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之下,合不合理需要看站在哪一个角度去看待问题。站在女方的角度当然会觉得,写借条的这种方式买房是不合理的。但若站在男方父母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会觉得这样的方式是非常合理的,毕竟这也是他们的血汗钱。现在的婚姻不像以往太多的不稳定性,所以才会有这种防范的心理。
这样的事件实在是太多了,身边的一个亲戚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娶媳妇20万的彩礼和一辆车,婚后又给两个小夫妻买了一套房。在这期间媳妇还以开店等各种名义找婆婆公公要钱,可是两年之后小夫妻就开始闹离婚。这一套房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最后为了这一套房打了很久的官司,身心俱疲。将自己一辈子的血汗钱全部掏空了,到最后得到了却是这样的结果,人财两空。站在这个角度有这张借条最少能够保证自己的这些血汗钱,也是未来养老的本钱。
我们从女方的角度来看,女方会觉得既然嫁给你儿子了,就应该把自己当做一家人。可是买房出钱的时候却要写借条,这种方式会让女方觉得对方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家子,而是时时刻刻防备着自己。这会有一种落差的心理,没有办法让自己融入到这个家庭之中。如果站在我的立场, 我也会觉得不合理。
结婚买房这虽然说是两个家庭的事,但归根结底还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情。并不代表男方的父母应该理所当然的去出这个钱,如果有能力出这个钱应该表示感激,如果没有能力这也无可奈何。父母这一辈会有这种防范的心理也是非常合理的,如果他没有这个能力或者不愿意出这个钱,那夫妻两个人还是需要去共同借这个款才能够买起房。不过这些的前提都是婚后买房,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别最后出了钱欠了款,房子还不在自己的名下。
很难要回来了,因为男方父母很难证明是借贷关系。男方父母想要回钱,男方父母就是原告,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即男方父母应当举证证明是借贷关系。而本案中,男方父母应该很难证明借贷关系,所以男方父母难于要回钱。
这不属于诈骗。楼主先看看诈骗的定义再说。
如果楼主老公愿意写这借条,你没法拦。没有哪条法规规定父母必须无偿给儿子提供房子首付款或者全款。
婚前债务,属个人债务。也就是说购房款是你老公自己欠的钱,你没有义务替他换,法律也没有要求你需要还。
婚后财产是共同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经营收入等等。婚后你俩收入原则上来讲是平分的,比如你挣1万你老公挣9万,你们平分一人5万,反之亦然。这是共同财产。
欠债还钱。如果借条写了,真的成立了,还是按刚才假设的那个收入情况,你挣一万你老公挣十万,那么他可支配的有5万,可以用这个钱来还。
法律主观:
向父母借款买房 借条要怎么写 借条的格式? 借据写法n标题:可以写借据、借条、欠条;n内容:写清楚出借人姓名(可以不写)、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证、居住证姓名一致)、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借款用途(可以不写)、借款期限(可以不写)、利息(可以不写);n署名:不论标题、内容由出借人或借款人书写,或打印,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写明借款日期。n需要说明的问题:n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复印件、****;n如果借款数额较大,通过银行转账,写明双方银行账号。nn见:借据nn今因购房需要,向n借款(大写)元(¥n元),利息为,期限n个月。nn借款人:n身份证号码:n****:n2016年6月21日
法律客观: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有借条该如何定性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父母出资时并无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一方向父母出具借条的,应当认定该笔出资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一、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应进行充分协商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
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因为当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名称时是要分大、小产权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产权后双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这样也不会产生纠纷。
二、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
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追回这笔出资钱款,岂非不公平。所以,无论是父母出资还是其它亲友赞助,在贷款买房前对于出资一方的钱款一定要划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亲友打个借条,以免不能结婚分手时反目成仇。
三、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
四、贷款买房后还贷月供务最好签协议
现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的格外严格。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有不良记录(如刷爆信用卡,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五、对于婚前买房后决定转让的情况,如果经过以上途径,那么要求双方同意才可以依法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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