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证不久就想离婚怎么办

刚领证不久就想离婚怎么办,第1张

夫妻双方刚结婚不久就想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一个月想离婚可以先适当的相处、沟通解决双方的矛盾,然后冷静的思考这段婚姻关系,在双方确定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但是在申请后30日内反悔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30天期限届满的,仍然决定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对双方感情破裂的认定判决是否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结婚一年多,现在想离婚

我也结婚一年,现在也有想离婚的冲动。

如果不和一个人生活在一起,就很难了解他的真实面目,但是和他生活在一起了又觉得这个人太可怕,不是我想要的,对吧?也许婚姻就是这样的吧。结婚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比一个人生活要幸福,如果毫无幸福可言,那又何必硬拉在一起呢? 所以,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就离吧,趁年轻趁没有孩子拖累的时候,好聚好散。

如果现在强求在一起,不敢保证10年8年后离婚的念头不再冒出来。如果那时再离,对自己对家庭对孩子都是一个很大伤害。

我结婚后一直没有要小孩,就是因为我还没有下定决心要和他过一辈子,离婚的念头隔三岔五地就冒出来了。

2结婚一年半了,想离婚,怎么办

多大点事儿啊就想离婚?我真好奇你们夫妻当初是怎么结婚的?结婚时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么?就算结婚时候没有感情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也该有感情了吧?怎么会因为一些有的没的就想离婚?人不能老为了自己考虑,你们离婚你们考虑发氦篡教诂寄磋犀单篓过孩子的感受么?她还那么小,就要失去父母之一,以后一生的影响谁来负责? 孩子常住女方家里你就是上门女婿了?再说了退一万步讲就算上门了又能怎么样?人不能时时刻刻总考虑着别人的眼光活着,累不累?有时间考虑离婚的事不如好好考虑怎样安置双方的老人比较妥当。

真心为孩子打算根本不可能考虑到离婚这一步,你现在的烦恼只是打着孩子的旗号而已,全处于自私的目的。

3结婚一年,可是我想离婚

两个人从不同的家庭走到一起,是该相容忍一些小事,但是你婚前婚后的环境相差太大,而且好像不可改变,如果像你说的,“一涉及他家的问题,他就没有原则的倒向那边! ”你应该在你还年轻还有更多退路的时候考虑一下。

我楼上那位的说法我很不同意,难道你忍得了这一年,还能再忍十年二十年吗?

你要好好和你老公说说,你们已经结婚,可以单独生活,大可不必跟父母住在一起。

在你没有适应这个环境、改变这个环境、转到另一个自己想要的环境,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时之前,请你先不要要孩子,如果有了孩子,你的所有标准都会被迫一降再降。

而且你还有一个问题,你是独生女,将来你老公的父母愿不愿意让你老公像孝敬他们一样孝敬你的父母。如果有一点点不的意思,你不能再想着自己的可怜的爱情了,必须甩了他们一家,为了你的父母和自己,重新开始。

对不起,从大道理上来说不该劝夫妻散。

4结婚不到一年,想离婚

可怜的孩子,首先我很同情你的遭遇,我比较愤世嫉俗,别人对我好,我会加倍对别人好,别人不对我好,我也不会理别人,别人要是对我或我的亲人做了非常不好的行为,我会加倍还回去。

所以,我的建议是,我觉得女方是不是有点不成熟,没有主见,非常听她妈妈的话呢?还有,人是一月就相伴去旅游,她妈妈也跟着,虽然有点不妥,但是我觉得可能是不放心孩子,怕女生吃亏。而她母亲的行为让我觉得有点见钱眼开或者说,非常看重物质的人。

关于你说的几个问题,第一夫妻生活不和谐,我想说,夫妻生活主要看双方是否有感情,是否投入,只有精神上充分投入,才能共同享受,还有这事儿我觉得应该看每次的质量,而不是数量。第二,她父母帮她把钱存着,而平时生活中日常开销都是花你的钱,你可以这么想,她存的钱还是你们的钱,如果不够了,你找她要,让她补贴一点,看是什么反应,如果不愿意,就看什么原因,是不好意思问她妈开口还是从心里上就不愿意,如果是后者,那就没救了。

第三,她在背后说你朋友的坏话,我觉得是品行有问题。最后她说的那些都不可能要回,不会支持。

恩,还有一个比较损的办法,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字数有限制。还有你能详细说下,你们恋爱了多少时间结婚的,恋爱期间约会过多少次(是单独约会,没有电灯泡在场的那种),有没有比较深入的谈心,聊天?因为我感觉你们好像双方对彼此都不太熟悉就结婚了,你在其中是属于付出型,而她好像没有收到你的信号,依然我行我素的样子。

不管怎样都劝你慎重考虑,认真对待。如果方便的话,我建议你们当事双方去当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请人调节一下,也许有帮助,记得第一次调解别带她妈去。

5结婚一年多想离婚了

可怜的孩子,不要着急,夫妻之间其实要把握一个度,这就是你们婚前没有处理好的缘故。为什么要在结婚前谈恋爱,有时时间会很久,那就是磨合两个人的性情与融合度。分析问题首先要看你们出现了什么问题,有没有必要这样争吵?其实互相谦让和体谅是最好的,孩子还小,离婚的问题一定要考虑好,否则会给孩子造成太大的不良影响。

你们之间存在什么问题一定要清楚,不能不明不白的说没有了信任,那样的家庭有什么意义,两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把家庭建立好,首先要兴平气和的坐下来谈话,不能用争吵来解决问题,那样只会激化矛盾,理性的分析。假如自己做不到,那么很有必要请父母和明白的经历人来谈话,这样也能解决问题。有时候不必迎着刀锋上前走,当你要吵架的时候就静静的走开,一个巴掌拍不响,其次心里不要太过多的往坏处想,要保持一个明朗的心态,不要太多焦虑。希望你们能好好的相处。

法律分析:可以,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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