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红毯尽头的他》。
以下是网络小说的相关介绍:
网络文学,就是以网络为载体而发表的文学作品,其本身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
如果强求网络文学的客观底线,那就是对网络没有了解和接触的人所写出的作品。以及没有官方人士在网上发表过(或者说网友流传上来的文字信息)这类的作品在传播形式之上大致不属于网络文学,仅此而已。
应该注意的是,网络文学所具有的特征并不是局限于所传播的一个媒介,更重要的则是这样的一个文学载体在网络传播之中,形成的一种写作特征和行文方式,符合现今网络文学作品所应当具有的商业化价值。
以上资料参考——网络文学
龙神青年
作者: 极品小人
简介:
小学时老师对我们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认真学习努力读书,把老师的话当在圣旨供在心里。中学时,老师对我们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我相信了很认真和那些三角几何函数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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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正文 第十章 婚礼的筹备、复仇的开始
梦媛看着手上的订婚戒指,想着前几天中昊的求婚.觉得那一刻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下个月就是结婚的日子.那一天自己就会披上婚纱,嫁为人妇。
“喂、喂、喂、梦媛,你有没有听我在说话啊。!”田漫雪看着好友脸上痴痴呆呆的笑容,再转头看看坐在另一旁一直发呆的卫思丽,真的有一种自己好多余的感觉。
“啊,对不起啊。我在想下个月结婚的事情。”
“你真的要结婚了,你想清楚了吗?结婚就意味着女人要踏进爱情的坟墓。”卫思丽提醒的说着。
田漫雪和李梦媛诧异的看着她,搞不懂她为什么这么说。
“思丽,梦媛下个月要结婚了,而且你也要当妈妈了,你看看你的肚子,再有两三个月就要生了,你是不是打算生完才结婚啊。”田漫雪可不想因为卫思丽有不婚主义而影响梦媛要结婚的想法。
“思丽,我知道你一向喜欢自由。也自由惯了。但是你总要为你的宝宝想想吧,再过不长时间爸爸要出生了,如果他知道爸爸和妈妈还没有结婚……
注:下列推荐全是已完结,全是HE结局,没有悲剧、女尊、BL、一女N男
《多多益善》作者:喜善大人
转世重生到了古代时空,
原以为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一回米虫,
怎料却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主,
无奈,只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金子、房子、铺子、孩子、美男子!多多益善!”
你说什么!”有人处于狂飙边缘。
“呵呵!”心虚地笑,“妾身是说‘老公只要一个好’。”
她是忘记喝孟婆汤,带着前世记忆的相府千金**,
她是玄天宗第三十六代秘密传人,
她是红遍京城的多多药膳坊的老板,
却异想天开的与京城第一美男、英勇威武的大将军、当今皇帝的表弟借种生子,
只为摆脱万恶旧社会包办婚姻的悲哀命运。
于是,他成了她孩子的亲爹,却被逼做她的“地下情人”,并忍辱签下有史以来最不平等条约。
她不爱他?却容不得他身边的其他女人;她爱他?却又只想保持“地下情人”关系而不与他成婚……
现在穿越文泛滥,很多都是非常纠结的,不喜欢。当初看到这篇的时候非常激动啊,看到深夜,文字很特别,看完后很开心,女主真的好好玩,她穿越过去后变成一小孩,努力规划自己的未来,强啊。
《爱在唐朝》作者:杨家丫头
竹林的灯火 到过的沙漠 七色的国度 不断飘逸风中
有一种神秘 灰色的漩涡 将我卷入了 迷雾中
看不清的双手 一朵花传来谁经过的温柔
穿越千年的伤痛 只为求一个结果
你留下的轮廓 指引我 黑夜中不寂寞
穿越千年的哀愁 是你在尽头等我
最美丽的感动 会值得 用一生守候
看完这要书后觉得很震憾,非常欣赏这本书的女主,敢爱敢恨,第一次灵魂穿越时爱上了男配,为了爱他,不惜伤害深爱她的男主。在两个深爱她的男人生死相搏时,无法抉择,最后以死解开这个死结;第二次是本尊穿越回去,爱上的却是男主,最后圆满结局。书里有许多优美歌词,添色不少。
有些人会说不喜欢这样的女主,爱完一个换一个,但我想说的是,我很佩服她为爱不顾一切的勇敢,女主开始爱的是男配,为了爱他可以不顾一切,可是当她发现另一个人更值得她爱时,坚定而决绝抛掉过去不顾一切去爱。
《芙殇》作者:明月珰
她也许想穿越,
但是不想穿到后宫,
穿到后宫也不想穿成妃嫔,
穿成妃嫔也不能穿成皇帝最讨厌的那个啊?
为了出宫,她有计划有目的的纠缠他
他,沉默寡言,典型闷骚
她,坚信男人是下半身动物,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须先练好技术
非常精彩的后宫戏啊,男主冷情,女主为了回到现代拼命地去招惹他,有两个结局,不过,我还是喜欢喜剧的那个。
《秋霁》作者:晚晴风景
什么?要我退位让闲?舍弃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阳光型格格身份,去做风吹就倒的没人疼郡主,天妒红颜啊!!!
不过,这新身体容貌无双,又有个奸诈狡猾、英俊潇洒的狐狸哥哥,最重要的是此人还和我一样嗜权如命,终于找到同类了。
看来留下也不错,既然老天给我个如此柔弱美丽又有身份的身体,要不把这锦绣江山尽在掌握,我就不叫瑶华。
霁云:什么?要我退位让闲?舍弃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阳光型格格身份,去做风吹就倒的没人疼郡主……天妒红颜啊!!!!晚晴,你给我解释清楚,为啥没事搞个现代女霸占我的身体,让她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却不思进取,连个皇后都没混上,简直丢尽我的脸,还让不让人活?
晚晴:…… …… …… 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霁云(发狠狂笑):好,这是你逼我的。既然给了我如此柔弱美丽又有身份的身体,要不把这锦绣江山尽在掌握,我就不叫瑶华。
晚晴:…… 你本来就不叫瑶华了,你现在叫秋·霁·云。
江水苍苍,望倦柳秋荷,共感秋色。废阁先凉,古帘空暮,雁程最嫌风力。故园信息,爱渠入眼南山碧。念上国,谁是、脍鲈江汉未归客。
这本书的女主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心狠手辣的,机关算尽,男主也是跟她旗鼓相当的狡诈狐狸型,从头算计到尾,书中无论主角配角,大家集体都在算计,真是阴谋得非常彻底、非常过瘾啊。
《穿越与反穿越》作者:妖舟
穿越好,把马子看美男,金银财宝手里攥。
穿越好,出天山入龙谭,绝世武功身上缠。
穿越好,走江湖游深宫,中外历史听我侃。
穿越好,主角命好,没什么本事,也能当韦小宝!
穿越好,配角长得好,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还瞎了眼的总往主角身边靠~
以黄金规律为指导方针,歌舞与写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谨记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择偶原则,来吧,我们去穿越!
这本书前面非常搞笑也非常好玩,特别是女主为了穿越而做的这些准备工作,笑死我了,不过后面就一般般了。
《魅惑冷情公子》作者:月映沙丘
活泼大胆的现代女孩映月被车撞飞,来到了不知名的古代。
碰上了温和却冷淡的白衣男子,
不管了,人家到这里无亲无故,先赖上你再说!
什么,自己原本清秀的脸蛋竟然变成了另外一张脸,
看看这媚眼如丝,嘴角含情的模样。
呜呜,不要啦,这张脸美则美矣,
但是会不会太过妖艳啦,一看就像那种不安分的女人。
怪不得白衣帅哥老是不冷不热,让人家在后面追得好辛苦。
一本挺可爱的穿越书,一开始看的时候以为作者会写成一女N男,还好没有,女主虽然有点爱财又好色,但对男主还是挺专情的,抵制住了优秀男配们的诱惑,男主救了女主后被她以身相许,冷冷的男主医术很好,对女主深情温柔,对外人冷酷,用男配的话来说就是条冬眠的蛇,如果被惹到咬一口可不得了的。
这本书有的细节描写真的挺好玩的,女主拿了男主父亲打发她的五千两出府去逛了,被男主抓回来禁足,银票被没收,女主趁男主洗澡时没收了他的衣服,然后男主把女主叫出来让她伸出手,女主很得意地以为男主把银票还给她,谁知她手上是一条大大的虫,把女主吓得大叫。
《牵情》作者:Jassica
他,清冷淡漠,魔教之首,更有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l, R8 a
她,带着异于常人的能力,以新的身份,落在新的时空中重生
两人相遇,将谱写出怎样的情曲?
她是否能融化他心中的冰冷?
他是否能让她丢开能力的桎梏,摆脱碰触的梦魇?
很喜欢男女主间的那种氛围,男女主都是冷淡的人,女主甚至是个哑巴,由于母亲而不愿再开口说话,两人虽言语不多,但很亲昵,似乎是天生相属,注定要相依相偎,不离不弃,不管身份地位如何变化,两人都没有变,没有所谓伟大的成全,两人的手始终紧紧相扣。是不可多得的好文啊
《苏肉难寻》作者:苏栩
来,介绍一下,我叫苏栩,大家都喊我苏苏,孤儿一个,一个很冷很冷专业的稍微大龄的女硕士生,近来有点花痴倾向。不能怨我,孤儿院的老院长成天在电话中苦口婆心的教导我说:“苏苏啊,你年纪也不小了,老爹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会背锄禾日当午了,你要抓紧时间,在学校里找一个男朋友,将来一起在北京工作……”老爹的训话都是从我背锄禾日当午开始,然后开始描绘我的美好人生,一直描绘到买房生孩子然后孩子上幼稚园上小学上高中上大学上研究生最后娶了老婆我也死了为止。老爹的描述让我对人生产生了破灭感,但是对于男人……我想我不会放弃的,至于孩子么,没有男人哪来孩子,万里长征先走出第一步再说。
一位穿越的女硕士,穿越前后均很胖,整天想着如何麻雀变凤凰,一篇很可爱的穿越文,女主有点小奸小恶的,穿越后的生活也很平凡,与男主间的互动也很可爱
《怜香惜玉录》作者:十四郎
完全小儿女的情长,
没有波折,
没有勾心斗角,
也没有虐。
嗯,
大约就是叫做流水帐的东东
这本书有江湖版和穿越版,我只看了穿越版,还不错,非常地温馨,女主穿越被迫与男主成亲,后来两人闯荡江湖中渐渐爱上对方,男主女主属于小打小闹的小冤家类型,挺可爱的,两人从不断的经历中不断成长。
《为修正导致时空质量不均的失误而犯下的另一个失误的过程备案记录》作者:Hydrozoa
关于本文:原本是认真的打算写一个狗血的穿越爱情故事……然后在写的过程中似乎略有偏差的变成了冷笑话的样子……
另外,里边所有的事件如帕里斯和墨奈劳斯战斗中被救,埃内阿斯的被救,更不用说阿喀琉斯的拒战和帕特洛克罗斯的死,这些都是伊利亚特的设定,我没有进行什么架空。当然伊利亚特本身就是一种架空文了……话说历史上真正特洛伊战争的时候帕里斯已经五十多岁了……再话说特洛伊其实应该是希腊人势力和赫梯势力碰撞的小小牺牲品而已,其实并没有什么能和阿开亚联军分庭抗礼的实力……
所以,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历史文,而是建立在传说的基础上的无责任文章……我也并没打算表现什么古代人与现代人的价值观差异,只是在写冷笑话而已……
这书名还真有够长的,不过真的写得很不错,女主很好玩,里面的人物非常可爱,语言很风趣,女主穿回特洛伊战争期间,不过有点遗憾的是她为什么不是跟我的偶像阿喀琉斯在一起?
《歌尽桃花》作者:靡宝
暗恋了数年的温柔英俊的邻居大哥哥即将结婚,
失恋的谢怀珉同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借着同乘电梯的档儿开口表白。
可是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下一秒,电梯失重了。
当小谢同学再度张开眼睛时,她的世界已经完全颠覆。
镜子里黑瘦的小女孩是她的新身份。神仙说,命格君系统有误,你就再等等吧。
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百无聊赖的小谢同学,就这样开始了她啼笑皆非的穿越之旅——
女主是学中医的,穿越后成一千金**,男主是一王爷,后来成了皇帝,非常搞笑
《挽红颜》作者:静芬
一次偶然的误闯,一个平凡的女子,开启了她瑰丽的人生;
一个清新的女子,一个非凡的帝皇,交织出了灿烂的爱情;
一个是彷徨、抗拒,极力想守住自己的心,
一个是强势、深情,努力想留住这一抹幽兰,
终于,美丽的邂逅,永远有美丽的结局。
很好看的一篇文,男主是个强势的帝王,霸气十足,但非常宠爱女主,女主个性异常清冷,像一朵幽兰,一直想着回现代,被男主相中后立刻封了贵妃,但女主并未爱上男主,男主依然是非常温柔地宠爱着,终于得到她的心
《天朝恋歌之只想爱你》作者:静海深蓝
她一直相信自己会寻找到生命中那半弧,凑成一个圆圈。当她明白到男朋友并非她要寻找的那半弧,分手时却被男朋友恶意推她去了车轮之下,穿越到了天朝国靖王府当了九**。平凡的她只想安心地在这个陌生的国度生活,继续寻找那半弧,所有美好的憧憬却在她遇到他之后被打破了……
悲惨的童年,让他性格突变,他的阴狠、冷酷无情都是为了报复当年加载他身上的人,感情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可以利用的棋子。而他冰冷的心,遇到她之后,会为她而变吗?多年的仇恨会为了她而放弃吗?
他多来年封闭自己的心,就连美艳高雅的娇妻也动摇不了,为什么当那个温柔娴静的妹妹性格突然转变后,自己却深深地受到她的吸引呢?对于这份感情,他要爱还是不爱呢?
爱情不就是那回事,不是你选择我就是我选择你。当爱情遇上亲情、友情、家仇,他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女主穿越成一郡主,由原本的不受宠变成家人宠爱的对象,男主是一霸道蛮横的皇子,女主对他要求专一,可他放不下仇恨及皇位,我一开始以为会是一女N男,有点怕怕的,最近真的被许多这样的文雷到啊,幸好不是。男主与女主间的纠缠,女主一次次地想要坚定要放弃他,男主一次次地追回,两人差点就错失了啊
《淡极始知花更艳》作者:小醉猫
”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
花了很久,我才明白,自己,原来是一个凡人
即没有倾世之才,也没有倾城之貌
既然老天让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我决定,安心做一个凡人,体会平凡至极的幸福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即使是平凡,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本文清淡,需要极大耐心
这本穿越的女主适应良好,在古代生活得很顺利,几乎不太看得出来穿越的影子,女主古代的父母为了在一起,当时承诺要把女儿嫁给皇家,女主被迫嫁给男主,也是后来的皇帝,两人婚后恋爱,里面有两只神兽好可爱
《享尽宠溺》作者:朵鸢
某某说:得,哪个杀千刀的神仙把我弄到这个鬼地方还弄了个"冷面阎罗"当我的老公!姑娘我双十出头,多好一黄花大闺女,一到这儿,就给吃干了抹净了,我要伸冤!
某某的男人:伸冤(冷眼横……)
某某(哆嗦……):没有,没有的事,我是说伸个懒腰,伸个懒腰……
某某的男人:(继续看书……)
朵朵曰:写此文纯属无聊,本人脆弱小心肝,经不起众大人的砖头,所以谢绝砖头,3Q
这篇文情节一般,但胜在温馨,看书名就知道了,男主虽然冷冷的,但非常宠妻,宠到女主有点无法无天了,没什么误会也不虐。女主虽然知道男主是她穿的身体主人的杀父仇人,但不在意还是很爱他,当然,又不是她的,呵,不过结尾就有点狗血了,是女主哥哥知道真相后杀了男主,女主穿回现代后与男主相遇了。
《此心无垠》作者:无非由
她神秘地穿越,竟莫明成了另一个时空的自己。她天性散漫,随遇而安,只喜欢吃睡二字。不料一场帝王选妃的百花盛宴,将她推向宿命的深渊。
在男权至上、妻妾成群的天下,她曾经一朝得尽宠爱,更妄想得到坚贞的爱情;却不料百转千回之后,成了权利斗争中,一枚小小的棋子。
经历了阴谋、背叛和绝望之后,她终于把心磨练成铁,设下瞒天过海之计,只为此心,能自由无垠……
这本书真的很长,分了上下部,挺好看的,女主穿越到一绝色千金**身体内,她父亲想把她当作谋权的棋子,女主与皇帝是旧识,在选妃宴上喜欢她的皇帝本想立女主为后,但女主想要的爱情是一生一世专情,所以谎称自己有心上人拒绝了皇帝,被男主听到以此要胁成了他的王妃,因男主曾救过女主并对她一见钟情。婚后两人相爱,但又相互提防,不能信任对方,中间夹杂着恩怨情仇,最终女主心冷,诈死逃离男主。男主始终不能忘怀,偶然发现女主没死,当然不会放过。
《陌上花已开》作者:若若瑶
高考失意女为救老弟郁闷落水,醒来后居然穿成了预备先知?!~~~
陌陌纤尘,一世如花,散落无尽的缱绻思念。坠入异时空后与你的相遇,究竟是一场牵绊心扉的眷恋,还是不过一次花开般惊艳的短暂邂逅?
“丫头是不是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从哪里来,又到了什么地方啊,别急别急,老夫现在就给你说说你的来历……”
“一座深山老林,一个老头儿,一个小孩”的乏味开局,还似乎有那么点玄幻的味道
顶着司命先知名号的普通现代女孩,将在这个未知的世界里遭遇到什么……
女主穿越后成了先知的徒弟,被认定是转世巫灵,与人身体接触时就会知道这人身上发生过的事,好神奇的力量,羡慕啊,当然有能力就会有天降大任,女主也是经历了很大的波折才与男主在一起了,女主是在一次偶然中救了男主,当时男主被人下药追杀,呵,里面比较好玩的是女主的先知师傅和他捡来的失聪孙子,他在别人面前老是端着先知的架子装成仙风道骨样,在女主及孙子面前则是一淘气可爱会上树掏鸟窝的可爱小老头,还有他孙子真的好可爱。
《笑看世间几多愁》作者:苑筱
穿越本身就俗,穿越到达官贵人家里更是大俗,穿越来了还跟一个古代美男子契约结婚更是俗中之俗。
我相公沉稳冷静武功高强,帅得天上有地下无一塌糊涂,美中不足是他不能说话。嗯,只是不能说话而已……
女主穿得很特别,似乎没有尽情发挥我们现代人的优势,没当成什么千金**,倒成了人家婢女,还被迫成亲,哎,男主是被刚刚穿越的女主莫名救了,因此被赖上了,有口难言,一开始还真看不出来他就是男主啊,感觉一般
《我自望星朝天歌》作者:七钉
是一部小说
只是一部爱情小说
只是一部轻松的爱情小说
只是一部鲜活灵动在作者心中的,小说而已
这女人,不是仙,嘻笑怒骂皆因随心所至
这男人,也非神,抑心控情只因未遇真爱
或许浅白,或许单薄,只求搏君一笑
一曲回音里,有天歌的影子,便也够了
女主在游泳池里穿了,是身体穿,架空,被男配捡到,拜师成了男主师妹,女主有时很粗神经,但粗中也有细,男主是个宰相,冷冷的,事业有成,但感情方面空白,表达方式很可爱,所以老是被女主气得跳脚。
《狐狸,你是我的劫》作者:七钉
缘份信佛,不信我,可我相信缘分,不信佛。
前世回眸五百次,你却没来今生寻我,我不悔不嗔不怨,静待花开时节;
终有一日,固守纯情得仙缘,甘踏奇境续红线。
古今风情融合,中外思想碰撞;
火花的魅力,一直在于让人升腾希望。
这是一个书中世界?非也!
这只是霉运天使谢三毛导游的第一次带团出行,
却步上了一条不可思议的,寻爱旅途!
最近在狂迷腹黑男,看到有介绍说这男主特腹黑的,当时还是个坑,没敢跳,终于完结了,我马上冲去看了。挺不错的,不过一开始就有点雷到我,女主名叫三毛,汗,在现代是个导游,在带团时穿了,是身体穿,还连带把外国友人一起带穿了,居然是穿到金庸的《鹿鼎记》中去了。一开始女主与外国友人特想回家,后来听说她缘定于此,以为美男小沐是良人,谁知是别人的良人,呵。后来狐狸男主出场了,我当时还想,啊,原来是他。男主一直想着要反清复明,但最后为了女主还是把仇放下了,确实是蛮腹黑的。最后一章我自己最喜欢,讲的是男女主吵架后,男主被朋友拉去青楼,与MM一起喝酒,被女主看到,她马上冲回家写休书,说这是原则问题,男主断了一指逼她留下。
《食霸天下》作者:林芝
穿越小白文,女主会做点菜,以此安身立命,食霸两字别有含义。
我一直很喜欢看厨艺好好的女主,作者应该是花了好多心思把找相关的食材,看得我那叫一个馋啊。在被许多穿越文雷到后,看到这篇文时真的是很激动啊,好久没有让我看得很兴奋的文了。男主清冷腹黑,武功高强,是皇亲国戚,女主卖身于他当奴婢,一心想赚钱赎回自由身,男主深爱她,女主有所顾虑,但最终还是接受了,两人间互动很温馨自然。整篇文看下来挺舒服的,里面的配角都好好玩啊,特别是男主师傅,简直太强了,牛人啊。
《家有刁夫》作者:周玉
当北极遭遇赤道是什么情况?当火星撞上地球是什么状况?
当终极杀手遇上野蛮夫君是什么状态?
是以暴制暴?是相看两相厌?还是冰雪覆没烈火?炙热散尽严寒?
一个屋檐下怎能容纳两个王者?王不见王,要想对方臣服
那么也许回炉在造后,懂的个中滋味在说。
这本书吧里没有,是潇湘的VIP,挺长的,有一半VIP了,不过有个网站可以看后面的部分。女主在现代是个冷情冷性杀人不眨眼的杀手,灵魂穿回古代成了男主的新婚妻子,架空,男主长得很美,脾气很爆,老是被女主打压住,气得跳脚,呵,冰冷的女主对所有CR都防备不信任,两人历经磨难,爱上男主后只全心全意爱他。
《代生王妃》作者:逍遥
世俗的眼光,她是个好人,却不长命,年纪小小就成了地府的鬼差,得
人缘是她的错吗?
连撒旦也看上她?
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不愿意活的人可以代她而生。
可是,老天眼未免太不长眼。
这副破身子她真的能活八十?
运气不好也就算了
还碰上一个霸道到无以复加的男人
成了他的妻却连个婚礼都没有
他冷漠,他残佞,他阴寒,为何在遇到她时全变了样?
这本书跟古灵的《出嫁从夫系列》有点像。女主穿到一个元朝病弱千金身上,被男主相中成了王妃,男主是忽必烈的宠臣,也是一部落的族长,工作性质跟允禄的一样,性格也相似,对别人冷酷无情,武功高强杀人不眨眼,宠妻宠到天上去。里面有许多好玩的角色,比如男主部落的人,他的四个下属,他们的朋友、子女
《替身娘亲》作者:逍遥
穿越时空她吗
如果这等好事真的轮到她,她是很开心,很高兴,很想大笑三声
可是……要她当人家的后娘没搞错吧
为什么差那么多?
没有高高在上的地位————呃,其实地位也不低了,据说是个将军夫人。
没有帅帅的老公在身边————属于她的那位压根就没个踪影。
没有爱她爱到死去活来的一号二号三号情人————嗯,有的是那位无踪无
影一号二号三号的爱慕者。
好命苦,赶快把人家送回去了,一点都不好玩。
什么什么?那位夫君还有个女儿?
他的前妻呢?
什么什么?她就是他的“前妻”?她就是他女儿的娘?
搞虾米啊!这下不只时空错乱,她的神经都快错乱了
女主穿回元朝,身体穿,由于与男主女儿长得一模一样,被没见过母亲的小女孩当作娘。男主是忽必烈的大将,个性冷酷,相处中被女主吸引,娶她为妻,婚后过得很幸福,男主很宠妻,但因为误会,分离十年,最终圆满结局。
《恋上一只猫》作者:半个灵魂
对于世间万物,他这一刻的喜欢,或许转个身就讨厌;这一秒的兴趣,或许一眨眼就厌倦。
狒狒跳草裙舞?秃鹰长头发?腊肠狗孵蛋?猫头鹰倒立?无尾熊长尾巴?
唉!全都不合他的意。问他为什么?嗯!答案只有四个字一不够有趣
没想到,他众多收藏品中的“天下一懒猫”,竟然自懒死复活之后突然变了性子,
第一次重逢就让他露出“本性”,差点断子绝孙。呵呵!有意思!
岂料它背着他“偷猫”也就算了,还连带的离奇失踪,这下他越来越“不正常”了。
就像知道一个感人的故事,若是没有人听,永远就只有自己知道。他的故事,其实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看到很多亲介绍这本书,可总是觉得人猫恋怪怪的,今天看了,真的写得很不错,轻松温馨搞笑,自然流畅,没有别扭的感觉。女主为了救一只猫被车撞了,灵魂附到一只懒到不行的大肥猫身上,她努力减肥时真的好玩极了,天天被狗追,哈哈。男主真的是一个帅到不行的怪胎,家里专养一些奇怪的动物,对小猫脾气火爆但欺善怕恶又胆小,觉得好玩,整天逗它,不过最后爱上它,很深情。当然,最终女主变回人身,两人幸福在一起了。
《与艳少同眠》作者:沈沧眉
现代女子方怡穿越到明朝(仁宗年间),并且成了御驰山庄的庄主容疏狂,很不幸的又赶上汉王暗中收买江湖人士,意图谋反。迫于强大的压力,御驰山庄决定将容疏狂作为间谍嫁给汉王的谋士楚天遥,然后故事就开始了……
风流有王孙,猎艳少年场。
他相貌清俊,风流倜傥,随行总带有两名绝色少女。故而江湖朋友称他为艳少,为人高傲狷狂。
就是这样一个艳少,他名满江湖,名动天下,他武功高强,足智多谋,传闻中他是一个大魔头,喜怒无常,杀人如麻。
可是在女主的眼里他笑容温暖而亲切,眼里满溢包容与宠溺,淡定从容,静默如山,看不出有丝毫暴戾与冷酷,
这一切的改变只因为他遇见了他生命中所属的那一个她,容疏狂。
非常好看的一篇文,虽然走的是江湖恩怨、连环阴谋、儿女情长的武侠套路,但绝对是一篇让人耳目一新,不忍释卷的好文!男主是一位江湖中的神密人物,作者并没有描写他有多么英俊多么邪媚,而是通过江湖人物口中的“艳少”述说男主的从前,让人觉得他就象一个神话一样神密而吸引,使我想起从前古龙笔下的大侠们,女主率真的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让我们拭目以待这对“古今个性”组合如何在江湖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吧!
《姚果儿的穿越记事》作者:虫小扁
自认平凡小女子姚果儿华丽穿越,
竟成了嚣张跋扈的红衣妖女莫依落?
那好吧,她认命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江湖之旅
只求能阿弥陀佛,万事大吉!
女主穿越到一个江湖上人人讨厌的魔女身上,灵魂穿,架空。女主穿越后,当然是带给众人大大的震撼,魔女变了个人嘛。女主伤好后到江湖上去游玩,再次把江湖搅成一团,由于仇家众多遇袭,被武功高强的男主救了,男主很特别很好玩。女主遇到男配北堂,据说是她的未婚夫,同时全江湖的人都知道她曾几次求婚均被拒,北堂却爱上了变了个人似的女主。女主的师兄,阴柔邪魅,也爱上她。故事随着女主家仇的真相一步步揭开而展开,总的来说,挺好看的一篇文,挺喜欢女主的个性。
《挽留》作者:明月珰
他是腹黑的风流王孙;
她是腹黑的闺中弱女;
腹黑女大战腹黑男,
赢的未必是赢了,
输的未必是输了
( 特此声明:本文所指的腹黑是真的腹黑,男主女主都是万里挑一的真正的坏人,良心被狗吃了,想看真善良假腹黑的童鞋就不必进来了,砖拍得已经够某盖个七层小高楼了。谢谢)
架空,灵魂穿,我考虑了好久要不要把这篇文推上来,一开始我是被很多人的介绍吸引了,因为很喜欢腹黑男,所以赶紧看了,看到前半部分感觉是,太好看了,真不错啊,腹黑男女主在斗法,很好玩,可后半部分真真华丽丽雷到我,如果我早知道后面这样,绝不会看这文,郁闷啊!女主穿成一千金大**,整天吃喝玩乐,把自己名声败坏掉,以便不用嫁,极力跟皇家撇清关系,谁知对六皇子一见钟情,想尽一切办法用尽手段想嫁给他,男主是风流腹黑阴险的二皇子,女主的狡猾吸引了他,用计使女主嫁给他,女主始终不相信男主真爱她,两度想害死他,但男主始终计高一筹,但终至心冷,宠爱别人,女主被囚,被男主姑妈要胁去害男主,虽然女主这时看清自己爱着男主,但还是服毒、另嫁、回去害男主,最后算是HE结局。
注,转载粘贴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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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追求我,只是因为我拒绝你带来的挫败感。
我怀过孕,打过胎,做过六年的小三。
薛沣,你什么都不知道,谈什么喜欢?"
陆谨萍一夜之间抽烟凶了起来,烟雾缭绕中她神情恹恹,又带出了点迷离暧昧,一口又一口,宽松的睡袍上顷刻染上了浓烈的味道。
在这静的夜里,谨萍孤身坐在窗台沿,透过那本是透明,此刻却透了点幽蓝的窗户向外看去。玻璃有点脏,她却不嫌,脸几乎要贴上去。离得这么近,都不需要转动头的方向,只往下一瞟,27楼以下的人世烟火便映在了她的瞳孔里。
程骞最不耐烦看她这幅模样,若是开门进来,正见此景,必定冷冷沉了脸色。女人靠着他软软撒娇可以,却不爱枕边人眼神波澜不惊,眉梢眼角尽带了看尽人间繁华,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沧桑感。
有时程骞正勾了她长发俯身吻她,嗅到她身上烟味,便忍不住用力噬咬她唇,发泄一般,谨萍也就由他去了。
反正,她什么也不在乎,只要程骞舒心就好,被豢养的金丝雀还得叫两句好听的,讨主人欢心呢不是?
谨萍住在市里一栋高层公寓里,寸土寸金的地方,程骞为她租的。她又不是名正言顺的的女人,自然不能搬去和程骞同住。
程骞的未婚妻路子仪,一个娃娃脸颇为清秀的姑娘,学历高家世好。二人已经议定了明年春天的婚期,所以,自己目前这种见不得光的身份,保持到明年就够了。
程骞第一次见陆谨萍是在一场招聘会上,那时陆谨萍大二,凑热闹式地去参加学校的招聘会。
招聘会上人山人海,找工作的应届生们神色仓皇,带点迷茫,带点不安。穿了条丹宁背带裤的陆谨萍就这样挂着戏谑的表情撞进了程骞的眼里,然后,蜻蜓点水,在他心里忽而荡起了一点涟漪。
再见陆谨萍,时隔两年,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彼时程骞一路高升,有了自己的独立办公室,有了丰厚的收入,有了对他毕恭毕敬的下属,再也不需要下到底下去负责校园招聘安营扎寨了。
陆谨萍是来他们公司面试的,只是那简历寒酸得可怜,连实习经历都没有,寥寥几笔,实在是与她学校专业的牌子不相称。大概,又是一个拿着青春作兴的女孩子。只是这样的女生,也必然要为自己曾经的放纵付出代价。
他想的没错,二十二岁时的这个毕业季,陆谨萍已经尝到了自己的苦果。她在最狼狈的时候遇见程骞的,程骞拿到了她的****,只一个电话,她便孤身赴宴,去见一个素未平生的男生,仅仅是因为程骞低沉的声线,像极了放弃陆谨萍的他。
程骞在招聘会上看见了穿着背带裤笑得戏谑的陆谨萍,却没能顺着陆谨萍的眼光看到立在那里跟人交谈的季恪凡。
陆谨萍并不是通过正常手段进她们学校,虽然这一点让人饱受诟病,但是漂亮的脸就是一张通行证。她照样混得如鱼得水,没有人不知道文经系花陆谨萍的名字。
而季恪凡,算是大学男生里比较不一样的一个,他在学业与事业之间游刃有余,是拿国家奖学金的学霸,也是将各种兼职做得风生水起的中介。
配上那出众的外表,温和的谈吐,简直像一个王子一样。
是像王子,不是王子。
王子不必为了生计而疲于奔命,不必为了联络同学手机二十四小时不关,不必为了那区区四千块钱助学金,跟满脸油腻的导员处好关系……
褪去那些虚名与光环,他季恪凡只是一个穷人。
季恪凡的确是能赚钱,但是他仍然是个需要上自习需要听课的大学学生。他的钱,每一块都用于支付了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陆谨萍比起这样孤军奋战的季恪凡,在经济上简直好得太多。
陆家曾经很有钱,哪怕是陆父再娶了一位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妻子,都没有在经济上短过陆谨萍。可能这样的陆谨萍,从来没见过同龄人真的为了生计奔波。好奇心之后,由怜生爱,一头扎进了季恪凡编织的情网里,不能自拔。
不能自拔到恨不得将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他,以至于在毕业季的那个六月,她发现自己怀了一个孩子。孩子是季恪凡的,可是他不要这个孩子,也不要怀着这个孩子的她。
2
她去做了流产手术,然后苍白着脸去赴了一个陌生男人的邀约。
再后来,成了一个男人的小三。
有的人是不能一个人呆着的,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黑夜都是那么的漫长冷清。
陆谨萍的继母是个很温柔,笑起来有浅浅梨涡的女人。在成为陆谨萍的继母之前,她的另一个身份是陆谨萍的辅导老师。上高一的陆谨萍很喜欢这个大三的姐姐,虽然她给陆谨萍讲三角函数时陆谨萍总是忍不住睡着。
可是有一天,陆父却通知她,这个姐姐即将成为自己的继母。
在陆谨萍愤怒地推门而入时,辅导老师正摸着小腹和陆父谈论着什么。一切都明了了,这个被陆谨萍称呼她为小悠姐的二十出头的姑娘,怀了一个比自己大二十岁却格外有钱的男人的孩子。
或许小悠姐、季恪凡、甚至程骞,他们都是一类人,一类懂得自己要什么,并且为了自己要的东西不择手段的人。
总是温柔笑着的小悠姐在陆家最艰难的时候提出离婚,以婚前财产协议分走了陆家仅剩的大半家产。然后冲陆父点明,那个被陆父视为老来子千般疼爱的小孩子,是别人的种。
陆父一病不起,缠绵病榻。
而让陆谨萍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的季恪凡,早就获得了出国读研资格,却一直沉默不说。在飞机起飞的前一天才道明真相,顺便提出分手。陆谨萍甚至还没说出自己怀孕的消息,电话便被掐断。
她遇到了程骞,在她需要一大笔钱时他出现了,不是程骞,也会是别人。
她当时,真的无路可走了,除了出卖身体与美貌,她无计可施。
不管前因如何,后果便是她成了一个感情中不光彩的第三者,成为一个人人有资格唾弃的贱女人。
陆谨萍又抽了一根烟,那烟暗暗地燃着,在黑夜里成为一个幽幽小点。夹着烟的陆谨萍就这样缩成一团静静坐着,任那烟灰慢慢掉到地板上。
她已经二十八岁了,却还在继续着不光彩的人生。
收到医院消息时,是在第二天。陆父在病床上苟延残喘地躺了这几年,终于还是在昨天凌晨去了。死时身边空无一人,妻子、儿女,没有任何人陪他走完这最后一程。
陆谨萍放下电话后一个人呆了很久,还是穿上了大衣出门去。
已经是深秋了,外面很冷。一阵冷意蔓延她的全身,她裹紧了身上衣物,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向哪里去。她是去年随着程骞来到这里的,若不是程骞工作调动,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来到这里。
她突然发了疯似地在包里翻找着,最终在钱包的夹层找到了那张小小的卡片。她打了个车直奔高铁站,买了一张南下的动车票。
她等不到明年春天了,二十八岁的陆谨萍在二十九岁来临之前,终于决定逃离,决定逃离这不光彩的人生。
待她上车时,已经是晚上七点,手机上有了程骞的两个未接电话。陆谨萍看了两眼,还是将手机后盖拆开,电话卡拔出,随手塞进了椅子与椅子之间的缝隙,然后闭目开始睡觉。
她是感觉到一阵凉意才醒的,身旁那个蜷缩在他妈妈怀里的小男孩手里正拿着瓶开口的矿泉水,那矿泉水正冲了她的大衣领子处浇了下去。
湿漉漉的,很难受,陆谨萍一瞬间慌了神,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那抱孩子的妈妈这才回过头来,她急忙道歉然后在自己的包里翻找纸巾。递出纸巾的手忽然顿住,这个年轻妈妈声音带点犹豫与惊喜。
“谨萍?”
自己的名字被人这样唤出,陆谨萍也是一愣。她看向这张脸,终于将它与记忆深处的一个人对上了号。
真是狼狈啊,陆谨萍想,毕业六年,原来已经有人结婚生子。
她拿纸巾擦拭着自己身上的水,还是客套道:“这是你的孩子啊?很可爱。”明明那个小孩正缩在他妈妈怀里不礼貌地冲她做鬼脸。
那个女同学笑得开朗,她揉揉自己儿子的头,“随他爸!”话里都是满满的幸福与骄傲。
这个女同学不算漂亮,身上的衣服也不是什么好牌子,只是挂着满脸笑,她应该很幸福吧?陆谨萍心想。
3
那女同学笑容敛了敛,“季恪凡回国了你知道吗?”
当初他们毕业分手的消息早就传开了,女同学话里也带出了点可惜。
“季恪凡混得挺好的,一回国就当上了高管。上次在班群里,大家还都说了两句话。”
班群?陆谨萍早就切断了和过去一切的****,她微笑着点了点头。
女同学带出了点八卦的神色,“结婚了吗?”
她随意地点点头,并不想多攀谈。
“你这是去绛城?出差还是旅游?”
绛城曾是有名的古都,也是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
“随便走走而已。”她往旁边挪了挪,偏过头去不愿多谈。
那边女同学拿出手机,偷拍了张她的侧脸,还贴心地加了个滤镜。随即在班群里说了句话,大家还记得系花不,在动车上遇到咯,系花还是很好看,有要系花照片的没?
很快,她手机便震动了起来。班群里炸出了不少人,有男有女,纷纷嚷嚷着要照片,最后还排起了队形。
女同学手指一动,陆谨萍的照片便被发了出来。
“怎么没有正脸啊?”
“女神的侧脸也好看,发质好好哦。”
“都没怎么变呢。”
陆谨萍回过头来,看见身边的这个女同学正盯着手机乐,孩子也在她怀中拱来拱去。
她又一次生出逃离的心来,为什么这世界这么小,走到哪里都能遇见故人?一阵浓浓的无力感再次包围了陆谨萍。
有刚下学的小孩子们拥在那落地窗前,嗅着空气中面包的香气,小手在玻璃上一点一点,指向那陈列着的甜甜圈们。
这是一家甜品店,在绛城西区还算是小有名气,布朗尼是一绝。
陆谨萍扎起长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颈上系着红色小领带,正在那里为一对情侣打包着甜品。
半年前,她在一个上午冲出家门,买了一张通往绛城的车票,便在这里留了下来。绛城这里这么多人,无数的悲欢离合每天都在上演,没有人会关注到一个小小的陆谨萍。
是安全感,陆谨萍之所以能停在这里,便是因为绛城能给予她安全感。
陆谨萍出得匆忙,除了钱包里的身份证还有一点钱之外,她别无他物。学位证书统统不在身上,她连工作都没办法找。更何况,被人包养了这么多年,自己都觉得自己跟个废物没什么差别。
她一个人恰好走到这家店附近,面包的香气突然勾起了她的食欲,她用身上最后的零钱买了一份榴莲千层。
陆谨萍不爱吃榴莲,却喜欢吃榴莲的甜品。大学时嘴里含块榴莲糖便会被季恪凡嫌弃半天,后来与程骞在一起,程骞更是闻不了榴莲味。
她拿了叉子,舀下一块往嘴里送,榴莲味迅速便在嘴中散开。她忍不住弯弯嘴角,正看见挺着肚子的女店主往外面贴了张单子,是招工启事。
工资不高,但是好在包吃包住,倒是也能在这个物价高昂的绛城生活下来。
许是小前半生过得太物质,这半年她素面朝天,倒也没什么不习惯。这家店原来是店主和她妹妹共同打理,后来妹妹嫁了人,店主自己又怀了孕,才决定招工。店主人很好,并不避讳让她学习这些特色甜品的方子。
她送走那对情侣,用手揉了揉后腰。门处的风铃又响了,一个穿了英伦风校服的小男孩走了进来,外面停了一辆黑色轿车。
陆谨萍认得他,这已经是他连续第四天进来买东西了。每一次都是抿着唇够下个巧克力碎小蛋糕,然后在付钱时冲谨萍笑得乖巧。若不是年纪不对,陆谨萍都忍不住怀疑他是想撩自己。
这一次付完钱,小男孩却没有像往常那样出门。他站在那里,仰头问她,奶声奶气,“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下吧。”
陆谨萍忍俊不禁,她蹲下身子,“陆谨萍,那你又叫什么。”
他犹豫了下,“爸爸说,不能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别人。不过我愿意告诉你,我叫薛诺。小萍,那我能约你吗?”
4
从来没有人叫自己小萍过,她笑得更欢,手指忍不住捏了捏她脸,“约我吗?约我干嘛?”
他将小书包背到前头来,胖嘟嘟的手指拉开拉链,从自己的童话书中拿出一张入场券递给她。
“老师说,过两天就是Mother’s day,每个人都要带自己的妈妈来,”他小脸一皱,“爸爸说会给我找一个妈妈来,可是他最近太忙,所以我就自己找了。”
“小萍你长得这么好看,大家肯定都夸我呢。”薛诺歪着头,“小萍,我每天都来买东西,你答应我好不好?”
陆谨萍心里一酸,对上他湿漉漉的眼神,竟然说不出拒绝的话。
她拿出一个栗子奶油蛋糕递给他,“这个送给你吃,是星期天对不对,我到时候去找你。”
他突然伸手抱住了她,“小萍,那你一定要来哦。”迈着小腿,噔噔瞪又跑了出去。
真是善良而又天真的小孩子啊,陆谨萍想了想,还是决定去一趟。
转眼间星期天便至,薛诺的幼儿园以前曾经在她们店里订过杯子蛋糕,所以没费什么力气便找到了。幼儿园门口竟然扎起了一个粉红色花门,陆谨萍从来没参加过这样的场合。
她来得还算早,只三三两两来了几个家长。在一般大小的孩子里她一眼就发现了薛诺,薛诺正坐在椅子上不安分地蹭来蹭去,毛茸茸的小脑袋晃过来晃过去。
“薛诺!”陆谨萍喊他。
他听到声音看过来,然后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只小鸟一样扑进她怀里,声音都是欢喜,“小萍你来啦。”还用头在她肚子上蹭了蹭。
陆谨萍扶住他,扬了扬手中带着的纸盒子,里面有她上午新烤的曲奇饼干,“喏,拿去分给你同学们吧。”
薛诺响亮地应了一声,拆开盒子就将曲奇分给小伙伴们,“这是小萍自己做的哦,是不是很厉害?”
小朋友们一人一块捧着吃完,看向薛诺的眼神便添了几分艳羡。
有一个穿了粉色裙子的小姑娘突然说道:“薛诺,我认识你妈妈,是我妈妈领我去买蛋糕的时候看到的。”
陆谨萍一怔,她倒是没能想到这么小的孩子记性倒是好,还能认得她,未免就有点担心薛诺。
薛诺拉着她的手晃了晃,“对哦,我也是在那里认识我妈妈的,我妈妈会做蛋糕哦,是不是很厉害!”
一窝小朋友忽然全过来围住她,七嘴八舌嚷嚷道:“薛妈妈薛妈妈,你真的是做蛋糕的吗?”
“哇,薛诺,你妈妈好厉害哦,那你是不是天天都能吃蛋糕?”
小薛诺竟然还认真地点点头,“我每天都要吃小萍做的巧克力脆呢!”
小朋友们看向薛诺的目光又多了一层羡慕,陆谨萍忍不住扶额。
这个Mother’s day 的活动说也简单,无非就是做做亲子游戏。只有最后一项,是小朋友们帮妈妈洗脚。
其他小朋友们已经开始了,陆谨萍还在那立着不动。毕竟她不是小薛诺的亲妈妈,让孩子给自己洗脚是不是不太好?
薛诺却不乐意了,撅着小嘴硬要她坐下去。
她只好坐下脱了鞋,陆谨萍骨架小,脚自然不大。
薛诺瞪着眼睛看了会,拿手戳了戳她脚面,“小萍,你的脚比我爸爸的小好多。”
陆谨萍只笑,任他那温水淋向自己的脚面。
突然小薛诺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小萍,这是什么呀?”他软软的手指轻轻拂过她脚心的疤痕。
那些疤痕呀,那是季恪凡跟她在电话里谈分手,一个失神,手中攥着的玻璃杯便向下摔了个粉碎。热水浇到脚面上,她本能地甩掉拖鞋,恍惚中却赤着脚踏上了一地的玻璃碎片。
“是伤疤吗?我也有。”他拉起自己裤子,膝盖上处也有一个小小的圆疤。
他凑近吹口气,“小萍,我给你吹吹好不好,吹吹就不疼了。”
有多久没有人问过她一句疼不疼了?陆谨萍心顷刻软得一塌糊涂。
Mothers’ day 后,薛诺跟她迅速熟悉了起来。每天必定要到店里来,陆谨萍总是把那些自己做的小糕点分给他,又怕他吃坏牙,可总是架不住薛诺那央求的小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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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不嫁人》
原书名:《和总裁同居的日子》
作者:忆锦
主角:杜蕾丝,廉骏 ┃配角: ┃其它:忆锦,伪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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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蕾丝觉得这个世界疯狂了!
走在马路上也能遇到陌生人求婚,最要命的是,被求婚的这个笨蛋竟然以为这是电视真人秀,很不当一回事地把钻戒给收下了。
这回,新郎找到家门口了,到底是嫁,还是不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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