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民风民俗

彝族的民风民俗,第1张

彝族的风俗 要图文并茂,就得去百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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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的风俗习惯 彝族是一夫一妻制。有很多自己民族独特的风俗习惯。 定亲及娶亲 过去,黑彝以牛马金帛为聘;白彝以酒、布、银钱为聘;乾彝以酒、麻布、炒面为聘。解放后,聘礼从简。一般是青年男女定亲后,男方请人去和女方父母说亲,只需带一瓶酒去,只要女方父母接酒喝,就表示同意。然后男方就到女方家正式定亲,一般是带二三丈布,二三十元钱,布和钱都是给女方的。过了三个月,男方还要买三支青布或蓝布、一块肉、一瓶酒去女方家,这些东西都是给女方父母的,称为“递小礼”。男方请毕摩择日子,择出的日子要和女方父母商量。这次去,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给女方买点结婚用品,称为“压八字”。女方的父母为孩子准备嫁妆,一般是做一个橱柜、两个装面柜、两只箱子、小桌子三张,大桌子必配齐八个凳子,二号饭桌、小号饭桌只配备四个凳子;还要配制二套被褥、洗脸盆、口缸、毛巾等。男方在讨亲时,要做好女方穿的一套衣服,包括包头、鞋子、针线等,由作陪郎的娶亲人背到女方家。这些东西要到晚上女方的父母请个歌师来喝“娶亲歌”时,唱到一样才拿出一样。如果歌师唱错,娶亲人便将唱错的东西拿出来在歌师眼前绕三转,笑眯眯地装进自己的包包,不给新娘,也不还新郎,娶亲人自己得。如果歌师要的东西唱准确了。娶亲人拿不出来,歌师就用一个簸箕在娶亲人头上打三下,引得客人们哄堂大笑。娶亲人和女歌师对唱下去,女歌师要把娶亲人唱败,娶亲 人才乖乖地把背箩放在堂屋中间。然后,女歌师唱着裤子就拿出裤子,唱着衣褂就拿出农褂。 泼水迎亲 彝族姑娘出嫁时,姑娘的姊妹兄弟和同辈的青年男女可以用水浇波迎亲者。比较大的彝族寨子,在姑娘出嫁的前十天,寨子里的青年男女。就砍些木桩钉在路两旁,然后用野藤控成绊索。等迎亲者到来时,就用路边早就准备好的几十桶水。朝着迎亲者拨去。迎亲者无法逃脱,被水浇成落汤鸡,只有拼命奔跑,跑进新娘家,才能不挨泼。因此,聪明的娶亲者早有准备,如果探听好姑娘家有后门或者村寨里有另一条路通向新娘家,便趁泼水者不注意时钻入女方家,在女方家供桌上点三柱香,烧三份钱纸,磕三个头,这样就不挨泼水。但大多数娶亲者不容易办到这一点,都要被泼水。冷天挨泼,冷得上牙打下牙,往往引得男女青年大笑一场,女方父母才找衣服给迎亲者换掉。一般是泼清水,个别地方很早以前用牛粪水泼,如大小凉山。《西昌县志》卷十二中就有“以牛粪和水遍泼之”的记载。据说水要泼得风姑娘到丈夫家,才不会去老远的地方背水,天也不会早,有吃有穿等。 抢婚 据历史上的记载,过去四川的大小凉山和云南的部分地区,都有抢婚习俗。“抢婚”,按彝族人的说法:“这是老代传下来的,男方去抢是对女方家的一种尊敬,说明不是嫁不掉送去的。”男女的婚姻,虽由父母包办,并经过媒人说媒成亲,但他们娶妻时,男家在头一天除派媒人和新郎的弟弟到女家接亲外,还要请两个接亲人披上毡子,背着牛角酒同去。接亲人到女方村农,要先由两个背牛角酒的接亲人去女家,女方家的人有权本家门口用棍子击打接亲人。在晚上,女方的青年人可以抹黑接亲人的脸。第三天,新娘的舅舅、兄弟等送亲人将新娘送到男家后,要设法拿到男家的碗勺或其他东西,离开男方村寨时,要在寨外的广场上跑几圈马,同时把拿来的碗打碎,当地叫“打口舌”,然后场长而去。 在滇南地区,则存在着在男女互爱的基础上,由男方及其伙伴以假抢的形式先将女子领到男方家,再补行求婚仪式的习俗。男女青年一般在春节期间利用集体歌舞的机会结识相爱。二人如私定终身,男方便可邀约好友数人,在晚上到事先同女方约好的地点,用假抢的形式将女方领到男家。女子一旦被领到男家的堂屋,便意味着已经缔结成正式夫妻。在第二天,新娘要在男家>>

彝族有哪些传统 彝族习俗 独特多姿的彝族民俗风情尽可让人返朴归真,体验古老文明之韵味。彝族在特殊的自然环境形成的独特多姿的民族风情,体现在他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信仰崇拜多方面。 彝族饮食 彝族有偏爱吃粑粑的传统习惯,粑粑多以玉米、荞麦磨粉蒸烤而成。粑形扁圆,重约半斤,而以“略粑”为精美,“略粑”以玉米粗磨去壳后,再加水细磨而成粥,照粑粑做法蒸烤而成,细腻香甜,分外可口。一般只在年节或贵客临门时特意制作,被视为高级食品。 彝族饮酒,习惯喝“转转酒”,但凡宾客至或喜庆节日,有的节会议事皆饮酒。饮酒时,数人或者数十人团团围坐,一座用一酒器轮饮,一次喝一口,团团转,直喝到酒醉方休。兴来时则豪饮,不论一碗半樽可一气喝下,以显示豪爽气概。 彝族群众特别好客。不论走进谁家,不管是否亲友或是相识,只要说出姓名、家支,都会受到热情接待。按家境条件尽量做到酒肉粑粑款待,并留住宿,从不索取报酬,而且诚挚大方。对亲友贵客杀鸡、杀羊招待。对特别尊贵的客人,如条件许可,还要杀牛招待。杀鸡招待是最轻的,也要把全部鸡肉端上桌先请客人吃,并请客人吃鸡头,看财喜。杀猪杀羊除招待客人吃饱吃好外,还要送猪头半块,羊胛肉一块让客人带常,以示对客人的尊重和热情。 彝族房舍 房屋的宅基地,多选择居高临下有险可据的小山头或山坡平地处。古时,彝族因生产生活因素,常迁徙。富裕之家,大多在高低山修筑两处住所,冬天居低山住房,夏天则迁往高山居住,有的夏天居大凉山美姑,冬天迁回峨边居住。 过去的彝族房屋多为一间,土墙瓦板四壁无窗,无天花板,屋内十分昏暗。进门为中房,设火塘,火塘以3个锅庄石安装而成,是全家做饭、用餐、烤火、议事、息宿、待客之所。中房左侧用竹笆隔开,内为主妇居室,也是存放粮食、衣物、银钱之处,右侧为磨房和堆放杂物、农具甚至拴猪的地方。 彝族婚俗 峨边彝族的婚姻嫁娶习俗,在民主改革以前,实行彝族内部通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姨表不婚、转房、赘婚等婚姻制度,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也存在父母包办、媒妁之言、买卖婚姻的现象。从订婚到结婚过程中保留着具有民族特色的婚嫁礼仪和形式。 彝族葬俗 彝族对死者,普遍进行火葬,但对尚未长牙的死婴,则实行土葬。 彝族岁时节俗 凉山彝族的传统节日主要有两个:一是彝族年节,二是火把节。峨边彝族的年节:凉山彝族年是彝族的太阳历,一年为十个月,在年终的一个月相当于农历的十月,也是彝区秋收结束之际,彝族各个村寨选定一个吉日,一般在十月初一至十五之间的3天时间,就是彝族过年的日子。 在过年的前一天是除夕,家家户户大搞卫生,扫尽地面,清洗家具。过年的第一天凌晨,有条件的家家户户杀过年猪,按崇敬祖先和尊敬老人的传统习惯和规距,过年首先从村寨最受尊敬的长者之家杀猪起。然后各户依此宰杀。猪杀死后,取出胆、腰、脾、胸肉、煮熟切块与荞粑盛入高脚木盆,再用一块烧红的山石,投入一碗清水之中,产生蒸汽上绕三圈,意为除污去秽,然后斟上泡水酒并肉盆一道献于内室祭台上,举行迎祖仪式。 过年期间,人人穿戴一新。青年人举行赛马、摔跤、斗羊、斗鸡等活动,孩童们则到村外野外野炊,尽情地游玩;老人们则相邀到一起聊天、饮酒。 三天以后,开始走亲访友,到远处亲戚家拜年。已出嫁的姑娘带着酒、猪头肉等礼品回娘家,看望父母。约五六天后,过年才完毕。

彝族有什么风俗? 30分 彝族的禁忌

凉山彝区禁忌十七岁以上的女子上楼,如违反,家中要举行“晓补”咒仪,驱除秽气和不吉;禁忌外人、哥哥、爸爸、叔叔、叔伯兄弟、媳妇到以右上侧锅庄石为界的主人位“尼木得”处。过去如有违反,媳妇退回娘家,娘家要退聘金并赔偿失礼金;父、兄、叔等则要打酒给主人赔礼。新房落成后迁入时,忌男主人走在前,否则不利家中人丁发展。云南巍山彝区则禁在家中吹口哨,唱山歌、说粗话;禁带棍棒、绳索、刀枪等器机械进堂屋和厨房。

宅址选择彝族宅址选择依山傍水、土肥草美处。择址后需卜宅,凉山彝族卜宅方法有滚蛋、立米和烧羊胛骨等。滚蛋,是取一蛋放在宅基地上滚动,然后立三石支一锅煮蛋,煮熟后剥去蛋壳看蛋窝是正或偏,正为吉,可建房,偏为凶,另择址。立米,用手握住五颗大米,然后把米逐粒按东南西北中方向竖立于土中,拿碗扣住,次日如发现米粒丢失、倾倒等现象为不吉,另择址。烧羊胛骨,需请巫师行此术,即把火草放在羊胛骨上燃烧毕,看胛骨上烧出的裂纹定吉凶,四方开纹为上吉,一字纹为中平,交叉纹为不吉。这些都带迷信色彩逐渐被淘汰。选址后门的朝向一般门朝东,朝坡下。忌门朝秃山开;禁房后有水,否则易发山洪,危及房屋。

村寨特点:凉山彝族生产是农牧兼营型,历史上由于彝族常受其他民族的侵扰和内部频繁的冤家械斗,于是居住村落大多选择在地势险要的高山或斜坡上,或接近河谷的向阳山坡,这样,有险可守,有路可走,并能高瞻远瞩,居前有梯田,居后有牧地,这是彝族理想的居住地。一般高山地区多散居,平坝河谷地区多聚居。

彝族的婚恋

1949年以前,由于彝族分布地区和支系不同,各地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差异,反映在婚姻制度上的地域性也突出。具体有如下表现:

(一)一夫一妻制。

在彝族社会中,和父权制小家庭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是占主导地位的婚姻形态。过去凉山,除呷西和部分阿加子女外,一般男女在童年或幼年之时,就由父亲代为择配,求媒说合,卜算合婚,纳聘订婚。一定时间以后即行婚礼。婚后除幼子外,都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组成一夫一妻制小家庭。若婚后男方尚幼,新娘则返回娘家居住,待其丈夫成年后再行建立家庭。至于阿加与呷西,经主子配婚,或征得主子同意结婚,仍然采取一夫一妻制的形式。过去部分贵族统治者和富有者中也有一夫多妻的,一般所娶各妻都分居不同地点,诸妻中第一妻虽在家中有较高的地位,但无管理和支配其他各妻的权力。但再娶时,事先必须取得第一妻的同意,并泡酒打牛宴请娘家亲友,赔礼后始得行,否则有可能招致非难,引起冤家械斗。

川、滇大小凉山彝族实行“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转房制”、“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同族内婚”,是指配偶双方都必须是彝族,禁止与其他民族婚媾,如有违背,按习惯法规定要处死或开除家门。“等级内婚”,“即是黑彝必须和黑彝婚配,严禁黑彝男女和其他等级的男女发生婚媾,如黑彝女子和其他等级男子 ,双方都要处死;如黑彝男子和其他等级女子 ,男子则要开除家支或被处死,女子一律处死。“家支外婚”,即规定同一家支内部严格禁止通婚,配偶必须在外家支选择,同一家支内部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视为 ,按习惯法双方都将被处死。“转房制”,即已婚妇女丈夫死后,尚在生育年龄,须转给夫家近亲中的另一男子。转房的顺序是,先尽平辈,如平辈中无适当人选,依次及于晚辈或长辈。除不能转给亲生儿子和姑表婚不转给公公外,其余均无限制。“姨表不婚”,即严禁姨表兄妹相婚,姨表兄妹似同亲兄妹,既不能联姻,也不能发生婚外性关系,否则将>>

彝族的过年习俗,意义 20分 我是来自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彝族过年很隆重,时间在每年的11月份为彝历新年,也称作彝族年。在彝族年到来的时候,会进行很多民俗庆祝活动,具体的内容很多,少许字很难解释清楚,请朋友你详见baikebaidu/view/619968 ,是关于彝族年的释义,有很全面的回答,有你想要的全部答案,希望可以帮到你。

至于“火把节”就不是“彝族年”了,火把节是每年的农历7月份,其所表达的民族意义和庆祝活动也和彝族年恭同,但是更加的热闹,号称东方的狂欢节。

谁知道少数民族的彝族都有哪些风俗习惯 “火把节”庆祝共三天:

火把节第一天:祭火。这一天,村村寨寨都会宰牛杀羊,集体分享,并备酒肉祭祖。夜幕降临时,临近村寨的人们会在老人们选定的地点搭建祭台,以传统方式击石取火点燃圣火,由毕摩(彝族民间祭司)诵经祭火。然后,家家户户,大人小孩都会从毕摩手里接过用蒿草扎成的火把,游走于田边地角,效仿阿什嫫以火驱虫的传说。

火把节第二天:传火。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聚集在祭台圣火下,举行各式各样的传统节日活动。小伙们要效仿传说中的阿体拉巴,赛马、摔跤、唱歌、斗牛、斗羊、斗鸡。姑娘们则效仿传说中的阿什嫫,身着美丽的衣裳,撑起黄油伞,跳起“朵洛荷”、达体舞。在这一天,最重要的活动莫过于彝家的选美了。年长的老人们要按照传说中阿体拉巴勤劳勇敢、英武神骏和阿什嫫善良聪慧、美丽大方的标准从小伙姑娘中选出一年一度的美男和美女。夜幕降临,一对对有情男女,在山间,在溪畔,在**的油伞下,拔动月琴,弹响口弦,互诉相思。故也有人将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称作是“东方的情人节”。

火把节第三天:送火。这是整个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的 。这一天夜幕降临时,人人都会手持火把,竞相奔走。最后人们将手中的火把聚在一起,形成一堆堆巨大的篝火,欢乐的人们会聚在篝火四周尽情地歌唱、舞蹈,场面极其壮观。故也有“东方狂欢夜”之称。

火把节是彝、白、纳西、基诺、拉祜等民族的古老而重要的传统节日,有着深厚的民俗文化内涵,蜚声海内外,被称为“东方的狂欢节”。不同的民族举行火把节的时间也不同,大多是在农历的六月二十四日,主要活动有斗牛、斗羊、斗鸡、赛马、摔跤、歌舞表演、选美等。在新时代,火把节被赋予了新的民俗功能,产生了新的形式。

1)火把节歌调

彝族地区流传着十分丰富的火把歌调,虽然形式多样,但都有固定的火把歌调,由于彝语方言发音不同,大小凉山彝族称之为“都则朵洛嗬”,“都则”即祭火,“朵洛”意为祝愿,“嗬”即为歌;云南楚雄彝族诺苏支系称为“朵则朵额”,“朵则”意为祭火,“额”则是“玩”的意思。彝族的火把节历来最为隆重,并逐渐衍成了成套的节俗歌调。

在楚雄彝族的这一歌种中,包括有《烧火歌》、《送火歌》、《招魂调》、《同乐调》、《火把节对歌》、《火把节祭歌》等等。演唱这些歌调的时间、地点和歌者亦各有所殊,如《烧火歌》由合户家长率领阖家在自家屋檐下的“节日火堆”旁围圈齐唱,以示庆贺;《招魂调》则由各家主妇独唱,同时手托祭物(粮、盐、酒、肉),直向自家菜地或粮田走去,边走边唱,当返回时,便采一株庄稼苗,示意已将人魂、畜魂和庄稼魂一并接回家来共度火把节,同时象征迎来人丁清吉、六畜兴旺和五谷丰稔之年;《火把节对歌》仅供本寨人们聚会寨边坝场对歌时所唱;《火把节祭歌》由〈生产和畜牧〉、〈献酒〉、〈除祟〉、〈稻场祭经〉四部分组成,由祭司毕摩在火把节当夜进行祭祀时诵念的歌调,反映了彝族以火除祟、祈神求福的原生宗教观念。

楚雄彝族的火把歌调,唱词多属传统相沿,五字韵句,词头句尾有相对固定的衬格,填以“哦伙嘀哩伙”、“阿伙喔、噢来”等类的虚词演唱,其中部分歌调有较长的虚衬词乐段,有独唱、齐唱、对唱加和腔,一般不用乐器伴奏。各歌调以五声徵调居多,羽调次之。在其徵调式歌调中,常出现徵、宫二重调式音韵交错的现象,大多以上下乐句为主题演化成中、小型歌体和少量叙事歌体,采用二、三拍子,尤突出“××・×××”式节奏,总体上看,这类火把歌调情感开阔,歌腔质朴,富有力度,民族特色浓郁。

彝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彝族风俗习惯:

1、待客习俗

民间素有“打羊”、“打牛”迎宾待客之习。凡有客至,必杀先待客,并根据来客的身份、亲疏程度分别以牛、羊、猪、鸡等相待。在杀牲之前,要把活牲牵到客前,请客人过目后宰杀,以表示对客人的敬重。酒是敬客的见面礼,在凉山只要客人进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后再制作各种菜肴。待客的饭菜以猪膘肥厚大为体面,吃饭中间,主妇要时时关注客人碗里的饭,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随时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诚。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下辈依次围坐在两旁和下方,并为长辈添饭、挟菜、泡汤

2、婚俗

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亲嫁女,都要在庭院或坝子,用树枝搭棚,供客人饮酒、吸烟、吃饭、闲坐,民间把这种用枝搭的临时棚子称“青棚”。

彝族的婚恋奇特而有趣,最有趣的是,举行过“换裙礼”的少女,方可在“玩场”中与心上人结交恋爱,以及媒人说亲和吃酒定亲、让新娘挨饿、亲朋通宵哭嫁、向迎亲者泼水、抢背新娘、洞房博斗等传统婚俗。

少女换裙带礼

彝族姑娘进入成年时(一般多在15岁),依俗要举行隆重的“换裙礼”。换裙礼仪式上,姑娘要让姐妹们把她原来的单辫子改梳成双辫子,盘于头顶。还要把原先佩带两耳的白坠片或穿耳旧线扯下,换上红玛瑙似的珊瑚珠或银光闪闪的耳坠,以示吉祥。最后,姑娘脱去原先的红白两色童裙,换上绣了花边的上衣和黑、蓝、黄、白等五彩相间的有褶拖地长裙。换上新裙后,姑娘便可到“玩场”跳舞唱歌,参加社彝族交活动,开始寻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背新娘

按照彝家俗规,新娘出阁时,双脚不得落地沾土,否则便有子嗣不蕃之虞,须由接亲的小伙子来背新娘,并扶她上马。迎娶归途上还有种种规矩:倘山高路窄无法骑马时,须由接亲的小伙子轮流背负新娘而行;过河涉水,更得由人背过河,新娘的绣花鞋万万不能沾水。

泼水接亲

彝族认为,清水能驱恶除邪,送走妖魔,带来幸福。因此,彝族新婚时一定要泼水,为能经受住这个考验,在迎亲时,男家选派未婚伙子去接亲时,既要身体强壮,又要精明能干,既能招架泼水的受寒之苦,又能完成抢走新娘的艰巨任务,往往在推荐人选时反复审议,择优录用,有的不惜长途跋涉,选拔良才。

彝族的迎亲是通过抢的方式完成的。在“抢亲”的头一天晚上,姑娘们向小伙子展开了猛烈的水战。姑娘们用泼、淋、灌、射等各种方式凶猛地攻击小伙子,使来“抢亲”的小伙子难以招架。于是,聪明的小伙子便在天黑以前找到存水的地方,悄悄地倒掉一部分,以减轻“水灾”的袭击。

经过一晚上的水泼,当早晨来临时,“抢亲”便开始了。这时,姑娘们拥着新娘,小伙子们前去“争抢”,姑娘们防守严格,小伙子必须机灵多变,乘一瞬间出现的漏洞,抢走新娘便跑,直跑出一二里山路才改为行走。可见,把新娘“抢”到婆家是多么的不容易!但彝族却认为,婚礼中的这一泼一抢才会驱除邪祟而保证日后生活不受侵扰。

洞房里的打斗

按照彝族习俗,洞房之夜,新娘如果不反抗搏斗,将被人嘲笑:“这是不会反抗的女人!”据说,他们日后生下的孩子,祖先将不予承认,死后还进不了“阴间”呢!因此,待宴客散去,洞房里的一对新人,还有一番打闹搏斗。他们摔摔打打,撕衣抓脸,从洞房里传出来的砰砰之声,震得四邻皆闻。 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

彝族民风民俗的资料 历史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前

,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不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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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

彝族的民族风俗有什么? “火把节”是彝族地区最普遍而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一般多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有关这个古老节日的来源,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传说,其中较普遍的一种传说是:古时天上有个大力士斯热阿比,他听说人间有个大力士阿提拉八,就到人间与阿提拉八比赛摔跤。结果斯热阿比输了,回奏天神后,天神恼羞成怒,派蝗虫到人间糟踏庄稼,阿提拉八在六月二十四日这一天,号召人们燃起松枝火把虫驱,结果驱走了害虫,战胜了天神。为了纪念战胜天神,从此每年到这一天都要举火把欢庆。每到火把节,彝族男女老少,身穿节日盛装,打牲畜祭献灵牌,尽情跳舞唱歌、赛马,摔跤。夜晚,手持火把,转绕住宅和田间,然后相聚一地烧起篝火,翩翩起舞。

彝族人的眼里,火象征光明、正义、兴盛,象征着能够摧毁一切邪恶的强大力量。火把节是彝族人民欢乐、爱情和幸福的节日 人们在火把节的前几天就准备好了各种各样的火把。第一天是在家装饰火把,有多美就装饰多美;第二天则是去亲戚家、朋友家祝贺节日,并各自谈论着自家的火把;第三天就燃烧火把,高举着火把走进田野,走进万家,给人民带来幸福,祝愿农田五谷丰登。第三天夜幕降临时,就到火把节的 了。这时人们欢呼雀跃,分外热闹。街上到处张灯结彩,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人们身穿艳装,脸上都挂满了笑容。他们高举着火把,挤进人群,载歌载舞,好不热闹!他们融为了一体,高举的火把格外闪耀,把原来漆黑一片的夜晚一瞬间变成白昼。

。。。。多了吧

基诺族最隆重的节日是春节,在春节前后。此外,基诺族有许多节日,如打铁节、新米节、特马克节、火把节和成人节。基诺族人会在节日里欢聚一堂,大家欢歌笑语,手舞足蹈,分享节日的喜悦。现在让我们走进基诺族文化,看看那些基诺族的节日。

打铁节

铁街基诺族语称为“特茂车”,是基诺族最隆重的节日。通常在每年农历十二月举行,为期三天。在节日的第一天早上,会举行一个赛牛仪式。下午,寨子里的长辈们敲响牛皮鼓,伴随着牛皮鼓的节奏,人们情不自禁地跳起了粗犷的舞蹈——庆祝丰收的“太阳鼓”舞。太阳鼓是基诺族最神圣的祭祀器皿和乐器,分为男鼓和女鼓。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基诺族人需要祭祀太阳鼓,希望它能保佑全村人繁荣丰收。

新米节

新米节也叫“新米”。每年农历七八月,谷物即将成熟的时候,基诺族人会采集一些新的小米、蔬菜和瓜豆,然后杀几只鸡,邀请亲朋好友到家里一起品尝新米、陈酒、鲜肉和青菜,并举行一些活动仪式。在这个秋收的季节,人们边吃边唱,欢乐的歌声常常彻夜不眠。

特茂克节

特马克节是基诺族的传统节日,每年2月06日至08日举行。节日期间,人们杀猪宰羊,尽情饮酒,并举行各种民间体育活动,打太阳鼓,通宵歌舞。

火把节

火把节是基诺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六月举行。节日前,卓巴(村里的父亲)和卓胜(村里的母亲)派一些人上山砍些木头,在村里的广场上架起一个高高的火把。这一天,村里所有的人,男女老少,都穿上节日的服装。家庭主妇准备节日大餐,亲戚朋友互相拜访。晚上,当火炬在长城外燃烧时,人们聚集在火炬周围。卓巴向火把祈福后,人们纵情歌舞,老人们尽情饮酒歌唱。青年男女受到锣、象脚鼓和三弦的鼓舞,直到通宵达旦。

成人仪式

这是基诺族传统的友谊节日。在基诺族人的观念中,认为青年男女在十五六岁之前,思想和生理都不成熟,无法承担和享受公社社员的义务和权利,晚上不准随便外出,禁止谈恋爱,下地干活只能算是半个劳动力。只有到了十五六岁,成人礼结束后,才可以谈恋爱。

龙舟节

基诺节在农历七月的端午节举行,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端午节祭祀大龙和小龙。每年农历七月都要祭祀大龙。小龙的祭祀是在大龙祭祀后的第13天举行。祭祀仪式由村里的长者“卓巴”和“卓生”组成。

要祭大隆的牛,并且停耕三天,连全村人都不准出村。这位长者带了一只鸡、一瓶酒和一升米去杨沫村祭祀宝刀。传说有一把刀可以主宰天气和雨水,在干燥的时候祈求下雨。涝时,刀可助清天。祭刀时,在杀死一只鸡后,在它的头上插三根草,然后放在火上烧,再看鸡腿骨上的纹路来辨别吉凶。这其实就是“鸡”或者“骨”。

祭龙活动要连续六天,不要干农活,但男人要去山里打猎,女人要在家做家务。端午节的目的是获得好天气和好收成。

滇云文化·滇云风俗·家庭婚姻

(1) 汉族婚俗

移民促进了中原农耕文化与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游耕文化的交融。云南自秦汉开始,伴随着中央王朝对西南夷的开发,就有大批汉族移民进入西南地区,南诏时更有大量远征军队留居洱海。但这一时期的文化交融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云南游耕民族的“汉化”程度日益加深,另一方面移居云南的汉族也出现“夷化”现象,最后完全融合进当地民族之中。直到明代,更多的汉族移居云南,才改变了这一现象。史书载:明太祖朱元璋派傅友德等率三十万大军征云南,部分留驻屯田。其后沐英又“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入滇”屯田,沐春又“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入云南(以上数字当有夸大),自此汉族成为云南的主体民族,少数民族成了真正的少数民族。随着大批汉族移居落籍云南,他们将中原的农业文化移植入西南地区,汉文化的一整套婚姻礼俗和家庭伦理道德也就成为滇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民国年间,由于地理环境造成的滇云文化的蔽塞性和封闭性,云南汉族中还保留着让旅行者惊叹不已的婚姻礼俗中的所谓“汉俗古礼”。在陇川县户撒乡一部分称为“旧汉人”(自称“大包头”)的汉族中,至今婚嫁仍遵行六礼,形成滇云行为文化的一大特色。

云南汉族婚俗遵循以下六项。第一,相人家。婚姻由父母或族中长辈主持,无论男女,一到十六七岁,父母便要为他(她)们择媳相婿。其选择标准虽然各地稍有差异,但大体上不外以下各条:门第相当;财产相当;宗教相同;家庭无坏名声;男女八字不相冲克。以上五条中,最后一条最为重要。第二,下定。下定礼亦叫拿八字。日期选定后,男方请两个作媒者将男孩的生年月日时写在红金帖上,准备一些衣料、果子、喜饼、茶盐、猪羊及金器四五件,请来吹鼓手,送往女家。女方将金器收下,食物约收大半,衣料随意略收,然后回送鞋帽笔墨书籍等物,并将女孩生年月日时同样写在红帖上,让男方保存。这一天,男女两家都要将直系亲友请来,摆席款待。此后婚姻就完全有效。如果男女双方无故向别家议婚,对方可起而干涉,甚至有因此而打官司的。第三,过礼。过礼又叫鞭猪,于结婚前一天举行。其情形大略与下定相同,差异仅在于是由女家送往男家,并且礼物中还须齐备全堂木器及日用大小零星细物。有的人家为节省起见,亦可将下定与过礼合并举行,双方先将八字写出(俗称“草八字”),到结婚前一天一并交换,称为“两场谷子一场打”。因为下定礼是由于双方说成后,或因男女年龄不足,或因结婚的物件一时准备不足,所以先下定礼,作为预约,预约之后,三五月内就可结婚。第四,亲迎。结婚前几天就将请帖分送到各亲友处。男方须由新郎亲送,女方则由新娘的哥弟邀请。接到请帖后,亲友须立即准备喜幛、喜联、金钱等礼物,女方则只能送衣饰,叫做添箱礼。到了喜期,妇女亲友多早起乘轿前往,轿钱照例由主家开发。宾客到齐后,新郎按照择定的时刻乘轿前往女家迎接。沿途鼓乐喧天,前面有人打着掌扇、日照等执事。到了女方家,有人照例拦门阻止,直到男方将门包递入,才开门放进。又有的地方是由新郎的母亲亲自去迎接,到女家后,一拥而入,婆婆坐在厅堂中的一把椅子上,新娘出来跪下,穿上凤冠霞帔,盖上红喜帕,由她的哥哥抱入轿内。新娘照例要哭泣,到男家后,于门外大放爆竹,牵亲的二女客将新娘送入新房。一对新人坐在床上,由一个福寿双全的老人撒帐,将松子、瓜子、莲子、白果子、枣子撒向四方,口里说着吉祥的语言。然后由一位福寿双全的老婆婆抬来面条,新郎先吃,新娘后吃,叫做长寿面,有的又是用酒,称为交杯盏。之后举行拜堂礼,先天地,后祖宗,再拜外客亲戚,称为认亲,受拜之亲友须给以红包。晚上,照例要举行闹房,亲友伙伴们欢声笑语,满意而归。另外,在新房内,还需点上子孙灯,放在新人床下;点上通宵烛,放在床的两边,一个代表新郎,一个代表新娘。如果两只喜烛同时熄灭,就为新郎新娘白头到老的喜兆。第五,回门。喜期过后第三天,新郎新娘早早乘轿回到女家,称为回门。早饭后,新人出去遍拜女方亲友,以使新郎与女家亲友会面,受拜者也要给以礼物或红包。晚饭后,新人必须在日落前返回男家,俗称所谓“带太阳”。第六,满月。新人回门后,新娘不得任意归家。到结婚满三十天后,女家必派人来接。新娘回家后,住十天八天不等,然后由新郎接回,自此婚礼完全结束。

以上为云南汉族婚礼的普遍情形,各地又略有差异。到近代,由于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城镇有不少汉族仿效西方,行文明结婚。到了今天,则全省城镇汉族多行新式婚礼,在广大农村,其仪式虽有简化,但婚嫁行六礼的习俗还完全保存。

(2) 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

永宁纳西族即文献上所称之摩梭人,由于历史原因及地理环境的关系,直到本世纪50年代前后仍处于封建领主制度下属于母权制的母系家庭,保留着浓厚的母系氏族遗俗。这种家庭摩梭人称为“衣社”,是一个独立的生产、消费和负担封建劳役及贡赋的单位,一般包括二至四代成员,平均人口为七八人,最多二十余人。主要包括祖母们及其兄弟们(舅祖父们)、母亲们及其兄弟们(舅父们)、姐妹们及其兄弟们。衣社的世袭按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妇女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家长通常由年长或有能力的妇女担任。当衣社没有女继承人时,为了使母系家庭能够延续下去,多采取过继养女的方式续嗣。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能够长期延续下来,保留到近代,与他们实行的婚姻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即摩梭人的婚姻是与其母系家庭相辅相承的。其亲族成员的婚姻生活,采取女方居住的走访婚形式,属于母系遗俗的初期对偶婚。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处于不同的经济单位,彼此间不称夫妻而叫阿注。阿注又译阿肖,原系普米族语,意思是“朋友”,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子家里住宿,次日清晨返回母家劳动、生活。路途远的,男子可在女子家里偶居几天,然后返回母家。偶居期间,除互赠礼物外,经济上没有必然的联系,所生子女也属于女方,男子没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当摩梭少年到了十三岁(也有在九岁的)时,就要举行成年仪式,时间一般在春节。仪式以衣社为单位举行,少女在母亲的帮助下脱掉原有服装,换上成年人穿的上衣和裙子,然后拜谢祖先、灶神和亲友,男孩子则在舅舅的主持下穿上成年人的上衣和裤子,向社会表明他们已经有了结交阿注的权力。此后,女子就从正房搬到客房独住,男女双方只要愿意,就可以结为阿注,时间可长可短,一旦一方不愿意就可以解除关系。摩梭人除属同一母系血统的成员原则上禁止通婚外,阿注间不受任何限制,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几个阿注,平均每人一生结交阿注六七人,也有多达几十人到百余人的。但大部分人在一定时间内均有一个较稳定的长期阿注,又有一至两个短期或临时的阿注。到了元代,永宁纳西族地区建立了土司制度,摩梭人受到外来汉文化及藏族文化的影响。明中叶以后,部分母系家庭发生了一些变化,摩梭男子的地位有所提高,“婚娶始于司沛(土司)之家”,有些男子开始改变原来的婚姻习俗,娶妻到家,摩梭人的社会中开始出现了阿注同居的对偶婚,少数父系家庭及既有男子娶妻又有女子不嫁的母系父系并存的双系家庭。在某些与先进民族毗邻的村落中,还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现象。到1956年民主改革前,永宁纳西族中心地区实行阿注走访婚的约占总成年人数的734%,实行阿注自愿同居的约占105%,正式结婚的约占96%,摩梭人的婚俗处于一种缓慢的变迁之中。

(3) 白族婚俗

白族是云南少数民族中受汉文化影响最深的民族。因此,作为其行为文化表现之一的婚俗既具汉文化的特点,又具有自身的特色。

恋爱 白族青年的恋爱活动比较自由,他们通常利用劳动、赶集、节日活动及赶庙会的机会谈情说爱,通过山歌试探对方,抒发感情,寻觅自己的意中人。

订婚 白族把订婚叫做“发红帖”、“送水礼”。过去白族青年虽然恋爱自由,但婚姻全由父母包办,行“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甚至指腹为婚,今天则有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后再由父母主持订婚的。其订婚仪式较为简单,先由男方托媒人要来女方的生辰八字,同时送给女家两瓶酒、两包茶、四盒糖、两块布。若双方八字不相冲克,女家也同意,便将女方生辰八字写在红纸柬帖上,交男方收执,作为婚约的凭证。白族订婚后,可以解除婚约,但主动方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若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不退还水礼,若女方提出退婚,则必须退还水礼。

提亲 白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其婚姻有三种形式:嫁女,招姑爷,“卷帐回门”。上门女婿结婚时要改名换姓,婚后有继承权和赡养女方父母的责任。如果女方是长女,下面兄弟较小,就在婚后七日偕丈夫携带被子、帐子回娘家居住,负担赡养老人、照顾幼弟的责任,直到小兄弟长大成婚,才回到男家居住。白族有早婚的习惯,双方订婚后,在结婚前一年,男方必须托媒人到女家求亲,给女方以准备妆奁的时间,除制备各色粗细领挂、全部铺陈帐盖外,单鞋子一件就要做数十双到上百双,以备结婚时送公婆、弟妹、哥嫂、子侄等为见面礼及婚后自穿。

婚礼 过去白族的婚礼一般是四天。第一天搭彩棚,迎喜神,晚上贺新人。届时新郎要拜“喜匾”,由家长取字、号为喜名,婚后通用。贺新娘则全村**妹与新娘坐在彩棚下,青松铺地,红烛高照,吃着糖果、蜜饯,恭贺新娘。第二天迎亲。新郎坐轿前往女家,迎亲的及伴郎十数人,加上骑马“押礼”的小孩十多人及到女方会亲的至亲至戚,沿途浩浩荡荡。到女家后,则大门紧闭,要等唢呐声三起三歇表明诚意,才开门迎入,设席款待,新郎则上坐,设独席招待。红日西下,经媒人再三催请,新娘才哭着由兄长抱上轿,盖上“开脸红”,新郎则由女方父辈敬上马杯,并在其左手膀上扎一朵锦红大花“蔫花红”。到男家后,门前早摆下牲醴一套,有斗、尺、秤、剪、香、腊、纸、烛之类,由端公仗剑执法,退去车马,将新人拥入洞房。是时村中常年多病的人便可乘闹伸手在新娘身上、手上、腿上乱掐,以粘喜气,解除病痛。新人入洞房后,避去别人,由媒人主持喝交杯酒,然后出房待客。晚上还要举行闹新房,俗话说:“新娘房中无大小”,尽可以随便。第三天回门。新娘清晨早起,在别人帮助下“收头”,将头发梳成高高的髻,作为成人的标志。然后由新郎陪同回娘家。届时新郎手拿锦花一朵,到新娘家去谢花红,男方至亲至戚也一起去做会亲客,女家设席款待。第四天酬客,拆彩棚,招待帮忙的客人。

另外,白族婚俗中还有一些规定:如丈夫死后,妇女一般不得改嫁,否则要受到社会的歧视和非议。少数能改嫁的,妇女要失去对前夫财产的享用权,同时再嫁的聘礼、聘金亦归前夫家庭所得。在云龙山区白族还保留着“转房”的习俗,兄死后,嫂转嫁弟弟,称为“叔就嫂”;丽江白族则基于“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的观念,只能是弟媳转房给哥哥,嫂嫂不能转房给弟弟。

(4) 傣族婚俗

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傣族在文化上更多地受到南传小乘佛教的影响,其社会经济形态到本世纪50年代前倘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社会生活中还残留着浓厚的母权制遗风,妇女地位较高。因此,作为其民族行为文化表现的婚俗既普遍保有母权制下的“从妻居”习俗,而且其婚姻礼俗中又较多地渗入了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

从妻居又称妻方居住婚,是母系氏族制繁荣时期流行的一种婚姻居住形式。它是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由望门居住婚演变而来,男子从过去走访女子的偶居生活改为迁往妻方氏族公社居住,双方共同生活在一个共产制的经济单位中。从妻居只是男女双方暂时的结合,夫妻并未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其结合和离异都是非常容易的。云南傣族社会中长期存在着从妻居的习惯,当男方请人到女方家说亲时,女家父母就和媒人议定从妻居的时间,一般是婚后先在女家住三年,再回男家住三年,如此往返,称为“三比拜,三比马”(三年去,三年来)。有的地方从妻居的时间长达十四年、十八年不等,直到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才算定居。从妻居期间,男方父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适当分给儿子农具、牲畜、种子等带往女家,夫妻可以在家庭之外种植自己的少量田地、蔬菜,饲养家禽,甚至经商,以积累自己的财产,为他们建立小家庭打下经济基础。当条件成熟后,双方父母分给他们一部分耕畜、农具,村寨分给他们份地,协助他们盖好房屋,于是一个个体家庭建立了,夫妻双方组成了独立的经济单位。

傣族的婚俗还受到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恋爱 傣族青年的恋爱比较自由,但在时间上受到小乘佛教传统宗教节日的约束。每年的傣历九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七月中旬)为“关门节”,以后的三个月为小乘佛教的安居斋戒期,这期间青年男女一般不得谈恋爱或结婚,直到傣历十二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九月中旬“开门节”后,这种限制才予取消。他们谈恋爱的方式别有情趣,一是对歌。当夜幕降临,姑娘们三五成群在庭院燃起篝火,支起纺车纺线,小伙子们便吹着竹笛,拉着弦琴,来到纺车旁,唱歌试探。姑娘若有意,便将小凳递给他坐下,唱歌回答。双方情投意合后,便坐在一起,共披小伙子的毯子。二是丢花包。每年的泼水节期间,姑娘们带上精心制作的花包来到场地,与小伙子们排成两排,相距二三十米,互掷花包为戏。开始时似乎毫无目地,到了一定时候,就开始细心物色对象,将花包掷给中意的小伙子,若对方接不着,便要互赠礼物。这样你来我往,双方心意相通后,女方将花包高高抛起,男方假装接不着,两人趁机愉快地离开场地倾诉衷肠。三是买鸡。赶街天姑娘将炖好的鸡肉拿到市场出售,有意的小伙子便会去买,若姑娘不中意,她会加倍地要价,如果碰上她喜欢的人,便会慷慨赠送。双方经过交谈后,情投意合,便双双离开。

说亲 恋爱成熟后,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往返两次后,如果女方父母和家庭都同意,媒人就通知男方准备糖、成双的芭蕉、槟椰、烟草、酒等礼物订亲,双方商订成婚的日期和从妻居的时间。在求婚的过程中,如果女方父母或族中长老不同意,傣族社会中还存在着“抢婚”或“偷姑娘”的习俗。抢婚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或妻方居住向夫方居住过渡时期的婚俗残余。相爱的男女青年事先约好时间、地点和暗号,男方请来亲朋好友,手持武器,身带铜钱埋伏于路旁。女方借故走向约定的地点,一声暗号,姑娘立即被“抢”走。此时姑娘高声呼救,家人和邻里立即追赶,抢婚者边跑边撒铜钱,追赶者忙于捡钱,抢婚顺利结束。男家马上请人去说亲,女家迫于事实,不得不同意。偷姑娘也是事先约定的,姑娘暗自收拾好衣物,小伙子乘夜深人静,按时来到女家楼下,一声暗号,男女双双离去。天亮后,男方提上礼品前去赔情,女方父母愠怒之后,只好同意,择日完婚。

婚仪 由于“从妻居”,傣族婚礼大都先在女方家举行。婚礼开始前,新人先要到佛寺拜佛,祈求吉祥幸福,白头偕老。婚礼开始后,要请和尚念经,并由和尚将彩色丝线分别束在新人的手腕上,表示祝福。和尚退席后,新人坐在婚礼桌前,接受老人的祝福和来宾的祝贺。老人一念完祝词,新人争着去抢泡在酒盅中的槟榔叶,傣族习惯上认为谁先抢到谁就会在未来的家庭中居于主要地位。接着是拴线仪式,新郎新娘以男左女右的位置跪下,老人用白色长线从男的左肩围到女的右肩,然后来宾拴线,男方亲戚先新娘后新郎、女方亲戚先新郎后新娘,男女双方的心通过白色的长线拴在一起了。拴线结束后,就开始款待宾客,新郎新娘向客人殷勤敬酒,民间歌手“赞哈”在一边演唱,人们不时暴发出叫好声,并举杯祝福。赞哈演唱之后,主人和宾客来到庭院或广场,围成一圈跳起欢快的舞蹈,人们如痴如醉,通宵达旦。第二天天亮前,新郎回到自己家,晚上再到妻家。第三天,男方母亲挑着凉米粉到女家认亲。第五天新郎新娘挑着凉米粉来男家,由新郎的母亲陪着新娘认男家的亲友,亲友赠送礼物,整个婚仪到此结束。

(5) 景颇族的姑爷种和丈人种

景颇族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还处在农村公社趋于解体并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保留了较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阶级分化已经产生,氏族酋长制演变为山官制。他们居住在海拔1500~2000米的亚热带山区,雨量充沛,土质肥沃,从事刀耕火种和水田农业。景颇族文化是与上述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其行为文化表现的婚姻习惯较有特色。作为原始社会氏族外婚制残余,他们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优先婚原则,出现了所谓“姑爷种和丈人种”的称谓。

按景颇族的习惯,姑母的儿子必须娶舅父的女儿,而姑家的女儿却不能嫁给舅家的儿子,姑家称为姑爷种,景颇语叫“达玛”,舅家称为丈人种,景颇语叫“梅龙”,世代相袭。这样,凡属姑爷种姓氏各家的男子,可以娶丈人种姓氏任何一家的女子为妻,反之则被禁止,景颇族称此为“血不倒流”,相互间形成两个固定的通婚集团。而舅家的儿子又去娶其舅家的女儿,三个姓氏建立了固定的通婚集团,形成甲姓氏与乙姓氏、乙姓氏与丙姓氏,而丙姓氏又与甲姓氏通婚的循环婚姻关系。与上述“姑爷种和丈人种”的通婚规例相适应,景颇族在亲属称谓上又有自己独特的习俗,保留了若干准普那路亚婚的残余。他们的母方诸姐妹同称“母”,父方诸兄弟同称“父”,舅父和岳父、舅母和岳母、公公和姑父、婆婆与姑母间的称呼相同,禁止姨表间的通婚。

景颇族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双方通过情歌对唱进行交往。但对唱前须小心翼翼地互问家谱,以确定对方的姓氏。他们在公房中谈情说爱,唱歌跳舞,恋爱成熟后,就举行婚礼,请歌手(斋瓦或董萨)来唱歌、祝福,婚后女子不落夫家。进入阶级社会后,实行山官制的景颇族推行等级内婚制,民间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开始出现,社会上盛行转房婚和妻死续妻妹的习俗。近百年来,由于外来文化和周围民族的影响,景颇族社会文化发生了变化,少数人打破传统婚例,丈人种姓氏的男子娶姑爷种姓氏的女子为妻的现象已有出现。

(6) 连名制

连名制是原始氏族社会时期的一种命名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母女连名制。母女连名制即母名与女儿名相连的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制的繁荣时期,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对偶家庭的出现,子女血统以母系的世系计算而出现的。作为原始母系家庭特征的残余,母女连名制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还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山区,另外独龙族、高山族中也有这种制度的残余。布朗族没有姓,男女名字之前分别冠以“岩(艾)”、“玉(依)”以示性别区别,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请家族中老人代为取名,然后将其母亲的名字连在后面,加上性别称谓,就是孩子的正式名字。如名玉南坝的母亲生了女儿,老人为其取名“甩”,则她女儿的名字就叫“玉甩南”。如果出现名字相同的现象,就在母名之后再加上外祖母名。独龙族则是在本人名之前、家族名和父名之后连上母亲名字。凡实行母女连名的民族,也实行母子连名,其连法与母女连名相同。二是父子连名制。父子连名制是父系制度下父名与子名世代相连的一种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解体、父系氏族确立时期,由于世系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父子连名可以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并可区分直系血亲与非直系的远亲。加之私有财产出现后,父子连名可以使父系直系亲属特别是直系子孙享有财产继承权。因此,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还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云南的彝、哈尼、景颇、基诺、独龙、怒、佤等民族中都保留着这一习俗的残余。父子连名制有三种方式,①正推顺连法,即从父名连到子名,如四川凉山彝族古候家:古侯——古侯海子——海子黑得——黑得木瓦……;云南盏西景颇族格老家:毛磨陇——磨陇拱——拱麻薄——薄斯作……。②逆推反连法,即从子名反连到父名,如西盟佤族的永欧家:散比里——比里松——松萨——萨外特……,此处散为曾孙名,萨为本人名。③冠姓连名法,即在名字之前或名字之后冠上姓氏。如大理国时期的三个国王段智祥——段祥兴——段兴智。父子连名制的社会功能在于容易背诵记忆,便于口耳相传,以巩固父系血缘联系、内部团结以及财产继承。有的民族父子连名长达五六十代,有的仅有两三代。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名字相同的较多,有些民族又在父名、本名之前或本名、父名之后加上祖父名,有的加上家族名或部落名。互相称谓时,一般只叫本人名,如果连叫父名或祖父名,是极不尊重的。

1、火把节

农历六月二十五在白族屯寨举行。火把节是彝族、白族、纳西族、基诺族、拉祜族等民族的古老传统节日,有着深厚的民俗文化内涵,被称为“东方的狂欢节”。不同的民族举行火把节的时间也不同,大多是在农历的六月二十四,主要活动有斗牛、斗羊、斗鸡、赛马、摔跤、歌舞表演、选美等。在新时代,火把节被赋予了新的民俗功能,产生了新的形式。

2、白族绕三灵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白族绕三灵是大理白族的一个盛大的传统节日,也是一种富有生活气息的白族群众性歌舞。白族绕三灵起源于唐南诏时期,清代白族学者杨琼《滇中琐记》也有所记载。绕三灵属农闲季节白族民间的自娱性迎神赛会,流传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洱海周边地区的白族村寨,是当地白族人民农忙前游春歌舞盛大集会。

3、本主节

本主节是大理白族的一个宗教节日。本主是大理地区白族特有的宗教信仰,大理白族本主意即“本境福主”,是一个村或几个村的保护神。大理白族信奉的本主名目繁杂,有传说中的神,也有历代的统治者,还有忠臣、孝子、烈女节妇及少量的自然神等。不管男女老少都要去拜神灵,希望可以保佑他们各村白族信奉的本主有神、烈女贞妇,孝子忠臣等。

4、蝴蝶会

民间称为“蝴蝶会”,白族民间娱乐风俗。流行于云南大理地区。每年农历四月十五日前后,是苍山去弄峰下蝴蝶泉边彩蝶最多的时节,大如手掌,小似钱币,五彩缤纷,美丽异常。附近群众纷纷前去观赏彩蝶,举行野餐,谈演洞经古乐,祈祷风调雨顺,年轻人借此谈情说爱,寻找意中人。

5、海西海歌会

每年农历六月二十五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一年一度的传统海西海歌会,歌会的举办地点位于洱源县牛街龙门舍坝子天然的高山水库——海西海。

参考资料:

-火把节

参考资料:

-白族绕三灵

参考资料:

-本主节

参考资料:

-蝴蝶会

参考资料:

-海西海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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