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有人口2514014人, 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广西 三省(区)毗邻的黔东南、玉 屏、新晃、通道、芷江以及三 江等县。
侗族主要从事农业,以种 植水稻为主,特产糯谷,以香 禾糯最享盛名。少数人从事林 业,池塘稻田中养鱼的也很普 遍。
侗族的名称,最早以“仡 伶”,见于宋代文献。明、清 两代曾出现“峒蛮”、“峒苗”、“峒人”、“洞家” 等他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民间多称“侗家”。
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侗水语支。 原无民族文字,2 0 世纪5 0 年代创制了侗文。现在大 部分通用汉文。
侗族地区一向被誉为“诗的家乡,歌的海洋”。侗 族诗歌韵律严谨,题材多样,尤以多声部无伴奏的侗族 大歌为传统文化最精粹的部分,在文学和音乐方面都有 极珍贵的价值。
侗族擅长建筑。结构精巧、形式多样的侗寨鼓楼、 风雨桥等建筑艺术具有代表性。侗锦、侗布、挑花、刺 绣以及银饰工艺品等,都充分表现了侗族多彩多姿的传 统文化特色。
侗族--民居
侗族住在贵州、湖南、广西三省区毗连地带,其中大半在贵州。由于住地环境及语言习惯的差异,贵州侗族分为"北侗"、"南侗"两个部分。两地民居各有特色。北侗地区的民居与当地汉族的民居极为相似,一般都是一楼一底、四榀三间的木结构楼房。屋面覆盖小青瓦,四周安装木板壁,或者垒砌土坯墙。有些侗族民居在正房前二楼下,横腰加建一披檐,此作增加檐下使用空间,形成宽敞前廊,便于小憩纳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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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侗地区的民居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和浓郁的民族特色。其地僻处苗岭南麓,溪流遍地,沟壑纵横,流水淙淙。当地侗胞,依山傍水,修建房屋。由于深受山区地形和潮湿气候的影响,几乎都建干阑式吊脚楼。楼下作猪牛圈,楼上作起居室。南侗地区盛产杉木,民居建筑体积较大,房屋高度很不一般。在竹木掩映的侗寨中,面阔五间高三四层的庞然大物比比皆是。如果有高大宽敞的楼房,房东特别贤惠,又有能歌善舞、聪明过人的"姑娘头",便自然而然地成为青年男女谈情说爱、“行歌坐月”的理想场所,侗胞称其为"月堂"。夜幕降临,侗族后生手接“果吉”(一种乐器,形似牛腿,叫"牛腿琴"),来到"月堂",与在堂内纺纱、绣花的侗姑对唱情歌。姑娘边纺(绣)边唱,后生自拉自唱,气氛欢快。�
不少侗族民居以杉木为柱,杉板为壁,杉皮为 “瓦“,尽是杉树家族,全然杉的世界,极富民族特色有些侗族民居巧妙建在水上,有良好的防水性能。这种民居,楼上住人,楼下养鱼,人欢鱼跃,相映成趣。何时想要吃鱼,只需揭开楼板,伸手可得。�
南侗地区民居建筑一大特点是层层出挑,上大而下小,占天不占地。每层楼上都有挑廊。廊上安装栏杆或栏板。如用栏板,还特意凿一圆形孔洞,供家犬伸头眺望。由于层层出挑,檐水抛得很远,有利保护墙脚,且可利用层层檐口,晾晒衣服和谷物。�
除利用檐下晾晒谷物外,侗族同胞还在住房附近利用杉杆搭建梯形禾晾,利用杉木修建吊脚粮仓。粮仓也多修建在水上,有利于防火,防盗、防鼠、防潮。
侗寨建房有一规矩,即围绕鼓楼修建,犹如蜘蛛网,形成放射状鼓楼是侗寨特有的一种民俗建筑物,它是团结的象征,侗寨的标志,在侗民心目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其附近还配套侗戏楼、风雨楼、鼓楼坪,构成社会、文化活动的中心,俨然侗寨的心脏。每逢大事,寨中人皆聚此商议,或是逢年过节,村民身着盛装,在此吹笙踩堂,对歌唱戏,通宵达旦,热闹非凡。许多侗寨,为适应村民拦路迎宾送客、对歌交朋结友的特殊需要,在村头寨尾修建木质寨门。寨门造型多种多样,或似牌楼、凉亭,或似长廊、花桥,将风光如画的侗族村寨装点得更加美丽。这种别具一格的公共建筑物,虽然不是民居,却是以民居为主要载体的侗寨所不可缺少的
侗族--服饰
侗族的服饰,以居住的地域划分,可大致分南北两种类型,各具特色。北部地区由于水陆交通较为便利,生产水平较高,文化较发达。因此,男子服饰的演变与汉族服饰基本相似。唯妇女的服饰除县城外,仍保持着传统的特色。以锦屏县平秋侗族服饰为例:平秋地区妇女服饰的盛装,其穿着的布料从种植棉花,纺纱织布,种靛印染、缝纫织绣都是妇女一手操作,展示了她们的勤劳与智慧。外衣大多为青色,右衽圆领,钭襟开扣,托肩彩色滚边,衣长至大腿中部、衣脚有红色内套露出。衣袖平手膀,袖口镶花边。腰系彩色腰带的背后有两条带幛,随着人物走动而翩翩起舞。内衣为白色或月兰色,袖长超过外衣袖口露在手碗上。下身穿青色裤子,脚踏翘鼻绣花布鞋。
头饰和银饰是平秋妇女最讲究的装饰品。她们擅留长发,用红头绳扎发盘在头上再包黑纱帕,脑后别上银簪、银梳,头戴银盘花、银头冠,耳吊金银环;领口两组银扣对应排列,外加钭襟扣两组;颈戴五只大小不同项圈;胸佩五根银链和一把银锁用以镇魔压邪;手腕戴上银花镯,四方镯等。银饰品中有雕龙画凤,鸟虫花草等图案,均为当地匠人所制造。此装古朴繁杂,银光闪闪,叮当作响。
南部侗族地区的服饰则迥然不同。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因而至今仍保持着较为古老的裙装。南侗善绣,服饰极为精美,女子穿无领大襟衣,衣襟和袖口镶有精细的马尾绣片。图案以龙凤为主,间以水云纹、花草纹,下着百褶裙,脚蹬翘头花鞋。髻上饰环簪、银钗、头戴盘龙舞凤的银冠,并佩戴多层银项圈和耳坠、手镯、腰系腰带,银腰萎,青布包头,下着宽大长裤,穿草鞋或赤脚。盛装时穿古老的、百鸟衣、银朝衣、月亮衣等等。
侗族螺丝衣:黎平茅贡侗族螺丝衣是古老的盛装,现已不多见。因纹饰卷曲如螺丝,被称为“螺丝衣”,其刺绣精致,图案结构完美。以侗族民间信仰来看,此螺丝纹应当为龙纹。与此衣相配的是花带帘裙。
侗族银朝衣:黎平银朝侗族古老的盛装,绣饰精美华丽,婚嫁及重大活动时穿用,现今犹存其富丽堂皇的光彩。叶片式帘裙,令人追忆起原始时代人们编草叶为裙的情景。帘裙上绣饰的“滚圆形龙纹”,反映出侗族对龙蛇的崇拜。
榕江县里仁地区的服饰,挽发鬓于头顶,发鬓稍大、偏左侧,戴较大银耳环和银项圈。上衣青色,大襟无领,衣袖宽大,胸前沿开襟边有效大面积的刺绣花纹。衣袖中部有两条装饰带,上为蓝缎,下为织花带各宽寸许。着中裙、青色,百褶,长及翘下三寸处。系长方围腰,略比裙长,有绣花图案。脚裹青布绑腿,穿翘尖绣花鞋。整套服饰古色古香,刺绣花纹工艺精美,可算侗族妇女服饰中的佼佼者。刺绣纹样多取材于山区的草虫蝴蝶等,造型生动而富于变化。刺绣工艺为平绣,纹样四周镶有一根特制的白丝线,呈浮雕状。
从江洛香一带的姑娘夏天的盛装,头上挽髻于左侧,插木梳。戴银耳环。一大一小的银项圈两只,造型为对称的螺旋形。戴银手镯及银戒子。上衣开襟敞胸,阴丹蓝色布。从衣领,开襟边至前后衣摆,均滚有一条宽五分的白边。衣长及大腿中部,两侧开叉,腰两侧均缀银片,银片下各吊花带和三根丝线,长至衣摆处,三根饰线各吊三颗各色亮珠,珠下垂大红色丝束。上衣贴身,下摆宽大。衣袖紧细,袖口缀花边。衣内着菱形围兜,青色,领处有对称三角形装饰图案,把姑娘的脸型衬托得更加秀美。围兜紧身、下尖,似内衣。穿青色细褶短裙,小腿裹青布绑腿。脚穿花布鞋。
黎平县三龙地区的姑娘盛装,头挽鬓,偏左侧,额上围彩带银花,挽结于后。头上插满很多鲜花、白鹤细羽或公鸡尾羽。戴银耳环,环上镶有细圆珠,珠下垂数条细银链。颈戴银项圈两三只。上衣左衽开襟,襟边镶花边。衣袖细小,袖口饰花边,袖上臂中部有图案装饰。系方形围腰。着青色细褶短裙。小腿裹绑腿。脚穿绣花鞋。上衣、围腰、裹腿、裙子的布料均为闪光的紫色自织侗布。
黎平县龙额地区的男子服饰,头上包蓝、青、白三色的花格帕,包法呈圆环状,上大下小。上衣为大襟,无领,短小紧身,袖小。上衣的颜色,盛装为紫色闪光的侗布,便装为浅色或白侗布。系方格腰带。裤青色或与上衣用料致,裤脚宽大。脚穿胶草鞋或草鞋。
从江县大榕地区男装,分盛装和便装,盛装包较大的头帕,用料为紫色闪光侗布,并将头帕的一端高高地翘于左侧,形如锦鸡,帕端有桃花纹样。上衣对襟、有领、短小紧身,胸前有九颗蚕形布扣,袖小。里穿白内衣。着长便裤,裤脚宽大。衣裤和头帕为一种布料。脚穿草鞋。便装不包头,上衣为白色对襟衣。长裤,青色,裤脚宽大,着草鞋。
侗族文学包括侗语民歌、汉语民歌、神话、传说、故事、侗戏等民间文学以及晚清歌师文学和当代作家文学。
侗族神话内容丰富,形式古朴。广泛流传于侗族民间,在侗族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比较著名的神话作品有《嘎茫莽道时嘉(远祖歌)》、《洪水滔天》、《丈良丈美》、《侗族祖先落寨歌》等。这些神话形象地反映了侗族先民对天地开辟、人类起源、万物生成的认识,部分神话作品讲述了侗民族的形成和历史以及迁徙等。民间传说中,歌颂农民起义领袖的吴勉的传说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由于流传时间的久远,这一传说已和原历史人物的原型相脱离,情节神奇化并和侗族地方风物紧紧联系起来。此类传说还有《姜映芳》、《姜梓林》、《李元华》、《陆大汉》、《抗刘官》等。民间故事题材广泛,构成侗族民间文学的主要分。反映妇女命运的“侗家三梅”:《娘梅》、《刘梅》和《述梅》,机智人物故事《卜宽》、《陆本松》、《天神哥》等以及众多的动物故事,表现了侗族人民热爱生活追求幸福的美好感情。
侗语民歌分“嘎”、“耶”、“款”三大类,也有人主张分“大歌”、“小歌”、“叙事歌”、“礼俗歌”四类。“嘎”为侗语音译,即“歌”,独唱或二人二声部合唱。“耶”为侗语音译,即“耶歌”。歌队集体合唱。“款”为侗语音译,即“款词”,只诵不歌。
“嘎”包括用乐器伴奏的琵琶歌、笛子歌、牛腿琴歌、木叶歌和无伴奏的玩山歌、河边歌、去山歌、双歌、拦路歌、酒歌、赖油歌、走寨歌、细声歌、祝福歌、儿歌等,多属抒情歌。“耶”可分“耶”和“大歌”两种。
“款”包括“法律款词”、“礼仪款词”、“神话款词”、“历史款词”、“祝祷款词”等内容,多在村寨与村寨之间集体访问作客时诵念,常用骈偶体韵文。其他不歌而诵的韵文如吉利词、叠词、白话等,也可划归“款”类。
侗族汉语民歌,侗语南部方言区多用汉歌曲调唱,北部方言区多用侗歌曲调唱。也有一些歌手能用同一侗歌曲调兼唱侗语、汉语两种歌词。
有些脍炙人口的叙事长歌和抒情长歌,属于晚清歌师文学。如贵州黎平歌师陆大用的《要什么样的头人》,广西三江歌师吴朝堂的《秀银与吉妹》,龙胜歌师知歌的《独郎茶妹》等。侗族的作家文学兴起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了迅速发展,成长起一批作家。苗延秀的长诗《大苗山交响曲》、《元宵夜曲》,短篇小说集《南下归来》在侗族当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此外,新成长起来的作家还有滕树嵩、张作为、刘荣敏、谭覃、袁仁琮、黄钟警等。
侗族--饮食
侗族是分布于贵州、湖南、广西三省毗邻地区的南方少数民族,其中以贵州省人口最多,古代文献中称“骆越”、“僚”、“侗蛮”。他们主要从事山坝农业,兼营林业和渔猎,手工业发达。出产“香禾糯”(有“糯中之王”之称)、“稻花鲤”、油茶、杉树,善于编织侗锦,“鼓楼”和“风雨桥”是其特有的精湛建筑艺术,是侗寨的标志性建筑。
侗族的饮食文化自成一体,大致可用“杂”(膳食结构)、“酸”(口味嗜好)、“欢”(筵宴氛围)三个字来概括。在其丰富多彩的饮食文化中包含了许多神奇的内容。
1,意大利婚俗
意大利人实行婚姻自主,关于订婚、结婚有不少传说。古时没有自由恋爱,有钱有势的人常常强迫妇女成亲,甚至出现抢亲。
意大利人习惯把婚期定在春、秋两季,一般以3月、4月、7月、9月、10月为多。婚礼分为两种,一种是民政婚礼,另一种是教堂婚礼。无论哪种形式都需要进行婚姻登记,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
2,越南婚俗
居住在越南北部的康族人的婚姻都是由父母或者叔叔安排的。根据他们的民族习俗,男孩要到女方家中住上一段时间,至少是两年,多者长达十二年,一直到女方家长同意他与女儿结婚。
然后,男方必须再次带着礼品到亲家,告诉新郎和他的家人新娘有什么本领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然后新娘就正式成为丈夫家的一名成员了,并且改随丈夫的姓氏。
3,芬兰婚俗
在芬兰,如果一个人将要做新娘或新郎就会被一群年轻的小伙子或姑娘拖着在公共场所溜达,而且要带着面具,衣衫不整。初夏时节正是芬兰人举行婚礼的最佳季节,这些年轻人实际是在欢送他们即将结婚的朋友,结束单身生活,开始新的生活。
这种风俗起初只有芬兰某些市区极少的人了解,但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突然开始流行于各地。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芬兰人开始摒弃很多传统仪式和风俗,这种做法持续了一些时间后,芬兰人又开始追求传统的风俗做法给人们带来的乐趣。
4,汉族传统婚俗
汉族先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因此夫妻结合的礼仪称为“昏礼”,后来演化为婚礼。汉族人认为红是吉祥的象征,所以传统婚礼习俗总以大红色烘托着喜庆、热烈的气氛。吉祥、祝福、孝敬成为婚礼上的主旨,几乎婚礼中的每一项礼仪都渗透着中国人的哲学思想。
5,白族婚俗
当白族青年男子向姑娘求婚时,姑娘如同意,要向男方送粑粑;婚礼时新娘要下厨房制作“鱼羹”;婚后第一个中秋节新娘要做大面糕,并以此表现新娘的烹调技艺。婚礼时讲究先上茶点,后摆四四如意(即四碟、四盘、四盆、四碗)席。
-汉族传统婚俗
-婚俗
侗族风俗习惯:
“月也”,是这一村 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三月三日或二月二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侗族婚礼禁忌:1)忌同姓结婚。2)五行相克不婚(尤不喜水克火)。3)属相相冲不婚(有羊怕鼠、蛇怕虎、龙怕虎、马怕牛、金鸡见犬泪交流之说)。4)忌正月、三月、五月嫁娶、定亲。5)忌寅年婚嫁。6)忌接亲时碰见孕妇、丧事。7)新嫁娘忌在半路说话。8)新娘进新郎家门时忌碰见新郎家人,全家要回避,否则不睦。9)陪嫁的箱子、水桶、盆忌空去,一定要用它物或米充实。10)已嫁之女,回娘家时忌开禾仓、拿炊具。[3]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苗族风俗习惯:
苗族是一个富有古老文明、讲究礼仪的民族,岁时节庆独特鲜明。苗族传统节庆按功能含义分为:
1、农事活动节庆;
2、质交流节庆;
3、男女社交、恋爱、择偶节庆;
4、祭祀性节庆;
5、纪念性、庆贺性节庆。
按时序分,一岁分十二个月,每月都有一个以上的节庆日。
动月(鼠或子月)1—15日(第一个子日至第二个寅日)为玩年节,其中第1个子日为天岁节,苗人不出门(远门);第1个丑日是地岁节,第1个丑日至第2个丑日(2—14日)期间,人们纷纷走亲访友、互贺新岁、男女对歌、玩龙灯、狮子等;第2个寅日(15日)为尾巴年(烧龙灯)。偏月(牛月或丑月)第一个丑日为社日,亦称龙头节,苗人祭土地神,接龙、安龙(苗语染戎)。1月(虎月或寅月)的第一个寅日为物质交流、男女社交节(华夏称为三月三街节)。2月(兔月或卯月)的第一个未日为牛王节(华夏称四月八日)、男女社交樱桃会、佛生日。3月(龙月或辰月)的第一个辰日、第二个寅日分别为小端午节和大端午节,其中小端午节后来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芈姓屈氏),亦称屈原节、歌师节。4月(蛇月或巳月)的第1个巳日为降龙节(华夏称为六月六、六月场)、吃新节(大麦熟)。5月(马月或午月)的第1个子日是小年节(苗语称七姊妹,即北斗七星)。6月(羊月或未月)的第2个寅日为鸭节,第2个辰日为赶秋节。7月(猴月或申月)的第1个申日为酒节(糯稻收割酿制甜酒、米酒)。8月(鸡月或酉月)为祭祀节(主要进行椎牛、吃猪、跳香、还傩愿、安龙等祭祖祀魂活动)。9月(狗月或戌 月)狩猎节,择日祭梅山三神,开始狩猎。10月(猪月或亥月)卯日、午日为吃猪泡汤节(杀年猪),灶神节(祭灶神),除夕夜(大年夜,汉籍称苗人十月过年)。
除此之外,苗族因支系不同以及地域文化差异,还具有本地方本支系的一些独具特色的节日,诸如花山节等。
布依族风俗习惯:
布依族人好客、热情、大方、真诚,凡来到山寨的,亲朋故旧、素不相识的,一律会以酒相待。布依人很讲礼,不欢迎满嘴脏话、举止粗鲁的客人。
布依族家庭都是分居另住的。但尽管兄弟分居,在分配财产时,要留给父母养老田,由兄弟轮流耕种。父母去世后,养老田转为上坟田,供清明时节扫墓之用。使子孙后代永远铭记长辈们的谆谆嘱托和养育之恩。
婚俗
贞丰布依族婚礼(9张)
布依族婚姻实行自主婚。接亲时要对歌,俗称对姐妹歌。新娘到男方家的当天晚上,要举行唱荷包歌和要荷包的活动,有“一夜荷包一夜歌”的说法[1] 。传统节日有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吃新节、七月半等。“三月三”是布依族的传统盛大节日,农历三月初三稻耕开始,要祭山神、土地神和祖先神及稻米魂,制作五色花糯米饭供奉;黔西南州一带,男女青年要聚集在“查白歌场”玩山对歌,参加者达数千至上万人。很多未婚男女青年通过吹木叶、对歌,相识、相爱、订终身[20] 。
禁忌
大年初一,不开箱柜,不扫地,不梳头,不晒晾衣服。初一到初三不动土,正月十五不动刀,菜也只能用手扭断。禁在村前村后埋坟.扫寨时禁外人入村,驱鬼时禁外人进家门。禁已出嫁的姑娘在娘家生小孩。家有产妇,在门口挂红布和篾帽拒人进家,男子不得进人妇女分娩的房屋。禁在屋内吹口哨、唱情歌。非正常死亡的人,忌以鼓声报丧[21] 。
到布依族人家中做客,不得触动神龛和供桌,火塘边的三脚架忌讳踩踏。布依族习惯以酒敬客,客人或多或少都应喝一点。布依族村寨的山神树和大罗汉树,禁止任何人触摸和砍伐。布依族送礼必须送双数。孩子体弱多病,父母就要给他寻找保护人干爹、干妈。寻找干爹、干妈有两种方法:一是择日在家等候,3天内第一个登门的人,即为孩子的保护人;二是择吉日由父母领着孩子,在路上等候第一个过往的行人,即为保护人。部分布依族分支族人不吃狗肉,一种解释是狗曾经救过其祖先,另一种解释是人类以前并无稻谷,是狗从天神的晒谷场带回稻谷给布依族人,使得布依族成为人类中最早种植水稻的“水稻民族”。部分布依族分支族人不吃鱼肉,因为相传布依族最早的母亲是龙王的女儿——一条神鱼[22] 。
与侗族人交往的禁忌如下:
1、 同宗族禁忌:侗族人一般不允许同宗族结婚,以免引起家族之间的纷争。
2、同姓禁忌:侗族人一般不允许同姓结婚,以免引起家族之间的纷争。
3、 同村禁忌:侗族人一般不允许同村结婚,以免引起村民之间的纷争。
4、同血缘禁忌:侗族人一般不允许同血缘结婚,以免引起家族之间的纷争。
5、同性别禁忌:侗族人一般不允许同性别结婚,以免引起家族之间的纷争。
侗族简介
侗族(侗语:Gaeml),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信仰多神。
侗族先民在先秦以前的文献中被称为“黔首”,一般认为侗族是从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侗族主要从事农业,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种植水稻已有悠久的历史,兼营林业,农林生产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侗族地区的万山丛岭中夹杂着许多当地称为“坝子”的盆地。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铜仁地区,湖南省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通道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
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男子装束,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穿右衽无领短衣,着管裤,围大头帕。有的头留顶发。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柬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 一般都喜欢戴银饰。
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桂林的景色是最令人向往的。想要更快的了解一个地区,最快的方法就是知道当地的风俗习惯,那么桂林结婚风俗有哪些独特之处呢?
首先,是侗族的结婚风俗,侗族人一对新人结婚有一个很奇特的习俗,那就是抹黑脸。用特制的东西往脸上涂抹,不仅仅是新娘和新郎要抹黑脸,在场的各位宾客尤其是年轻的,也要相互抹黑脸。通过这一方式热闹起来,此举不仅能够活跃婚礼现场的气氛,最重要的是这个习俗在侗族人看来是驱邪的,是对新婚夫妇的真挚祝福。
侗族的结婚习俗还有定亲茶,茶叶是南方人最喜欢的饮品,一般求人办事,都会送茶叶。如果男女方真的情投意合,男方就要准备一些茶叶和糕点,到女方家里去说亲了。一般这时候还会有一个媒人从中间牵线,向女方的家长介绍男方,一般都是会说好听的话,极力促成这段姻缘。 此外,壮族还有夜婚的习俗,什么是夜婚呢?顾名思义,就是在夜里迎娶新娘,这个习俗也算是壮族人所特有的习俗。一般是在晚上的时候,男方要带领自己的迎亲队伍去女方家里迎娶新娘子。如果男方和女方家里住的不是太远的话,一般都是男方举着火把到女方的家里,一路上边走还要边唱歌,以示自己的诚意。
当女方听到歌曲时,一般是要应和男方的,表示男女心意互通,也向大家传递自己大婚的喜悦之情。 女子在结婚之前要求坐在自己的阁楼里刺绣。结婚刺绣不是为了显示新娘的绣工有多好,只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沿袭下来的一种习俗而已。绣品更多的寄托的是,新娘对于自己未来生活的向往与期待。新娘要绣的东西差不多是像鸳鸯、并蒂莲等这些象征着成双成对的事物。桂林的结婚风俗还有结婚当天新娘的婚鞋、嫁妆等方面具体的要求,结婚当天新娘和新郎要注意的具体事项等等,充分表达了人们对新人的祝福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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