视千石,九品视六百石。

4、北朝的封爵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396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减五等爵为四等:王、公、侯、子,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后又复添伯、男二等。皇子和异性元功上勋皆可封王。孝文帝行“亲疏世减挡”:亲王2000户、始蕃1000户、二蕃500户、三蕃300户。王国官有师、友、文学及中尉、大农、上中下将军、常侍、侍郎等。景明元年定制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各爵品级为:除王外,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

北齐爵分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王,位在大司马上;非亲王则在三公下。封内之调,尽以入台,三分食一。公以下,四分食—。王国,师一人,其余官略与晋、魏制同。官品略有调整:除王外,开国郡公从一品,散郡公、开国县公正二品,散县公、开国县侯从二品,散县侯、开国县伯正三品,散县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散县子从四品,开国县男正五品,开国乡男、散县男,从五品。较北魏各降—阶。又公国有郎中令,正七品;大农,从七品;中尉,正八品;常侍,从八品;侍郎,正九品;上中下将军及上中大夫,从九品。侯、伯国亦置大农,从八品;中郎、谒者,正九品。子、男国之大农,从九品。

北周郡县亦有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皆加“开国”。 后改《周礼》九命之制“诸侯为外命,公九命,侯八命,伯七命,子六命,男五命”。共计有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凡十一等。

四、隋唐时期的封爵

1、隋朝的封爵

隋文帝开皇年间,设爵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郡王第一品,秩万石。嗣王、藩王、开国郡县公,第二品;开国郡、县侯,第三品;开国县伯,第四品;并视中二千石。开国子,第五品;开国男,第六品。并视二千石。汤沐食侯,第七品;乡、亭侯,第八品。并视千石。关中、关外侯,第九品。视六百石。另有记载与其稍有出入:王正一品,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从一品,开国侯正二品,开国子正四品下阶,开国男正五品上阶。炀帝时只保留王、公、侯三等,余皆废。

2、唐朝的封爵

唐太宗贞观十一年,定爵制九等:一等为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等为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等为国公,食邑三干户,从一品;四等为开国郡公,食邑二干户,正二品;五等为开国县公,食邑—干五百户,从二品;六等为开国县侯,食邑一千户,从二品;七等为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等为开国县子,食巳五百户,正五品上;九等为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

各封爵还授给世袭的永业田,亲王10000亩,郡王5000,国公4000亩,郡公3500亩,县公2500亩,侯1400亩,伯1000亩,子800亩,男500亩。

五、宋辽金元时期的封爵

1、宋朝的封爵

宋初的封爵增加到十二级,为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公、侯、伯、子、男都带本郡县开国,到封国公时,则称某国公。初次只封小国、然后改移大国。皇子、兄弟封国,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馀宗室近亲并封郡公。其开国公、侯、伯、子、男皆随食邑:二千户以上封公,一千户以上封侯,七百户以上封伯,五百户以上封子,三百户以上封男。现任、前任宰相食邑、实封共万户。相应品级为:王正一品,嗣王、郡王、国公从一品,郡公、开国郡公正二品,开国县公从二品,开国侯从三品,开国伯正四品,开国子正五品,开国男从五品。后嗣王、郡公、开国公不封,保留九等。

有封爵者必有食邑。食邑从—万户到二百户,共分十四等。不过,食邑只是虚数,只有食实封才有一点实际利益。食实封从千户到百户,共分七等。实封约为虚封数的4/10,食实封者,按实封一户,每月给钱25文计算,随月俸向官府领取。宋代官员的这些封爵和食邑、食实封等,都没有子孙可以世袭的规定。

2、辽金的封爵

辽的封爵很多继承唐制,也有王和五等爵,以及食邑、食实封等制度。

金朝封爵分九等: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郡伯、县伯、县子、县男。官品为:正从一品为郡王、国公,正从二品为郡公,正从三品为郡侯,正从四品为郡伯、县伯,承安二年更。正五品曰县子,从五品曰县男。食邑定制为:封王者万户,实封一千户;郡王五千户,实封五百户;国公三千户,实封三百户;郡公二千户,实封二百户;郡侯一千户,实封一百户;郡伯七百户,县子五百户,县男三百户,皆无实封。

3、元朝的封爵

元爵分为: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郡侯正三品,郡侯从三品,郡伯正四品,郡伯从四品,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

六、明清时期的封爵

1、明朝的封爵

明朝的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两种。

明太祖之初,定制袭封: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均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均视二品;诸子则授镇国将军,从一品;孙辅国将军,从二品;曾孙奉国将军,从二品;四世孙镇国中尉;从四品。五世孙辅国中尉,从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从六品。初亲王岁禄定为五万石,后定减亲王岁禄为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将军三百石,奉国将军二百石。另有大量赐田,有的亲王竟至数千上万顷。

明朝又阅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后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并定制:“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爵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袭(世),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除有军功者外,可得爵号的还有曲阜孔子后裔衍圣公及驸马都尉、外戚等因恩泽受封者,但只是给诰而不给券。与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号和食禄,井无封邑。

2、清朝的封爵

清初(后金时),尚处于爵职不分的状态,至最后的完善也有一个过程。天命五年(1620年),“论功序爵,列总兵之品三等,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其牛录额真俱为备御,每牛录下设千总四员”。天聪八年(1634年),改称五备御之总兵官为一等公,一二三等总兵它为一二三等昂邦章京,一二二等副将为—二三等梅勒章京,一二等参将为一二等甲喇章京,游击为三等甲喇章京,备御为牛录章京。顺治元年,加封公、侯、伯世爵,不久更昂邦章京为精奇尼哈番,梅勒章京为阿思哈尼哈番,甲喇章京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为拜他喇布勒哈番,以及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午(1736午),又比照汉称,定精奇尼哈番为于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哈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乾隆十六年(1751年),定世袭七品官为恩骑尉从而确立了二十七等世爵制: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二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正五品;

恩骑尉,正七品。

爵位的承袭有两种,一种叫世袭罔替,所得爵位可世代承袭,由朝廷受予诰命,属于特典之列。通常的世爵均定有承袭次数,—般是每—代减一等,袭次既尽,世爵也就取消。世爵俸禄为: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二等公685两,三等公660两,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一等侯610两,二等侯585两,三等侯560两,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一等伯510两,二等伯485两,三等伯460两,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一等子410两,二等子385两,三等子360两,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一等男310两,二等男285两,三等男260两,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一等轻车都尉210两,二等轻车都尉185两,三等轻车都尉160两,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骑都尉110两,云骑尉85两,恩骑尉45两。还有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闲散侯230两,伯品级官205两,子品级官180两,男品级官155两,轻车都尉品级官130两,骑都尉品级官105两,云骑尉品级官80两。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以上世爵主要用于封功臣及外戚。宗室皇亲另有制度,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多罗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若除去世子、长子外共十二级。一般爵位均为降级世袭,即子嗣承袭父爵要降一级。如果承袭者本人无甚功勋,不能晋级。少数特许可世袭罔替,如清初的八家“铁帽子王”: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八家以及后世的乾隆时封的怡贤亲王、同治时封的恭亲王、光绪时封醇亲王、庆亲王四家。

外国的爵位

当你在阅读莎士比亚的喜剧《威尼斯商人》时,扑面而来就有主持法庭审判的威尼斯公爵,接连向鲍细娅求婚的又有巴拉庭伯爵、英国的福根勃琪少年男爵、德国撒克逊公爵等等。初学外国文学的读者,一时往往被这些头衔搞得眼花缭乱,迷惑不解。因此,了解一点外国爵位的由来及其内涵,是阅读外国文学作品必不可少的知识。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威尼斯商人》中的少年男爵福根勃琪也属于这一类。

西方爵位的由来

公爵(Duke):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Marquess):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Earl):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Baron):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正统爵位的来历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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