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姻关系自完成结婚登记起确立。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共同生活居住的男女,仅成立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您指的是婚姻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且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上就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要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符合条件并办理结婚登记。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主观:
有些人 结婚 是只有摆酒席,但并没有拿 结婚证 ,双方也并没有去民政局的,因此很多人就会对于这类型的婚姻特别的担心,害怕得不到法律的认可。那么,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就此知识 网 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不受。但就财产和 子女抚养 问题可以向 法院 起诉。 一种是 同居 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 事实婚姻 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 结婚登记 ,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协议离婚 。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 非法同居 ,不存在 离婚 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 重婚 。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 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想要了解没有结婚证婚姻的危害,那么就需要找专业律师帮助,网上有许多这方面律师获得专业意见。
法律客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是法律上的认可,它确保了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如果没有结婚证,即使有感情,也不能够享受到婚姻所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财产分割、继承权等。因此,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没有结婚证的情侣不能享有婚姻的法律保障。
然而,结婚的意义不仅仅是在法律层面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在情感上的承诺和责任。婚姻是两个人在彼此的爱情基础上,更深入的承诺和责任的结合。这意味着双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例如经济上的支持、互相照顾和支持等等。这样的承诺和责任可以让夫妻关系更加牢固,相互之间更加信任和依赖。
因此,从情感层面上来说,即使没有结婚证,两个人也可以有感情和责任的结合。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结婚证是必须的,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一、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2、婚姻一定要去领结婚证,不要去相信合同,这是非法的,对你保障自己的权利很不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我国新《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别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4、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以下几点差异:
(1)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
(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3)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5)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6)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7)人民法院受理方式也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1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2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3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法律分析: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分割上不能得到照顾。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有些人结婚是只有摆酒席,但并没有拿结婚证,如果两人属于事实婚姻,虽然没有领取到结婚证,但是两人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的,以下分享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1一、什么是事实婚姻?什么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进行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没领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领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一定要去领证,合同婚姻、买卖婚姻都是非法,对自己都是很不利的。所以婚姻只有取得了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才能够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的差异
1、夫妻关系是禁止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
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3、夫妻除了书面约定的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之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5、夫妻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6、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2不受。但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3不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不完全受法律保护,很多合法夫妻能享受到的权益,同居夫妻并不能享受,当然合法夫妻需要履行的义务,同居夫妻也不需要履行,合法婚姻关系中双方权利和义务如下:
1、共同财产
夫妻是法律意义上的共同体,在婚内获取的经济资产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哪怕其中一方并没有出去工作,如果不领结婚证就结婚,那么在这段关系中获取的财产和置办的物件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了夫妻关系除了财产共同,债务也共同承担。
2、抚养权
合法的夫妻双方对彼此有抚养义务,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帮助和扶持,互相照顾。
3、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和妻子儿女,如果双方不是合法婚姻关系,那就不能继承对方的财产了。
4、重婚罪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如果双方结合并没有领证,那么有朝一日,其中一方背叛了你们的婚姻关系,与别人结婚,你也没有办法的,因为法律意义上对方是单身,但是如果合法领证,这样的操作就是重婚,是触犯法律的。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属于非法的行为,对自己的权利很不利。未领结婚证属于同居的关系,国家对同居关系是不提供法律保护的,如果是事实婚姻,情况就会有所不同。需要注意国家现实对事实婚姻的条件。现在很多都是办了婚礼,并没有申请办理结婚证,也就是没有领结婚证,然后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这种情况不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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