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可以不领结婚证。结婚不领取结婚证的,有以下的4个消极作用:1、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不会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权利的不稳定。没领取结婚证的,对方是否愿意履行夫妻义务全凭自觉,并没有法律保护;3、未婚生子的可以正常上户口,但是从小孩出生到上户口都要麻烦许多,要额外的证件、金钱和精力;4、感情的不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领结婚证需要以下手续: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满足以上条件的即可登记结婚了
因为男方妻子自己都不认识男方,也没有和男生一起去参加婚礼,所以不认识两个人的关系。如果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姻关系,只有两个人拿到结婚证,而且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有些夫妻结婚时可能拿不到结婚证。虽然两人自称是夫妻关系,但这种关系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也就是说两人只是同居而已。首先可以明确回答,没有结婚证,没有婚姻登记,在法律上是不会被承认的,所以这样的“隐形婚姻”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必须达到结婚年龄,法律上没有禁止男女双方结婚的规定(重婚、近亲结婚等)。)而且他们需要通过婚前检查等各种严格的检查机制。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第二,非自愿;(三)有现配偶的;四是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通过上述审查后,双方的婚姻登记和领取结婚证最终将得到法律承认,这样的婚姻将受到法律保护,在法律上称为夫妻。这件事发生在湖南,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结婚两年,但妻子总是自称是她的姐夫,拒绝承认她的丈夫身份。男人觉得很委屈,也认为妻子把自己当成了隐形人。但是对于这个妻子来说,妻子认为这个男人本身就是无能的,她从来没有把这个男人当成自己的丈夫。
因此,通过《婚姻法》可知,即使双方光明面举行了结婚仪式,也没有领结婚证和登记结婚。这种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上他们还是单身。所以湖南男人,虽然结婚两年了,还是没有领结婚证,没有户籍。这种情况与婚礼虽然举行了,但他们没有领取结婚证,法律不承认的情况是一致的。所以最终湖南男人的行为导致了婚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结婚快三年了,但是有没领结婚证,男方现在不要女方了,可以进行离婚分割。
因为你们这是事实婚姻,也是社会上承认的。
简介: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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