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在民政局登记婚姻关系办结婚证的不算合法夫妻,不被法律承认,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不能。
同居20年没领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关系,一方事故生亡,同居者只能要求平分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不能分补偿金,也不能继承他那一部分遗产。
没有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存在共同财产,另一方及其子女没有继承权。
按现行婚姻法政策,两者之间不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
可以要求对这20年来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进行平均分割。
至于死亡赔偿金或死亡补偿金,亡者的个人财产,同居者不享有分配权利。
法律分析: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算是合法夫妻,只是同居关系。不管你们在一起生活了多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要想成为合法夫妻还是要尽快办理结婚登记。建议你们尽快去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以方便今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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