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巧姐的结局是被刘姥姥赎身成为了“荒村野店”的纺绩妇女。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所说的“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得到了证验。
巧姐的结局也寄托了曹雪芹自己一部分理想,不可能人人出家为僧如宝玉,为尼如惜春,大观园里的人该怎样寻找一条出路,或许归隐田园是一个好的终结。
巧姐形象的道德内蕴
1、因果报应的道德教化
因果报应,体现在王熙凤的命运上。王熙凤既有重财、为了财对他人刻毒的一面,也有重情,对欣赏的人不计较其小节、不惜金钱的一面。
王熙凤正因为重财、刻毒,才惹得众人忌恨、惹上官司缠身;又因为重情、宽容让她在无意之间对他人施与了恩惠,关键时刻得到了他人搭救,刘姥姥正是其中的一名。巧姐的遇难与脱险都出乎王熙凤意料。在不可预知的人世中,该如何为人处事,曹雪芹用王熙凤和巧姐的命运给予了读者启示。
2、平淡是真的道德感悟
一个在贾府中长大、颇受呵护的千金**,突然沦落到被卖的地步,巧姐的命运反差是极大的。现假设,荣国府未败,巧姐仍在贾府中,未来的命运会如何。
实际上她的命运是可见的,贾府元、迎、探、惜四春的结局足以说明她未来的结局。元春进入宫廷,疑似卷入宫斗,死于非命;迎春所嫁非人,被丈夫活活折磨至死;而探春则在朝廷败亡之后,被和亲这样一种屈辱的政治策略奉献给了敌国,永远不能再回家乡;惜春看破一切,从此青灯古佛。
就以人生的态度而言,曹雪芹在《红楼梦组曲》中给出的结果是“留余庆……幸娘亲,积得阴功”。对比豪门中的彼此算计,正如探春所言“个个都像乌鸡眼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巧姐虽然在村中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却获得了刘姥姥的真心关爱。这两种生活,哪种是福,曹雪芹通过对比留出了余味。
揭秘:还是个小孩的巧姐为什么能进入金陵十二钗?
《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都是聪明美貌的青年女子,惟独巧姐是个例外。巧姐是王熙凤的女儿,前八十回结束时,她还是个怀抱的孩子。她有什么资格跻身十二钗行列呢
《红楼梦》中的巧姐,有好些地方十分奇怪:
一是搞不清巧姐和大姐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书中说凤姐为了孩子好养活,求刘姥姥给多病多灾的大姐另取名巧姐,显然大姐和巧姐应该是一个人;但书中又出现了奶妈“抱着巧姐领着大姐”的说法,显然大姐和巧姐又是两个人。
二是巧姐的年龄暴涨暴缩,总也长不大。刚出场的大姐,是个怀抱的婴儿,中间似乎长大了一点,但直到前八十回结束,她仍然是个不离怀抱、善于啼哭的婴儿。《红楼梦》的故事前后经历了几年,研究者有争议,但毕竟是好多年吧,宝黛等人都由一个大孩子长成了进入婚龄的年轻人,而巧姐却总也长不大。
三是《红楼梦》作者十分讨厌巧姐的“狠舅奸兄”,但这两位舅和兄究竟是谁他们怎么“狠”了怎么“奸”了前八十回没有交代。后四十回说贾环和贾芸就是“狠舅奸兄”,他们合谋把巧姐卖了,沦落风尘,后来被刘姥姥搭救,嫁到乡下一个周财主家里。但贾环不是巧姐的舅舅,而是叔叔;贾芸为人虽然乖巧但也不似奸人坏人。《红楼梦》中的太虚幻境判词图画也从没暗示巧姐当过风尘女子,后四十回这些描写显然都不可信。
要想揭开这些谜团,还是得找对《红楼梦》作者,用曹雪芹是解不开巧姐之谜的,当你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是洪_之后,巧姐之谜就迎刃而解了。
洪_与妻子黄蕙婚后到逃离家庭前,生养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长女十分聪明可爱,但从小多病,身体较差;幼女尚在怀抱。这两个女儿,应该就是书中大姐和巧姐的生活原型。逃出杭州后,洪_把妻子女儿先安排在武康县的田庄上生活,居住在一个只有百来户人口的小城里,自己到北京国子监去谋取功名,兼以笔耕谋生。
此时,洪_的妻子黄蕙和孩子们,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黄蕙与婆家闹翻了,无人管她们娘仨生活,就连娘家黄家,那么富贵的当朝宰相家庭,也无人肯照顾这三个可怜的母女。全靠街坊邻居接济一些米和菜,勉强度命。
此时黄蕙母女生活之困窘就可想而知了。用洪_的诗描述,是“甑尘疑禁火,衣单似耐寒”,也就是说,经常一连几天揭不开锅,锅上落了一层尘土;到了寒冬没有棉衣穿,人们还以为这娘仨耐寒。对于两个年幼的女儿来说,这是多么悲惨的日子啊!
洪_的长女似乎没有正式取名,我们姑称之为“大姐”吧。在饥寒交迫中长到了八岁,竟在冻饿交加中悲惨地夭亡了!孩子死时,洪_正在北京卧病,听到这个消息,犹如青天霹雳,洪_悲痛得几乎疯了,在病床上提笔写下了《遥哭亡女》四首诗。
洪_在诗中,首先痛责自己无能,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让孩子从小尝尽了痛苦,有时孩子牵着自己的衣襟“索果”,自己都无法满足这点可怜的要求。这个孩子“从小偏聪慧”,“爱拈爷笔管,闲学母裁缝”,父母愁闷时,“消愁最喜侬”。从此再也见不到这个可爱的女儿了,将来回到南方,在你的小坟头上浇一杯酒诉说父亲的歉疚吧。
在这种极度悲伤的心境下,洪_应该最痛恨谁当然是这个孩子的“狠舅奸兄”!其时洪_的岳父黄彦博已死,黄蕙的娘家弟兄坐视不管,洪_内心怎么能原谅他们回到南方后,洪_几次在诗中使用“且著临邛犊鼻浑”的典故,去讽刺岳家。这个典故是指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结婚后,富裕的岳家不肯照顾他们,他们就当垆卖酒,羞臊岳家。从这个典故中,不难看出洪_对孩子的“狠舅奸兄”的情绪。
洪_的次女是洪之则。在父母的教育和熏染下,她成长为一名在当时小有名气的女诗人。她参加过蕉园诗社,是诗社中年龄最小、辈份最晚的成员,还出版过自己的诗集,整理过父亲的遗作,还参与过蕉园姐妹集体评点《牡丹亭》传奇,并为此写过跋文。洪之则后来嫁给杭州郊区一个比较贫寒的秀才,丈夫没有考取功名,又青年早死。洪之则早早做了未亡人,用文学生活打发未来的孤寂岁月,一生也很不幸。
洪_生前很以此女为荣,以她的才华,以她的薄命,洪_在创作《红楼梦》时,把她列入“金陵十二钗”末尾,不是很自然的么作为蕉园诗社成员中唯一的晚辈女诗人,与《红楼梦》十二钗中巧姐的身份地位不是完全吻合么洪_的妻子黄蕙与洪_的母亲是亲姑姑侄女,与《红楼梦》中王夫人、凤姐、巧姐三代人的关系相同。《红楼梦》中的“狠舅奸兄”,当是指书中王仁和贾芹一流,而不是贾环和贾芸。
回头再来看《红楼梦》中的大姐和巧姐,在洪_的原著中,应该是当作两个人写的。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时,应该是怀抱巧姐手牵大姐的。太虚幻境判词中的“一从二令三人木”,属于拆字法,合起来就是一个繁体的“检”字,抄检大观园后,王熙凤就应该“哭向金陵”了。武康县就位于杭州通往金陵的路上,说她们母女“哭向金陵”事出有因。
红学界猜测什么王熙凤被“休”回娘家了,死时用一张破席卷着拖出去了,都是毫无根据的瞎猜!说这话都让人恶心。大姐应该在凤姐逃出家庭后死掉了,死时凤姐一定十分痛恨“狠舅奸兄”。“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红楼梦》中“恨舅奸兄”的罪名是“爱银钱、忘骨肉”,不是“卖骨肉”,见死不救就够狠够奸了,无须再把巧姐卖入风尘,那样写来太恶心人,《红楼梦》作者必不如此。
书中巧姐应该在随母亲离开家庭后,娘俩不时得到刘姥姥的接济,最后在刘姥姥的撮合下,嫁给城郊一户并不富裕的读书人家,最后的下场也应该是“薄命司”中人物,否则不入“十二钗”行列。《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武康县经常接济黄蕙母女的县“教谕”郑兰谷的丈母娘。郑兰谷也有两个同洪_女儿差不多大的儿女,两家“儿女时更抱”,关系很密切。洪_在武康并没有其他实在亲戚,“哭向金陵”似乎就是投奔她去的。他的园子里种了好多蔬菜,经常给黄蕙送些青菜或干菜,这些在洪_诗中都有记载。
《红楼梦》作者交代此书是根据“亲历亲闻”创作的,以上这些同洪_夫妻和两个女儿的遭遇完全相契合,进一步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洪_。《红楼梦》书中的巧姐年龄暴长暴缩,大姐与巧姐似二似一,是因为创作中作者对原稿屡次修改造成的。著书时大姐早已死去,于是删去大姐归结成巧姐一人;巧姐又是蕉园诗社成员,故可入“金陵十二钗”行列。
至于书中后四十回那些对巧姐沦落风尘、刘姥姥筹钱赎买、把巧姐嫁给板儿等附会之谈,实在不值一哂,因为这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文字,并非洪_原意。我们的某些红学专家,似乎不把金陵十二钗的下场,都猜成风尘女子就不过瘾似的,莫名其妙地让湘云、妙玉、巧姐最后都当上了妓女,心理状态实在有点下流。《红楼梦》作者创作时心中钟爱着姐妹,不可能这么下作地糟蹋姐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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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母疼爱孙子孙女,可是对重孙辈的孩子,到少了热情和关注,可能是感觉,他们太小了。
大过节的,还是贾政发现了贾兰没出场,可是贾母居然没注意到,她眼中只有宝玉,贾兰可是唯一的重孙子,按说地位不一般吧,可是贾母居然没发现,这个小可怜。
巧姐是重孙女,自然更是忽略,在书里,巧姐的年纪一直不长,也是作者的忽略,黛玉进府时,已经有了巧姐。
从凤姐那时已经料理家事,不似是新手,那证明,巧姐的年纪,最小是也两岁之上。
有一个镜头,贾母送菜,有宝玉有黛玉有贾兰,却没提巧姐。按说贾母疼爱贾琏,更是欣赏凤姐,自然应该会对巧姐另眼相看。
而且,最奇特的是名字,这位小姑娘的名字,可是刘姥姥所取的,之前一直没面子,就大姐大姐的叫,而贾母居然也不过问。贾府的姑娘,贾敏这一代,是随兄长们取的,到了四春,是按元春的名字顺下来的,元春因为生于初一,才叫了元春,其实说起来,巧姐等于是重孙辈女孩子的第一位,说起来也是嫡长。
这样的身份,也不低了。
感觉上,贾母是不喜欢巧姐出生的时辰,元春得宠,和她出生的时辰有关,似乎预示了元春的不凡命运,可是巧姐出生的时辰,凤姐都说不好,贾母自然也冷了心肠,
巧姐的被冷落,一直没名字,就是因了这个出生时辰,当然,凤姐是慈母心肠,对于女儿自然疼爱,才会求刘姥姥取名字,为了是借刘姥姥压一压。
其实,要是贾母肯给起名字,自然更令凤姐欢喜,可是贾母一直不开口,这小姑娘,就一直没名字。
因了出生时辰,就被冷落,这小姑娘自然也是无奈,幸而还有个疼爱她的母亲。到了这一代,孩子们只有她和贾兰,宁府的贾蓉年纪太大,和他们玩不到一起,而兰哥,因为年长了几岁,被母亲李纨严格管束,专心学业,心在功名上,这个小姑娘,连个玩伴都没有。
中文名:巧姐
别名:巧哥儿
出生地:贾府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七月初七
母亲:王熙凤
父 亲:贾琏
结局疑点
后四十回巧姐结下三桩仇怨:第84回惊风,贾环不慎打翻药铞子;第88回巧姐见到贾芸就哭;第114回凤姐死后,王仁想趁机捞一把,巧姐嫌他"我妈妈在时舅舅不知拿了多少东西去"。第117~119回巧姐险些被卖给一个外藩王爷,参与者有:王仁(舅),贾环(叔),贾蔷、贾芸(兄),刑大舅(舅爷),邢夫人(祖母)。危急时刻被刘姥姥、平儿、王夫人合力营救。第119回巧姐回府,后来下嫁农村。此结局基本符合前八十回的设定。
但又存在两个疑点:据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伏笔,巧姐奸兄锁定为贾蓉,而贾蔷、贾芸都是好男儿;据刘姥姥起名及柚子佛手的伏笔,巧姐姻缘锁定为王板儿,而不应凭空出来一家姓周的富农。对此,我们无需一惊一乍,因为《红楼梦》本来就是一部充满矛盾的书,例如巧姐与大姐是二是一前八十回也很混乱。在长达十年、增删五次的改稿过程中,作者前后期创作思路发生了改变,而巧姐、贾蔷、贾芸的前后矛盾恰好留下了改稿痕迹。
另外,脂批和探佚学认为巧姐要被卖到青楼,后由刘姥姥赎身,87版红楼梦予以采纳。
人物评价
巧姐有个"巧"字,她的结局在金陵十二钗中可谓最圆满,那为什么说薄命呢这是因为"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她经历抄家、丧母两大磨难,在家中饱受欺负,更险遭狠舅奸兄毒手,毕竟有过逢凶遇难的波折,自身又多灾多病,不得不以贫苦来化解。
巧姐的遭遇更多照见了其他人的人性。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时特写凤姐对贾蓉有恩,贾蔷下姑苏采买女伶、贾芸进大观园种树也多亏凤姐、贾琏提携,王仁更是从凤姐这里捞到不少好处,可后来反倒是这几个亲舅兄谋害巧姐,让人感叹世态炎凉、人情势利。日久见人心,真心知恩图报的却是同姓连宗、偶受小惠的外四路来的贫苦乡下人刘姥姥和王板儿。而平儿能顺利护送巧姐出家门,也得益于她平时待人宽厚,替凤姐行善积德。
第92回为巧姐立传,写她慕贤良。文中详写不厌贫的(孟光的荆钗布裙,鲍宣妻的提瓮出汲,陶侃母的截发留宾,还有画荻教子的)、苦尽甘来的(乐昌公主破镜重圆,苏蕙的回文感主),恰是巧姐性格和命运的写照。第15回凤姐宝玉在一个庄户人家见到二丫头纺绩,也预示了巧姐结局。
原文内容
原文
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云: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注释
这一首是说巧姐的。
1、"势败"句——贾府后来一败涂地、子孙流散,所以说"势败"、"家亡"。那时,任你出身显贵也无济于事,骨肉亲人也翻脸不认。当指她被"狠舅奸兄"卖出。
2、"偶因"句——刘姥姥进荣国府告艰难,王熙凤给了她二十两银子。后来贾家败落,巧姐遭难,幸亏有刘姥姥相救,所以说她是巧姐的恩人。脂批说刘姥姥"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事"(甲戌本第六回),又说巧姐与板儿有"缘"(庚辰本第四十一回),当是指他们后来结成夫妻,过着自食其力的劳动生活。"偶",贾府本不存心济贫,凤姐更惯于搜刮聚敛,对刘姥姥不过是偶施小恩小惠而已。"巧",语意双关,是凑巧,同时也指巧姐。
判词翻译成白话就是:家势已经衰败就别提当年富贵,家破人亡就别说谁是骨肉至亲。偶然接济过的刘姥姥却记下了凤姐对她的恩情而成为了巧姐的恩人。
红楼梦曲
原文
留余庆
巧姐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
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
劝人生,济困扶穷。
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
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注释
1、留余庆——先代为后代所遗留下来的福泽叫余庆。《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与"积得阴功"义相似,都是一种因果报应的迷信说法。娘亲,"母亲"的一种方言叫法。曲名"留余庆",是说巧姐的娘王熙凤曾接济过刘姥姥,做了好事,因而得到好报——由刘姥姥救出火坑。
2、狠舅奸兄——从贾府人物分析来看,狠舅当指王仁,奸兄应是贾蓉、贾芹。后四十回却写成了贾蔷、贾芸,似是初稿原貌。脂批称"芸哥仗义探庵"(靖藏本),并说"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探佚学信从此说。
3、乘除加减——指老天的赏罚丝毫不爽,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人物经历
在金陵十二钗正册女儿中,巧姐与秦可卿同辈,而年龄最小。她娇贵多病,第21回染了痘疹,第42回撞了花神,第84回惊风。清虚观打醮,凤姐催着张道士换巧姐的寄名符。刘姥姥二进荣国府,临走之前受凤姐所托给大姐儿取名字,刘姥姥听说巧姐生日农历七月初七,是乞巧节,便给她起名巧姐,"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日后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从这巧字上来"。
前八十回巧姐戏份较重的一次出场仅出现在刘姥姥游大观园的文中:"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儿等不得,便哭了。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那板儿因顽了半日佛手,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顽,且当球踢着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这个细节仍然只是陪衬,表现她娇生惯养,并暗示她与板儿的姻缘。
宝玉称巧姐为妞妞,又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大妞妞"是否因为根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书,巧姐是凤姐长女说见赵冈"红楼梦考证拾遗"第136页。巧姐、大姐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故高鹗将后40回大姐儿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80回巧姐患惊风症,旧本也作巧姐,而且有无数"巧姐",绝非笔误。第101回夜啼,被李妈拧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儿",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抄本第101回不是旧本,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大姐儿",否则程本的"大姐儿"从何而来被拧大哭,凤姐先发脾气,然后慨叹:"明儿我要是死了,撂下这小孽障,还不知怎么样呢!……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个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儿,是另有一个长女巧姐。一页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早期脂本流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第一〇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姐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姐儿。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113回是旧本,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续书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书写巧姐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118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
外藩买妾,两个宫人相看巧姐,"浑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姐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甲本不主张强调书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儿"误。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书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应作"大姐儿"。甲本道学气特浓,巧姐是闺名,堂叔也不能乱叫。第118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也就是探姐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
巧姐命运之谜
巧姐最后的命运,第五回的判词和《留余庆》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为当年她母亲善待了刘姥姥,种下善缘,因此家族败落后,刘姥姥一家救了她。她最后的归宿,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板儿,虽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还得纺绩谋生,过去那富贵奢华的**生活一去不返,也属红颜薄命,但跟大半辈子都在深宫中,没有感受过什么温暖的大姑姑、出嫁一年便被蹂躏致死的二姑姑、被迫远嫁到蛮夷之地的三姑姑、悲观绝望而青春出嫁的四姑姑以及被父亲休弃之后众叛亲离之下惨死的母亲相比,那算幸运多了。她和板儿的姻缘,在第41回有非常容易明晓的伏笔,大姐儿——巧姐是后来刘姥姥给她取的名字——原来抱着一个大柚子玩,忽然看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就要那佛手,于是后来大人们就让两个孩子互换了柚子和佛手。脂砚斋有几条批语,说:"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又说:"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所谓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余庆》里所说的那些意思:"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巧姐命运之谜,在于究竟谁是"狠舅奸兄",狠舅是凤姐兄弟王仁,谐音就是"忘仁",这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奸兄呢高鄂续书,把贾芸当做奸兄,这是天大的错误。第24回,写到贾芸时,脂砚斋有多条批语,赞他"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说他"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当然是指好的、正面的作为。我在关于妙玉的最后一讲里提到的那个靖藏本,这一回前更有一条独家批语,说"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庵"。前面已经引过脂砚斋关于小红到狱神庙安慰宝玉的批语。贾芸、小红后来是一对夫妻,他们是大胆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凤姐对他们两个都有恩,80回后,作者会写到他们去安慰、救助凤姐、宝玉。至于贾芸探庵,探的哪个庵栊翠庵馒头庵目的何在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那是一种仗义的行为,不会是奸诈的行径。
那么,奸兄会是谁呢有人去猜贾蔷,也无道理。贾蔷和龄官的爱情,不说可歌可泣,说可圈可点吧,那也足能和贾芸、小红的爱情媲美;贾蔷跟凤姐的关系一贯很好,替凤姐教训贾瑞,他是一员战将,而且他后来经济自立,荣国府解散戏班子以后,龄官没有留下,应该是被他接去,两人共同生活了。他不可能在八十回后,成为坑害巧姐的奸兄。
乡野村姑
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姐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是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被作为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要把被卖作妓女的巧姐从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来说是不容易的。
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此外巧姐也别无出路),则更是要承受封建道德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出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于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所说的"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得到了证验。
巧姐的结局也寄托了曹雪芹自己一部分理想,不可能人人出家为僧如宝玉,为尼如惜春,大观园里的人该怎样寻找一条出路,或许归隐田园是一个好的终结。曹雪芹曾表达了自己对农家的向往,如宝玉识农具一节,还有在第17回借助贾政的话"倒是此处有些道理。固然系人力穿凿,此时一见,未免勾引起我归农之意"。但是曹雪芹极度厌恶假的田园生活。
在17回里,在贾政表达对稻香村的喜爱同时,宝玉却认为稻香村不伦不类,不是真正的农家,是一种矫情。"宝玉忙答道:老爷教训的固是,但古人常云天然二字,不知何意众人见宝玉牛心,都怪他呆痴不改。今见问天然二字,众人忙道:别的都明白,为何连天然不知天然者,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
宝玉道:却又来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于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宝玉认为真正的村落应当是二丫头或巧姐日后生活的村落那样,虽贫苦却乐于其中,那是一种自然之美。
人物评价
北影版《红楼梦》巧姐巧姐有个“巧”字,她的结局在金陵十二钗中可谓最圆满,那为什么说薄命呢?这是因为“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她经历抄家、丧母两大磨难,在家中饱受欺负,更险遭狠舅奸兄毒手,毕竟有过逢凶遇难的波折,自身又多灾多病,不得不以贫苦来化解。
巧姐的遭遇更多照见了其他人的人性。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时特写凤姐对贾蓉有恩,贾蔷下姑苏采买女伶、贾芸进大观园种树也多亏凤姐、贾琏提携,王仁更是从凤姐这里捞到不少好处,可后来反倒是这几个亲舅兄谋害巧姐,让人感叹世态炎凉、人情势利。日久见人心,真心知恩图报的却是同姓连宗、偶受小惠的外四路来的贫苦乡下人刘姥姥和王板儿。而平儿能顺利护送巧姐出家门,也得益于她平时待人宽厚,替凤姐行善积德。
第92回为巧姐立传,写她慕贤良。文中详写不厌贫的(孟光的荆钗布裙,鲍宣妻的提瓮出汲,陶侃母的截发留宾,还有画荻教子的)、苦尽甘来的(乐昌公主破镜重圆,苏蕙的回文感主),恰是巧姐性格和命运的写照。第15回凤姐宝玉在一个庄户人家见到二丫头纺绩,也预示了巧姐结局。
结局
巧姐的结局在书中是十个字: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巧姐在经历了抄家、母亲去世这些重大打击后,在家中受到了很多磨难和欺凌,在颠沛流离之后遇到了刘姥姥,最后巧姐的结局是被刘姥姥所救了。
巧姐是金陵十二钗中年纪最小的一位,虽然在书中可能出场不多,但是可以看出巧姐小时候在荣国府是娇生惯养的。因为母亲善待了刘姥姥,所以可以在家族没落之后,被刘姥姥所救。也有很多说法是说巧姐最后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板儿。
其实巧姐和板儿的姻缘也在书中也是可以看得出的。虽然后来住在乡下地方,每天还要做一些纺织为生,荣华富贵的生活已成了往事,但是和众叛亲离、惨死的母亲相比,巧姐的结局还是比较幸运的。
巧姐嫁作农妇的结局也表达了《红楼梦》作者曹雪芹自己的理想,和对田园生活的向往。书中所表达的是一种朴实、简单、快乐的追求。
1、贾巧姐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人物,为金陵十二钗之一,荣国府王熙凤与贾琏之女。巧姐由于年纪幼小,在书中出场不多。在高鹗整理的《红楼梦》后四十回贾府破败后,她险些被王仁、贾蔷、贾芸等人卖给一个外藩王爷,幸而刘姥姥、平儿、王夫人合力将她救出,最后由贾琏作主嫁到姓王的农家。根据第五回的图册和判词,再有脂砚斋的批语。巧姐最后是嫁给了板儿,作了一个农妇。
2、《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等,被列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一般认为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结局如下:
巧姐的结局是:巧姐最后的归宿就是在家败后,因亲人伤害,被刘姥姥所救,跟随刘姥姥去了乡下,做了村妇。
主要是根据《红楼梦》第5回,巧姐的“判词”配画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织”。其判词为: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巧姐是金陵十二钗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王熙凤求她给女儿起名,得知巧姐出生于七月初七,刘姥姥便给了起了巧姐之名,并预言她的一生会因此名而遇难呈祥。
红楼梦对巧姐的记述:
《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留余庆》也是写巧姐的,其曲为: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这里曲意为因娘亲王熙凤偶积善德,接济刘姥姥,日后巧姐被狼舅奸兄所害时,被刘姥姥所救,算是王熙凤偶尔的积德,为女儿日后被救积了功。
巧姐吧?在前80回里,巧姐仅有的几次出场几乎就是一个普通小孩子、最多是富贵人家孩子的通常表现,比如出水痘(见第21回),再者娇生惯养易生病,如仅仅因为对风吃了块糕点就发热了,后来大夫说不过饿两顿就好了(见第42回)。这些描写充其量展示了富贵家庭子女过于娇惯的一面,当然也是为了与巧姐后半生生活穷困相对比,以形成人物命运的前后极大反差。
如果说前80回里有有关巧姐的主要情节的话,那也无法与其他十二钗出场的份量相比。用来暗示巧姐后来命运的情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巧姐与板儿互换玩物,人们一致认为这是巧姐后来嫁与板儿为妻的伏线,“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儿等不得,便哭了。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那板儿因顽了半日佛手,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顽,且当球踢着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见第41回)
另一个是刘姥姥给巧姐取名字以及取名字的缘由(见第42回)。“刘姥姥忙笑道:‘这个正好,就叫他是巧哥儿。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姑奶奶定要依我这名字,他必长命百岁。日后大了,各人成家立业,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却从这‘巧’字上来。”刘姥姥起名字的缘由透露出巧姐长大后曾有“一时的不遂心的事”,可是巧姐后来能够“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上来。这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巧姐后来摆脱困境是“诸多的巧合或恰巧”的结果,而不是巧姐被刘姥姥“有意”搭救的结果,或许刘姥姥不顾一切拼了老命也要搭救巧姐,可是事与愿违,均以失败告终,因而,人们通常认为刘姥姥"主动“找到巧姐并搭救巧姐(为巧姐赎身)”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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