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十年代,闵是一个只有五个州的小国。王茜登基后,暴虐无道,甚至腐败到卖官鬻爵的地步,大肆屠杀族人。昏庸无知、贪杯作乐的王茜被称为世界上最可笑的酒鬼皇帝。
王是五代时期闵的君主,是王的第八子。福建作为一个小国,占据了五个州。但和其他国家一样,内乱仍在继续。卷282,资治通鉴“苻坚与达蒙皆立,骄虐,疑族,寻旧怨。其弟建州刺史、阎正,以书谏之,日出怒之,斥之以答”。建州的弟弟王很有说服力。相反,达蒙回信谴责他,并派人去打听王的隐私,于是他们结下了仇人。雍二年,王攻建州,福建内战开始。这两个人在几年的战斗中互有胜负。成为敌人。天德元年,王在建州公开称帝,国号殷,改国号天德。
这样,疆域狭小的闵国,实际上又被剜了一遍。殷州虽然号称三州,但实际上只有将乐、昭武、简阳、建安、蒲城五郡。难怪连王的扮演者都嘲讽说,“四州只有和尚,五县没有皇帝。”时至今日,兄弟反目,内政失修,强邻在侧,国家失土。种种迹象表明,福建的没落是必然的,只是时间问题。
除了杀害宗室,达蒙还对朝中大臣滥用刑罚,殴打他们,甚至斩首。宰相杨一峰等人相继被杀,已故宰相王被他挖出来斩首。学校图书助理陈光义写了一封信,直言不讳地指责达蒙的过错。达蒙命令卫兵用鞭子抽他,打了一百下,他还没死,就叫卫兵用绳子把他的脖子绑起来挂在树上,看着他死去。“鞭打一百下不死,用绳子勒住脖子,挂在木头上,要很久。”使大臣们朝不保夕,人人自危。
除了杀人,达蒙还有一个福分,泉州刺史郁廷英抢了苦女。达蒙知道他已经准备好接受惩罚了。余刺史立即送来十万银子。达蒙说:“女王的那份呢?”余刺史当即又送来十万元,此罪赦之。当达蒙和她女儿结婚时,情况更糟。她向全体朝军官兵发出了送礼物的通知,并对不送礼物的人进行了鞭笞。后来发现有十二个大臣一分钱都没交。他们大怒,命令武士把吝啬鬼扔到地上,扒下他们的裤子,给他们一棍子。但是的谏诤并没有弹劾这些人,而要鞭笞刘瓒。当谏官郑前去劝谏时,达蒙很不高兴。郑曰:“陛下如唐太宗,臣为魏郑公。”把达蒙比作唐太宗自然很受用,于是达蒙“真的赞了。”好像皇帝再坏,也有人能适应。就看能否对症下药了。
除了财富,她还好色。达蒙到处挑选美女,并把某高官的女儿尚宝称为自己的妻子。这个商飞美丽动人。她说什么达蒙都听。当商飞想杀人的时候,达蒙就杀了她,杀人就像除草一样讨好美女。王的侄子长得漂亮,又受到的青睐,于是任命为宰相。
当江山坐稳,纵情饮酒几乎成了他生活的主要内容。达蒙的酗酒在历代帝王中非常罕见。据史书记载,“日出常为牛饮,群臣奉酒,皆醉。”达蒙是个葡萄酒狂人。每次宫廷宴会
喝酒的时候,达蒙没有忘记奢侈。他把银叶子做成酒杯,送给大臣们喝。银色的叶子很柔软。他们称之为冬瓜片,醉如泥。酒灌满后,他们爱不释手。他们只能在喝酒后放下它。王子们酒量不好,无数人因为喝酒的失误而丧命。于是,当时福建省会长乐府上皇帝御宴。
有一次,达蒙和宰相李光准喝了一夜酒,喝醉后发生了争执。达蒙气得让武士把李光准推出去斩首。李广准的女主就够了。刑场酒未醒,御史不敢行刑,就悄悄把李光准带回了临时监狱。第二天,当天王醒来时,他问他的侍从:“光在哪里?”?就这样,被判死刑的李光准得以出狱。
不仅达蒙能喝,达蒙的李欣宇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好酒徒。“其妻李,凶多酒少”,酒量大,作风硬。每天夫妻俩上朝,就在朝廷摆酒席,让一群大臣天天陪着喝酒。如果他们不能喝酒,他们就不能被提升。天王的二儿子王,不能喝酒,所以他不能下去。达蒙已经有点醉了。见他不喝,大怒曰:“喏我来切。如果我不能喝酒,我能做什么官?”还好守卫没有喝酒,知道这是太子,但是不敢砍。但一群陪酒的大臣吓坏了,都找了些尿遁之类的理由跑回家。只有院士周还在和他喝酒。王问:“岳薇这么小,怎么能喝酒呢?”侍从回答说:“他心思歪,不需要高。”达蒙从未听说过如此奇怪的事情,所以他产生了兴趣。人们命令立即把周从大厅拉下来,剖开他的肚子,看看酒香肠有多长。侍从们见他又要杀人,马上机智地回应道:“你杀了岳薇,就没人能跟陛下喝酒了。”周逃过一死。
李广准和周虚惊一场后保住了性命,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幸运。有一次,达蒙的侄子王和大臣们一起参加皇家宴会。出于某种原因,达蒙让人给他侄子找了个最大的杯子。王酒量有限,怕他喝醉了做出不敬皇帝的事,就趁人不备悄悄灌了一些。可惜这个小伎俩被达蒙发现了。达蒙勃然大怒,立即下令发动午门斩首。为了不喝醉,我滑掉了脑壳,真的很可笑。从那以后,没有人敢在达蒙的宴会上作弊。
他们不仅和大臣们饮酒作乐,达蒙和皇后也经常在后宫饮酒作乐。点上几百支蜡烛,亮如白昼,喝酒时不摆桌子,让几十个宫女端盘子递酒。
达蒙以饮牛杀人为乐,最终被他人杀死。“朝霞郊游,醉归,重遇等。派壮士立即杀之。”估计死的时候酒还没醒。
表面上看,达蒙是在醉酒状态下被杀的。其实仔细看他的一生,就算没醉死,他也不是会善终的料。做一个国王,你应该认为人民是重要的,即使你有一点个人爱好。但一个国王之所以难,在于他的责任重大。不爱民,不爱官,只知道享乐,从来没有好下场。福建的国运,所以我们知道人的生命向来薄如纸,君主也不过如此。乱世人人弹悲歌。
我们常说,家和万事兴,可是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一名女子却不幸身亡于家中,而嫌疑人竟然是自己最亲的人。
9月7日,李女士突然接到电话,说自己最小的妹妹李燕萍在她婆婆家突然死亡了,这让她感觉万分的震惊。今天,记者就来到事发的渭南市蒲城县桥陵镇叶李村。
李女士:“她婆婆说,你妹妹昨天晚上喝农药死了,喝那个无色无味的药。”
听到妹妹死亡的消息,李女士赶紧和哥哥赶到妹妹的家,发现婆家竟然已经开始准备妹妹的后事了。
李女士:“把寿衣都给穿上了,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在凳子上放着呢。”
婆家如此快速的准备后事,让李女士兄妹觉得相当蹊跷,仔细一看发现了问题。
李女士:“我都不相信我妹喝农药,一看现场,肯定是打死的!胸部肋骨骨折,内脏有出血,两条腿上全是青的,一条腿有像烙铁烙的一样12处伤,另一条腿有14处伤。额头有伤,脸乌青,嘴巴烂得不成样子,人的脚趾头是圆的,她的脚趾头一半都没有了,法医说是地上拉的,磨掉的。”
妹妹的惨死,让兄妹几个相当难过,那么是谁会下这么狠的手呢?随后,记者来到了死者李燕萍的家,李燕萍今年29岁,还有一个6岁的女儿,平常和丈夫以及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事发之后,她的丈夫以及婆婆都被警方带走了。现在家里就剩公公一个人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蒲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记者了解到,李燕萍死亡一案他们正在侦办,具体细节不便透露,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李燕萍在死前曾经遭受过她的丈夫以及婆婆的殴打。目前,她婆婆路某、丈夫马某已经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目前关押在蒲城县看守所。
律师:“以故意伤害罪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伤情的不同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法律后果。”
请曾经或正在遭受暴力的人勇敢面对,借助法律、社会的力量对家暴说“不”!
《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
家暴不再属于“家务事”
2016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反家暴法》的亮点是:
第一,把恐吓这种精神暴力作为家暴的一个列举事项。
第二,把发现家暴不报,列入了一个追责事项。
第三,适用了同居时家暴的认定。
第四,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个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暴法》的核心内容。同时,被家暴的一方有权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比如说居住地或者是发生家庭暴力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签发,由法院去负责实施。
遭遇家暴,可以做这几件事
律师表示,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女方应摒弃担心家丑外扬、息事宁人的心态,搜集家暴证据,可以从以下三点着手:
1、及时报警。
家庭暴力发生后,及时报警的好处在于办案民警会及时出警阻止家庭暴力,同时办案民警会对相关人做报案笔录、询问笔录,拍照取证,促进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或对施暴者处罚。这些都是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2、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如果受害方的身体受到暴力伤害,一定要坚持要求办案单位进行验伤,并到办案单位指定的医院就诊,验伤记录、医疗清单等一系列医院出具的材料,都是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3、应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求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家庭暴力后,居(村)委会应该予以调解、劝阻。
受暴者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达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才能得到法院支持。对此,法官建议受暴者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
3、公安机关证明: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据材料作为官方证明力最强的种类,是最应当重视的。在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受害人要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固定证据。法院审理案件时,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4、医院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通过提供因遭受家暴而前往医院就医的诊疗记录,结合确切的事件经过、受害人对于加害过程的描述,能相互印证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
5、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知道了解相关家庭暴力情况的,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切实存在。
6、音、视频资料: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音、视频资料。无论是对人身的直接伤害,还是通过打砸财物、言语行为间接威胁,都可通过录音、录像、摄影的形式将证据固定,反映遭受家庭暴力的真实状况。
7、妇联、居(村)委会、受害人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受害人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以上组织求助,相关机构的证明亦可以作为证实家暴行为的证据。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 、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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