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有那些古典婚嫁习俗?

山西有那些古典婚嫁习俗?,第1张

  旧时,村中传统婚俗以包办买卖婚姻为主要特征,男女婚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开始议婚。有的在五、六岁或襁褓中就议婚为童养媳。甚至还有指腹为婚者。联姻讲究门当户对,生辰、属相无克忌。婚礼一般循“六礼”。
  1、纳 采 一般由男方家长托媒向女方送礼提亲,全由媒妁往来游说,父母包办。
  2、问 名 也叫换庚帖,俗称“拿四柱”。由家长询问对方子女年龄生辰,择日交换男女庚帖(民国时期叫婚书)。
  3、纳 吉 双方认为合适,便决定缔结婚姻,俗称“订婚”。
  4、纳 征 也称纳币,俗称“下彩”。双方议定彩礼,由男方主婚人偕同媒人持彩礼及礼单到女方家拜送,女方宴待。
  5、请 期 下彩后,男家择定婚期,征求女家同意,俗称“看天期”。
  6、迎 亲 民间称“娶媳妇”。富家迎亲,男方备红围花轿一乘,内坐属相与新娘子不悖的男童一名,十字披红,名曰“压轿小”。视家境情况,再备数乘兰围轿或牲口坐骑。迎亲时,前有红纱灯引路,铜锣开道,吹奏鼓乐。后随花轿、食牢及男女两家的娶戚和送戚。娶亲返回,在大门前落轿,由男女长辈打红灯笼绕轿三周,轿夫将内轿从花轿内连同新娘抬进大门,新娘由娶戚扶出,脚不沾地,踏红毯(布)至天帝神位前,举行拜堂仪式。
  村民称拜堂为“拜天地”。新郎戴礼帽,插金花,穿长袍马褂,披红挂绿;新娘戴凤冠,披霞披。司仪唱礼,新人先拜天地,后拜高堂,接着夫妻对拜,并拜亲友,俗称“四双八拜”。拜堂毕,新人手牵同心结入洞房。
  新婚之夜,民间有闹洞房、逗新媳妇、跟新娘要“和气馍馍”及听房习俗。同时,还要往洞房内撒草圪节、核桃、枣、花生等,意为早生子,且儿女俱全。次日晨,要给新娘喝用红小豆与小米熬下的红花米汤,同时,新娘随夫拜见本族长辈,名曰“道喜”。古时,儿女出嫁后,娘家人要往女儿家送饭,表示对刚出嫁姑娘的关怀和安慰。后来,送饭之举已同迎送亲并行。
  女儿出嫁,民间称“慰司闺女”。迎亲次日,由男方出资在岳丈家设宴谢婚,新郎偕新娘同去,俗称“请女婿”。席间,女家长者向新郎逐一介绍女方亲友,名曰“认亲”。是日,有新女婿随意“偷拿”岳父家东西的习俗。其意既表示女婿机敏、有本事,又表示“一个女婿半个儿”在丈母娘家的随便和亲切。
  旧时,受封建经济形态和落后生产力的影响,村中残存原始、落后的婚姻形式主要有:
  纳 妾 即男子有妻而再娶小老婆。
  活人妻 指被丈夫休弃而再嫁者或因丈夫赌博、吸毒而把老婆赌卖给他人者。
  招门纳婿 俗称“上门女婿”、“倒插门”、“里找”。多为女方父母无子,男方家境贫寒情况下成就的婚姻。实行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男到女家已属常事。
  打换亲 源于古老的氏族间互换姊妹为妻或互换女儿为媳的婚姻形式。
  表亲婚 一般指表兄妹或表姐弟之间的婚姻结合。通常是到姑姑家或姨姨家做媳妇,俗称“亲上加亲”。而因有“倒流骨血”之忌,女子少有嫁娘舅之子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此种危害人类繁衍发展的近亲婚俗,已由人民政府明令禁止。
  抢 婚 也称荒婚。指未婚夫或其长辈病危,想借助婚喜慰藉挽难,俗曰“冲喜”。如未婚夫卧床不起,女方要抱一只公鸡拜堂。如患病的长辈已去世,则用红布遮掩丧房,当日办毕婚事即治丧,俗称“隔丧抢婚”。
  冥 婚 也称“说骨存”、“结阴亲”。一是未成年男女夭亡,由双方家长作主,行冥婚礼合葬;二是未婚者死后,或夫亡妻嫁,晚辈或遗属为其找“骨存”合葬。找不到“骨存”者,则以面人、纸人代之。此俗至今未绝。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颁布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20岁,女18岁。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主,革除包办、买卖、纳妾、童养等婚姻陋习。随着婚姻制度的不断变革和完善,特别是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提倡计划生育以来,村里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法规,冲破阻力,移风易俗,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经过几十年不懈努力,在全村逐步形成了自主婚姻,自由恋爱,登记结婚,计划生育等健康文明的婚姻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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