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2、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3、按专业类别录取,学生入学后,根据本人志愿及专业类别自主选择专业。
4、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5、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列入文史类专业招生,不再安排专业测试,依据文化课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6、招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7、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以《河北省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8、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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