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子黄时雨

杏子黄时雨,第1张

杏子黄时雨

前记

早春时的一场薄雪还挂在枝头,窗外是噼噼啪啪的炮竹声。

又是新的一年了,她阖着眼躺在床头,身上插满了透明的管子,房间里很静,只有大块头的仪器发出规律的滴答声。

“罗氏一应资产的处置方式我都写在遗嘱里了。”她缓缓开口,“刘秘书,我没有孩子,后续的捐款事宜就由你出面吧。”夜风潺潺,撩起的灰色窗纱的一角,天边烟火绚烂,映在老人树皮一样干枯的脸上。

“好的,叶总还有其他吩咐吗?”

“送我回叶子坡吧,他一个人等得太久了。”

凌晨三点,她走了,走得很安详,甚至没有惊动天边的一粒残星。

窗前的风信子开花了,紫色的一大簇,幽香馥郁,和着岁月的节拍,娓娓道来一段悠长的故事。

英子是在漫山结满大黄杏子的季节遇上林洛阳的,干瘦的女孩儿坐在高高的枝头冲男孩儿扬手,“嘿,你要杏子吗?”

林洛阳从没见过那么野的丫头,活像草原上无拘无束的小马驹。

她用衣摆兜起一捧杏子,笑起来,月牙一样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他对她说,“你快下来,上面太危险了。”

女孩儿呵呵的笑着,银铃般的声音传遍了山窝。她轻轻一跃,落到男孩儿身前,递过的杏子又大又黄,“叶子坡的杏子又大又甜,你尝尝。”

林洛阳接过杏子,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笑容。

“你怎么会来叶子坡?”英子啃着手中的杏子,一口咬下去,汁水横溅。

男孩儿垂着头,声音低得像蚊子的嗡鸣,“妈妈说外公老了,让我回来陪陪他。”

那一年林洛阳八岁,尚不谙世事,却学了大人说话说三分的本事。

两个月前,林洛阳见到了他从未谋面的父亲。男人高高在上,冰冷得像一尊雕塑。他说,“林霞,罗家是不可能接纳你的。拿着钱离开,别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林霞是林洛阳的母亲,一个依附着男人活得唯唯诺诺的女人,那次,却破天荒地把钱砸到了男人身上。

他说,“妈妈,干得漂亮。”

她却说,“小阳,回叶子坡吧,那里才是你的家。”

许久后一个晚霞漫天的黄昏,林洛阳忽然提起那段过往,黝黑的眸子里满是英子看不懂的苦涩。

记忆中,林洛阳的脸总是很苍白,他勾起嘴角浅笑晏晏的样子,像风中漾起的粉色花雨,温暖了英子整个贫瘠的童年。

没有人知道时间是怎么悄悄从指缝中溜走的,杏树下女孩儿褪去原先的稚嫩,渐渐有了少女的娇憨。他教她新学的歌,“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她的声音很动听,像夜莺低回婉转的轻吟,“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他得意地刮刮她的鼻子,递出一块麦芽糖。圆嘟嘟的脸,含着一颗麦芽糖,样子可爱极了。

山中的油菜籽开花了,他拉她跑向山头,指着漫山遍野的金黄,“你看,这就是大海。”

英子晃晃脑袋,委屈地嘟嚷,“阳哥哥骗人,大海是蓝色的。”

他刮过她娇俏的鼻梁,“等你长大了,阳哥哥带你去看真正的大海。”

又是一年杏子黄时,林洛阳在英子的怂恿下终于学会了爬树,四只雪白的脚丫在蔚蓝的天幕下荡来荡去。

英子依旧在衣摆里兜满沉甸甸的杏子,身子笨重得像只袋鼠。他笑她贪心,她就撅起粉嘟嘟的嘴唇抱怨,“我只是想给阳哥哥多摘些。”

她撒娇时声音软糯糯的,像三月里荡在河畔的芦苇。

两人并肩走在杂草丛生的小道上,脚背被露水浸得凉凉的,他顿住步子,对她说,“他染了病,现在只想见我一面。英子,我要回上海了。”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在京称帝。消息传来,也只是不痛不痒地落入有心人的耳中。

繁华的街市上是川流不息的人潮、车潮。夜笙会门前立了一张广告牌,“媚丽佳人‘叶樱’,倾情驻唱”。

金碧辉煌的大厅内灯影憧憧,舞台上升起轻薄的白雾,一群妙龄女孩儿扭着婀娜的身段,原本清丽的面孔也被浓艳的妆容染得妖娆、轻佻。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正中抚着麦浅浅吟唱的女孩儿吸引住了,女孩儿穿了一袭火红的纱裙,妩媚而不风尘。她轻启朱唇,歌声就像来自遥远的山涧,“瞻波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

那是一首诗经改编的新曲,女孩儿娓娓唱出,像夜莺的低鸣,轻轻柔柔地划过心间,没有翻江倒海的汹涌却也让人迷醉。

二楼包厢里一双阴郁的眸子紧紧盯着她,似乎目光太过执着,女孩儿抬眸,回望过来,昏暗的光线里,男人嘴角几不可察地弯起。

“查查她的底细。”空荡的包厢里只有男人冰冷的声音。

女孩每晚只唱一首歌,男人也只为她而来。一曲唱罢,回音绕梁,久久不散。

“罗先生可否请小女子喝杯酒?”是叶樱,刚才唱歌的女孩。卸去浓艳的妆容,精致的五官倒露出几分稚气来。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旗袍,上面绣着暗红的石榴花,极少会有年轻女孩喜欢这样沉的颜色。

“怎么,罗先生不乐意?”她将指尖的香烟送至唇边,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的烟圈像个骷髅头。“真是遗憾,我被人拒绝了。”叶樱伸手拂过男人的脸颊,面上浮起一层虚假的失落。

“等等。”罗阳叫住她。叶樱缓缓转身,明媚的眸子间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失望。“去哪儿?”他依旧冷着脸,看不出任何情绪。

“魅色酒廊。”她斜倚着墙壁,嫣然一笑。

夜笙会的台柱子,最擅长的不过就是逢场作戏。

走到门口,黑色的凯迪拉克亮起硕大的前灯,司机替罗阳打开车门。叶樱挡住他,“我不想有第三个人打扰我们!”她贴得极近,灼热的气息喷到男人的耳垂,轻飘飘地,留下蚀骨的魅惑。

夏末的深夜,终归有了些许的凉意。她穿的是改良过的旗袍,大片大片的肌肤裸露在空气里,牙齿轻微的打着颤。细细碎碎的声音传到罗阳的耳朵里,他皱起眉头,解下外套给她披上,“以后别穿成这样和陌生男人出来鬼混!”语气森森,命令的意味多过关心。

叶樱靠在他的肩头,醉酒后的脸颊泛着可爱的红晕。她脚下有些不稳,走在路上歪歪斜斜的,就是这样窘迫的模样还不忘嘟嘟嚷嚷地埋怨男人好凶。

罗阳被她的憨态逗得一乐,那样会心的一笑映在女孩乌黑的眸子里。他忽然心头一颤,是有多久没这样笑过了,十年,整整有十年了。

时光匆匆流转,道旁的法国梧桐掉尽了最后一片枯叶,原本葳蕤的枝头如今也只余下成串的小红灯笼。

夜笙会里年轻女孩扭着水蛇腰,曼妙的身躯让人猜不出她们的年龄。

醉生梦死的场所不过如此,红颜未老心先衰,终究是旧爱难抵新欢

叶樱坐在梳妆镜前,镜框上嵌满透亮的小灯泡,照得镜中人脸色惨白。她对着镜子勾勾嘴角,镜中的女人也还以她虚伪的微笑,“看吧,叶樱,原来你连笑都不会笑了。”她轻轻地说着,一点一点的将嘴唇涂得更红。

“樱姐,该到你上场了。”助理小兰提醒她。

夜笙会的歌女是从来都没有助理的,唯有叶樱。何夜笙待她从来就不好,半年前却硬是塞给她两个保镖,然后是助理。真是好笑,她做那些腌臜事不过是受控于他,哪里用得着这些讨好的手段。

她起身,懒懒的却又有着说不出的风情,小兰蹲身帮她整理裙子。

“你说我好看吗?”她忽然开口。

“啊!”小兰被她问得一愣,随后笑着说,“樱姐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依我看,新来的那帮小妖精连您的指甲盖儿都赶不上。”

“是吗?”她的声音淡淡的,像来自遥远的山涧,透着琢磨不定的虚无。

罗阳又约了他,在夜笙会,叶樱遇到过很多的男人,却从没有像罗阳那么别扭的。

他是个很冷漠的人,待叶樱的好也永远夹着碍眼的冰碴子。何夜笙说她没用,一个男人耗了大半年都没能拿下。她斜睨着他,媚眼如丝,“有那能力,我倒想早些拿下你。”男人拥着她,“宝贝,我从来都只是你的。”

叶樱演出结束时已是深夜两点。昨晚罗阳给她打电话,说有一个惊喜,她睡得迷糊,不曾细问。只是恍惚觉得电话那头他的声音少有的宠溺。该是什么了不得的惊喜吧,她想着,嘴角不屑地上挑。

叶樱住在老城区一幢不甚起眼的小公寓里,是初到上海时何夜笙买给她的。

那时候多蠢啊,总以为别人帮你便是心地善良,把他当恩人一样感激。可结果呢?天下到底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公寓旁的白玉兰开花了,纯白的小骨朵在月光下泛出莹莹光泽。

“原来已经是春天了。”叶樱驻足站了一会儿,没等来花开的声音。

拥挤的小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外星星点点的灯光照进来,沙发上倚了一个人,那是一张很小巧的女性沙发,那人以一种极不舒服的姿势靠在上面,指缝间猩红的火光忽明忽暗。他说一个女孩子不应该抽烟,所以连带着自己也戒了,今日这样的情形却是从来没有的。

“罗阳?”叶樱轻唤出声。

“你回来了。”他的声音有些黯哑,带着浓重的酒气。

“你喝酒了?”叶樱走过去掐掉他手中的烟头,顺势依偎在男人的怀里。“你不是说要给我惊喜吗?”她的指尖在男人胸口上随意划着,低柔的嗓音像只妩媚的小野猫。

“叶樱?叶英”他像是问自己,又像是问她,“你本来就应该姓叶啊。”

叶樱咯咯的笑着,“我不介意跟着你姓啊。”

他盯着她的眸子,仿佛盯着时光尽头那个张扬的小丫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他问她,像久识的老友,黯哑的声线却又透着无穷无尽的愧疚和怅惘。

“我”叶樱一句话还未说完,灼热的唇忽然狠狠地吻了上来,嘴唇,脸颊,脖子

冰冰凉凉的扫过,留下火一般的炙热。

这是罗阳第一次主动吻她,他的吻技生疏而狂热。叶樱心底却是惊喜多过排斥,她引诱过他很多回,起初他总是逃避,后来索性像个木头桩子似的不予回应。

“我们去卧房好吗?”她揽住他的脖子,化被动为主动。

火热的臂膀搭到冰凉的脖颈上,罗阳身子忽的一僵。他拿下她的手臂,眼神又恢复了往日的冷静,“你早些休息,我过段时间会去夜笙会看你。”

夜,又是冷到极处的夜,叶樱窝在沙发里,那上面还残留着罗阳的体温,她有些恍惚,仿佛刚才的软语温存不过是一场幻觉。

第二日,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叶樱混混沌沌的醒来。偌大的城市还在沉睡,真是个奇怪的城市,夜生活无穷无尽,清晨却总也睡不醒。不像记忆中的小山村,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恬静而自在。

她揉了揉疼痛欲裂的脑袋,昨晚实在没睡好。不知不觉中,原本的猎物似乎成了那个可以随意牵动她心绪的男人。

客厅的方桌上摆了一只精致的木匣,大概就是罗阳口中的惊喜吧。她懒散地挪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浮刻了杏花的红木匣,边角镶嵌了名贵的玉石,奢华的程度让她不禁想到买椟还珠的故事。

本以为又会是些见怪不怪的新奇玩意儿,不期看到的却是匣子正面飘逸的Brunswick,是不伦瑞克牌留声机。叶樱摩挲着那一串熟悉的标识,心底涌过一股久违的暖流。

一周前是叶樱的生日,罗阳约她到兰心大戏院看新上的音乐歌舞剧。

他并不知道她有多讨厌那个杜撰的假日子,傻傻地站在戏院门口等了三个小时,直到歌舞剧结束才在附近一家商店里找到她。若没有记错的话,罗阳找过来时她正假装盯着橱窗里的一台布伦瑞克留声机出神。

想不到他都记得。叶樱抚着光滑的漆面,笑意甜甜。

罗阳消失了,毫无征兆。

她给他打电话,接听的永远是谦和有礼的秘书,“罗总到出国了。”马来西亚、法国、加拿大

她甚至来不及算出彼此间的时差就得知他又辗转到了另一个国度。

那是一段怎样绝望又难捱的日子,她细数着指针一点一点拔过钟板。原来,她和他连站在同一片土地上的资格都没有了。

琥珀色的窗玻璃上结了厚厚的一层霜花,哈出一口气,晕开一片绚丽的光圈。屋外的雪粒子飘飘扬扬,落地无痕。

上海有多少年没下过雪了?叶樱摊开手掌,晶莹的雪花在掌心缓缓化开,点点雪水浸得手心冰凉。

她渐渐有些气馁了,或许罗阳和从前那些男人本就没有区别。各取所需的游戏,她带着龌蹉的目的接近,他装作不知,躲在暗处看她像个跳梁小丑似的耍把戏。

对于罗阳的冷漠,何夜笙似乎不以为然,他告诉叶樱,“鱼儿就快要上钩了。”

一个月后叶樱明白了那句话的深意。

其时正值倒春寒,罗阳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又回来了,亦如他的离开,从来都欠着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不说,她亦不问。

入夜的夜笙会依旧是歌舞升平,红男绿女,好不热闹。

二楼居中的包厢永远只接待一位客人。叶樱敲开门,她穿了新做的旗袍,是最新的样式,水滑的面料衬得腰身格外出挑。

见到罗阳,她垫脚落下一个香甜的吻,“想我了吧?”

罗阳只是看着她笑,没有理会那个暧昧的问题。他说,“陪我去海边走走吧。”

海边的人潮早已散去。他牵着她踩过软软的细沙,咸腥的海风扑面而来,海水冰凉,扫过细白的足根。

“叶樱,嫁给我吧!”急促的风刮得岸旁的树叶猎猎作响,罗阳单漆跪地,手上的祖母绿钻戒熠熠生光。

空寂的海岸,耳畔只有恋人的呢喃。他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连求婚也不愿有第三个人的参与。

“嗯。”叶樱重重的点头,她知道何夜笙不会放过她,可再也顾不得了,眼前这个男人总让她无可奈何。

奋不顾身的代价即是深渊万丈,如果有一次从新选择的机会,叶樱一定不会答应罗阳的求婚,甚至从一开始,她就不会来这个令她百孔千疮的城市。

何夜笙的教训很快就来了。

他揪起叶樱的衣领,将她逼到墙角,“我的宝贝,你该知道这个世上真正爱你的只有我。”他的眼里满是戏谑的嘲弄,魅惑的嗓音穿过头颅,将她一刀刀凌迟。

很多年前叶樱还没有这么好听的名字,他们叫她英子,没有人知道她姓什么,只是叶子坡的人都姓叶,她便猜着自己也该是姓叶的。

“叶英,夜莺。”她为自己的姓氏欢喜不已。

后来,和她相依为命的外婆去世了。英子想起林洛阳说过的上海,那是一个有着四轮汽车,有着耸入云端的高楼,还临着一望无涯的大海的城市。她想去看看海,也想去看看海边那个男孩。

初到大城市,英子什么也不懂,只每天干着最累最脏的活,领着勉强能够养活自己的工钱。直到一个没有星辰的夜里,何夜笙找到她,他说,“英子,到我那儿去唱歌吧。”

英子在夜笙会的第一场演出即获得了空前的反响。何夜笙对她说,“看吧,你为这个舞台而生。”

他给她起了新的名字“叶樱”,上海滩升起了最闪亮的一颗新星,与此同时,一个叫英子的女孩陨落在无人知晓的角落。

何夜笙的好人面具没有维持太久。他喂她喝一种黑乎乎的药水,哄说,“喝了它嗓子就不痛了。”

三个月后,叶樱开始疯狂的渴望那种药水。

他环过她的腰,单薄的衣衫被一层层地剥落,他说“宝贝,要乖才会有奖励。”

那一夜,英子的世界坍塌了。

何夜笙就像西方小说里的吸血鬼,漂亮的皮囊里包裹的是世间最肮脏的贪婪。

他安排给叶樱的第一个猎物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过程很简单,取得男人的信任,诱骗他在一堆看似不甚起眼的文件上签字

何夜笙说她在勾引男人这件事上有着异于常人的天分,也许是吧,毕竟他安排的每一桩任务,她都完成得漂亮又干净。

后来圈子里给她起了个雅号“红颜杀手”。本以为这样的称号会吓退一帮肥肠满脑的男人,可事实恰恰相反,越来越多的男人对她趋之若鹜。

直到一个叫罗阳的男人出现,他打乱了她的轨迹,甚至叫她癫狂。叶樱知道,她的报应来了。

“我受够你了,这些年我欠你的也该还清了,以后我不会再帮你干任何事。”她一根根掰开何夜笙的手指,语气里颇有几分视死如归的味道。

何夜笙并没有去拦她,他逆在光影里,阴戾的嗓音像来自地狱的修罗,“是吗?如果他知道你的身子那么脏,还会愿意娶你吗?还有”他抚过她的脸庞,阴沉沉地吐出一串话,“宝贝上回偷回来的资料可是让罗氏损失了好大一笔生意啊!”

一字一句,啃肉噬骨。

天边一道闪电劈开混沌的夜幕,她像是失了灵魂的傀儡,瘫软在地上,安静得像一具死尸。

何夜笙蹲下身来,拥着她,“宝贝,只有被上帝抛弃的灵魂才能真正的相爱,就像我和你,注定要在一起。”

她直愣愣地瞧着他,漂亮的眸子沉得像一汪死水,那是蔓延到骨子里的绝望,她说“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帮你拿到你想要的东西,你放我离开上海,从此两清。”

何夜笙双手插在裤兜里,依旧是初见时那副衣冠禽兽的模样,“成交。”

公寓楼旁的玉兰花谢了,暗黄的花瓣落了一地,再美的花过了花期也不过碾作一抔黄泥。

叶樱和罗阳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城郊的小教堂里,年轻的神父问她,“叶樱女士,你愿意嫁给罗阳先生,无论贫困、疾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我愿意。”她几乎脱口而出,自欺欺人的举动,只因着那点遥不可及的温暖,她将自己催眠在万劫不复的梦里。

婚后的甜蜜超出叶樱想像,罗阳像个初尝爱情的大男孩,他看她的每一次演出,陪她去最美的国度欣赏落日,给她买最新上市的衣裙,他记得每一个纪念日,给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他开始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叽叽咋咋地唠叨,给她讲并不好笑的笑话,忙上忙下地装修婴儿房,尽管叶樱的肚子一点动静也没有。

无数个午后,叶樱和罗阳相拥躺在落地窗前。她想,告诉他吧,把所有的秘密都吐给他听,也许他会谅解。

可每每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样的时光太美好,她不容一丝一毫的差错。

日子过得飞快,何夜笙已经向叶樱催要过几次东西了。

她明白,再也避无可避了。

阳光甚好,再也不似冬日的肃杀,屋前的草坪终于泛出了新的绿意,那是劫后重生的昭示。也许,该告诉他真相了。

夜里,她化了精致的淡妆,房间里氤氲着风信子的香味。“对不起,原谅我。”那是紫色风信子的花语,也是她无法说出口的歉疚。

凌晨两点半,罗阳跌跌撞撞地闯进屋来,他喝醉了,黑色外套挂在肩上,露出衬衣上几道刺眼的唇印。

窗外是漫无边际的黑,风刮在树梢,发出呜呜的低泣声。叶樱扶着他滚烫的身子忽然抑制不住地打了个寒噤。

“我想你了。”他把手臂架在她的肩上,瓮声瓮气地像是撒娇。

“是想我吗?”叶樱扶他躺在床上,怔怔地瞧着那些唇印发神。

他呵呵的笑着,牵过她的手背落下一串温柔的吻。

“是她吗?”叶樱苦笑着看他一启一阖地嘴唇吐出“琳琳”两个音节。

这个名字是什么时候闯进她生活的?霎时间,许多碎片一样的记忆涌向脑海。女人就是这样,对敏感的事物似乎有一种追根溯源的本能。

第一次是在法国,他背着她打电话,一声一声唤的正是一个叫“琳琳”的女人

直到上个月,他彻夜未归,李妈说送他回来的是一个叫“琳琳”的女人

原来他早就厌倦她了,叶樱咽下喉头翻涌的苦水,“爱情果然是世上最恶心的一种东西!”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较量,她因着爱的无畏,一败涂地。

“叶樱,晚上八点,老地方,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谈。”违别半月,他丢来的只是这样一句冷冰冰的话。

夜风沙沙作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墨蓝大海,脚下是软绵绵的沙子,偶尔会有一两枚膈脚的贝壳,空气里有海水腥甜的气息,一切都跟当年在山头幻想的景色不同。

那时候怎么会那么执着地想看海呢?现在,冰凉的海水就在她的脚下,可那个和她相约一起看海的男孩呢?叶樱突然发现她连林洛阳的样子都忘记了。

终究只是儿时的戏言,可她偏偏当了真。

八点半,罗阳携着一位优雅的女子姗姗来迟。数日不见他似乎憔悴了不少,“叶樱,这是范琳,我想不需要我作过多的介绍了。”

范琳伸出手,叶樱却没有礼貌的回握,在罗阳面前,她已经没有必要继续作戏了。

罗阳拉过范琳的手,目光宠溺,“你到上面的咖啡厅坐一会儿,我谈好事情就上去找你。”

范琳踌躇着离开,眼睛里是复杂不清的情愫。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叶樱开门见山。

“我们离婚吧。”罗阳也回得很爽快。

“因为她?”叶樱示意范琳所在的方向。

罗阳无奈一笑,“不全是,你知道我们结婚时没有通知其他人,我以为瞒得很好,可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罗氏集团的总裁娶了一位歌女。叶樱,对不起,我想范琳也许更适合我。”

“门当户对又如何?你们没有爱情。”叶樱固执地寻着转机。

“我爱她,叶樱。”他叹出一口气,夜色映在他的漆黑的眸子里,沉静如水。

原来,所谓的希冀不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半月后,申报商务版头条,“夜笙会老板何夜笙收购罗氏集团。”

彼时,叶樱正坐在南下的火车上,她知道那份文件起作用了,何夜笙到底信守承诺还了她自由。

晨曦的微光透过明净的玻璃照进房间,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消毒水气味。

躺在床上的男人微微阖着眼,他的神态很安静,嘴唇却没有血色,阳光在脸颊的凹陷处打出阴影,透着浓浓的疲态。

“你看今天的头条,根据匿名人士提供的线索,警方于今日凌晨当场抓获一跨国贩毒团伙,其头目何夜笙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女人放下手中的报纸,探过头来,“我说罗半仙,这匿名人士该不会就是你吧?”

罗阳微微牵过嘴角,“他是咎由自取。”

“那罗氏呢?你现在拿回来了准备怎么办。”范琳问。

罗阳并未回答,沉默良久忽然问,“她怎么样?”

“谁啊?”范琳勾着眸子瞧他。

他笑盈盈地瞧着窗外,却始终未作回应。对峙良久,范琳终于败下阵来,“好了,不难为你了。按照你的吩咐,已经顺利回到叶子坡了。”

“嗯。”他把手枕在头下,像是松了一口气,“范琳,能再帮我一个忙吗?”

“上回让我假扮什么未婚妻可没见着某人这么客气。”范琳双手撑着身后的桌面,眉眼里满是戏笑。

罗阳无奈,“你这嘴皮子倒不辜负大律师的名号。”他沉默着,像是在措辞,“让夜笙会继续经营下去,如果有一天她回来了,还可以继续做她喜欢的事。”

“叶**可真是有福之人。”范琳叹出一口气,转过话头,“你的身体怎么样?现在国外这方面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要不要”

“范琳!”罗阳打断她,“我累了。”

他的病原本并非无救,只是连日来的劳累延误了最佳诊疗时间。范琳无奈地叹出一口气,“那你好好休息,我下午再来看你。”

光影流转,落在他浓密的眼睫上,空旷的病房只余下沉重的呼吸声。

秋风将漫山的枫林染成火一般的颜色,蜿蜒的小河旁弓着一个瘦削的身影。

“叶**。”一个温和的声音打破了山谷的寂静。

叶樱转身,是范琳。

“你好。”她想起上回的见面,心中有些不自在。

“方便和我去一个地方吗?”范琳的确很美,是那种一举一动都叫人自惭形秽的女人。

“好。”

想不到是初遇林洛阳的那片杏林,叶樱举目望去,多年无人照看,四周已有些荒芜了。范琳扒开半人高的草丛,竟是一座新砌的坟冢。叶樱直觉不妙,走近,漆黑的瓷面上赫然刻着三个字“林洛阳”,而照片是罗阳微笑的面孔。

霎时间,一股激烈的电流穿透叶樱的四肢百骸。林洛阳,罗阳,他说过他父亲姓罗,她该猜到的,从一开始就该猜到的。

“有些话我本该烂在肚子里,百年后再烟消云散。可是”她话锋一转,“他太委屈了,而你也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范琳从包里掏出三封信。

第一封,“让出罗氏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给何夜笙,条件是夜笙会永远只捧叶樱一人。”

第二封,“给她配两个保镖,还有一个助理。”

第三封,“帮我守住这个秘密。”

三封信的落款都是“林洛阳”,只有最后一封,字迹歪歪扭扭,大概已经没有提笔的力气了。

“很遗憾,第三条我没能做到。”范琳起身拍净身上的尘土,“何夜笙收购罗氏不过是阿阳作的一个局,而你,是罗氏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岁月更迭,暮鼓晨钟,古老的杏树再也结不出当年那么香甜的杏子了。

  感觉楼主和我的品味差不多,不多说了,给推荐几本我觉着好看的吧,都是圆满结局吧,希望你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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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续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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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作者写了很多这一系列的小说,几个叱咤风云的人,围绕着每个人写了一部小说,这部是容岩和叶沐的故事,女主很勇敢、很有能力,据说其它几本也很好看,我还没看,只看了这本,你可以搜一下

  7落落清欢

  善良聪明、自信开朗的高官之女乔落,对未来充满朝气与理想,然而乔父因贪污而锒铛入狱,一夜间世界坍塌,爱情友情一无所有。乔落飘零异乡,面对母亲的重病、男友的背叛、前途的灰暗、生活的颠覆……如何继续她的骄傲与信仰?

  爱情的背叛与回归,青梅竹马的恋情与患难之交的友谊。爱与不爱,一字之差,相隔岂止万里?恨与不恨,两难之间,如何跨越曾经迷失的青葱岁月?

  孤注一掷的坚持、不顾一切的勇气、静默温情的守候、遗失岁月的誓言……此生是谁与谁的地老天荒?

  女主很让人心疼,幸好,她收获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8大约是爱

  一个是过尽千帆,一个是纯美无瑕。本是陌路过客,奈何缘分索引,妙不可言!果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十九岁的校园女孩周是清纯可人,张扬任性,年近三十的公司总裁卫卿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当她遇见他,他迷上她,她却并没有屈服于他的金钱权势,而是避之不及。假做真时真亦假,渐渐地,日久生情,不由自主!但两人之间却面临着许多差距:家世和年龄……而这时,另一少年的介入又让争吵不断的他们再生波澜……

  周是,一个很勇敢、很有才华的女孩

不离仰望着天空,飞机轰鸣声消失的时候,也带走了她最爱的阿阳。泪缓缓而下,心\纠结在了一起,痛的让人窒息。

不离这个名字很怪,母亲说给她起名不离,是坚决不和不离爸爸离婚的意思,可是即使不离婚,不离的爸爸还是离开了家,离开了她和妈妈。

现在的不离,是被人遗弃的不离。

飞机场远离市区,不离徒步走在回去的路上,一辆辆飞驰而过的车,扬起一圈圈灰晕,阳光也黯淡了。

一家酒吧名字也怪,名叫“伤心”。

不离笑了,“伤心”正如她此刻的心境。

酒吧就是酒吧,昏暗的灯光,喧闹的音乐,嬉笑的人群,还有一个不住灌酒的不离,一杯一杯下肚,泪肆无忌惮地流淌,只是冲不淡她对阿阳的思念。阿阳的话还飘在耳边:“宝贝!我这一去不知归期,我不想耽误你,分手吧!”

不离笑了,她不相信,所以摇头。

直到阿阳推开了她,无比温柔地说了句:“对不起!” 

“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这是流星花园里最经典的一句,然而,道明寺说这句是爱情的开始,而她说这句是爱情的结束 

她大哭,嘴里喊着“阳……我的阳……”一杯杯酒下肚她的神智濒临崩溃,在她倒下去的时候她感觉到一双大手,把她抱在了怀里。她不想挣扎,心里绝望的想死了更好,最好被人奸杀,反正在没有比失去阿阳更痛的苦。

次日,阳光下,她睁开了眼。陌生的被子,陌生的床,陌生的屋子,还有一双陌生的大手让她恐惧,这双手把她按回床上,她刚想尖叫,却看见了一个男人的微笑。

她因为恐惧浑身颤抖,牙齿打着颤问:“你是谁?” 

他说:“别管我是谁?我觉得你太不爱惜自己了,单身女孩还敢在酒吧里喝的烂醉,你是想促进本市的犯罪率吗?” 

她低下头,苦瑟地说:“关你什么事?”说完逃也一样跳下床想。

男人暴怒地拉住了她,想要扯断她的双臂,一滴泪滴在了他的手上,他像是被针扎一样放手,颓败地说:“走!走吧你!” 

不离没有迟疑,也没有感谢,扭头跑到,好似他是吃人的魔鬼。跑出去竟进了酒吧,原来她睡在了酒吧的后堂,那么她又想起了酒,那种能让她忘记痛苦的液体。

一杯苦酒倒进空空的胃里,心都跟着翻腾。那双大手又出现了抢走了她的酒,把她拉回了后堂。她才知道他是这间酒吧的老板,他黑着脸,看也不看她一眼恨恨地说:“不许在这里喝酒,我不想你在我这里出事。” 

“我去别家喝!”抛下这句,不离摇晃着身体走了出去。他怒了,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拉着她扔到了浴室里,打开喷头冲着她一阵猛冲。她彻底清醒了。在凉水里瑟瑟发抖。她说:“停手吧!我不喝酒了。” 

不离清醒了,她伸出了手,轻轻地说:“我叫不离。”

他冷着脸淡淡地说:“那么我叫不弃。” 

“啊?”不离惊呼,随即笑了。“不离不弃,那么我们可以做朋友了。”

“只要不喝酒,随时欢迎你。”他抛下这句话走了。

从此不离成了这里的常客,不喝酒只和他聊天,天南地北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阿阳,聊到阿阳的时候,她的眼神放在光彩,这种光彩太亮,连刺伤了他,她都没有擦觉。她是多么大意,看不出他眼里的情感,乐死不疲地倾述着心中的痛苦。

一次不离也和他讲小时候的事,她说:“记得小时候,我住着农村外婆家,她家家门口有一股清流咚咚流过,细圆的鹅卵石,被长流不息的清流冲洗得圆润洁白。卷高裤腿,到小河里拾取最圆最白的小石头,是那时的一大乐事,而坐在河边,看小鱼游来游去游泳,就忍不住和它们嬉戏。”说这些的时候不离的眼神同样散发着光彩。

他沉思了一下,问了一句她外婆家村镇的地址。不离傻傻的说了。他拉着她就走,当天就把她带到了儿时的小河边,她看着小河边的花正努力绽放着笑靥。清风徐徐的吹拂着脸庞。她笑了,心中生出无限的遐想。开心的挽着裤腿站在小河里,低头对着流水梳理长长的秀发,发随风舞,心事便飘得很远很远。

这一刻她忘记了阿阳,真正的开怀而笑。他在她银铃般的笑声中,心随她动,她的每个动作,每个眼神,完美无暇,爱情早就在他心里萌芽,只是在这一刻,像是遇了春雨的幼芽,疯长而出。 

“阳……”一声轻呼,彻底打碎了他的心。他黑着脸转过头去,默然地坐在大石头上。

“羊……”不离兴奋的大叫,随着她的喊声,他抬起了头,山坡上几只白羊在青草从中穿梭,他如解重负的笑了,原来真是

从农村回去的时候,天色渐晚,他开着车一直沉默,不离却兴奋的说个不停。 

行知一半他突然插话:“我们交往吧!”

不离愣住了,有些狼狈地看着他,不知所措。她的沉默让他伤怀,车像是箭一样冲了出去,不离害怕地大喊着:“你疯了,开慢点。”

他那里肯听,车速越来越快,她忍不住大喊道:“我同意,求你,慢点。”车速立刻慢了,他问:“是真的吗?”

不离点点头,反正她已经习惯了他在一起,也许现在对他的感情还不算爱,以后也许会爱。她认真的想着,想着想着就想起了阿阳,眼泪随意滴落了下来。

正在交往的日子对于不离来说有些措手不及,她迷糊的不知道对他的感情是出于报恩还是真情。他的爱很霸道,霸道到让她没有一刻不感受到他的存在。他每天不管多忙都要给她打几遍电话,见她一面。一次他打来电话,他说:“站在窗户边好吗?我就看你一眼。”

她飞奔下床,拉开窗帘,他就站在她家楼下。她感动的泪流满面,把他叫上了楼。可是见到他不离就有些后悔了,他醉酒的样子就像一匹狼。

可在床上他却异常安静,只是把她抱在怀里,睡了。

他们的恋情,总是他过于主动,只要她要的,他都会满足她。所以不离感觉这不像恋爱,她就像被宠爱的孩子,不管多无理的要求都会得到满足。 

他常问不离:“你爱我吗?”

不离的眼神会闪烁,半晌才嗯一声。他还是很高兴,大声说:“我们结婚吧!”说着一颗大钻戒伸到她面前。

求婚来的太突然了,她一时无法接受。

他失望地走了,钻戒放在了不离那里。他说:“什么时候你不再迟疑,我们再谈。”

那天之后他就失踪了,整整几天没见他踪影。不离很急,很怕,突然很想很想他。一阵门 ,她光着脚去开门,脸上的喜悦僵住了,来人是阿阳。

她地下了头,很是失望,阿阳笑着说:“傻瓜,一定是被我吓坏了吧!”说着走过来把她抱在怀里,她还没来得及推开他,就迎上了他冰冷的目光。他的目光冷的她的心一阵抽搐,她使劲推开阿阳,他已经消失在了楼道里。

那日的误会成了不离终身的疑惑,他彻底消失了,唯一留下的只有那枚冰冷的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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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普通人,大概是因为做对了一件事,才让我这么幸运地遇见你。

我只是个普通人,却又因为做错一件事,把你彻底地 弄丢了。

蔺盛初

已是深夜,我走到落地窗前,点上一根香烟。许久都没再抽过烟,这尼古丁的味道倒是呛得我有些不舒服。现在零点还没到,烟花就迫不及待地在黑幕般的天空中绽放,绚丽的颜色倒映在玻璃窗上煞是好看,但也只是一瞬间罢了。

对面那栋高楼在整点的钟声响起时,突然黑了下来,不消片刻又有规律地亮起来。呵,原来是有人在求婚。

我曾遇见过这样的事情,那次也是除夕之夜,那时候阿浅也还在。我们俩站在旁边观望,不是女主角的她却激动得像个吃了糖的孩子,边摇晃我的手臂边大声喊着,将来 她也要一场这样的求婚,不,比这还要盛大的求婚。只不过,她最终都没有等到。

烟花炸裂的声音震耳欲聋,我忽然想起曾读过的一节小诗:“你撑着头看烟火笑颜动人/我侧着脸看你目光深沉/还是你眼里的烟火比较美丽。”

阿浅,你可知道,只有你的眼里才能装下我的整片星空。

杨浅

回到出租屋时,阿阳正趴在桌子上睡觉,旁边放着已经凉掉的饭菜。我上前想将她抱到床上,她却忽然睁开眼睛笑眯眯地看向我。我失笑,这小家伙又在假睡。我捏捏她的小鼻子,示意她先去床上睡觉,我还有工作要做。阿阳乖巧地点点头,起身走进卧室,不过临睡前又跑出来提醒我记得吃饭。

忙完手头的工作已经是凌晨两点多,我把饭菜又热了热,自己一个人窝坐在沙发上,边吃饭边看手机。这一整天忙得都没有空开手机,现在闲下来看看竟收到好几条短信,内容大多是新年快乐之类的。我都简单地回了过去,洗漱好准备睡觉时才发现邮箱里还有一封未读邮件。我点开,里面跳出来一只棕色小熊,毛茸茸又慢吞吞拜年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阿阳,正巧她要起夜,我便拿这个让她看。睡眼惺忪的阿阳狐疑地瞧瞧我,又指指手机,我不解地拿回一看,里面的小熊早已不见,只剩下一句简单的话:阿浅,新年快乐。

后来,阿阳焦急地坐到我面前,双手比划着问我为什么哭,我说我也不知道。可这世上,只有他才会叫我阿浅啊。

蔺盛初

三年前,我还是一名医学院在读大三学生,因为平时课程相对以往少得多,而我又喜欢看书,所以不忙的时候就会去市中心的图书馆做兼职。也就是那一年,让我遇见了她。

那是秋末的一个下午,我正整理书籍的时候,离我不远处传来嘈杂的议论声。我寻声走过去,却看到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倒在地上,脸色发白,嘴唇发紫,但是周围的人除了围观什么都没做。虽说我不喜欢我现在的专业,但这样明显的病症我还是可以看出来,于是我立马将小女孩扶正,开始做心脏复苏。当她的脸色稍稍恢复时,我松一口气,拿出手机拨通120。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一直左顾右盼,却不见小女孩的家人过来,我忍不住各种猜测。可是当我把小女孩放到担架上时,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匆匆忙忙跑过来,扑到担架旁一把握住那个小女孩的手。她两只眼睛红红的,嘴里不停地叫着阿阳。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只不过那时我对她的印象停留在不负责任上,毕竟她差点把一个小孩子弄丢,还害得那个小女孩出了意外。

杨浅

虽然正值年关公休期,但我还是接下好几份兼职来做。阿阳已经八岁了,我必须挣到足够的钱,让她能到一所好的学校里去学习。

这才过完春节没几天,天气就有了稍微的暖意。我把整理好的资料放进背包,拿出手机看到阿阳发来的短信,只有“地瓜”两个字。我停下脚步四处张望,终于看到一个卖烤地瓜的摊位。

阿阳尽管没有上学,但我教过她简单的字词,这样我就可以知道她想要什么,不过她最爱的还是这冬天的烤地瓜。我把热腾腾的地瓜包好放进上衣的口袋里,然后加快回家的速度。可是当我开门之后却看到阿阳倒在地上,我连忙冲过去把放在抽屉里的药拿出来喂她吃下。好在她过一小会儿就醒了过来,有些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我摇摇头,将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子。她在我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示意我不要担心,我没有说话,拿上杯子走到外面。

给她买的地瓜还是热的,在口袋里放着,我掏出来剥好,又倒上一杯白开水。湿润的白色蒸汽从杯口向上飘散,朦胧了我的眼睛,我还是 忍不住掉下眼泪。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的状况了,我真的很害怕哪一天就会看不到她。四年前有蔺盛初救阿阳,可是今后 我又如何会遇见第二个蔺盛初。

蔺盛初

自从救了那个小女孩之后,我有段时间没去图书馆做兼职,因为老教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挺难的作业。等我终于完成任务又去时,已经是半个月以后。那里的阿姨告诉我每天都会有一个女孩来找我,可我实在想不出会是谁。

傍晚时我终于闲下来,随意地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诗集,屈腿坐在地上看着。不一会儿感觉到旁边有个人,我抬头,看到一张有几分眼熟的脸庞。

“我终于找到你了。真的很感谢你救回阿阳。”

阿阳……原来她就是上次我救的那个小女孩的家人。我没有说话,只是很官方地对她笑笑,我并不觉得她有道谢的必要,有这些时间还不如多去照顾那个叫阿阳的女孩,看得出来她身子骨比较弱。

大概是我把距离感表现得太突出,她微微红了脸,很尴尬地笑着。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她也没有再说话。就这样僵持一段时间之后,她掏出手机向我询问电话号码,我愣了一下,然后皱起眉头,思索着她的用意。她似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开口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请你吃顿饭,也想让阿阳见见你,。”

她见我还是犹豫不决有些着急,我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模样倒是挺可爱,不自觉地笑了笑。其实除去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她应该是个很不错的人。

杨浅

还记得第一次请盛初吃饭是为了感谢他救回阿阳。虽说我早已跟他说过这件事,但阿阳的病恢复得不太理想,所以这顿饭也是一拖再拖。等到真正约他出来时,已经是来年初春。

那天,他穿着浅蓝色的毛衫外套,手里还抱着两本书,我猜想大概是刚上完课,还好我选的这家餐厅离他学校比较近。阿阳一直笑着看我们聊天,偶尔也会用手语插上一两句,看样子她也很喜欢盛初。吃饭的时候他向我问起阿阳的事情,我告诉他,阿阳其实是个早产儿,身体本来就比别人弱好多,又加上母亲生产时缺了氧,才导致她从一出生开始就不会说话,心脏也不是很好。

说到这里时,盛初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同情,我停下笑笑,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有这样的表情,除了这些似乎就不该有别的。正在夹菜的阿阳抬头看看我们俩,把筷子放下后,轻轻拍了拍盛初的手背,他不明所以地望向我,我说她的意思是你不用担心。这一次他的眼睛里又有了不一样的情绪,不过我还未来得及看清,他就垂下眼眸给阿阳夹上她喜欢吃的菜。

临分别时,他把围巾给阿阳围上,说:“她身体不好,还是该小心些。我认识一位医学教授,可能会对阿阳的情况有帮助,改天我带你去拜访。”

“谢谢。”我只是把这当做客套话,没有放在心上,谁会在意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小孩子呢?

蔺盛初

转眼间,我的大学生活就只剩下一年,课程基本已经学完,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进到一家杂志社做实习记者。我挺喜欢这份工作的,可以到各个地方采集新闻,又可以发挥我的写作专长。

每天忙碌之余还会和阿浅聊聊天。是的,我叫她阿浅,第一次这么叫她的时候她调笑我说别人都叫她浅浅,只有我是个例外。我也记不太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和她关系这样好了,只是会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子,每次相见都会让人产生一种惊艳的情绪,不是惊艳于外貌,而是那种来自内心深处的与众不同。

初见时觉得她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不过那也只是偏见,是一种不明白前因后果就下结论的武断。后来的时间里,她的坚强、温暖、自立以及对阿阳无微不至的关怀,都让我渐渐被吸引过去。

在我第一个实习月结算薪水后,我偷偷带阿阳去找了那个老教授。之所以偷偷的,是因为如果阿浅知道我要带阿阳去治病的话,肯定会拒绝,她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会欠任何人的人情。只可惜那次我还未到达目的地,就被阿浅发现,协调无果之后我答应把阿阳送回去,但前提要让我给她买好药。其实这几年为了阿阳的病已经花光了本就为数不多的积蓄,可她还是硬撑着不愿找别人帮忙,宁愿自己早早辍学,做好几份工。有时候,我真的很心疼她。

杨浅

家里至今都养着一盆绿萝,那是盛初送给阿阳的第一份礼物。那时候,阿阳再次犯病住进医院,治疗的过程中她开始排斥药物,整日整日地看着窗外。我知道,对于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来说,她失去的太多太多。我每天都会给她讲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给她做她最喜欢吃的饭菜,盛初也隔三差五的跑来逗她开心,甚至大街小巷的跑去给她买烤地瓜,可是阿阳依旧排斥着治疗。

直到有一天,盛初带了一个小花盆来看阿阳。他告诉阿阳,小花盆里住着一个绿色精灵,只要她每天都乖乖地接受治疗,也细心照顾这盆小花,它就会变成小精灵来陪她玩。阿阳到底是个孩子,从那天开始她不再把时间用在发呆上,而是很努力地照顾着自己,也照顾着那盆花。当她出院时,那个小花盆里长出了一对小嫩芽,鲜绿鲜绿的,这让阿阳高兴了好久,恨不能晚上睡觉都抱着它。

那年除夕夜,我们三个一起熬夜看电视,等到零点钟声响起的时候,他们俩却睡着了。我不由得扶额叹息,若是往年,我绝不会熬夜做这些无聊的事情。我拿来一床毯子给他俩盖上,不知是我动作幅度太大还是怎样,盛初忽然醒了过来。在这样近距离地对视下,气氛变得有些奇怪。我讪笑着问他怎么醒了,他却没头没脑的说:“阿浅,我多希望你的眼里只容得下我一个人。”

事实上除去阿阳,我的眼里只剩他一人。

蔺盛初

我知道阿浅很爱她的妹妹阿阳,但我始终没有想到她愿意为阿阳放弃一切。

大四毕业之后没多久,我就被杂志社调往北京总部工作。我很开心,因为在那里我可以拿到更可观的薪水,也能给阿阳和阿浅更好的环境去学习和工作。

我只顾着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阿浅,却忘了考虑她内心会有的想法。当她知道这件事之后,我没有在她的眼睛里看到我所预料的惊喜,反而是一种难以捉摸的迟疑。阿阳在一旁不明所以地看着我们,我忽然觉得不该把这件事这么早地告诉她。

阿浅说她不想去,她现在还没有足够的钱去维持阿阳更高的医药费,况且现在的病情已经稳定了,只要照顾得好就没什么大问题。我说医药费的事我会帮忙,等以后安定下来就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

我记不清那天和阿浅谈了多久,只记得最终不欢而散。她脾气太执拗,自尊心又太强,根本不愿意接受任何人的帮助,哪怕那个人是我。很多时候我都不明白她到底在坚持些什么。

过后的几天我赌气地没有联系她,径自办理着调职所需要的东西。当我终于沉不住气打电话给她时,却发现我找不到她了,她好像忽然从这座城市消失了一样。

那阵子我到处找她,连她平时工作的地方都去过好几次,但他们都说阿浅辞职很多天了。短信、电话、邮件,所有可能联系到的通讯方式我都用了一遍,结果都杳无音信,我头一次觉得我要失去她了。

杨浅

盛初不止一次的说过我是个坚强到倔强的女孩,我承认,所以我们两个的分开也算是个意外的意料之中。

他是个很好的人,对于我来说能遇上他是幸运到极点的事情。我早已过惯了和阿阳相依为命的生活,或许家里不富裕,不能拥有很多女孩该拥有的东西,但这就足够,阿阳还在,我也有了盛初的陪伴,一切似乎渐渐向好处发展。可也正因为他太好,我才不得不放弃,和他在一块儿我只会拖累他。

我知道他很生气,也明白他对我的好,可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在一起只会成为折磨。他一个人可以去更好的城市里发展,如果带着我和阿阳,他需要付出成倍的努力,我不想成为累赘,也不希望他太累。

我带着阿阳回到乡下老家,关掉手机在那里待了三个月。等我重新回去时,盛初已经离开这座城市,出租屋里有一份他的留言:

“阿浅,我很后悔那天没能跟你好好谈下去,也很后悔任性地没去联系你,这一次是我把你弄丢了。阿浅,我想给你一份幸福的感情,如果你愿意,等我回来,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一切。”

后记

冬夜,狭小的出租屋里,一大一小两个女孩相互依偎。年龄小的女孩早已安静睡去,另一个却摩挲着一张泛黄的信纸,上面的笔迹已经有些模糊,但是看样子似乎对她很重要。良久的思索之后,女孩拿起手机神色郑重的发了一封邮件,随即便把那张纸条丢进垃圾桶。

窗外还闪着烟花绽放的彩光,不经意地映在女孩脸上时,被包裹进从眼角溢出的泪里,这个样子就像是她把眼睛里的星空哭了出来。

北京城的除夕之夜一如既往地热闹,即便整点的钟声早已过去。

一家知名杂志社里灯火通明,所有人都热热闹闹地围坐在桌前吃着饭,而旁边一间装修考究的办公室里,身穿西装的男子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发呆。

忽的房间里响起了提示音,那名男子快步走至电脑前,点开一封新邮件:

“过去终究不会变成未来,盛初,新年快乐。”

合上电脑,他似是掩面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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