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很多人也开始接触到其他国家的文化,认识更多不同国家的人,而且不同国籍结婚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国外的结婚证还需要在国内进行公证吗
一、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同时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2所以,按照上述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3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我国境内有效,但不得违背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
二、国外的结婚证需要在国内公证吗
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
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按照上述规定,在外国领取的结婚证只要不违反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在国内是有效的,而且不需要在中国境内再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认证手续。
但是如果要在中国境内使用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如需要在国内办理离婚,则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而且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书的认证和在香港台湾领取的结婚证书的认证也有所不同,建议更进一步咨询律师。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法律主观:
涉外婚姻公证,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结婚证没有做公证,此结婚证无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公证法》第二十七条《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法律客观:《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一、结婚证双认证去哪办理
结婚证双认证是要到外交部认证以及公证书使用国驻华大使认证。结婚证双认证可以到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办理,省外事办可以承担认证、代理办理领事馆的再认证。
二、结婚证双认证准备的材料
1、结婚登记材料(到结婚登记时的民政婚姻登记处,调取结婚登记材料,复印件要加盖民政部门章);
2、结婚证;
3、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4、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双方护照照片,手持委托书照片)。
三、结婚证双认证的办理流程
1、结婚证公证
将材料准备好,电话预约公证处。结婚证公证处办理过程中,会涉及公证书使用国的语言翻译,可以请工作人员提供合作单位翻译。翻译后完成公证。
2、外事办公室双认证(外办认证+国外领事馆认证)
将公证书、委托书等双认证所需的的材料一并携带,到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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