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几个校区,哪个校区最好及各校区介绍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几个校区,哪个校区最好及各校区介绍,第1张

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几个校区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3个校区: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河西校区

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哪个校区最好及各校区介绍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地址:

海河教育园校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河东校区: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白云山路

三、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简介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国家公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占地面积700亩,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学院是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多次荣获黄炎培杰出教师奖、杰出校长奖和优秀学校奖;2017年9月,获批立项建设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

迄今,学院累计为国家培养出近14万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目前,学院在职教职员工417人,在校生近8000人。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

学院设有6个专业教学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和2个教学部,共开设37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和报关与国际货运2个国内顶尖骨干专业连同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多个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持。继续教育学院满足广大学子提升学历和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多重需求。师生连续多年在全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成绩斐然,唯一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博物馆落户我院,两任国家副总理先后莅临指导。

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创新驱动,走在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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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TianjinBusinessVocationalCollege)提供多个专业,涵盖商务、经济、管理和服务等领域。其中包括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等。学院注重实践能力培养,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和实践课程,以满足市场需求。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河东校区还有人。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都是有学生的,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被评为天津市文明校园、天津市最美校园(高职组)第一名。

高考已经进去尾声,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新生入学季,作为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新生的你,是否也对即将到来的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住宿生活感到既期待又紧张呢?本文我给大家整理了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的新生宿舍条件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几人间

我校现有学生公寓共7栋,其中女生5栋(1、2、5、6、7号)、男生公寓2栋(3、4号)

我校学生公寓统一按6人间居住标准设计,设有独立阳台。房间内配备床、学习桌、椅子、衣柜、空调、电风扇及无线上网设备。公寓楼在每层设置2个公共卫生间、开水间、洗衣机房;并在一层设有洗浴室、爱心小屋、无障碍房间。每栋学生公寓楼(道)内均安装有监控设备,可有效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校区介绍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校坚持以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厚德尚能 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已为国家培养了15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校园环境优美,被评为天津市文明校园、天津市最美校园(高职组)第一名。教室全部实现智能化、空调系统、校园无线网全覆盖。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逾万人,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市级教学名师、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学校设有8个二级专业教学学院和4个教学部,分别是国际贸易学院、应用外语学院、营销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广告学院、金融学院、马列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德育教学部。学校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现有7个专业大类36个专业,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实践基地,建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

学校多项教育部课题、天津市哲社科课题、“十三五”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成功并顺利结题,主办的《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学报》是天津仅有的5家高职院校学报之一,2020年学报被 武汉大学 RCCSE评价中心评选为全国高职专科成高类核心期刊。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丹麦、韩国、泰国等20余个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摩洛哥阿伊 阿萨尼 I 应用技术学院建成摩洛哥鲁班工坊。与国外院校定期互派师生开展研修交流、教育合作、境外实习实训等活动。国际学生教育工作特色明显,国际学生人数连年保持天津市高职院校领先水平,是目前天津市唯一具有港澳台招生资质的高职院校。

学校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高水平示范校、“十三五”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和“十四五”天津市高水平职业院校,获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校,牵头组建天津市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天津市职业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 天津 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代码:12788

五、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六、学校简介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厚德尚能 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 经验 ,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已为国家培养了15万余名 毕业生 ,很多已成为企业骨干,商界精英。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 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被评为天津市最美校园(高职组)第一名。学校设有8个 二级 专业教学学院和4个教学部,分别是国际贸易学院、应用外语学院、营销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广告学院、金融学院、马列教学部、 体育 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德育教学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90人。学校教职工494人,其中专任教师377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67人。

学校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商科专业体系,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实践基地,建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得到全方位的 就业 创业 体验。

学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基地,海河教育园区 大学生 创新创业商务服务基地,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校,牵头组建天津市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商务职教集团被认定为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校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高水平示范校和“十三五”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获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奖”。

学校与摩洛哥阿伊 阿萨尼 1 应用技术学院合作建成摩洛哥鲁班工坊,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研修交流、教育合作、境外 实习 实训等活动。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在学校教务处下设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有序开展,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 高考 报考指南。

第七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 学费 :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 艺术 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000元/生/年(6人间)。如以上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按照最终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对专业志愿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考生参考第十四条;其他省、区、市如果明确同分排序录取规则,按各省、区、市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天津市“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录取的学生按照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 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2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二条:对于录取到按专业大类招生的金融类专业的考生,在学期间结合其本人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在第二学年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并为贫困生设置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59655460

举报电话:(022)59655318(纪委办公室)邮    编:300350

咨询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QQ 群号:295142103

网    址:wwwtcc1955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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