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妻子生病10年,丈夫因此也拖垮了身体,无能力负担家庭费用可以离婚吗?当然可以离婚了,为什么不可以离婚呢?
不能离婚的顾虑,主要是担心其他的人骂你,感觉你在自己妻子有病的时候跟他离婚了,这是对不住人家实际上为了生活离婚比不离婚要好得多。
可以协议离婚的,将来也可以照顾你的妻子,自己在组建家庭的时候,如果能够获得更多的收获,可以给你前妻。
如果不离婚,将军永远是这个样子。永远得不到更多的报酬,提升不了经济能力,改善不了生活状况,所以还不如离婚的好,只要你的妻子同意就行了。
请不要忽略产后抑郁,有可能会延续很长时间,老婆现在动不动就打人?说明以前不这样,如果只打你,是对你有很多不满。
今年的一个新闻,长沙37岁的女博士因为产后抑郁,带着孩子从楼上跳下母女二人当场身亡。
请您先理解你的爱人,再去和你的爱人沟通。
沟通之前,建议你先看一部**《塔利》,它讲述的是一位美国的三胎妈妈为照顾家庭而精疲力尽,直到后来,体贴周到的年轻保姆到来,她生活发生了改变,但实际上这个保姆是的精神分裂出来的一个人。我觉得您看完之后可能 会多一些理解老婆吧!再去沟通的话,会比较容易。
鼓励您爱人走出去,一直没出去工作,和没有社交是两回事,找个朋友,找个当地的妈妈帮组织,倾诉交流会帮助她平复心中的不快。
了解您爱人对您不满的地方,把你的担心和不满用温和的语气说出来,各自把自己能做到的进行改正。
这样的沟通,提意见,改正是一个循环过程,目的是互相磨合,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日子才能继续过下去,而不影响到孩子。
我不是天主教徒,但是对教堂结婚誓词里其中一段印象颇深。“在今天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愿意娶你作为我的妻子(丈夫),从今时到永远,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快乐还是忧愁,我将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 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之后发现另一半患重病,我觉得每一个人在遇到这种极端的情况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想法肯定都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对方耽误了自己的幸福,狠狠心为了自己很自私的就做出决定。逃离这个婚姻。向法院申请离婚。而有的就会为了爱情。一生和对方捆绑在一起,即使对方生病也不离不弃,即使自己经济受到巨大的损失,也无所畏惧。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榜样。当然对于前者我们也。无权过多的指责,因为并不违法。只不过少了很多的人情。让人觉得世态炎凉。至于我个人的话,我可能会选择陪伴对方,因为刚刚结婚不久,两个人的感情基础还是很好的,即使对方患了重病,需要自己成天照顾,在经济上有所付出。即使拿出自己所有去挽救对方的生命,或者说就治病。也没有所谓。我可以做到。无微不至的照顾她陪伴她如果她病治好了,我们就能够更加深厚的感情。好好的度过余生,如果没有治好它离我而去了。那我也会。坚强的活下去,因为我相信他也希望我的余生很幸福。就像。经典爱情**泰坦尼克号中的罗丝和杰克一样。即使杰克死在了冰海之中。肉丝也坚强的活到了90多岁。因为他知道借口,希望她能够幸福快乐的过完余生。
结婚后男生就要挑起家庭的责任和重担。对老婆疼爱和迁就,老婆没工作还常生病,要学会体谅关心、温柔体贴和善解人意。打开老婆的心扉,适当的陪她做一些运动,在饮食上调整好膳食结构,把老婆的身体调养好,这样才是家庭最重要的。
人曰:“食色,性也。”
性生活和吃饭一样,是人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也是人的本能,没有什么可羞耻和见不得人的。
夫妻生活是维系婚姻幸福长久的必修课,婚姻缺少性,很难维持长久。性,是爱的升华,是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正常婚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女人想要经营好婚姻生活,需学习和正确了解性的作用和价值。
许多女人,大概是幼年时接受的不良教育,妈妈告诉她:“性,是肮脏的,是可耻的,性只是传宗接代的途径。”于是,有些女人很抗拒夫妻生活,作为伴侣的丈夫,感到非常为难和头疼。
读者张先生私信说:“朋友,麻烦帮我解答一下,我和妻子结婚才3年,妻子就不愿再同房了。朋友,我很苦恼,是不是我做得不好,还是妻子有病,不喜欢夫妻生活。我好想离婚,可是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通过了解,原来张先生的妻子小蔡是一位单位职员,思想传统,心思单纯。而张先生是一位企业高管。在外人看来,张先生和妻子,简直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谁想到,才结婚三年,就传出要离婚的消息,实在让人不得其解。
原来,问题出在张先生的妻子小蔡这里。小蔡从小生长在传统家庭里,父母都是实实在在的农民。小时候,村里有个小女孩,因为父母早年离异,奶奶疏于管教,被一个常年单身的老光棍猥琐了。
小蔡的妈妈为了保护她,给她灌输了“性”是肮脏的,可耻的,不可碰触的猛兽。男人都是危险的动物,性只是用来生孩子的途径。
从小在妈妈的“特殊”教育下,小蔡性格规规矩矩,直到上大学都没有谈过恋爱,更不敢跟男同学有过于亲密的接触,跟男同学站在一起,都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张先生在工作上认识小蔡时,并不了解她的过往经历,以为小蔡为人“单纯”,品性纯良,在“处女”少之又少的年代,能找到一个纯真少女,那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啊。
于是,张先生对小蔡开展追求,小蔡也很专一,认定了一个男人,就认为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度过了短暂的新婚生活后,孩子出生了,张先生却发现,妻子对自己的兴趣,一落千丈。刚开始张先生以为小蔡是因为照顾孩子太累了,没有精力过夫妻生活。可是后来,小蔡要忙于工作,孩子送回老家,真正过上两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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