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特招人才对年龄和婚史无过多要求,除此外,结过婚就无法入伍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找对象结婚的期间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别规定,即第4条:“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第5条第1款:“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第6条:“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参军当兵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
虽然兵役法没有明确规定已婚男女青年是否能服兵役,但是和兵役法规定的服役年龄有部分存在冲突。而且男女青年的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如果作为普通义务兵来讲,兵役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但是我国的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就是说男性必须在22周岁才能结婚,但是兵役法的上限年龄是二十二周岁,所以是冲突的,不过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存在的,如果是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是允许已婚青年入伍的,因为在年龄的限制上,它不违反我国的婚姻法有关条款。至于女性公民是符合要求的,如果已婚也可以入伍参军,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年龄。
法律分析:可以当兵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结过婚就无法入伍了
军队特招人才对年龄和婚史无过多要求,除此外,结过婚就无法入伍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找对象结婚的期间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别规定,即第4条:“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第5条第1款:“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第6条:“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具体介绍
一、特种兵简介
特种兵,在兵种上指执行特殊任务的兵种,例如海军陆战队、空降兵部队、武警特警部队等。在兵员上指组成特种部队的单位人员,例如爆破兵、空降兵、破译兵、狙击手等。
二、起源定义
特种部队最早源于德国。二战前,1936年德国最高统帅部军事情报局局长卡纳里斯海军上将成立勃兰登堡特种部队,该部队成员均会说一种以上的外语,并熟知所在国情况,在二战爆发后,该部队成员潜入敌对国家中实施广泛的破坏行动,战果显赫,世界上特种作战部队的主要作战模式因此确立。
三、服役限制
部队培养一名出色的特种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所以只要你成为了一名特种兵,只要还具备执行任务的条件,就可以留下来,继续穿着那身橄榄绿。在正常的情况下,一名特种兵在部队服役的年限都在10~15年左右,在正常情况已经过了服役期了,但由于是一名特种兵,所以还可以留下来服役,成为部队新选的战士的"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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