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今社会,的确女人的独立意识越强,对于婚姻越不愿将就,因而晚婚的女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有一句话在催婚的时候出现的频率特别高,那就是——“找个老实人嫁了吧!”
此话乍一听没什么毛病,近年来又开始有人觉察到其中的歧义,那就是里面的潜台词是“玩够了,就找个老实人嫁了吧!”
凭什么“老实人”就一定是备胎,或者说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呢?当然,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而我们今天要聊的是,嫁给老实人的婚姻一定会安稳幸福吗?
为什么普遍认为要“找个老实人嫁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一定要找个“老实人”嫁了呢?原因主要在于我们对于“老实人”的固有印象:
其一,老实人结婚后会恪守丈夫本分,尽到丈夫应有的责任与义务,是“顾家好男人”的代名词,比“丧偶式婚姻”怎么都要强很多;
其二,老实人性格不世故不张扬,安全稳定,诚实可靠,是值得信任的对象;
其三,老实人比较善良,不冒犯尊严,不计较利益,不用在婚姻中勾心斗角,算计得很清楚。
当然,这些都是我们大众普遍对“老实人”的一种想法,一种刻板印象,可是,另一方面,以“老实人”为起点的婚姻并不意味着之后的婚姻就可以幸福了。
“我嫁给了老实人,却遭到背叛”
巧姐是一个风风火火、直来直去的人,性格泼辣,说话做事向来都是干脆果断的人。而巧姐的丈夫沉默内敛,并不爱多话,甚至很多大事没有主见,要依靠巧姐来做决定。
结婚十余年,由于巧姐直爽洒脱的性格,事业是风生水起,老公也辞了工作陪她一起创业做帮手。两人从白手起家,到给家里盖了三层小楼,还买了房买了车,加上育有两个女儿,生活可谓是美满幸福。
巧姐为了挣钱忙得脚不沾地,出于信任,把挣来的钱都交给丈夫打理,自己连家里具体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可没想到,丈夫会把主意打到他们一起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上。
巧姐那时候气得暴跳如雷:“我一开始和他在一起就是看中了他的老实,感觉这种男人能被我降服,能听我的话,我才跟他结婚的。”
“结婚这么多年,他也确实一直言听计从,向来都是我主外他主内,家务全包,但我也没有因此欺负过他啊,我一直都没有看不起他。可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背叛我,不该拿着我们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去给别的女人买房!”
“有些错误我允许他犯,可是这种原则性错误,我一辈子都原谅不了!我不仅要拿回属于我的房子,还要报复他!”
这样的婚姻是把双刃剑
一路看下来,这样的婚姻究竟错在谁,孰是孰非呢?实际上,这样的婚姻是一把双刃剑,事物都有两面性,总结下来,双方都有一定的错误。
“老实人”也会欺负人从巧姐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巧姐与丈夫的结合是没有感情的,这为之后的事件发生埋下了隐患。
可再怎么说,作为家中的丈夫与父亲的角色,男人就要对这个家庭承担起应有的义务,担负起自己作为家庭成员应有的责任。
可是“老实人”一旦“变心”,如果没有理智与控制力让自己明白婚姻的束缚作用,是很容易去“追求真爱”的,丝毫不顾及十多年的夫妻恩情。
妻子太过强势另一方面,妻子掌握了婚姻的主动权与控制权,大事小情都自己说了算,对于身处“大男子主义”环境下的男人来说,心理上是一种很强的压迫。
虽说巧姐说自己并没有看不起丈夫,可是“言听计从”只是表象,生活中的颐气指使会让男人抬不起头,直言直语也很容易让丈夫在外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这种隐忍的状态很容易让男人爆发,一旦他遇到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女人,就很容易被对方的依赖吸引,心中的英雄主义会占据内心。
结语:
“老实人”不是婚姻幸福的代名词,与“老实人”结婚也不一定意味着是选择结婚对象时的必须选项。无论怎样的婚姻,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关键是要适合自己的。
同时,在婚姻中遇到问题,首先要沟通交流,解决矛盾才是最主要的,而不是憋在心里,最终爆发,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婚姻的本质还是体谅与珍惜,安稳不是幸福的代号,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在选择婚姻时,不再为“找个老实人嫁了吧”而做出选择。
揭秘:还是个小孩的巧姐为什么能进入金陵十二钗?
《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都是聪明美貌的青年女子,惟独巧姐是个例外。巧姐是王熙凤的女儿,前八十回结束时,她还是个怀抱的孩子。她有什么资格跻身十二钗行列呢
《红楼梦》中的巧姐,有好些地方十分奇怪:
一是搞不清巧姐和大姐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书中说凤姐为了孩子好养活,求刘姥姥给多病多灾的大姐另取名巧姐,显然大姐和巧姐应该是一个人;但书中又出现了奶妈“抱着巧姐领着大姐”的说法,显然大姐和巧姐又是两个人。
二是巧姐的年龄暴涨暴缩,总也长不大。刚出场的大姐,是个怀抱的婴儿,中间似乎长大了一点,但直到前八十回结束,她仍然是个不离怀抱、善于啼哭的婴儿。《红楼梦》的故事前后经历了几年,研究者有争议,但毕竟是好多年吧,宝黛等人都由一个大孩子长成了进入婚龄的年轻人,而巧姐却总也长不大。
三是《红楼梦》作者十分讨厌巧姐的“狠舅奸兄”,但这两位舅和兄究竟是谁他们怎么“狠”了怎么“奸”了前八十回没有交代。后四十回说贾环和贾芸就是“狠舅奸兄”,他们合谋把巧姐卖了,沦落风尘,后来被刘姥姥搭救,嫁到乡下一个周财主家里。但贾环不是巧姐的舅舅,而是叔叔;贾芸为人虽然乖巧但也不似奸人坏人。《红楼梦》中的太虚幻境判词图画也从没暗示巧姐当过风尘女子,后四十回这些描写显然都不可信。
要想揭开这些谜团,还是得找对《红楼梦》作者,用曹雪芹是解不开巧姐之谜的,当你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是洪_之后,巧姐之谜就迎刃而解了。
洪_与妻子黄蕙婚后到逃离家庭前,生养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长女十分聪明可爱,但从小多病,身体较差;幼女尚在怀抱。这两个女儿,应该就是书中大姐和巧姐的生活原型。逃出杭州后,洪_把妻子女儿先安排在武康县的田庄上生活,居住在一个只有百来户人口的小城里,自己到北京国子监去谋取功名,兼以笔耕谋生。
此时,洪_的妻子黄蕙和孩子们,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黄蕙与婆家闹翻了,无人管她们娘仨生活,就连娘家黄家,那么富贵的当朝宰相家庭,也无人肯照顾这三个可怜的母女。全靠街坊邻居接济一些米和菜,勉强度命。
此时黄蕙母女生活之困窘就可想而知了。用洪_的诗描述,是“甑尘疑禁火,衣单似耐寒”,也就是说,经常一连几天揭不开锅,锅上落了一层尘土;到了寒冬没有棉衣穿,人们还以为这娘仨耐寒。对于两个年幼的女儿来说,这是多么悲惨的日子啊!
洪_的长女似乎没有正式取名,我们姑称之为“大姐”吧。在饥寒交迫中长到了八岁,竟在冻饿交加中悲惨地夭亡了!孩子死时,洪_正在北京卧病,听到这个消息,犹如青天霹雳,洪_悲痛得几乎疯了,在病床上提笔写下了《遥哭亡女》四首诗。
洪_在诗中,首先痛责自己无能,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让孩子从小尝尽了痛苦,有时孩子牵着自己的衣襟“索果”,自己都无法满足这点可怜的要求。这个孩子“从小偏聪慧”,“爱拈爷笔管,闲学母裁缝”,父母愁闷时,“消愁最喜侬”。从此再也见不到这个可爱的女儿了,将来回到南方,在你的小坟头上浇一杯酒诉说父亲的歉疚吧。
在这种极度悲伤的心境下,洪_应该最痛恨谁当然是这个孩子的“狠舅奸兄”!其时洪_的岳父黄彦博已死,黄蕙的娘家弟兄坐视不管,洪_内心怎么能原谅他们回到南方后,洪_几次在诗中使用“且著临邛犊鼻浑”的典故,去讽刺岳家。这个典故是指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结婚后,富裕的岳家不肯照顾他们,他们就当垆卖酒,羞臊岳家。从这个典故中,不难看出洪_对孩子的“狠舅奸兄”的情绪。
洪_的次女是洪之则。在父母的教育和熏染下,她成长为一名在当时小有名气的女诗人。她参加过蕉园诗社,是诗社中年龄最小、辈份最晚的成员,还出版过自己的诗集,整理过父亲的遗作,还参与过蕉园姐妹集体评点《牡丹亭》传奇,并为此写过跋文。洪之则后来嫁给杭州郊区一个比较贫寒的秀才,丈夫没有考取功名,又青年早死。洪之则早早做了未亡人,用文学生活打发未来的孤寂岁月,一生也很不幸。
洪_生前很以此女为荣,以她的才华,以她的薄命,洪_在创作《红楼梦》时,把她列入“金陵十二钗”末尾,不是很自然的么作为蕉园诗社成员中唯一的晚辈女诗人,与《红楼梦》十二钗中巧姐的身份地位不是完全吻合么洪_的妻子黄蕙与洪_的母亲是亲姑姑侄女,与《红楼梦》中王夫人、凤姐、巧姐三代人的关系相同。《红楼梦》中的“狠舅奸兄”,当是指书中王仁和贾芹一流,而不是贾环和贾芸。
回头再来看《红楼梦》中的大姐和巧姐,在洪_的原著中,应该是当作两个人写的。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时,应该是怀抱巧姐手牵大姐的。太虚幻境判词中的“一从二令三人木”,属于拆字法,合起来就是一个繁体的“检”字,抄检大观园后,王熙凤就应该“哭向金陵”了。武康县就位于杭州通往金陵的路上,说她们母女“哭向金陵”事出有因。
红学界猜测什么王熙凤被“休”回娘家了,死时用一张破席卷着拖出去了,都是毫无根据的瞎猜!说这话都让人恶心。大姐应该在凤姐逃出家庭后死掉了,死时凤姐一定十分痛恨“狠舅奸兄”。“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红楼梦》中“恨舅奸兄”的罪名是“爱银钱、忘骨肉”,不是“卖骨肉”,见死不救就够狠够奸了,无须再把巧姐卖入风尘,那样写来太恶心人,《红楼梦》作者必不如此。
书中巧姐应该在随母亲离开家庭后,娘俩不时得到刘姥姥的接济,最后在刘姥姥的撮合下,嫁给城郊一户并不富裕的读书人家,最后的下场也应该是“薄命司”中人物,否则不入“十二钗”行列。《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武康县经常接济黄蕙母女的县“教谕”郑兰谷的丈母娘。郑兰谷也有两个同洪_女儿差不多大的儿女,两家“儿女时更抱”,关系很密切。洪_在武康并没有其他实在亲戚,“哭向金陵”似乎就是投奔她去的。他的园子里种了好多蔬菜,经常给黄蕙送些青菜或干菜,这些在洪_诗中都有记载。
《红楼梦》作者交代此书是根据“亲历亲闻”创作的,以上这些同洪_夫妻和两个女儿的遭遇完全相契合,进一步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洪_。《红楼梦》书中的巧姐年龄暴长暴缩,大姐与巧姐似二似一,是因为创作中作者对原稿屡次修改造成的。著书时大姐早已死去,于是删去大姐归结成巧姐一人;巧姐又是蕉园诗社成员,故可入“金陵十二钗”行列。
至于书中后四十回那些对巧姐沦落风尘、刘姥姥筹钱赎买、把巧姐嫁给板儿等附会之谈,实在不值一哂,因为这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文字,并非洪_原意。我们的某些红学专家,似乎不把金陵十二钗的下场,都猜成风尘女子就不过瘾似的,莫名其妙地让湘云、妙玉、巧姐最后都当上了妓女,心理状态实在有点下流。《红楼梦》作者创作时心中钟爱着姐妹,不可能这么下作地糟蹋姐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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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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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A项,黛玉是荣府么女贾敏与巡盐御史林如海之独生女,贾母的外孙女,贾宝玉的姑表妹,二人属于三代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故A错误,排除。
B项,宝钗父亲(薛姨爸)早亡,有母亲(薛姨妈),贾宝玉的从母姊(姨姊),属于三代旁系血亲,故不可以结婚,故B错误,排除。
C项,保龄侯史公,生贾母(即史太君,长女)、史氏(长子),保龄侯长子,生三子:其中史湘云之父是长子),也就是说,贾母是史湘云的姑奶奶。所以贾宝玉和史湘云是四代旁系血亲。故二人可以结婚,C选项正确,当选。
D项,巧姐是荣国府王熙凤与贾琏之女。而贾琏和宝玉都是贾母的孙子,共同的爷爷奶奶一代,父辈一代,宝玉和贾琏一代,巧姐一代,所以巧姐和宝玉是四代旁系血亲的关系,从血亲关系而言可以结婚,但巧姐当时年幼,年龄不符,加之她与宝玉属于上下辈,有违伦理。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新红楼是按高鹗的续本拍的,这里头高鹗似乎把巧姐的年龄给弄大了,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时巧姐是被家人抱着的,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写到巧姐还是被人抱着,还和板儿争佛手,彼时巧姐也不过就是五六岁的样子,怎么过了两三年就十几了呢,还听他宝叔叔讲烈女传?不过,我猜凤姐生下巧姐时,也只十几岁。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早结婚的话,孩子长大成人就是帮手;要是像现在30岁才结婚,一方面完不成生育六七个孩子的任务,一方面很多人在孩子未成年就会死亡,孩子便成孤儿了。并且早育对晚育更有利于优生(使得大多数孩子都在母亲黄金生育年龄出生)。孝庄嫁给皇太极的时候,孝庄13岁,皇太极34岁;康熙的母亲佟佳氏生康熙的时候13岁;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嫁给唐太宗时13岁。
因为在古人看来“七”是不吉利的数字,而且因为七月十五是鬼节,而巧姐的生日就隔着鬼节几天而已,所以他们害怕巧姐沾染了鬼节的鬼气。还有就是七月初七是牛郎和织女相见的地方,他们他们之间隔着银河,所以喜鹊感慨他们的爱情,就自发的去银河给他们做鹊桥去了。人间没有喜鹊,就没有喜气。
巧姐是王熙凤的女儿,因为生日的原因一直没有取名字。在《红楼梦》四十多回的时候,刘姥姥来参观大观园,因为王熙凤对刘姥姥很客气,在刘姥姥刚来的时候,还给了刘姥姥银子和礼物。所以在刘姥姥要离开这里回家的时候,她特地带着孙女来和王熙凤辞别,因为看到王熙凤的女儿,就问了叫什么名字,但是王熙凤说她出生在七月初七,不知道取什么名字,所以让刘姥姥帮忙取一个名字。刘姥姥听了以后就说,既然是生在七月初七,那就叫巧姐吧。也算以毒攻毒了。于是王熙凤的女儿就叫巧姐。其实后面还有巧姐被托付给刘姥姥的故事,但是与这里无关,于是也就不在累述了。
前面也说了,古人觉得七月不好,更不要说王熙凤家那么大一个家族了。而且古人是非常注重生辰八字的,无论是结婚还算乔迁,都要拿出生辰八字合一合。而且巧姐自从出生以后就一直病恹恹的,这也让人觉得她可能是沾染了鬼气,所以才会这样,所以也难怪王熙凤会觉得他的生辰八字不好。
七月初七日子不好,其实就是古人迷信的看法,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看来,每一天读书好日子,只要孩子可以平平安安的长大就万事大吉了。
巧姐原来叫大姐儿,在前80回曹大师原著中出现的次数不多,最主要的一个情节是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大姐儿与板儿抢佛手,这一情节被认为是后来大姐儿与板儿结婚的重要线索之一。也正是这一天晚上大姐儿生病了,刘姥姥来辞行时,王熙凤就让刘姥姥给大姐儿取个名,因大姐儿是7月7出生,刘姥姥给取名为巧,平时称为巧姐儿。前80回其他章节基本未正式出现,只提到大概两次,还都是有病了。所以根据前80回无法对巧姐儿的形象有一个全面的理解。
通俗本后40回为高、程二人所续,其所塑造的巧姐儿的形象不可信,所以不推荐参照通俗本后40回的内容来理解巧姐儿的形象。
现在一般所认同的巧姐儿的结局是:贾府被抄家后,巧姐儿被卖于妓院,后被刘姥姥救出,嫁于板儿。
《红楼梦曲》十二支,加上前面的引子和后面的尾声,共十四支曲子。中间十二曲分咏金陵十二钗,暗寓各人的身世结局和对她们的评论。曲子同《金陵十二钗图册判词》一样,为了解人物历史、情节发展以及四大家族的彻底覆灭提供了重要线索。曲子是太虚幻境后宫十二个舞女奉警幻之命“轻敲板,款按银筝”唱给宝玉听的。宝玉拿着《红楼梦》原稿,“一面目视其文,一面耳聆其歌”,但听了以后仍不知道它说些什么。
1、〔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这个写薛宝钗。结尾未知,依照高鹗的结尾是嫁给贾宝玉。
2、〔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这个写林黛玉,依照高鹗,病死的。不过这个地方还真的算经典。“宝玉,你好……”我怀疑高鹗没有这个能力,可能是原著。
3、〔恨无常〕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这个写贾元春,在皇宫病死。
4、〔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这个写贾探春,结尾不明,高鹗说她去少数民族做王妃。南安王太妃来相亲的,不知道。
5、〔乐中悲 史湘云〕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史湘云和卫若兰成婚,但卫早死,史湘云孤独终老。
6、〔世难容 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成孤癖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被强盗抢去,下落不明。
7、〔喜冤家 贾迎春〕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荡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得,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嫁给孙绍祖,被蹂躏死。
8、〔虚花悟 贾惜春〕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应该是当了尼姑。
9、〔聪明累 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血崩症,病死的。
10、留余庆 贾巧姐〕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未知,说是给刘姥姥养着了。
11、〔晚韶华 李纨〕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绣帐鸳衾。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
未知。
12、〔好事终 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
悬梁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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