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照片要求:
1、招聘需要时近6个月内拍摄的。
2、照片需要是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能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7、结婚证照片底色一般为红色,大家可以根据这个底色来选色适合自己肤色的衣服。
拍摄结婚证的技巧1、头要摆正,拍证件照头部很关键,要摆正了,不能随意的歪头,否则显得很不正式,毕竟这不是拍大头贴。头不能过仰也不要低头,这样拍出来都不好看。
2、眼睛不要眨巴,尽量瞪大。拍证件照时,有些人被闪光灯一照容易眨眼睛,拍出照片来就会是闭着眼睛了,很不好看,而且不合要求。因此在闪光灯即将闪的一刹那,要瞪大眼睛,坚持几秒钟再眨眼,这样拍出来效果才好看。
3、保持迷人的微笑,拍证件照时,适当的微笑很有必要,比板着脸好看。但是微笑时不要太做作,自然微笑即可,让嘴角慢慢上扬,这样的微笑比较迷人,拍出照片很好看。
1、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2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证照片尺寸规格为“背景为红色或蓝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为(长×宽)150px×100px”。
2、可拍摄地点:可以在民政局门口的小店照,也可以在外面照了打印出来带过去。
3、结婚证件照尺寸:红色背景,标准2寸(3553cm),三张。
拍摄时的注意事项:
1、建议化淡妆。可以化一个淡淡的妆,妆面干净,整个人看起来清爽,拍出来的照片会更有精神喔
2、表情自然 结婚证照片和其他一些证件照要求不一样,拍结婚证的时候,不需要那么严肃,尽量放轻松一下,可以笑一笑,让笑容更自然一些,看起来就很甜蜜、幸福。
3、着装统一 建议选情侣妆拍摄,由于照片背景色要求是红色,建议浅色系拍摄出来的照片效果更好呦,尤其白色衣服会自然的成为补光板,更显白皙。
结婚证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
根据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3张两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提供的照片必须真实、清晰,不能使用经过后期合成技术处理过的照片。
2、妆容注意
登记结婚证可以化妆,但以淡妆为宜,只要不影响脸部的基本轮廓就可以。
但要避免日常的浓妆艳抹,造成与本人实际长相不符合。要是本人与照片差异较大,就会要求重新拍摄。
3、服装要求
领证对服装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整体看起来合适就行。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需要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但是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办理结婚登记的;
则可以异地办理,因为上述地区自2021年至2023年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
结婚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年龄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中的硬性条件,因此,年龄不够的情况是没有办法领结婚证的,并且,没有结婚证只是举办了婚礼的婚姻是无效的。
办理结婚材料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要求,结婚登记照标准为2寸双人合影照片,即53cm×35cm。背景颜色需为红色或蓝色。新人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携带三张结婚证照片作为领证材料之一。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就可以领结婚证。这是我国的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基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的当事人才能从心理和身体上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够承担婚姻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结婚证件照的要求是什么
1、结婚证件照的要求具体如下:
(1)要求两个人的头凑得紧一点,一般是女左男右;
(2)结婚证照片尺寸为40mm乘60mm,结婚证照片规格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
(3)结婚证件照的拍摄,一般要到当地正规照相馆或者婚姻登记处拍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以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证件照不同于其它,我国对于结婚证的照片有严格的规定,比如头发不能遮住五官、不能过于艳丽等,下面来看看结婚登记照片穿着要求,以及民政局提供白衬衫吗
一、结婚登记照片穿着要求
1、服装要求,没有具体要求颜色,只要求得体便是,另外因为结婚照片是红底的,所以拍结婚证最好避开红色,穿其它的暖色调衣服,当然也有很多人穿白衬衫。
2、妆容要求,化妆的话主要是女孩子,建议拍结婚证的时候,最好是淡妆,甚至你还可以不化妆,因为现在专门拍摄结婚证件照的地方还可以后期修图,当然不能修得太夸张。
3、发型要求,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就是不能让头发遮挡住五官就行,能清楚的分辨出你的模样就可以了。
二、民政局提供白衬衫吗
1、民政局不会提供白衬衫,而且有些民政局还不会给拍照哦,所以建议是提前拍好结婚证照片去领结婚证。
2、现在有很多摄影工作室,专门提供新人领结婚证的照片拍摄,虽然收费比较贵,大概200元,但是有化妆和服装提供哦。
3、结婚证是每一对新人珍藏一辈子的东西,所以照片一定要拍摄好看才能呢,建议大家去专门的工作室拍摄,因为就算自己脸上有瑕疵也可以修图,民政局和一般的证件照是不会修图的。
三、结婚证照片穿什么衣服
1、一起大部分人都是穿的自己平时穿的衣服,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自己搭配的情侣服,或者常见选项是白衬衫,因为红底的照片穿白色的衣服会很好看。
2、要是不喜欢白衬衫的新人,可以选择情侣T恤或者是其他样式的情侣衣,另外有自己的搭配风格也挺好的,就是避开全红色就好了。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结婚登记照片穿着要求,结婚登记照带小头纱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律分析:
照片可以自带的,至少两张吧,是合影的,男女双方的结婚证上都要贴一张的。但有一点要注意,照片的尺寸和要求要符合民政局的规定,为了保险起见,建议在现场拍。登记结婚的结婚照要求:
1、结婚登记:三张二寸(5x38)cm近期免冠男女合影照片;(离婚登记:两寸二寸(3x4)cm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2、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影像。合成-照是对两张或以上的照片进行翻拍或扫描等处理后的。结婚登记照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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