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对爱情忠贞,深爱着宾利,当她得知宾利离开了,以为他从未爱过自己,痛不欲生,她去伦敦找宾利,可最终失望归来,对别人说她已经不喜欢宾利了,可心里却爱的深刻也痛得深刻。看出她是不想让家人担心,也不想让人笑话,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心。当宾利归来,向她求婚时,她说“我答应你,千次万次。”她终于落下幸福的眼泪。
当年轻、富有的单身汉彬格莱先生租下附近一处庄园——尼日斐花园时,有五个成年待嫁女儿的班纳特一家顿时为之激动起来。轻浮的班纳特太太立即开始筹划该将哪个女儿许配给没料想到将发生这种事的彬格莱,可是长期忍气吞声的丈夫却提出,彬格莱先生对此事也许会挑三拣四。但不久,班纳特先生终于被妻子说服,正式到尼日斐花园去拜访。
在梅利顿举行的舞会上,班纳特家的女儿们结识了彬格莱先生。出席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贵族朋友费茨威廉·达西,他对班纳特太太的粗俗嗤之以鼻,还怠慢了她的女儿们。伊丽莎白在班纳特家姑娘中是最活泼、最聪慧的一位,她无意中听到这位新来者十分高傲地贬评当地庸俗的社交界。当他拒绝由别人介绍给她时,伊丽莎白对他顿生偏见,尽管他相貌英俊,家财万贯。
在舞会上较成功的是和蔼可亲的彬格莱先生和伊丽莎白的秀美动人、性情温和的姐姐洁英。伊丽莎白十分喜欢她。不久以后,彬格莱和他的姊妹跟洁英·班纳特成了朋友,彬格莱与洁英之间的恋情似乎热乎了。终于,达西对伊丽莎白稍许随和了一些,两人也相互嬉谑嘲弄起来。
一天,洁英冒雨走访彬格莱兄妹,因而患重感冒病倒,只好留在尼日斐花园。伊丽莎白穿过泥泞的道路,步行三英里去看望并照料她姐姐。她到达时的狼狈相,为卡罗琳说长道短提供了话柄。而班纳特太太则将这一插曲看成是巩固洁英同彬格莱之间关系的大好机会。在伊丽莎白照料她姐姐期间,达西更是对她大献殷勤,卡罗琳争风吃醋,大发脾气。
彬格莱的妹妹卡罗琳本身对达西颇感兴趣。她竭力破坏他对伊丽莎白的好感,却未能成功。阻挡他们相恋的一个更为严重的障碍是,达西讨厌伊丽莎白那粗俗而喜欢算计的母亲,还有班纳特家好些年幼的姑娘们:轻浮而狂热追求军官的丽迪亚和吉蒂,以及平庸乏味的玛丽。
在此同时,牧师威廉·柯林斯前来拜访,他是班纳特姐妹的一个表兄,按顺序该轮到他继承班纳特先生的财产。十分自负的柯林斯先生多次谈到其女庇护人富有而傲慢的凯瑟琳·德·包尔夫人,她是达西的姨母。由于她催促他结婚(她的话对他来说即是命令),他便向伊丽莎白求婚,举止浮夸,滑稽可笑。伊丽莎白当即加以拒绝,这使得她母亲很不高兴,却让喜欢她甚于其余女儿的父亲感到十分满意。
遭拒绝后,柯林斯先生并不感到羞愧,再次求婚,但最终不得不自认失败。紧接着他就和伊丽莎白的女友夏绿蒂·卢卡斯订了婚,她性情温和而头脑缺乏想象力。
达西的一位熟人是个浮华的年轻军官,名叫乔治·韦翰。他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恶感,说他是个邪恶、冷酷的人,拒不执行他父亲的遗嘱,骗取了留给韦翰的遗产。由于不敢面对达西,韦翰没有参加一个舞会,因为他知道达西将会出席。伊丽莎白错误地理解了韦翰的动机,对达西的疑忌与日俱增。
舞会后不久,彬格莱及其姊妹们突然离开尼日斐花园前往伦敦。伊丽莎白确信,彬格莱的姊妹们因认为洁英配不上他,正竭力阻止他娶她。洁英表面上镇静地接受了这一关系的中断,但不久便去伦敦探望她的姑母加德纳夫人,希望在那里能邂逅彬格莱。当伊丽莎白与洁英在伦敦会合时,她获悉彬格莱从未看望过洁英。伊丽莎白相信,是达西故意不让彬格莱知道洁英在伦敦。
三月份,伊丽莎白在肯特郡去看望此时已嫁给柯林斯先生的女友夏绿蒂·卢卡斯。她心中蓦地涌起一股同情,意识到夏绿蒂只是因相貌平平,年龄日见增长,由于害怕成为老姑娘,过孤独、贫寒的生活才不得已嫁给了柯林斯先生。
在肯特郡小住时,伊丽莎白再次与正在探望其姨母凯瑟琳·德·包尔夫人的达西相逢。达西再次为伊丽莎白所吸引。他向她求婚,但因态度高傲,她拒绝了他,并谴责他不公正地对待她的姐姐和可怜的韦翰。达西默默无言地听取了她的指责。第二日他却写给她一封信,承认他曾阻挠彬格莱与洁英接触,因为他觉得班纳特家配不上他的朋友,不值得他献殷勤。但他坚决否认他曾对不起韦翰,并驳斥了那个军官所谓的韦翰被骗去一份遗产的说法。而且,他还告诉伊丽莎白,韦翰过去一直同他妹妹乔治亚娜有私通关系。
尽管这封信对班纳特家的态度很高傲,但它开始消除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伊丽莎白对母亲和妹妹们不抱任何幻想,她开始看清达西固有的诚实品性。她对于他的这种新印象,由于达西家一个老家仆的证明而又得到加深,这老家仆对达西赞不绝口。在陪同她那明智而紧跟时尚的姑父、姑母旅行时,伊丽莎白与达西再次重逢。
早些时候,丽迪雅不顾伊丽莎白反对,执意前往布赖顿,那里驻扎着韦翰所在的部队。不久,伊丽莎白接到洁英来信,告诉她丽迪雅已同韦翰私奔,她对此大为震惊。伊丽莎白将已经发生的事情告诉达西,然后返回家去,对不负责任的妹妹满怀焦虑。
令伊丽莎白愁上加愁的是,她已开始爱上达西,但她觉得他将不会与她有任何往来,因为丽迪雅的行为证实了他曾说过的关于班纳特家平庸俗气的言论。但出乎伊丽莎白意料之外,此时深深爱上了她的达西已秘密前往伦敦,在那里找到了丽迪雅和韦翰,还清了韦翰欠下的许多债务,还赠给他一千英镑用于跟丽迪雅结婚。
班纳特先生也出去寻找这对年轻人,但从伦敦徒劳而归。丽迪雅回到家中,她告诉伊丽莎白说,达西出席了她的婚礼。伊丽莎白猜疑达西在这件事中起了作用,而她姑母加德纳夫人的来信证实了她的猜疑,虽然对此事达西曾让加德纳夫人发誓保密。
丽迪雅与韦翰离开后,彬格莱先生便在达西的陪同下返回了尼日斐花园。不久,彬格莱和洁英订了婚,使班纳特夫妇满心欢喜。
傲慢的凯瑟琳·德·包尔夫人屈尊驾临朗伯恩,因听到传闻伊丽莎白已与达西订婚而大发雷霆。(凯瑟琳夫人希望达西娶她自己的女儿,一个冷漠、讨厌得可怜的姑娘。)凯瑟琳夫人盛气凌人,要求伊丽莎白放弃达西。然而,伊丽莎白对这一挑衅完全应付裕如。她未发脾气,只是冷冷地告诉凯瑟琳夫人不要管闲事。当凯瑟琳夫人告诉达西说伊丽莎白拒绝放弃他时,达西开始希望伊丽莎白会报答他的爱情。
受到这样的鼓舞,达西再次向伊丽莎白求了婚,这次态度谦卑、得体,被愉快地接受了。已经嫁出三个女儿后,班纳特太太满怀喜悦,班纳特先生则十分明达地等待再有求婚者上门
一、伊丽莎白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孟子就提出了“读其书,颂其诗。不知其人可乎?是以知人论世矣。”[3]心理学家也说:“分析一个人的性格特征时,必须要考虑到生活和社会历史条件,也要考虑到教育的倾向。”[4]伊丽莎白是一位中产阶级的**,受过中等教育,是一名绅士的女儿。同贵族阶级相比,家庭地位还是较低下,亲友又是没有教养,常常在公众场合丑态百出,使她自惭自愧。在这样的环境中就为她性格中的偏见奠定了基础。
伊丽莎白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是这样的“她们没有哪一个值得夸奖的,她们跟人家的姑娘一样,又傻又无知;倒是伊丽莎白要比她的几个姐姐伶俐些。”[5]从这句话中,我们对伊丽莎白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别的姑娘都糊涂,只有伊丽莎白聪明。
如果此时我们不看下文,单从此处设想一下伊丽莎白,她聪明,伶俐,在识人一方面必定不凡,不以自己的喜怒哀乐影响对人物的评价,但是后来的事实正好相反。试看她与达西的第一次见面,就因为她听到“她还算可以,但是没有标致到让我动心。我现在没有那种兴致。向那些遭到别的男士白眼的年轻**投去青睐。”这一句话,她对达西有了成见,她对妈妈说:“我可以毫不含糊在向你保证,下次绝不同他跳。”她的确做到了,在后来达西第二次见面请她跳舞时,她拒绝了。
凭心而论,达西身材魁伟,相貌英俊,气宇轩昂,悟性比受到大家热烈欢迎的宾利较胜一筹,达西一年有一万镑的收入,见识不凡,受过良好教育。就是因为没有请伊丽莎白共舞,使她在此时产生了偏见你看“而且要不是他伤害了我的这份傲气,我还能很容易原谅了他的那份傲气呢”可见一斑。
“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6]达西先是发现伊丽莎白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使她看上去聪慧非凡,继而又发现她虽然身材不是理想中的,但是她脚步轻盈,她谈吐幽默,风趣,有自己的见解,不人云亦云。所有的这些吸引了他,迷住了他,她和别的女孩是如此的不同。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体会:对一和人发生了好感,对她又不是很熟悉,不了解她的喜怒哀乐,这样是不敢贸然的去接近她,而是观察她的一言一行,看她和什么样的人交往,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去揣摩她是什么样的人,再想办法去和她交往。达西先生也是采取这样的做法,但是伊丽莎白认为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在捣鬼,认为他想找自己的毛病来讽刺她,借以破坏她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用我们的常识来看,如果不是喜欢上她,这样做有什么好,她反而这样认为,可见对达西的偏见已较深了。
对一个人产生了不好的印象,总以为他处处不好,有时也会把自己幻想出来的缺点加到他身上。伊丽莎白在照顾姐姐的期间,在他们之间发生过几次讨论:女子多才多艺达到标准,人的性格问题,伊丽莎白每次都是针对达西,以此来与他对抗。试想她为什么这样做的原因,可是归结为偏见得到了巩固。
接下来,魏肯的出现,对达西的中伤,,再加上达西给她的印象又是傲慢,也许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他吸引了她,是她的智商变低了。本来漏洞百出的话她也深信不疑,使伊丽莎白在对待达西的殷切问好时,她无法用勉强礼貌的态度回答。等到不知所措答应共舞后,她又埋怨自己不该如此,觉得这样作对不起魏肯。她的朋友夏洛蒂劝她说达西对他有意思,她说:“下决心痛恨一个人,却又发觉他让人喜欢,那才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到现在她是有点故意对达西存有偏见了,不是不自觉的。
再后来,伊丽莎白在达西的表弟费茨威廉少校口中得知,达西破坏了姐姐和宾利的好事,对达西的恨不打一处来,说他是刽子手,非常干脆达到拒绝了达西的求婚,而且尽量的侮辱了达西,把达西的自尊伤的体无完肤,你看“哪怕世界上只剩你这一个男人,也别想说服我嫁给你。”对达西达到偏见达到了顶峰。
与对待达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待魏肯,伊丽莎白之对魏肯的爱不同于娜塔莎对阿辽沙的爱“我不是把他(阿辽沙)当作一个般配的人那样爱他,不是通常女人爱男人那样爱他,我爱他就像我是一个母亲爱孩子。”[7]她对魏肯的感情也不同于维特之对绿蒂,维特的爱带有少年的热情与冲动“绿蒂对你的回忆是多么的圣洁,多么的温馨,仁慈的上帝呀,最初的幸福时刻又得以重现了。”“她看不到也感觉不到,她正在酝酿一种能毁掉我和她的毒药,而我也满怀喜悦地接过她欲置我死地的酒杯一饮而尽。”[8]而是更多的像郝思嘉对艾思礼的感情“她如今能清楚的看到,他只不过是她自己的一个幼稚的幻想。假设她在那遥远的日子里最初就和他结婚而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他也早就没有什么价值了。”[9]同样的伊丽莎白也是这样,她爱上了自己替魏肯编织的花环。
魏肯她只想到他的种种优点,缺点被她故意掩盖了,她在姨妈家发现魏肯非常明显地流露出向女人献殷勤的味道,她却欣然地接受了。魏肯说不怕见达西,说只要达西不先离开这个地方,他是不会先离开的,但到了舞会他爽约了。她没有想到在一全陌生人面前讲自己的委屈,讲别人的不是要多么的不得体,他那样宊出自己,显得是多么粗俗下流。魏肯因金**有了财产离开伊丽莎白,她没有想到他惟利是图,不安好心,相反还为他开脱 。
也许应了那句自己的样样都好,自己看中的人也是这样。也许他没有的好处她也会把别人的优点加到他身上的,同样对他的缺点她也故意的忽略。这样在人不在现实中碰的头破血流是不会省悟的,所幸的是伊丽莎白没有碰壁,达西用事实让她看到魏肯的真面目。
与偏见对应的是伊丽莎白也有一颗爱心,简(大姐)因为淋雨感冒了,这样的小病,三个妹妹没有放在心上,做妈妈的也没放在心上,但是我们的伊丽莎白却执意要去看看姐姐病得怎么样,况且是在没有车坐,在泥泞中独自行走三英里的情况下,不在乎到达时的狼狈相,不在乎大清早拜访别人不礼貌,在她的心里想的只有姐姐,亲眼看到姐姐安好就放心了。试想如果没有一颗爱心能做到这些吗?
当她知道达西拆散了姐姐和宾利的幸福,面对有钱有势的达西的求婚,她一口回绝丝毫不给人家一点面子。与她形成对比的是她的好朋友夏洛蒂,从修养和见识她们不分上下,但是面对稍有资产的柯林斯的求婚她一口答应了,尽管她明白柯林斯不是有情趣的人。伊丽莎白正是由于对姐姐的爱,所以她更加的对达西不满,她不能给破坏姐姐幸福的人以机会。
对姐姐的好,姐姐本身是很讨人喜欢;但是对妹妹她也存着爱心,虽然妹妹和她的性格是那样格格不入。在妹妹莉迪亚要去度假时,她冒着被妹妹和妈妈怪罪劝爸爸不要让妹妹去。等到她的担心变为现实时,她首先考虑的不是她和简因这而受到的连累,相反的她为妹妹的明天担心。而此时她和达西的关系刚刚出现了转机,她对达西好不隐瞒,告诉了他妹妹的事。
如果 不是太关心妹妹她是不会这样做,相反她应该对达西隐瞒,以后把达西㧓到手再说也不迟。
在伊丽莎白所有的性格中,高度的自尊心也是其突出的一个,她过了20岁,不到21岁,也许说她少年心性,但是作为女性显得尤为可贵,面对强大势力不去奉迎,不去投其所好。相反,她自尊自爱,以自己在方式表达了反抗。
在面对达西的姨母干涉她婚姻的精彩对话更为反映了她的这一性格。要知道凯瑟琳夫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再回头看伊丽莎白的这一举止就会感觉更为难得了。夫人身材高大,虽非德比郡治安委员会成员,却是这个教区最活跃的治安推事,只要有哪个村民喜欢吵架要,不肯安分守己或者哭穷叫苦,她都要亲自出马,到那个村庄去解决纠纷,平息怨愤,直到把他们骂得和睦相处,安居乐业才算罢休。面对这样的人物,能和她说话就不错了,能和她对答如流,并且有勇气说不据理力争就更为难得了。“你没有权利来过问我,像这样一种行径,也别想让我坦率直陈。”“我犯不上要装成和夫人你一样坦率,你可以问我问题,我也可以不必回答。”试问这样的话出现在一个中产阶级**口中能不惊奇吗?
当然她只所以拒绝这个要求,里面包含对达西的爱,如果不爱他,她为什么不答应呢?经历了与达西的曲折交往,经历了妹妹私奔事件的担惊受怕,伊丽莎白真的长大了,不再对人对事抱有偏见了,有了达西这样明理的丈夫之后,她会变得更成熟。
二、达西
作为女性作家,作为终生未嫁只有恋爱经历的作家,奥斯汀作品中在主人公大多为女性,她们性格多变,有血有肉,这和作家的经历有关,也显示了作家写作态度的认真。相比而言男性形象就单薄一些,达西也是如此,除了傲慢别的就不是很明显了。
达西不像白瑞得(《飘中》的主人公)浑身上下流露着流氓气息,玩世不恭,也不像希思可厉夫(《呼啸山庄》中的主人公)那样心灵扭曲,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明明爱凯瑟琳,却是伤害她“我一句安慰你的话也不说给你,这也是你活该,你自己害死了你自己。”[10]这是人在自己喜欢的人马上就要死的时候说的话吗?这样在人还是人吗?回过头来再看达西就舒服多了,他对伊丽莎白的爱始终如一,这样虽说少了份浪漫,但同样可以打动人心。
这样来看他对伊丽莎白的傲慢就有意思多了,出于天性的不同,有的人在陌生人面前,性格比较外向的人可以利用不长的时间就和他们混熟,溶入其中;但有的人性格偏内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达西就属于后一种人,不幸的再加上他又出身豪门,拥有巨额财富,权倾四野,尤其是他明明舞跳得好,但是在男客少,女客多的情况下,他宁可自己闲坐也不跳舞,不是他傲慢还有别的理由可言吗?
等到爱上伊丽莎白,他不按正常的逻辑去表白,相反他听伊丽莎白和别人的谈话,明明是自己想请她跳舞非得说成“难道你不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场瑞乐舞吗?”这样给人的感觉是请他赏脸,而不是他请她了,其结果可想而知。
爱了人家,就应该创造机会表白。但是达西拥有这样的机会是怎样做的呢?他俩单独呆了半个小时,他却聚精会神看书,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在夏洛蒂家,他可以看地就是不看她,在第一次求婚时,他把自己的爱,把和她缔结良缘的反对思想和她说了,还满心认为她一定也在盼望他向她求婚,而且还带有她不会拒绝的神情,如果不是傲慢还有别的理由可以吗?
在对魏肯的态度上,他明明知道魏肯的种种不好,但是他不说出来,他认为时间长了人们发现的。在伊丽莎白对魏肯怀有好感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不是面对伊丽莎白的无理指责 他还是不会说出来,高贵的傲慢呀,差点葬送了一生的幸福。
也许要说他对伊丽莎白的误会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她是因为爱情使然的话,那么对佣人慷慨对佃农的大方,只能说明他有一颗爱心。
伊丽莎白的性格经历了陷入偏见,克服偏见。在对待婚姻上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充满幻想,柯林斯的求婚以及朋友夏洛蒂的所作所为,使她愤慨于爱情受到了物质利益的亵渎,魏肯的翩翩风度吸引她时,她几乎相信他具备了一切美德。直到了解魏肯各种劣迹之后,她才认识到对仪表的心醉以及令人神往的交谈都不是心的契合,爱情必须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上。
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从没发生过改变,只是被拒绝了一次,对爱情失去了信心。在伊丽莎白拒绝了姨母的无理要求,心中重又燃起了希望,再次求婚,终于如愿以偿。
伊丽莎白答应嫁达西不是原来的达西,而是个革除了傲慢的达西,以真心实意对待爱情的达西。不能算是对达西的屈服,而是达西在爱情面前的屈服,在未来幸福的理想面前的屈服。这样说来即使达西不是富翁伊丽莎白也会嫁给他的,因为他们真心相爱。
和那些拿着傲慢当把式的人比起来,某种人,比如达西先生,他不仅浑身,而且完全是骨子里渗透着傲慢。我感兴趣的是,像这种又臭又硬的人,往往是欧洲文学男性形象的典型。比如《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先生,比如《战争与和平》中的安德烈公爵。并非由于身份、金钱或地位的缘故(当然这明摆着也是不可忽略的),而流露出不屑一顾。他们不入俗流,个性强烈,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也不易被人理解。世上只有一位女性,能够感染他们,能够打动他们,能叫他们脆弱到无法控制,软弱得如同脚下的淤泥。伊丽莎白.班纳特就是其中一个。在《傲慢与偏见》里,这个最有个性最有头脑最不流俗的女孩,获得了达西先生,这个最沉郁最冷漠最顽固的,男人的,爱情。聪明的伊丽莎白有一句闺房密语:“就象大多数笨蛋一样,在你看来整个世界都很美好,所以你会很容易爱上一个一般人。”那么,谁不是笨蛋呢?谁是那个不一般呢?谁是你的深爱?谁能够确定谁能够肯定谁能够咬定,谁能证明,你那爱情便是不容置疑和千真万确的呢?
一日之计在于晨,鸟儿欢快地鸣唱,声音越来越清脆。主题曲和朝阳一起,将苏醒过来的田野完全覆盖。伊丽莎白捧着书第一个出场,边走边读,若有所思。这是一个有主见的女孩。摄影机跟随伊丽莎白,穿越十九世纪英国乡村庭院,流畅地将其余四个女孩子引出来。她们分别以习惯动作出场,一个巧妙的跟拍长镜头:老实稚嫩的玛丽.班纳特一如既往地练习钢琴,贤淑的简.班纳特手里拿着女红走出来,迎面差点撞到疯疯癫癫的凯蒂.班纳特和莱蒂娅.班纳特。场面控制得游刃有余,让可爱的女孩子将心情尽情地流露出来。姑娘们这个时候发狂了,听说一个有钱的年轻人叫宾里的先生就要来镇上了。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这是女作家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开篇的一段话,也正是五姐妹心照不宣的共同心声,趁着年轻赶紧把自己嫁给一个得体的人。盛大的舞会正是实现这个目的的载体。少女们在舞会上瞪大了眼睛,她们急切地寻找着心上人。热烈的、期待的和欢快的气氛,让每个人蠢蠢欲动。大场景与细节相互交替,一会儿是女孩子的窃窃私语,一会儿众人雷鸣般的击掌声。一切似乎与爱情没有多大关系。直到一个男人,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达西先生出现的时候,叫年轻人奋不顾身投入其间的狂欢场景,这幅恋爱,还是恋爱,不断恋爱的英格兰世俗风情画,才有一丝细微的变化。
他是以一个非常凝重的背影出场的。很酷。人群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这个男人的表情非常阴郁,与舞会形成鲜明的对照。傲慢的神色,简直与现场格格不入。观影的时候,留意一下两位尊贵的先生给舞会现场带来的影响。通过音乐的起与始、人群的沉默和喧哗、个别交谈的聚散,形成动静之间的转换和节奏的变化。
伊丽莎白和达西之间产生了某种抵触。达西没有接受伊丽莎白跳舞的邀请,一个外表拒人千里,一个内心独立自强,第一次相见并不是那么愉快,然而美好的印象还是留下了。他们看上去恐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那么,暂且抛开“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情节不谈,说一说本片的摄影。连续跟拍而不通过剪切,来展现人物的手法,是这部新《傲慢与偏见》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在宾里的家庭舞会上,摄影机与人们一起穿梭,利用几个人物在空间上擦肩而过,镜头交叉地,一会儿停留在班纳特一家人身上,一会儿追随到达西身上,或尾随于那个滑稽的神职人员身后(伊丽莎白的追求者)...这是个长度达到三分钟的长镜头,共表现了十几个场景,多组人物的心态,从伊丽莎白始到伊丽莎白终,转换得天衣无缝,看得我有点瞠目结舌。
翩翩起舞之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镜头:伊丽莎白接受了达西的邀请,一边跳舞,一边交谈,周围的人一下子不见了,形成“当众的孤独”。其实,这很有些“间离效果”的味道。间离效果是布莱希特从中世纪民间戏剧和梅兰芳的表演中发现并加以发展而来的。间离效果的作用就是让你产生“想”。即迫使观众去思考,思考那些创作者希望你思考的问题。伊丽莎白和达西在舞蹈中,互相对视,互相周旋。手,时而牵连,时而放开。两个相爱的人,为什么和一般人不一样?为什么不被热情燃烧?为何不象那些陷入男女之情的所有笨蛋一样,迅速地摧枯拉朽般地相互熔化?他们在等待?等待什么?等待爱情?爱情到底有多远?你究竟要我走多久,才能够到达?
伊丽莎白.班纳特不是那种“对桌角的设计感兴趣”的英国太太,她拥有乡村姑娘的野性和见解。她属于旷野。影片花了大量篇幅,描述了伊丽莎白的爱情挫折,这些挫折更多是来自她的内心。爱情出自煎熬。在煎熬之中她保留了自己思考的空间。相比起来,对达西的刻画,就少多了,好象他的傲慢是一种既成品。
一些不起眼的细节,更令伊丽莎白.班纳特身上发出美丽的光环,她被率真和静思两种美所萦绕。例如当她站在巨石之颠向眺望远方,例如当她在家门口的秋千上来回飘荡。我们跟随她的目光,远离了上流社会的陈腐之气,幸运地领略了英格兰的林荫大道、乡村牛舍、原始森林和飞奔的麋鹿。《傲慢与偏见》如上所述,带给观众的,将是人情和视觉的双重享受。
《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常被二十世纪的文学评论家们和文学史家们誉为真正伟大的英国小说家,因为她使英国小说更臻完美,因此她的小说是最具经典意义的小说。难怪爱尔兰文学家、著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弗兰克·奥康瑙尔(Rrank O"Connor)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最伟大的小说家。绝对是最伟大的!”他还认为奥斯汀是“英国文学最伟大的技巧巨匠之一,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完美无缺一样。”戴维·塞西尔也说:“最成功的作家是最严格地遵循支配他所挑选的艺术的规律的人。在所有挑选小说这种艺术的人中,没有谁比简·奥斯汀更细心地遵守着小说艺术的规律,正是这一点使她胜过其他英国小说家。由于她的小说艺术技巧高超,她使得所有其他英国小说家都相形见绌。”其实,奥斯汀之所以成为十九世纪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不仅只是因为她小说天衣无缝的结构和精湛精确的刻画技巧,而且也是因为她的小说有着深刻丰富的思想内容和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开创性意义。正如英国文学评论家W.F.波洛克(Pollock)所说,由于奥斯汀开创描写日常生活的小说,奠定了现实主义小说的基础,“她向小说家们表明并且开发了无处不在的日常生活表面现象下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因此,“所有后来的小说家们都无限感激奥斯汀**。”而且她的小说笔调轻松诙谐,反话正说,幽默嘲讽,喜剧色彩浓重,语言清丽优美,格调清新高雅,开一代文学新风。奥斯汀所著六部小说,在近一百八十年里,不仅成为世界学者专家研究的热门课题,好评如潮,而且也是一代代各国读者争相传读的经典名著,经久不衰。尤其是她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不仅是英国文苑的奇葩,也是世界文库的珍品,被英国著名小说家和戏剧家毛姆(W.S.Maugham,1874—1965)列为世界十大小说经典名著之一。 简·奥斯汀出生在英国南部汉普郡一个乡村牧师家里,未进过正规学校,在家里由父母指导学习,终身未婚,四十二岁时与世长辞。奥斯汀十二三岁时就开始创作故事、戏剧和小小说。一七九五年她开始写作《埃莉诺与马里纳》,这就是她后来发表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感情》的雏形。一年以后,一七九六年她开始创作《初次印象》。一七九七年《初次印象》完成后,未能出版。这部小说后经作者修改更名为《傲慢与偏见》,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在伦敦问世,这是她发表的第二部小说。此外,自一八一一年至一八一八年她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感情》、《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等五部小说。 奥斯汀生长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封建保守势力相当强大的英国乡村。在这样的时代中,妇女只能在其所生长的阶层的圈子中生活,社会习俗禁止她们在社会的任何其他领域里活动。奥斯汀出身英国乡村的中产阶级家庭,与之交往的都是乡间那些乡绅贵族的绅士淑女,生活圈子自然十分狭小。奥斯汀就在这样狭小的天地里观察、研究和创作。虽说:“在乡下一带地方,你是在一个非常狭小而又一成不变的社会里活动。”“乡下能为这样的研究提供的对象一般是很少的。”“可是人本身是经常不断变化的,在他们身上永远都可以观察到一些新的东西。”奥斯汀就以她特有的敏锐洞察力观察着她所处的社会和她身边的人与事,研究各种人的性格及其变化。在这样的观察研究中,奥斯汀最关注的是妇女的命运。在奥斯汀所处的当时社会里,一般妇女除了当老处女和家庭教师外,别的惟一出路就是嫁人。嫁一户有钱有地位的体面人家,就成了一个年轻**得到并保持可靠社会与经济地位的理想途径。尤其是那些“一般财产不多,教养有素的青年女子,都是把结婚当作惟一一条未雨绸缪的体面出路,不管如何心中无数,幸福难卜,结婚成家都是她们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预防她们以后不致缺衣少食。”因此,要赢得一位理想的丈夫似乎就是奥斯汀小说中那些年轻**们的人生惟一目标,而她们为达到这一目标不断地进行着有形无形的激烈竞争。奥斯汀的小说都是围绕着乡绅贵族绅士淑女的恋爱求婚、男婚女嫁的错综复杂的情节来展开的。作者通过这些情节,用细腻的笔触深刻剖析作品中人物的心理,展示他们的道德品质,表现作者关于人生、特别是婚姻的道德观。她批判当时大多数联姻的方式,而且她小说中的大多数婚姻都是有缺陷的。但她同时通过她的故事告诉读者,理想的婚姻是可能的。这种理想婚姻的主要品质,除了女方花容月貌天生丽质、男方英俊潇洒一表人才之外,就是彼此了解,情投意合,心心相印,自由平等,互敬互惠,它将对彼此的炽烈爱情融合在稳定融洽、相互促进的家庭关系之中,所以她小说的所有女主人公都是为真正的爱情而结婚,而不是为终身有靠而草草苟合。她通过《傲慢与偏见》中贝内特**的口说:“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她批判那种惟利是图的金钱婚姻,但她并不把金钱与爱情绝对分开,而且显示金钱在确立稳固的理想婚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正如《傲慢与偏见》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所幽默指出的:“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里最仔细审慎地剖析描述了绅士淑女恋爱求婚的全过程,并全面透彻地说明了她所谓的理想婚姻的各种基础。 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主要写了四桩婚姻。贝内特夫妇只生了五位千金**,没有儿子。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根据英国当时的财产限嗣继承法,贝内特家的财产将要由贝内特先生的一位远房亲戚柯林斯先生来继承。五个女儿每人只能得到一千英镑的遗产。这样一来,她们将来的优裕生活就成了问题。于是贝内特太太就急不可待地要为五个成年女儿找到有钱有势的婆家。伊丽莎白是她的二女儿,不仅生得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她在一次舞会上受到达西的怠慢,自尊心受到伤害,因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达西出身名门贵族,家财万贯,拥有一座巨大的庄园,每年净收入就超过一万英镑,而且他又生得身材优美,一表人才,因而自视甚高,目中无人,很是傲慢。后来他才发现伊丽莎白其实生得很美,机敏聪慧,举止优雅,开朗活泼,谈吐不俗,便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觉得伊丽莎自家中没有多少财产,父亲虽是绅士,但非贵族;她的母亲和几个妹妹都谈吐粗俗,缺乏教养;她的亲戚们出身寒微,地位低下。因此,不想屈尊俯就,便把对伊丽莎白的爱深藏不露。而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孤芳自赏,举止傲慢,出言不逊,看不起自己和家人,加上威克姆对达西造谣中伤,恶意挑拨,因而对达西深恶痛绝,偏见日深。后来达西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求婚,但遭到伊丽莎白断然拒绝和怒斥。后来几经波折,达西检讨了自己的过去,改正了自己的傲慢态度,伊丽莎白也认识到自己对达西的偏见是虚荣心所致,当她了解到达西的真实品德和得知达西千方百计搭救了她的小妹时,她的偏见也随之冰释,并油然而生崇敬爱慕之情,误会终于消除,最后两人喜结良缘。这是《傲慢与偏见》中所描写的一桩迂回曲折波澜起伏的理想婚姻,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线。简是贝内特太太的大女儿,生得比伊丽莎白还要美,是位倾城倾国的绝代佳人。宾利对她一见钟情。宾利是来自英国北部的一位阔少爷,每年有四五千英镑的进项,也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而且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他一搬来赫特福德郡便成了贝内特太太急切追逐的理想的大女婿。简虽然对宾利也怀有爱慕之心,但她生性娴静沉稳,和善羞怯,没有把对宾利的钟爱流露出来,以致达西觉得她对宾利没有爱慕之情,同时认为简和宾利也不门当户对。加之这时宾利的妹妹宾利**正对达西穷追不舍,一心梦想成为达西夫人,而达西又希望宾利能与他的妹妹达西**联姻。宾利**心想只要她哥哥与达西**能成婚,那她嫁给达西就更容易了。他们两人各怀鬼胎,设下圈套,将宾利绊在伦敦城里,使他见不到简。后来几经周折,宾利终于回到简的身边,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本书中描写的第二桩花好月圆的美满婚姻。贝内特太太的第五个女儿莉迪亚,虽在姐妹中年龄最小,却个儿最高,有些早熟,生得也很妖娆。她年方二八,便出来社交,胆大粗野,放荡不羁,卖弄风骚。她的嗜好是追逐年轻漂亮的军官,她经常与几位民兵团的青年军官谈情说爱,忘形厮混,后来终于与军官威克姆私奔。威克姆本是达西家老管家的儿子,极其英俊,风流儒雅,俨然绅士。但他实际上是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债台高筑的赌棍。他曾为得到十五岁的达西**的三万英镑的财产,怂恿她与他私奔,幸好被达西发现,其阴谋才未得逞。他来到赫特福德郡的民兵团后,伊丽莎白对他一见倾心,相信他的谎言,对他的遭遇非常同情,与他过从很密,险些上当。后来她终于弄清了他的底细,识破了他的伪装,断了对他的感情。莉迪亚与他私奔后,引起轩然大波。后经达西搭救,慷慨解囊,资助她与威克姆体面成婚,他们才免于身败名裂。但他们婚后不久感情便一落千丈,二人同床异梦,经济拮据,生活不幸。这是作者所描写的一桩以美色和情欲为基础的不幸婚姻。柯林斯牧师是愚蠢可笑的势利小人。他因要继承贝内特先生的产业而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决心设法补偿。他补偿的办法就是要从贝内特先生的漂亮女儿中挑选一位作他的妻子。他一来到贝内特先生府上,一眼就挑中了简。但贝内特太太向他暗示,她打算把简许配给宾利。于是他就改而向伊丽莎白求婚。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后,便立即向卢卡斯**求婚。卢卡斯**是贝内特先生的邻居威廉·卢卡斯爵士的长女,已满二十七岁,长得既不漂亮,又没有什么财产。“她既不看重男人,也不看重夫妻生活,一贯只把结婚当作她人生的目标。”她“所需要的只不过是一个舒适的家”。她明知柯林斯对他毫无感情,而且她也很不喜欢他,也立即欣然答应他的求婚,不久就成了牧师住宅的主妇,两人貌合神离,无婚姻幸福可言。这是一桩以“牺牲一切高尚感情,来屈就世俗利益”的不幸婚姻。后两桩不幸婚姻是前两桩幸福婚姻的反衬。这四条线在小说中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误会”百出,冲突迭起,疑窦丛生,时而扑朔迷离,时而山穷水尽,时而峰回路转,时而柳暗花明。加上作者那种幽默客观的描述、富于喜剧色彩的反讽手法,真叫人忍俊不禁,一旦开卷,就无法释手。无怪乎《傲慢与偏见》一直被认为是奥斯汀小说中最令人开怀大笑和最引入入胜的一部。 英国著名文学家和评论家基布尔(T.T.Kebble)说“简·奥斯汀是一位喜剧艺术家”,并认为她“在纯粹喜剧艺术方面仅次于莎士比亚”。英国十九世纪著名史学家、诗人和政论家托马斯·马科莱(Thomas Macauley)称她为“写散文的莎士比亚”。奥斯汀在研究她所处的社会时,明显地表现出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正如她通过伊丽莎白的口所说的:“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于是她就拿起反讽和喜剧这两种有力的艺术武器来批判那些不合理的传统道德观念和乡绅贵族阶层的保守人物,揭露他们的虚伪,嘲弄他们的愚蠢。正如她所说的:“我承认,愚蠢的行为、荒谬的事情、异想天开的古怪念头、前后矛盾的言行,都使我觉得好笑,只要有可能,我就要嘲笑它们。”她在《傲慢与偏见》中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如奥康瑙尔所说,奥斯汀是位“最杰出的道德家,她总是通过小说来教育读者,而且她教导的方式是谨慎而周到的”。她在小说中从不说教,而总是寓教于讽,寓教于乐,让读者从作品那些滑稽可笑人物的自相矛盾、荒谬可笑的言谈举止和适得其反的行为中得到乐趣与启迪。 毛姆说:“我相信,广大的读者已经认定《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杰作,我认为他们的评价是很中肯的。使一部作品成为经典名著的,不是评论家们的交口赞誉、教授们的阐述研究、用作学校里的教科书,而是使一代又一代的众多读者在阅读这部作品中得到的愉悦,受到启迪,深受教益。我个人认为,《傲慢与偏见》总体来说,是所有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作品。”译者认为,毛姆的这一看法不仅代表了学者专家们的权威评价,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广大读者的一致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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