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详细一点

结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详细一点,第1张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带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结婚的物质基础条件是什么

1、房

房子是成为一个家庭避风港湾的重要基础,没有房子的家不能说是一个完整的家。所以现在要结婚的男女,房子首先也是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

2、车

车子作为必要的代步交通工具,也是作为结婚时候的一大物质基础,不少家庭结婚时都要看有没有策房子车子。但根据家庭的差异,有些家庭并不一定把车看的很重,都是因人而异的。

3、工作

稳定的收入来源是维系一个家庭稳定与和睦的根源,毕竟结婚后的爱情难免被油盐酱醋所缠绕,如果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甜蜜的婚姻也会败给艰难的生活。

二、结婚必备的基础条件

1、彼此了解

爱情是一段甜蜜的过程,但要想确定自己步入婚姻,还是需要对另一半有一定的了解。对方是否能够在婚姻中担负起责任,对方的家庭情况和教育是否适合结婚,以及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等都需要了解。

2、彼此信任

能够步入婚姻殿堂必定是做好了要和对方一起走下去的准备。最基本的信任必不可少,如果婚姻中互相猜忌,充满不信任,那么婚姻随时都可能出现危机。

3、经济基础

婚后的生少不了最基本的柴米油盐,而维持婚姻稳定经济物质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如果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没有问题的收入,又如何让婚姻和家庭稳定下去呢。

4、互相尊重

完美的婚姻关系必然不可能两个人时常黏在一起,没有彼此的自由与空间。保持一定的空间有助于感情更加深厚,并且互相尊重对方也是必不可少的。

5、家长认可

大家都说,不被家长赞同的婚姻必然是不幸福的。而一段婚姻如果收到父母双方的认可,都表示这段婚姻已经经过了双方父母的考验,婚后生活感情也会更加和睦。

我国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那么领结婚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以下就有我为你介绍结婚需要具备的条件以及相关知识。

领结婚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证领取条件:

一、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结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结婚条件包括以下几条: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3、也要求申请登记结婚男女要符合一夫一妻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13205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8
下一篇2023-09-0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