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家住山东泰安,因为父母都标致,遗传了好基因的小丽16岁已经出落得楚楚动人,眉眼之间就可以看出来是个美人胚子,她的学长高某说自己的哥哥结婚,因为找不到伴娘,所以想让小丽充当伴娘。
16岁漂亮女孩去当伴娘由于高某是学长,小丽不好拒绝,加上婚礼就是第二天,再找不到别的人替代,事情紧急,小丽只能答应,谁知道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小丽换好衣服,跟着新娘的车队到了新郎家,当时新郎带着新娘在主卧,看着长辈铺新床,还有摄影师在拍照,就让小丽等人先出去。
小丽就出去了,然后十几个男青年突然嘻嘻笑着把小丽带到了隔壁房间,说是休息一下,结果小丽一进去,他们就把门反锁了,然后把小丽推倒在床上,接二连三就往小丽身上扑,之后发生的一切,成了小丽的噩梦,她吓得不停大哭,但只换来他们的肆无忌惮。
“不就是摸几下?哭什么?至于吗?”把小丽的衣服扒掉以后,其中一个男青年这么说道,那满不在乎,隐隐还有侮辱意味的语气,真叫人寒心,小丽拼命反抗了很久,这些人才意犹未尽地停下,然后一个个得意洋洋地打开门,扬长而去。
女孩的遭遇留下阴影,却被人质疑小题大做小丽已经16岁,她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她知道自己刚刚遭受了奇耻大辱,她无法接受,竟然冲进厨房就要拿刀自杀,幸好被人眼疾手快地拦住了,小丽顿时崩溃地开始嚎啕,一场婚礼就这么变成了闹剧,和小丽一辈子的阴影。
不过小丽没有忍气吞声,她回去就告诉了父母,父母没有责怪她,立马带着她登门要公道,只是当事人一个个躲得老远,高某没有影踪,新郎表示自己不在场,不清楚情况,被问到能不能联系到那十几个青年人,他竟然说联系不到,好似结婚当天在他家的都是陌生人。
这些人一看就是想推卸责任,小丽从此再也不敢出门,她神思恍惚,每天就戴着口罩痴痴愣愣地呆坐在床上,甚至在家也尝试过一次自杀,属于16岁女生的活泼在她身上已经不见踪影,她脆弱得让人心疼,也让人对新郎新娘一家人以及那十几个男青年感到气愤。
好在后来这个事件被媒体发现,有记者前去采访,事情见了报,上了电视,小丽才有了底气,不过新娘这时候突然在网上发帖说,闹伴娘是当地习俗,意思就是那十几个青年的行为不算什么,是小丽小题大做,她自以为这个借口完美无缺,却惨遭打脸。
“我就是泰安人,我怎么没听过,没见过?”“我在泰安生活了整整51年,‘闹伴娘’这事的确存在,但都是活跃气氛的行为,没有这种没有素质的事!”泰安宣传部副部长更是表示民俗是为了与当地文化更好衔接,并不存在借喜事猥X伴娘一说。
眼看着舆论一边倒,新郎家终于有人出面了,出面的是高某父亲,毕竟是他的儿子把人叫来的,面对着小丽歇斯底里的声讨,这位父亲显然也很无奈和歉疚,无奈于自己的儿子好心办坏事,歉疚于他们对小丽做的事让她有了阴影。
“闹”伴娘违法吗?小丽当时已经报警,当地警方也已经受理,高某的父亲因此表示等调查结果出来,他会和小丽等人协商解决,该赔的都会赔,那么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到,其实实施猥X行为的是那些青年,不是新郎一方所为,他们有没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次事件中,是新郎弟弟邀请小丽参加,但是新郎新娘没有排查隐患,新郎父母没有及时制止,因此存在过错,这些过错和小丽遭受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需要赔偿。
但这并不代表那十几位男青年就不用负责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猥X罪,而且是聚众猥X,《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X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另有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当时在场并且参与了猥X行为的所有人,量刑幅度都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小丽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小丽神思恍惚,接连自杀两次,经过鉴定确认精神出现问题以后,可以索赔。
婚姻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大事,为了喜庆,很多人都会在结婚的过程中热闹一下,以此来增加更多的欢乐,但是总有一些没素质的人进行婚闹,特别是强吻和搂抱新娘伴娘,这种没有素质的行为也会让伴娘遭受到侵犯,本来结婚就是一件高高兴兴的事情,最后却搞得一团糟,婚姻是爱情的结晶,在这个过程中要避免出现不文明的行为,而山东邹平就严禁强吻搂抱新娘伴娘。
有很多网友非常支持山东邹平出台的这项规定。在结婚中最主要的就是图喜庆,但是有些人为了让自己高兴,就去做一些没有素质的行为,例如强制让新娘和新郎扮演小丑,让他们在公众场合之下,做出一些有伤风化的不雅表演,我认为这种行为完全是一种陋习,亲戚朋友在新娘新郎结婚的过程中制造一些欢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方式和方法,千万不能过激,更不能将自己的高兴践踏在他人的苦恼之上。
很多地区的婚闹和社会文明风尚相抵触,在结婚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遵从规定,不要做出一些不雅的举动,对于新人的结合,我们一定要给予最真诚的祝福,在西方结婚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是不允许出现任何轻视和无礼的举动,我认为新郎新娘在结婚的过程中不能出现闹婚的恶俗,然而有很多人认为这是传统习惯,应该保持,但是我认为这种不良的习惯要及时改正。
现在已经有很多人认识到婚闹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方式,也有很多年轻人非常抵触和反抗婚闹,我相信随着政府相关规定的执行,再加上市民素质不断的提高,恶俗婚闹的行为会不断减少,社会风气也会蒸蒸日上。
一、在山东出现的闹伴娘,这种事件肯定是不应该存在的一种现象,因为闹伴娘本来就是一种非常低劣和恶质的风俗习惯。
山东把一个漂亮的伴娘绑在树上,这种行为完全是一种伤害他人的行为,会对别人的心理以及生理造成严重的影响。我个人认为这并不应该,毕竟大家都是开开心心来参加你的婚礼,却被你的家乡人用这样的方式去对待,那么在婚礼结束之后,有可能你和伴娘连朋友都做不了。虽然有闹伴娘这种风俗习惯,但是面对这种风俗也应该适可而止,伤害到他人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被允许。
二、现在国家已经开始整治相关的风俗习惯,相信这些恶劣的风俗也会被整改,还给大家一个健康的婚礼风俗。
国家已经开始对每个省市的相关地区开始整治风俗习惯,如果这一次通过试点能够成功,那么将会大面积宣传这种婚俗整改措施。这一措施的实行,也将对这些婚闹进行整改和制止,毫无止境的低质量和低风俗的结婚习俗早就应该被制止,这种风俗习惯只会让旁人看笑话,并不会让真正结婚的人感觉到开心,这样不健康的风俗习惯就应该早点终止。
三、中国几千年来传承的文化应该是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有涵养的一些传承。这些恶劣的风俗习惯,应该尽早摒弃,不应该让他流传下去。
中国传承的婚礼文化有拜天地,孝敬父母,给公婆敬茶,这些都是被传承下来的精华。至于那些闹伴娘,婚闹等各种行为,就不应该被得到传承,这样低质量的恶劣风俗应该就止于此。我想很多新人,其实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婚礼上出现这样婚闹得情况,毕竟这对于自己的家人朋友都是一种伤害。
一般滨州这边的过程是,结婚前一晚陪同新娘化妆、盘头、整理杂物,第二天新新郎那边来迎娶的时候,负责守门要红包。然后在上轿的时候给新娘拿着红鞋子和一个红盒子。在新娘下轿的时候,护着新娘别被人闹。但是这时候一般伴娘就成了围观者嬉闹的对象了。看具体文化氛围,闹伴娘的过程也不一样,注意有些素质低的人会趁机揩油~然后搀扶着新娘拜堂。接着陪同新娘换衣服,然后就是出席婚宴,也要陪在新娘身边。婚宴结束就没什么事了~
山东的一个小伙子穿上裙子当伴娘,送27年的发小出嫁,他们之间的情谊非常的深厚。对于这一个小伙子本来就是一个男性,却愿意为了自己的发小,当伴娘已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而且在结婚当天,所有人把注视的目光全部都投到了小伙子的身上。因为能够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即使装扮成一个伴娘,也还是难以抵挡这个小伙子帅气的面容,让很多人都非常羡慕这个小伙子和发小之间的情谊。
也让很多人感慨,这个小伙子既然能够和发小在一起长达27年的时间,也就能够证明彼此对对方都是非常的熟悉。在之前这个女生考虑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告知小伙子想要请小伙子来当自己的伴娘。由于这个女生身边玩耍的女生都比较少,又不知道请谁来当伴娘,就不得不拉上这个小伙子充当伴娘的人数。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长相非常的帅气,而且在从视频当中曝光出来,这个发小长相也很漂亮。
发小之间在一起的时候彼此愿意成为男女朋友的几率非常的小,真是因为两个人太过熟悉,根本就不好意思向对方下手。这个男生可能在心情里面也会默默的祝福着自己的发小,能够得到幸福,毕竟发小已经结婚了。即使对发小有一些其他的非分之想,也都只能把这样的一份情谊保留在心里,给发小送上最真诚的祝福,只有发小过得幸福,才会让小伙子觉得很满足。
在婚礼当中这个小伙子充当伴娘也抢尽了新娘的风头,对于这一个新娘可能也会有些后悔,毕竟在结婚当天新娘和新郎都应该成为被关注的焦点。因为有了这样一次比较搞笑的婚礼方式,也给新郎和新娘婚礼上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即使在以后回想起这样的一段婚礼,还是觉得很有意义。
我是山东人就说说我听过的山东的一些有趣的结婚习俗:
博山一带的新娘是“抢”上车轿的。结婚之日,新郎带车带轿,跟着一帮人到女家去“抢亲”,新娘的兄弟背着她跑,伴娘在后面卫护,新郎则带人追赶,经过一阵象征性的争夺之后,才把新娘“抢”上轿子。
新娘上轿后,许多地方都有泼水的风俗,谓之“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临朐是新娘的弟弟妹妹们去给她送水,也称送汤,是新娘临出嫁之前享受的最后一次手足之情的伺候。
以前听说龙口的婚俗是,新娘在上轿后,要把两个瓷盆分别送到新郎和新娘的车轿里,新郎轿内的盆里放两个面做的桃子和两面镜子,象征健康长寿;新娘轿内放一盘红枣和一盘花生,意味着早生贵子。
在山东聊城冠县一带,新娘在出嫁时要绕着村子转三圈,意味着不断地旋转幸福,生活美满。
我知道的就这些了,有些也是听说的,有朋友了解更多更详细的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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