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两个相爱的男女去民政局领证结婚,婚姻是从恋爱到结婚以及今后在一起的岁月,婚姻是从恋爱到结婚以及今后在一起的岁月,结婚只是开始,婚姻伴随着一生。
首先两个人产生了感情,因为有了爱情的基础,有了那样一种爱的刻骨铭心,就想在一起生活。就想点点滴滴分分秒秒时时刻刻都和你相依相偎和你共同生活。然后和你再一起生很多很多的孩子,共同抚养儿女,共同赚钱养家,这就是所谓一个家庭的产生。
所以当双方已经到达了这一种的地步,已经产生了这样的境界,这就是爱情的升华,也是爱情的最终归宿,这也是一种水到渠成的自然现象!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结婚是一种合作的性质。
基于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一般是爱情伦理关系与婚姻伦理关系的复合存在。(摘自曹菁《爱情信仰论》)
婚姻伦理关系,中国现今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记产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国各时代情况都不同),以婚姻管控产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属于管控型伦理。属于管控范畴,被安排忠诚对象,或在限定条件下选定忠诚对象。
《周礼》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中华文化之宝库。
《礼记·内则》、《谷梁传·文公十二年》、《公羊传》以及后来的《尚书大传》等史籍亦主此说,认为这是周代礼制规定的男女适婚年龄。
爱情伦理关系,自主产生,全世界总体是一男一女,与爱情有必然关系,以双方自愿爱情信念(信仰)产生,以自愿爱情信仰(爱情伦理关系)产生算起。属于自愿型伦理,无管控方存在。自愿地选定忠诚对象,是产生于情感又超越情感的爱情关系。
结婚是两个人世界的交换,是为了让生活更开阔,而不是更保守,是为了让人变成辽阔的大陆,而不是变成孤岛。
其实婚姻可以改写一个人的一生,其实我们每个人对婚姻都会有美好的向往,但恰恰是想得太美好,当回归现实的时候,落差感油然而生。当然,有些人确实能遇到让自己满意的人,心甘情愿步入婚姻的殿堂,携手谱写幸福的篇章。但是,对某些人来说,还有可能是约束,结了婚的人,常常会只顾家庭,而无心去维持社会秩序,从而让自己的生活圈越来越小。
一旦发现自己的生活,因为结婚,有“孤岛化”的倾向,是时候重新审视自己了。就像做生意时候,一旦发现两个公司合并的结果,不是商业维度的增强而是缩小,是更多的约束,更多焦虑,但就要考虑,这场合并,到底是谁在主导,主导的结果又是什么。
没有进入婚姻,都会有几个无话不谈的闺蜜和朋友。进入婚姻殿堂,你会发现闺蜜和朋友你们自己的话越来越少,所在的圈子不同,慢慢地细微变化着。
结婚的第一年,你会和闺蜜朋友诉说你的经历,后来你有了孩子,你所有的心思都在孩子身上,忙碌着生活带来的各种问题扑面而来。你变得不爱去诉说你的心事,你怕倾听者久而久之会烦你。时间慢慢淡化了你们之间的关系。
结婚是人类生存中的其中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同样存在着酸、甜、苦、辣、泪与幸福快乐同在;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就是责任与义务。
结婚首先意味着有爱的存在,有爱才是家,有家才会产生幸福感与快乐感,这就是人们在平常生活中所说避风港,其实就是自己的巢穴。
结婚的好处很多:
其中有满足比此的生理需求;
二、随时都会产生幸福与快乐 感;
三、可以为自己的家族繁衍生息,使自己的家族人丁兴旺;四、当有子女后,子女为自己带来欢笑与幸福,这就是人们所说天论之乐;
五、所有家庭成员都会相互照顾,相互扶持,相互携手生活;还有很多就不一一举说了。
在生活中当然也同时存着苦辣的一面,因为人生路不可能是平坦之路,必然会出现磕磕碰碰的现象,例如有病痛,操劳、担心等等。但这些都人们心甘情愿去接受与担当的,也是因为这些压力的存在,才产生更大的动力。
爱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有爱自然就会产生动力,有了动力自然就产生财富。
您好,结婚在法律层面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办理后才算完成法定结婚程序。在办理后双方建立夫妻关系,具备了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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