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多久不用退还彩礼

夫妻共同生活多久不用退还彩礼,第1张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遇到以下几种情况需要退彩礼,并且不会受到时长限制。第一种,两人虽然办了酒席婚宴,但是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时需要将彩礼全部或部分退回;第二种情况是,办了酒席也领了结婚证,但是夫妻二人并没有生活在一起,也就是只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的;第三种是,结婚前给了彩礼之后导致一方生活比较困难的。1、倘若双方举办了婚礼酒席,却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彩礼是需要退回的。如果两个人结婚之后并没有同居生活,这样的情况彩礼也是需要退回的,另外一种就是男方给了彩礼之后导致的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男方是可以要求退回彩礼的。2、两个人领了结婚证,而结婚后确实在一起生活了,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像这样的情况,彩礼是男方自愿赠予给女方的,所以离婚的时候是不可以索要的,这跟结婚时间长短没有关系,但是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的话,那是另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主观:

结婚时间长短彩礼不再返还是没有关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如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彩礼不算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法律客观:

不予返还彩礼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根据以上原则,结合实践,具体总结以下几种不应当予以返还的情形: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双方登记的虽未同居但是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3、虽未进行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相关知识离婚时什么情况不返还彩礼: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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