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可以领取结婚证。外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一般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等证件,一起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者男女双方办理异地复婚登记手续的,需要按照结婚登记手续的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双方都在外地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需要本人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办理领取,所以双方异地领证是不可以的。
一、结婚登记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结婚登记需要什么
办结婚登记需要准备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资料,将资料交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之后,举办颁证仪式,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即可。结为夫妻的,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共同营造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准确的来说异地领结婚证对于两个人之间的生活是不会产生特别大影响的,并且我们在领结婚证之后,也可以选择迁户口和不迁户口,那如果不打算迁户口,那么两个人在生孩子之后办理准生证明的时候,会产生一点的影响。
2、不过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同的,所以异地领取结婚证的影响并不是特别大的,即便是想要办理孩子的准生证明也只是需要你们多准备几个证明和手续就行了,不会出现准生证明办不了的这种情况。
3、很多夫妻为在结婚之后为了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绝大多数夫妻都是会选择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教育政策比较好的一方户口上,孩子办理上户口的手续正常都是在出生后的30天之内,假如说上户口的时间超过了30天,那么对于孩子的上学年龄也会产生一定影响的。
注意事项
1、可以在异地领取结婚证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异地结婚登记的情侣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手续,并且要在两个人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婚姻登记处去提出异地结婚登记的申请。
2、在得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婚姻登记处的同意之后就可以直接通过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提交结婚申请登记书,在符合领取条件后在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上去签下双方的名字,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审查之后,如果符合婚姻登记的条件当场就可以拿到两个人的结婚证了。
结婚证可以异地办理,仅限特地省份,特地时间。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需要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当地的户口,那么你们是可以在这个地方领证的。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可以异地办理,因为上述地区自2021年至2023年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详细步骤:
1、首先男女双方都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年龄是必须符合的法定婚姻登记年龄的,目前是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必须是周岁。
2、双方各自的户口本。
3、户口本里面有个地方要注意一下,就是婚姻状况这一栏如果没有写未婚,或者是写了其它内容的,最好就是到到户口本所在地派出所加上“未婚”的内容。
4、至少2张红底免冠大头合照,主要是贴在结婚证上的。
5、然后就是双方亲身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在外地可以办理结婚证。外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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