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们一生中的大喜事,在父母和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开始了新的人生,人们常说,得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才会更加幸福长久。不过也有例外。
在河南登封,一位女孩结婚办喜事,自己的父母竟然毫不知情,就是因为自己不满意父母为自己相亲的对象,脾气暴躁的母亲私自做主为她定了亲,女孩进行反抗,却遭到了母亲的打骂,生气砸了家离家出走,在外找到心仪的对象,结婚也没有通知父母。女儿固然有错,不过父母在教育孩子时,简单粗暴也是让孩子与父母势如水火的主要原因。
河南登封,女孩为亲事和父母水火不容离家出走
河南登封,一位女孩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父母自然操心她的婚事,因为父母为她介绍的对象比她大好几岁,她并不满意,不过,父母却非常满意,就擅自做主为她定下了这门亲事,女孩进行反抗,却招来母亲的打骂。她想出去打工也不放她出去,心存怨念的女孩一气之下,把家里的玻璃,橱子,自己睡得床全部都砸得粉碎,并离家出走。
女儿为何不念旧情
离家出走后的女儿或许是有了悔意,又回到了家里,然而,母亲却是不依不饶了,根本不让她进家门,无奈之下,就在爷爷奶奶家住了几天后,再次离家出门打工去了,期间认识了心仪的男朋友,因为怨念,在结婚的时候也没有通知自己的父母。因为和自己的父母隔阂太深了,导致了自己结婚这样一件人生大事都不和自己的父母分享,女孩子的做法也是有些欠妥当的,当她为人父母以后,有些想法或许就会改变了。
父母的强势是造成这样结果的根源
女孩结婚没有告诉父母固然有错,但是,这样的错误在我看来都是父母一手造成的。都什么年代了,父母还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擅自为女孩定亲,打着为她好的名义,打骂着逼她同意,她的父亲说了一句:她的妈妈是恨铁不成钢。
父母或许认为自己吃的盐多,就自以为女孩同意了这门亲事,她这块铁就成钢了吧!太幼稚了。在女孩赌气砸东西后又回家的时候,母亲如果对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许事情也没有那么糟糕,却不成想,母亲把女儿置之门外,导致最终女儿结婚都不愿意通知父母,在与孩子的沟通中,父母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父母想帮你买房的!赶紧先过来看看。
案件回顾:
2018年有这么一个离婚房产纠纷案,顺德人成叔和蓉姐之前为儿子小智购买了一套80万元的房产。房产证写在小智一人名下。在小智获得房贷审批后,小智的父母分别以转账、现金的方式将房贷款给付小智,由小智向银行还贷,并支付装修费用。至2016年12月份,小智已经全部还完房贷拿到红本。
2017年3月,小智和女友小姚结婚,在登记结婚当日,小智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小姚的名字,然而没有告知父母一声。小夫妻结婚才8个月,还没有孩子,儿媳以性格不和闹离婚,并提出对增值后的房产进行分配。顺德法院认定这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获得一半房产。成叔和蓉姐不服,明明是他们在儿子结婚前全资购买的,为了追讨回房产,将儿子和儿媳一起告上法院。在案件的最后,顺德法院驳回了成叔和蓉姐全部诉讼请求。
为什么出钱的父母要不回房产
首先我们不针对女性,而是客观说案件,男女角色一换,父母买房给女儿也有可能遇到此类状况,都是一样的。那么这个案件有了这样的结果,别说出钱的父母感到悲催,按网友的话说“不得不让人怀疑骗婚”。这个案件在顺德,试想如果发生在深圳一套房价值几百到几千万,长辈的血汗钱真的很不容易啊。心痛……关于婚前房产问题,我国法律、司法解释有过不同意见和规定的更迭,但这个2018年的案件放到今天基本也是这样的判定,现在就给大家说明白这里面的逻辑。
1 房子虽然是老两口全资买的,但房产证一开始就只写了儿子小智的名字,由于在细节上,父母出资给小智还清房贷的证据不够充分(根据口述有用现金),加上又没有书面文件证明是借名买房,因此,被法院认定为赠与,产权归小智所有。
2小智“猪队友”做了关键的一步,自作主张于领结婚证当日在房产证上加名,让爹妈连咨询律师的机会都没给。
婚内房产的加名被视为小智给小姚的赠与。老两口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和儿子对案涉房屋的实际产权进行了约定。
买房赠与如何保护子女利益
1双方父母都给予欠款支持买房:
纠纷不大,因为一般也是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共同还贷。
2对于一方父母给予钱款支持买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该情况子女离婚时容易有纠纷,往往是主张房产的产权,或是要对房屋价值进行分割。一方父母全资买房给子女,需要通过书面的协议来明确受赠与主体,或者能证明有过明确的意思表示,且该表示子女的配偶是知晓的。
3长辈借子女之名买房:
需要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随后还需要留意这些证据:借名买房的原因、购房款支付及贷款偿还情况、房屋实际占有使用(租金收取)及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凭据由谁保管等。
法律分析:1、法律没有规定孩子结婚需要经过父母同意。《民法典》规定了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只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双方结婚应当完全自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你好。你和女儿结婚不告诉父母会后悔吗我觉得会后悔的。因为你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应该和父母商量让父母知道那非为什么没有告诉父母的那肯定有它特定的原因。如果说父母不同意,你们这桩婚姻的话。那你应该做做父母的工作。而在结婚的时候得到父母的祝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结婚的时候,父母不知道,没有参与。到总有一天你会感到后悔的。因为这是你人生中最大的一件事。父母都没有参与进来。当你有了自己的孩子,你就知道父母对子女的良苦用心了。到时候你就该后悔了,后悔没有告诉父母。不管什么原因。如果父母真的是不同意,你们在一起的话,那也应该做做工作,然后跟父母协商一下。看看怎么样?解决,让父母参加你的婚礼得到他们的祝福。
一般父母没有参加女儿的婚礼的原因,不外乎就是不同意。不同意父母的婚姻不同意女儿。和。这个人结婚。所以会反对。这样女儿结婚的时候就不告诉父母了,自己。决定结婚。这个结婚之后可能如果说日子过的很幸福很快乐的话那可能他就不一定能后悔但是如果日子过得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他一定会后悔的。后悔没有听父母的话。没有按照父母的要求去做。结果自己过的并不幸福。这种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到后来。才知道父母的良苦用心。然后再。会和父母。和好。
我觉得不管怎么样?自己结婚的人生大事,没有父母的祝福,没有父母的参加,都是一个一生当中的遗憾。如果说结婚的时候没有告诉父母那后来也应该跟父母有所联系。让父母知道你过的好不好。不要。和父母。闹别扭闹得时间很长。而和不和父母联系?其实父母养育你是挺不容易的从小到大把你养大。供你上学。等等一系列的把你培养长大了到最后你忘记了父母我觉得这个是非常。不对的,是不能理解的。记得有一个。老夫妻一对儿老夫妻他的女儿是他父母借钱供他出国留学供他在外面读书。可是他事业有成之后在国外根本不和他的父母联系。几乎跟她的父母断绝了关系。然后。后来通过媒体可能。也找到了,她,而且她给国外过的很好。但是他就是不想和他的父母。又联系。这样的人我觉得。做的太过分了,不管父母做了什么,但是也应该。和自己的父母有联系。不说了,赡养父母,但是最起码应该知道父母过得怎么样?对象的人我觉得有点无情无义。
每个人看问题都是不相同,每个问题都会有一些解决办法会得不到一些人的理解和认同,所以才会有网上的互喷。我的观点是你应该去,即使去了有可能坐冷板凳也要去,自家兄弟之间必须大度团结,这肯定是父母所希望看到的,无论他们嘴上怎么说,背后一定只希望兄弟姐妹们团结。还有就是给后辈们做个榜样,不让他们疏远,让他们团结。
邻居家儿子明天结婚,但他爸妈没要求我们,我们要去吧,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他们没有弟弟进行邀请别人,你们平时没有什么走动,没有什么来往,所以呀,人家觉得不好意思邀请邀请了,你们还要随礼,还要破费,所以说不大,还好张口,那就看你自己是怎么想的了?不想和他们来往,那就直接无视不去也可以,既然被邀请不去,也没啥太大的问题,但是邻邻居居的以后还要长时间住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况且远亲不如近邻,他爸妈没邀请,是因为没有来往,怕给你增加负担务公开,你主动去,这是增加邻里关系的一个最好的表现,为将来,老家的互相走动,创造一个良好的机会,我认为既然是近邻,还是应该去的,走动走动还是比较好的,今后大家互相见面也是很高兴的,互相之间有个什么事情也能够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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