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民政局领结婚证有如下流程: 1、申请。且男女双方申请时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非禁止结婚近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2、审查; 3、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证 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3年适合领证的时间:1月领证吉日、2月领证吉日、3月领证吉日、4月领证吉日、5月领证吉日、6月领证吉日、7月领证吉日、8月领证吉日、9月领证吉日、10月领证吉日、11月领证吉日、12月领证吉日。
1、2023年1月领证吉日
1月9日、1月11日、1月12日、1月16日、1月8日、1月14日、1月21日、1月23日、1月24日、1月26日。
2、2023年2月领证吉日
2月1日、2月2日、2月6日、2月8日、2月10日、2月14日、2月15日、2月23日、2月27日、2月5日、2月11日、2月18日、2月26日。
3、2023年3月领证吉日
3月1日、3月2日、3月8日、3月10日、3月14日、3月15日、3月17日、3月20日、3月22日、3月27日、3月29日、3月31日、3月19日、3月25日、3月26日。
4、2023年4月领证吉日
4月3日、4月14日、4月18日、4月24日、4月26日、4月1日、4月9日、4月15日、4月29日、4月30日。
5、2023年5月领证吉日
5月8日、5月10日、5月12日、5月15日、5月18日、5月22日、5月30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1日、5月27日、5月28日。
6、2023年6月领证吉日
6月1日、6月5日、6月6日、6月7日、6月8日、6月9日、6月12日、6月15日、6月16日、6月21日、6月30日、6月3日、6月10日、6月18日。
7、2023年7月领证吉日
7月3日、7月7日、7月10日、7月12日、7月13日、7月14日、7月19日、7月20日、7月25日、7月26日、7月31日、7月2日、7月8日、7月15日。
8、2023年8月领证吉日
8月1日、8月3日、8月7日、8月8日、8月10日、8月14日、8月15日、8月16日、8月17日、8月28日、8月5日、8月13日、8月26日。
9、2023年9月领证吉日
9月1日、9月6日、9月11日、9月19日、9月21日、9月25日、9月28日、9月3日、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
10、2023年10月领证吉日
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10月27日、10月30日、10月1日、10月3日、10月5日、10月7日、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28日、10月29日。
11、2023年11月领证吉日
11月8日、11月14日、11月17日、11月20日、11月28日、11月29日、11月5日、11月12日、11月26日。
12、2023年12月领证吉日
12月5日、12月6日、12月13日、12月15日、12月21日、12月2日、12月9日。
法律主观:
进行婚姻登记不是光有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登记的,还需要其他的一些材料,相信很多人还不了解。一、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二、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1、自愿且无配偶两个都是自愿结婚,且双方均无匹配,可以是未婚、离婚或丧偶,但是在婚姻关系上属于独立。2、年龄满足我国大陆地区男生满22周岁,女生满20周岁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年龄不到是不能登记。现在针对晚婚族的晚婚假已经取消,婚假大部分地区统一为3天。3、无血缘关系为了下一代的健康发展,两个人在血缘上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直系血亲。结婚前可以做婚检,了解双方的身体状况后再去领证。三、婚姻登记办理的程序怎样?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一)申请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2)居民身份证;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2)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3)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登记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2、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自愿的;(3)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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