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的。领取结婚证时是男女各持一本结婚证。但是任意一方不能同时与他人再次申领结婚证,否则会涉嫌重婚罪。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能,只要你的实际婚姻状况是离婚,无配偶,就可办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都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离婚后户口上显示已婚,可以在办理结婚证。
1、结婚后户口本上婚姻状态为“已婚”的,在离婚时需要再次办理变更;
2、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婚姻状态变更手续,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
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
2、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
3、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扩展资料: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结婚证
如果已经领取过结婚证的人,是不可以再次领取结婚证的;对于只是办了结婚酒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可以再次领取结婚证的。对于已经领取结婚证通过某些方法再次领取结婚证的,是构成重婚罪的。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生完孩子再领结婚证,是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属于非婚生育,非婚生育应当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孩子落户口还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还没有属于,应当先办理结婚证,领取准生证,以后会减少很多麻烦,非婚生育不能报销生育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