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制造——托尼克罗斯

德国制造——托尼克罗斯,第1张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德国是一个善于制造机器的国家,

克虏伯,德玛吉,戴姆勒,徕卡…无不是品质的保证。

球场上,他们也有两台举世闻名的机器,

射门机器,盖德穆勒!

以及传球机器,托尼克罗斯

一场比赛,300次传球,20次突破,10次射门,1个进球。

进球最风光,但那只是一个ENDING,如果没有之前的传球、跑动、对抗,突破,这个ENDING就不会出现,你可以整场比赛都看不到一次射门,但传球无处不在。

传球是足球运动的基石,它有点像 游戏 中的平A,没有爆发性的伤害,只有配以高超的走位和预判,才会成为收割人头的利器。

是的,相对于身体、技术、速度这些单兵技能,传球是真正的团队技能,只有高超的球商和和合理的战术,才能发挥他的威力。

都知道速度是抢占空间的绝佳武器,球场上什么速度最快?

传球速度 无球奔跑 带球奔跑 散步 叉腰肌。

贝尔的为什么那么快,因为他把球传给了3秒后的自己。

一场比赛是否好看,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传球的速度,

传球还可以节约体力,可以发现空间,可以防守…

总之,有效率的传球就是散兵游勇和正规军的差别。

明星球队就尽量把球交到明星脚下,西甲球队传球是为了控场,Tiki-taka传球是为了把球传进对方大门,而英超的三线逼抢则是专门为破坏传球而生的。

传中最好的是贝克汉姆,圆月弯刀基本代表了半个进球;

直塞最好的是鲁伊科斯塔,一场比赛的精准直塞比普通球员一个赛季还多;

短传最好的是哈维,没有哈维就没有tiki-taka;

长传最好的很难说,我选龙哥,毕竟克罗斯取代了他在皇马的位置。

所有这些,克罗斯都不是最好的,但把它们加起来,克罗斯就是最好的。

好到什么程度,

2018年的西班牙国家德比中,克罗斯传球118次成功116次,成功率98%。

19-20赛季,

传球成功率932%

-本场半场传球成功率96%

-对方半场传球成功率916%-

-每90分钟平均传球数77次

-长传成功率86%

-制造41次机会。

欧冠赛场传球成功率更是高达95%。

这样的数据已经不能称之为机器了,直可叫神器。

克罗斯身高体壮,金发碧眼,妥妥的雅利安血统,因为脸大脖子粗,球迷们都喜欢叫他阿宽。

当然,也有球迷喜欢调侃他为克高档,因为在他加盟皇马的第一天,就直言不讳地告诉媒体,皇马比拜仁高一档。

虽然事实上是这么回事,但不能这样说好吧,毕竟南大王的球迷也不比美菱格少。

明显克罗斯就是一个耿直BOY,低调务实不会耍花枪,但拜仁可是号称绿茵好莱坞的超级名利场,他和拜仁之间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八字不合。

克罗斯出身于东德 体育 世家,母亲是羽毛球冠军,父亲是青训教练,耳濡目染下,锻炼出了极高的球商和技术,不管是前锋还是前腰,都打得有模有样,经常被父亲带着越级参赛,在U17青年锦标赛中打出了现象级的表现。

这样的苗子自然逃不过南大王的法眼,16岁被拜仁签入青训,17岁就进入了一线队。

2007年9月26日,在拜仁慕尼黑以5-0战胜科特布斯的德甲联赛中,克罗斯在第72分钟替换登场,以17岁又265天的年龄,创造了拜仁慕尼黑最年轻的球员联赛出场纪录,同时成为第一个登上德甲的90后球员,这场比赛中克罗斯助攻两次。

根正苗红,出道惊艳,他本该像利物浦的杰拉德,罗马的德罗西一样,和俱乐部成就一段佳话,可惜拜仁已经有太子爷了,那就是托马斯穆勒,庶出的克罗斯,根本不在高层眼里。

2 009年1月,克罗斯被租借到勒沃库森,在那里他遇到了将他视若珍宝的海帅,逐渐成长为德甲的顶级中场。

2009年12月,克罗斯连续三周当选《踢球者》的单轮最佳,成为德甲 历史 上第一位获此殊荣的球员,并在那个冬歇期,帮助勒沃库森拿到半程冠军。

此时的克罗斯心里早已没有了拜仁,可勒沃库森买不起他呀,只有回去。

续约的时候,鲁梅尼格如同恩赐的话深深地伤到了他,于是耿直BOY又有了那句:“和拜仁续约十分钟后就后悔了。”

然后就是12年对阵切尔西的欧冠决赛,克罗斯拒绝在点球大战中出场,遭到了球迷和管理层的一致批评。

其实真心错怪克罗斯了,克罗斯最擅长的是什么,出安全球!没把握的事,哪怕这件事收获巨大,他也不会去赌的,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正是克罗斯让人欣赏的地方啊。

C罗知道自己不行了,他会放弃球队的进攻资源吗,不会!梅西知道散步对球队不好,他会改变自己的踢球习惯吗,不会!

但克罗斯会,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只是相看两厌,怎么做都是错,哪怕是多年后的今天,马特乌斯依然嘲笑他是横传帝,赫内斯说他球风落伍,反正就是尿不到一个壶里。

好在第二年海帅带着球队卷土重来,用一个五冠王挽救了阿宽在拜仁不那么开心的日子。

2014年7月,刚刚跟随德国队获得世界杯冠军的克罗斯被皇马以2500+500万的白菜价,买到了伯纳乌,典礼中场启航。

皇马为什么比拜仁高一档?

就13年拜仁五冠王的阵容,诺伊尔、拉姆、阿拉巴、哈马斯、小猪、卡兹克穆勒、欧洲最强双翼罗贝里,跟皇马欧冠三连的阵容相比也差不到哪儿去。

主帅海因克斯也不逊于齐祖,拥有克罗斯的完全使用手册。

前场蛮不讲理的三叉戟,中间一个稳稳的发牌器,分配球权,寻找空间,步炮协同,集团冲锋,用堂堂之师,碾压对手。这样的整体战,即便是水银泻地的巴萨骑兵,也只能喝完七喜,再喝拉菲。

只是那时的克罗斯,只能算半个主力,他上场,穆勒就去右路,罗本去板凳,他下场,穆勒回中路,罗本去右路,他和罗本轮流为太子爷让路。

所以他在拜仁的出场时间,最高也只是11-12赛季的3343分钟,这个数据到了皇马,第二年就提高到了4590分钟。

克罗斯一直认为自己配得上和穆勒相同的待遇,但拜仁的高层们哪里把他放在眼里,鲁梅尼格恩赐给克罗斯的年薪是多少?450万,赫内斯更是告诉他,在这里你永远挣不到1000万。

再看皇马给的是多少,签约时税后680万;16年续约,直接涨到2000万,德国球员史上最高,简直是壕无人性。

到了皇马,克罗斯才算是拥有了自己的牌面。

而皇马的阵容,前面有BBC,中间有胖虎魔笛,为了充分利用克罗斯360度无死角发牌技术,还增加了双边卫前插的战术,将场地的宽度和空间占有率发挥到了极致。

可以说克罗斯以一己之力将皇马的穆氏防反打法,改造成了多线压迫的传控强队,这也正是传控魔王瓜迪奥拉对克罗斯垂涎欲滴的地方。

13年的五冠王虽好,但那是属于托马斯穆勒和罗贝里的,皇马的欧冠三连才是真正属于克罗斯的。

所以,并不是皇马比拜仁高一档,只是克罗斯在皇马的地位比在拜仁时高一档而已。

一支球队的节拍器,必然是队中球商最高的人,齐达内、哈维、皮尔洛无不如是。

皇马阵中,魔笛的洗脏球,胖虎的扫荡,BBC的突击,很大程度上都要依赖自身的天赋属性,这样的属性克罗斯没有,他有的只是自己高超的球商。

记得国家德比中托尼老师给维尼修斯的现场指导吗,我看到了空间,我要把球传到那里,你在哪?

论过人能力小熊甩托尼老师几条街,但要说捕捉战机的能力,还得是托尼老师。

耐用、务实、可靠、安全、精密,克罗斯完美展现了德国制造的标准,

到了西班牙后,还多了一点点来自斗牛舞的优雅,特别是他的推杆,摆动小,出脚快,角度刁,轨迹清晰,就像在打斯洛克一样。

但作为一个全能中场,特别是后腰位的防守球员,优雅并不是一个褒义词,除非你能像内斯塔一样将防守玩成艺术。

很明显克罗斯做不到,他的防守一直像他的传球一样不温不火。

反围剿的能力也比较薄弱,不止一次,遭遇过回传丢球的尴尬。

因此很多人都说他被高估了,特别是拜仁系的名宿们,但你有没有发现,这两条都是胖虎和魔笛看家本领,克罗斯本来就很少做这些工作。

实际上克罗斯的防守能力和摆脱能力一点也不差。

也许没有哈维那么灵活,但那双大长腿让球后的反向扣球,过掉几个冲抢的前场球员是绰绰有余的,而且摆脱后的快速推进也一直都是皇马冲锋的号角。

怕逼抢就是个假命题,哪个传奇中场没在后腰位置丢过球,没有出球路线时,脚下球被抢那是迟早的事,这不是某一个人的问题。

当然,魔笛不怕逼抢,这个没办法,天赋技能,学不来。

至于防守能力,这是我认为他唯一明显强过哈维的地方,不要问为什么,问就是体格。

身体和技术哪个更吃香,我肯定选身体,玩传控的怕反击,身体弱的怕头球,古典前腰怕兽腰,这是必然的。

1米83的体格加上每场比赛11公里的跑动能力,也许没有那么多单对单的断球,但他的回追、协防、压迫,同样为胖虎和水爷成功的防守提供了条件。

还是那句话,知其白,守其黑,为队友提供出路,让对手无路可走,这就是一名指挥官的顶级球商,也是真正的球盲过滤器。

至于克罗斯只会出安全球,

是的,创造力和272以及魔笛相比,真的差很多,甚至比穆勒都要差一些。

2018年世界杯,克罗斯一手掌控德国队的进攻大权,虽然有对瑞典的读秒绝杀,但总的来说,进攻毫无新意,在对手的严密防守下,没有爆点,平稳的传球很难打破平衡。

这也是为什么,魔笛可以拿到金球,但同为典礼中场的克罗斯注定与金球无缘。

但我依然顶克罗斯,

在德国拿到世界杯,在拜仁拿到五冠王,在皇马拿到欧冠三连冠,全都是中场核心,全都是无缝衔接,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冠军球员,怎么可能被高估?

是海帅、安帅、瓜帅、玄宗、勒夫不懂球?还是你对足球有什么误解!

不过人不杂耍,不赢下对抗就不帅了吗?

为什么要避免无谓的带球过人,为什么要减少赌博式传球,因为你的位置太靠近球门,你丢球大概率会意味着球队丢球。

要知道梅西每场比赛的成功过人和威胁传球也就几次,你再看看他的丢球数,有些事情不是不能做,而是需要时机。

这种时机有可能是明星球员的灵光一闪,也有可能是教练的战术安排,但更多的,是克罗斯这样的节拍器传出来的。

既然享受了他的精密与实用,那就接受他的严谨与死板吧。

毕竟,这是一个将一双小白鞋穿到天荒地老,

在皇马六七年都还不会说西班牙语的老派男人。

帅就行了!

他俩分分合合的,最终安定下来是在最后一季,大概剧情是:瑞秋在医院要生孩子了,乔伊误得了戒指,这个记得是罗斯用来求婚的,瑞秋误以为乔伊要向她求婚,还很激动,乔伊这时候就选择了放手。后面瑞秋要坐飞机离开,罗斯和菲比开车去机场拦回来了,最终安定下来了。

瑞秋最后和Ross在一起了。

在电视剧的最后,rach选择了去法国发展,在临出发前的一夜,rach和ross都依依不舍然后他们又睡在一起了。

第二天ross又重拾了对rach的感觉,以为rach会因此而留下,没想到rach还是觉定要去法国。ross就犹豫了半天结果追到机场去了,rach还是上了飞机,但最后她还是为了ross留了下来。

相关剧情介绍

莫妮卡和钱德在产房陪伴埃里卡,埃里卡产下双胞胎。乔伊买回新的小鸡小鸭恭贺莫妮卡和钱德乔迁之喜。阿甘向瑞秋表白。菲比陪罗斯飞车赶往机场向瑞秋表白,却搞错了机场。

乔伊的小鸡小鸭钻到足球桌里,不劈开桌子就就不出来。菲比和罗斯终于追上瑞秋,但覆水难收,罗斯对瑞秋的倾诉终于没能将她挽留。

扩展资料:

剧情简介

乔伊和瑞秋的恋情只维持了三集,当他们发现他们之间的情感一直是纯洁的友情,他们根本不适应身体上的交往,于是他们决定还是只做朋友。剧情继续,Mike决定再次向菲比求婚,并于稍后两人举行了婚礼。

钱德勒和摩妮卡向Erica申请领养她的孩子并决定从现在的公寓搬到郊外去住。最后一集,Erica生了一对龙凤胎,Jack和Erica。

瑞秋到Gucci应聘工作,但;拉夫劳伦(RalphLauren)的老板也在场,最后她因此丢掉了工作。当她离开公司时,碰到了Mark(在第三季出现过),Mark介绍了她新的工作,但地点在巴黎。

-老友记

-老友记第十季

第一部

/1990年,好莱坞

      /拉斯维加斯

第一章

加利福尼亚的春天,金色的阳光洒在了博兹·斯堪尼特的一头红发上。躯体强健发达的他即将投入一场大战。他情绪高昂,因为他的行动即将为世界上的十数亿人所目睹。

斯堪尼特在网球短裤的护腰里藏了一把手枪,然后把外套的拉链拉上,把衣角一直抻到胯部挡好。这件白色外套上有红色的闪电竖纹。一块猩红色带着蓝色斑点的头巾裹住了他的头发。他右手拎着一只银色的“依云”矿泉水瓶。博兹·斯堪尼特要向娱乐界完美地展示自己。

洛杉矶多萝西·钱德勒音乐厅前的人群正在等待来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的影星们。观众们候在特别搭建的看台上,街道上到处都是摄像机镜头和电视记者,他们会把这些偶像的发往全世界。今晚,人们将会亲眼目睹那些**巨星的本尊,没有了精心打造的神秘面纱,他们要在真实世界里一较输赢。

保安身穿制服,锃亮的警棍一丝不苟地塞在皮套里。他们排成了一个环形,以便维持观众秩序。

博兹·斯堪尼特并不在乎他们。相比这些人,他更壮、更快,还更威猛。他有搞突然袭击的天赋。他小心地注意着无畏的电视记者和摄像师随意拦住名人采访。对于突发事件,他们更愿意抓拍,而不是阻止。

一辆白色礼宾车停在了音乐厅的入口。斯堪尼特看见了安提娜·阿奎坦内——许多杂志都封她为“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她刚一现身,人群便挤上了栅栏,高叫着她的名字。相机簇拥着她,把她的美丽传播到世上最远的角落。她挥了挥手。斯堪尼特翻过观众看台的围栏,迂回穿过了路障。他注意到穿棕色衬衫的保安聚集过来,还是老一套,他们包抄的角度不对。他用上了几年玩橄榄球时对付对方擒抱的身法,一个滑步就绕过了他们,分秒不差。安提娜正对着麦克风讲话,她稍稍歪着头,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给镜头。她身旁站了三个人。斯堪尼特确认了摄像机拍到他后,才把瓶子里的液体泼向安提娜·阿奎坦内的脸。他吼道:“硫酸,臭婊子!”随即转身盯着镜头,表情严肃而平静。“她自找的。”他说。一拨手持警棍、身穿棕衬衫的人一拥而上。他跪在了地上。

最后一刻,安提娜·阿奎坦内看到了他。她听见他的吼声于是转过头来,液体正好溅在她的面颊和耳朵上。

十亿人都在电视上看到了这一幕:安提娜美丽的脸庞,她面颊上晶莹的液体,人群的震惊和惶恐。在她认出袭击者的那一刻,一种真正的恐惧瞬间摧毁了她不可一世的美丽。

十亿人看着警察拖走斯堪尼特。他高举着被缚的双手,比着胜利的手势,仿佛他自己才是个大明星。但这一刻被一个愤怒的警察打碎了——警察在他腰带里搜到了那把枪,于是朝他后腰重重来了一下。

安提娜·阿奎坦内惊魂未定,下意识地抹了一把脸颊上的液体。并没有灼烧感。那些液体滴在她手上,很快挥发了。人们纷纷挤在她周围,试图护送她离开。

她甩开了,然后对众人说:“只是水而已。”为了证明所言非虚,她还舔了一下手上的水珠。她强自做出一个笑容:“我丈夫,他一向是这个样子。”她说道。

安提娜快步走进了奥斯卡奖的音乐厅,向众人展示出助她成为传奇的那种勇气。她摘取最佳女主角桂冠之时,观众纷纷起立鼓掌致意,掌声经久不息。

在拉斯维加斯桃源赌场酒店那冰冷的顶楼套房里,八十五岁高龄的酒店老板已是行将就木。但是,在这个春日里,他觉得自己似乎能够听见十六层楼之下,象牙白色的珠子在红黑交替的轮盘格子里滴溜溜转动的声音,赌客朝着翻滚的骰子叫嚷祈祷的声音,还有老虎机哗啦啦喷吐硬币的声音。

虽然阿尔弗雷德·格罗内韦尔特已经时日无多,却仍然过得很快活。近九十年岁人生中,他诈骗、拉皮条、赌博、参与谋杀、搞政治投机,最终成为桃源赌场酒店严格而仁慈的主人。因为害怕遭到背叛,他从来没真正爱上任何一个人,可他对许多人都和蔼可亲。他毫不后悔。眼下,他盼着感受余生中剩下的每一点小乐趣,比如下午去赌场巡视一圈。

克罗奇菲西奥·“克罗斯”·德·莱纳在过去五年一直是他的左膀右臂。他走进卧室问道:“可以走了吗,阿尔弗雷德”格罗内韦尔特朝他笑了笑,点点头。

克罗斯扶着他坐进轮椅。护士把毯子给老人掖好,男助理则负责推动轮椅。女护士把药盒递给克罗斯,打开了阁楼的门。她就不用跟去了。下午的出游,格罗内韦尔特可受不了让她跟着。

轮椅轻快地经过了阁楼花园的人工草皮,从快速电梯直达十六楼之下的赌场。

格罗内韦尔特笔直地坐在轮椅上左右望着。他很喜欢这样观察挑战他的男男女女,而运气永远站在他这边。他坐在轮椅上闲适地经过了二十一点和轮盘的场地、百家乐的牌池,还有一张张的骰桌。几乎没几个赌客注意到轮椅上这位老人警惕的双眼,还有凝滞在他枯瘦的脸上的笑容。坐轮椅的赌徒在拉斯维加斯很常见。他们觉得自己如此不幸,命运总该给他们点运气作为补偿。最后,轮椅来到了茶室里。护工把他送到预订好的小包间,

在另一张桌子旁等待离开的信号。

透过玻璃墙,格罗内韦尔特可以看见巨大的游泳池。内华达的太阳照在碧蓝氤氲的水面上,年轻的姑娘们和小孩子徜徉其间,仿佛五颜六色的小玩偶。这都是他一手所创——他不由感到一阵欣慰。

“阿尔弗雷德,吃点儿东西吧。”克罗斯·德·莱纳说。格罗内韦尔特朝他笑了笑。他很喜欢克罗斯的模样。克罗斯的英俊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有吸引力。而且,格罗内韦尔特这辈子算得上信赖的人不多,他是其中之一。

“我真喜欢这一行,”格罗内韦尔特说,“克罗斯,我在酒店的位置就由你继承了。我知道,你必须应对我们纽约的合伙人。但是,不要离开桃源。”

克罗斯拍了拍老人骨瘦如柴的手。“我不会的。”他说道。格罗内韦尔特觉得阳光映入玻璃墙,一直溶进了他的血液里。“克罗斯,”他说道,“我会的已经全教给你了。我们干了很多坏事,非常坏的事。别往回看。要知道,好坏的比例总是可以改变的。所以,多做好事,会有回报的。我说的可不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或者因为仇恨而蒙蔽了双眼。这样的事情,只会增大坏的比例。”

他们都喝着咖啡。格罗内韦尔特只吃了一小片果仁点心,克罗斯则用橙汁就着咖啡喝。

“记住,”格罗内韦尔特说,“输不起一百万的人,就不能让他住那些别墅。千万别忘了。那些别墅是最值钱的。它们非常重要。”

克罗斯拍了拍格罗内韦尔特的手,又把自己的手放在老人手上。他的感情是真挚的。某些方面,他爱格罗内韦尔特胜过爱自己的父亲。

“别担心,”克罗斯说道,“谁也动不了别墅。还有别的吗”

格罗内维尔特眼神浑浊,白内障黯淡了沧桑的目光。“要小心,”他说,“永远小心。”

“我会的。”克罗斯说道。为了让老人不去注意随时可能到来的死亡,他开口道:“你什么时候给我讲讲桑塔迪奥家的事当时你和他们合作过。对这事儿谁都是一字不提。”

格罗内韦尔特发出了一声垂老之人的叹息,又几乎无法察觉地低语了几句。“我知道我的时间没多少了,”他说,“但是这件事我还不能给你讲。去问你父亲吧。”“我问过皮皮,”克罗斯说,“他不说。”

“过去的事就过去了。”格罗内韦尔特说,“永远别回头。无论是为了找借口、为自己辩解还是找乐子,永远都不要回头。你现在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世界眼下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回到阁楼的套房,护士为格罗内韦尔特进行了下午的沐浴清洁,又测量了他的生命体征。她皱了皱眉,格罗内韦尔特却说道:“时好时坏罢了。

那一晚他的睡眠时断时续。刚破晓,他就让护士把他扶到阳台上。她搀着他坐进一把宽大的椅子,裹好毯子,然后在他旁边坐下量脉搏。她试图移开手的时候,格罗内韦尔特握住了她的手没有放开。于是他们一起眺望着太阳从沙漠彼端冉冉升起。太阳这个火红的球体把天空从深蓝色变成了暗橙色。格罗内韦尔特看见了网球场、高尔夫球场、游泳池,还有七座飘着桃源酒店旗帜的别墅,像凡尔赛宫一样闪烁,远远看上去仿佛是翠绿的草地上落着几只白鸽。远处,是无边无际的沙漠。

格罗内韦尔特想,这一切都是我创造的。我把废墟变成乐土,为自己创造了快乐的生活。我白手起家。我尽量让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做个好人。难道这有错吗他的思绪飘回了童年,他和他的小伙伴仿佛一群十四岁的哲学家,像所有这么大的男孩一样讨论着上帝和道德价值之类的问题。

“如果要你按下一个按钮杀掉一百万个中国佬,就可以挣一百万美元,”他的一个小伙伴洋洋得意地说道,觉得自己抛出了一个伟大而无法解答的道德难题,“你会这么做吗”漫长的争执过后,他们一致同意说不应该这么干。除了格罗内韦尔特。如今他想,他那时的选择是对的。不是因为他的一生是成功的,而是因为这个伟大的道德困境如今早已经不存在了。这个两难的选择现在只有一种情况。

“如果你按下一个按钮杀掉一百万个中国佬”—干吗非要是中国佬呢—“给你一千美元,你会做吗”这才是现在的问题。

阳光使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绯红色。格罗内韦尔特捏着护士的手保持住平衡。他不怕直视太阳——白内障挡住了强光。他恹恹地想到了几个他爱过的女人和采取的行动;他还想到了那些被他无情击垮的男人,和他曾经施与的仁慈。他想起克罗斯就像想到自己的儿子,他可怜他,可怜桑塔迪奥家族和克莱里库齐奥家族。如今都抛到身后了,他很高兴。话说回来,快活的一辈子和高尚的一辈子哪个更好难道必须是中国佬才能明白

这最后的迷惑彻底摧毁了他的心神。护士握着他的手,感到他的手逐渐冰冷、肌肉逐渐僵硬了。她俯身检查了他的体征毫无疑问,他已长辞于世了。

克罗斯·德·莱纳作为继承人,为格罗内韦尔特安排了盛大的葬礼。阿尔弗雷德·格罗内韦尔特是拉斯维加斯博彩界公认的天才,因此拉斯维加斯所有的名流和顶级赌手、格罗内韦尔特的所有女性朋友、酒店的所有员工都收到丧讯和葬礼邀请。他给各个教派都赞助了资金,鼓励他们兴建教堂,他常说:“相信宗教和赌博的人应该为他们的信仰得到回报。”他杜绝了贫民窟的出现,并且修建了最高级的医院和学校。他一贯宣称,这都是利人利己的事情。他瞧不起大西洋城——在州政府的管理下,他们把所有的钱都藏进口袋,不肯为城市基础建设花上一分一厘。

格罗内韦尔特率先致力于劝导大众,赌博并不是一种可鄙的恶习,而是中产阶级的娱乐项目,跟高尔夫球或者棒球一样平常。他使得博彩在全美成为了一种受到尊敬的产业。整个拉斯维加斯都要缅怀他。

克罗斯深深地感到失落,他们二人之间始终维系着真情,不过他还是要把个人情感暂时放在一旁。现在,他拥有桃源酒店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价值至少五亿美元。

他知道,他的生活必须要有所变化了。更加富有、更加有权势意味着会遇到更大的危险。他与唐·克莱里库齐奥及其家族的关系会变得更加微妙,因为如今他们是一家巨型企业的合伙人了。克罗斯首先给科沃格的乔治通了话。乔治知会他说,除了皮皮之外,家族其他人不会去参加葬礼。丹特会搭下一班飞机去完成一桩已经讨论过的任务,但并不会去吊唁。至于克罗斯如今拥有了桃源酒店一半股份这件事,则并没有提及。

他从妹妹克劳迪娅那儿收到一则留言,但他拨回去的时候劳迪娅不在,只有自动答录机。还有一则消息是厄内斯特·维尔留的。他喜欢维尔这个人,他手中还有维尔在赌场价值五万元的现金凭据。不过,这事得等到葬礼结束后再说了。

还有一则留言是他父亲皮皮留的。皮皮跟格罗内韦尔特是一生的挚友,今后的日子怎么过,他也要向皮皮咨询。他父亲会怎么看待他新得到的地位和财富呢这个问题可不好应对,而且如何应对克莱里库齐奥家族的问题也是一样棘手。他们如今要适应自己的西部代理人是如此财大气粗,可以独霸一方。唐会公平持重,这一点克罗斯毫无疑问,他的父亲也会支持他,这几乎可以肯定。但是唐的孩子们呢,乔治、文森特,还有佩蒂耶——他们会作何反应还有唐的孙子丹特。自从婴孩时候起在教父的私人礼拜堂里受洗时,二人就已经成了敌人——这一直是家族的笑谈。

眼下,丹特就要来拉斯维加斯对“偷牛贼”大蒂姆动手了。克罗斯一向挺欣赏大蒂姆,因而对此很是心烦。不过大蒂姆的命运是唐的决定,克罗斯很担心丹特会如何下手。

格罗内韦尔特的葬礼规模在拉斯维加斯是前所未有地隆重,这是对天才的致敬。他的遗体庄重地安置在一座新教教堂里。这是他亲自投资兴建的,既有欧洲教堂的宏大,又有带着浓厚美洲印第安文化特色的棕色斜墙;同时,还符合拉斯维加斯一贯闻名的实用性——停车场巨大无比,并未采用欧洲的宗教风格,而是装饰成了印第安土著风格。

唱诗班吟唱着赞美主的诗篇,祈祷格罗内韦尔特能升入天堂。他为唱诗班所在大学的人文学系赞助了三个教授职位。几百名因为他赞助的奖学金才能大学毕业的吊唁者看上去真的非常悲痛。一些人是在酒店赌场里丢了手气的老赌棍,他们似乎都庆幸自己至少在这一点上赢了格罗内韦尔特。还有些中年女人各自默默地哭泣着。他资助的犹太教和天主教堂也派代表参加了葬礼。

赌场要是关门,那可就大大地违背了格罗内韦尔特的原则,所以只有没排上班的经理与荷官们到了场。就连一些入住别墅里的人也露了面,受到了克罗斯与皮皮的特别致敬。

内华达州长沃尔特·维文也在市长的陪同下出席了仪式。拉斯维加斯大道被警戒线封锁,银色的灵车、黑色的贵宾车和步行来吊唁的宾客一直蜿蜒到墓地,阿尔弗雷德·格罗内韦尔特此生最后一次走过这个他所创造的世界。

夜晚,拉斯维加斯的游客们以一种最能让格罗内韦尔特慰怀的形式,向他致以最后的敬意。这一夜,玩家输钱的金额达到了一个仅次于新年夜的记录。赌客们告别了他的遗体,也告别了自己的钱,以表哀恸。

这一天过去,克罗斯·德·莱纳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这一夜,安提娜·阿奎坦内独自坐在位于马里布的海滩别墅里,思忖着自己应该何去何从。海风穿门而入吹拂在身上,让长椅上的她微微发抖。

她小时候,很难想象她会成为闻名世界的**明星,也很难想象她从女孩蜕变到女人的过程。**明星的巨大魅力让人们觉得这些英雄和美女都是直接从宙斯的脑袋里迸发出来的一样。仿佛他们从来没尿过床,从来没长过青春痘,从没有过丑小鸭似的面孔,从没因为羞涩而畏缩;也从没有过青春期的局促不安,从没自慰过,没渴望过爱情的降临,也没祈求过命运的怜悯。谁能没经历过这些呢安提娜想不出来。

安提娜觉得自己属于最幸运的那一种人。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地来了。她有非常好的父母,他们看到了她的天赋,悉心培育她。他们呵护她的美貌,又尽其所能教育她的头脑。她爸爸教她体育运动,妈妈则教她文学与艺术。安提娜想不出她的孩提时代有过任何不开心的时候,直到她十七岁。

她与博兹·斯堪尼特陷入了爱河。博兹大她四岁,大学里是个在当地小有名气的橄榄球星。他家拥有休斯敦最大的银行。博兹的英俊,一如安提娜的美貌,而且他幽默风趣,魅力十足。他渴求她。两具完美的肉体如磁石般吸引,神经末梢的快感像是高压电一般战栗,交融像丝绸和牛奶一样契合,他们进入了另外一种天堂,为了让这一切永不消散,他们结婚了。

没过几个月,安提娜就怀了孩子,但体重没怎么增加,身材跟往常一样完美。她从没呕吐过,因此怀孕这种感觉让她很享受。于是她继续去上学,学习戏剧、打高尔夫球和网球。网球她不是博兹的对手,但高尔夫球打败博兹则是轻而易举。

博兹到他父亲的银行里上班了。安提娜生下了女儿,起名叫贝萨妮。博兹的钱足够请奶妈和保姆,所以她就接着去上学。婚姻让安提娜更加渴求知识了。她贪婪地阅读各种文字,尤其是剧本。皮兰德娄的作品让她愉悦,斯特林堡的文字让她惶惑,田纳西·威廉姆斯的作品让她流泪。她变得更加活力四射,智慧给她的美丽增添了一份端庄。因此,许多男人,无论老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博兹·斯堪尼特的朋友们都嫉妒他能有这样一位娇妻。起先,她为这种完美感到异常骄傲,但是过了几年她就发现,这种完美让很多人感到不舒服,包括朋友们和爱人。博兹开玩笑说,他这就好像是每天晚上都不得不把劳斯莱斯轿车停在大街上一样。他够聪明,知道他的老婆注定要有更大的成就,知道她太不同凡响了。而且他也很清楚,他注定会失去她,就像他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梦想。虽然他觉得自己勇敢无畏,但是没有战争,他的勇气无处施展。他知道虽然自己有魅力、长得帅,但是身无所长。他对挣大钱没什么兴趣。

他嫉妒安提娜的天分,嫉妒这个世界已经预留了她的一席之地。

博兹·斯堪尼特干脆去迎合这种命运了。他没完没了地喝酒,他勾引同事们的老婆,在他父亲的银行里搞起了灰色交易。

就跟所有刚学会点新玩意儿的人一样,他对自己的这种小聪明洋洋得意,以此掩盖他对自己妻子日渐增长的仇视——能憎恨像安提娜这样美丽无瑕的女人,不也是一件威风凛凛的事吗

虽然沉湎酒色,博兹可是健康得很。他很注意这一点。他去健身房、上拳击课。他喜欢拳击台带来的感觉,他能用拳头狠狠揍别人的脸。他喜欢从直拳突然换成勾拳的狡黠,喜欢接受惩罚时那种隐忍,他喜欢狩猎这种杀戮游戏,喜欢挑逗天真的女人这种浪漫的伎俩。

为了维持现状,他用自己新发现的小聪明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要跟安提娜生更多的孩子。四个、五个、六个,这样一定会让两个人回到以前那样。这样就可以让她不再越跳越高,离他越来越远。可是等到安提娜发现他的意图时,她说了“不”。她还说:“你想要孩子的话,跟你上过的那些女人生去吧。”这是安提娜第一次对他说出这么粗俗不堪的话来。至于她已经知道了他的不忠,博兹并不惊讶,他本来也没想隐藏。事实上这正是他自以为聪明的地方因为这样一来就等于安提娜是被他撵走的,而不是她主动离开的。

安提娜发现了博兹的变化,可她太年轻,而且太专注在自己的生活上,所以没能给予足够的关注。直到博兹真正变得残酷无情时,二十岁的安提娜才发现自己性格中刚强的一面:她无法忍受愚蠢。

博兹像那些憎恨女人的男人一样玩起了把戏。在安提娜看来,他纯粹是疯了。

他总是在下班路上去取干洗好的衣服,因为他总说:“宝贝儿,你的时间比我的宝贵得多。除了专业课之外,你还有专设的音乐课和戏剧课要上呢。”他觉得,她听不出来自己那种阴阳怪气的嘲讽口气。

有一天,博兹拎着她的几套衣服回家,这时她正在洗澡。他低头看着她的一头金发和白嫩的皮肤,浑圆的双乳和臀部上满是香皂沫。他粗声大气地说:“我把这堆衣服扔进浴缸里,你觉得怎么样”但他没这么做,他把衣服挂在衣帽间里,把她从浴缸里扶出来,用玫瑰红的毛巾帮她擦干身体,然后跟她做爱。几周之后,这样的事情又出现了一次,但这一次,他把衣服扔进了水里。有天晚上他威胁说要砸了所有的盘子,但他没有。一周以后,他把厨房里的东西全摔了。这类事情之后他总会道歉,总要跟她做爱。但是这回安提娜拒绝了他,他们分房睡了。另一晚吃饭的时候,博兹挥起拳头说:“你的脸过于完美了。要是我把你鼻梁打折,你会显得更有性格一点,就像马龙·白兰度那样。”

她躲进厨房,他也跟了进去。她吓坏了,拿起了一把刀。博兹笑了,说道:“这种事你不行。”他说得对。他轻而易举地夺走了刀。“我只是开玩笑,”他说,“你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幽默感

安提娜才二十岁,她本可以向父母求助的,可她没有。她也没找朋友倾诉烦恼,她慎重地思考着解决之道,她相信自己的头脑。她知道自己没法毕业,情况已经十分危险,学校根本保护不了她。她也曾动念让博兹重新爱她,变回曾经的那个博兹。可如今她反感他,一想到他的抚摸就恶心。于是她明白,虽然假装爱他并不困难,但她再也装不出来了。

最终把安提娜逼到忍无可忍、非走不可的不是博兹对她所做的事,跟她其实并没有关系——事情关系到贝萨妮。他常闹着玩儿地把一岁大的女儿抛到空中,然后假装不去接她,直到最后一刻才猛扑上去接住。不过有一次,他让宝宝落下来弹在了沙发上,看起来像是意外。最后有一天,他终于故意让孩子掉在了地板上。安提娜吓得喘不过气来,赶紧冲过去抱起孩子抚慰着。整晚她都没睡觉,守在婴儿床旁边,以确保孩子平安无事。贝萨妮的头上肿了个吓人的包。博兹声泪俱下地道歉,说再也不开这种玩笑了,但是安提娜还是下了决心。第二天,她把自己的支票和存款账户全都清空了。她把自己的行程安排得复杂无比,这样就没法追踪。两天之后博兹回家时,她已经带着女儿消失了。

六个月之后安提娜只身来到洛杉矶,开始了她的职业生涯。她轻易就找到了一个中等级别的经纪人,在小剧团工作。在马克泰帕论坛剧场的演出帮助她得到了小**里的小角色,然后就有大制作**中的配角找上门。之后的一部**终于让她成了一个叫座的影星,博兹·斯堪尼特却再次进入了她的生活。

成名后的三年时间里,她用钱打发了他,奥斯卡奖上这一幕,她并不惊讶。这是老把戏了。这一次,只是小玩笑而已……但是下一次,瓶子里就是真的硫酸了。

…………………

…………………

…………………

剃刀输了之后(对你说):“你永远无法成为全民公敌,只要我尾随在后,你如果想要这钥匙,你必须对付他们”(他们指提到的手下)

(蜜雅抢过钥匙):“结束了,剃刀”

剃刀:“除非我说结束了,才算结束”

剃刀要抢回钥匙,被蜜雅放倒在地,蜜雅亮出警徽,底下一片哗然

远处传来警察直升机的声音,不久,警察的直升机出现在空中,克罗斯也带着一队人马赶来,蜜雅把宝马的钥匙扔给你,喊道“快跑!”

剃刀抓住蜜雅的衣领说:“你和我本来可以有好结果的”之后被蜜雅推开,被警察押走了

这时克罗斯走过来问蜜雅:“另一个家伙在哪?”

蜜雅:“他走掉了”

克罗斯“你是在跟我说,那位头号街头车手跑掉了。。。黑名单怎么办?”

蜜雅:“忘了黑名单吧,它们是过去式了”(蜜雅转身走了)

(克罗斯怒了):“我要所有单位去追那家伙”

副手“所有人?”

(克罗斯真怒了)大喊:“所有人!!!!!”

剧情至此结束,游戏跳到最后大逃亡和飞跃断桥那一块

这是一部充满暗色调的**。

**的素材,取材于美国洛杉矶历史上曾经发生的资本掠夺水资源事件。

编剧将故事的切入点,选择了从一桩出轨调查案开始。

将庞大的社会事件转化家庭案件来展开,是一种这种化大为小的编剧技巧。

影片是通过三条线索来安排结构的。

01 吉特斯受托调查默瑞出轨的案件,是故事的主线索 ,

这条线索,就是吉特斯的活动线索。

默瑞的死是导火索。随着吉特斯调查活动的展开,其间经历了许多离奇曲折故事,最终结束于伊芙琳死亡、克罗斯逃逸、吉特斯被强行带离唐人街。

一个自称默瑞夫人女人希望帮着调查丈夫出轨的事实。接案后。吉特斯开始追踪默瑞的行踪。

影片由此展开。吉特斯接触到真正的默瑞夫人伊芙琳。然后在水库发现了默瑞尸体。伊芙琳劝吉特斯放弃调查。可是吉特斯了解到事情很复杂。他认为很可能与争水有关。

在观众看来,杀害默瑞的人,要么是伊芙琳,要么是别的与水资源利益有关的人。

就在吉特斯调查“夜里放水”的细节时,他受到袭击,鼻子也被划破了,但他没有放弃。

通过详细了解,他发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默瑞和克罗斯是水资源合作对象。但后来两人产生了分歧。

分歧在于默瑞认为水是公共资源,私人不能垄断经营。而诺亚克罗斯的观点则相反。

同时,吉特斯还从伊芙琳开给他的支票中得知了一条新线索:伊芙琳就是诺亚克罗斯的女儿。

这么说,诺亚克罗斯更像犯罪嫌疑人?

吉特斯把调查重点转向克罗斯。

他拜访了诺亚克罗斯,。在言谈中,诺亚克罗斯对默瑞的死心不在焉,还强调自己和默瑞的关系一直很好。并称女儿伊芙琳不喜欢默瑞,精神有些不正常。

当吉特斯问克罗斯最后见到默瑞是在什么时候,克罗斯则转移话题,让他去找默瑞的小情人。并承诺给与双倍的工资和2万元美金的报酬。

克罗斯像杀害默瑞的凶手,又有几分不像。

调查似乎变得有些扑朔迷离。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最后敲定。

在峡谷橘园调查时,吉特斯被误认为是水务处或土地局派来的人员,因为水资源和土地,他们憎恨这些官员。于是将吉特斯猛揍了一顿。

伊芙琳的出现,才让他得以脱身。

这让吉特斯对伊芙琳有了好感。晚上,他们住在了一起。

一个意外的电话打破了一切。当伊芙琳连夜驾车出去时,吉特斯对伊芙琳产生怀疑,也驾车跟了出去。

结果,在一栋别墅里,他发现了惊人的秘密:默瑞的小情人也在这里。

案件调查至此,吉特斯几乎判断默瑞的死与伊芙琳有直接的关系了。

吉特斯认定伊芙琳绑架了她。他也认为伊芙琳真的对默瑞的小情人有嫉妒心。

当伊芙琳从房子里出来时,吉特斯让伊芙琳去警察局。

出于无奈,伊芙琳只得告知实情:这女孩儿是她妹妹。

这个关键信息让吉特斯吃惊,也让观众吃惊。

至此,伊芙琳和默瑞小情人的关系揭开了一层。

具有同情心的吉特斯放弃了让伊芙琳去警局的做法。

和伊芙琳再次深入交谈后,吉特斯对伊芙琳的怀疑有所减轻。

凶手的人选,再一次指向克罗斯。

当晚,吉特斯接到起初假冒默瑞夫人的女性艾达瑟森打来的电话,说有重要事情要告诉他。可第二天当天到达艾达瑟森住处时,发现她已经被人杀害。

正巧刑警卢队长也带人蹲守在这里。

吉特斯被逮了个正着,并背上了隐匿证据的嫌疑。橱柜里就有吉特斯曾经拍的有关默瑞和小情人在一起的照片。

这让卢队长产生怀疑,并认为吉特斯是知道实情的,一定也拍摄了伊芙琳杀害默瑞的照片。没有报案是拿了这些照片好勒索伊芙琳。

吉特斯反驳这种说法。卢队长因为过去在唐人街和吉特斯有过交往,所以没有直接将他带去警局,而是让他自己将伊芙琳带到警局配合调查。

就在吉特斯和卢队长交谈中得知一个细节,默瑞死时肚子里灌满了海水。

默瑞死在水库中,肚子里的海水哪里来的?

吉特斯对卢队长的推断伊芙琳是凶手深表怀疑。

吉特斯带着重重疑问和卢队长的指令回到伊芙琳的家。可伊芙琳没在家,吉特斯看到了她的行李箱。

这下吉特斯都觉得,伊芙琳要逃,那杀害默瑞的人不是她还会是谁呢?但还有一个问题:她怎么让默瑞的肚子里满是海水的?

当他带着满腹的疑惑站在伊芙琳后院的盐碱水池边时,他似乎找到了答案,再一细看,他发现了水里的一副眼镜。

眼镜的物证,让观众和吉特斯几乎结论一样:伊芙琳确实是杀害默瑞的凶手。

吉特斯直奔头一天去过的别墅。果然,伊芙琳正在那里。吉特斯得知,伊芙琳准备下午坐5:30的火车去墨西哥。

吉特斯可不想被控诉和吊销执照,他对伊芙琳亮出了直接证据——眼镜。但伊芙琳还是不认账。吉特斯甚至打通了卢队长的电话,告诉了伊芙琳目前所在位置。

万般无奈之下,伊芙琳只好抖出最后的真相:这女孩儿是自己父亲克罗斯和强暴自己生下的。 她带凯瑟琳离开只是想让凯瑟琳避开这个伤心地。她告诉吉特斯,默瑞过去从不戴这种两用眼镜。

此时吉特斯才算彻底调查清楚,伊芙琳父亲诺亚 克罗斯才是这场谋杀案的真凶。吉特斯决定保护伊芙琳和她的女儿凯瑟琳出逃。

当克罗斯到来时,吉特斯亮出了最后的证据:眼镜。克罗斯知道一切都无法掩盖了。

真相暴露,克罗斯手下持枪胁迫吉特斯,他们一起来到唐人街。克罗斯想在此找到女儿(孙女)凯瑟琳;吉特斯则想让警察抓捕克罗斯。

可卢队长却以为吉特斯又在耍花招,反而要抓捕吉特斯。这时伊芙琳的车出现了。克罗斯无耻地要求伊芙琳留下凯瑟琳。被伊芙琳拒绝,克罗斯仍然独挡伊芙琳小车前行,伊芙琳朝他开了一枪,并驾车迅速离开。

手忙脚乱的卢队长鸣枪示警,伊芙琳没有停车。卢队长最后开枪击中了伊芙琳。

伊芙琳死亡,凯瑟琳被克罗斯强行带走,吉特斯被强行带离现场。

一切真相大白,可杀害默瑞的真凶克罗斯依然逍遥法外。

这无疑是一个凝重,压抑的画面。这个画面的背景,被最后凝固在唐人街。

“唐人街”这个符号,既呼应了影片题目,又深化了**故事的悲剧性色彩。

02 **的第二条线索,是吉特斯和伊芙琳的情感线

伊芙琳第一次出现,是吉特斯调查默瑞出轨的私家照片见报后。吉特斯正在办公室和同事们调侃这个出轨案件,伊芙琳却出现在他的背后。

这就是他们尴尬的相见。

伊芙琳傲慢地告诉吉特斯,她将起诉并吊销他的执照。这让吉特斯非常紧张。

吉特斯不想背黑锅。开始主动调查背后的内幕。

伊芙琳却告诉吉特斯不打算起诉他了。这为他们的关系推进作了一层铺垫。可吉特斯不依不饶,他要查出背后整自己的人。

就在这时,默瑞却投水自杀了。卢队长直接怀疑伊芙琳就是凶手,矛头直指伊芙琳。伊芙琳否认默瑞的死与自己有直接的关系。还说她只是在调查默瑞出轨的事。这就将吉特斯牵扯进了案件。吉特斯帮助伊芙琳摆脱调查,假装承认伊芙琳是自己的客户。这件事,推进了吉特斯和伊芙琳的关系。

为了感谢吉特斯帮自己摆脱警局的纠缠,她给了吉特斯一张支票。当得知丈夫的死可能涉及水资源这一公共利益,伊芙琳答应继续配合吉特斯的调查。

当吉特斯在峡谷橘园挨揍后,伊芙琳以吉特斯客户的身份救出了他。这让吉特斯对伊芙琳有了更深的好感。当天,两人从疗养院有惊无险的调查中逃出来。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当晚,两人住在了一起。这里,观众了解了吉特斯的正直为人,了解了他离开唐人街的原因。这为吉特斯后来冒险帮助伊芙琳作了铺垫。

可是伊芙琳接到电话的行为又让吉特斯产生了疑惑。谈及父亲克罗斯,伊芙琳说:

“我希望你听我说,我父亲这个人很可怕。你想不到他的可怕程度。”

吉特斯说:“你是想暗示我,这一切的幕后主使可能是他?”

可见到此时,吉特斯的心中对杀害默瑞的人也没有明晰的结论。

伊芙琳连夜出去,吉特斯驱车跟踪到了凯瑟琳居住的别墅时。这不是默瑞的小情人吗?吉特斯推测伊芙琳是杀了默瑞,又绑架了凯瑟琳。可当伊芙琳从房子里出来,和吉特斯解释说凯瑟琳是自己妹妹时。吉特斯心里才释然了。

为了离开伤心地,伊芙琳准备带着凯瑟琳离开家。吉特斯产生了误认为伊芙琳打算逃跑。为了逃脱隐匿证据和诈骗的嫌疑,吉特斯只好向警察局汇报了伊芙琳地址。可事情又一次让吉特斯改变了主意。

伊芙琳告诉她凯瑟琳是父亲强奸自己所生的孩子时,吉特斯终于明白了伊芙琳离开的原因。

吉特斯的正义感让他决定保护伊芙琳和凯瑟琳。

遗憾的是,卢队长固执己见,不仅没有抓捕真凶,反而向伊芙琳开枪。

对吉特斯来说,他过去在唐人街已经造成一个女孩儿丢命。而这次,他对无辜者的拯救又一次败给了现实。

伊芙琳的死让吉特斯既痛苦,又绝望。

影片快结束时,吉特斯以几乎喃喃自语的声音说出“尽可能什么都不做” (警察不作为),留给观众的却是他面对现实的深深的无力、无奈之感。

03 诺亚 克罗斯的形象展现为第三条线索

**没有一开始就让克罗斯亮相。直到吉特斯去水务处调查“夜里放水”的原因时(实际是放水造成水荒的印象让人们接受修拦水坝),吉特斯发现了克罗斯与水务处的关联。这是第一次通过照片让克罗斯“出场”,

随后,吉特斯探访了克罗斯。通过交流,克罗斯似乎对女儿伊芙琳不满,并希望找到默瑞的小情人凯瑟琳,他对默瑞的过去大加赞赏,可吉特斯知道他们过去有分歧。人们对他产生了几分怀疑,可并不能定板。

直到伊芙琳说出凯瑟琳就是她妹妹,案件又离真相近了一步。

当吉特斯误认为伊芙琳想带着凯瑟琳坐火车想逃跑,要阻拦她们时,伊芙琳揭开了最后的秘密:凯瑟琳是父亲克罗斯强奸自己后所生的。克罗斯的真面目才最后浮出水面。

可当吉特斯将杀人物证(水陆两用眼镜)摆在克罗斯面前时。看看克罗斯是怎样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

当吉特斯问他为什么杀害女婿默瑞时,

克罗斯:“为未来——我女儿在哪里?我就剩这个女儿了(指凯瑟琳)。伊芙琳早就不认我了。”

吉特斯:“那怪谁呢?她吗?”

克罗斯:“我不会怪我自己,吉特斯,大都数人一生不必面对一种情况——你拥有天时地利,你就可以无所不能。”

一个贪得无厌的形象暴露无遗;一个变态**的形象暴露无遗;一个胆大妄为,鲜廉寡耻的形象暴露无遗。

概而言之,这三条线索从默瑞开始,到杀人真凶克罗斯曝光(同时伊芙琳也死了)由明到暗,设置悬念,逐层剥离,将故事演绎得离奇曲折、扑朔迷离,一路吸引观众,随线索和情节逐渐深入,最终揭开了案件的真相。

这样的结构安排,非常精彩吸睛,让观众欲罢不能。

虽然这部影片拍摄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但今天来观赏,虽然某些特技镜头不如今天的**那么“壮观”,但如入迷宫的内容,同样精彩。

水仙花

1相传有一位靓丽而性恪坚强的姑娘,东海龙王要娶她为妄,她至死不从,龙王便将她囚禁于莲花丛中,只留一泓清水,久而久之,她终于变成了一株婀娜多姿的水仙花。由此传说,世人便称水仙花为“凌波仙子”。

2传说古希腊的美少年那斯索斯,因为迷恋自己的容貌,拒绝了女神们的求爱。于是爱神阿佛洛狄为了惩罚他,让他对水中的倒像一见钟情。从此,这个骄傲的少年就留恋于水畔,因爱憔悴,最终投水而亡,使身躯灵魂和心中所爱一起化为美丽的水仙花。

3姚女花来源一个这样的故事。一对姓姚的夫妇,生养了一个漂亮乖巧的女儿。女儿长大了,却被土豪看中,要强占为妻。倔强的女孩不肯受辱,就投河自尽。上天可怜她的贞烈,就把她的魂魄化为水仙。

郁金香--头巾花

古代有位美丽的少女住在雄伟的城堡里。有三位勇士同时爱上了她,一个送她一顶皇冠,一个送一把宝剑,一个送一块金堆。但她对谁都不于钟情,只好向花神祷告,花神深感爱情不能勉强,遂把皇冠变成鲜花,宝剑变成绿叶,金堆变成球根,这合起来便成了郁金香了。 郁金香有白天开花夜间闭这一特征。在500多年前因中亚地区的人所戴的头巾与郁金香花形相似,其原名Tulipa就是土耳其语“头巾”之意。

书生与牡丹

古代,洛阳书生常大用,爱上了一位名叫葛巾的姑娘,日夜在她家附近彷徨。写诗百余首,倾吐了他对葛巾无限忠贞的爱情。有人劝葛巾说:“纯洁真诚的爱情,是可以接受的,也应该接受。”后来葛巾便与常大用结了婚,并把堂妹玉版介绍给大用的弟弟大器,他俩也成了亲。大家生活很美满,可是婚后,常氏兄弟变了样,无心读书,并怀疑葛巾、玉版的来历,爱情日益淡薄。葛巾、玉版见他们一无真诚爱情、二无事业理想,决心走了。常氏兄弟见她们离开,懊悔不已,仰天大哭。她们从天上丢下两个孩子。孩子落地,变成两株牡丹,一株是葛巾紫,一株是玉版白,让这两株牡丹启示人们,要懂得爱情真谛,才有真正幸福。

还有一个书生谢翱,很有学间,陈郡人,到长安,居升道里,准备应考。那里牡丹特多,一次,他外出赏花,看见一位美丽的姑娘,他一往情深,梦索魂缠,无心学习。一天深夜,他伏案入睡,恍惚中见那位朝思暮想的姑娘翻然而至。对他说她叫牡丹,感谢她的厚爱,但爱情不可勉强,不可一厢情愿,人生应把事业放在第一位。临别时姑娘请书生赋诗,书生写道:

阳台后会已无期,碧树烟深玉漏迟;

半夜香风满庭月,花前竟发楚王悲。

姑娘也以怜惜之情和了一首诗:

相思无路莫相思,风里花开只片时;

惆怅金闺却归处,晓莺啼断绿杨枝。

后来谢翱治学成名,而这个摆脱沉溺于爱情的故事,也随着他的成功而为人所乐道。

日本国的樱花的传说:

日本的国花樱花(Cherry blossom)就源于一个美丽动人的神话故事。据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聪明美丽的姑娘、名叫木花开耶姬。木花开耶姬即樱花的意思。有一年年底,她从日本冲绳出发,途经九洲,关西、关东,于第二年五,六月间到达北海道,沿途中,她把一朵朵樱花撒遍日本各地。从此,樱花在日本盛开千载。且年年灿若云霞。日本人民非常喜爱樱花。日本人民之所以将樱花定为国花,除了它的纯洁、雅丽、崇高外,还为了纪念那勤劳、善良的木花开耶姬姑娘、并以此象征勤劳、智慧、勇敢的日本人民

关于牵牛花的传说

相传古时河南金牛山有一对挛生姐妹,她们在刨地时刨出一个白光闪闪的银喇叭。神仙告诉她们说:“金牛山里有一百头金牛,这个喇叭就是开金牛山的钥匙。打开山门以后,你们进去抱回一头金牛,可吃喝一辈子了。但有一条,不能用嘴吹,一吹,金牛就会变成活牛跑出来。

姐妹俩想了半天,最后决定把金牛变成活牛,分给穷苦的乡亲们。于是,姐妹俩所这件事告诉了乡亲们,并找开了山门。进去一看,果然有一百多头金牛。二姐妹拿起喇叭就吹,随着喇叭的声响,金牛变成了活牛,顺着山洞向外冲,到最后一头牛的时候,却被卡在山洞口。姐妹俩怕金牛卡在山洞里,又跑了回去,用力把牛推了出来。她俩刚准备出门,可山门已经闭合,姐妹俩被太阳一照,变成了一朵喇叭花。人们为纪念这两姐妹,就把这朵喇叭花称为牵牛花。

玉兰花

报恩。玉兰经常在一片绿意盎然中开出大轮的白色花朵,随着那芳郁的香味令人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气质,委实清新可人。因其株禾高大,开花位置较高,迎风摇曳,神采奕奕,宛若天女散花,非常可爱。新诗已旧不堪闻,江南荒馆隔秋云。多情不改年年色,千古芳心持增君。

关于玉兰花的传说,其中贯穿着中国传统的民间故事色彩。故事讲的是很久以前在一处深山里住着三个姐妹,大姐叫红玉兰,二姐叫白玉兰,三姐叫黄玉兰。一天她们下山游玩却发现村子里冷水秋烟,一片死寂,三姐妹十分惊异,向村子里的人问讯后得知,原来秦始皇赶山填海,杀死了龙虾公主,从此,龙王爷就跟张家界成了仇家,龙王锁了盐库,不让张家界人吃盐,终于导致了瘟疫发生,死了好多人。三姐妹十分同情他们,于是决定帮大家讨盐。然而这又何等容易?在遭到龙王多次拒绝以后,三姐妹只得从看守盐仓的蟹将军入手,用自己酿制的花香迷倒了蟹将军,趁机将盐仓凿穿,把所有的盐都浸入海水中。村子里的人得救了,三姐妹却被龙王变作花树。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她们就将那种花树称作“玉兰花”,而她们酿造的花香也变成了她们自己的香味。故事很简单,也很唯美,却也反映了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对完美的向往。

彼岸花

传说中,

彼岸花是开在冥界忘川彼岸的血一样绚烂鲜红的花。

有花无叶。

当灵魂度过忘川便忘却生前的种种,

曾经的一切留在了彼岸,

开成妖艳的花。

从前从前,一个长相奇丑无比的鬼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可正因为他丑,姑娘并不爱他,出于爱恋,他只有把姑娘囚禁起来,后来,来了一个武士,他救出了姑娘并与她相爱,而同时,武士用剑斩杀了鬼。鬼的血溅在乱草丛中,一种红黑相间的花从此便在那里绚丽地绽放开来,这种花的名字叫做“彼岸花”,从那以后,彼岸花便开在了地狱中叫“忘川” 的地方,那里是死去的人忘却今生情缘,转身投胎来世的地方……

爱情,大概也是如此,只因为彼此爱得不同,就要葬送很多很多,也要忘却很多很多。于是,彼岸花成了来自黑暗的爱情使者,因为它见证了一段黑色的死亡。

也有这样的传说: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城市的边缘开满了大片大片的曼珠沙华,也就是彼岸花,它的花香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想起自己前世的事情。守护彼岸花的是两个妖精,一个是花妖叫曼珠,一个是叶妖叫沙华。

他们守侯了几千年的彼岸花,可是从来没有见过面,因为开花的时候,就没有叶子,有叶子的时候就没有。他们疯狂地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违背神的规定偷偷地见一次面。那一年的曼珠沙华红艳艳的花被惹眼的绿色衬托着,开得格外妖冶美丽。

神怪罪下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曼珠和沙华被打入轮回,并被诅咒永远也不能在一起,生生世世在人世间受到磨难。从那以后,曼珠沙华也叫彼岸花,意思是开放在天国的花,花的形状像一只只在向天堂祈祷的手掌,可是在也没有在这个城市出现过。

这种花是开在黄泉路上的,曼珠和沙华每一次转世在黄泉路上闻到彼岸花的香味就能想起前世的自己,然后发誓不分开,在下一次再次跌入诅咒的轮回。

泣血玫瑰

传说在雪国的玫瑰一开始都是纯白无暇的,只到西亚和雷诺的出现才有了红玫瑰的。

雷诺和西亚是非常相爱的一对年轻人,却是因为家族的对立而不能在一起,后来双双约定一起去私奔。就在西亚感到约定的地点是才发觉原来自己是多么的傻,雷诺是不可能和自己走的。当西亚让雷诺在她和那的女孩子之间选择的时候雷诺犹豫了一下还是回到了西亚的身边。正当西亚觉得雷诺还是爱的自己的时候,雷诺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向西亚捅去,西亚向风筝一样慢慢的倒在地上,血染红了那纯洁美丽的白色玫瑰。

由于西亚灵魂的怨气太重始终不肯散去刚好就依附到了那染血的玫瑰上。染了血的玫瑰开得格外的好,颜色也格外的艳就像快滴出血一样。当花之女神路过的时候遇见她就把她依附的那株玫瑰用来炼成了一件法器。那就是传说中的泣血玫瑰。当花只女神死了以后泣血玫瑰就会化身为人寻找花之女神的转世

有人说那个叫西亚是女子的个很难控制的那样的一个灵魂,除非性格特别纯洁的人才能控制就像阿斐尔那样的女神能控制,如果不是那就会被西亚给控制。

玫瑰

在罗马帝国时代,有一个名叫罗丹斯的美丽绝伦的少女。她的丽姿引来了无数狂热的求婚者锲而不舍地追求她。罗丹斯实在招架不住了,不得不到朋友狄安娜的神庙里躲避她的求婚者。不幸的是,狄安娜产生了嫉妒之心。当求婚者冲进了神庙的大门,要接近他们所爱恋着的罗丹斯时,狄安娜一怒之下将罗丹斯变成了一枝玫瑰花,将她的求婚者变成了花刺。

在希腊传说中,玫瑰是希腊花神克罗斯创造的。当初玫瑰只是林中一个仙女的尚无生命的一粒种子。一天,花神克罗斯偶然在森林的一块空地上发现了它。克罗斯请求爱神阿佛洛狄特赋予了它美丽的容貌;让酒神狄俄尼索斯浇洒了神酒,使它拥有了芬芳的气味。又有美惠三女神将魅力、聪颖和欢乐赐予了它。随后,西风之神吹散了云朵,太阳神阿波罗得以照耀它并使它开花。玫瑰就这样诞生了,并立即被封为花中之皇后。

这是个发生在距今三千说百四十四年前的古老东方国度中国的一个故事,佛祖的众多徒弟中有着这样的一对男女。。。。。。。。。。。。

男的性格热情;正如名字一样:爱人!

女的性格温柔,也如名字一般:情人!

一天,他们一起研究佛理的时候;在一个小山中发现了两朵含苞待放的鲜花,因为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花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他们都很好奇。。。。。。。。

男的想去摘来看看,一小小心被鲜花的刺刺到了,鲜红的血既刻流了出来;女的见了很心痛的拿起他的手,不经意的流下一滴眼泪,却从时男的手上的那一滴血同时掉下,分别掉在那两夺鲜花中。。。。。。

他们都是佛教徒;他们不可能在一起所以他们微笑和分开了;男的走向天上;女的走下地底!

再回来她和她都有了更好的名字。。。。。。。

男的把名字变为:月老!

他希望女的不要记得他,他的工作却是让一对对人们记得彼此;用他手中的那一条小小的红线;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那一条条小小的红线其实是他的的一滴滴鲜红的血。。。。。。。

女的把名字变为:孟婆!

她希望男的忘记她,而她的工作比较幸运是熬汤,就是俗称的“孟婆汤“用她的一碗碗我的“孟婆汤”让一对对的的人忘记彼此,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那一碗碗“孟婆汤“其实是她的一滴滴的眼泪。。。。。。。。。。

当爱人和情人在一起时,造就了什么?——爱情

爱情一定要有鲜花,所以那两朵花都是,虽然他们离开后开出来花的花一朵是红色一朵是白色,红颜代表热情的爱人,白色代表温柔的情人;但它们有一个一样的名字——玫瑰花

爱情之花就是这样来的。。。。。。。。。。。。。。。

梅花

早年间,杭州有个心灵手巧的老石匠。这老石匠凿了一辈子的石头,雕了一辈子石头,胡须头发都白啦。别的什么也没有,只落下一身好手艺,在杭、嘉、湖三府出了名。

老石匠年纪老了,背驼啦,眼也花啦,但他仍旧天天上山。有一天,老石匠在南山脚下发现一块白花花的石头,那石头仿佛映着一株树影子,老石匠疑心自己眼花,揉揉眼睛再仔细看看,可不是!清清楚楚地映着一株梅花影子,就象长在石头一般。老石匠伸手在石头上摸摸,平平的,光光的,那石头好比姑娘媳妇剌绣的白绫,才描上花样儿还没动手绣呢。老石匠越看越喜爱,越看越舍不得离开,便使出全身力气,把那块石头挖起,一步一踉跄地背回家来。老石匠对着石头看石头,看三个月,摸了三个月,又想了三个月,才动手在石头上雕刻起来。这石头好坚硬呀!一凿下去只崩起一粉末,一锤下去只冒出几颗火星。但是老石匠不灰心,没馁气,只管一锤一凿地雕下去。锤呀凿呀,十日雕个瓣,百日刻朵花,过了一月又一月,过了一年又一年,老石匠一天不停地雕,白日黑夜地刻,终于把那株梅花雕在石头上了。

梅花雕成了。多美的梅花啊,迎着春风,向着朝霞,白玉似地开满一树。老石匠的心血呕尽了,老石匠死在梅花边。

老石匠没有儿女,也没有产业,大家都敬重他,便把他埋在一块公地里,将他最后雕成的这块梅花碑竖在坟顶。

年代过得久了,奇怪的事情也就出现啦!石碑上的梅花变得会开会谢,每年春天,别的树上梅花才含苞,石碑上的梅花却已经盛开;夏天,别的树儿刚发青,石碑上梅树早已一片葱郁;秋天,别的树上叶儿落得一片不剩的时候,石碑上的梅树才开始落叶;冬天,西北风把别的梅树吹得七歪八斜,只有石碑上的梅树挺立在那里一动不动。

这块石碑还能预报天气:天要晴时,石碑上明晃晃、亮光光的;天将阴时,石碑上灰雾雾、潮卤卤的;天快要下雨时,石碑上阴沉沉、湿漉漉的。人们从这块石碑上就可以知道时令节气,天睛落雨。有了这块石碑,农家犁地下种就不会错安排;出门人该歇该行心里有定准。大家都很喜爱这块石碑,把它当做宝贝。

有一年春天,杭州来了一个大官。大官早听说过这块奇妙的石碑。他到杭州不久,便带着一群手下人,到了老石匠的坟地,一看,雕在石碑上的梅花果然盛开着。他高兴极啦,回去和狗头师爷一商量,就在老石匠坟地旁边造了一座衙门,筑起一堵围墙,把那块石碑围进后花园里,还堂而皇之地贴出布告说:这是一块公地,公地官有,庶民不得进入。

说奇怪也真奇怪,这块石碑被围进大官的花园里,不到两天,碑上的梅花便渐渐隐谢了。以后,不论天睛落雨,石碑上始终是阴沉沉、湿漉漉的。慢慢地,石碑上爬满了青苔,不但没有一丝光彩,而且变得难看极了。为了这事,大官闷得饭不想吃,急得觉睡不着,整天在石碑前后打转转。狗头师爷见了,便过来献计:“老爷,我看这是地气潮湿的缘故,不如在石碑脚下架起火来烘一烘,烘干潮气便会好了。”大官听听有道理,边忙叫人搬来干柴木炭。在老石匠坟地顶上烧起来。

火苗一舐到石碑,轰的一声,便爆裂开来,熊熊的火焰喷射得好远好远;一霎工夫,衙门和花园都烧了起来。大官和师爷想逃也逃不及,便烧死在里面。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把衙门烧成一片瓦砾,只在大门前面剩下半截焦烂的旗杆。

这块奇妙的石碑就是这样毁掉的!如今,在杭州东城还留下两处地名:一处叫“梅花碑”;另一处叫“焦旗杆”。

林逋,字君复,杭州钱塘人,是宋代著名的隐士。他从小失去父母,家境贫寒,有时连饭都吃不上。但他发愤读书,好学上进。林逋性情恬淡好古,不趋荣利。初游历于江、淮之间,而后归居杭州,在西湖孤山结庐隐居,二十多年没有进城。真宗皇帝闻其名,赐他粟帛,诏命地方长官须“岁时劳问”。林逋闲居无事时,尝在茅草屋旁自筑墓穴。临终之前,曾遗诗后人,其中有“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不封禅书”之句。自喜一生不为天命君权所苦,隐居生活飘逸自乐。

林逋讨厌世人阿谀奉承、追逐名利的陋习。他能书善文,尤长于诗赋,其词澄浃峭特,跌宕回环,常不待思索,挥毫而就。但他每次写完,略一吟咏,即随手撕掉。有人问他:“何不抄录下来,留给后人呢?”林逋说道:“我在山林壑谷中隐居,现在尚且不想以诗出名,哪还希图名扬后世呢?”

林逋脾气很怪,既不娶妻,更不要子,但却酷爱梅花、仙鹤。他常常四处寻访,但遇佳奇品种,便用重金购来,置于住所四周。闲暇之际,一人赏梅玩鹤。相传林逋在孤山隐居时,绕屋种梅三百株。“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就是他的咏梅名句。他有只仙鹤,取名“鸣皋”。每逢客人来访,林逋不在,童子便开笼放“鸣皋”翔云报信。诗人见鹤,即回家会客。因此,人们说他“梅妻鹤子”(以梅为妻,以鹤为子)。看来这并非夸大。后来,他的这个名声传播出去,成为传世趣闻。他死后,真宗皇帝还赐号“和靖先生”。

至今,在孤山北麓,仍立一小亭,人称“放鹤亭”。这是元朝人为纪念林逋而修造的。亭内置有清朝康熙皇帝临明朝书法家董其昌写的《舞鹤赋》。冬末春初,登亭远眺,各色梅花争奇斗艳,竞相怒放,蔚然可观。鉴赏家们认为,孤山放鹤亭一带,是西湖赏梅胜地,梅花盛世历千年而不衰,也许是托福于林逋对待“梅妻”的深厚情意吧。

爱不完的儿女情长,诉不尽的陈尘旧事,一段生死相许惊涛骇浪的凄美爱情……琼瑶传世经典之作让爱恨难离。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看人间多少故事,最销魂梅花三弄!

梅花一弄断人肠,梅花二弄费思量。

梅花三弄风波起,云烟深处水茫茫!

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

若非一番寒彻骨,那得梅花扑鼻香!

硕亲王府的福晋雪如为了能在侧福晋之前生下一个儿子,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偷龙转凤,把自己的女儿送走,为了日后可以相认,雪如用王爷送他的梅花簪在女婴的右肩上烙下了一个梅花印记。

换来的儿子皓祯带给雪如的是幸福,是荣誉。十二岁时就和皇上一臣狩猎时活捉了一只白狐,只割了一丛狐毛就放了它,这只通灵的白狐三回首后才离开。

皓祯带着一文一武两个心腹小寇子和阿克丹偷偷跑出王府去龙源楼喝茶听曲,遇见了一个可怜的卖唱女吟霜,被她的清秀和聪慧打动了,在白老爹死后租了个四合院给吟霜住,又找了一个小丫头香绮来陪伴吟霜。但他却不能把吟霜接进王府去,因为皇上已经赐婚兰公主给他做妻子,而他竟然新婚五天都没有圆房。雪知道了儿子的心事,冒险把吟霜和香绮接进王府做了丫头,不料却被公主知道了,把吟霜讨了去,日日折磨。一切都因吟霜有了身孕而改变,吟霜得到了全府人的承认,做了白姨太。这让公主更加由妒生恨,设计摔倒吟霜,吟霜流产了,雪如看到了那个梅花烙印,二十一年前失去的女儿又回来了。

公主为了赶走吟霜,说她是九年前被放走的白狐变身,为了证明吟霜不是白狐现而是人,二十一年前偷龙转凤一事被翻了出来。这给硕亲王府带来了来灭顶之灾,皓祯和王爷、福晋将被处以极刑。

吟霜认定了“生相从,死相随,午时钟响,魂魄与你相会,天上人间,必时相聚”然而在她香魂归去之时,公主向皇上求情特赦了硕亲王府。等皓祯回来时已经太迟了。

昙花

相传昙花原是天上一个小花仙,后来凡心私动喜欢上一个叫做韦陀的小神玉帝得知后大怒,把昙花变做一朵小花,让她在每天里只有一个时辰的开花期昙花非常痴情,她算好韦陀每天晚饭后下山挑水的时间,并选在此时盛开,只希望能借此见心上人一面,于是就有了“昙花一现,只为韦陀”的传说

感情不管是一生一世还是瞬间,重要的是,是否是真感情能一生一世固然好,可有时无法做到一生一世,那么瞬间的真情或许也会让一个人温暖一辈子…

昙花的传说2

昙花又叫韦驮花。韦驮花很特别,总是选在黎明时分朝露初凝的那一刻才绽放,相传昙花和佛祖座下的韦驮尊者有一段哀怨缠绵的故事,所以昙花又叫韦驮花。传说昙花是一个花神,她每天都开花,四季都很灿烂,她爱上了一个每天为她锄草的小伙子,后来玉帝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大发雷霆,要拆散鸳鸯。玉帝把花神贬为一生只能开一瞬间的花,不让她再和情郎相见,还把那个小伙子送去灵柩山出家,赐名韦驮,让他忘记前尘,忘记花神。可是花神却忘不了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她知道每年暮春时分,韦驼尊者都会上山采春露,为佛祖煎茶,就选在那个时候开花!希望能见韦驮尊者一面,就一次,一次就够了!遗憾的是,春去春来,花开花谢,韦驮还是不认得她!

昙花一现只为韦驮

昙花的传说3

很久很久以前,在美丽的百花园里,花神的庇佑下住着各种可爱的花儿,昙花就是其中之一。娇小的昙花没有其他姐妹们艳丽的衣裙,华美的装饰,默默无闻,孤零零的,独自待在园子的角落里。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来来往往的游人孜孜不倦的惊叹牡丹的华贵,兰草的高洁,始终没有人将目光认认真真的投向平凡不起眼的昙花。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

他是一个艺术家,当他第一次走进这个园子里时,她就被他吸引了。修长的身影,清癯的面庞,炯炯的目光,温柔的笑容,仿佛慈祥的父亲,又如亲密的兄长。他慢慢的走过来,细细欣赏着这些可人的花儿-大自然的艺术品,当他的目光终于转向昙花时,她脸红了。谁也没有见过一朵花儿脸红的模样,但是她就是脸红了。她从他的注视中逃脱出来,羞涩的垂下眼帘。而他,仿佛读懂了她小小的心思,轻轻的伸出手,温柔的安抚着她颤动不安的花瓣,恍如安抚着她轻轻绽放的心。以后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带着春天般温暖的笑容,走进这个花园,走进昙花的世界,他细细的端详她,轻轻抚着她如婴唇般娇嫩的花瓣,掬起她的淡淡芬芳,长留心际,而她,每次都会若有期待的等着他的到来,为他释放早晨第一滴露水的清凉,傍晚最后一缕花香的恬淡。

可是为什么,他每一次的到来,眉间眼底都会不经意的流露淡淡的哀伤,他若有若无的叹息是那样绵远沉重,他的心里有一片阴云,好浓密好浓密的阴云,她看不见也拨不开,他的眉头日复一日的紧锁,他的脸色也慢慢的变得憔悴,嘴角长挂的那串微笑也找不到了,微微闭着,无言的愁苦便从那儿点点的释放出来。

“花神爷爷,请您告诉我,他……他到底怎么了?我知道他有难言的苦楚,万能的爷爷,请您告诉我,他遭遇了什么不幸?我又要怎么做,才能够帮到他?”夜深人静的时候,小小的昙花蜷在花神的脚下,一声声的祈求,“孩子,他……”“爷爷,爷爷!请您告诉我!求您了!”可怜的昙花,泪水浸透了花神的膝头,“孩子,你……你真的很想帮他吗?”“是的,爷爷!”昙花认真的点头,坚定的双眸在黑夜里闪闪发亮,灿若寒星。“孩子,他是这个王国里最好的画师,刁蛮的王后下令让他画出她从没见过的、世界上最美最美的花儿,如果他办不到,就会在城门那里将他处死,明天……明天就是最后的期限了”“如果……如果他办到呢?牡丹姐姐不是最美的吗?”“王后天姿国色,她要求花儿比她还美……即使牡丹也做不到”“这样……”昙花的眼神黯淡下来,“那……那他,后天就要被处死了吗?不要……”昙花伤心的哭着,“爷爷,万能的爷爷,您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求您了,救救他,救救他吧!”“唉,孩子”,花神重重叹了口气,“即使我们有最美的花儿,王后妒忌心重,看不惯世界上任何事物比自己美貌,她……她一定会毁了花儿的……”“我愿意!”昙花急急的,“爷爷,我愿意以花的精灵起誓!请您,赋予我美丽吧!”“孩子,你要想清楚了!花的精灵可以给你最美的容颜,但你的美丽只能绽放一次,在那夜深人静的一瞬间,如夏夜划过天际的流星,一闪即逝,此后,你将会陷入无休止的黑暗、丑陋和孤独里……”“我……我愿意!”昙花吟着泪,快乐的笑了。她穿上了自己最美的衣衫,白云做成的裙摆,露珠做成的耳坠,细心的弄好裙子的每一个皱褶,让每一个蕾丝都如梦幻的精灵,优雅美丽。对着镜子,她踮起脚尖,轻轻的舞着,她仿佛看见自己娇弱的生命在一点点的聚集,凝成晶莹的一滴,柔柔的躺在心际,含苞放,等待着那最灿烂的一刻的来临。

晚上他又来看她了,这一次他的眼里没有了哀伤,他的神情是那么专注,他怜爱的抚着她的瓣、蕊,如同抚着他心爱的姑娘,他整夜整夜的不肯离开她半步,彷佛离开了就再也看不到了,他要把她一点点牢牢的记在心里,永生永世都不要忘掉“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昙花伤心的想,“但是,我不会让他死的,我要让他活着,快乐的活着,我不要他的眼里再有忧郁,不要……”想到这里,昙花笑了,清丽凄美的笑容,绽放在寒冷的夜里,恬淡绝尘,足以令百花黯然凋零。可是她的根也在那一刻缓缓死去,她看见他的眼里闪耀着喜悦的光芒,看见夜空划过的最后一颗流星,她看见他的嘴角重新吟着笑,看见流星过处一抹璀璨的美丽,然后,她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深不见底的黑暗把她包围,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孤苦无依,伸出手,试图抓住什么,才发现身畔萦绕的,只有虚无和空气,她就一头栽进去,从此再也没有言语,没有思想,似乎天地万物都在那一刻消失,冥冥中,真情却在天地间永恒,“昙花一现”的传说如同不老的绝唱,从古至今,吟诵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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